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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逆袭日常-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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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黄焦脆的丸子在奶白浓郁的鱼汤里翻滚,间或点缀着翠绿的葱叶,煞是好看。鱼香、肉香、葱香混在要求,别提多美了。

    他夹起一个滚烫的丸子放进嘴里,一边哈气一边咀嚼,“味道好极了。”

    他自个儿过得舒坦,把老婆儿子忘到了脑后。

    儿子是个没出息的,只进不出,婆娘是个唠叨的,一整天嘀嘀咕咕没完没了,不在身边,他觉得还挺开心的。

    唐爸爸日子过得挺开心的,唐妈妈这头可就难过了。

    钱花完了,他们连住的地方都没了,到这时,她才真正感受到了人生的艰难。

第610章 愚孝女8() 
母子二人,看着路边摊,狠狠地吞了口唾沫,饿啊,馋啊,想吃东西啊!

    可他们身边就两个钢镚儿,只能买两个白面馒头,连口水都没有,就那样干吃。

    “要不是你傻,我们日子能过成这样吗?”唐妈妈怨啊恼啊!心里那叫一个难受啊!

    “放心吧,饿不死的。”唐哥哥板着张臭脸。

    他们拎着行李在街上晃荡了一整天,然后路过一家老乡开的小餐馆,恳求老板行行好收留自己一晚,老板听他们是家乡口音,问说咋回事,得知两人出门在外被人把钱骗光了暂时收留了两人,说好包吃包住,一人一个月两千。

    扫地擦桌子传菜还要收拾包括洗碗。餐馆嘛,就是这些活,听上去并不轻省。

    唐哥哥臭着脸不想干。

    “你还想不想回家?”

    这话一出,他就怂了,经过这一遭他觉得大城市,也不是那么好。

    他是不想做,他一点儿也不想做这些,又苦又累工资又低,唐妈妈也不想做,她也一点儿也不想做这些,她也觉得这活又苦又累工资又低不划算。

    可人在外地,没钱并且无依无靠,不低头难道流落街头乞讨吗?

    可他俩都不是会干活的,第一天,他就和客人吵起来了,把客人气饱了。

    唐妈妈则是啥活儿都干不好,拖地擦桌子还勉强凑和,让她洗碗简直是灾难,洗完的碗,摸上去,还是油腻腻的,一点都不清爽,这样的碗,看了,能让老板鼻子都气歪了。

    这到底是找了两个帮手?还是请了两个祖宗?

    老板摸出了三百块,把两人打发走了,“我这庙小,容不下你这两尊大佛。你们还是到别的地方去吧。”

    母子俩出现了分歧,一个说要回家,一个说要好好吃一顿睡一觉,再想接下来的事,反正三百块也回不了家。

    男女在体力上有着天然的差距,再者一个年老体衰,一个正值壮年,钱当然是被夺走了,然后两天就花光了,又到了一穷二白,兜里比脸还干净的地步。

    在饿死之前,两人找到了新工作。

    发传单,一天八十,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

    头上带着滑稽的动物头套,裹着不知道穿了多久没洗的衣服,从早站到晚,看到路人,就要凑上去发传单,中饭和晚饭是又冷又不好吃的盒饭。

    他们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头?这样坚持了三天,两人脸上挂上了厚重的黑眼圈,嘴上起了干皮,整个人脱水一般瘦了一圈。

    他们白天出去发传单,晚上住在青年旅社,一个床位四十五,两个人九十,钱攒的很慢很慢,唐妈妈这次长了心眼,说什么都不让儿子碰钱。

    结果第四天唐妈妈早晨睁眼的时候,就感觉浑身不对劲,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额头摸起来滚烫滚烫的,这才发现——她感冒了。

    本来是两个人干活,现在变成了一个人。

    外面下了大雪,冷得要命,她住的屋子很冷,于是他偷偷跑到外面的店里来蹭空调——不好意思白蹭,点了一碗清汤素面,从早上吃到了下午。

    店里的老板娘,不知道对她翻了多少个白眼。

    她这会儿既落魄又潦倒,吃了很久没吃过的苦头,站在寒风大雪里,鼻尖被冻得通红,脸上是一片麻木。

    她走在路上,身后突然响起一声汽车喇叭,她心里一慌,手一哆嗦,手机一下掉在了地上,屏幕顿时灭了,捡起来的时候,发现屏幕上出现了一道裂痕,手机不能用了。

    “会不会开车啊,长不长眼睛啊!撞了人,你们赔得起吗?我手机都被你们搞坏了,赔钱。”她拍了两下车窗,她嘴角略微下垂,头发有些凌乱,双颊凹陷,法令纹横在脸颊两侧,像两把钢刀,把她整张脸一分为二,看上去不太慈祥,眉眼显得很是凌厉。

    车主从车上下来了,他长得人高马大,身高足足有一米九多,人往那一站,宝塔一般,遮住了半条马路的阳光,“你说什么!是不是想碰瓷啊!”

