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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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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乞儿说了句话,口齿便利索多了:“大官儿就算是吝啬,随便丢出来的他觉得不心疼的东西,也比那些不吝啬的一般人慷慨解囊赏的都多。”

    董策一怔,眼神顿时便有些重视了,这小乞儿竟然能说出这么一番有条理又颇有些哲理的话来,不由得让他很是诧异。而且这贪图,这用词,显然不是一个小乞儿所能有的口吻。

    “你抬起头来,让我瞧瞧。”董策沉声道。

    那小乞儿身子剧烈的颤抖了一阵儿,还是抬起头来,看了董策一眼,便是赶紧垂下眼皮儿。

    董策又是愣了愣。这一抬脸,他现在倒是看出来了,这小乞儿的确是个男的,看上去年纪绝对不大,也就是十一二岁左右,难怪一副变声期的公鸭嗓子。他脸上也都是大大小小的脏污,事实透过这些还是能看得出来,这乞儿肤色白皙,长的颇为清秀,更是透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乞儿长的白皙清秀并不奇怪,但是有书卷气,这便说明他是读过很多书的,而且肯定当乞儿的时间不长。若不然的话,就算再怎么浓重的书卷气,在乞丐窝里混得时间长了,也都成了痞气和市井气了。

    让董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的一双眸子,黑漆漆的,咕噜噜乱转,充满了灵气。

    董策瞧着他,忽的脸一拉,喝道:“你这乞儿,好生无礼,却也要知道,大官儿固然赏你得多,发起脾气了,却也不是你能承受的。我这家丁脾气好不好,你就不信给当街打死?”

    “不会的。”那乞儿却是没被董策吓住,嘻嘻一笑,眼中闪过一抹狡黠;“你们大官儿都是要脸面,重名声的,肯定不会当街做这等事。而且大老爷您一看就是面善讲理之人,岂会把我当街打死?”

    董策闻言哈哈一笑:“你这乞儿,倒是有些意思。”

    他摆摆手:“天凉,别在地上跪着了,起来说话吧!”

    “谢大老爷。”那乞儿道了谢,恭敬的站在一边,腰微微弯起来,很是恭敬,显然是个知礼的。

    董策心中更是好奇,问道:“本官听你谈吐,看你举止,当是读过书的,怎地流落到这般境地?”

    他不说还好,话一说出来,那乞儿忽的眼圈一红,眼泪扑簌扑簌的就掉出来,肩膀一抽一抽的。一开始是抽泣,哭了两声儿,便是咧嘴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嘶声喊道:“老爷,我惨啊,我家公子爷,惨啊!”

    他跪在地上一边哭喊一边用拳头使劲儿的砸着地面,状极悲痛,显然不是作假。

    董策淡淡的瞧着,情知他必定是经历过一番惨事的,只是这惨事自己若是能管那便管了,若是能救那便救了。若是不能,自然也不会强求。

    这乞儿一边哭一边把事情原委说了,董策听完,也不由得唏嘘,原来其中还有这一番故事。

    前一段时间,在阳和城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命案。

    一个秀才带着书童,在酒楼吃酒的时候和当地一个青皮,诨名唤作花狗六的起了冲突,结果那花狗六借着酒气,一拳便是擂在那秀才的太阳穴上。那秀才也不禁揍,这一拳下去,直接口吐白沫,瘫在地上当场便死了。

    花狗六当时根本不知道自己打死的是谁,见那人是外乡口音,又衣着寒酸,就带着个小跟班儿,不像是什么有钱有势的主儿,因此也没太当回事儿,只想着事后打点一番,自然也就没事儿了。这些年来,花狗六手上也有几条人命了,还不是安然无恙?却没想到,被他打死的这位,不但是个秀才,更是那一年他们县的县试第一名——案首!

    大明朝文风昌盛,科举竞争异常激烈,而作为一个文人,走到最最巅峰的,不是官居一品,内阁首辅,而是——连中六元!

