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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盗贼都是夜猫子,到了晚上外面巡逻的侍卫们换班有一段空虚时间,看守宝库的就只剩下八岁娇小柔弱的小姐我。
多数人都以为我外公纯粹是疼爱外孙才将宝物放我房间后面给我赏玩,也将外面对我的传言当成趋炎附势之人想和天家攀关系才拿我来做文章,于是也没把我放在心上,我所看守的宝物都成了仿佛可以随手牵走的肥羊,什么贼王盗圣,什么草上飞水上飘,一个个争先恐后光顾宝库密室唯一的出入口——我的房间。
自那之后,我每天晚上都被惨叫声从睡梦中吓醒,手里拿着一张弓,帷帐的箭袋中至少不见了十支箭,然后就是一阵换班回来的侍卫们纷杂的脚步声,第二天又要叫人把多了十个箭孔的纸门修好,密室的宝物楞是一个也没丢,好在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监狱的牢饭还是养得起几个小偷的。
贼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倒在弓箭下,包**干进牢房,后浪还没敢替上。
为什么是人干?
小姐我的箭术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我能同时射出十支箭,而是我那十支箭都能对着人的要害和死角射,即便能躲过一支,还有九支呢!
试问,被射中要害之后人能不大量出血吗?水分流多了自然**干了嘛。
张大夫也很有开发精神,打自听我说过埃及金字塔的故事之后,就对它产生了无限神往,导致的后果就是从他手下包出来的贼人都很有当木乃伊的神韵,官府还省了捆人的绳子,逮了人直接投进牢房。
那一个月天家挣了不少赏金,我也有幸分了一些零花钱,于是江湖中人又赐我一个外号叫“盗贼亡者”,有够难听的,相信如果不是碍于被我的箭送进监狱的盗贼中也有不少高手,怕太打击人遭报复,他们会更干脆地叫我“丑男杀手”,当然我觉得这也一样很难听!
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不管是我的名字或外号都这么难听,明明小姐我是如此风华绝代,莫非他们是看本小姐太完美了,想故意丑化我不成?
可惜这一次去归海家我的弓箭被没收了,外公说淑女不可以随身携带弓箭,当时我很想问他,如果我是淑女,那我身上的男装是怎么回事?
记得有一次,心蓝很是不解地问我:“小姐,您为什么这么在意外貌呀?”
“我也不是很清楚吖,大概是被人给影响了吧。”
我想起了当年读大学的时候,人家报的明明是书法社,也好不容易混上了副社长,可是大学城年度社团评选的时候,我却被人告知我是大学城外貌协会的荣誉会长,要代表该社团参加评选。
我根本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加入过外貌协会了,还混了个荣誉会长,起初我也只听说过有这个社团,但觉得太奇怪了没去参观过,忽然被人说成荣誉会长我有点惊讶,后来又听人家告诉我,貌似这个荣誉会长是会员集体投票评选出来的,我有参加过评选吗?
百思不得其解,大概是本小姐人缘好吧,就说像我这么完美,要才华有才华,要气质有气质的大美女,暗恋我的人肯定不少,我能理解他们想让我当大官增加我的曝光率好多看我几眼的良苦用心。
可是太有人气也不好,大学城外貌协会组织是挺大的,可是怎么能将我这样纯洁善良又美丽贴心的好女孩拉进去呢,瞧瞧现在,都把我教得以貌取人了,影响多不好啊。(会员众:你不影响别人就不错了!)
我正开着小猜到处跑,不知不觉跑到我娘的马车边,忽然听见我娘的一声叫唤。
“淑人,快回来,你身体才痊愈,不要又受凉了。”
“没事的,娘,我好久没骑马了,让我玩一下嘛。”我赶紧对我娘撒娇,装可怜地说,“娘啊,我听说兰臻国和梅毓国风俗相反,我怕到了兰臻我就再也不能骑马了,至少让我现在先玩够,不然我以后会好遗憾的。”
我娘大概也觉得让我女扮男装对不起我,看我的目光充满怜爱,伸手摸了摸我的头。
“淑人,委屈你了,不过到了兰臻可不能再像现在这样了,记住,你是男孩子,天家的小少爷。”我娘伸手替我理了理头发,将有点松的发束绾上。
“谢谢娘!”
得到我娘的首肯,我笑逐颜开,至于她后面说的那几句话我都当空气,左耳进右耳出,无论从生理角度还是心理角度来看,我都是百分百的女孩子,只要让我逮着了机会,我一定要穿回女装。
翻身上马正要前奔,又听淑人叫住我。
“哥哥,我也要去!”
滟漓拉着我娘的衣袖,乞求地看看我,又看看我娘。
以前他从来都是照我娘的吩咐扮演文静的淑女,怎么今天居然开口要我带他疯了?
