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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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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我心想:此行恐怕不是单纯的拜访,那位女士把我胡须上的皮带碎屑捡起,带着若有所思的眼神,并喃喃地说道家中其他成员。 
  我记得,自己当时想着,天哪,千万别让我看到猫,也别是穿着靴子、拿着枪,有杀人倾向的疯子。不知怎么,在一生中最关键的现在,这些奇怪的念头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显现。 
  眼前出现的人,和我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裸足、手无寸铁(这真是个好的开始),而且看起来好像在发呆。我们打趣地看着对方,但是我发现他全然没有那位女士的兴奋。之后,他们俩到角落窃窃私语、我就趁机测览一下四周环境。 
  对于室内设计,我并没有继承什么流派,只有自己一点看法,这房子对我来说,真是绰绰有余——前后都有花园、屋后不远是未经人工修饰的荒野、室内地板铺着地毯,四处弥漫着那两只母狗的气昧。显然他们住的地方可不寒酸,对我而言,更是高级的享受了。不过,这家已有两只狗了,为什么要让第三只来凑热闹呢? 
  我偷偷地走近他们开“家庭管理会议”的角落,竖起耳朵。 
  这家女主人显然执意将我留下,而男主人则犹豫不决。三只狗会不会太多?如果我留下来,有容身之处吗?他们淡淡地提起,可能得找到我原来的主人。但是,女主人使出高招,以痛苦的语调滔滔不绝地说我情况堪虑营养不良,而且连个安稳的窝都没有;更加上她私人的看法,谈到我身上的痤疮、突出的肋骨,以及惨不忍睹的外貌,最后为我恳求,认为我急需细心照料,不然小命恐怕不保……这些话听在我耳里,有如仙乐,我把身子靠在她腿上,表示我们团结一致。 
  老天保佑,她终于获得最后胜利(我注意到,老婆总是胜的一方)。他们暂留我下来,观察一段时间。哈,只要我保持干净、对那两只母狗言听计从,还有小心别惹男主人生气,我就可以正式登堂入室了。 
  我舒服地躺着,阳光照在我的肚子上,主人从门口观察我的一举一动。这个世界真是美好,浪迹天涯、好几个礼拜三餐不继的日子恍如昨日。 
  此时此刻的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的闺房和一场“澡缸浩劫”

  和那位女士巧遇那天,证实我的第一印象果然没错,我似乎真碰到了贵人。 
  下午,我们屋后的小径散步,我也改变了自己对森林的看法。以纯娱乐的目的来看森林还是有着一些特别的优点——可以见到各式各样的树木;你—接近,小动物就落荒而逃;地底下还不时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 
  我甚至捡到一只魂归西天的鸽子,好生享用了—会儿,特别注意颈后和耳朵后难以啃干净的部位。总之,森林真是个好有趣的地方。不过,我可不想长年住在那里。现在,终于有人收留我,因此不必流浪林间了。 
  回家之后,还有更多食物在等着我呢。我还不习惯面对这么丰盛的餐点。饱食一顿后,我的大脑已不能作用,于是摇摇摆摆地爬到桌下睡午觉。那只拉布拉多大的毛真舒服,正好可以给我当枕头。醒来时,夜幕低垂。我还是有点昏沉沉,不过?感觉得到主人,也就是我现在的“老板”轻声细语地不知在说什么。希望是庆幸让我这不错的家伙进门来。 
  然而,我那竖起的耳朵捕捉到一个不太妙的消息——他们在讨论我今晚该睡在哪儿,显然我的床不在屋里。我想,可能是我的脖子和肩膀还有那只腐鸽的味道,因此不得其门而入。男主人还说,假如我愿意的话,他可以放我回到原处。我赶紧表明,自己百分之百的满意,待在桌下—点问题都没有。 
  哎,人类有时实在异常迟钝,不懂我的心,只是催我走出漆黑的门外,带我到房子外的狗屋。 
         ※        ※         ※ 
  我承认,这地方比我原来的住处改善很多——有厚毛毯、一盆水,以及睡前吃的小甜饼。他们还亲切地拍拍我的头,祝我晚安。但是,我还是被锁在门外啊! 
