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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dus----坠落的蝴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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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心)。她的书架上似乎有不少的书,我因为眼神不好也没见得仔细,但应该不少,而据我估计那都是她自己的“著作”,各种不同版本的。我不知道芳菲对书的真实态度是怎样的,反正有一次我好不容易出了个自选集,内心兴奋得不得了,就兴冲冲地拿去给她看,可她却连正眼也不愿意看他一眼,还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像这种到处可见的书还拿来给我看,这不是侮辱了我的眼吗,子洲,原本我是想恭喜你的,毕竟这是你人生当中第一个小本子,可现在看来就没有那个必要了,爱现的人基本上没有现的资本。”芳菲的语气,现在研究出来的美女机器人都比她的话语生动,芳菲的刻薄,连我这么帮她的人也要无情中伤。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哪自己的东西给她看了,因为在她那我已经得到了这一辈子所有的自卑,我可不愿意把此生的尊严都让给她践踏。不过,有时候我也带一些我认为相当经典的著作想与她一起欣赏,陶潜不是有一句话吗,“奇文工欣赏,疑义相与析”,我想芳菲女士那么能写的一个人对文章鉴赏总有一定的水平,所以我希望能从她那里得到一点启示,或者也可以说是为了发现我俩之间更多的共同点以便无语时消减尴尬,你知道跟她在一起总免不了一个接一个的尴尬,她是那种一连几个月都可以不要说话的人,简直就是自闭症加失语症的典型代表。可是,还没等我推销完,她就不耐烦地把书丢在一边,然后以芳菲语调说,“真看不出来你原来是这么浅薄的一个人,子洲,我高估你了又。”你瞧瞧,这是一个有教养的女人该对她的朋友说的话吗。就算她不把我当朋友看,也不用这么伤害我对她的一片真心吧。不知道该说她怎么好,反正我从来没见她读过哪怕是一本的书,她只是有时候会拜托我拿一些报纸过去给她浏览一下,而且她浏览的也不是什么高雅的内容,她喜欢看那些八卦,真的,这一点让我觉得相当意外,我还以为这个半大不小的女孩真的是与同龄人脱节的,原来也不完全是,至少她有80后女生的通病,关心明星的绯文。有时候,她会很认真地看完一整版的文娱新闻,而且盯着其中某一篇报道凝神思考良久。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时问她喜欢哪个明星什么的,可是她变化回答我,她只是认认真真地看完她要看的那版,然后把报纸扔进垃圾桶,最后以一杯凉透了的咖啡结束这项似乎是她生活当中唯一在乎的休闲活动。不过,我在这里很想说一句,她和那杯咖啡的姿势优雅得可以让一切男人都跪拜在她的脚下,那种浑然天成的仙女似的气魄,真的,很让人沉醉。
  很多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看到她喝那杯冷咖啡的美,如果真的是的话,那么我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了,即使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也对这个世界充满感激。真的,平时的芳菲已经是天上有地上无了,而那时候的她更是动人心魄美不胜收。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在这里说一下,那就是芳菲女士客厅里的灯很漂亮,漂亮到让我嫉妒了整整一个春夏,直到我意识到一年来这为住着超级大房子的漂亮女诗人从来没有点着那四盏漂亮得让人眩晕的灯欢迎过我。真的,她从来没有在我出现在她家的时候点亮过那四盏足可以让每个人过目难忘的灯。如果不是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她开是那盏安装在地板上的幽蓝色的昏暗小灯,我想我永远都不会知道有那么四个艺术品高高地在头顶悬着。而那蓝色小灯为我点燃的时候也是屈指可数,很多时候我迈进她家家门就对于迈进一片黑暗。我不知道芳菲女士为什么那么喜欢黑暗,反正我常常看到她一个人或坐着或躺着在偌大的客厅里发呆,我想她应该是在发呆,因为我在潜意识里觉得她要思考的时候决不会叫我过去。
  有一次,那是我认识她不久的一个夜晚,也可以说是凌晨,我响应她的“号召”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公寓。
  敲门,没人来开。
