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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神风暴-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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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地点很自然的要被封锁起来,不让外面的普通民众进入。

    不一会儿,一个女孩闯了进来。女孩的个头不高,一米六左右,一身红红火火的,标准的娃娃脸,有些婴儿肥的感觉,很可爱。碧眼盈波的眼睛,点翠镏金的耳坠,直达腰际的黑色光洁长发,在脑后挽成长长的马尾状。

    这女人就是雌狼,是大将军孤城的手下。她来到了尸体前看了看,虽然这死掉的人与自己是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的同事。

    但是很可惜,雌狼一点感觉都没有,人死了就死了吧。而且她还抱怨了一句道:“你可真是一个扫把星,什么时候死不好。偏偏这个时候死,害得我连早饭都没吃,还要来看你,简直是恶心死了。”

    “你这话未免也太无情了吧,大家好歹也共事一场。不看僧面看佛面,没有感情也有交情了,你就这样盼着他死掉吗?”一旁的水侍阴阳怪气的说道。

    太尉高俅俅被某个人,伪装成大梁山的匪寇给杀了。这家伙手底下还剩下的三个人,水侍,木侍,土侍就成了无主的人。

    不得已之下,这三个人全部都投到了左丞相蔡京京的门下。于是他们就一起开始效忠于一个人了。也因此雌狼才与水侍同时出现在了这个案发现场。

    面对着质问,雌狼一副不屑的语气,冷冷的说道:“我就是这么无情,那又怎么了?你知道吗,这个死掉的混蛋是什么出身吗?”

    “这个混蛋原来就是一个土匪,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后来用抢来的钱,给自己买来了一个禁军校尉的官衔。然后又绑了几名良家妇女,进献给了太尉高俅俅,这才得到了提拔,成为了统领的。”

    “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混蛋,所以能多死几个最好,我只会幸灾乐祸,心中开心,欢天喜地,你能怎么样?”

    雌狼毫不客气的针锋相对,让一旁的水侍哑口无言。看着对方无语憋闷的表情,这女人看到了反而是更加的开心,蹦蹦哒哒的就离开了。

    这段时间几乎天天都会有人死,而且死得都还是禁军当中的统领。别看死一个人的事情虽小,可是在这个时期,意义可就有些不同了。

    因为暗中的流言已经起来了,说这些人都是被外面的反抗军给杀掉的。再加上这些死掉的人,口碑与名声都不好。

    于是这些人的死带来的影响,开始让整个汴梁城的人都开始的躁动了起来

    这里是一条烟花柳巷,每到晚上也是这里最为热闹的时候。每天这里都会来一些各种达官贵人,在这里逍遥。

    即便此刻的汴梁城是处在戒严宵禁的时候,也不例外。毕竟这些人都是有钱有势的,谁没有一点特权呢。

    甚至就在这烟花柳巷当中的某一个院子里面,还上演过一幕非常特别的闹剧。是那位狗皇帝,亲自导演的千古奇闻。

    名义上是修仙帝国崖山公爵,实际上却是皇帝的这位,他的名号叫做宋圣宗,跟他的先祖宋徽宗一个狗德行。那皇宫里女人近万,有这么多嫔妃,他还觉得不过瘾,说宫里的佳丽都看腻了。

    于是就有人出主意,上街逛逛去,此时的汴京城里有一个名媛,姓李,艳名远播。宋圣宗听了当然是欣然前往。

    那姓李的名媛善于察言观色,一看就知道,伪装成平民的宋圣宗,身份不一般,于是使出浑身解数,曲意逢迎。宋圣宗高兴兴,就与这李名媛一直待到天亮,才依依不舍地回宫。

    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都做了什么那就不用细说了,是个人都明白。从此以后宋圣宗可就爱好上了这一口,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这李名媛,可不光是光长得漂亮,还要有一点儿艺术修养。人家是从小耳濡目染,琴棋书画样样在行,色艺双绝。遇上这位也喜欢附庸风雅的艺术家皇帝,俩人就成了艺术上的知音。

    从此以后,这位宋圣宗荒淫到“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其间,还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儿。

    李名媛认识宋圣宗之前,有不少相好的,其中就包括一些文人,也就是公共知识分子,姓周。

    周文人少年时放荡不羁,但超爱读书,文采风流,所以是李名媛的客人中最中意的。两人本是你吟我唱,才子佳人,琴瑟和谐。因为宋圣宗的介入,让这二人的鸳鸯梦破碎了。

    跟领导抢女人,这不就是在找死吗?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天,趁着宋圣宗生病的时候,周文人来探望李名媛。有正当二人聊得酣畅淋漓之时,忽报圣上驾到。周文人无处可逃,只得躲在床底下。