  我真正想待的地方是在门里,头靠着那头胖胖的拉布拉多犬,像是家庭中的一份子在室内的窝里睡觉。 
  但今晚恐怕机会渺茫了。就在灯火惧寂后,我只得趴在我的小窝,从敞开的门凝视繁星。 
  这是个宜于思索的时刻。哎,生命真是曲折,前一分钟还得意洋洋下一分钟就失魂落魄了。所谓“多采多姿”的人生,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吧。要是大作家普鲁斯特遭遇到类似的处境,会作何反应?我想,可能是呼天抢地叫妈妈吧,但绝不会流落在屋外。记得,这位大文豪是足不出户的。 
  这时,我试着发出一两声哀嚎,再以啜泣的颤音作结,看看室内的灯光是否会随之开启?这招果然灵光,屋里的灯火突然间亮了起来,“老板”起身到我下榻之处,以关切的眼神查看我是不是被哪只逞凶斗狠的野鼠偷袭了?发现我毫发无伤,转身离去的时候,他们藏起怜悯之心,严厉地命令我安分一点。 
  有些争论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比方说想跟水电工人或律师讨个公道。我想,今晚的事最好就此罢休,以免自讨没趣。我叹了—口气——这口气不但长,而且深沉,道出我的满怀愁绪与无尽的情思,可谓一种艺术的表现了,然而却没什么作用。在那睡袍之下,是颗铁石心肠,无视于我的孤单寂寞。我一边打磕睡,一边还在思索,如何让他们了解这种住宿安排是个错误。 
  这就是抱着问题入眠的后果。潜意识不断地作用,彻夜忧心,辗转反侧,直止凌晨时分——啊,有了!解决之道自然而然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醒来时,我已有了对策。 
         ※        ※         ※ 
  显然,我所犯的错误在于高佑人类的智慧。我们大抵不能否定人类的成就,诸如小羊排的烹调法,或中央空调系统等。然而有不少人对微妙之处的反应实在是出奇地迟钝。暗示、用手肘轻推示意和种种婉转的说法——这些对一条肠子通到底的人而言,实在不知其所以然。人跟狗之间正是如此,有着茫然不解的迷雾。这也就是我和“老板”之间的写照。 
  尽管他们的确欢迎我的来到,但似乎反应不太敏捷。有些姿态实是再明显不过了,他们却巧妙地视若无睹,有时,你过于率直,最后便落得潸然泪下,我认识一只喇叭狗,一朝发现自己失宠居然气愤得大啃家惧。噢,这么做有失风范,我得想出个妙计展现我的机灵和魅力。 
  当我从“闺房”步出时,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我也嗅到微风中飘来各种有趣的气味。嗯,东边不远处有我的同类,还有几只活蹦乱跳的鸡。这些鸡的味可真教人胃口大开。我暗自记下,等家中私中解决,必当造访。瞧,那些母鸡不仅好玩,更是营养多多。你一追逐,她们就一边狂奔,一边咯咯叫,实在令人快意。此外,一想到羽毛处理好后的滋味。哇,我的口水都流了一地。 
  鸡真是一种“实用”的鸟类。 
  经过一番沙盘推演,计划周详后,我就朝屋子走去。门窗紧闭,于是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一听,静悄悄的,没有任何活动的声响。我决定不吠一声,而采取较不传统的作法——用爪子抓门。过了几分钟,那两只母狗终于注意到了——天已大白,早该起床走动了——它们像二流的女高音,抬起头来,开始嚎叫,而且一直保持那种尖声的风格。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这么一来必定会吵醒“老板”,让他们大大地不悦。然后我就溜得远远地,双唇紧闭,表现“沉默是金”。 
  不久,门就开了,那两只老小姐兴奋地冲出户外,“老板”跟随在后,揉着惺松的眼睛,对着灿烂的朝阳眨眼。第一步告捷。 
  我确定引起他们的注意后,就立刻跑回“闺房”把毛毯拖到门口,摇着尾巴,我想,这足以表白我最真诚的渴望——让我进门吧! 
  为了安全起见,我摆动身躯接近女主人,轻轻咬着她的手腕,拉着她朝着屋子的方向前进,同时发出微弱的哀求之声。进门后,我放开她的手,马上跑到桌下趴好,并拢爪子,就像一只温驯、教养良好的猎犬,并静待下一步的进展。 
  “老板”双双在我面前蹲下,我装模作样地发出几声悲鸣。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老板”一定会心软,就在此时,我注意到女主人的鼻子抽搐着,脱口说了一个字——toilettage (法文,“梳洗”之意。) 
  当时,我想她可能在说一种奇特的古物名称或是婆婆的名字,因此还是正襟危坐,并设法传达我那热切的心意。从日后的经验得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最好与人保持距离,直到我身上的腐鸽味道淡一点再说。 
  哎,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        ※         ※ 
  关键是最后我和我的毛毯都得以入内。万岁! 