    这六元,指的乃是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试试第一,称为连中六元。当然,这连中六元,委实是难倒了极点,自从隋唐科举大兴,一直到清末张骞考中最后一个状元,晃晃千余年科举史,连中六元者不过是洪武朝黄观一人而已。别说是连中六元了,便是连中三元,也是屈指可数。

    这县试案首,便是连中六元的第一元。甭管是在什么级别的考试中,哪怕是最初级的县试中能拿到第一,也是非常了不得的成绩,这地位,就比一般的秀才要高出不少。

    那给打死秀才的小书童鬼精鬼精的,偷偷溜了出去,拿着他家公子的一堆身份证明、成绩证明就跑到县衙门告状去了。范县尊可是读书人出身,读书人之间甭管互相斗得多狠,总还是一致对外的,更别说他们身上那种独有的傲气。范县尊一听,顿时勃然大怒,当下便扔了签子让抓人,衙役们也不敢怠慢,知道这一次花狗六算是栽了个狠得,谁也救不了他了。

    这怕是阳和县历史上效率最高的一次破案,不过是半个时辰,花狗六便被捉拿归案,范县尊立刻提审,给打了个死去活来,天愁地惨。证据确凿,当堂便认罪画押,押入死牢,只等着送呈京师朱笔勾画,便要问斩了。

    花狗六进了大牢,底下的人顿时都是树倒猢狲散,张麻子在刘三的支持下,趁机把花狗六的地盘收入囊中,倒是便宜了他。

    而眼前这个苦的天昏地暗的小乞儿,便是那倒霉秀才的精灵书童,单名一个墨字,小字泼墨,倒是颇为雅致的一个名字。

    那秀才姓白,他自然也随了主家的名字,唤作白墨,今年十二。

    待白墨哭声渐渐小了,情绪也渐趋稳定之后,董策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正巧,本官也缺一个书童,瞧你乖巧,不如便跟了本官吧,大富大贵不敢说,至少让你衣食无忧,一世安康。总比流落街头,朝不保夕的强。也不知道哪日便冻饿而死了,便是全尸也别想保全,说不得进了野狗的肚子。”

    白墨眼睛一亮,蓦地抬起头来,泪眼汪汪的看着董策,毫不犹豫,立刻便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多谢老爷活我,多谢老爷活我!”

    董策满意的点头:“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能跟着老爷,是小人三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是不同意,岂不是不识抬举?”白墨道。

    董策哈哈一笑:“你倒是会说话。现下身上这么脏兮兮的,你也不好见人,不知道多少日子没吃过饭了,怕是饿得狠了吧?”

    “这样……”董策招过一个机灵些的家丁,掏出一块小银锭递给他道:“你带着白墨去吃顿饱饭,别吝惜银子,不过他饿肚子许久,一时间不能沾太多油水儿,最好是吃些寡淡的,别吃太多肉。吃完饭带他去澡堂子洗个澡,再去成衣店卖身儿干净的衣服。”

    他看了白墨一样,笑道:“要听听他的意见,这小子可是个有主意的。”

    那家丁应了,白墨赶紧又是磕头谢过。

    “好了,好了。”董策摆摆手温和道:“快去吧,弄完了,直接来这儿找我就成。”

    白墨脸上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可怜巴巴的看着董策,怯怯道:“老爷,小人想求您一件事,不知道成不成?”

    董策道:“你说。”白墨小心翼翼道:“老爷,您知道,我家公子虽然有秀才功名,家中却甚是贫寒,此番出来,只带了小子二人而已,再无其它。当日庭审之后,小人央求那范县尊老爷差人去老家报信儿,范老爷却只是不准。一直到今日,怕是我家夫人还没得信儿,还在家中苦等呢!而且,小人及我家公子身上,都无几分余财,至今我家公子尸首尚且停在城外破庙之中,无处下葬,士绅之上,更是被野猫野狗啃噬,惨不忍言也!”说到伤心处,又是失声痛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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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七一 最赚钱的买卖

    他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抽抽搭搭道:“小人想请老爷恩典,能让小人去收了我家公子的尸骨,再等数月之后,让小人将尸骨送回老家之中,顺便给夫人报信儿…”

    说着又跪在地上,脑袋砰砰的撞在石板上,仰脸道:“请老爷恩典。”

    董策深深的看了一眼白墨,后者不由心虚的地下头去。

    董策眼中闪过一抹欣赏,毫无疑问,白墨是一个聪明人,而且很会看眼色。自己方才提出来要收他为书童,他毫不犹豫,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立刻就答应了,这就给人一种他很识相,很是抬举的印象,会让自己对他很满意。然后等事情定下来之后,他再以一种弱势的姿态来提出请求,这样自己自然就更容易答应,而且刚收下人家,多少得给些好处不是?

