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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语诡秘档案-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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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与周人本是姻族,加之长期受到殷人的镇压和残害,早对『瘟商』恨之入骨。所以欣然加盟,倾其精锐北上伐纣。

  「而蜀中彝濮等小国,对蜀人来到川西平原屡屡吞食他们的领土十分不满。但蜀人武器精良,又抵抗不过,然而,驱蜀之心,早已有之。因此,趁蜀军挥师北伐,国内空虚之际,一举摧毁了鱼凫王朝。于是,蜀人又一次亡国。

  「注意了,最有一说最有意思。」

  我点了点萤幕,「《蜀王本纪》里曾经记载,『鱼凫田于湔山,得仙,今庙祀之于湔。』而《华阳国志》里也记载,『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还有一个版本的《蜀王本纪》则说,『(鱼凫)王猎至湔山,便仙去,今庙祀之于湔。』」

  「仙去?」老男人注意到了我每次念到「仙去」这个词时都着重了语调,不由的跟着念了出来,「仙去的意思不就是嗝屁了吗?」

  「那是后世的意思,那个时候最好注意它的表层意义。」我把「仙去」这个词用力指了指,「所谓仙去,最好理解的就是成仙而去,有意思吧。」

  「不明白有什么意思。」杨俊飞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那我们就先来稍微分析一下吧。」我整理了一下词语,把近段时间的调查组织了一下,「说到鱼凫遗子和人头像等等东西,首先要提到三星堆。

  「书上有提到,『鱼凫王猎于湔山,忽得仙道』。湔山在哪里?据考证,应该在灌县境内沿白沙河一带。而且基本上所有的史书都根本没有提到过三星堆。

  「那么,发生在三星堆的决死一战,就子虚乌有了。当然也不可能有杜宇和鱼凫王朝的这么一场战争。但说到鱼凫王是因为『倾精锐北上伐商』,而被杜宇乘虚而入,最后使得王国破灭的吗?也有疑问。

  「《尚书.牧誓》是提到蜀的。整段话是这样说的:『嗟,我友邦家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民、百夫长,及庸、蜀、羌、髹、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千,立尔矛,予其誓。』

  「翻译成现代的话,应该是:『啊,我敬爱的友邦君王和各级军事官员,以及参与伐商的庸、蜀等族的朋友们:请举起戈,列好队,竖起矛,听我宣誓。』从以上可以看出,参加伐纣的国名都没有被具体提及,提及『蜀』的,是在『蜀人』的范围内。

  「所以,『蜀』、『羌』参加伐纣,很明显不是以国家的名义出现的,又怎么能叫『倾精锐』呢?当然,现在的历史学界也有引用《四川通史》

  中说『周师伐鱼凫氏之国,克蜀』的。与前者不同,三星堆一战的主角当然不是鱼凫王与杜宇。

  「《逸周书》有新荒命伐蜀的记载,说五天之内,伐蜀的将帅就班师凯旋。不说西周镐京,东周洛阳,就是从周朝的边境出发,五天也走不到蜀国的三星堆或今彭县的湔山,更不说还要打仗,还要班师了。这显然不是成都平原的『蜀』。

  「问题是,杜宇能不到一个月,就来到『三星堆』城下吗?杜宇从朱提渡长江,沿岷江而上,一路要遇各濮族小国的狙击,在江原还有『完婚』的大事。

  「征服了这些濮族小国,还要教他们务农,取得信任才能联军伐鱼凫。一个月不行,五个月也不成,即使是『艺术虚构』,也还有不少漏洞。」

  杨俊飞听的皱了皱眉头,稍微摇头道:「关于这些我也调查过。你的意思是,鱼凫氏的『仙去』,与杜宇无关,应该是被土着人赶走的?这点我赞成,最近稍微看了看《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上边就有一些线索。

  「从岷山而下的蜀族,为了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与当地的土着,主要是濮人,是会不断地发生战争的。其情况就与十六七世纪欧洲人征服美洲差不多。

  「他们来了又被赶走,赶走后又来。所以,从蚕丛国破开始以至柏灌、鱼凫。史书上说『此三代,皆神化不死,其民亦颇随王化去』。

  「鱼凫氏在湔江立住脚,一定会侵略周围的土着,也必然遇到土着人的坚决反抗。他们虽然比土着人先进,但是正如《蜀王本纪》所指出的『时蜀民稀少』,他们人数不多,在成都平原上,多数是土着人,于是,他们又一次被赶走

