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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地形变化的同时再加上后者,那这里就不是一般的复杂了。
艾依夏想起来之前与阿七的那一场斗法。
她自以为自己走出了千万里,自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天涯海角,但实际上自己从来都没有离开阿七的手掌心。
也许,现在他们就站在某人的手掌里,他们所做的挣扎在那人看来,不过是可笑的,卑微的,愚蠢的!
她的背脊有些发凉。
伍陌也是一样。
他想起了之前自己看过的一个故事,是著名的火鸡论。
农场里养着一群火鸡,农场主每天11点都回去投食,于是那一群火鸡中的一位伟大的学者经过了一年的观察,提出了一个伟大的定律,“每天11点,必定有食物从天而降。”,它的理论成为了农场中所有火鸡的教条。
然而那天过去后,所有的火鸡都被抓走,成了食物。
不是说那个火鸡学者的理论错了,而是火鸡的世界太小,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他们三个人也一样,他们摸索着这片奇伟瑰怪的山谷,这里有无穷无尽的规则,而他们的眼界又只有那么大。
如果这片大地真的是活的,那他们现在就是被困在大地上的一群火鸡罢了。
在山的那一边,龙一依旧在界空中休息,不过他已经全力以赴,催动界空,以极快的速度赶往大陆的那片极夜区。
他在损耗着自己的力量,一个月前他耗尽了近八成修为练成了一枚神品药物,到今天体力也不过恢复了一半。
其实他还是暗暗感激英雄执国的,别看他嘴上说着是来要债,实际上他还是来保护他们的,龙一知道自己也是有一些敌人的,如果那个胖子不在他说不得会碰上点麻烦。
但英雄执国总是这样,帮了他很多忙,但嘴上总不说,比煮熟的鸭子嘴还硬上不少,当然他也没少从自个儿这儿得好处就是了。
越强大的人朋友也就越少,龙一看不起很多小辈,八方执国中也就三个他还看得上眼,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活的太久了,之前胖城主批评他说,“你哪儿懂怎么治理国家,你个独行侠。”其实他不是不懂,一个活了5000年的人怎么可能还有不懂的事情,他只是不想和他争吵,要是自己在叨叨一大堆把那死胖子辩得哑口无言那太伤感情。
朋友少是因为太强,越是站在世界的巅峰了,活的越是久了,能和自己交流的人就越少,因为别人讲的道理自己早就懂了,而自己讲的道理别人不懂,因为他们太幼稚,眼界太狭窄,夏虫不可语冰。
你不可能和一群不到八岁的孩子真正讲明白社会竞争有多大,因为他们根本没见识过。
在龙一面前,如今的全人类都像一群不到八岁的孩子。包括胖城主,区别是他是个还算懂事的,稍微大一点的孩子。
但即便是这样了,他还在追求更高的境界,因为他越强,也越感觉自己在那个境界面前有多渺小,甚至他觉得,即便是当年的那几位魔神,恐怕也没有真真正正的踏入那个层次。
龙一看着遥远的那边,被永远的夜色黑幕所笼罩的大地,那里是极夜地区,艾依夏他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自然看不到无数溪流全都往那片黑暗的地区流动,无数的生灵正在往那片山谷奔袭,也许现在地下的无数暗河已经更改了轨道,往那里汇聚。
神灵波动,万物朝圣。
他默默地说道。
“在真正的神面前,我们不过就是虫子。”
然后他话锋一转,又说道。
“但是,神的过去,也只是虫子。”
ps:小怪这种东西不存在的,给主角放小怪的boss都不是好boss,要打也是boss亲自打。
第九十九章 :人与狮鹫的往事()
一声介于狮吼和鹰唳的声音传遍天空,回荡在空空幽谷,无数的动物听到这一声后都纷纷溃逃,然后又踌躇着,慢慢的回过身。
瑾有些吃惊。
那一声是自己的老朋友,名叫‘瑜’的狮鹫散出去的,狮鹫一族在所有生物种族中略次于龙,这一族几乎灭绝,瑜所代表的最后一脉狮鹫就住在大浮屠山脉的最高峰上,他们不喝水,渴了就吃山峰上的冰雪,饿了就下山捕食,因为常年活在冰雪连天的地带,低温令它们的身体非常干净,平时它们也会用鹰一般的喙梳理羽毛。
瑾很小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神奇的生物,那个时候他还不叫瑾,瑾小的时候是一个奴隶,没有名字。
如果不是遇到了那个生物,他一辈子都可能只是个奴隶。
宏舟执国大人在建国的时候就明令禁止奴隶制,但是这项命令总有人违背,在黑暗的山沟里,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孩子甚至男人被人卖掉,拐掉,要么被人用来乞讨,要么卖到妓院,要么成为下人,当下人还算是这些人好一点的结局——如果能碰上一个有良心的主人的话。