    可以想见,若是方才董策一提出要收他为书童的时候,他立刻就提出这个要求,那么董策心中肯定是对他恶感大生,以为他这是在趁机要挟,那这小书童白墨可就立刻有得罪受了。

    难怪这小书童在主人死后,衣食无着,还能在阳和城这乞丐窝儿里挣扎到现在,年纪虽小,却是有些本事的。

    若是一般人,留这么一个精灵人儿在身边少不得得生出些想法来,不过董策可是一点儿都不在意——随在他身边的人,不机灵怎么行?没些本事,没些手段,又怎么行?反正董策自信他们无论如何都是翻不出自己的手掌心的。

    “为何是数月之后再去,而不是现在?”董策问道。

    “小人,小人担心……”白墨讷讷道:“担心老爷以为小人是卷着钱跑了,若是等上一段时日,老爷想必也了解小人的为人,当就放心了。”

    “哦,原来如此。”董策面无表情,语气冷淡道:“你即要给本官当了书童,却还眷恋旧主,你说,本官这个新主能高兴么?”

    白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若不然也不会这么曲里拐弯儿的提出来,他费尽心机也只能达到现在这一步了,心里有些着急,却又不知道如何说辞,只得连连磕头:“求老爷成全,求老爷成全。”

    董策嘴角闪过一丝笑意,却是佯怒道:“我是若不成全呢?”

    白墨终归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虽然古灵精怪的,也很会看眼色,但终究年纪小,阅历浅,以为董策真是生气了,顿时给唬住了,心里一阵慌乱。他呆呆的跪在地上半响,却是抽了抽鼻子,似乎是终于下定了决心,摸了摸脸上的眼泪,看着董策,郑重的在地上磕了三个头。他仰着头,声音虽然嘶哑却坚定如磐石:“小人要辜负老爷的厚爱了,小人当日发誓,便是乞讨为生,也要凑足回去的路费,将我家公子的尸骨运回桑梓。”

    他站起身来便要走,董策淡淡道:“你去哪儿?”

    白墨回过头来,抿了抿嘴唇,道:“老爷不是不要我么……”

    想做出一副决绝的样子来,但是说着心里便是觉得委屈,眼泪又是掉了下来……终究还是个孩子。

    董策哈哈一笑:“谁说不要你了?”

    白墨先是一愣,而后破涕为笑,喜道:“老爷,您答应了?”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却也重情重义,倒是难得。”董策点了点他,哈哈一笑,伸手又抛出一小锭银子来扔给他:“这是赏给你的,拿去给你家公子收敛尸骨吧!买口好棺材,且去义庄放着,别寒酸了作古之人。”

    白墨咬着嘴唇,又是扑簌簌的开始掉眼泪。

    董策打趣道:“生得一副女儿像,怎地性子也跟个女儿家也似,动不动就哭?”

    白墨忽然跪地磕头:“老爷,您的大恩大德,白墨永记在心,此生报效,唯死而已!老爷您放心,送回棺木之后,小人便与我家公子再无瓜葛,安心侍奉老爷。”

    “这话说得,怎么这么别扭?”董策这后世人实在是听不得这个年代动不动男人冲着男人说此生侍奉之类的话,笑了笑:“本官知道了,快去吧。都磕了多少头了,当下把脑袋磕破。”

    等白墨抬起头来一看,果不其然,额头还真是青了一片,离破也不远了。

    白墨张张嘴正要说什么,董策却是一摆手:“没那个必要,有心就成,你就先在这个名字挺好听。”

    待那家丁带着白墨离开,董策便领着众人进了店里。方才白墨想说什么他自然是知道的,理由还真就是他说的那个——觉得白墨这名字挺好听。若是换一个别的,什么王墨李墨之类的话,那保不齐董策就给改了。

    进了店里,在里头转了一圈儿,董策便有些发愁。

    这店里面积极大,此时却是一片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有落得满地灰尘。这店面地理位置好,人流量极大,里头也宽敞,实在是做生意最合适不过的地界儿,再加上又有背景——自己大小现在也算是个背景了。恰逢明末商品经济大繁荣的时代,只要是经营的人不是蠢到了极点,基本上做什么生意都是稳赚不赔。

    只是董策的想法有些特殊。

    他的发家很有意思,基本上发的都是战争财。第一次是打建奴,捞到了第一桶金,还是一笔极其丰厚的第一桶金,有银子有功劳有战马有铠甲有兵器,里子面子一样不缺。第二次是打马贼,又是捞到了一大比银子战马,外带还杀了绊脚石,得了不少民户。第三次是半路拦截六棱山的土匪,这次就不用说了,金银珠宝,绫罗绸缎,数不胜数,外加一堆身强体壮的壮劳力,捞的是盆满钵满。

    每一次都伴随着杀戮,用血腥的黄金来形容也不为过,但是与此同时,还伴随着暴利!