  「但是,这次被赶走,不是躲回彭州北端的深山再伺机复出,而是被彻底破国。让其子民顺着岷江河谷往南流浪,必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我觉得,所谓的『仙去』,不过是『赶走』这个词语比较书面好听的说法罢了。」

  「不对不对,你还没了解我话里的精髓!」我摆了摆手,不屑的接过话桩。

  「西元前一0二六年冬,即周文王十二年,太公姜尚,派使节入蜀。

  联络蜀王鱼凫氏,会同西南巴濮各部伐纣。国内空虚的时候,居然被彝濮等小国灭掉了。

  「亡了国的蜀人,沿着岷江南下。温江、犍为、泸州以至川东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也有北上想回茂汶故地的。所以古灌县也有蜀人的身影。

  「按说,蜀国既加盟伐纣,《牧誓》中,蜀就应该在『我友邦家君、御事』以内,但誓词中讲的都是『蜀人』。那么,鱼凫王朝的覆灭,当在牧野誓师之前。

  「鱼凫王朝在蜀中失国了,参战的武士,继续参加伐商的战斗,他们在战争中立了功,其首领封为伯,因为他们都是战士。所以,在鱼凫氏的鱼字旁,特别加了一个『弓』字。并在渭水之南,清姜河西岸的地方,为他们建立了一个国家——渔国。」

  「那和我们现在想要解决的宝藏问题有什么关系?」杨俊飞有点不耐烦起来。

  「别急,听我说下去。」我喝了一口红酒,「我以前曾经跟着二伯父在宝鸡参观青铜器博物馆。那个馆中有大量文物出土于茹家庄、竹园沟、蒙峪沟口和纸坊头等处。

  「其中鼎器的制作和格式,已完全是殷商的中原特色,但其武器如戈、剑、矛等却明显地与古蜀文化如彭县、新繁和广汉出土的器物相似。

  「二伯父认为这是渔国的主要部分,是留在中原的原蜀国人身上。他们没有从龙门山南下回到川西平原,正说明蜀中的鱼凫王朝,已暂时不存在了。

  「而在其他的一些青铜器物中,如鸟、象、鱼、龙、貘、猪等,可以看到三星堆青铜器的因素。特别是三只足的青鸟,与三星堆的一些神禽神兽,异曲同工。

  「但多数已有实用价值。周人用车已经很普遍,车上有各种青铜饰物,其中人的手形,与三星堆青铜大立人的『手印』十分相似,说明两者之间有某种渊源关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渔伯的正妻叫井姬,可以看出,周武王为了留下这批蜀中将士,特别把自己族中的女子嫁给他,以表彰他的功绩,巩固他和西周王朝的关系。

  「据说,渔国最强盛时,南界曾越过秦岭,达到嘉陵江上游。但他们始终未能进入四川盆地,恢复鱼凫王朝。于是历史的重任,落在了杜宇部落的身上。

  「由上边的资料可以见得,在鱼凫王朝灭亡后,渔国建立时,鱼凫氏已经不在了。鱼凫王的『仙去』消失,实在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我调出了一张现代的地形图,又和孙敖复制下来的藏宝图对照了一番,语气略微得意的说:「自从听了孙晓雪说起黄宪村的事情时,我就暗自注意起来,还特意找了当地的地形地貌的分析资料。

  「本来还想找个办法把藏宝图给弄过来,嘿,现在省事了。你来看看,我之前特意在美国买的这款软体,能够根据地形的演变情况,来推断出这张藏宝图的年代,时间甚至能精准到月分上。」说着我用扫描器将藏宝图扫进了电脑里。

  杨俊飞迟疑道:「这张图一看就是手工画的东西,而且至少也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手画的就会出现很大的误差,请问,这样也能行?」

  「就算不相信我,也要稍微相信一点美国佬的技术嘛。软体可是很专业的,据说判断力超强悍。」我撇了撇嘴。

  等了好一会儿,软体的进度分析器这才缓缓的爬行到终点,一大堆分析资料以表格的形式列了出来。

  我俩着重的看了看时间,藏宝图的绘制期范围在西元前一0二七年——一0二九年之间,和我推断的时间大体相同,也就意味着,这玩意儿,是真货!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双方眼中都有掩盖不住的惊讶。

