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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九二-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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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女儿跟他在一起,根本就没得比啊!

    是的,根本就没得比!

    钟小兰此时的心情也是如此。

    在此之前,她曾天真地以为,吴小正就算再牛,也就那样。

    因为不服气,她一直把吴小正当成了竞争对手,想跟他比个高低。

    可这次跟出来后,她这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坐井观天了。

    她跟吴小正根本就没有活在同一个世界。

    当她的目光还盯着学校、盯着班级、盯着成绩那个小圈子时,吴小正早就放眼全世界。

    这还怎么比?

    因为放弃了比的心,她才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声谢谢。

    “小兰,咱们走吧,出去逛一逛,看看能不能了解一下国外学校的情况,到时你要是想出国,爸妈一定尽力把你送出来。”

    因为看到了女儿和吴小正的差距,也因为见识了庄凝文的能干,李慧兰又了想把钟小兰送出来的心。

    她觉得,只有让女儿多出来见见世面,以后她才会有不错的成就。

    可受了吴小正影响的钟小兰,在这方面的**反而不是太强烈了。

    “妈,这事再说吧!吴小正说过,咱们国家正在飞速发展之中,用不了太久,国内就不会比国外差,没有必要非得跑出来。”

    李慧兰:“……”

    咱家女儿开始懂事了吗?

    还有一个心思复杂的人,那就是马丽。

    在抵达纽约的第一个晚上,她就因为犯错挨了吴小正的惩罚,弄得她这几天都有点不敢面对他。

    这几天,她一直在想着怎样来消除自己在吴小正心里留下的坏印象。

    她也没想到,事情竟然突然发生了转折。

    出来还没几天,竟然就要回去了。

    可是……坏印象还没消除呢!

    那要不要去见见他,跟他再好好谈谈?

    马丽因此犹豫了很久。

    她发现,经历过那晚的惩罚之后,她似乎有点怕吴小正了。

    一番纠结之后,她壮着胆子敲开了吴小正的房门。

第796章 全权代表

    马丽现在确实有点怕吴小正。

    换做是在湘水一中时,不管吴小正怎么牛,马丽也还是吴小正的老师,在心理上占据着相当的优势,因此她可以摆老师的威风。

    后来到了长市,两人的师生关系不再延续。

    并且,马丽还因此受了吴小正的恩惠。

    因此,两人的关系逐渐拉平,相处的方式变得更像是朋友。

    但马丽还占据着年龄的优势,因此她还可以偶尔在吴小正面前肆意妄为一下。

    现在完全不同了。

    从心里,马丽已经完全接受了吴小正给她安排的新工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小正已经成为了她的老板,她的衣食父母。

    而这几天,马丽又见识了吴小正在商业上的睿智,也见识到了他的雷厉风行,还受过她的惩罚。

    因此,在不知不觉中,马丽已经在心理上自觉矮上了那么一小节。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就算马丽想去克服都有点难。

    “咦,你怎么也没出去逛一逛?”

    吴小正对待马丽的态度跟往常一样。

    马丽咬了咬嘴唇:“我有事想问你。”

    “哦,什么事?你说吧?”

    吴小正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他还在考虑回国之前,纽约这一大摊子事怎么解决。

    “怎么还没给我订回去的机票?”

    这正是马丽忐忑的原因。

    她从沈默那里得知,所有人的返程机票都已经订了,唯独她和吴小正的机票还没订。

    这让她很是有点不安,不知吴小正为啥会有这样的安排。

    “哦,这事啊!你忘了?你将被派到这边当我的全权代表,这两天不跟我在这边把所有事情准备好,回得去吗?还有,你不是说还要去找同学吗?”

    马丽愣了一下。

    这几天她一直在担心这事。

    她原本以为,那天她口不择言,说了那种过分的话以后,吴小正会不会对她失望透顶,然后换人来纽约。

    她又咬了咬嘴唇,低声问道:“你没为那天的事生气吗?”

