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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实在不喜欢这些恶灵,同情归同情,但面对它们就像面对精神病人一样,有时连情绪都不免倍受影响,好在这群学生天不怕地不怕,他们的爱心和热情,使我像在暗黑的世界里看到阳光,感受到温暖。
他们总爱集中在我家里,先按我的要求,将所有作业做好,然后将晓月给我又让我扔在床底的秘籍拿去研究。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学生对巫术的热情,使他们对我的学习要求言听计从,各方面成绩都有进步,连小辉的作文有时也成了范文,一次单元测试,他们的成绩都显著提高,弄得其他老师向我请教。
关于灵能的修行和巫术的运用,珠儿学得最快,她已经基本掌握了符咒的心法,即如何将自己体内先天的真气注入符心,用咒语激发灵符的力量。但由于灵能不够,仅能用到最基本的驱邪镇体之类的防御性的灵符,在普通的恶灵前总算能自保
有了这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事找上门来,我常常连最起码的睡眠都无法保证,但奇怪的是,自从我体内充盈着五十年的强大灵能后,总是精力充沛、不易犯困,无论怎么折腾,第二天又生龙活虎。
我这才明白,临水的巫术,实际上已经将道法的巫术和佛法的瑜伽、普庵溶合为一体,武术为辅、灵能为主,目的是为了通鬼神,使肉体超越现实的时空,达到永恒的仙境。
有天晚上,晓月突然主动打电话来,告诉我她要出远门。
“剑心,在西藏,有人发现了我爸爸的行踪。族内资深的巫卜,我唯一的太师叔也突然出关,告诉我:12月10日,宜出门,大利西北,亲人相会。”
我想起,晓月的父亲晓建光,因为妻子在生晓风时,难产而死,从此郁郁寡欢,在晓月刚懂事时就离开了他们,一个人浪迹天崖,从此不知所踪,一晃七年过去了,他终于出现了,这些年来,他就从没想过自己的一双儿女吗?
我管怎么样,我替晓风高兴,我说:“我真想陪你一块去找,但现在是期中考,我怎么也脱不了身。”
“这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独自一人,懂得怎么照顾好自己。其实我这次去也没抱太大希望,年年都在找,已经跑遍了全国各地,但既然太师叔这样说了,一定有他的道理。”
“也许老天垂怜,这次让你们父女俩团聚。我真希望早点拜见我他老人家,让他放心。”
“放心什么?”晓月奇道。
“有了这么一位金龟婿,他女儿的终生幸福有了着落,怎么不会放心?”我笑说。
晓月“呸”了一声,柔声骂了一句:“不害臊,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
我能感受到她此时羞涩又甜蜜的表情,心里也荡漾起来,真想和她一块千山万水走遍,然后在旅途中,发生一些男人感兴趣的事……嘿嘿嘿……
“剑心,你在吃什么,口水吞得这么大声。”
“没。你走后,有什么事要我做的吗?”
“嗯,阿风想转校到你那里去读书,和你住在一起,我没有同意。但现在想一想,我走后,就没人管他了,他又贪玩,我真担心会出什么事。唉,算了,跟你又投缘,你就照顾他一阵子吧!”
“没问题!”我爽快地说,想起阿风的的聪明可爱,“我会安排他转校,你这就放心吧!”
“我怎么放心呢?一个大孩子,一个小孩子,都不知道是谁照顾谁!”她娇嗔道,“要不是方龙现在老缠住他,怕把阿风带坏了,我才不让他去你那呢!”
我只好苦笑了。
我又和晓月谈到自己的烦恼,命运好像在一步步地逼自己走向巫师的位置和责任,而我实在一点都不感兴趣。
“晓月,我的前世真的是元英子吗?元英子到底是什么人,他的生平事迹哪里有记载,我想看一看,了解一下前因后果。”
“你是不是元英子前辈,我不最肯定,只有看了三闾教的三世书才知道,但那三世书也不一定准,我爸爸失踪了十年,三世书就没有他的下落。元英子原先是武夷山的一位读书人,其家庭世代官宦,家境富有。因为母亲是佛、道两教信徒,他从小就钻研过佛道学,后来科考不成,跟随一名异人在武夷山玉女峰学艺。”
“当时是明朝中后期,不知为什么,天下妖门大开,朝野处在妖魔乱舞的时代,官僚腐败,盗匪横行。元英子的家乡一次被山贼毁于一旦。而元英子赶出迟了一步,虽然将那伙山贼全奸,但从此性情大变,疾恶如仇。一生纵横天下,除魔卫道,封魔无数,被时人称为封魔天君。但明气数已尽,于是转为凡人,本要辅助李自成改朝换代,但李草蛮气太重且气度过窄,不能容人,差点为其所害。清代明后,就不知所踪。我省的临水、三闾、阴阳三教的前辈,都和他有莫大的关系。”
其实许多地方,晓月欲言又止,我想,这一定是涉及到元英子的感情的问题吧!