    这时,宋圣宗就进门了。皇帝在李名媛这里享用过美酒佳肴,欣赏过佳人歌舞,见天色已晚,就要起驾回宫。李名媛假意挽留道:“夜已三更,马滑霜浓,陛下龙体要紧,就别走了”

    宋圣宗因身体还未痊愈,推脱朝中有事,最后还是走了。

    狗皇帝走了之后,周文人就从床底下爬出来。这位兄弟在躲着的时候,心里如同吃了没熟的柿子一般,又酸又涩。他大笔一挥,填了一首《少年游》:“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李名媛觉得周文人这首词写得不错,于是自己谱曲成歌,天天练习。然后慢慢的就传唱出去了。

    然后再一次酒宴上,有人竟然将这首词唱了出来。宋圣宗听到便问是谁做的,当得知真相后,这狗皇帝立刻明白了。

    堂堂崖山大宋王朝的天子与女人偷欢之时竟有有一个人在旁观,宋圣宗想来就气。而且周文人明知是天子的女人还敢前来私会,简直是胆大妄为,于是脑羞成怒。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狗皇帝与周文人也强不到哪儿去,蛇鼠一窝。为了一个名媛,皇帝竟与臣下争风吃醋,这不能不说是荒唐至极的事情。

    弄走了周文人,从那以后,宋圣宗经常趁着夜色,着青衣小帽,带着几个太监,又开始与那李名媛私会了起来。

    这宋圣宗自以为得意,以为很隐蔽,可是他哪里知道,其实周围的邻里街坊都清楚怎么回事。他可是一位狗皇帝,这么重要的身份,身边只跟着几个太监,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于是,他每一次出来,皇宫禁卫军都会派人出来,控制周围的环境。

    苏桓,李旋风,豹子林,原本只是想刺杀一些禁军的将领,却万万没想到会碰上这样一件事情。

    疲倦的月亮躲进了云层休息,只留下几颗星星像是在放哨。

    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杀人越货行凶作恶的时候。不是有句话吗?“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生活永远不会是风平浪静的,不会是到处莺歌燕舞的。

    躲在了那暗处的苏桓,说道:“做可真是幸运,没想到会碰上这样的好事。我倒是有一个主意,不知道两位哥哥愿不愿意听听。”

    “什么主意?”豹子林,李旋风问道。

    苏桓笑了说道:“两位哥哥不是说过吗?你们大梁山兄弟一心,歃血为盟。以秘法在自己的身体内存了对方的血,所以能够知道谁死了,谁没有死。如今我有一个方法可以把人给找出来,你们要不要听一听。”

    这时候,豹子林与李旋风的眼睛已经亮了,然后纷纷的点头,直接凑了过去。

    (本章完)

第210章 救驾() 
苏桓的计划其实挺冒险的,可是无论如何也只有这一个方法,最可能管用了。否则想要找出活着的武行者几乎不可能。

    这个小院很美,很清雅。这里有农家小院的感觉,红的或青的辣椒,紫的茄子,刚刚漫过墙头又想爬上树梢的扁豆。还有挂满的丝瓜、豆荚的篱笆上,绿油油的叶子淋浴在温煦的阳光下,给人一种幽美、恬静的感觉。

    还有许多并不名贵的花花草草,比如万年青,如意草,美人蕉、鸡冠头,院子的主人不会种那些难侍候的花花草草,所以专挑些好种的花草找个地方,撒上种子,全凭它们自己去努力了,花花草草们倒也争气,纷纷在院子里找个角落,装点一番。

    这里与皇宫的那种光辉艳丽不一样,狗皇帝宋圣宗见惯了那种华丽,自然是不稀罕。所以当他看到这种平时朴素的小院,反而是有了不一样的新鲜感觉。

    狗皇帝宋圣宗随着女仆走入一间小厢房,这里红烛高照,陈设虽然不尚奢华,倒也颇为雅致。这位李名媛也知道狗皇帝作为天子,最不缺的就是金碧辉煌的那种奢靡,所以这女人故意的弄成这样。

    向里屋进去,有水晶珠帘,逶迤倾泻。帘后,有人披纱抚琴,指尖起落间琴音流淌,或虚或实,变化无常,似幽涧滴泉清冽空灵、玲珑剔透,而后水聚成淙淙潺潺的强流,以顽强的生命力穿过层峦叠嶂、暗礁险滩,汇入波涛翻滚的江海,最终趋于平静,只余悠悠泛音,似鱼跃水面偶然溅起的浪花。