    吴小正也愣了一下。

    按照他的习惯,向来是对事不对人。

    那天的事,他气过了,也惩罚过了,只要马丽没有在人品上让他失望,或者是酿成大错,他自然不会把此事记在心上。

    “你觉得我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吗?”他反问了一句。

    马丽心里一喜,偷偷松了一口气。

    “既然你没去逛街,那就先跟我去见个人吧!把在这边成立联络处的事情先准备一下。”

    在这边成立联络处是必要的。

    因为这次纽约之行的收获,正佳集团已经准备跟翁晋君联手成立酒店管理公司,相关工作已开始启动。

    而这家酒店管理公司,是会注册在美国的,这样到时就可以用外资的名义进去,以获得一些政策方面的优惠。

    还有,吴大厨集团跟陈信助之间的出口贸易合作业务很快也会开始启动,到时很多合作上面的事务,也需要有人在这边跟进处理。

    除此之外,纽约华商总会在春节过后就会开始大陆投资考察行,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有新的合作出现,能有一个人跟那些实力派大佬保持联系也是必要的。

    而马丽就是这个联络处的负责人。

    当然,在很长时间内,她可能就是光杆司令一个。

    吴小正要见的是翁晋君。

    他先给两人互相介绍了一下。

    至于马丽的身份,一下就被提拔成了他的助理。

    马丽被小小地吓了一跳。

    对于纽约华商总会,以及那么多实力派大佬的存在,除了沈默稍微知道一点之外,其他人都是不知情的。

    包括马丽。

    她没想到,眼前这位中年男子不仅是这家酒店的老板,还是纽约华商总会的会长。

    这身份就有点不一般了!

    唉,往来无白丁。

    马丽感觉吴小正好像越来越了不得了。

    吴小正却说起了正题:“翁会长,为了跟大家联络方便,我准备在这边成立一个联络处,到时马丽就会过来,充当我的全权代表。”

    “这是好事啊!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翁晋君接过了话题。

    “我想请翁会长帮忙物色一个办公场地,毕竟我们在这边不熟。”

    吴小正直接说明了来意。

    这事他原本是想找何世元帮忙的,可何世元的洪门身份又让他有所顾忌。

    在他看来,商业上的事情还是纯粹点好,他不想这些事也跟洪门扯上太深的关系。

    因此,这事来找已经成为了合作伙伴的翁晋君更合适。

    “要多大?”

    吴小正指了指马丽:“暂时就她一个人过来,因此最好能帮忙找一个能办公和居住兼用的地方。”

    “那还找什么?酒店房间多的是,我直接给她安排一个商务套间就是了。”

    翁晋君一口就提出了解决办法。

    “这……”

    吴小正稍稍有点不好意思。

    翁晋君这么一安排,方便倒是方便,可是却让吴小正感觉占便宜了。

    他真不是有意的。

    “吴小友,不比客气。要知道,我这酒店不可能天天都有百分百的入住率的,我这里不差马小姐的那一个房间。”

    “再说,你在这边成立联络处,对于我们的合作也是一件大好事,你总不能让我背上一个小气的骂名吧!”

    吴小正不再推脱。

    他和翁晋君都不是差这点小钱的人,如果再推脱的话,反而显得他有些小家子气了。

    在告别翁晋君后,他开始认真跟马丽交代起相关事情。

    “基本上过完年,你接受了基本的培训后,就得来美国了。但这边平时的事情不会太多,你最好还是在这里找个学校,学学经济或管理方面的课程,边上学边工作就可以了。”

    马丽又有点感动。

    她知道,这样的好事,如果不是因为她跟吴小正的私交,根本就轮不到她的头上来。

    现在吴小正这样安排,不仅帮她解决了吃住的问题,还让她有一份工资可拿。

    这样的好事,哪里能找到?

    “在回去之前,翁会长会给我们安排一个送行宴,到时纽约华商总会的很多重要人物都会出席,你稍稍准备一下。”

    这也是必要的。

    既然马丽将在纽约以吴小正全权代表的身份来处理相关事务,那让她认识一下各路重要人物是必须的。

    吴小正相当于在给马丽铺路。

    “接下来,我可以陪你去见你的同学了。”

第797章 天堂OR地狱?

