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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女小狐仙-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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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溅当场,这最后一击,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冯旭整个人的脑袋都被砸烂了,画风血腥到了极点。

    他的慧根,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化为沙雾,迅速逸散。

    一石激起千层浪,无数人再也不能抑制住自己的情绪,大叫了出来。

    “结束了!”

    “这一战终于结束了!”

    “天啊,白王侯赢了!”

    “天骄人杰,黑马冯旭一出道,就死了!”

    无数人都是感慨万分,冯旭,绝对是一个可怕到了极点的人物,但是却终究死在了白慕的手里。

    这一战,告诉了所有人,白慕不是想杀就能杀的,白王侯这三个字,不是浪得虚名,谁才配称得上是当世的杀神,只有他,白慕。

    冯旭被这一击砸死之后,石精一幅痛苦的模样,在地上打起滚来,“疼疼疼疼。”

    让无数人都是满头黑线,人家都死了,你还在这里喊疼,再说了,最后一下又不是让你去跟承影磕,是让你去砸人,你这也太矫情了吧,该是多怕疼啊。

    白慕趴在地上,看起来一幅要死的样子,让无数人都忍不住咂舌。

    谁见过白慕这个样子?即使是那场传奇无比的四方大战,白慕最后也是站着死的。

    而这一刻,白慕看起来随时都有可能,一口气喘不上来,倒地身亡。

    也正是这一幕,让无数人再次窃窃私语了起来。

    今天这一战,从开始战到现在,主题其实只有一个,杀白慕。

    那些巴不得白慕想死的人,听说白王侯成为普通人了,于是在今天凑在一起来杀白慕。

    而到了这一会儿,无数人都意识到。

    如果说,杀白慕什么时候最好,无疑是现在。

    显然,姬律选择的时机不对,目空一切冯旭自认为自己掌控全场,可以圆满漂亮,但也时机不对。

    而现在,一个灵脉境修道者冲上去,就能了结白慕。

    石精忽然不喊疼了,忽然坐起身来了。

    因为石精意识到了气氛的变化。

    石精敏锐的感觉到了,无数修道者杀机毕露,都是冲着白慕还有自己来的。

    石精立刻反应了过来,原来,最危险的,不是和敌人的正面交锋,而是在收尾时的阴险突袭。

    石精连忙捡起了承影剑,收到了自己的身上,紧接着爬到了白慕的身边。

    瞪了白慕一眼。

    “臭小子我真是艹xxx,你妈你敢这样坑我,我跟你说,今天的事情没完,看我怎么收拾你,男神我靠脸吃饭的,你敢打脸?你敢拿脸打?你知道我现在身上的伤,要养多久才能养回来吗?”

    嘴上说出这句话的同时,石精以神念传音道。

    “白慕,你怎么样了,快走,再不走,你今天就死了!”

    趴在地上白慕听到石精的话,喘着粗气,咳着血,紧接着看了一眼四周。

    无数修道者凶神恶煞,已经从四面八方的天外,开始缓缓的逼近,更有甚者,更是毫不掩饰,直扑自己这个方向而来。

    无数围观者,都看到了这一幕,都是暗惊不已。

    白慕看到这一幕,忽然笑了。

    全世界都看到这一刻的白慕笑了。

    半人半鬼的白慕,浑身都是鲜血,脸上更是一片红色,却笑得露出了红中带白的牙齿。

    白慕扫视了一眼四面八方步步杀机的人们,紧接着开口说话了。

    声音虽然微弱,却又被所有人都听见在耳朵里。

    “男神,你走吧,我走不动了。”

    无数人都是心一凉。

    石精立刻就站起身来,要带走白慕。

    “不用带着我了,你带着我,也跑不了的,反而会连累你。”

    石精脸色大变。

    “你快去照顾林可儿,我害怕我死了以后,会有人对她不利,男神,以后我亲朋好友,希望你多多照顾。”

    无数人都清楚的听到了这些话。

    每个人都意识到,现在的白慕,已经是穷途末路了。

    不同于四方大战,四方大战是刚烈的大战,正面战。

    而这一场大战,则是冰冷的,残酷的,车轮战。

    白慕是白王侯,但白慕不是神,经得住大战,却经不住轮流上阵。

    石精当场大怒。

    “滚蛋,你忘了你和我商量好了以后要一起环游世界八十天的么,给老子起来,我带你走!”