具体情况晓月没说,她说如果我真是元英子的后世,可以到三闾教总坛,看珍藏的三世书,就会唤醒以前所有的记忆,等于我活了两世纪。
其实我并不怎么感兴趣。
我跟她谈起儿时的独处,那种远离父母的孤单和自怜,青年失恋后的孤立自闭,使我一向不喜出风头,不好名利,但同时也不想承担什么责任。
一句话,我的性格决不是那种干大事的人。
晓月和往常一样,只是静静地听着,临到最后,才幽幽地说了两个词:“剑心,你别无选择,一切就顺其自然好了。别忘了,我会永远站在你的身边,并肩做战。”
“那你什么时候会到我身边好呢,我好想你,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和其他情侣一样呢?一起在公园约会散步,一起吃饭,一起游山玩水,一起吵架闹别扭……有时,我看到别人成双成对地走在城市的街道,就特别地羡慕!”
“因为我们不是平常的凡人,有许多凡人有的结果我们都清楚,比如我们以后的结局,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完成属于我们的职责,上天才会将最好的结局安排给我们。”
“我们的结合会有什么阻碍么?”我惊叫。
“有些事,你现在知道未必是好。总而言之,我们存在这世上,是经过千百世轮回的结果,上天赋予我们的任务,是抛不开逃不掉的,而我只想承担得更多一些。”
我立即说:“我愿意和你一并承担!”
“你已经承担了,那就是你对我的真情。”晓月轻声地说,“那是我生存的意义和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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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同盟
所以
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
无论什么活物的血
你们都不可以吃
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
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
——《旧约》
※ ※ ※
我再次抵达永安镇时,日子正是冬至,气候转寒,家家兴补。因此在镇里,晓家以鸡、兔、猪脚配当归,用老冬酒炖食来招待我。还吃人参、鹿茸、十全补药等,谓之“补冬”。
我们城里也兴作冬至丸,用大米磨浆沥干、揉成小圆子煮食,称“完节”。
那天周末,下了一场小雨,因此空气微寒但格外的清新,一点也没有北风吹来的干燥。
这是一个暖冬。
吃完午餐后,我带着晓风,到他的母亲的坟茔祭拜、告别。
晓风按着他们的风俗,提着一个篮子,装着一大堆的各色米果、香烛、纸钱之类的东西,而我怀抱着一束鲜花。
撑着伞,我们来到离镇五里外的一个小山坳里。
山坳长着一大片的梧桐树,晓风母亲的坟座落在半山之中,一条台阶长达五十米从山脚分三段延至坟前。那是清朝以来民间常见铜锣坟,用砖和三合土建造。圆形,中心直径约3米,高1米,周围有排水沟,坟心凸起。
四周很少杂草,但晓风还是认认真真地一根根地去找去拔。
本来晓风是很多话的,现在也一声不吭,默默地跪在坟前,点着香烛纸钱,献上供品;我站在他身边,鞠躬,献上我的鲜花。
梧桐更兼细雨,点点滴滴落到心头,我也默默无言,想着自己的心事,但我想的是晓家的历史、想的是和晓清子的生死别离,想的是与晓月生死与共、相濡以沫。
我想起晓月此时在奔往西藏的路上,千山万水,一路风尘,她该是多么的寂寞啊!但此行却满怀对父亲的渴望,八年了,她父亲到底都去了哪些地方,为什么踪迹全无,到底是因什么原因,促使他离开他们姐弟俩。
“静坐一川烟雨,
未辨雷音起处。
夜深风作轻寒,
清晓月明归去。”
我吟着在永安镇陈家祠堂上看到的一首诗,不禁黯然神伤。
“姐夫,我爸爸离开我们,是不是因为我呢?他不想看到我,因为是我害死了母亲的。”在回来的路上,晓风忽然哽咽着说,他经常在认真地时候,叫我姐夫,而我也习以为常了。
“如果我们是常人,你可以这样自责,但我们是修灵之人,一切要以命理来论,以你父母的能力,就该算到你是你母亲生命的延续,但义无反顾,这是命。”
“我母亲不是修灵人,她是一个很平常的女人。”晓风苦涩地说。
“但你父亲是,他一定劝过你母亲。你现在流着你父母的血和期望。”我动情地说,“所以你这次跟我回儒里县,要好好学习,把你那个四方神仙集团放在一边。”
“切,课本哪有巫术好玩,而且,我的学习成绩本来就好,我家族的遗训,是要我们晓家后代,要以斩妖除魔、拯救下天为已任,因此历代的高人祖先都是我学习的榜样。”晓风眼珠儿一转,立即反驳。
“好好,算我怕了你,但到城里,可不许胡来。”
“嘻嘻,放心吧,老大。”
“不能和方龙有任何联络——这是你姐要求的,怕你惹事生非!”我强调。
“放心吧,老大,不过我听方龙说,真正会惹事的,是你耶,因为你前世惹下太多的仇家,如果需要的话,我提供一切帮助。”
我一听,为之气结。
从永安镇回来后,我就托关系,将阿风安排在离我家最近的南小当插班生,他虽然还在读六年级,但有时成熟得像高中生,使我常常用一种朋友的口吻与他对话商量。
他暂时住我我家里。
原本够闹的家里,这下更是闹翻了天。
“阿风!”“阿风阿风!”