    想要在偌大的纽约找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当米粒手里还只有一份半年前的通信地址时。

    为了能帮到马丽,吴小正不得不再次求助何世元。

    在找人方面,应该没人比他更擅长。

    “这个地址在曼哈顿岛uptown北部的harlem区,那里可是全纽约最乱的地方之一啊!这样吧,我派人带你们一起去找。”

    看了地址后,何世元先告诉了二人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曼哈顿是一个狭长型的岛,由南到被被分为了downtown(下城)、midtown(中城)和uptown(上城)三个大的区域。

    最有名的自然是downtown。

    downtown是纽约的金融商务区,美国的金融机构、各大财团的总部,大都设在这个区域内。

    而有名的华尔街、唐人街都在这个区域。

    midtown(中城)是纽约的商业区。

    比如说著名的时代广场就在这一区域。

    而马丽同学所上的哥伦比亚大学也是在这个区域,不过联络地址显示,她同学并没居住在这一区域,而是在uptown(上城)。

    uptown(上城)在曼哈顿岛的北部。

    uptown的商业气息远不像downtown和midtown那么浓厚,这一地域的功能主要是居住、休闲、教育等。

    而且,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区域。

    在uptown的中央公园东、西两侧,又分为两个区域,分别叫“上东区”和“上西区”。

    这是纽约有名的富人居住区之一。

    从上东区、上西区再往北,就是马丽要找的harlem区。

    退一步是天堂,进一步是地狱。

    用这句话来形容uptown(上城)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因为,harlem区是纽约有名的贫民窟之一,而它与富人集中居住的上东区、上西区相隔仅有一步之遥。

    harlem区还有一点比较出名,那就是这里是美国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这也意味着,harlem区是纽约的黑人聚居地之一。

    何世元说这里有点乱就是这个原因。

    为了方便吴小正和马丽,何世元不仅给他派了人带路,还专门安排了一台林肯车。

    “吴师叔,我叫林坤,你叫我小坤就是了。”

    负责给二人带路的是何世元的一位徒弟。

    论年龄,他应该比马丽都还要大一点,可是论辈分,他就得老老实实地叫吴小正师叔。

    马丽好奇地问了起来:“小坤,harlem区真的有那么乱吗?”

    “确实是比较乱的。”

    小坤开始给二人介绍起来。

    “harlem区是黑人和拉美人的居住地,一部分条件相对较差的留学生也会在那一片租房。”

    条件比较差的留学生?

    莫非自己的同学在这边其实过得并没有信里所说的那么好?

    马丽记得,她同学在信里可是把纽约吹成了天堂,她在这边过得无比滋润之类的。

    可现在小坤这么一说,马丽忍不住犯起了嘀咕。

    “你们知道,黑人和拉美人的教育是很有问题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很没有教养。”

    “而且,这里的黑人和拉美人对亚裔的态度很成问题,有着强烈的敌视情绪。白天还算好,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安全隐患,但到了晚上的话,街头到处都是不三不四的小混混,单身出门得多加注意才行。”

    这话更是让马丽有所不安。

    她开始为她同学的安全担心。

    她又问道:“下城区不是有唐人街吗?那些留学生为啥不住唐人街去?”

    这个问题连吴小正都可以回答她。

    毕竟他跟着何世元去唐人街看过,也稍稍了解了一下纽约华人的生存状况。

    论居住条件,现在的唐人街还不如harlem区,房子又小又旧不说,还死贵。

    基本上,早起过来的华人,条件稍微好点的,比如说何世元这样的,都早已搬离了华人街,只剩下了一些产业在那里。

    之所以这样,还是跟国内过去的华人有关。

    在这个年代,有一个热词叫“偷渡”。

    之所以有偷渡热,其主要原因自然是出国热。

    在这个人人以出国为荣的年代,其实出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那些家境一般、又不懂外语的人来说,想要拿签证出国基本上属于不可能的事。

    于是,那些削尖了脑袋想出国的人,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偷渡。

    在粤闽一带,经常有整村整村的人通过蛇头偷渡了出来。

    偷渡出来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因为是偷渡客,因此这些人属于没身份的黑户,一旦走上大街被警察发现,就会立即被遣送回国。

    因此,唐人街便成了这些人的庇护之地。

    这些人藏身在这里,艰难地活着。

    运气好一点的,能在唐人街找上一份薪水低廉的工作,然后能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点。

