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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尽管各部门和地方出现了紧张状态,但到清代灭亡之时,还没有大量材料可以说明这个经济制度已经病入膏盲,所以不能说推翻和抛弃它的时机已经成熟。大部人的生活接近最低水平,但要着重指出的是,仍离最低水平有一段距离。社会动乱和阶级冲突是地方性的。但是,这种骚乱并不体现为基本的、危及全局的恶性弊病,而似乎是随着出现的那些临时的、基本上是无规律的危机的范围和激烈程度而起伏,而这些危机(例如旱、涝、歉收、盗匪和内战、外国的侵略和官吏的贪污腐败等)并非产生于经济制度本身。最后,由于技术没有进步,可以料想人口对土地的无情的压力威胁着整个经济的生存能力。但是在二十世纪开始时,怎样对付这个大问题还没有提上日程。在“平年”,城乡人口都能有衣有食,尽管很贫困。
事实上,旧制度的意识形态因素和政治因素比我们恰切地解释为经济性的因素垮得更早,被抛弃得更早。当新的政治力量有意识地转向经济发展的任务时,它们也许过分自信地认为,传统的经济在1949年前革命的一个世纪中也已被破坏无遗。它们认为一旦加给人民力量的沉重枷锁被打开后,在中国经济的基本价值观或结构中就没有内在的东西会阻止经济的迅速发展了。这种希望仍象幽灵那样继续附在北京的身上。 (杨品泉译)
① 亚历山大?格尔申克龙:《从历史角度看经济的落后性》。
① 王业键:《1750—1711年中华帝国的土地和租税》,第73—83页。
② 我计算的政府收入或支出数中包括张仲礼予以归入绅士劳务的一部分数字。
③ 西蒙?库兹尼茨:《近代经济的发展:速度、结构和范围》,第236—239页。
第二章 晚清的对外关系,1866—1905年
对外关系发生变化的背景
1861年以后,在中国的对外关系中开始出现了一个新时代。西方的好战性已有所节制,而中国的反抗也为和好所代替。在两次战争中遭受到的失败以及英法联军于1860年占领北京竟至焚烧圆明园的事实,都使得清廷比较讲求实际的官员们在震惊之余认识到一种新的国际形势已经开始,并认识到现代的西方人与早先骚扰中国的外夷是根本不同的。当时,越来越感到“西风东渐”以及此风的势不可遏。因此,中国接受这种现实乃是当务之急,尽管这样做是不愉快的。一些先进的学者和政治家们决心履行中国的条约义务,使它的外交活动现代化,建立起西式的工矿企业,并且聘用外国人协助他们处理这一新的形势。其结果是,1861年设立了一个类似外事署的机构,1864年翻译出版了一本关于国际法的教科书,1873年清帝接见一批外国外交官时准予免行叩拜礼,并且在1876年以后还向国外派驻了外交使团。到1880年时,中国已在国际大家庭中取得了它的地位,并且也象所有其它国家一样,学会了在一个根据社会达尔文主义行事的世界中搞生存竞争。从形式上看,儒家的“天下”已经演变成“国家”,但是在精神上,昔日的“中央帝国”的世界观依旧沿袭未改。在传统与现代化之间被弄得进退维谷的情况下,中国于十九世纪八十和九十年代投入了保卫越南和朝鲜的战争,其原因部分是为了履行它对藩属的义务,部分则是向西方殖民列强效尤执行宗主权。由于战争连遭失败,藩属制度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也被粉碎,这标志着帝国与外国交往的传统的彻底崩溃。
从西方来说,一些大国之间也出现了态度、政策和力量对比等方面的变化。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外国政府和商人对新订条约中规定的特权,总的来说还是满意的。特别是英国,它这时已经断然要制止住其国民的冒险性和扩张主义的倾向,因为担心它会陷入管理一个摇摇欲坠的清帝国的境地。1857年印度的大暴动说明统治印度人和穆斯林是极其困难的,这个教训足以使伦敦认识到,英国不应再在东方追求领土。今后的侧重点应该是在不增加取得一个殖民地所需的负担和费用的情况下发挥政治影响,以取得经济特权和战略上的安全保障。①因此,1861年以后英国的政策是用和平的方式支持中国的政治稳定和保持英国在商业上的优越地位;这就明显地摆脱了早先的以对抗状态为特征的强硬作法。这一温和政策,再加上其它列强不断抬头的自信力以及别国驻北京外交官们日益增加的独立行动,标志着英国在西方对华关系中的统治地位逐渐衰落的开始,尽管这个变化是难以觉察的。虽然英国在十九世纪末以前仍然居领先地位,但是它已逐渐失去一度享有的那种无可争议的领袖地位。在1870年以后的约一代人时期中,英国的利益实际上受到了种种威胁,其中有日本势力向台湾扩张以及它获得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俄国在新疆活动,法国并吞印度支那,最后,还有日本使朝鲜脱离〔中国〕——所有这一切都为1898年在中国“争夺租借地”之举打开了门户。②