    石精在沉睡禁地呆了万年之久,是白慕将他救了出来,白慕是石精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好朋友。

    虽然刚才吵嚷着要教训白慕,平时总是想着要坑白慕,但毫无疑问的是,在关键时刻,石精是不会松手的。

    紧接着,石精变成了一个大汉的身体,就要将白慕背起来,然后跑路。

    当场天地间留下了无数声大喝。

    “留下白王侯!”

    “白慕必死!”

    “这个屠夫,侩子手,全民公敌,必须伏诛!”

    “兄弟们,报仇的时候到了,杀啊!”

    “哼哼,你的辉煌,到头了!”

    “你的夺天刀,斩鬼神,还有你的一切,将会是我的!”

    白慕哈哈大笑。

    这就是现实,自己巅峰的时候,打的天下失音,没有几个人敢正面站出来跟自己打斗。

    但是当自己疲惫虚弱的时候,无数人都冒了出来。

    冯旭是毒蟒吗?是的,但是冯旭虽然是一条狠辣强大的毒蟒,却跟此时此刻,面前这些人比起来,甚至要弱了许多。

    当下无数招式发出了,山呼海啸。

    更是无数阵法,禁制,天罗地网齐齐出现,显然已经隐忍了许久了。

    背着白慕的石精当下脸色难看到了极点,根本没有想到尾声才是最可怕的时刻。

    “这些王八蛋,一群渣滓!”

    石精一声怒吼,无力到了极点。

    石精虽然天下极速,又会七十二变,并且防御超强,但是一点战斗能力都没有,力气跟普通人能差不多,毫无战斗力。

    此刻受到无数人的伏击,一时之间,根本无法逃出去。

    “男神,你走吧,不用管我。”

    “哈哈哈哈哈,这些家伙,我会把他们的脸都记住,下辈子,我会一个个的杀过去,凡是我的敌人,只有四个字,斩草除根!”

    说完这句话。

    白慕终是精疲力竭,到达了极限,在石精的背上,闭上了眼睛,睡了过去。

    “白慕,你可别真的睡着啊!”

    石精勃然大怒,激动到了极点,同时开始不断的躲避围杀,和寻找突破点开始逃跑了起来。

    “噗通。”

    一不小心,石精中招,被打飞了,白慕整个人飞了出去,倒在了地上。

    石精暗叫一声不好,双眼顿时通红。

    因为只见一群修道者同时扑杀而去。

    无数围观者看到这里,都是转过身子,不再去看,叹了一口气。

    可是一眨眼的时间过去,天地安静了。

    无数修道者转过身子来,想要看看天地为何这么安静。

    紧接着,万籁俱寂,世人凝滞。

    世界仿佛定格在了这一瞬间。

    无数围杀白慕的修道者们,全部被定在了半空中,一动不动,都是一脸的睡梦模样。

    而就在白慕的身躯旁,出现了一抹倩影。

    那抹倩影,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窈窕的身段,玲珑有致,光是背影,便让人魂牵梦萦。

    而当人们有幸看到她的脸颊之后,都是呼吸屏住了。

    一张绝美的脸颊,仿佛从画中走出来的人儿一般,精致的眉眼,让人怦然心动。

    而那是一双紫眸,乍一看,空灵透彻,美丽无比。

    再一看,摄人心魂,动人心魄,让人沉沦。

    如果说,非要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人儿,那便是,风华绝代。

    无数修道者,在这一刻为之静止。

    紧接着,所有修道者都渐渐从睡梦中,或是出神中清醒了过来。

    “你,你是谁!你敢阻挡我们办事?”

    有人发问道。

    紫眸的人儿低了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白慕。

    她的声音清脆动听,却又充满了让人不容置疑的杀气。

    “我叫阿紫,你们要杀的这个人,他叫白慕,他是我哥,文韬武略,天下第一的哥哥。”

    无数人一滞。

    “今天没有人能杀我哥哥,今后也一样。”

    “给你们一个选择的余地,现在就回头,离开这里,我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既往不咎,不杀你们。”

    无数人脸色大变。

    “我话讲完了。”

    “谁赞成?”

    “谁敢反对?”

