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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荷尔蒙万岁!-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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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得满头雾水,说实话没听懂多少,但心里努力地记着笔记,准备到时候把付息城那个骚包的家伙狠狠吊打,让他知道我高超的文化水平。

    时间就在这位热心大叔和各种引人昏昏欲睡的琴弦乐曲中被打发而去,总算,正幕开始了。

    清脆的鼓铃声随着红台拉开了序幕,呈半圆形的观众楼座上一层、下一层,左右密密地包围住了整个舞台,隐隐约约,我听到有人在柔声诵读一首古诗,声音如玉石敲崖,又带着一丝雅意;她道:

    上国随缘住,来途若梦行。

    浮天沧海远,去世法舟轻。

    身着华丽的唐衣小袖,上面绣着春樱、夏柳、秋枫和红梅的慵美女性在云雾缭绕中缓缓登台,她抬起脸,摘下浅露,手上的浮禅扇轻轻一摇,半遮住那种作妆雪白的姿容,掩唇一笑,缓声继续道:

    水月通禅寂,鱼龙听梵声。

    惟怜一灯影,万里眼中明。

    尺八的空灵声回荡在整个空间,那个如梦如幻的女子,最后地轻笑了一声,然后飘然而去;我目不转睛地扒着扶栏,微张着嘴,头脑一阵空白,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很迷离的黄粱梦境,梦里一无所有,只有少女的倩影。

    太美了。

    这才是真正的美人在骨而不在皮,一颦一笑皆是魍魉、惑人心肠,国色天香说得就是这样的绝色吧。

    我恋恋不舍地朝里望去,想要再看一眼十六夜大美人,我的遥月新女神——她简直融合了所有我喜欢的特质:无论是精湛的演技、绝世的姿容、烟如紫藤花般惑人的魅力和气质,外加那副动听如百灵鸟的嗓音这些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之所以能被奉为经典不是没有缘由的,要是我小时候没有看蓝猫淘气三千问追求科学去了,而是看了什么能剧越剧能乐的,现在说不定也能去给她当背景树,毕竟,就我的脸来说,它还是相当有看头的

    我趴着横栏,回味地又细品了一会,才回头对好心给我科普、此时也同所有观众一样沉浸在梦里的大叔说道:“这个姐姐太厉害了,决定了,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我真正的崇拜对象——”比会操控机甲的那种还要真,我要用所有的工资买她的周边!

    眼神迷离的大叔双手交叠,被我的声音惊醒,回头看了看我,呆呆地“哦”了一声——我想这应该是在予我以赞同,也回了他一个笑容,表示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情敌了。

    然而没过多久,他又突兀地“嘶”了声,皱着鼻子,不太理解地反问我:

    “你说姐姐?”

    “是啊,”我理所当然地点头:“你不是说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嘛,比我大一点,叫女神也可以,不过听上去有点太距离感了;追偶像,要的就是尽快熟悉起来。”

    我打算等可以离场,就直接去电影院、熬夜也要看她的心流物语;化成那种浑身白兮兮的样子,都漂亮得让人心痛,正常装扮的话

    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呢

    “可是”大叔犹豫了片刻,用一种看文盲的表情打量着我,颇为无言地说道:“十六夜殿下,他是男人啊。”

第 71 章() 
他是男人啊。

    他是男人。

    是男人。

    是男

    好心大叔的话如同寺庙里大梵钟的钟杵;它们重重地击打着我的三观;让我头脑发昏;而他的声音;此刻回荡在我脑海中;掀起一阵又一阵狂风波澜!

    男人。

    男人?!

    什什什什什么?有没有搞错——那样的花容月貌;无论是电影海报还是现场版的真人;都充满了一种祸国殃民的绝世美人气质!那么细的腰、那等柔美动人的声音、那你却告诉我是男的?居然是个男的?!

    我不甘心地扒在横栏间;踮起脚朝下望,断然否认:“不可能!长得比我还漂亮就算了,他扮女人扮得这么像;而且还出演这种戏剧——找男人来演是有毛病吗?大叔你肯定是晚上啤酒喝太多记错了。”

    “我才没喝酒呢。”中年大叔反驳道:“小姑娘你还年轻,对很多事不懂是正常的;但就算对于这些不明白的事情从未听闻、也不代表你就要去否决它嘛。歌舞伎本身就是独属于男人的一种传统艺技,它是和樱区的一大传统民族特色;就像钟离的越剧、坎特拉的舞台剧一样;这些你多多少少会有点了解的吧?”