    巨大的暴利!

    钱来得又多又快,数月一开张,开张吃三年。

    董策已经习惯了这种暴利,现在让他安下心来,做一些细水长流但是利润微博的小买卖儿,他是没这个性子的。别说是利润微薄的,就算是利润可观的,董策现在也瞧不上。要做,就做暴利的!

    董策却是没有发现,随着来到这个时代的时间越来越长,随着的官做得越来越大,杀人越来越多,他现在的思维方式,比之以前,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更加贪婪,更加直接,更加粗暴,更加知道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势,更加的……喜欢用刀剑来解决问题。

    当然,促成这些的,不是别的,正是董策心中的执念——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总要做点儿什么,就算不能力挽天倾,至少要做到了无遗憾。

    而想要达成这个执念,就是要不断的升官,不断的扩大势力。手中有兵,有刀有枪,越多越好!

    虽然大明朝的大部分地区现在还是一片歌舞升平,但实际上,现在,崇祯八年,已经可以算是乱世了。乱世里头,别的都不顶用,有兵说话才硬气!

    他心里也是很有些苦衷的。

    现在磐石堡看着是一片鲜花着锦,热火朝天,但是这一切的背后,都是流水般花出去的银子在支撑的。别的不说,就说那些士兵每日消耗的肉禽蛋,粮食豆子,算下来就是个很不小的数字。至于工坊,更是个无底洞,一天耗去的精铁就不知道要多少银子。现在青蚨甲花的银子是不多,但是以后造重甲呢?大规模造火铳呢?

    而且可以预见的是,以后每日的开销,会越来越大。因为董策势必是要扩大军队规模的,而且还是大规模的扩大!

    养兵,就成了最直观,也是最让人头疼的问题。

    现在库房中的银子看上去不少,但是说句实在话,根本撑不了太久,董策必须另开财源。

    可是发横财的机会不是经常有的,像是六棱山土匪之类的事件出的多了,很容易就会被人联想到自己——到时候怕是第一个要宰了自己的就是刘若宰。

    既然不能再战场上发最直接的横财,那就曲折一点儿,发商场上的横财。

    只是发商场上的横财,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种地固然是最稳妥,最老成的投资方式,却不是能立刻来钱的。至于其它的暴利行业,基本上都被皇族和地方上的官员垄断。

    大明朝要说最最暴利的行业,有两个,可是却都跟大海沾了边儿,而董策跟大海离着几千里远,那自然就跟他不沾边儿了。

    海贸和海盐,这两个行业,已经不能用暴利来形容,那简直就是点石成金一般!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此时和日本的航海贸易。在日本一斤丝,价五贯文,铜一驮也就是二百七十斤,十贯文,一驮铜可换丝二斤。但一驮铜在明朝可换丝八至十斤,按日本丝价换算可卖四十至五十贯,即获四至五倍之利。如果用金购买,也同样赚利;日本金十两价值三十贯文,只买丝六斤,在明可换丝二十四斤至三十斤,按日本价格换算,可卖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贯,同样是四至五倍的巨利。别的不说,单说铜,日本是产铜之地,铜价很低。日本市价每驮也就是二百七十斤铜是五贯,约合每斤不足十九文。但是在大明朝,红铜的给价,每斤是三百文。从十九文到三百文,这就是百分之一千五百七十八的暴利——至于运输之类的其他成本,则是根本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去日本的商船,根本没有专门做纯铜生意的,基本上都是拿铜当压舱物。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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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七二 贩卖私盐如何?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这话说得确实是精辟到了极点,难怪大明朝的海上走私从来都是屡禁不止,有这等暴利,禁得了才怪!

    至于海盐的利润,那就更不用说了,尽管盐不贵,但却是人的生活必需品,需求量大且市场永不枯竭。而且海边晒盐,海盐的如价又是低到了一个吓人的程度,是以盐业古来便是暴利行业,自汉武帝盐铁专卖之后,不论哪朝哪代,都是将其作为政府垄断型的朱元璋式的政策——看似绝妙,实则无法长久,时日一长,便会从善政变成大大的恶政。

    按照开中法运粮食的商人大军中,自然少不得晋商,而晋商发给盐引之后,最早划给他们支盐的所在,乃是河东。而此时,食盐的销售范围,哪里的盐销往哪里,哪里的商人能去哪儿支盐,能把盐销往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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