  我踌躇了一会,再敲门,还是没人来开。
  我压低声音,说“芳菲,芳菲,你在吗,我是子洲。”有时候,作为男孩子我不得不抱怨一下,很多女孩,特别是自以为漂亮的女孩,她们常常把男孩当猴耍,这边厢叫你过去让你以为自己很手宠,那边厢你一挨近她她就仿佛忘了这回事,对你不理不踩。我真怕这个女神似的人物也走这一道,让我三更半夜地站在她们家门口数绵羊。是不是睡着了呀,我再次敲敲门,想“如果你再不开,我可就走了,我才不会傻到在这守着你们家的门慢慢变成冰棍呢。
  “门没关,自己进来吧。”在我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门里面到底传来了那个与她的美貌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声音。
  于是,我转开门。我的天哪,里面黑糊糊的,一点儿光也没有。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握着门把。
  “进来吧,我在里面。”还是平缓的冷冰冰的声音,从哪个地方传来我倒是没有很听得清楚,因为四周实在太安静了,她的声音好象是从墙的四面传来似的。我忐忑不安地关上门,进去。
  一不小心,你知道我踩着什么了吗,冰凉的皮肤,光滑的,好象是女人的纤细的手臂。我下了一大跳,在那种环境下我觉得任何人都会失声尖叫的,但是我没有,真的,因为周围实在太安静了,我的理智在一瞬间控制了我的嘴巴,没有让它惊醒这楼上下五十二层的居民。然而尽管我有如此上佳的表现,我还是吓得摔倒在地上,而且很不巧地坐上一摊同样没有温度的四处散开的头发。当时,我真的吓呆了,我恨不得立刻逃离现场,因为我总觉得我碰上了一具尸体,可怜的是我在那会居然发现我四肢无力,我是一个没有什么胆量的男人,那会,我彻底明白。而且好死不死的,那句尸体,被我压着头发的尸体竟然开口讲话了。
  “不要坐在我的头发上。”冷,那个声音真的很冷,冷得我瑟瑟发抖,三魂顿时失了两魄。很明显,我记得很清楚,那具“尸体”没有动,但是“鬼魂”似的声音就这样幽幽地飘到我的耳朵里。当那个奇特的声音虚无飘渺地从边上传来,进入我的耳膜,我有暂时性的休克,太惊悚了
  当然,大家也应该知道那不可能是女鬼,那只是躺在地板是发神经的芳菲女士,芳菲大诗人,芳菲大美女。当我从极度恐惧中苏醒的时候,我才接受我是坐在她那头闪着乌黑的光的秀发上了,还好,芳菲虽然比任何女明星都漂亮,但没有沾染那些很八婆的坏习惯,她不是那种把头发宝贵到不让任何人碰的女妖精,要不然我很可能在惊魂当中被她扫地出门。
  那一晚,是我这一生最最难忘的一夜,因为我在一瞬间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虽然以后的四年多里,我还是接连不断地蒙受芳菲女士如此款待,但我这个人适应能力一流,很快就习惯了在黑不隆冬的地方踩上女鬼的胳膊大腿甚至脸蛋儿这事。再说,我也不好意思不适应,因为她总是一声不吭地承受我毫无防备的凌空一脚,踏踏实实的一脚。我不知道这个女人哪来的忍耐能力,在自个儿租的小地盘,我有时候心血来潮就叫我的哥们也那么给我来脚,每次我都是疼得杀猪似地嚎叫,可是芳菲小姐,纤细美丽的芳菲女士可是没有一点反应地等着我自己安静下来,然后用机械的声音说“你踩到我的……”
  瞧瞧,这是怎样一个女人。
  我仔细玩味着她的话,“寂寞”“我是怕了寂寞”。我相信她是寂寞的。高处不胜寒这个道理我明白,任何一个稍有成就的人都难免寂寞,何况是女人,而且是一个漂亮到没天理的女人。虽然我没有做过女士,但从那些娱乐周刊的花花新闻里我就能发现,那些所谓的“红颜”都是寂寞的主儿,虽然她们在人前风光无限,可是人后都是饱受寂寞的侵袭的,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寂寞。你们不要怀疑这几句话的真实性,我怎么说也是新闻出生的,而且对哲学有那么点儿小兴趣,越是尤物在这个世界上越是寂寞,除非你上辈子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都在一直烧高香,否则,嘿嘿嘿嘿……美丽是要付出代价的,嘿嘿……代价。芳菲,她占尽了世上所有女性的好处。我想,一个女人无论有了她的哪一项都注定了不平凡,更何况是她这样的完美无缺。上天在创造她的同时就给她安排了无穷无尽的麻烦。真的,女人太美太有智慧都是麻烦,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所以,为了世界和平着想,最好女人都平庸,过得去就可以。
  我看了一眼黑暗里的漂亮女诗人,美丽的躯体美丽的灵魂,我想我是有那么一点了解她的寂寞与哀愁的。没有一个年轻的女孩会像她一样生活,也没有一个漂亮的女人会像她一样工作,她的美貌在这个世界是一个另类,她的才智在这个世界也是一个另类。我不知道她是怎样成长起来的一个人,但我总觉得她的生命曾经经历过什么,而且很可能还在经历。这是个有秘密的女人,一定是的,我对这个秘密已经窥视很久,只是她保密工作做得太好,我一直都无法知道哪怕是冰山一角。但五年来,我一直知道她的寂寞,虽然她从来都不会像今天这样跟我说“我是害怕了寂寞”。