“小铃姐!珠儿姐!你们早就准备好在欢迎我吗?我太感动了!”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靖儿,是女篮主教,这是小辉,是篮球天才。这位是本世纪最有前途的小巫师晓风,巫术世家的嫡系传人,全球最有实力的临水教教主的弟弟,别看他小,本事可是惊天地泣鬼神!”珠儿表面看来对晓风的崇拜真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啊!
我打了个哈欠,我没想到,一踏进家门,这群吃饱了撑着的小家伙就早已守在门口了,于是来了个胜利大会师。
珠儿还在发表她热情洋溢地言论:“阿风,你来这下太好了,我们的队伍,又多了一位同志,我们的除灵大计,不能再拘限于本县,要将业务扩展到县外!”
“我也很感动,本来我以为跟着老大下地狱来着,没想是上天堂,有这么多志同道合的大哥大姐,我,我……”晓风一把鼻涕一把泪,从怀里拿出一张张经过过塑的符状纸张说,“这是我们的产品,希望你们加盟四方神仙集团,支持我们的产品,并以拉人入会的形式,介绍你们的亲戚朋友。”
“这是我的名片。”
“四方神仙集团首席执行官兼副总裁,好家伙,这灵符有什么用途?”小辉好奇地怪叫,“我要加盟,但你要给我个职务,起码经理以上。”
“本集团的产品说明在我的名片后面,我念给大家听:公司主要制作经营各类娱乐大众的灵符,产品有火灵符、风灵符、水灵符、土灵符等,利用五行之神仙力量,为大众制造意想不到的神奇效果。”
“有什么效果?”
“你们不需要多大的灵能,只但运用得当,方式正确,就能启动灵符的力量。如火灵符,右手平举灵符,集中精力将双眼注视符心的‘赦令’十秒中,然后心随口动大叫: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法咒显火灵——呀,珠儿,你别对着我叫啊!”
只听“轰”的一声,珠儿手上的灵符,随着珠儿按晓风的程序念了咒语后,她的灵能注入灵符内,只见那灵符化作一道火焰,闪电般射在晓风身上,然后爆发出无数道焰花,五彩缤纷、光彩夺目,将晓风笼罩其中,接着一波接一波地炸开来,把整个客厅笼罩在烟花之中,令人神迷目眩。
幸好我知道方龙跟我讲过,他们设计的灵符,并不俱备攻击力,所以我放心地跑到杂物室,将我的灭火器拿出来,因为大厅里有一些易燃品,我怕引起火灾。
当我飞上二楼客厅时,珠儿端着我养金鱼的水缸,朝晓风身上泼去——
“哗啦啦”一声烟雾尽去,晓风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脸上白一块黑一块,一副焦头烂额的模样,真是自找罪受,头顶上还蹦跳着一只小金鱼,从他耳边滑落到地上。
珠儿连忙给他擦拭,连声道歉,而靖儿和小辉他们则啧啧赞奇,小心地拿着手上的灵符,连声叫道:“我们不仅要买,还要介绍给朋友,我还要加盟你们,这事业太有前途了,是这人间最伟大的创举!”
“听你们的话,我感到,我这点牺牲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们旁若无人地叽叽喳喳,听得我肺都要气炸了。
在众目睽睽中,我抢上一步,以闪电般地速度,将晓风和其它人手上的灵符抢在手中,大声说:“传销是非法的,我以老师的名义,给予取缔!而且该产品这么危险,我现在正式宣布,全部没收!”
“不会吧,老大!”
“天啊!”
“我抗议!”