    说完这句话,她紧接着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冰冷。

    最是那一抬头的冷眸,美到风华绝代,冷到骨子血脉。

第498章 她是白慕的阿紫(必看超长章 )() 
我叫白慕。

    我出生在新世纪的华夏国,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从小上学,工作,生活。

    在这个和平年代,在这个物质年代。

    为了让家里人活得更好,而努力赚钱。

    为了让自己可以享受更高的精神满足而想办法提升物质基础。

    我活了三十二年了,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到了三十而立,渐渐的走向了人生的巅峰。

    当然,离四十不惑还有那么几年。

    我这辈子,从小到大,看过很多书,经历过一点事,阅历,相对于其他人,要丰富一点。

    到了今天,很多人都听说过我,因为我到达了一个点。

    有人叫我白总,自然也有人叫我白老板,因为我很聪明,我很懂生意,很懂怎么赚取财富。

    更多的则是叫我白爷,虽然我不怎么喜欢这个称呼,总感觉回到了旧时代一样,也太过招摇,不符合我的风格,没办法啦,因为我掌控着目前华夏国两个省的灰黑世界。

    以后也许会掌控更多,三个省,四个省,甚至华夏国半壁江山,甚至全世界,也许不会。

    在这方面,我是很不喜欢的,我讨厌那些灰黑色的东西,因为负能量太多,人如果天天接触的都是负能量,会很不开心的。

    所以我一直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我所掌控着的灰黑力量,整合起来,渐渐的让这些灰黑的,变白起来,也许有人觉得我痴人说梦,但我觉得,只要想办法,还是可以的。

    这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你知道的,那些东西,真的很麻烦,你可以管得住一个人,但是你管不住无数人。

    你可以管住自己的心,但是你管不住人心。

    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白先生,那些手下一直认为我让他们这样叫我,是因为我比较低调。

    其实不然,我只是觉得白先生这个称呼,虽然少了一点人情味,但是多了一分尊重,是的,我想要说的,就是公平,公正,建立在相互尊重上的尊严。

    可惜,他们依旧觉得我让他们叫我白先生是为了掩人耳目,或者是为了装逼。

    还有人叫我白部长,因为我创建了搏击俱乐部,搏击俱乐部很多人都弄不清楚我创建的目的,有的人认为我创建这个俱乐部,是为了以另一种形式,来组建自己的人脉圈子,甚至开辟自己的军队。

    我不否认,的确有这个目的,但是搏击俱乐部的未来,绝对没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仅仅是聚集人手资源罢了。

    搏击俱乐部,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发展,十年,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全球之上。

    将会是一个全新截然不同的帝国,并且搏击俱乐部有一个最可怕的地方,那就是,永远不会被年代淘汰,国家也许会灭亡,政府也许会换届,但是搏击俱乐部,将会永远的进行下去。

    在未来,搏击俱乐部,将会成为任何一个阵营都不能比拟的存在,你不信,那就等着瞧吧,看我是用什么办法,什么形式,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

    紧接着,活到现在,除了以上称呼,还有很多人尊称我为白王侯。

    白王侯这三个字,是我自己折腾出来的,写了一首不伦不类的诗,从那以后,青云直上,杀遍修真界,如果你听说过壮凌云的话,唔,我大概走上了他的路。

    是的,我叫白慕,活了三十二年,以上的内容,简单的来说,是在别人眼里的我。

    我想说的是,虽然我已经拥有了常人无法企及的许多东西,但是,我依旧是个人,是一个普通人,其实和大家没什么两样。

    个人情感生活方面,我和很多人相比起来,甚至要更加匮乏。

    我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我人生中非常大的痛楚。

    照顾我多年陪伴我很久的一个老人家,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因为我,被人从几十层高的楼上扔下去了,这段往事,我真的不敢回想,因为会让我失去理智,根本无法平静下来。

    算了,不说这些了,先说说别的吧。

    在别人眼里,我做事很聪明,很成熟稳当,很霸气。

    在他人的眼里,我是泰山崩于面而不色变的,其实我告诉你,我都是装的。

    就比如说,我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叫凌战的家伙,要当着我和我同学的面杀人。

    其实我当时真的慌了,那个叫做凌战的男人,在当时,根本就不是我能抗衡的人物,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把我打入谷底。