  我干咳了好几声才强忍住激动,喘着粗气说道:「好家伙,我们真的撞到宝了。老男人,你看黄宪村的位置,刚好处在鱼凫王朝和渔国之间的路线上,这很有可能是鱼凫王朝的撤退路线。

  「我看那个狗屁史料记载的什么『王猎至湔山,便仙去』的瞎话纯粹是狗屁。说不定鱼凫王是在撤退的时候嗝屁的,黄宪村的那个宝藏是个巨大的墓穴,是埋葬着鱼凫王的尸体,以及历代鱼凫王朝最神秘最核心的礼器的地方。

  「相比之下,现在举世闻名的三星堆中埋藏的东西,根本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垃圾货色!」

  杨俊飞深深吸了几口气,仰头躺在宽大的沙发上,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止都止不住。

  许久,他才舒了一口气,「真是太有趣了。我就没猜错,跟着你这臭小子绝对不会遇不到好玩的事情。老子操,这个宝藏我不把它给找出来挖个空,我就不姓杨!」

  正在我们激动的策画着怎么进行下一步的时候,突然一声惊叫从洗手间里传了出来!

  第二章 DATE? 陷阱

  身体在黏稠的液体中沉溺,四周像是有无数的手在拉扯着自己,让自己永远都浮不起来。夜峰觉得没有办法感觉到自己身体的状况,他用力的想要张开眼睛。

  张开了,终于张开了。

  又是一个阳光很茂盛的早晨,满满的都是白晃晃的光芒,很刺眼。

  我摇了摇昏沉沉的头,伸了个懒腰,洗了个澡。看了看时间,才九点。

  奇怪,难道自己做了个怪异的噩梦?

  猛地,电话铃响了。居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兼老婆大人打来的Morning

  Call。她娇嗔的说想吃火锅粉,要自己去排队。

  火锅粉,这么令人厌恶的东西,光是听到这三个字让自己的胃都有点抽筋。当然,我会有些抵触吧,其实不光是我,就连小夜都是一听这三个字就颤抖。怪了,她明明知道我不想吃的,以前也不会勉强我,今天究竟是发什么神经了?

  「我能不能不去?」于是我很小心翼翼的试探道。

  于是她很不爽的甩给我了一句话:「你不想去就算了,大不了我在公司吃午饭。」

  我愣了愣,苦笑。

  到银行去把事情处理好,顺便提钱交了网路费。我早饭也没来得及吃,急匆匆的向外北街跑,因为那里的火锅粉要排很久。

  嘿嘿,我去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感觉惊喜呢?

  我这么想着,看看手机,十点三十五。

  到了地方,进去一看,哇!我滴天,里边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女人,一群一群的女人。估计男性除了那位正在烫火锅粉烫得满脸喜庆的老板以外,就只有我了。

  总觉得,里边的女人见孤家寡人的我走进去,很多人都愣了一下。

  难道,我就这么和火锅粉格格不入吗?

  不过也对,原本就很格格不入。几乎是强忍着那种刺鼻的味道,我要了两碗。然后望着里边的人群发愁,还这么早就要排队了。

  做人还是聪明点,先占位置。

  我大马金刀的一屁股抢了两个位置,然后耐心的等起来。

  等啊等,等啊等,等了小半个小时,居然,什么都没等到。

  「怎么火锅粉还没给我端过来……」我小声咕哝着。

  只见坐我对面的两个女孩怪异的望了我一眼,噗嗤的差点笑出来。

  「那个,我说,这位帅哥。」正对面右边的女孩用筷子指了指我,「这里的火锅粉是要自己去端的。」

  汗!我就说那些密密麻麻的人站在锅前边干嘛,还以为她们挤着舒服呢,搞了半天原来是要自己去抢!

  好不容易又花了半个小时抢了两个中碗回来,我抹了抹汗,又抢了两个位置。呼,呼,居然比跑去抓银行抢匪还累,天,差点丢了我的老命。

  不过心里还是喜孜孜的,毕竟买到了。掏出电话,居然已经十一点三十五了,就为了买两碗火锅粉,竟然要浪费一个小时,这,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她一定会觉得惊喜吧。

  一定会很惊喜!很惊喜!

