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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婚之后不许再和她往来!”
“是,大哥。”长兄如父,哥哥的安排赵云只能接受,或许从内心深处,他也认可赵大的说法,只是碍于颜华是恩师的亲属,不便表现出来而已。
“我回去和刘敏说一下,你可要一辈子好好照顾她。”赵家的想法郭翼是绝对理解的,别说是强调贞洁的古代。就算是开放的现代都市里,娶一个颜华这样的女人回家,也是会遭受非议的。人,是无法忽视社会舆论的。
“大概,换了我也只会把颜华当做情人吧。娶回家……太难了……”郭翼心里暗叹,命运啊,对女人似乎总是更加苛刻。
刘敏很开心,夫婿是一个前途无量的英杰,而且自己是以郭翼义妹的身份出嫁,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作为一个被买回来的女人,这都是她几辈子修不来的福分!
婚礼的流程郭翼已经走过一遍,倒也熟门熟路。嫁妆等细节方面的东西也交给了赵柔处理,相对而言比郭欣出嫁时要轻松得多。
在婚礼举行前,李县令已经走马上任,成为常山国相。赵大举茂才,成为县令。赵云举孝廉,成为县尉。
郭翼举孝廉,成为议郎,入朝听政。这是他特意要求的。如今已经是中平三年十二月,乱世风云就要来了,他必须去朝廷,将自己的名望散播到天下士族之间!自然,这场婚礼的规格很高。因为有国相参加,结亲的双方也都是有官位的人。
第二十六章 诗歌剑舞()
婚礼结束,郭翼坐轿回到家中。原本热闹的房间现在显得很冷清。赵柔服侍他睡下,她是家中唯一的女人,她也有了新的目标:怀孕。虽然说郭翼从不避孕,但她的肚皮一直没反应,心里当然也是有些着急的,子嗣才是保障地位的硬通货!
“老爷,我想给你添个孩子,让家里热闹起来。”
“好啊。”郭翼摸着她光滑细腻的腹部,生育的妊娠纹因为龙肉的作用而消失,尽管郭翼勤耕不辍,她的身体也始终白净红润,宛如娇嫩的豆蔻。如此成熟与娇嫩完美结合的身体,对他的诱惑是无与伦比的。让这个女人为自己生儿育女是个不错的选择。
“说起来,是不是日子不太对?你怎么一直没动静?”
赵柔嘟着嘴抱怨道:“哪有那么容易?我前夫十几年不也就生了个女儿么?”
“是哦。”想来也真是奇怪,古代没有科学的避孕方法,而且基本上天黑就是关灯睡觉,是怎么会只有一个女儿的?甚至是皇帝,那么多女人也会有没有子嗣的情况。比如说汉桓帝就只有几个公主而已。
“人类的生育率太低了呢。”想到后世人满为患的社会,难以想象是付出了多少努力才达到的效果。
“郭翼,出来见我。”声音很轻,但郭翼却听得清清楚楚,这是颜华的声音。
“我出去一趟,麻烦事来了。”郭翼迅速穿好衣服出门,屋顶上有个孤零零的人影望着月亮。
今夜月明星稀,万里无云,是不错的景色。
“今夜月色真美啊。”郭翼看着这浩瀚的星空,心中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感觉,难怪夏目漱石会有这样的句子,月色下,的确是倾诉衷肠的最佳时机。
颜华坐在屋脊上,背对着他,不发一语,只是静静地看着月亮。
郭翼就站在她身后,万籁俱寂,但耳朵却听到了眼泪流下的声音。失恋,一定很难受吧。当自己的初恋说分手时,自己长达一个星期都是以泪洗面,为此颓废了大半年呢。
冷风习习,但最冷的不是冬天,而是人心。
有什么情歌可以描述一下失恋呢?大抵是没有吧?爱情,就是一场无解的冒险。
成功,失败,都是一种幸福吧。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郭翼轻叹,所有的相思,都是说给自己听。转身离开的人,听不到身后的撕心裂肺。
颜华轻声说:“唱歌给我听吧。”
“好啊,你要听什么?”
“诗词歌赋,都可以。”
“绿杨芳草长亭路,年少抛人容易去。楼头残梦五更钟,花底离愁三月雨。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颜华苦笑,“无情不似多情苦么?人活一世,不过百年,怎么会受这么多苦?”
