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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初见再见,竟然改变。变与不变,守或离开,存于心间,历于流年。相守,是满满的正能量。离开,未必就是负能量。微笑道别,或许一样是故人心愿,那种坦然,一样是正能量。
不管你在哪儿,我都会在你身边。;
不管你去哪儿,我都将会在那里。'
不管你何时轻呼我的名字,我都会出现
我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
要是我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离开
那什么是承诺
如果你不是因为真心
而说出那些话语
那什么是承诺
如果那只是共富贵't
而不能共患难
当爱至情浓处时
你大声喊出自己的心声
那些话,永远都不会褪色
即使我们都离去了,它们都会一直存在
我知道上帝为我送来了一位天使
我知道这是我的使命
我将伴随左右
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绝不会离去
我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
我会紧紧守护我的天使
……
文章写到了这儿,算是结了尾,他将键盘向前一推,长出一口气,然后美美地喝了一口茶,开始从头到尾校对一遍。<;>;
在细细看这一遍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这篇文章写得很动情,而且很好地契合了这首动情至深的《》,这绝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而是一种事实般的存在。<;>;
其实,在书写这篇帖子的时候,他还是动了心思的,好几处都融入了自己的真实感情。
在简述的故事时,他确实做到了“简”。既然是讲故事,那就不要说个没完,把大概的意思说清楚就好。只要一说清楚,自然会体会这样一个动人故事之中的动人意义。
至于在此之后举的一个例子,这还真是发生在他大学同学身上的实事儿。
那一年,是在毕业之后,他的那位女同学和男友真的在梅里雪山遭遇了雪崩,男友无事,而她危在旦夕,抢救之后捡回了命,但却需要长期照顾。男友最初也选择了坚守,但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消磨”中,终于再难坚持,默默离去。
之所以举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就是给营造一种对比气氛。
毕竟,和女友的故事虽然是真实的,但是有些“不可思议”,一听到的时候,会感觉太难了。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坚持下来,不离不弃,可不是说说而已。
而在平头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大部分是很难做到这样“不离不弃”的。如果做不到,又会是怎样一个场景?
相信他所举这个同学的实例,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毕竟,老话说过,久病床前无孝子,像这样一天一天坚持下来的,不是没有。什么“最美的媳妇”,“最感动国人的少年”,各个媒体也宣传过,但是绝对是少数。
也正因为少,媒体才会加大宣传,希望这种“凤毛麟角”能够起到示范作用。相信这是一个普遍的做法,不光在咱们这儿,在美国也是一样,的故事之所以感动了评委詹妮弗·洛佩兹,还有网络上许许多多的人,也恰恰是因为这种“稀少”与“难得”。
至此,他提出了一个更为深刻的话题。<;>;
那就是在宣传的方向上,是不是只有这种“稀少”与“难得”是唯一?那种坚持过,但并没有坚持到最后,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相守最后”,不得不“离开”,就一定要受到各种指责和谩骂么?
他在文中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那就是“不一定”!
作为每一个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人,不能总是把这种“苦行相守”当作唯一规范,背上道德枷锁。既然大部分人都难以坚持下来,那么是不是这些人都应该饱受争议,一棍子打死呢?
当然不是!
对于这种不离不弃的相守,当然应该肯定,因为这是一种精神,植根于每个人的心底,有了这个,“爱”才变得更有意义。
可是,对于“相守”了又“离开”,或者没有“相守”到最后,也没有必要积毁销骨、口诛笔伐。毕竟,这样一种发生于大部分人身上的事情,是“实况”,没有必须去过度苛责,而对于他们也曾经坚持过,也对“爱”相守过,同样需要肯定。
至于最后“离开”的结果,正视就好。不能在一起。坦然一些。好合好散,未必是冷血绝情。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微笑着,别有负罪,对于自己和对方,都好。微笑着道别,与相守一样,那种坦然,一样是正能量。
文章写到了这儿,整个立意顿时得到了提升!