    他撩起了袖子,露出了富有社会气息的花臂,配着那出挑的身高,看起来就是一副我不好惹,我很不好惹,惹我你就死定了的样子。

    “没事,没事,我刚刚一时糊涂,说错话了。”她一边说,一边往后退,还不忘把坏掉的手机捡起来。

    天太冷了,她把棉服的帽子扎紧了,所有能扣上的扣子全部扣上,一直别到了鼻尖下面,双手全都缩到袖子里,还觉得冷。

    “一盒感冒药,一支体温计,多少钱?”攥着不多的钱,进了街边的药房,艰难地把被领子遮住的口鼻释放出来。

    量了体温,三十七度八,体温不是特别该,吃了感冒药,盖上大棉被,烧很快就退了。

    母子俩干了半个月,没攒下来什么钱,反而经常因为没有把传单发完,被扣钱,扣的也不多,就五块十块的,但就是特别憋屈。

    “我不想干了,都快累死了,才挣这么点钱!”

    “儿子,不干这个,我们还能做什么!”

    他无言以对,只能承认妈妈说得有道理。

    他们和那些千里迢迢离家在外没有一技之长的年轻人是一样的,没有学历,没有技术,没有人脉,没有本事,没有过人的口舌。

    为了养家糊口,活下去,只能涌进服务行业,涌进工厂

    他们做的事情不同,地位处境却是类似的,老板是皇帝,上司是大总管,剩下他们一群虾米小鱼,处在食物链的底端,终日被人吆五喝六。

    为了不被扣钱,每天要比预计的时间晚走。

    他们以前能从晚上十二点睡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满打满算正好半天,现在却将睡眠时间活生生地挤到了六个小时之内。

    饭不能好好吃,觉不能好好睡,头套的出气孔特别小,气都有些喘不上来。他们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头?

    可不干不行啊!

    他们换了家青年旅社,一晚上只收四十,而且暖和。

    发完传单,干完活,烂泥一样仰面躺在床上,面对着天花板发了会呆,烙饼似地翻了几个身,觉得前路迷茫。

    之前他们住的那屋子还没有供暖,住的屋子又是朝西,西厢房冬天冷夏天热,终年弥漫着一股潮乎乎的气息,比室外还冷。

    老板就是欺负他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外乡人。

    发现自己吃了亏,把东西搬了出去,重新找了一家。

    他们就像所有普通的平凡的异乡人一样,出门在外吃尽了苦头,因为不懂当地的状况,走了不少歪路,受了不少气。

    “我们是不是应该租个房子?那样比较省钱。”

    “儿子,租房子要交押金,我们没有啊!”

    日子还是要继续。

    他遇到了熟人。他猛一抬头,想不起对方是谁,脑子里只剩“被认出来了”。。。。。觉得尴尬以及丢脸,此时此刻,他想到的只有让熟人知道他混成这幅模样,一定会被笑话的。

    直到摸到脑袋上的头套才放下心来,人家认不出他。

    看着熟人大步朝前走,他一咬牙一跺脚追了上去。

    他觉得人的尊严很奇怪,有时候坚如磐石,有时候像是气球,一扎就破。

    “是我啊!小唐啊!你还认识吗?我们,我们一个月前见过的!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他把头套撸了下来,对面的男人一眼差点没认出来,他脸色蜡黄蜡黄的,头上油腻腻的,胡子没有刮干净,剩下青黑的一层,眼睛里还有红血丝,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悲苦。身上看着也不干净,和之前的模样,有很大的差别。。

    “你怎么变成了这样?”男人上下扫了他好几眼。

    羞耻吗?当然羞耻,这种堪比x光的视线,让他后背的汗不停地流,可日子还是要过啊!