    狗皇帝又开始附庸风雅了,人家三国时,曹操的儿子曹子建,别人送他才高八斗,诗成七步。这个白痴就敢号称才高九斗,三步成诗。

    听了曲子之后,随即赋诗一首:毫无疑问,这首曲子,是全天下,最好听的。这是一首旷古烁今,梨花教主赵丽华,做创作的梨花体诗歌。

    水晶珠帘之后,李名媛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恨不得有一种想要揍这个白痴狗皇帝一顿的打算。但是她不敢,毕竟人家可是天子,她惹不起。

    女仆再次进门上来摆下酒肴,狗皇帝见盘子当中放着的都是一些简单的食品,都是农家小菜。比之皇宫中大鱼大肉,另有一番清雅风味。

    女仆到了两杯酒,乃是陈年绍兴女儿红,一股清纯的幽香溢出,暖人心房。杯中的酒水清纯透彻犹如明镜,狗皇帝注视着杯中的倒影,心中甜美更甚。

    李名媛穿过水晶珠帘,坐到了狗皇帝的对面,先喝了一杯,媚眼一笑道:“黄家大老爷,今儿您先要玩儿些什么才好呢?”

    这个狗皇帝可笑到以为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所以让这李名媛称呼自己为“黄家大老爷”

    狗皇帝眯缝着一双色色的眼睛,也举杯饮尽,笑道:“你先唱个曲儿吧?今天怎么玩儿,待会儿咱们坦诚相见,保证让你欲仙欲死。”

    “讨厌!”李名媛娇嗔一声,然后取过琵琶,弹了起来。

    这位狗皇帝在里面逍遥快活。在外面却忙得不亦乐乎。这小院的周围和巷子,被禁军长史、录事参军及仓曹、兵曹、左右羽卫中郎将,中郎,郎将,校尉,旅帅等等,带来的禁军兵丁团团围住。

    屋顶有巡逻的,四周有弓箭手、铁甲军将周围围得团团层层。古往今来,到这烟花柳巷逍遥之人何止千万,但是能够有如此大阵仗,恐怕也只有此一人了。

    这狗皇帝能够耗费如此大的阵仗,只为了去烟花柳地逍遥快活,那威风,那煞气,都快要赶上打仗了。

    兵丁军士原本是为了保家卫国的,可是却别这狗皇帝用在了这等地方,简直就是浪费资源。这样的军队哪里有什么灵魂。

    这样的一个没有魂的封建王朝不被消灭,那简直就太没有天理了,也算是活该。人无魂不立,军无魂不胜,国无魂不强。

    无论体格多么健壮的国民,若是精神上麻木和愚昧是可悲的。兵无魂,则兵不成兵,文恬武嬉、提笼架鸟,就一个行尸走肉。

    军无魂,则军不成军,战力羸弱、一触即溃,就一群乌合之众;国无魂,则国将不国,国力衰微、政权倾覆,就一片废墟瓦砾。如此这般,岂能“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又怎能“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曾经有一首诗是这样说的:诗界千年靡靡风,兵魂销尽国魂空。集中什九从军乐,亘古男儿一放翁。

    看这个混蛋跟他的祖先宋徽宗一个德行,几百年前这个宋徽宗这个狗东西被掳走,送到天寒地冻的地方去坐井观天,最后不得好死。

    此时再想想,也算是大快人心了。唯一的遗憾,就是这个混蛋的儿子宋高宗,因为他,又间接的又害死了一个名字叫做岳飞的千古英雄。

    苏桓走到了巷子口,首先活动了一下手脚,接下来大声喊道:“现在开始做第八套广播体操,原地踏步走……”当然此处有音乐配合是最好的了。

    “第一节,伸展运动。一二三四……”

    突然间,冒出这样一个事物,巷子里的宋军士兵,顿时就懵了。难道这外面的人是有精神病吗?随后好像是一个百夫长的小官,走了出来,到了苏桓的面前。

    “喂!你是干什么的,谁让你到这里来的。”这百夫长指着苏桓凶恶的问道。

    苏桓呵呵一笑,说道:“你是白痴吗?这么明显都看不出来我是干什么的吗?当然是来行刺你们家皇帝来的,你有意见吗?”

    这话说的太明目张胆了,你百夫长的脸色瞬间就变了。当他刚刚想要,抽出腰间的武器进行攻击的时候。

    平静的空间荡漾起了波纹,一颗巨大的蛇头,钻了出来。这只不过是九婴的其中一个脑袋而已,这脑袋张开了大嘴,一口就将那不知好歹的百夫长给吞进了肚子里面。

    这一幕之后,对面巷子里的禁军士兵们可就彻底的慌乱了。苏桓径直向里面走去,他进去之后,原本以为会遇到什么抵抗呢。

    但是很不幸的是,这就是大宋王朝的军队。是一个狗皇帝把千古英雄岳飞给杀了,岳家军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魂的军队了。