郭翼道:“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多是几多时。”
“哈!”颜华站起,拔剑。
郭翼倒退了一步,剑锋就指着他的脖子。她的脸上挂满泪痕,她想要忍住,却无奈眼泪更胜一筹。这是她最脆弱的时候吧?即使在土匪窝里,她也坚决的与命运抗争,时刻保留着那颗不服输的心。
倒退三步,落在屋脊另一头,张开双臂,道:“如何,我为你歌一曲,你为我舞一曲吧。”
月光,美人,剑舞,诗词,却只是悲歌。良辰美景皆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清晨,阳光。郭翼的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望着远处的朝阳。身侧,颜华倚靠在肩,轻盈,无声。
“又是美好的一天。”
颜华轻声问:“他学艺时,眼光一刻也不曾离开我,他怎么就变了?”
郭翼轻笑,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你除了写诗,就不会说点别的?”
郭翼苦笑道:“爱情啊,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呢。”
“刘敏是这世上最幸运的女人呢。他会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吧?”
“或许吧。婚姻、爱情,是两码事。”
“我走了,谢谢你。你是个好人。”颜华起身,捡起一块剑刃的碎片,割下一缕青丝。把发丝与剑刃一起包着带走,大概,她已经与过去告别吧。与她一起离开的,还有两个细不可闻的声音。
“好人么?哈哈。”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世上的确不会再有男人能入她的眼吧?因为曾经遇到你,以后的每个人,都是将就。
“老爷真是好人呢。怜香惜玉有点过头了。”赵柔在院子里准备好了茶水、棋盘,道:“下来喝茶下棋吧。”
“好。”郭翼纵身飞下,赵柔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望着她泡茶是一种艺术享受。
十二月十六日,郭翼带着行囊,前往雒阳赴任。范新、赵柔随行。王家的两个女人不可能跟着走,便拜托赵大负责提供衣食。至于这两个女人会不会因此爬上赵大的床,郭翼可不在乎!
城外,颜华拦住马车。
“怎么?你要跟我走?”
“我想去更远的地方。”
“上车。”
马车里坐了六个人,显得有些挤。范新指着两个陌生的女人问:“主公,这两位是何许人?”
颜华白了他一眼,介绍道:“这位姑娘是白雀,这位是红羽。”
吃了龙骨丹,两人都是脱胎换骨。再无半点老气,找回了青春艳丽的容颜,身材也丰满起来,有了几分女人味。两人的姿色也算中上,可纵然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坐在颜华这英气无双的女人身边,也要显得逊色不少。
范新自己家就有个国色天香的夫人,外头的女子也就难入法眼。问过之后也就不再多看,只是好奇,这两个人如何在这么短时间就有如此变化。
郭翼倒也没有给范新龙骨丹的意思,龙骨丹对人的改造更多是倾向于“体能”,对于“智能”方面没有显著变化,只是记忆力会稍有提升。但人的智慧,从来不是看你记住多少东西,而是能运用多少东西。
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工具的使用。知识,不过是最高级的工具罢了。
第二十七章 议郎()
范新自己家有个国色天香的夫人,外头的女子也就难入法眼。问过之后也就不再多看,只是好奇这两人为何会有这么大改变。
郭翼之前也没有给范新吃龙骨丹,龙骨丹对人的改造更多是倾向于“体能”,对于“智能”方面没有显著变化,只是记忆力会稍有提升。但人的智慧,从来不是看你记住多少东西,而是能运用多少东西。
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工具的使用。知识,不过是最高级的工具罢了。
见范新不说话了,颜华踢了他一下,笑着问:“你这次出来不把夫人带上?”
范新的表情滞了一下,随即掩饰过去,满不在乎道:“嗨,这事不急,怎么着也得先把雒阳的事情处置妥当。”
“噢~”颜华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调侃道:“该不会是你能力有限,应付不了自家夫人?”
“胡说八道!我……”范新一时间居然想不到什么词来反驳,支支吾吾的也没个动静。
颜华笑的花枝乱颤,嘲笑道:“哈!说中了!”
郭翼也忍不住笑出声,被龙骨丹改造过的人,需求量“很稳定”,每天都得有。身体耐力也非常好,赵柔可以和他疯狂一夜而不显疲惫,王家两个如狼似虎的女人,却只能支撑半个时辰。
正笑着,赵柔狠狠的锤了他一下,给他一个白眼,没好气道:“还笑!自己女儿家庭不睦,你这当爹的还不给女婿支个招?”