    啊不要把我的三观撕碎又丢到地上狂踩后,还要强行开始给我解说啦。

    我摇摇头;不听他的一面之词;因为我只信科学。于是我先维基后百度;把所谓歌舞伎、和乐仔仔细细地查了好几遍然后丢开手环;认识到——

    我果然是个文盲。

    ———

    从首都大剧院出来后;我就陷入了一种自己对这个奇妙世界一无所知、或许就是个连百无一用都比不上的超级大废柴的逻辑之中。

    本来吧;什么人类变动物、幻兽夜莺之类的玄幻玩意儿,普通人能知道才见了鬼,不了解也是很正常的;可活到二十一岁;才发现新世界大门竟然有这么多扇还没开那就、那就显得之前的人生有点水货了。

    我有些沮丧;就又随便找了个地方打弹珠,结果发现不仅人生很水货,连晚上的运气也变得水货;叹了口气,我悠悠地放弃了玩一晚上再赢票看女看男神的决定,准备回家洗洗睡觉得了。

    输光了兜里剩下的钢镚,我上下抛着几百块赢来的一小包纸巾,手机在响,可我不想接,就这么慢悠悠地朝车站走,脑子里胡乱想着:遥月既然那么好看、那他周围的那些女孩子每天岂不是过得很绝望?心流物语露了半张脸就已经让人遐想蹁跹,为了保持看电影的质量,我没有特意去搜他的素颜,网上大半都是他作各种貌美女形(男舞者模仿女人形态)的样子——那也足够好看了。

    ——所以他为什么就长得那么好看呢?!!为什么!这就是所谓天生的基因么?

    唉,这年头的女装大佬都太厉害,真正的女性不好混呀。

    路过一家全天营业的便利店,我买了瓶温热的矿泉水,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两口喝完,正要把瓶子丢进分解垃圾桶里时,隐约听到了几声幼犬的呜叫。

    “呼呼嗷”

    我低头一看,一只毛色纯黑、只有眼珠黑白分明的迷你杜宾犬正立着前肢,双爪搭在我的靴子上,冲我欢快地摇着尾巴。

    唔,这是饿了。

    见我望向自己,它尤为亢奋地“汪!”了一声,摇尾巴的速度和频率快得让人看不清楚;继续抬高前肢、扒拉着我的小腿,它竖着尖长的耳朵,伸出舌头哈哈地叫,眼神懵懂而充满了热情的天真。

    我习以为常地摸了摸它毛乎乎的小脑袋,它惬意地眯起眼睛,看样子很享受我的抚摸;我拿过包,从里面搜了半天,找到一根小犬专用的火腿肠,开始撕外包装——这段时间被各种偶遇的猫猫狗狗、绿鬣蜥小兔子等等宠物缠着,我也挺习惯带上这些符合它们健康的小零食,没了就去附近的超市补充一点。在这个人皆有宠的世界,动物的日用品和人类相当比肩,不用担心没有货、或者哪里补不到。

    剥开后,我故意在它面前晃了一圈,小杜宾急切地朝我吐舌头,着急想要攀爬上来;我被它逗得笑了笑,在路灯的映衬下,它小小的身体却拖着一条很长的影子尾巴,还挺滑稽的。

    看要逗哭了,我就不再和它玩,而是将手里的淡盐零食掰成一小块,要伸过去喂它

    可还没等到它急忙张口咬下,不远处突然就响起一道音色清冷的呼唤:

    “小鹿。”

    迷你小杜宾闻音,长耳一竖,尾巴下意识夹了起来,然后开始用力地摇摆;立刻从我腿上跳下去,扭头就朝着某个方向狂奔。

    我顺着它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颀长的影子,安静地立在那里。

    路灯是暖黄色的,却仿佛永远无法踏足那里的世界;就像是隔出了一片空地,满是银落白雪的寒意,给人一种画地为牢的感觉。

    身长玉立的青年左手握着一把典雅的繁复花伞柄,右手空垂,目光冷静地看着想要拼命朝自己腿上扒拉的活泼小狗,显得无动于衷。他鸦黑色的柔顺长发披落在肩上,人显得有些清瘦,很像秋天的百合花,高贵而疏远。

    是小狗的主人吧。

    我托着下巴,随意一撇,发现其他的零食火腿肠都在,唯独手里的那块不见了;一抬眼,对方显然和我一样意识到了这件事。于是他轻轻蹲身,修长的手捏住它的下巴,动作熟稔地掰开冲自己呜呜直叫的小杜宾的嘴,找到了它那块临着临着想走还不忘咬住的零食。