  我甜滋滋的想着,一边拨通了她的电话。

  那通电话不过三十秒,但是却让我觉得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不愠不火的声音,冰冷的语气。

  让我还算不错的心情降到了冰点,仿佛,堕入了地狱深处。

  我随手关了电话,嘴角咧出笑容,苦笑。

  然后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两碗火锅粉出神。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很久吧。

  很久很久吧……

  有人从我身旁走过,熙熙攘攘的。有人在问我,旁边有没有人,我抬起头,瞪了对方一眼。

  然后又过了很久。

  许久。

  一个人走到了我的身边,敲了敲我的桌子。

  「夜峰!」她的声音有点激动。

  熟人?我又抬头,只见一个娇小的女孩笑笑的看着我,短发,圆圆的脸,不认识。于是我低下头,继续对着火锅粉发呆。

  「好久不见了,你还记不记得我?」她坐到我身边唠唠叨叨。

  这人怎么这么没自觉啊,没见到我正心情不好吗?

  皱了皱眉头,我问:「火锅粉买了吗?」

  「还在等。」她一脸微笑。

  「那吃火锅粉吗?」我把两碗都推了过去,「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她明显愣了愣,还是接受了,「那好,就不客气了。对了,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

  「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我没听她在说什么,自顾自的继续发呆。

  「这家最好吃了。你也喜欢吃?」

  「不喜欢,不过,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那你来干嘛。」

  「吃火锅粉啊,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喂,你究竟还记不记得我?」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我是……」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算了……」

  「……」

  等我发愣的差不多以后,那个女孩已经不在了,桌子上两个中碗也被吃光了。

  丢脸,估计今天一定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我摇摇头,深呼吸了几下,拔掉了手机电池,然后站起身就走人。

  不过,自己到现在也没能想起那个女孩是谁。

  慢悠悠的走到家,已经接近十二点半了。

  突然我又笑了起来。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小孩子气,还学会一生气就关电话的?

  将电话打开,嘴角依然带着苦笑,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于是我再次掏出电话,将联络簿翻了一下,想要找个人出来喝点小酒,发泄发泄。

  翻了好久,突然发觉,自己的朋友虽然多,却居然没有能够约出来的。

  手下?别傻了,向那些大老粗诉苦,绝对会被嘲笑死。

  我的苦笑越发的浓烈,侧头想了想,最后拨了表弟夜不语的号码。

  虽然那个表弟尖酸刻薄、又小气又爱占便宜,还非常的臭屁,但,至少嘲笑归嘲笑,嘴巴很严实,不会乱说话。

  「表哥,怎么了?」小夜很快就赶了过来,顺便提了一打啤酒。

  「你嫂子,你嫂子,她……」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诉苦比较适当。

  「不会吧,难道嫂子有红杏出墙的打算?」夜不语那死小子满脸造作的惊讶。

  「不是,不是!」我连忙摇头。

  他眯着眼睛,使劲打量我的脸,「那,难道嫂子终于决定抛弃你这个完全不懂风情的榆木疙瘩了?」

  「怎么可能。」我支支吾吾的小声说道,「就是,今天莫名其妙的跟我闹脾气。」再次挠了挠头,「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嘿,你说嫂子她是莫名其妙生气的,这『莫名其妙』的成语用的十分贴切,也很有意思。表哥,恐怕,这就是问题了。很大很大的问题。」

  那死小子眼睛眯的更小了,一副非常感兴趣的嘴脸。

  「表哥,你要知道,原本,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的时候觉得很甜蜜。总觉得多一个人陪、多一个人帮你分担,终于可以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着自己、恋着自己,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能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但是慢慢的,随着彼此的认识愈深,两个人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于是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发生,有的人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

  他很不正经的表情说着非常正经的话,令我十分的不适应。但又觉得这死小子的话确实经典的不像人话。

  表弟咳嗽了一声,「作为你的表弟,有时候真的自己都觉得丢人,居然能有到这种极品无趣又无聊,而且非常不解风情的表哥,实在太极品了。不过,谁让我是你表弟呢,这次就给你上一堂感情课,大家都是亲戚,不客气,不收你钱。」

  他开心的将我按在沙发上,用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教鞭抽了抽桌子,「听清楚了,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但是谁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

  「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就我伟大的夜不语看来。其实,爱情更像磨石子一样。

  「或许刚捡到的时候,自己对对方都不是那么的满意,但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心,有毅力,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还不如好好的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不是吗?」

  「但你嫂子,你觉不觉得她对我的感情最近变淡了?最近她越来越懒,就连我的袜子都不洗了。」我害羞的不耻下问。

  夜不语那死小子又用鞭子抽了抽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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