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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负剑武士趁此时机,紧紧勒住缰绳,颀长的身躯微微前屈,两腿健壮的肌肉狠狠夹紧马腹。
雨丝滴落,划过负剑武士黑色长发的瞬间,战马一声嘶鸣,高昂的两只前腿瞬间狠狠的踏在泥泞的沙道上,载着马上负剑武士,一跃冲出十几丈,遥遥领先身后百余骑兵。
战马四蹄落地的瞬间,雨丝刚好自负剑武士的长发上滴落而下,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令人赏心悦目的同时,不得不对负剑武士精湛的马术赞叹连连。
“王少鹏这身骑术,真是越来越精湛了。”一名身着破布长衫的持枪武士,眯起细长狭小的双眼,嘴中啧啧称奇,目光满含羡慕的望着一骑绝尘而去的王少鹏,语气沉重的轻声叹道:“不过才三个月时间,这小子就进步这么大。”
“郭三甲你他娘的少在这里唧唧歪歪,老子可是一天没吃东西了,赶紧赶路。”身后一骑武士面肥耳廓,体型格外臃肿,但骑术却异常稳健娴熟。
同样是身着长衫布衣,只不过相较于前方的郭三甲和王少鹏,他那一身衣衫早已经被血水浸染的有些发臭,干涸的血渍任由风雨吹打,也没有任何被冲洗掉的可能。只不过,这样的衣服对于他们芜城卫来说,已经足够了。
幽州幅员辽阔八千里,北有胡人纵马横掠,毗邻三州战乱之地,边陲防线几乎蔓延了半壁江山。虽有公孙瓒白马骑射威震边陲,但在如此之大的边陲防线下,谁又能在乎芜城这座边陲小城那?何谈军械补给?
扯了扯身上的真丝布料,面肥耳廓的骑兵武士嘴角一咧。这种布甲长衫,虽然相较于正规军的兵甲来说还是太过脆弱,但上面的真丝纹路却能有效的隔绝酷热阴冷,尤其如今雨丝绵绵冰冷潮湿,自己的胸腹却还是一片干燥舒适。
这种东西,谁舍得扔?
“开饭,开饭,老子今天要吃上一锅。”郭三甲瘦弱高挑的身子牢牢夹紧马腹,一勒缰绳,纵马追赶早已经将他们远远甩在身后的王少鹏。
“没出息的东西,还想吃一锅。”董肥子嘴角不屑一撇,却也不甘落后,早早的甩掉身后的百余队伍,纵马疾驰入芜城。望着那残破不堪的青石城门,董肥子心里无故一沉,内心泛起一丝酸楚:‘若是北方胡人来犯,这样的城门,能挡得住他们的铁骑?’
董肥子蓦然勒紧缰绳,回头望向百骑军队的后方,伴着风雨声猛然一声高吼。
“姓林的,别把东西弄丢了。”
一辆沉重的马车在百余骑兵的后面缓缓前行,破旧的木质车轮行驶在这种泥泞的道路上‘吱吱’作响,但却异常顽强的驶过了一个又一个积水的深坑。
望着逐渐入城的骑军队伍,驾车男子浑不在意,他只是默默的低着头,伸出拢在宽大衣袖中的手指,向上顶了顶已经渗出雨水的斗笠,露出了那双浑浊冰冷的双眼。
如同九天之上悬浮的冰雪,令人感受到一种彻骨的寒冷。
尤其驾车男子那淡漠孤傲的神情,驾驶着这辆向来由他一人负责的马车,目光一如既往的平静。
每每见到男子如此模样,向来杀人不眨眼,战场上敢和北方胡人拼命,活生生的啃掉对方半个脑袋的董肥子。也不禁吐了口口水,忍不住的破口大骂:“真他娘的是个怪人。”
细雨如丝,马车摇摇晃晃行驶在泥泞的道路上,仿佛随时都有翻倒在路旁的可能。
但驾车男子却依然不紧不慢的抓着缰绳,感受到身旁拉车马匹鼻息间粗重卖力的喘息声音,极为心疼的伸出宽厚的手掌,缓缓抚摸这匹因为常年拉车而骨架枯瘦的马匹,棕色卷曲的毛发上挂着晶莹的水珠。
驾车男子嘴角一笑,伸手将那滴水珠轻轻弹开,随即一把拉起身后的车辕,马车顿时嘎吱嘎吱的加快了速度。
在风雨中摇晃前行的枯瘦劣马,立刻感受到身后满车的负重,竟然瞬间一扫而空。这种轻快舒适的感觉,令它极为酣畅的打了个响鼻,双眼满是感激的望了眼前男子一眼。
男子嘴角勾起,憨厚一笑。这种交道,显然不止一次。
摇摇晃晃的高大马车,再次上路,即使细雨连绵,但依然有着蚊虫在马车周围飞来飞去,尤其几只硕大身肥的老鼠,睁着滴溜溜的眼睛,在马车上下窜来窜去。
往来之间,一股浓郁的血腥腐烂味道,顿时弥漫开来。
‘轰隆’一声巨响,昏暗的天空,一道紫色雷蛇闪过,顿时映着大地犹如白昼。
那满车狰狞恐怖的胡人头颅,也正是借着这道紫色雷蛇,现世于人间。
白骨无情,头颅如山。
而那一袭布衣,正驾驶着这辆平静的马车,缓缓驶向芜城残破的城门。
