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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 ”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把肉切开了,分成三块儿,她分得还算平均,自己拿了大的一块儿三两口就开始吃。
这段时间清汤寡水的饮食,青山也早想吃肉了,说实话,他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会馋肉,如今还真是 但,瞧着切开了看总有几分生的肉,他实在是不想就这么吃,看着赵爱红已经吃了,也不好说话,趁她吃得专心,把自己那块儿肉藏在了碗里,用碟子扣上了。
赵爱红吃完了肉,还觉得不够,看青山面前空了,只当他吃了,把目光瞄准给大姐留的那块儿,用刀子又割下来一些塞到嘴里,剩下的赶紧也放到一边儿,免得一会儿看见忍不住又吃了。
她这幅馋嘴样子看得青山想笑,想想现在的情况,又真是有些笑不出来,都是穷闹的。
“那国华是谁,这时候肉不好弄,他白给你的?”青山问。
“哪儿能白给啊,他小气着呐,我要给他洗衣服补衣服的,瞧他那邋里邋遢的样子,要不是我 ”赵爱红说到这里红了脸,没有往下说,但这般情态看在青山眼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如果没什么变故,这个国华可能就是未来那个抛妻弃子的二姐夫了。
他还想再多问两句,可赵爱红警觉得很,翻了个白眼说:“行了,有肉吃都堵不住你的嘴,问那么多做什么,对了,吃肉的事儿可不许告诉爹娘啊!不然以后不给你吃了!”
青山心里有事儿,敷衍地点点头,没说别的。
535 第535章()
此为防盗章
这些小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 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 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 偶然听到有个小宫人说“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 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 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说的; 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 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 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 再坏了朝阳的幸福; 索性; 只着人私下里打听; 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 风风光光; 十分热闹; 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说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小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天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说着,直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或许有些人会天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天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天天画鸡蛋的耐性,今天的树和昨天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天,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小了,以这时候人的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不管多么好奇这个原因,他也不会为了这个去重复一遍剧情,旁观剧情都看不明白的东西,真的深入进去,又能明白什么?
目送儿子离开,长公主放下了车帘,车子掉头往回走,她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严肃,真是没有想到,福王还有这样大的野心,还以为多年的宗室生活早就让他认命了,没想到 以为有个好儿子就能胜者为皇吗?
很想对此做出深刻嘲讽的长公主嘴唇蠕动两下,终究是无法从心里找到反驳的话,就是这么回事啊,兄终弟及不行的话,过继侄子,甚至直接传位侄子也是可以的,如果,如果一切真的能够像他们计划的那样
长公主闭了闭眼,她的脑海中至今都回想着那个女人临死前的话,不得不说,能够成为宠妃,靠的不全是那张脸,她把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了,不过是些阴毒的手段,的确是能够让姐弟成仇的。
每每想到此处,长公主都会觉得后怕,她不敢明面儿上表现出来,甚至一直瞒着儿子,但是总有一种不安感,似乎儿子会被什么人害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她最终没有拒绝儿子远行的计划,反而为此松了口气。
或许,等一切平静下来就会好了吧!长公主这样想着,睁开了眼,黑眸中坚定而无畏,她可不是那样好算计的,且等着看吧。
“娘娘 娘娘,您就不担心吗?”
哪怕是从小看到大的姑娘,也是看着她如何一步步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出姑娘成为淑妃娘娘,吴嬷嬷还是觉得这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笑容的漂亮女子格外看不透,明明她的外表是跟故去贵妃极为相似的柔弱清透,但她的心,却完全是与之相反的刚烈果决。
“担心,担心什么?”又是一个黑子落下,清脆的声音似乎是它唯一能够取悦主人的方式。
纤长的指甲上画着精美的花纹,慵懒地挪开手指,抚上了下颌,轻轻点了点,一双眼眯起来,轻声说:“有什么好担心呢?我从一开始就没信过福王的那些鬼话。”
因为倾慕的贵妃被皇帝夺去,于是毫无存在感的福王恨上了皇帝,再次倾慕的与贵妃长得极为相似的淑妃又成了皇帝的 一而再,再而三,这个也有着皇室血脉的人终于决定要夺取皇位。
于是,“一心爱着福王”的淑妃决定帮他,于是,淑妃得宠,皇帝没有了儿子,后宫几乎不闻新生儿的啼哭。
但这并不够,造反怎么能够没有钱呢?但皇帝的钱袋子长公主可是扳不倒的啊,那怎么办?很简单,扳不倒拉过来就是了。
536 第536章()
此为防盗章荣哥儿是个好孩子; 她生的儿子她知道; 虽然小的时候过于顽皮了,但是等到大了; 尤其是来到国外读书之后懂事了许多,每天三更半夜都不睡觉,捧着书在用功; 好好的眼睛硬生生都给看坏了,戴着两个大酒瓶底子; 看着就让人心疼。
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 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 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 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 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 还有左邻右舍的; 都是好人; 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 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