研究晚清的对外关系必须从两方面加以考察,这就是既要根据帝国主义力量的加强以及西方主要国家和日本之间势力结构的改变这一全球背景来看,又要根据满洲统治日就衰微和清帝国对外交往的旧传统彻底破产这一背景来看。
① 鲁宾逊等:《非洲和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帝国主义的最高峰》,第6、8、10—11、471页。
② L。K。杨:《1895—1902年英国的对华政策》,第5、7—13页。
1866—1875年的对外关系
当中国在外交上开始实行现代化时,担任海关总税务司的年轻的赫德和供职于英国公使馆的代办威妥玛提出了“进步”的主张,并且在他们的影响下,中国向外国派出了第一个外交使团。
1866年的斌椿外交使团
1865年11月6日,赫德向总理衙门提交了一份题为《局外旁观论》的备忘录,他着重说明了铁路、轮船、电报、矿业以及西方外交活动的种种好处。他机智地暗示,他的劝告如果得到采纳,中国将会变强,而如果不加理会,中国就要沦落到在国际上被奴役的地位。“旁观所论,并非恐吓之轻语。而外国日后必行之事,并非欲害中国。各国所欲,惟愿中国能守和睦。”赫德认为委派大臣驻扎外国,于中国“有大益处”,因为它可以使中国越过驻在北京的那些刚愎自用的外交官们,而和比较没有偏见的那些外国政府直接打交道。这一步骤将有助于中国的独立,有助于“使中国和西方建立起一种十分牢固的联系和使它能信心十足地从事革新事业,而不致有倒退之虞”。①恭亲王觉得赫德“于中外情况尚能留心体察”,但觉得他的主意“亦非急切能办之事”。②
继赫德备忘录之后,威妥玛于1866年也向总理衙门提交了题为《新义略论》的建议书,阐述兴办铁路、电报、矿业、办学、西法练兵以及派驻外交代表的好处。威妥玛告诫说,今日之外国人与昔日诸如匈奴等夷狄迥然不同,所以中国若不承认这一事实并按照西方的道路寻求进步,那末它的前途肯定多灾多难。特别是,在国外派驻外交代表会带来许多好处,因为相互交往可以使政府之间感情融洽,还能预防发生纠纷。“抑或适与某国因事较论,中华果为有理,其余各国必须帮同,若非用力相助,亦可用言解劝”。威妥玛敦劝中国在寻求指导时,不应向过去看,而要向将来看。①
由于这些推动,总理衙门决定于1866年派遣一个由正在休假的赫德为向导的、非正式的赴欧考察团。该团由斌椿率领;六十三岁的斌椿曾担任过知府,又是赫德的中文秘书。虽然斌椿被授予临时三品文官衔以提高考察团的身价,但恭亲王毫不含糊地表示,该团不是正式外交使团,而只是派往西方搜集情报的一个公费观光团体。由于是非官方的,它可以避免一些棘手的外交礼仪上的问题,同时也无需象正式使团那样花很多费用。该团遍游了伦敦、哥本哈根、斯德哥尔摩、圣彼得堡、柏林、布鲁塞尔和巴黎,它的新颖面貌使它到处受到了有礼貌的欢迎。考察团回国以后不久,团员们详细记述了他们的所见所闻。不幸的是,他们的观察主要以西方的社会风俗习惯、高楼大厦、煤气灯、电梯和机器为限;对于政治制度只是一笔带过。虽然如此,该考察团仍然体现了中国第一次向国外派遣外交使团的努力,不过正式的公使馆必须等到1877年才予设置。
蒲安臣使团和阿礼国协定
当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西方各国政府在北京执行一项“合作政策”之际,驻在条约口岸的外国商人和中国通们却日益喧嚣地要求执行一项更具有侵略性的政策,即开放中国全境以与西方通商,并通过修筑铁路,设置电报,兴办矿业和其它现代企业来促进“进步”。他们的表现以及赫德和威妥玛的备忘录引起了总理衙门的恐慌,使它以为英国人在定于1868年进行的修约过程中就要提出新要求了。总理衙门焦灼地就这些可能会发生的争端征询一些权势督抚们的看法。