长生未必成仙,但满车头颅却必将是这个时代最辉煌的军功。
袅袅炊烟在朦胧细雨中缓缓飘散,用过早餐亦或者午饭的董肥子,此时正懒洋洋的倚着军营中的木桩,随手拔起腐烂凸起的木屑,悠然的剔着牙,目光淡然带着几分戏虐的望着演武场上的两人。
“王少鹏,老子跟你说过很多次,出剑要有力,你这算什么?软绵绵的,娘们吗?”郭三甲吃饱喝足,自然拿起老兵的架子,好好训训眼前这个从军入伍不足三月的新兵蛋子。
只见他双手抱胸,挺起高瘦的胸膛,目光神采飞扬,架势十足的指着王少鹏,厉声喝道:“瞧瞧,你这握剑的姿势,破绽百出。若是到了战场,胡人一记劈刀式,你不死也要丢条胳膊。”
蒙蒙细雨下的演武场,水气氤氲,土地满是泥泞。百余芜城卫七零八落的躺在营帐的屋檐下,目光懒散的望着演武场,时而低头窃语,时而嬉皮笑脸的互相辱骂,不时还指着雨中那道身影便是轰然一笑。
风雨中,王少鹏身着那件真丝布甲,目光坚毅,神情格外专注。只见他脚下步伐矫健,在漫天细雨中腾挪闪躲,手中红木长剑上下翻飞,剑光潋滟之间,不断刺向眼前的人形木桩。
“出剑毫无章法,这一剑即使砍中目标,也没有任何杀伤力。”站在屋檐下郭三甲撇撇嘴,满不在乎的奚落讽刺。
果然,王少鹏这一剑虽然成功击中木桩,但手中红木长剑,却仅仅划破了木桩上的一层红漆。
王少鹏眉头一皱,目光紧紧注视被水气笼罩的红色木桩,手中红木长剑却不由自主的微微迟缓。
只见剑锋一抖,一息时间连续刺出十一剑,长剑击在木桩,溅起上面沉积的水渍。但却无一例外,毫无半点杀伤力可言。
“从军三月有余,能够一息时间刺出十一剑,也算进步不小。虽然没有丝毫杀伤力,但这份速度,也足够证明你王少鹏步入武者一品的层次了。”
持剑而立的王少鹏目光有些黯然,他望了眼始终蹲在墙角,头戴墨黑斗笠的拉车男子。
身子忽然微微一怔,恍然间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句:“用剑之人,若不能持之以恒,习之何用?”
王少鹏紧紧咬着嘴角,十七岁的少年,目光重新焕发出光芒。只见他再次提起手中已经握的发热的红木长剑,在雨中不断劈砍突刺,剑光在水气中翻飞。
站在一旁说风凉话的郭三甲,望着王少鹏练剑的这份气魄,也缓缓收敛起嬉笑的神情,目光欣慰的望了他一眼,便轻声一笑转身离去。
敲打可以使人进步,但过分的敲打却容易使人丧失信心。
雨丝滴落,砸在了劣质粗糙的剑身上,王少鹏忽然双目紧闭,感受到指尖传来的微微颤抖。手中红木长剑忽然有种如同自己手臂一般的绝妙感觉,他再也忍不住的一剑刺出,呼啸锐利的气息划破氤氲的水雾,长剑在细雨中嗡嗡颤抖。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长剑如电,仅仅一息时间便迅猛的刺出了十三剑,锋芒锐利直刺得的木屑纷飞。
“好小子,不错啊。”剔牙的董肥子双眼一亮,忍不住赞叹道。
这一手剑术刺得又快有准,已经隐隐摸到武者二品的门槛了,即使向来挑剔的董肥子,也不仅刮目相看。毕竟王少鹏如今不过十七八岁的年龄,从军入伍三月有余,能有这等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王少鹏握剑的右手忍不住颤抖,胸膛剧烈的起伏,望着那百年老木制成的木桩上,斑驳崭新片片剑痕,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露出了满口白牙。
他转过身去,满心欢喜的望向营房墙角,结果却大失所望。
那原本蹲在墙角的拉车男子,早已经牵着他的棕色劣马,远远离去。
第十一章凉风月下,不见刀锋()
月华如水,凉风习习。
城中湿润的水气还未散去,显得格外阴冷潮湿。
男子头戴着墨黑斗笠,身穿一件宽大的粗布长衫,缓缓走在人迹罕见的大街上。身旁棕色的劣马无精打采的打着响鼻,马蹄轻轻敲打在青砖铺成的地面上,‘哒哒’的清脆声音在夜色下显得格外宁静。
“四百八十一,四百八十二,四百八十三……”男子沉默的低着头,漫无目的的走着,脚下积水漫过布鞋,他恍然未觉,只是嘴中不停的喃喃自语:“四百八十七,四百八十七,四百八十七。”
“已经四百八十七天了,将近一年零四个月。”男子忽然停止不前,他抬起头,望着街边小巷幽暗的角落,沉声说道:“阁下深夜寻我,不知有何要事?”