宏舟执国是一代明主,在他的带领下宏舟国蒸蒸日上,但即便阳光再亮,也总会有一些阴暗的角落是那阳光所照耀不到的。
瑾原本觉得自己一生都不会看到太阳的升起了,直到他那天看到了那威武的鸟儿。
那只威武的大鸟全身都散着光芒,它羽毛的尾端带着一点点高贵的金色,它的头部被圣洁的白色羽毛包围着,除了那几乎有它身躯五倍宽阔的羽翼,它还生着健壮的四足,眼瞳里闪烁着金色的火焰。
小时候的瑾觉得自己看到了天使。
一个折翼的天使。
是的,那时候那头狮鹫的翅膀受了重伤,一根银白色的箭死死地钉在它的肌肉里,那时候瑾还不知道,那是人类专门用来捕捉这种生物的钉箭,银色代表着钉箭的最高等级,需要8o级绝灭品阶以上的人类才能动。
那时候瑾作为一个小奴隶帮主人家去山上的矿场挖煤,正在返程遇到了这头狮鹫,因为身体育不良,所以他是那群挖煤奴隶中最慢的一个,也正是因为他慢,所以他如此幸运的碰上了它,而更幸运的是,他在被主人打死的危险去救狮鹫和老老实实回主人家这两个选择中选择了前者。
他丢下了辛苦挖的煤,拼命跑到狮鹫旁边,竭尽全身的力气去拔那根钉箭,把它拔了出来。
当年狮鹫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愚蠢而又可爱的小怪物。
银色钉箭可不是一般人能拔出来的,如果拔出来的人没有修为,那就说明,这个人是个天才。
绝代天才。
钉箭离体后的狮鹫迅恢复了力气,用喙轻轻地在他脸颊旁边擦了擦,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他,就迅的跑走了,它是在逃命。
瑾那天因为晚回家,被毒打了一顿,然后没有晚饭吃。
一连几天都是这样,他快饿死了。
主人不会疼惜这样的奴隶,因为饿死这一个,总还会有下一个。
他在家里在那个比老鼠窝还脏的地方饿昏过去,没有了意识,他知道自己的一生很可能就要这么过去了,昏过去前他恶狠狠地誓,如果自己有力气,一定会杀光那些人。
什么人?当然是那些拐卖他的人!
但是他最后没有饿死,等他再度醒过来的时候,他先感觉到的,是温暖。
就像是躺在一堆羽绒里,那么柔软,那么舒适,他想难道是主人家的那个大棉床么?主人会那么好心么?
当然不是,他清醒过来以后,现自己躺在一只巨大的鸟儿的腹部,被它全身的羽毛包裹着。羽毛的尾尖带着一丝丝金色。
他在一个山洞里,这个山洞不深,能看到外面,外面暴风雪一刻不停,呼啸进来,但是一点儿都不冷。
然后山洞里出来几只小了好几号的那种大鸟,也就是狮鹫,它们羽毛还没张全。
那些小狮鹫看着他目光不善,就像看待食物。
他当时很害怕。
不过那只大狮鹫醒过来,低吼了一声,那些小东西就不敢那样看他了。
他才反应过来,这就是当初被自己救下的,那只威武的大鸟。它还记得自己,它来报恩了。
然后他突然觉得有些腥甜,那是血的味道,就在他的喉咙里,那大概是他感受过的最美味的味道了,他已经饿了很久了,或许是这只大鸟用血救活了自己,他当时想到。
那头狮鹫是有智慧的,它怕瑾会冷,居然硬生生的拔下了自己几千片羽毛给他,作为奴隶的瑾会织衣,就用一些雪藤把那些羽毛串起来编成了一件衣服勉强御寒。
然而他的传奇从这一刻才刚刚开始。
他猜到狮鹫有智慧,但没想到它的智慧竟然那么高,它不但会捕食,不但通人性,它还会教人认字修行,准确的说,狮鹫下山为他带回来了很多有关修行的书籍,记载着人类智慧的资料,天晓得它是用什么方法做到的,也许是冲到别人家里抢劫?更奇葩的是为了教他认字,狮鹫还从山下抓了一只活人上来
而瑾是个天才,是一个绝代天才,如果没有资源,他一辈子不可能有所成就,但一旦有了资源,那他的天赋将如洪水一般爆,势不可挡。
雪峰上有无数资源,雪莲,雪藤,最夸张的一次狮鹫为他带回来一棵足足有两尺长的雪参,那棵雪参他吃了足足半年才吃完。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年,他原本不想离开那个地方,但是那头狮鹫却让他离开,那天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它一边用爪子挠,一边用翅膀挥一类的动作表达清楚它的意思。
这只狮鹫这么多年就像养育孩子那样养育他其实是希望他能够成为宏舟国的高层,然后想办法来保护狮鹫这个种族,让人类不要再捕杀它们。为了表达清楚这通意思狮鹫上蹿下跳,如果它能挠到头的话估计还得抓耳挠腮,反正最后瑾是理解了,也毫不犹豫的答应。
他后来以极快的度成名,成为了宏舟国享誉一时,流星一闪的少年天才,引起了宏舟执国的注意,最终他击败了层层竞争者,成为了宏舟执国的关门弟子。
那一天,他很直白的和师父说了一句话。
“师父,我想去杀人。”
听到这个要求,宏舟执国很平静。
“你想杀谁?”