  这真是突破性的一步。我跟大家走进厨房,机灵地蹬来蹬去,看是否有表现一番的地方。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盘算下一步——耍乖乖地待在桌下,还是冒个险到花园溜溜?食毕,“老板”唤我上车。看来、我们要出门了。 
  我们开进村里,停在一栋房子前面,这个地方似曾相识,因为大老远就可闻到一股刺鼻的消毒药水味。进门之后,那股味道更是强烈得叫人晕眩。我本能地想逃出外,此时跑出两个浑身肥肉的女人,一前一后紧紧地抓住我,把我擒进澡缸“行刑”。 
  只有“创痛”一词足以形容以下发生的事:全身浸湿、涂抹肥皂、冲水、再抹肥皂、又冲一次水——而这只是序曲。然后,她们拿出迷你“除草机”,修理我的毛。这个过程有如永恒那么长。接着又亮出剪刀攻击我的耳朵、胡子、尾巴还有其他敏感部位。最后的“羞辱”,就是拿出一种灰尘似的粉末往我身上猛倒,味道像是混合了“巴黎之夜”香水和除草剂。 
  我赤身裸体、浑身香喷喷的,羞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终于被选回接待室。有只贵宾狗从女主人的手提袋里探出头来,高傲地端详着我,并对我轻蔑地一笑。她以为安全无虞,才这么放肆。我对我自己说:等着瞧吧,看她们把你修理得全身光溜溜,只剩脚上四团毛和一声“汪汪”。 
  诸君可以想见,我对贵宾狗并不特别有好感,此时,我倒生起了一丝怜悯之意。 
  原来toilettage提的就是这么—回事,之后还有驯狗学校、教养课程、肛门温度计,以及专人指导我们“独身禁欲”——这实在是人类铸成的大错之一。 
  接着发生的,又让我大吃一惊。回家后,好比得到乐透大奖后所得的礼遇——有好多小甜饼可吃、有人不断地轻抚我、兴奋和赞许的呼声、合照,好比欢迎英雄凯旋归来。我觉得有点茫然,不过是剃毛洗身而已,更何况那种遭遇难过得令人不堪回首。是不是每天早上我从浴缸走出后,他们都会这般狂喜? 
  很难说,毕竟“老板”有一点洁癖。 
  这天早上的终曲几乎令我感动得落泪。男主人回到车子上,把一只圆形的大篮子拿到厨房。噢,他把我的毛毯放到篮子里了。这一幕终于让我恍然大悟——这就是让我踏入喜悦之国的护照。从此,我将荣任“汪汪总长”,取得永久居留权,并护卫主人,赶走入侵的晰蜴和其他不速之客。 
  啊,再也不用担心三餐不继,害怕谁冷不防踢我肋骨一下了。从此,我将迈入吾等狗族的“特权阶级”,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我有种冲动想跑到屋外,看看那只还没吃完的腐鸽是否还在,好好庆祝一下,并去除身上讨厌的香味。既而一想,还是作罢。假如“老板”喜欢干净的我,我最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管如何,还是等到明天再说。 
  上一次当,学一次乖,现在的我总算聪明了一点了。 




命名大典

  经验告诉我,狗的命名绝非想象中的简单。名字和我们一辈子形影不离,一旦成为可怕的错误,必引人发噱。 
  我就常想起两个朋友,一个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 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个则是叫“毒牙”的哈巴狗。从人类的观点来看,当然滑稽有趣;但对吾等狗族而言,可谓无时无刻不难为情。终身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话了。不但遭人指指点点的,还成为低级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这种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乐不可支,被讥笑的另一方心中却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来说,忍受多年的嘲讽后,他几乎成为不折不扣的隐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内急,或是轻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见时,才会现身。 
  幸好,“老板”在为我命名时,似乎已有一些正确的观念。 
  在那个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里,女主人轻轻摸我的腹部。他们提出好几个值得考虑的名字;我无法主动参与这个命名的过程,不过却相当有兴趣,因此精神奕奕。 
  过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连骂人的三字经都出笼了,因此有个正式的名衔对我来说,真是件大新鲜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单音节的称呼,我才想到名字长度的问题。他说,这样大老远狗儿就会竖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亚里斯多德”,在用力呼唤之际,简直和自己的唇舌过不去。更冗长的名字通堂都简化了。记得那只冠军猎犬——弗辛格托里克斯·亚维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吗?最后,大家还不是只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极其温柔,说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摇尾,提起脚掌来回应她。突然间,摸着我的手停了下来,倾身向前,面对着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显然,她不是在对她的另一半说话。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远的历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摇摆,并礼貌地向她点头示意,我想这是应对进退之道。这么做似乎没错。 