著名的政治家、驻南京的总督曾国藩主张中国应当委婉而又坚定地拒绝外国人在修筑铁路、设置电报、内地通航、在中国水域运盐以及建立货栈等方面所提出的一切要求,因为这些活动将有损于中国国民的生计。不过,矿业却是潜在的利源,中国在草创阶段可以利用外国的开采工具。他认为中国在得到适当人选和资金的时候,应在国外设立外交使团,但是他并不关心外交使团的活动内容,因为他认为,它们的活动有时成功有时失败——这取决于所得经费的多少——的情况使它们相对地说既无用也无害。①当时和曾国藩保持联系的湖广总督李鸿章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李鸿章为了消除朝廷的忧虑,他指出修订条约与和平谈判有所不同:前者意味着相互讨论,而不是将一国的要求强加给另一国;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也不会招致战争,而在后一种情况下,谈判失败就有战争的可能。因此,在快要进行的修订条约过程中可以心平气和地交换观点,而不会冒战争的风险。②
其实,总理衙门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伦敦当局并不赞成中国通们力图在中国仓促实现“进步”的做法。1867年8月,外交大臣斯丹立勋爵要驻北京的阿礼国公使确信:“我们决不要对中国人——无论是中国政府或是中国人民——抱这样的希望,以为他们会和我们用同样的眼光看待事物;……我们必须引导中国人,而不是迫使中国人采用优越的制度。”①
总理衙门在伦敦没有外交代表,因此对英国的政策一无所知,但是常识告诉他们仍须用以夷制夷的老一套办法。恭亲王和文祥邀请美国退休公使蒲安臣参加一个巡回外交使团去欧美劝说各国政府不要催迫中国加快西化速度。蒲安臣过去曾表示在有需要时愿意充任中国的使节,于是他立即接受了这个邀请。他说:“当世界上占人类三分之一人口的最古老国家破天荒第一次要和西方建立关系,并请求一个最年轻的国家(通过它的代表)在这一变革中起中间人的作用时,我认为这样的任务是义不容辞的”。②
1868年5月,蒲安臣和随行的满、汉副使各一名③率领使团来到美国。他的口才和魅力感染了美国人;在和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作了一次讨好的会谈以后,他和西华德国务卿于1868年7月28日签署了一项条约。条约使美国保证对中国的发展执行不干涉政策,规定中国派使领人员和劳工前往美国,同时保证彼此有权在对方国家居住、传教和留学。虽然蒲安臣是自作主张,事先并未征得中国政府的同意,但是北京当局对此很满意,并没有否认这个条约的合法性。
在伦敦,维多利亚女王接见了使团。外交大臣克拉兰顿勋爵于1868年12月28日向蒲安臣保证:只要中国恪守各项条约义务,它“可以指望得到外国方面的克制”;英国“既不愿也不打算不友好地对中国施加压力去促使它的政府加速发展它和外国的关系,倒是愿意促使它持续稳妥地来发展,并且在发展时英国愿意适当而且合情合理地尊重该国臣民的情绪”。①当时曾将这项保证通知了阿礼国,而且还训令他在即将进行的修约谈判中本此精神行事。②
在取得英国方面的承诺以后,蒲安臣前往柏林。在柏林他取得俾斯麦的一项保证,即北日耳曼联邦将根据北京所认为的最高利益来处理与中国的关系。在取得这些成就后,蒲安臣在圣彼得堡患了肺炎,于1869年2月23日去世。但是,该使团继续前往布鲁塞尔和罗马,于1870年10月回到中国。
蒲安臣使团完成了出使的直接目的,因为它的确促使西方列强允诺在即将举行的修约谈判中执行一项克制的政策;可是,从长远来看,这一成就却助长了中国的保守主义。为这次出使花费了十六万两银子的满洲官员,结果却认为外国人是可以用高价来进行控制的,于是他们变得更加自负,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更加迟缓了。
在就修约问题进行漫长的谈判时,英国商界人士却不遗余力地鼓吹开放全中国,并要求在设电报、修铁路、开矿、内河航行以及居住等方面取得更多的特权。阿礼国坚决顶住了他们所施加的压力,以温和及和解的精神进行谈判。在这件事情上,阿礼国曾得到克拉兰顿和有影响的贸易部常务次长马莱特的有力的支持;后者在他于1869年5月19日提出的一份冗长意见书中,表示拥护在中国执行一条“稳妥的路线”,以便巩固业已取得的地位,同时采取道义上的影响和温和克制的态度以求得将来的发展。①1869年6月4日,克拉兰顿实际上授权阿礼国接受中国当局感到满意的无论什么样的协定,而等到将来“再对各项条约进行一次更有利和更彻底的修订”。指令说:“你同意接受目前你能得到的东西,女王陛下政府对此表示满意。”②