    “你能请我吃顿饭吗?”他脸涨红了。

    “小唐,你工资还要不要了!整天摸鱼,小心我炒了你。”

    “大不了老子不干了!”他低眉臊脸地跟着男人进了路边的快餐店。

    “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随便买了点。”男人三两下点了单,“别客气,这顿算我请你的,不用你还,你只管吃,不必有什么顾忌。”

    他半死不活地冲他笑了一下,心塞地想:“能吃就行了,他不挑,他本来是个挑剔的人,可再挑剔的胃口也会因为三十多天没滋没味冷冰冰的盒饭屈服。”

    坐在冰冷的塑料椅子上,面对油腻腻的快餐,吃了一口,竟觉得热泪盈眶。

    穷啊,真的太穷了,这样一顿像样的饭,他已经好多天没吃过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从前有妹子兜底,有妈护着,他不成器也没吃过什么苦头,他太幸福了。他花钱不加节制,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天怎么过,现在现实让他学会了低头。

    说来也奇怪,以前不管爸妈怎么说怎么教育,朋友亲戚怎么劝,都改不掉的坏毛病,居然奇迹般地自愈了。

    他觉得很难受,非常的难受,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如果上天能够让他重新来过,他绝对不乱花钱了。

    泡在泥潭一样的窘境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爬出来。

    以前他什么活都不肯干,家里掏了好几万,找了关系,把他塞进了一家小单位,一个月四千块,工作很轻松,摸摸鱼的那种,他都看不上,谁会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会带着粗制滥造的头套,站在街边给人发传单。

    如果没有人给他钱,做什么都捧着他,他大概真的什么都不是吧。

    跑出来之后过了这么久的苦日子,活得都没个人样,到今天,他惊觉以前的自己错了。

    他压下有些混乱的心绪,不肯再流露出自己的落魄。

    最缺德的是店里还在放一首歌,嗷嗷地唱着,“我做着白日梦,白日梦,白日梦”,“我做着白日梦,白日梦,白日梦”,满满的不加掩饰的恶意劈头盖脸而来。

    对面的男人不动筷子,沉思了片刻,“怎么回事,你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方便和我说说吗?”

    他低头看着油腻腻的盘子,其实是一个字也不想说的,在熟悉的人面前讲自己的倒霉事,想想都觉得羞耻。

    然而嘴巴却背叛了他的意志,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一五一十什么都说了。

    他憋闷得也实在太久了。

    男人没有打断他,一声不吭地从头到尾听完。

    他破罐子破摔,全说了,觉得这操蛋的日子,也就那么回事。

    太穷了。

    母子两个的行李只有一点衣服,一个暖宝宝,少量快用完的日用品,兜里叮当响的零钱,一个破手机,他之前那个最新款的水果手机坏了,买了个便宜的,他妈的手机不久前摔坏了,连老年机都没舍得买,反正也不会有人给她打电话。

    活了这么久才发现,他们母子其实一点都不招人待见。

    “这里有两千块钱,租个房子在这里打拼,或者回家都可以。我家里有点事,以后有机会还会再见面的。”

    “好,谢谢,真的谢谢。”这个时候他热泪盈眶,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哭。

    以前家里人因为他是个男孩,什么都以他为重,对他好得不得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珍惜过。因为锦上添花,不稀罕。

    如今吃尽了苦头,肯帮他一把,给他雪中送炭的人,显得格外不一样,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忘不了今天的事。

    他艰难地抽了一下鼻子,想说两句感激的话,可惜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真诚地给人鞠了个躬。

    出了小餐馆,西北风从他的脸上嗓子眼里小刀一样地刮过,生疼生疼的,刮着刮着,他却笑了。

    好几年以后,唐柠戴着墨镜开车的时候,看见了穿着工作制服修车的哥哥。

    他老了不少,稳重了不少,娶了个本分的媳妇,靠自己付了房子的首付,有了个儿子。

    而她,除了每月按时给家里汇一笔钱,几年了,都没回过家。

    有些伤害,不是说忘就能忘。

    现在这样很好。

第611章 我是一株仙草1() 
在世人眼里,她牺牲小我,成全了一对神仙眷侣。成王败寇,谁会去探究繁华外表下的鲜血淋漓。

    一株小草,奋力舒展枝叶。

    虽然是一株草,看着却还是很醒目。

    翠绿到了极致,整株草晶莹剔透,阳光的透过,加亮了那灵动鲜活的颜色。

    太阳很好,微风柔和,花团锦簇,有各种美丽的鸟儿飞来飞去,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安静祥和。