    我听见他很浅地叹息了一声,目光看向自己手心的那块食物,拍了拍被夺食后沮丧的狗头,尔后又微扬起脸,视线就那么拂过了我。

    黑发的青年男子,眼瞳却是漂亮的深邃海蓝,一眼望不尽,如同凉透了的琉璃盏,带着相当冷漠的意味;蓝得近紫的双瞳,沉色如剑矢般,直入人心。

    他孑然独立的样子仿若是月下霜华,这么惊鸿一瞥,就给人一阵冷意,感觉相当不好惹的样子。

    我我没有下毒啊。

    因为距离不算近,我看不太清他的具体模样和此刻的表情,只知道是个相当出众的人,万一误会什么就麻烦了。

    我偏头想了想,转念有了对策。

    于是,我就当着他的面,若无其事地把那大半截狗狗没碰过的淡盐零食,塞进自己的嘴巴里,吧唧吧唧吃光了。

    嗯,味道还不错,牛肉料放得很足嘛。

    见了我的动作,他微微一顿,像是没想到会看到这样的举动。

    我寻思,这应该就安心了吧;却没想到——

    他很随意地站起身,不再看我,而是淡淡地看了眼手里的东西

    接着,他将那块零食扔进附近的回收垃圾桶,然后转身就离开了。

    喂。

    我眼睁睁看着小杜宾犬依依不舍地回过头看了我好几眼,又冲我摇了会尾巴,紧接着,它也跟上了主人的步伐,很快消失不见。

    原来是嫌弃好了,我明白了。

    滚吧滚吧滚吧!

    我鼓着脸,心头窝火地从位子上站起身,沉了好几口气,还是没憋回去,最后仍是气鼓鼓的回家了。

    这什么人啊!都好心演示给你看没问题了,洁癖不要这么严重好吗?

    早知道,还不如我问他要回来;反正我也不嫌弃,当零食也ok——别看就这么小块,一百块钱才三条呢!扔了我很心疼的!

    称得上是筋疲力尽的一天,总算在我推开门的那一刻消失殆尽。

    我边换鞋子,边想是先泡澡然后吃夜宵、还是边吃夜宵边泡澡;这美好的二选二尚在构思,就被两道突如其来的声音给打断了。

    “佑佑,你总算回来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又一个人跑到哪里去了?”

    “佑佑姐,你一个人去哪儿了,为什么要把我放到一边,为什么不带着我一起付息城他欺负我!”

    我:“困了,先睡觉;有什么明天早上说,行么?”

    “不行!”穿着我那件深蓝色睡衣(好了这件我永远不会再穿了)的表哥一把拉住我的袖子,上下打量了好一会,才松了口气,“都这么大了,晚上出门也不知道和家长汇报一下;我和小筱一直在等你,佑佑,你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啊,累死了,还要应付着这两头猪。

    我按着额头,苦恼地呼了口气,然后从兜里翻出那张票,贴到他脸上,“自己看,我去给你弄票了。”

    “什么票?”付息城怀疑地接过,“我看看”

    我不理他,而是望向另一边,正揪着我手指的观筱——呃,一身粉的观筱(其实还挺好看的),“说说,他怎么欺负你了?”

第 72 章() 
“他”

    “是下个月的特邀票!”付息城看了好一会;突然双眸发亮;惊喜地叫了起来。

    去掉了耳钉手环戒指;一身睡衣打扮的他看起来倒是没有那么碍眼;我托着下巴;随口答道:“看到有人出票就顺便买了;我这里还有”我看了观筱一眼;把想说的话硬吞了回去,含含糊糊地说:“遥月的确不错。”

    “遥月当然不错!哥哥好感动啊,佑佑”付息城一个健步跳到我面前;亲昵地捏捏我的脸,然后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待我的手要扇到他之前,才把我放了下来。

    他得意地揽着我的肩膀;面带微笑;视线扫过站在旁边不语的观筱,慢条斯理地翻弄着手上的票根:“这该说是赶巧了我这里正好也有两张;本来就是打算和你一起去看的;想着今晚没看到电影很可惜嘛”他说着;就从外套衣兜拿出两张同样的票;神情轻松地两下将其中一张唰唰撕掉;“不过;既然佑佑这么为我着想,那剩下的这张也不需要啦。”

    观筱看见他的动作,下意识地张了张嘴;可音未出;雪白的碎片就落了一地。

    他眼里闪过一丝郁闷,偏头就不再吭声了。

    “去死。”我一脚踢到表哥的屁股上,“有毛病吧你?浪费就算了,还直接丢到地板不是你打扫卫生就不在乎?谁扔的谁就捡起来。”

    “力度稍微有点重了,下次要轻点”他揉了揉被我踢到的部位,搭过我的腰,单脚踩在碎纸上面碾了碾,笑嘻嘻的满不在乎,“就知道佑佑最关心哥哥了,还给我按摩咦,你肚子好瘪,晚上没好好吃饭吧?我这去给你煮爱的夜宵,来最后亲一下。”

    他将袖子卷到手肘,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佯作要凑过来,被我一阵暴打,哼着小曲,转身去厨房了。

    “”我叹了口气,坐到沙发上,观筱见付息城走了,挺直警惕的肩膀垂了下来,也跟着我委委屈屈地坐好,一开口就告状:“佑佑姐,付息城太讨厌了,他逼我穿你这件粉色的睡衣!”