本来嘛,社会都是在进步的。相比于以前,对于烈士等英雄人物遗孀的宣传就有了很大的改观。以往的宣传,恨不能将其成为“圣女贞德”,不能再嫁,甚至连正常的交往都受到限制,为的就是树立形象,而忽略了其仍然需要生活下去,各方面需要关怀和尊重的实际。
英雄需要宣传,值得尊重,但更应该增添人文关怀,还给其归于平凡的权利。而在这时,带篇文章的“点睛之笔”就出来了,英雄需要归于平凡,那么平凡的人,一样能成为英雄,不可太过于苛责。
亦正亦反,存于一线。通过相互的比较于冲突,得到这样一个结论,绝对肯定“相守”,但是不要恶贬“离开”,坦承相对,微笑离开,仍然是对“相守”含义的补充。
毕竟,苦行不是唯一标准,不管做什么,都要注重人文关怀,用开心快乐的态度去经历,这才是真正意义而非道貌岸然、教条生硬的“正能量”。
在文章的最后,他还附在上《》的中英文歌词对照。如果这篇文章得到王亦选通过的话,他还准备建议老何他们在帖子后面附上这首歌的MV,通过切实的影像和声音,感动更多的人,也引发更多的共鸣。
本书来自//巨臀妖艳女星曝大尺度床照"!
第一千一十二章 孔夫子挎腰刀()
……
校对完毕,他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看了看时间,离王亦选约定好的交稿时间还有十分钟,绝对属于提前完成任务。{我们不写,我们只是网络文字搬运工。…可?乐小?网
看着窗外的阳光,更加强烈和温暖了一些,电脑里的音乐持续在响,虽然摘下了耳机,但仍然能隐约听到那已经听了好些遍的旋律。
油生感叹之间,不知不觉又想到了路晴!
对了,昨天的首战告捷,还真是多亏了这位“贤内助”和她的闺蜜,今天这一战能不能奏凯,这篇稿子到底行不行,还没问过她呢?
想到这儿,他迅速转身回来,把稿子给路晴的邮箱发了过去,然后给她发了一个短信。
也就过了一两分钟,他的迅速开始了振动。不用说,这肯定是路晴打来的电话。掏出来看,还真是,就是这丫头打来的。
他不禁笑出了声:“反应这么快?看来还真是亲媳妇啊!瞅这架势,肯定是第一时间就看完了,所以打电话来说说感受。这要是换成了别人,不可能这么上心,能回你个看看的短信就不错了。哪儿会像这样,迅速打电话来?”
接起电话,她银铃般的声音迅速传了过来:“你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写了这么好的文章,是专门写给我的么?”
“哈哈!”他大笑起来,“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这篇文章是写给你的?有什么依据么?”
“嘿嘿!”她笑道,“没什么依据!不过呢,我也就是逗逗你。我当然知道,你的这篇文章不是写给我的,而是写给大师兄交差的,是不是?”
“呀!”他发出一声惊呼,“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说说看,你是怎么猜出来的?”
“这还不好猜?”她应道:“让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出第二篇正能量的文章,除了催人性命的大师兄,还能有谁?我呀,这就给他打电话,也太不把自己人当人看了,有他这么往死了使唤人的么?还有没有一点人性了?”
“得得得!”他急忙拉住,“我的姑奶奶,你就别添乱了!你看,我本来都没打算和你说这个事情。虽然说你大师兄这一下确实有些狠,但长痛不如短痛,反正这稿子也是我写,所以干脆只给一个半小时,反正写成啥样是啥样儿呗。因此,我就傻傻地写了,写成这样,还行么?”
“还行么?”她哧哧地笑,“你这是故意谦虚,找我要夸赞来了是吧?那好,既然是这样,我就好好地夸奖夸奖你吧!这篇文章呢,确实写得很赞!这可是不是恭维你,而是说你的帖子立意确实很好。很多时候,说得太绝对,只能是自欺欺人,而凡事以人为本,退一步考虑,或许才是更加正确的人生态度!”
“哈哈!”他大笑起来,“难得你如此夸奖,那照你的意思,我就可以拿这个去交差了是吧?”
“我觉得行!”她非常肯定,“给我的感觉,你这次不用我和你那些手下们给你当托儿,就可以再造一个点击辉煌了!”
“真的?”他笑道,“瞧你说的,当托儿,也有些太贬低自己了吧?”