他面无表情,说,“这个国家中,所有的人贩子。”
“包括‘买’与‘卖’人口的所有人一个不留。”他补充道。
宏舟执国第一次很认真的看他的眼睛,从那对冰蓝色的眼睛里,他没有看到仇恨。
他很平静,好像说出那种残忍的话的他认为那是一件很普通很正常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在宏舟国的法律条上,人口贩卖是死罪,但是买的人是不会面对这种惩罚的。
“理由呢?”宏舟执国问道。
“有了市场,才会有杀害。”他更加冷静地回答,“想要真正断绝一个产业链,必须连同市场一起消灭。”
他平静的话决定了宏舟国上百万人的生死,也注定了一个黑色交易链的彻底断绝。
因为他说服了宏舟执国做出了最后一个决定。
执国说,“这条黑色链持续太久了,既然你提出来了那,你去让它断了吧。”
那场杀戮持续了整整五年,瑾用了五年时间,杀死了国内能查到所有的人贩,以及所有买卖人口的人,所有沦为奴隶的人都恢复了自由。
血腥的恐惧威慑了整个国家,从那之后,奴隶买卖这条黑色产业链彻底断绝,这个国家彻底摆脱了奴隶制进入了明社会,当时人们痛恨瑾的残暴,视他为禽兽。几十年后,人们才意识到了瑾当年的所作所为,为这个国家做出了多大的贡献,瑾因此成为了国家英雄,利用国家英雄的名气他趁机提出了动物保护法——禁止人类杀智慧不低于人类的高等动物。
这项提议引起了很多争议,但是他的声望和宏舟执国的同意压下了所有的反对声,从那天起,宏舟国境内,人类杀戮高等动物将视为死罪。
瑾和瑜的故事在这一刻开始,那头狮鹫为了感谢他,将它的一个孩子送给了他,也就是今天陪伴在他身边的瑜。
三十年过去,瑜已经长大,进入青年期,成了一代凶兽。
瑾每年都会回去看那头老狮鹫,对他来说,那是父亲一般的存在。
瑜默默地走到他身边,用喙蹭了蹭他的脸。
这代表着亲近,其实这是瑾和瑜之间的暗语,瑜在问他自己可不可以出去捕食。
瑜已经半个晚上没睡了,肚子已经很饿,现在在极夜地区的边缘,无数生物汇聚在这里,它看到这么多食物,自然有些忍不住。
瑾点点头,然后说,“少吃点,吃多了容易长膘。”
瑜用喙啄了一下他的手背,弄得他一阵龇牙咧嘴。
“咯咯咯咯咯”瑜出了丁玲桄榔的笑声,对瑾毫不留情的嘲笑。
这头大笨鸟。
瑾看着自己的手,被啄的有点红,也有点疼。
瑜飞走了,它认准了一头掉队的水牛,把它一把抓到了空中。
瑾不再看它,而是忧心忡忡的看着前方的山谷,现在,这片山谷停在了极夜地区。
宏舟执国和殂已经进去了,他被留在外面,等候龙先生一行人到来,按照执国大人的话,龙先生和执国大人达成过一个协议,他们会晚点来。
为什么不让殂留下,就殂那个臭脾气万一惹毛了龙先生和英雄执国被一巴掌拍死就不好了。
那片山谷非常黑暗,实际上山谷外晨光已经弥漫在天边了。
山谷停在了极夜区。
最危险的地方。
ps:瑾是一个对照者,所以刻画的详细些。
第一百章 :死亡与生存之间的雨滴(上)()
滴答滴答。
伸手不见五指的墨色夜里,几滴湿滑的液体从天空滴落。
然后越来越多。
雨下的有些突兀,以至于艾依夏三人都没反应过来,被淋了一身。
不过万幸的是当初他们动身的时候准备十分充分,避雨的装备自然也准备了,不过不是雨伞,也不是雨衣。
是一种石头,看上去就像一个标准的椭圆鹅卵石,上面刻画着各种各样的精美花纹,取出它以后,石体一触到水,上面的花纹就像是被注入了一股神奇的能量一般闪烁起来,散发出暗红色的光,这道光笼罩了他们三个人的身体,然后水滴就像是被吸附到另一个黑洞中那样,消失不见。
“好暖和啊。”珑用很小的声音说道。
艾依夏笑笑,“这是暖石,能迅速吸收水分保持身体干燥,不过这么大的雨,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强劲的雨滴宛若一颗颗滑膛而出的子弹,连成一条条白色的银线,水滴落到地面上激起一丝丝泥沙,光所笼罩的地方地面上泛起了一阵阵白雾,似乎还有些嘶嘶的声音。
珑摸了摸这颗暖石,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看着它。
“外面的人类真是聪明,发明出来这种东西。”珑说,“这上面刻的是什么啊?”