本以为我娘会斥责他的,没想到我娘也神色复杂地摸了摸他他头,又转过来看我。
“也好,等到了兰臻,滟漓若不会骑马会遭人笑话的,淑人,你就带上滟漓吧,让他先习惯一下,别跑太远,这一带没有贼寇,但也要注意安全,记得午饭之前回来。”
纵使我心中有千百个不情愿,但是我娘的话就是圣旨,我只得从命地把滟漓接到我前面坐,他身上穿着女装只能侧坐,是第一次骑马,整个人又兴奋又颤抖,可基于我娘给他不能再让我受伤的警告,他不敢碰到我,坐到马背上之后就整个人都僵硬了。
“紧张的话抱住我,别掉下去了。”
“哥哥。”滟漓有点吃惊,又有点感动。
“坐稳了,喝!”我不再看他,一拉缰绳,马儿嘶鸣一声,向前飞奔。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十六话 讨厌的理由
正享受风驰电掣的感觉,忽然腰上一紧,我才想起滟漓和我同坐,低头看见他在我怀里发抖。
从来都足不出户的滟漓连马车跑得快一点他都会像受惊的小动物一样不敢动弹,更是别说骑马了,我策马飞奔的速度就吓得他转身紧紧圈住我的腰,将脸埋进我的胸前使劲抱着,淡红的脂粉也装饰不了他失去血色小脸上的苍白,一双清澈如汪泉的眼睛半闭却遮挡不住眼波的晶莹。
换了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儿,面对如此楚楚可怜的娇柔人儿只怕都会忍不住将他揽进怀中,发誓即使拼上性命也要保护柔弱美人。
可我不是男人,女人的心眼是很小很小的,因此滟漓这比女人还柔弱的模样我怎么瞧就怎么觉得碍眼。
一点都没点男子气概,就是这模样才将一群小男生骗得团团转,还有人曾发誓非他不娶,真不知道那些人眼睛是怎么长的,深度大近视吗?
于是我不悦地皱起了眉,语气冰冷地说:“我快被你勒死了,怕就不要上来,和娘一起坐在马车里就好了嘛,凑什么热闹呀。”
滟漓赶紧把手放松了一点,抬起头,苍白的小脸努力对我绽放一个微笑,道:“我不怕,和姐姐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对啦,在你眼里就我最可怕,老虎和我一比都成小猫咪了。
我气结地翻了翻白眼,说:“色鬼,把你的头从我胸部挪开!”
听了我的话,滟漓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的时候几乎把整个人都贴在我身上,连忙噌地从我还没发育的胸前抬起头,却不敢放开抱在我腰上的手,只好把视线转向马前,我从背后可以看到他的耳朵和脖子都红了。
“姐姐,我……我不是故意轻薄你的……”他低着头,声若蚊鸣,只有离他最近的我才听得见。
还轻薄哩,都是没发育的小毛孩,有什么好轻薄的,要轻薄也是我去轻薄帅哥!
我翻了个白眼,道:“我对是我弟弟的小鬼没兴趣。”
滟漓几度地回过头,娇唇微启,欲语还羞,犹豫再三,在我快忍不住想问他到底要干嘛的时候,他轻声开口了。
“姐姐讨厌我,是因为我是你弟弟的缘故吗?”
“当然。”讨厌你是理所应当的吧。
“为什么呢?姐姐不想要弟弟吗?”
“和想不想要弟弟无关,我纯粹就是看你不顺眼,瞧你现在这样子,比泰国的人妖还妖,是男人还穿女装穿得那么欢,只会刺绣弹琴,在太阳下走不到一刻钟就喊累,一点都没有男孩子该有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弟弟不能拿来当凯子泡!
我承认滟漓如果换上男装肯定有成为天王巨星的资质,他穿女装轻易就迷倒了一片小男孩就能看出他的电压有多高,他的身材和多数男生一样显得修长,像个天生的衣架子,什么衣服套上去都好看,长长的头发保养得比女生还好,又飘逸又柔润,乌黑亮泽可比爱壬出产的珍贵黑珍珠,眼睛永远是不染尘埃的干净,五官更是端庄可爱。
小小年纪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还得了,将来必定风靡八岁到八十岁的女性生物,以他的堂堂相貌绝对能成为万千少女怀春的梦中情人,**倚栏的远望对象,中年美妇翘首的神思之痴,老年怨妇心中永远的痛……
不过,其中肯定不包括我,总之和他有关的事我是说什么也不会参入到其中的,我再喜欢帅哥也不会去搞**,科学证明,近亲结婚生下来的孩子不是畸形就是死胎,要我生个怪物那是不用想的!
还有一点大家可别忘了,他是瘟神加扫把,我对他的厌恶是从有记忆开始累积的,我时刻都不会忘记每天送我一个血光之灾的是谁,这笔账咱们没完!