  可是,她怎么用上了害怕这个词呢?她怎么会害怕。这么多年来,她都这样过来了,我还以为她已经麻木。就像她的声音,就像她的美貌,五年如一日,一点都没变,很多时候我都已经对她身上的这一切感到麻木,我以为她会和我麻木于她的一切一样麻木于这年复一年的黑暗,这日复一日的孤独。我曾经佩服过她的勇气,也惊讶于她的毅力,我想这个世界上像她一样活着的染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非比寻常的美丽,非比寻常的才华,非比寻常的孤独,这个笔名叫芳菲的女人,独自一个人生活在城市的上空俯瞰着别人也浮夸着自己。黑色的房子,黑色的窗帘,黑色的世界,这个叫芳菲的女士就这样把自己年轻的生命裹在黑暗之中。有时候,我想,这可怕的黑是不是会把这个女孩吞没。
  看着她,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张爱玲,想起萧红,想起三毛,这些才华横溢的女子,没有一个是幸福地走到人生的终点的。
  有是我恨恨地希望尘世里走出一个配得上芳菲的男士牵起她的手跟她一起过那种普通而幸福的生活。
  其实,对女人来讲,这些莫名的名声财富又算得了什么呢,况且芳菲这小小半辈子已经赚得了人家一辈子也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她应该过过普通人的生活了,要不然,我总觉得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我这个人有些宿命论的思想在做怪,所以有时候我身不由己地思考,所以,芳菲,不要怪我这样诅咒你。大家也不要说我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对于芳菲,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剩下,我是爱惨了着女人的。我希望她幸福。
  不过,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这样理解,少了芳菲这个写手,我在这个圈子里就多了一个混饭吃的机会。呵呵,大家就这么理解吧,反正这个神经质的女人抢走了我们这些苦苦耕耘在计算机键盘上的人太多的机会了,我们巴不得她摔一个跟头或者遇到点什么的,凭什么让所有的好运气都跟着她走呢,我们有时候可是朝不保夕啊。
  然而,今天,芳菲告诉我她害怕了,她害怕了寂寞这种东西,我看着她惊人美丽的面容,茫茫然不知所措。芳菲从来就是个坚强独立的女人,在我的眼里,她是女神,我已经习惯了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这样一个人。
2 子洲语:告诉我,你为什么害怕
  她莞尔一笑,即使在黑暗中依旧看得分明的眼直愣愣地注视着我,“你不知道我也会害怕吧?”她将头发拢起来,“我们出去逛逛吧,已经很久没有出去了。”
  我瞪着芳菲,揉揉眼,是她,没错啊。可是,可是,芳菲会说这样的话吗,她会想要出去逛逛?!?以前我总是软磨硬泡地想把她弄出这间鬼窟,然后拉着她小小的手像情侣一样漫步在我们可爱美丽的城市。哈哈,那样一定羡煞旁人!可是,这个绝情的女人却冷冷地对我说,“你想显摆我?我不是工具。”真是奇了怪了,我又没有说她是工具,她干啥这么刻薄呢。那时候,我可觉得芳菲一点也不可爱,她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女人。可是现在芳菲女士竟然邀请我一起去逛逛诶,虽然此时此刻是凌晨两点半,夜深人静,但我还是充满了欢喜跟感动,这个夜晚,真的,它给了我太多太多美好的东西。
  我决定,明天早上一定不能睡觉,我要辛勤工作,把这个美丽的夜晚用我最美的文字记录下俩,让所有的读者知道我的幸福。
  今天,芳菲五年来第一次用她美丽的眼看着我这个卑微的男奴。
  今天,我五年来第一次得到芳菲女士的邀请说要跟我到外面走走。
  哦,我的天哪,为什么这么多美好的事情都要发生在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新意的夜。来点流星雨吧,亲爱的上帝爷爷,让流星见证我的幸福。
  是的,是的,我已经忘了那一大堆未完成的工作,让那些无所事事的编辑老兄都回家面对黄脸婆吧,让那些报刊杂志全停刊吧,让世界末日早点来到吧。哦,夜啊,你千万不要离去,让我沉浸在这个梦里做一个夜游人吧。我的天哪,我真的是太幸福了,我突然站起来,情不自禁地拉起身边那个人的手,兴致勃勃地说,“走吧,太好了。”