听到这话,再想起郭欣平日里的抱怨,范新立刻想到郭翼是有“秘术”的,赶紧凑过来一脸讨好,“主公,夫人说得对啊。您有啥子秘方,指点指点。不求金枪不倒,但求称心遂意啊。”
“好吧。”考虑到“女儿”家庭幸福的问题,郭翼就给了他一颗中品龙骨丹,“给你。等到了雒阳,赶紧派人把欣儿请过来。”
范新接过药丸,端详了片刻,便一口吞下,道:“多谢主公。”
吃过龙骨丸,范新马上就窝在一旁昏睡了过去。
颜华凑到耳边,悄声问:“怎么给他的药不太一样?”
龙骨丹上品纯度高,呈红色,中品是紫色,下品是黑色。
颜华只见过上品,故而有此一问。
细节的东西郭翼也懒得解释,道:“他是谋士,龙骨丹对智力的提升不明显,没必要耗费太大。”
“哦。”颜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与白雀两人窃窃私语去了。
一个时辰后,范新醒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兴致上来了,立刻就找了驿站寄信回去,要郭欣赶紧到雒阳与他会合。
十二月二十五日,马车抵达雒阳。此时已经是年末了,郭翼去光禄寺领了自己的官服和令牌,跟着走了一圈光禄寺,记住办公地点。
灵帝朝的议郎数量大约三百多人,基本上是付不起钱助军修宫钱的孝廉,在雒阳呆的久了,年纪上来了,便当个议郎,也能参与政务。
像郭翼这么年轻的议郎,那还真是头一遭!
议郎比较悠闲,不需要轮流当值守门,也不受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领导。只负责顾问应对,碰上不理政务的皇帝,基本上就是闲着。六百石的俸禄不算多,但足够花销找乐子。如果还能结识两个名门望族,在府上当个客卿、门客,日子过得委实潇洒。
一路过来,也少不了打点一番,破费了许多银两。
“贪腐啊!”自己不过领个官服,熟悉一下办公环境。这么寻常的入职流程,都出血了一百多两银子。可见这个王朝真的已经烂透了!不从根子上推翻重来,是绝对没戏的。
但自古以来,革命,都是自下而上的。三国两晋的门阀士族轮流掌权,也不过是稍微改革罢了,到最后也还是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
“任重道远啊,在改革制度之前,必须先想办法让生产力跟上来。”作为一个现代人,纵观历史,熟读马列,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还是很清楚的。
如今连纸张和印刷术都没普及,谈不上教育普及,更谈不上科举取士。现在发布榜文科举取士,也不过是在士族之间选人才罢了。寒门子弟连书的影子都看不到,哪里考得过名门望族?
回到家里,赵柔已经把房子打点好了。这套房子比较大,足够住下上百口人。雒阳不比真定县那小地方,各方面都很复杂。一行人都住在这屋子里,来往也方便。
一行人聚餐吃饭,也算是庆祝入朝为官。郭翼不喜喝酒,赵柔也就准备了一些蒸肉和素餐,不备酒。
按照区域划分,范新夫妻住东边第一间院子,不入后庭。颜华则与女眷一道住在后庭宅院,只是独立出去,自由行走。
宅子这么大,收拾起来也就麻烦,商议着要请一些丫鬟仆役来服侍。范新家大业大,此事便由他去处理,交由赵柔审核即可。
吃过饭,洗漱完。正打算和赵柔来点情趣,有人敲大门。
家里没下人,郭翼也就只能自己去开门接客。
“郭大人,袁大人有请。”
“哪位袁大人?”
“后将军!”
袁后将军当然就是袁隗了,他是袁绍的叔父。光和五年曾为司徒,登三公之位。汝南袁氏,四世三公,天下闻名!
在东汉灵帝朝,三公是可以买的,所以更换也比较频繁。通常上去干上一年半载,捞一把名望,就会退下来。而且三公是荣誉官职,基本没啥子实权,名义上各领导三卿,实际上国家大事都决于由外戚担任的大将军。
自己不过一个寒门出身的小议郎,怎么才第一天就被袁家的老大给请来了?难不成自己的名头传到了雒阳来了?这不科学啊!