“姐,如果我不是你弟弟,你会不会不那么讨厌我?”
不是我弟弟?
“那敢情好,你要不是我弟弟,娘就不会护着你,你以为在你现在还能轻松自在地穿着女装跟我一起骑马吗?就冲你每天在我完美无暇的肌肤上留下伤痕,即便府里的侍卫没有替我干掉你,我也会亲手送你去见阎王的!”
本小姐天生丽质,别人妒嫉也是应该的,可想在我美美的肌肤上留下伤痕,那就不是一顿拳头能解决的严重事件!
滟漓听罢落寞地垂下头,叹息道:“姐姐果然非常讨厌我……”
“对,讨厌到看都不想多看你一眼!”
“可是我还是喜欢姐姐,其实……姐姐是个很温柔的人,至少,你现在能允许我这样抱住你,还让我靠你这么近,我以为你会将我一把推开的。”
“我是很想将你一把推开……”
喂,让你靠近完全是因为娘的旨意,不然冲你这次害我伤得那么重,你永远也别想越过我的警戒范围!
懒得再和他争辩什么,我专心驾驭马匹,希望能借从身旁吹过的风吹走刚才那些无聊的话题。
我可没有他想的那么好心(汐:嗯嗯,你黑心大家都知道),允许他抱住我可不是什么姐弟情,好吧,我承认也有一点担心他,但更多的是怕他摔下马受伤。
他现在可是我娘保住“归海家女主人”地位的宝贝,要是有什么闪失我娘会把我剥了,出身在大贵族家,凡事首先要从利益的角度出发思考,然后才是个人,我一点也不怀疑我娘对我的爱,我的肉体始终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血浓于水这是不能争辩的。
然而,看多了宫闱小说和电影,熟知大家族之间钩心斗角的阴暗,我更清楚天心对地位的强烈欲望。
出身在男尊女卑国家的女人对地位的执著是非常可怕的,她们的卑微身份使她们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放手去争夺她们生存的权利,而出身大家族的女人无疑是将女人的悲哀体验得最深切,聪明如她们也知道男人的心是最靠不住的,越有地位的男人越无情,所以她们需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当后盾,一旦失去地位,她们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很不幸我娘也不能从封建的枷锁中解脱,当我的存在和她需要的地位相冲突时,她让我打扮成男孩,如果不是兰臻国重女,滟漓再能干也是男孩,将来万一穿邦我还能有作用,我想她会在确定我不适合修习玄术之后就将我杀死或干脆丢到某个角落任我自生自灭,她身边不需要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
若将来有一日她必须在我和归海家中作出选择,我相信她会毫不犹豫地舍弃我,我也早有此心理准备,故而也不对她抱太多的感情免得日后难受。
纵使我确实是从天心的肚子里爬出来,我是穿越者的事实也不能改变,也许我始终放不下自己前世的亲人,毕竟我前世的父母再吝啬,他们却从不会对我吝啬他们的亲情,正是记得亲人的温暖,对于天心,我嘴上叫她“娘”,心里始终不能将她当成亲人,我们之间更像互相利用的关系,她给我成长的环境,我帮她保住她在归海家的地位……
就在我感伤的时候,胯下的马儿好像受到什么惊吓,忽然嘶叫着乱跳,而后不受控制地狂奔起来。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十七话 坠马
“啊,姐姐!”
马忽然高高抬起前肢,差点就把我们掀翻下马,滟漓害怕地再一次紧抱住我的腰,脸上尽是恐慌的神色。
“该死的,捉紧了,掉下去不死也要掉少半条命!”
我赌咒一声,也不管是不是会拉到伤口,死死捉住缰绳伏到马背上,把坐在我前面的滟漓压在身下。
凭我八岁的体力和耐力制不住受惊的马儿,我也是第一次遭遇马儿发狂的情况,心里不免有些惊慌,手上死拽着缰绳,太用力的后果就是右手手掌的伤口又裂开了,手背的绷带渗出了血红,想必手心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我不能放手,掉下去可就完了!
撕裂的疼痛让我差点晕厥过去,真该感谢滟漓那“每日一伤”的诅咒锻炼了我对疼痛的忍耐,才八岁就对如此剧痛能保持清醒,因疼痛流出的冷汗很快就布满了我的额头,后背的衣衫也被打湿。
“姐姐,怎么办,马儿跑出官道了,姐姐……”滟漓惊慌失措地叫着。
“闭嘴!”我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天晓得我现在有多疼,没把两个字变成一声哀号就是我的克制极限了。
大概是我的脸色真的很难看,滟漓赶紧闭上自己的嘴巴,一双眼睛弥漫的水雾透露他的惧怕,他的手依然紧抱着我,却不再勒得让我透不过气,我这才好受一点。
听滟漓说马跑偏了方向,我心里也是很着急的,谁知道发疯马会跑到什么危险的地方去,对这里我人生地不熟的,即便没碰上盗匪,可要是它跳到猎人设下的陷阱里,我们不是也得跟着受罪么?