“那可不?”她应道,“不知道别人如何,上一篇对攻帖子,我可是比你还紧张,写那篇回复,可是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他连声答应,“知道你为我好,把自己的包袱都抖落出来了,就是想好好帮帮我这个扶不起的阿斗,对吧?”
她笑了笑:“你可不是阿斗!照我看啊,要是以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如果说你原来和我还有那么一点点差距的话,那么现在这种差距已经微乎其微了。估计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反过来把我拉下一大截了!”
“那不可能!”他笑道,“你这是挤兑我呢!不过,这种挤兑,还是很让人爱听的!对了,说正经的,真觉得好啊,那我可就真的交稿了!”
“交吧!绝对没问题!”她非常笃定,“我觉得这个帖子一出来,都不用我来给你当托儿了,直接佛挡杀佛,神挡杀神!”
“这么肯定啊?”他笑道,“我还是头一回听你这么说!那好,我也感受感受,这不用人当托儿来百花齐放,只靠自己的力量来实现一枝独秀的感觉,到底是怎么样的?以前好象还真是没有这样的自信!”
“这你尽管放心!”她坚持自己的判断,“我敢打保票,如果低于你上一篇,我就……”
“你就怎么?”他好容易逮着机会,“你就以身相许,以资鼓励?”
“讨厌!”她笑道,“天天就想着让别人以身相许,不嫌烦啊?”
“当然不嫌!”他很是得意,“你要是答应了,那你这几天过来,咱俩就把这人生大事给办了?”
“美得你?”她似乎知道他会这么说,但是还是放缓了口风,“这样吧!要说老不给你机会呢,你会说我太死板。咱们来一个约定吧,等你连续写出第十八篇五百万加的时候,本大小姐就好好考虑一下,好吧?”
“第十八篇?还篇篇都得是五百万加?”他感觉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最后只是考虑一下?”
“哎呀!你讨厌死了!”她嗔道,“别人口气都已经松动了,你还不知足,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我……”他欲言又止,有些搞不懂自己怎么个人心不足法。
她略带幽怨地解释:“就知道猴急猴急的,怎么个所以然,你知道么?”
他微微一愣:“还有所以然呢?是什么呀?”
“那就给你一个提示吧?”她轻轻一笑,“第一个,为什么是十八篇?”
“哦?”他当即一凛,“我还以为你是随便说一个十八篇的数呢,原来这是有寓意的啊?”
“你以为呢?”她嗔道,“让你等了这么久没有得逞,这会儿有机会得逞,当然不会是瞎说的,你那么聪明的脑瓜儿,肯定能想出来,说说看?”
“这……”他一下子陷入沉思,但是很快,就有了答案,“我知道了!这是你和你们家老爷子的约定主题。老爷子就你这么一个宝贝闺女,既恨你不嫁更恨你嫁。而且,他之所以这么爱喝女儿红,就是深以那当中的故事为同感。将一坛最好的黄酒埋在院子里的花树之下,不论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始终精心守护,难舍不离。一直到十八年后,女儿要出嫁了,才把这女儿红从院子里挖出来,与众人一同分享快乐。欢笑之间,试问有谁能体会父亲那种饱含艰辛的快乐,这十八年,不只是十八个数字,那是陪伴女儿长大的一天天、一幕幕……”
“呀!”她显然被触动了,“难得你还记得这些……”
他微微笑道:“你让我写十八篇五百万加,是想让我也体会一下这些艰辛,然后牢记这个十八的数字,不只是十八年,而是一辈子,是吧?”
“嗯!回答正确!”她应道,“看在你这么有心的份上,算你过关了!本大小姐在考虑你的得逞需求时,会适当倾斜的!”
“哎呀!谢谢路大小姐!”他当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你看看,我连这样的寓意都说出来了,你还只是考虑一下啊?要不然,干脆给一个痛快点儿的指标,直接答应得了!”
“美得你!”她笑着否认,“就这十八篇五百万加,就想换来本姑娘坚守这么多年的东西,也太容易了吧!”
“你……”他无计可施,“说了半天,你还是给我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啊!”
“嘿嘿!”她笑道,“知道你这家伙猴急,给你一个机会,好好体会这当中的艰辛不易,你还不领情。不是都说了么?会好好考虑的,还不知足啊,再想要一个肯定的答应,那就是直接说no了,连考虑都不考虑了!”