    苏桓就这样进去了,一路上那是畅通无阻。除了远处的人发射了一些,根本伤害不了他的弓箭以外,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敢冲上来与他进行对抗,简直快要让人无语了,让他有一种要崩溃的感觉。

    “从岳爷爷死后,你们都是懦夫吗?还是不是军队,就不能上来一个人跟我打一架。”苏桓气得破口大骂。

    没有人站出来跟他战斗,可不行。否则他的计划,就无法实施了。苏桓停下来了,站在原地,说道:“这样吧,我出个主意,你们谁来攻击我,我就饶他一命,怎么样?不来攻击我的,我就格杀勿论。”

    苏桓说出了这句话,等了许久,原本以为会有人回心转意,跑过来与他战斗。但是很可惜,依旧没有半个人挺身而出,这让人彻底的傻眼了。

    这次,苏桓看着这群懦夫,已经有点生气了,挥挥手一召唤。在他的身后四五只妖怪化蛇钻了出来。

    “去,凡是敢于反抗的都给我留下来,不敢反抗的都给我杀了。”苏桓恨得牙痒痒,下达了这样呀一个命令。

    此刻,苏桓已经管不了原来的计划了,大不了现在就把那个狗皇帝给一起杀了。反正有这么大的一个人物做陪葬,武行者就算是死了,也算值得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那身后有一道气息传来。苏桓知道有人偷袭,他回身也不做抵挡,直接被这出来的人一脚给踹飞了出去。

    苏桓的身体就像是石子在水面打水漂一样,先是被踹倒在地上,然后又弹起来,撞在了对面的墙上。他的嘴角吐了一口血。

    “终于有一个有骨气,敢跟我打一架的人出现了。”苏桓从墙壁里面出来,看了一眼对面,只见那是一个小个子的女孩,一身红红火火,穿的特别好看,梳着马尾辫。

    这个女孩苏桓是见过的,还不止一次,她就是雌狼,大将军孤城的下属。

    “看来还是女人保险呀?其实像你这样的女人也不少,绝对不比世间的那些男儿差。只可惜被那封建社会给埋没了。”苏桓笑了,带着无尽的欣赏看着面前的女人。

    雌狼收回了自己的腿,眼神凌厉,说道:“来吧,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今天我来陪你玩,你尽管放马过来好了。”

    “好,那就来吧!你放心,我可是非常怜香惜玉的,绝对不会让你受伤的。”苏桓做出了战斗的姿势。

    对面,雌狼冷冷的说道:“我知道你想干什么,所以我现在对你很不爽,既然你怜香惜玉,那就不要怪我了。”

    “来吧,尽管上。”苏桓十分得意的招了招手,然后他出招了,凤凰十三击之夺命的第四击。

    (本章完)

第211章 天牢() 
苏桓斜躺在那儿,白皙的肌肤上布满了青青紫紫的淤痕,嘴角边一丝血迹,身体更是异常的扭曲。身上裂开的皮肤,可以看到里面粉红的肉色。俊气的脸庞上一处鲜红格外明显,鲜血从那里留下,触目惊心!

    今天,苏桓用自己人生惨痛的教训,明白了一个真理。得罪女人真的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会非常的惨。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苏桓想出来拯救武行者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想办法让自己被敌人擒获。如此一来,他就可以被关进大牢,找到自己要找的人了。

    这个想法是可行的,但是那些个宋军禁军士兵,却一个一个都是废物,没有人敢过来攻击她。一开始让苏桓十分的为难。

    但是,幸好雌狼这个女人出现了,可以跟苏桓展开较量。其实论实力,苏桓完全有能力打败眼前的这个女人。

    但是按照计划,自己必须要被敌人给抓到才行。苏桓需要主动的战败,这对他来说,只需要演一场戏而已。

    而且对面的女人雌狼也已经表明了她的态度,猜到了他的目的。艳遇当中的意思也是会帮他的。

    可是很不幸的,苏桓在这之前,说了一句“我会怜香惜玉的”。这句话可是惹了祸,如此一来可就麻烦了。

    一个有本事的女人,如果她站在了高位上。如果你夸她漂亮,那言外之意就是,这个女人没有本事,是靠着色相上位的。

    但是你要是夸她有能力,有本事,厉害。那言外之意就是说她不漂亮了。

    所以,不论哪一种说法,都不能单独的说,要夸就夸这个女人“明明可以依靠颜值吃饭,可是却偏偏要依靠才华。”

    雌狼知道,自己可能不会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对手,但是也不至于差很多。

    与上面夸赞女人同样的道理,苏桓说自己要“怜香惜玉”另外的一层意思。就是较量当中我会防水。

    你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来,对雌狼的自尊心可是非常大打击,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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