我可以忍住疼痛不昏迷,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漫上了眼睛,和因紧张流出的冷汗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知道模糊不清的视觉对当前的情况来说非常危险,但我双手必须紧握着缰绳,没有多余的手能腾出来拭擦,再听滟漓在我旁边哭哭啼啼我心情又更加厌烦。
真后悔这一次贪玩跑得太远没有带护卫和侍女,现在马又不知道跑到了什么方向,身体的疼痛与马上的颠沛于我是度秒如年。
没有一块手表能告诉我自己被马带着跑了多少时间,更不知道自己和队伍拉出了多大的距离,现在我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伤势能坚持到马跑到累了,或者坚持到侍卫来找到我们,但我很清楚情形并没有那么乐观,随着马匹的狂奔,原本就裂开的伤口疼得几乎麻痹,且马快节奏的奔跑迫使我握缰绳的手承受一次次的拉扯,每一次的拉扯我都能感觉到自己手上的伤口被撕开一点点,疼痛毫不留情刺激着神经。
我不得不承认事与愿违,出行的马匹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千里马,可以保持高速跑上很时间,可我年幼的身体并不能在马背上承受那么长时间,时间拖得越久越不利,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了,也许要不了多久我就将无法保持正常的思考,我必须在疼痛和疲惫使我昏迷之前想出办法才行。
显然我不指望自己能让马停下来,马已经疯了,无法驾驭,我更怕马会把我们带到什么危险的境地,不等侍卫来找我们,我们就先因为种种危险而死亡了。
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直接跳下马!
权衡利弊之后,我拉住滟漓就往旁边比较平坦的一块草地上跳去,原想让他和草给我垫底的,石头要磕也磕他身上,我不是那种会舍己为人的人,相比起我娘见到滟漓受伤后的怒火,我更想在此刻保住自己的安全。
形势匆忙得让我我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且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古代的女装和男装是很不一样的!
男子经常在外奔波,男装的款式多是为了方便男子行动,款式简洁,但女装却是为了突出女子的身段,衬托出女性的娇媚妖娆,因此古代女子的衣衫非常繁杂,且大户人家小姐衣服上的结带用得就像西洋裙的蕾丝一样习惯,结带多了容易勾到东西。
滟漓作为天家的“小小姐”,他裙子上的结带光看就叫人眼花缭乱,此刻也很自然地被马鞍扯了一下,就是那么一秒钟的事,我们下落的姿势就变成他上我下,垫底的人很不幸地成了我。
也许有人会说,电影里不是经常有跳车的镜头吗,也没见得演员们受多重的伤,想必跳马也就是那么回事,没啥大不了的。
我可以告诉诸位,这么想绝对是大错特错!
首先,坐在骏马上比坐在车上的海拔高度要高上那么一米左右,可不要小看着一米的高度,看看人家跳楼的,一楼是观众席,从二楼跳纯粹是想吓吓人,从三楼跳是闹闹抗议,从四楼跳是想落地了给救护车抢救的时间,从五楼跳可能造成残废,从六楼跳才是真的玩命,从七楼跳,那么恭喜,如果没有意外可以托黑白无常办理移民地府手续。
由此可见逐级递增的伤害是成正比的,即便只是一点点的高度,我们也要重视再重视,人家盖大桥的还可能因为尺度的些微偏差,导致整条大桥使用寿命从二十年缩成两年,可见其中厉害呀。
其次要考虑的是,我们现在跑的是古代的荒山野岭,不是高速公路,虽然春天雨水淋过之后的泥泞山路没有水泥柏油铺的公路硬,但它的特征就是坑多泥多石头多,想直接跳下去不落进坑里喝上几口泥水磕到几颗石头是痴人说梦,换了当代第一高手的武林盟主都不敢把白日梦扯谈成这样。
再次,我要强调的是我们的马跑得非常快,只要稍微有点物理常识的地球人都知道惯性的作用,因此,我们跳马的危险性请参考“(马奔跑的惯性加速度+体重+地心引力+环境的不确定因素)×滟漓的灾噩指数=?”的伤害公式。
综上所述,再结合现代无数小说和电影中出现过的经典情节,我的推理可以得出,从在山野里狂奔的高大骏马中跳下去,将丢失的东西依情况可能有以下三件:
一是完整的骨骼。小孩子骨头不比大人的硬,就这么撞到地面,手骨脚骨摔断还是轻的,脊椎骨出问题我下半辈子得瘫痪着等人伺候,肋骨断了刺进肺里以古代的医疗水平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