“是一种阵法,一旦发动后能吸附水,然后利用温度迅速蒸发,原理嘛。。。。。。我不懂。”
阵法这种东西大概是这个世界一个很奇妙的存在,如果这龙音世界是一个真正的世界,那么最基本的物理规则还是要遵守的,阵法的内核所利用的能量是从哪儿来的就很难解释,所以艾依夏说她不懂这个原理。
其实伍陌也不懂这个小玩意儿,所以他很识趣的没有接话。
“我们先休息休息吧,雨太大了。”
“好,不过雨停了要快走,这水一渗进去土里就没有空气了,到时候生存在地下的一些奇怪的生物会爬到地上,说不定会有危险。”
“你就不能说点好话。。。。。。。”艾依夏很尖酸的看了他一眼,刚才他就对自己说什么黑乎乎的大虫子,这一回他倒好,不明着说了,来了一句‘奇怪的生物’让他们自行脑补。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更吓人。
“咳。。。。。。。。”被顶了一下,他很尴尬的咳嗦一声,“我们现在类似处在野外,小心点总是好的,你是没看见,刚才那大黑。。。。。。。”
艾依夏赶紧出声制止他继续说下去,“打住,打住。。。。。。。别再提那么恶心的东西了,也就是你换了别人老提这种东西我早动手了。”
伍陌不再说话。
珑一直看着那块暖石,很安静,也没说什么话。
雨一直下了很久,暖石已经换了两块,当一块暖石吸饱了水,变冷了下来后就等于报废掉了。
这玩意儿还有耐久度。。。。。。。艾依夏这么想着。
她不愁这雨不停,因为她身上这种小东西有几十个,背包里的东西让他们活个十天半夜月很轻松,毕竟这是花了上亿金币买来的材料,换作别的地方支持一个大型公司这笔钱也够用了。
珑睡着了,她睡得很沉,躺在石路上也跟躺在床上一样自然,艾依夏看她这样不再怀疑她说的人生经历——就冲这睡姿!这。。。。。。。这绝对是在野外生存了许多年的人才能有的随便找个地方就能睡着的本事。
他们轮着守夜,等待雨停,有暖石和月光石他们不用担心光和热以及水淋的问题,但还是很麻烦,道路已经变得非常泥泞了,踩上一脚就会陷下去几寸,完全没法走人,他们现在是找了一块巨岩休息。
“这雨简直就下的跟天漏了一样。”
伍陌看着地图,感叹道。
他仔细看着大浮屠山脉的地图,这山脉地形太过复杂,复杂到让人看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
时间已经快两个环时,换算过来就是八个小时,按理来说天应该早就亮了,但现在还是漆黑,从这一点可以佐证他们确实处于极夜区,这点已经落实了。
伍陌在脑海中梳理着一切,他仔细看着地图,分析着现在的形式,在关键时刻冷静才能寻找一线生机。
他想着,首先,他们是被这山谷带到的极夜区,这点有优有劣,好处是他们节约了接近一个月的路程并且顺利避过了原本天阻路上可能遇到的所有危险,坏处是现在这山谷错综复杂,不但变幻莫测,而且还有些莫名的危险。
权衡利弊后,他确定了自己一行人要解决的问题,关键点就在于如何参透这里的变化规律,只要突破这一点,他们应该能轻松地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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