    若是那些运气差的,或者负担重的,过得就相当凄惨,有的人租住的是阳台,大概一到两个平方的巴掌大地方,有的人甚至只能睡大街。

    在这个年代,脏乱、喧哗、冷漠成为了唐人街的代名词。

    因此,条件好的华人搬走了,而正规出来的留学生也不愿意在这里租住。

    听完小坤的介绍,米粒一下就呆住了。

    在此之前,她也是属于削尖了脑袋想出来的一员。

    她一直在想,一旦拿到了签证,又准备好了路费,那她就立即跑出来,开始边打工边学习,让自己在这边生存下来。

    可现在看来,自己有点想当然了。

    如果条件不好的话,想在这边存活还真不容易。

    但她还是有点不死心,又问道:“留学生在这边打工容易吗?”

    “据我所知,留学生一般拿的都是f1签证。按照美国的法律,f1签证只允许在校园内打工,并且每周工作小时数的限制为20小时,假期时则为40小时。一旦违反,很有可能会被遣送回国。”

    “当然,持有合法学生身份,入学9个月以上,成绩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就可以在学校的国际办公室申请校园外打工批准,从而获得移民局或劳工认证的公司去工作,但工作时长同样受限制。”

    “因此,很多学生只能偷偷去打黑工,然后接受黑心老板的压榨,靠一份低廉的薪水来勉强养活自己。而有的留学生为了生存,甚至放弃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马丽:“……”

    都说美国是天堂,可稍稍了解之后,我怎么感觉像是在地狱呢?

第798章 意外的结果

    位于世界上最富裕的城市,却过着最贫困的生活。

    这是林坤对于harlem区的形容。

    据他介绍,这里的居民,只有40%左右的人有着正经的工作,而40%以上的人没有公开收入,因此,相当一部分黑人、拉美裔小伙姑娘只能浪迹于街头。

    因此,harlem区被称之为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在这个年代,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评价。

    一进入harlem区,吴小正和马丽就感受到了这里的不一样。

    在原本就不算宽的街道上,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这是harlem区最流行的说唱音乐。

    可问题是,每隔三五米就有一个音源传来,就显得非常嘈杂。

    而在街道的两边,三三两两的黑人小伙,还有拉美后裔聚集在一起,很慵懒地在闲聊着。

    吴小正他们坐的这台林肯车似乎有点抢眼,时不时有人扭头看过来,用冷漠的眼神盯着他们。

    “在这里,50%是波多黎各人,40%是黑人,还有10%是亚裔之类的,基本上很少有白人出现在这里。请记住,一会下车后,不管街上这些人怎么对待你们,都不要搭理他们,也不要回头。”

    林坤又强调起了注意事项。

    事实上,就在车缓缓经过时,因为车窗开着,坐在后座的马丽已经引起了一些黑人小伙的好奇,时不时有口哨声、尖叫声传来。

    这不是一种友好的行为。

    在前世,吴小正曾听说,从七十年代起,harlem区一直就是整个纽约最乱的地方,一直到九十年代末,美国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改善措施后,这里的治安才有所改善。

    据说,这里是抢劫、dupin、凶杀案的高发地。

    现在他已开始感受这种氛围。

    他不禁在想,马丽的那个同学,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敢在这种环境居住?

    他忍不住问马丽:“要是你来这边留学,你敢住这种地方吗?”

    马丽扭头看了看街道两边那些并不友善的目光,坚决地摇了摇头。

    马丽现在有些害怕。

    别说是在这种地方,就算是在长市街头,当初她面对大米小米兄弟那种街头小混混时,她都有强烈的恐惧心理。

    这让她怎么敢来这种地方住?

    好在有吴小正陪着,否则她来都不敢来这种地方。

    “我开始有点佩服张文丽了,不知道她怎么敢住这种地方。”

    张文丽就是马丽的那位同学,据说她俩上大学时就是好闺蜜。

    “师叔,你们稍等,我找人问问路。”

    看来,就算是对harlem区比较熟悉的林坤,也对马丽所提供的那个地址有些不熟悉。

    他把车靠街边停了下来,向一家酒吧门外站着的一个黑人小伙招了招手:“嗨,兄弟,过来一下。”

    “**,黄皮肤的小子,你开了台好车,有什么事?”

    那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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