“我要跟你划清界线!”
“老师说的有道理啊,我们主要精力应放在学习上……”小铃旗帜鲜明地站在我这一边,但我早已三十六计,对这群暴走的学生,走为上策,溜之大吉。
“小铃,你讨打!”
“啊,老师,你别走,救命呀!”惨叫声响彻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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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血案
周四,我终于收到晓月从西藏来的快递。
“剑心君安!我已于昨晚平安抵达西藏拉萨,住在一家宾馆,以此为起点,借天地灵气感应我父亲的位置,但一夜过去,仍无下落,我决定继续启程,由东向西搜索。君切勿挂念过甚,我能照顾自己。风弟平安否,你要多留心一些,他虽比平常小孩懂事,但太有主见,而世事无常。
在雄伟的布达拉宫,我一边念经,一边转动着排排的经轮,满心腹却想着你,想我八年未见都有些印象模糊的父亲。我有太多的事物需要祈祷,最后却一声叹息,在这一刻,我忽然下定决心,此次若能找回父亲,我一回去就将终生托付予你,从此双飞双栖,永不分离。”
我看着这封信,心花怒放,恨不得马上飞到西藏,和她一块寻找我未来的岳父大人,请他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但现实只能令我叹息。
现在,我一回家,就能看到气鼓鼓的晓风,一连几天,他一句话也不跟我讲,任我怎么逗弄,都不理我。
但珠儿、小铃他们一来,晓风立即又活跃起来,常常五个人一只鬼锁在书房内密谋什么完全将我排斥在外,连小铃都被收买过去了。
有一次,我将小铃叫过来说:“小铃,他们在干嘛,不会是要去除灵吧,县里的那五只恶灵我已经清除干净了,你们可不能擅自行动,到乡下招惹乡妖野鬼,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小铃俏生生地白我一眼,好像还在为那天我毫无义气地开溜之事生气,噘着小嘴说:“不用你关心,我们已经是大人了,做事有分寸的。”
我轻拉着小铃纤嫩的小手,温和地说:“我不关心你,谁关心你呢,你最乖了,告诉我吧,我再不会平白无故地阻拦你们了。而且,我还会支持你们。我的本事你是知道的,那天,我还抱着你飞过学校呢!”
小铃白晰的俏脸上,立即飞上一朵红云,手又颤动起来,却欣喜万分地垂下头来,小嘴呐呐着眼看就要全部招供出来,这时,珠儿在门外探头叫道:
“小铃班长,别上了老师美男计的当,他那点心思你还不知道吗?说不定马上又要出卖我们了,那你可就是历史罪人了!”
我大怒,冲到办公室门口,叱问她说:“你是怎么出来的!”
“我上厕所,不行吗?”说完一溜烟朝厕所那边跑去了。
当我回头向小铃解释什么时,她已经垂着头,仍是满脸嫣红地从我身边跑开,回到教室去了。
他妈的功亏一篑!
中午,我躺在公园的一棵树下,暖洋洋地闭目假憩一番,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的,刺激我的眼睛,我开始喜欢那些耀在身上的斑驳。
我喜欢在公园里,学校的草坪也不错,但让你静不下心,礼貌的学生见了我要问好,而不礼貌如珠儿、小辉之辈,就会缠得我欲哭无泪。
就在前天,晓风、珠儿和小玲她们首次联合起来,迫使我签下互不干涉条约,但在条约中,我也要求他们,没有我许可,他们也不能随便就去招惹恶灵,擅自行动。
冬日的太阳是非常可爱的,在家里往往被他们搅得不得安宁,我只有到公园到休息了,这也好,眼不见为净。
天下太平,时值盛世,我应该感到高兴。
午休后,因为下午没课,我顺便沿着长长的江滨路禹禹独行。西风阵阵,落叶萧萧,被风吹下卷歪的头发不断地遮住视线,当我将散乱的头发用手指疏理清楚时,忽然看到当年的同学阿新和一位女孩一脸灿烂地向我走来。
阿新是刑警大队的一名民警,因为在城里,哪里朋友结婚办喜事,还是经常有见面。而在这样的好天气里,心情好,话就特别的多,我们坐在一起侃了开来。
女孩是他的女朋友,戴着副眼镜,很文静。我们大概了解了一下对方的工作情形,就大谈起当年在宿舍彻夜长谈过的女生,关心她们现在的“下场”,某某某出国嫁洋人了,某某某还是老处女——当年就自以为优越,没将我们这群追逐者放在眼里。
最伤感的,是一位叫陈艳的女生,以前班上文学社的社长,才貌双全,和阿新同在派出所工作过,一次过马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