双方以对等的地位进行实际的谈判,没有军事威胁,这是鸦片战争以来的第一次。根据谈判结果,1869年10月23日签订了阿礼国协定:它准许中国在香港设立领事馆;鸦片的进口税按价提高2。5%,生丝的出口税提高1%强;并且确定了最惠国待遇的规定,这样英国就必须同意,如果其他列强希望取得某些权利的利益,那么就可把这些权利授予它们。其它条款包括开放温州和芜湖,同时关闭海南岛没有用处的琼州;在进口港对从英国进口的纺织品增收2。5%的通行税;外国人可用自备的中国式木船在内河航行;准许汽轮船在鄱阳湖航行;外国人有条件和有限制地在中国内地有临时居住权;中国方面同意采用一项成文的商业法法规。总而言之,该协定的各条条款表现出彼此都有所让步。
总理衙门对于这样一个最先出现的平等的协定当然很得意,并且以为只要双方签了字就成为定局了。伦敦的批准被看作一种形式,因为它与外国列强前此订立的条约从来没有不被批准的。所以,总理衙门竭力促使朝廷迅速通过该协定,特别是由于英国商界反对该协定的情绪在日益增长。③
阿礼国本人对于他所取得的成果十分满意。他在致克拉兰顿的信中自豪地说:“我相信人们将会发现它〔该协定〕所带来的好处远远超过条约第二十七款(或修订款)中所追求的那些目标”。阿礼国承认他之所以能取得这些成果,在不小程度上应归功于赫德的斡旋,他说:“我认为主要是由于他的积极干预才终于使得他们〔总理衙门的大臣们〕认识到,他们放弃以前坚持的许多条款和向我提出我认为可以接受的那些条款,这样做即使没有好处,至少也是一种可行的权宜之计。”①阿礼国得意地声称:“我们不再是将和平的条件强加于人,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为相互的利益进行谈判。”②
可是,英国的商界,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在香港和中国的,都对阿礼国的外交政策抱藐视的态度,嘲笑他关于把中国“当成一个有资格享受文明国家权利和特权的国家”的思想。③他们竭力反对协定中的各项条款,特别反对在香港派驻被认为是一名税务官和密探的中国领事。国会收到无数的备忘录,说明反对批准该协定的理由。④外国所采取的不赞成态度更加强了商界的反对立场。除了美国的代办卫三畏博士赞扬该协定是“和平的胜利”外,绝大多数其他外交官们都表示冷淡,不置可否。
即使在这样不利的条件下,阿礼国还是竭尽全力地维护这个协定,他指出,“在此以前,没有一个国家或是西方政府在对外贸易中作出过这样慷慨的让步”,同时指出,中国给予的宗教信仰自由比大多数欧洲国家都要多,所征收的关税也较轻。①然而,这些论证所起的作用都敌不过商界强有力的反对立场和外国的冷淡态度联合起来的力量。继克拉兰顿担任外相的格兰维尔勋爵断定:批准该协定将会扩大而不是减少误会和摩擦,因此于1870年7月25日将它否决。毫无疑问,这一行动对中国和外国双方的利益都有损害。
总理衙门觉得,它对外国的善意和对友好的国际关系这两方面的信任被出卖了。参加谈判的人普遍感到,外国人只取而不给,谈判的条约稍不如意就立刻不认帐。继阿礼国为公使的威妥玛认为,文祥“渴望着报复,因为我国否决协定一事使他丢了脸和带来不便,……由于1869年的协定被推翻,使馆的困难大大地增加了”。②然而,总理衙门在报告英方推翻协定一事的奏折中,措词却出人意料的温和,毫无怨恨之意:
“而外国政令,国家柄轻,商人势重,亦其实情……随由臣等尽情驳复,仍告以如此项新约不行,则今后办事,中外商民均不信服等语,峻词直斥……窥其用心,只以彼所注意要求之款,如铜线、铁路、运盐、挖矿诸大端,中国已经拒绝。即已允之条,复觉得不偿失,藉此迟回。”③
总理衙门表现出的这种克制显然是它一箭双雕策略的一部分。对于中国人,这样做便贬低了拒绝批准协定的重要意义除,对外国人,则宣扬了英方背信弃义的严重后果。显而易见,总理衙门对它在国际上奉行和解政策的失败是不会大事宣扬的,而对外国人表示失望则是为了使他们处于守势。
认为拒绝批准阿礼国协定之事使中国和外国列强间十年来的亲善关系毁于一旦,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