  但是很快我就意识到芳菲女士穿着薄薄的睡衣,光着脚丫,这样子走在大街上是会变成冰棍的。于是我尴尬地放开我的手,“我等你,你先准备一下吧。”望着她美丽的侧脸,我心里那个兴奋啊,虽然现在外面的人不会多,没有太多的人会看到我,子洲,跟芳菲美女并肩走在大街小巷,可是,我不在乎,我什么都不在乎,我们的关系在这个夜晚已经进步神速了,造这样发展下去,没准我真的会把她娶回我那个寒酸的小窝,让她给我做点小菜呢。去他妈的一切一切,今夜芳菲是属于我的。
  “不用了,我们走吧。”芳菲用她千年不变的神奇声音说道,“没什么准备的,又不是去相亲。”
  “可是……”难道大美女想让冬夜的风把她吹成冻美人?现在可不是什么好季节。你瞧瞧我,穿了厚厚的一大捋衣服,戴着恶心的帽子围巾,还是冷得瑟瑟发抖,她,居然想穿着一件睡衣出门,她是脑子不清醒还是又开始戏弄我,她是不是戏弄我上瘾了。我望着她,她已经把脚伸进一双看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棉拖鞋了,没有穿袜子。她回头瞟了一眼一定是呆庇了的我,字打开房门,“你要一直站在那儿吗?那我自己先出去了。”她径直往外走着。
  “可是……你会冻着的。”我赶到她身边,“芳菲,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季节啊?秋天已经过去了。”
  “有什么问题吗?走吧,提那很快就亮了,我可不想让人家看到我穿着睡衣在大街上逛来逛去,何况还是跟你在一起。”她示意我把门带上。
  “可是现在外面很冷,你要多穿一点才能出去。”
  “谁规定的,你这人永远都是这么婆妈,怪不得到现在还是单身一人。”
  “这……”我看看她的背影,她没有哆嗦,站得直直的,“是没有人规定过,可……你会感冒的。”
  “是吗,不会,走吧。我倒是想感冒一回呢。你到底要不要走,不走的话给我看门吧,你不是一直对我的房子很好奇吗,趁我不在家你可以多看看。”狠,这个女人就是这样尖酸刻薄,像个毒舌妇,不会体谅人家对她的关心。还嘲笑我是单身,也不看看她自己,难道她还有白马王子不成?照这种情况下去,她一定一辈子也别想做新娘,恶毒着吧,你。
  走就走喽,反正冻着的是你不是我。我撇撇嘴,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干吗那么关心你,哼!她这种人总是特别容易把人激怒,真的,我很怀疑如果她没有这样的倾国倾城的容貌的话我是不是还会在她身边徘徊这么久也舍不得离开。冻着吧,你,要风度不要温度,冻死你,世界是就少一个狐狸精。可是,这黑灯瞎火的,又有谁要来看你,更何况,芳菲女士你长成这样了,就是穿件乞丐衫也不见得会比哪个人丑。算了,算了,跟她还有什么道理可讲呢,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她。
  踢踏这棉拖鞋,穿这单薄的淡色睡衣,挽着蓬松的头发,芳菲女士神态自若地走在只有淡淡灯光的街道上,作为男士我穿着厚重的大棉袄,带着围巾帽子,慢慢地跟着年轻的女郎。
  北方的冬天不是一般的冷,我捂着双手瑟瑟发抖,看到呼出气体在一瞬间凝结成小水珠飘散在半空中。大街上空荡荡的,连只老鼠都没有,只有北风呼啸着而过,留下我脸上刀削似的疼。
  我是一个对阳光有特殊感情的人,我喜欢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徜徉在护城河边上看看风景看看行人。阳光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东西,我总是在写不出稿子的夜晚思念着我亲爱的阳光。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清楚为什么我总是选择在黑夜赶稿子,白天睡大觉。在我人生当中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是那种生活得很有规律的人,该吃饭的时间就吃饭,该睡觉的时间就睡觉,该学习的时间就学习,该谈恋爱的时间就谈恋爱。可是一进入这个鬼圈子,我便开始人不人鬼不鬼地生活。雾气抹黑的夜晚,我不得不奋笔疾书以挣那几元钱的稿费来维持基本的生计。而当太阳在空中妩媚地笑着时,我却捂着发霉的杯子睡得不省人事。我敢发誓,这不是我喜欢的生活,我一点都不想拿我的健康和快乐来换取生活费和一文不名的荣誉,可不知不觉地我就与这个圈子里的一些年轻人同流合污了。
  像这样的夜晚,我一点也不想出来闲逛吹冷风,如若不是陪着这样一个美丽的小姐。租住的房子里虽然没有一个可以暖脚的女人,没有为我烧者宵夜嘘寒问暖的母亲,但至少还有几个酒肉朋友可以相互调侃打发漫漫长夜,还有一直供应着的暖气让我不至于手脚冻僵。可是在外面,既晒不到温暖的阳光也喝不到淡淡的清茶,既看不到如画的风景也看不到让人喷血的女孩,只有杀人的风一个劲地捣鼓着这没什么特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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