  “你瞧”,女主人说:“它喜欢这个名字。我们就叫它‘仔仔’好了。” 
  说实话,不管叫我什么名字,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不管是叫我“希斯克里夫”、“凯萨大帝”、“奥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只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还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们似乎很高兴做了这个决定,从此我就叫“仔仔”了。说真的,多亏他们的巧思,我才有这么一个既简洁又好叫的名字,不过,听来有点像是在叫那身长腿短的德国腊肠狗。 



我的家庭教育

  早岁时的我真是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有着无穷的潜力,只是缺乏社交礼仪的熏陶而已。 
  从未用碗进食过的我,常摆出自我防卫的姿态,使得我的“老板”扬起眉毛,表示惊讶;我也不习惯在家具旁盘旋。此外,我对美食毫无研究,也不知如何和商人应对。换句话说,我有待教养。想想看吧,我出生不久就被幽禁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难得有人来看我,而第一个主人唯一的“修养”就是在上床前脱靴子。 
  这也难怪。 
  然而,“英雄不怕出身低”,对于卑贱的过去,我不会念念不忘,只叹没有学到吃饭定时定量、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与那两只母狗的相处之道。 
  从今以后,我要修的学分还真多。 
  好在,我天资聪颖、而且明察秋毫。世上多得是视而不见的人。听说,企业的接待人员就是如此,不过,我还没有机会得一相见。我不只是随便瞧瞧,而是细心观察、加以注意,并消化吸收。我对动物、昆虫的行为有着十分兴趣,不管是蚂蚁、蜥蜴、其他同辈或是人类,无一不让我好奇,进而研究他们的奇癖与习惯。我想,这不仅有助于我的心智发展,并让我老练世故、在社交场合保持冷静沉着——这些都是与人类和谐相处的要诀。 
  我就从观察两位室友着手。一只是拉布拉多大,毛色暗沉,像是长年裹着肮脏的黑色丧服;另一只年纪更大的母狗,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一团纠结的毛球。有人说,我有点像她——我不禁怀疑那人是不是瞎了眼?我想,她们俩必定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学得这些居家诀窍,就以她们为模范,好好学习日常生活的小节和正确的行为举止。不久,我就可以掌握这些技巧,让“老板”对我刮目相看,从此便可出人头地,让吾等狗族瞠目其后。 
  不知你是否曾和两个年长的女性共同生活过?她们一天到晚唠叨个没完,常为了—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暴跳如雷。我刚到这儿不久,就发生这么一件事,让我整个礼拜都成了“瘸脚大笨狗”。 
         ※        ※         ※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用碗吃过东西吗?用碗吃饭有点窍门——你愈猴急,一头扑上去,碗就滑得愈远。因此,我学会把碗推到墙角,这样就不会滑走了。后来,我的技巧又更上一层楼了,我用一只爪子放在碗中央,如此碗固定不动了。而且,我吃饭最安分守已了,不会吃了一口就四处溜跶,过了许久,再回来吃。除非碗底一干二净,我绝不会离开,我想,这是常识,也是礼貌。此外,我总是吃得津津有味。(或许,你会说简直是“狼吞虎咽”嘛。不过,请不要忘记,我的童年是如何三餐不继。) 
  有一次,我吃完最后一口,正在吸吮爪子时。嘿嘿,旁边居然有一只碗乏人问津,还有半碗菜饭呢。我最看不得暴殄天物了,于是把爪子移过去。就在张开嘴巴那一刻,老母狗回来了,发现我居心叵测,想对她的食物下手,于是死命往我的腿上一咬。哎呀,我的妈啊,接下来是一阵狂吠怒吼。之后,我不得不用三只脚一蹦一跳地行走。我对“女性平权运动”的同情,到此为止。她们绝非柔弱无助的“第二性”,比你想象的要厉害的多——我腿上的疤就是明证。 
         ※        ※         ※ 
  我发现,她们除了对食物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大抵还算和善。说来我之所以能学会居家生活的诀窍,她们功劳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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