“别别别啊!”他当即醒悟,女孩子嘛,即便是真的乐意,也总是需要表达一下矜持的。眼见得这位清纯玉女原来一直是“闭口不提”,这会儿竟然能够“有所考虑”,已经是松动了口气,再不“就坡下驴”,那不是傻还是什么?
于是,他立刻端正了态度:“谢谢媳妇予以考虑,我一定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连续十八篇五百万加的任务。这一篇《相守还是离开》,我马上发出你大师兄审核,希望能够成为第二篇五百万加!”
“哈哈!”她笑了起来,“这还差不多!对于这一篇,你大可放心,一定超过前一篇,如果超过不了,我的名字倒过来写!”
“这么有信心啊!”他笑道,“说得我都信心倍增了!那好,我真交稿了!”
“交吧!”她非常笃定。
“嗯!”他挂了电话,将校定后的稿子打印出来,准备拿去给王亦选看,却在临出门的时候,写到了什么,又折了回来。
其实,他想到的是骆青。
昨天完成头一篇对攻帖子写作的时候,因为心里没什么底,所以在撰写之前就征求了黑白两道公主的意见,既征求了路晴的,也征求了骆青的。在同时吸收她俩意见之后,一蹴而就,而写成之后,也同时发给了她们二人,包括恳请她们持笔化名,营造“百花齐放”的大环境。,。请:
第一千一十三章 天之娇女异同()
那时的事实证明,继承路老爷子的路晴确实功底深厚,引用毕淑敏那篇《宁静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而写就的《宁静在心里》,文采斐然,而且极为切题。言情首发
但是,更让人惊异的,恰恰是骆青这个黑道公主。引用周建华的《父爱轮回》写就的《爱的轮回》,竟然与路晴不相上下,甚至在回复数量上还超过了“白道公主”。
道高一尽,魔高一丈。
谁会想到,这从小摆弄刀枪拳脚的黑道公主,竟然借出留学美国这两年,大修文采,现在已经是孔夫子挎腰刀——文武双全了!
所以,虽然得到路晴的极力赞同,但他还是决定给骆青发过去一份。这当中,可能也有憋出一篇好文章来,所以想得到更多肯定的因素。
于是,他用邮箱将文章发给了骆青,然后拿着打印好的稿子出了门,就在路上给骆青发了一个短信。走到电梯口,正打算按下按钮,却忽然想到了什么,改走旁边的楼梯。
其实,他想得很简单,刚给骆青发过去,她肯定也需要时间看看。所以,走楼梯,既能锻炼锻炼身体,又能给她留出点儿时间,没准一会儿就打过来了。
别说,很快开始了振动,掏出来看,果然是骆青发来的短信。
要说,这也可以算是“黑白公主”的区别。
路晴每次要是想联系自己,那可是从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抄起电话就打。就算自己当时再不方便,也得接起来。而这个黑道公主骆青,可完全不是这样,每次找自己,就算再急,也是提前发一个短信,如果自己方便就给她回,如果不方便,她就一直等着。
同为公主,这相互之间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或许,这和她们的出身有关系。
路晴是“天之娇女”,红色公主,没人胆敢欺负。她家老爷子,那更是谁都不怕的主儿,可是就心甘情愿被她欺负,试问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敢欺负她。
而骆青呢,要说也是黑道的“天之骄女”,但因为从小跟着父亲和叔叔打打杀杀,算是从街头巷尾混出来的。后来父亲撒手西去,叔叔待她如亲女,才成为真正的黑道公主。但是大概还是因为从小的原因,天生对唐卡这样的“白道中人”有一种惧怕心理。当然了,一般的小公务员她也根本不会看在眼里,可是象他这样内外兼修、无可撼动的,她就真的有些“怕”了。
所以,骆青对他的“客气”,其实就是一种“畏惧”,或者说是“崇拜”。但凡的事情都是先发短信,就是这种心理的体现。
他笑着摇了摇头,一边下楼梯,一边拨通了骆青的电话。
骆青的声音和路青那银铃般的笑声不同,虽然言语中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