    可是,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哒哒哒”打破了这片宁静。

    小草抖了抖叶子。

    马踏草地,尘土飞扬。

    一匹骏马带着一个白衣女子,如风一般出现在了小草面前。

    白衣女子低头寻了一会,看到了小草的那一刻,她的眼睛顿时一亮。

    她利索地翻身下马,蹲在了小草面前。

    一系列动作干净利索,毫不拖拉。

    “唐柠,你快跟我走,有很重要的事。”女子长得极好看,灿如春华,皎如秋月。像是一团耀眼的光,让人目不转睛。她还香气袭人。

    就是太香了一点。

    这个香味真的香得熏死个人了。

    这么香,还是掩盖不住那股子蛇腥味。

    “阿香,你不是说了,人间事了,就跟我一起在崂山修行吗?以期早日成仙吗?对了,你身上的妖气怎么越来越重了,是不是这些年,你荒废了修行。”唐柠慢吞吞变做了人形,她肤色生得极白,五官逼人,眉心间一抹绿色细纹跃动。

    “你一个人在这修行不会觉得枯燥吗?在去崂山修行之前,去人间走一遭,感受那滚滚红尘不也挺好的吗?”阿香笑得有些尴尬。

    “凡间也没什么意思。”唐柠轻轻一跃,跳到了好几米高的树上,看着蓝天白云,笑得没心没肺的,“我刚从凡人的地方回来,觉得凡间也就那么一回事。我吃过皇宫里的御膳,喝过凡间最烈的酒,吃过最甜的糖葫芦,看过最热闹的戏。读过不少有趣的话本,然后觉得还是做仙人比较好,做人怪没意思的。”

    “你去凡人的地方了?难怪这三年,我总是找不到你。”阿香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唐柠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去了人间,见识过凡间最烈的酒,最美的风景,最好吃的饭,最甜的糖,自然也见识过人间最丑恶的人心。

    人比妖魔鬼怪神仙,复杂多了,他们有很可爱的那一面,也有很丑陋的那一面。

    “三年前,有一天我突然头痛了一下。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在一个山脚下,几步开外就是一个小村庄,我想这大概就是缘分,我和这滚滚红尘,有那么一段。我在人间呆了三年。前段时间刚回来。”唐柠虽然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对白蛇阿香依旧没有生出多少警惕之心,她们认识一千年了,交情很好。

    可以说,人间她就这么一个朋友。

    阿香不会害她是。

    她本是蓬莱的一株仙草,不曾位列仙班,不曾在蓬莱留下姓名,因为蓬莱爆发了一场大战,她沦落到了人间,在人间化了形,一待就是一千年。

    她不知道怎么回蓬莱,但对蓬莱是很向往的,所以她才一直缠着白蛇阿香去崂山修行,那里是最接近蓬莱的地方。

    去蓬莱的路,断了,她回不去了。

    但能待在离蓬莱最近的地方,也是好的。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很快就要死了,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到崂山修行了。我要食言了。”阿香笑得有些悲伤,“这一千多年来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所以我想再见见你。我死了以后,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把我埋了吧。”

    作为一株仙草,唐柠其实没什么东西要收拾的,点了点头,就跟着她去了。

    这是一间非常整洁的竹屋,陈设很简单,桌椅蒲团都是干净的,墙上还挂着一个装药丸的小葫芦,竹屋的窗半开着,可以看见窗外是百丈深渊,竹屋背靠山壁,前面就是悬崖,显然只有修行之人或者妖怪,才能上去。

    她隐隐地感觉到了竹屋里的灵气——她自幼生活在蓬莱,后来下了凡,哪怕是人间的几个宝地,都没有这么充沛的灵气。

    她开始运转内丹,灵气哗啦啦往身体涌,特别的舒服,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阿香打开了香炉的盖子,舀了一些香料在里面,点火,盖上香炉。

    一会就有一股淡淡的味道随着烟雾一起从香炉孔洞中飘了出来,味道很淡,闻在鼻尖有股一股咸腥的感觉。

    “你这是在做什么?”唐柠闻了闻味道,觉得这大概是用旁门左道练出来的东西,瞧着有几分诡异。

    “我不想他死。这是用我的心头血炼成的丹药,能给他续命。”阿香咳了两声,看着有些虚弱。

    唐柠能感觉到阿香的妖元很是浑厚,看起来并不像是一只用心头血给心上人续命的可怜妖怪。

    在凡间的三年,教会了她不少。比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所以她虽然察觉到了阿香在撒谎,也没有去戳破。

    只是觉得物是人非,很多事情都和从前不一样了,她长大了些,懂了些人情世故,阿香也变了,变得不纯粹了。

    情情爱爱,果然是很可怕的东西,把一个好好的妖怪,变成了奇奇怪怪的模样。

    作为不识情爱的小仙草,唐柠眨了眨大眼睛,“你们只有三世的羁绊,这是最后一世了,他已经六十多岁了,凡人很少能活到一百岁的,你再怎么给他喂丹药,他还是会死的。有些事情是强求不来的,你为什么要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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