行礼,自我介绍,就坐。
袁隗坐在高位,大约五十多岁的老年人,神态间带有一丝倨傲,却不让人厌烦,极具气度。胡子发白,两鬓如霜,却不显疲惫老气。
坐下还有几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为首一人脸长,下巴尖,但却有一双大耳朵,按面相,此人当贵不可言。只是此人一脸毫不掩饰的傲气,看谁都是高人一等的姿态,不甚讨喜。
次位的一人英俊威武,有几分现代“大叔”的风韵,举止间带着几分豪气,也看不到一丝倨傲,反倒是显得平易近人,让人有亲近之感。
剩下几人都是寻常姿态,文官装扮,看不出什么门路来。
袁隗举杯祝贺道:“议郎今年十六,年纪轻轻,大有可为啊。”
在寒门子弟当中,郭翼的确算是牛叉的,举杯回应,“大人抬爱了。”
袁隗大笑,指着席首的两人,“这两位是我的侄儿,袁公路,袁本初。”
郭翼拱手行礼,“久仰大名。”
袁术拱手,眼神颇为高傲,笑道:“真定县乡野之中,也能听闻我兄弟二人?”
吹嘘这事情,郭翼张口就来,道:“昔日黄巾造逆,二位均有大功。常山国深受黄巾贼所害,岂能不感念大人?何况二位大人素有侠名,天下豪杰谁不倾慕?袁家四世三公,四海之内谁不称赞?”
“好。算你有眼色。”袁术哈哈大笑,这一番吹捧让他如沐春风,举杯与郭翼对了一杯。
一旁的袁绍却只是笑而不语,上下打量着郭翼,不知心里在想什么。
第二十八章 鸿鹄高飞()
袁隗被这么吹嘘一通,自然脸上有光,也露出了笑意,问道:“素闻议郎有骠骑大将军扫荡匈奴之志。近些日子又讨伐黄巾贼,素有功绩,老朽也是早有会见之意。”
“为国讨贼,不敢奢望虚名。”
这种场合郭翼完全不擅长,在现代他就不是一个善于逢迎的人,心里总有一分傲气,不愿去巴结讨好他人。坐在这宴席上,浑身不自在。
双方又聊了一些有的没的,说了一些经学,讲了几句国是,大约半个时辰,便散了宴会。
郭翼如释重负,不由得加快回家的脚步。一人从背后赶上,抓住他手腕,道:“某府就在城北,大人可要常来走走。”
是袁绍!宴席上他一直不怎么搭话,没想到现在来约。郭翼当然先答应下来,结交袁绍对自己在雒阳行走大有好处。
回到家,赵柔已经入睡。郭翼也没有睡意,就坐在蒲团上,开天窗仰望星空。才来第一天就夜不能寐,只怕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难。
按理说,袁家绝对不会把他一个寒门子弟放在眼里,几百个议郎,哪个不比他身经百战?现如今朝臣与宦官的矛盾也还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大家无非是争权夺利,敌进我退罢了。袁家拉拢他到底是图个啥?而且自己不喜欢这种拉拢。
翌日,郭翼算是第一天上班,到光禄寺走了一圈,签到打卡,便自由行动,但也不能脱离太远,一旦有事,随时要能找得到。
如此碌碌无为的日子一下子就过了一个月。郭翼实在闲得慌,每天找颜华练剑、练枪。他一直以来强于速度和力量,弱于技巧。邪眼虽然弥补了一些不足,但对上绝顶高手他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技巧的意义在于,一旦双方力量、速度在同一水平时,能够对实力进一步拉升。
范新看着手痒,也想学。颜华教了一个套路,就要他自己练。郭翼则去兰台给他借了各种书籍,供他阅读,提高点谋略水平。
兰台是东汉的国家图书馆,藏书无数。作为议郎,最大的好处在于他可以凭借官吏的身份借阅典籍。普通百姓是无法染指这些知识的!
郭翼自知无力改变封建社会,但至少,让这个民族领先一点点。教育普及点,文盲少一点。某一天,当洋枪洋炮杀过来的时候,可以牺牲少一点。“等以后有机会,每个城市都要设立图书馆。”
北邙山,郭翼与颜华纵马至此,寻得山上一小亭,扫去白雪,就坐下棋,饮酒。
此时,正黄昏。望着雒阳城中万民归家,郭翼不由得轻叹:“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又来诗兴了?”颜华落子,忍不住调笑他一句。这个男人,书生气太重了!带着强烈的理想主义者的气息。她爱他的温柔如水,却不爱他书生意气。她喜欢赵云那样一往无前,有些耿直,有些“痴傻”的性格。比起吟诗作对,下棋弹琴。她更喜欢舞枪弄棒,快意恩仇!
但在这个男人的眼里,武艺,不过是一种工具。他轻易的学会了所有的技巧,却没有潜心打磨的意愿。他所爱的,唯有这天地美景,还有那源源不断的文思。
他喜欢这世界,他想要保护这世界。而她,喜欢被破坏的景色。
“哦吼。想不到这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