    我见他揪着身上的毛球,一脸纠结和沮丧,又想到付息城刚才那副故意欺负弟弟的不良作风,把“这也是我花钱买的,那你脱下来还给我”憋进去,戳戳他鼓着的腮帮子,“别理他就行了,你越生气,他就越来劲儿。”

    “他还把我丢到浴缸里,说我浑身都是土腥味,让我洗干净。”观筱靠着我的肩,“我觉得表哥是想赶我走,他不想我住你房间”

    我听后一愣,“诶,住我房间?”

    “睡沙发我会腰酸嘛。”他理所当然地伸了伸懒腰,黑发有些微微湿润,还带着水汽和香波的味道,“让我晚上和你睡,好不好?”

    “绝对不行。”我比了个大红叉的姿势,“你今年三岁?既然不发烧了,就老老实实滚去睡觉;因为你,我今天都要累死了。”

    “是抱熊猫比较累吧。”观筱切了声,抱着双臂,拖腔拉调地质疑,他晃了晃手机,屏幕上的新消息通知列条数量相当的瞩目,“某人抱我们队长明明抱得很开心这会人家醒了,正在揪着我问你的生辰八字准备上门提——”

    “你知道他是幻兽人?”我不理他幼稚的吐槽,颇为惊讶地问:“你知道?小筱,你知道人类能变成动物这回事——谁告诉你的?你是怎么知道的,你”

    “哈——?!怎么,佑佑也知道所谓的‘动物人’吗?”观筱显得比我还要震惊,他瞪大了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抓着我的手:“姐你是从哪个渠道了解的?”

    还未等我回答,他兀地就“哦”了一声,自问自答:“我明白了,肯定是这样又是哪个蝗虫追求者仗着自己原型比较可爱,于是刻意装模作样在你面前变成毛茸茸、讨你欢心。不得不说,真下作。”他轻轻哼声,“幻兽人又是什么东西?该不会是认为这种玄幻的称呼听上去比较神秘,所以自己就随便拿来用真是够随便的,一定也不遵循动物人的规定,队长也是够可怜的,拥有这种不幸的体质已经很倒霉了,结果同伴居然都是些没谱的家伙。”

    他在说什么啊,怎么我完全没听懂?

    观筱自己和自己聊了会天,接着像是下定什么决心、左手握拳敲在右手掌心,扭过头对我道:“佑佑姐,虽然林璟那人不靠谱又臭屁,但他从人变成熊猫,已经够悲剧了,既然被你看到——那你可千万要替他保守秘密啊,不然被人知道,正规处理起来是小事;万一传开,他会羞愧而死的!”

    啥?

    你等一下;拜托变成熊猫有什么可羞愧的?

    大熊猫多可爱呀!

    被我不赞同的目光直视,观筱啧了一声,“就知道你们女孩子除了可爱之外,脑子里几乎不会想别的东西——你先好好想想,堂堂一个大男人,变成那种毛绒绒的生物,有什么可值得庆幸的?自从发现他这个秘密后,要知道大学几年,我帮队长不知道挡了多少次的意外。他交的那些女、朋、友,”他瞥了瞥我,有意提高音量,“她们要是知道自己迷恋崇拜的偶像,居然只是一只除了萌之外毫无可取之处的笨重动物,肯定会后悔自己曾经被这种男人迷得要死要活”

    观筱话里的槽点太多,我都不知道应该从何吐起;我觉得首先一点,我的愚弟您心里要有数的是——人家熊猫,好歹是食肉的杂食动物。而你,其实不过只是一只毫无男子气概的笨蛋小草龟而已——甚至还没我家的大花壳厚、没我家小草的花纹有型;所以

    算了,看样子是我多虑了,我默默地想到:他也就是个只知其一(还是人家编给他的其一),剩余一概不清楚的货,不用再问。反正这龟生没有毛只有壳,听上去也挺凄凉的我还是尽量帮他把这个秘密保守一辈子吧。

    我这边已经同情完毕,连路线都给他想好了,他却像是说教上了瘾,投入地牵起我的两只手,非常语重心长地道:“人妖殊途,姐,你和一只熊猫是不会有未来的;想想你们将来的小宝宝——那到底是当动物养还是当小孩带?要是被玥哥知道你们交往了,队长身上的毛都会被他一根一根拔光的!”

    呵呵咦咦咦,稍等片刻!

    “你是说,熊猫小宝宝?!”我眼前一亮,“这个好耶!”哇喔,观筱还真是个人才,一说就说到了我此生最遗憾的事情——虽然自己不能变成可爱的小动物,但孩子毛茸茸也不错“最好是有尾巴,”我喃喃地道:“这样带出去散步只需要抓住尾巴尖,就不会走丢!”

    我越想越兴奋,把观筱反捏得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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