    但是我没办法,我知道,只要我弱势了,我就输了,我就玩完了,还有那两个跪在地上的家伙,叫什么来着我已经忘了。

    然后我徒手抓住了他的刀,出于多方面因素,我不能让他杀人。

    我成功的镇住了他,成功的阻止了他,嗯,当时应该算是成功的装了一逼吧。

    不仅如此,我还教育了他,告诉他,什么叫做王者风范,宽恕,就是王者风范。

    其实凌战当时不知道,大多数人不知道,我心都在颤抖,结束之后那晚,我开车回去基本连路都找不到了,一直晕头转向的乱冲,回到家之后,差点都吐了。

    我真的很讨厌杀人,觉得太血腥,太恶心,但是我终究杀了人,还杀了太多太多人。

    我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是在自己的工厂里,当时道上有名的老九,一个挺有名的家伙。

    上天发誓,我是真的被逼到了那一步。

    我是一个生意人,只因为救了一个女孩子,就要被人用枪指着要两千万,去他吗的,他怎么不去抢银行?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依旧是装的,装出一幅泰山不崩于面的表情,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内心一直都在畏惧,在徘徊,在思索挣扎,只是没有人看见,我的手臂,在西装里轻抖。

    我不能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于是我强装着淡定对大家说:“你们先走,不用担心我。”

    没有人知道,当时我开枪杀他们的时候,真的是闭着眼睛的,逼自己狠下心来。

    第一次杀人之后,我躺在椅子上。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沈蓉蓉说,那一刻的我非常有魅力,神韵无可匹敌。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快吐了,不敢去看那些鲜血淋淋的画面,强逼着自己镇定下来,上天作证,如果当时我睁开眼睛,一定会吐出来。

    包括后来,我在椅子上足足休息了非常久,才敢睁开眼睛强忍着内心的翻腾,开始处理。

    哈哈哈,是不是让你们大吃一惊。

    太多太多了,都是我装出来的,因为我是男人啊,我要赢啊,我不能输啊。

    哪怕是天塌了,我也得硬撑着装出来啊。

    我必须要让别人怕我。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不懂得尊敬,那我只好让大多数人敬畏我。

    尊敬和敬畏,我选择了更简单有效的后者。

    这些事情就不多说了,来说说我真正想说的吧,大家看不到的我吧。

    也就是个人情感生活。

    我暗恋过,天啊,暗恋绝对是一个人诸多痛苦的事情之一,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自导自演。

    那个叫李沐兰的女人,直到今天,好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希望她幸福。

    这段感情让我差点走火入魔了。

    我把她从她的订婚婚礼上带走,是我做过最畅快的事情之一。

    但是后来她说她要出国了,说真的,当时我杀人的心都有了。

    她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哪里差了?我哪里比不上别人了?我对她不够好吗?不够爱她吗?

    那一刻我真的要疯了,感觉自己要发狂了。

    ******,为什么?凭什么?这算什么?

    然后开车回去的路上,那个时候我的大脑,我的情绪,是根本无法形容的,非常复杂。

    我冲动了。

    当时的我,停车,下车,开车门,在她疑问,惊讶,恐惧,痛苦的眼神中。

    抱住了她,进了旁边的草甸子,扒光了她。

    那草真旺,真割人,那天真暗。

    如果你要问我,当时的我爽不爽,我会告诉你,一点都不爽。

    整个过程都在一种极端的情绪和程序之中进行和完成。

    快感几乎没有,整个人的身体,大脑,充斥着的都是原始的愤怒,狂暴,粗鲁,本能。

    她咬我,踢我,抓我,骂我,吼我。

    我抓住她,按住她,拉扯她,操!她!

    她哭,我怒。

    她叫,我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那一阵子的我,颓废了很久。

    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在很多方面,都没有做到一个现代标准好男人。

    我有一个正式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妻子,林可儿。

    天呐,说起她,我真的好开心,真的好开心,这一定是老天爷赐予我的。

    在这个年代,人和人交往真的太累了,不管是普通朋友之间交往,还是情侣之间。

    谈个恋爱,你挑我,我挑你,好不容易互相看上了,不挑了,物质问题,性格问题,生活爱好等等,光是一个异地恋,就让多少人结束了,好不容易安定了,多少最后却又分道扬镳。

    但是林可儿,她真好,这么好的她,在最好的时间里,光等我就等了好几年。

    她和很多普通女孩一样,有时候也耍点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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