棕色劣马打着响鼻,歪着自己硕大的脑袋,有些不解的瞪圆了大眼睛望着前方。
只见月华与黑暗交错的幽静角落,缓缓走出一名身着宽大服饰的高瘦男子,脸颊黝黑,目光阴霾。
他手拄重剑,每走一步,街道的青石板路似是都随之微微颤抖。
“你就是林起凡?”那人声音尤为低沉,似是刻意掩饰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胡人浓重口音,而故意说的模糊不清,听起来格外怪异。
林起凡借着幽冷的月色,轻轻压了压墨黑斗笠,伸手缓缓拍了拍身旁的棕色劣马。
棕色劣马打了个响鼻,蹬着圆圆的大眼睛,满含深情的给了林起凡一个鼓励的眼神。似是能够感受到这种紧张气氛,摇晃着自己硕大的头颅,极不耐烦的踢了几脚积水的地面,蹬着蹄子哒哒哒的跑去脚边的角落。
高瘦胡人眉头微皱,他望着一言不发的林起凡,脸色愈发阴沉,嘶哑声音自喉间传出:“总是听江北新在我耳边念叨,芜城自一年前来了个驾车男子以后,他们的日子就愈发不好过。尤其每次游击劫掠边陲村庄,总是无端碰到那辆散发血腥味道的马车,还有那紧随其后的百余芜城卫。”
“这种事情虽说在战场上常见,但总吃败仗,任谁心里终归不太好受”胡人剑客也不再伪装声音,浓郁的胡人气息扑面而来,尤其那双阴戾的双眼,死死盯着林起凡,嘴角冷笑道:“所以总归要使些见不得光的手段,来终结江北新那一年连败八十二场的纪录。”
“江北新给了你多少银子。”林起凡斗笠遮掩下的双眼,饶有兴趣的望着眼前的高瘦男子。
“不多不少。刚好八百两。”胡人剑客心满意足的伸出五个手指,在林起凡面前晃了晃,目光贪婪的说道:“你放心,杀了你老子会拿出几两银子给你置办棺材的。”
“八百两?”林起凡目光疑惑的望向眼前的胡人剑客,清冷月色下那孤零零的五个手指格外醒目,良久才皱眉说道:“只有八百两啊?看来江北新越来越不重视大爷了,连你这种五八不分的二百五都敢请来杀老子!”
大地一声闷响,胡人剑客怒目圆睁,一股沉重威压席卷而来。只见他一步踏出,青砖铺成的街道猛然一阵颤抖。
阴冷的目光死死盯着站在前方的林起凡,脚下步伐飞快交错,高瘦的身子早已经在冗长的街道上,留下了一串虚幻的残影。
他抬起头,望着前方依然不为所动的林起凡,嘴角冷冷一笑,心中愤然想道:‘好,果真自大妄为,居然敢在我面前如此装模作样。好,老子今天就叫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重剑无锋!’
感受那股凌厉的气势向自己袭来,林起凡轻轻抬了抬头顶的墨黑斗笠,露出了冰冷的眼眸,透过芜城街道还未散去的雨水湿气,便见到那名胡人剑客拖着手中重剑奔袭而来的飞快身影,尤其那沉重的剑锋划过青石板路,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音。
林起凡昂起头,挺拔的身躯不曾退去,垂在宽大衣袖中的手指,缓缓摸向背后。
胡人剑客嘴角一咧,心花怒放。哈哈哈,让你小子逞能,现在才有反应,晚了!任你现在如何躲藏,都躲不开我手中的沉重大剑。
十步,八步,五步!
好机会!
胡人剑客瞳孔一缩,自肺腑中猛然吼出一声暴喝,手中重剑随着他奔跑的身体高高举起。待到三步之内,右脚向前重重一踏,青石铺成的地面猛然陷进一个深坑,高瘦的身子借此高高跃起,手中重剑在月光下抡起了一道半圆似的弧月轨迹。
沉重的大剑,带着呼啸的罡风,眼看着就要劈在林起凡的身体上。
胡人剑客早已经眉开眼笑,望着那墨黑斗笠下的林起凡,仿佛便是白花花的银子。手上力道再次加重几分,他已经感受到剑锋摩擦空气的咝咝声音,势必要将林起凡砸成肉酱。
头戴墨黑斗笠的林起凡,忽然抬起头,那双冰冷的眼眸直视胡人剑客的双眼。
一阵寒风拂过,将街道的湿气一吹散尽。
胡人剑客蓦然一惊,那当头劈下的重剑忽然微微迟缓。心底深处无端一凉,仿佛忽然之间有种小姑娘洗澡被猥琐男子偷窥的荒谬感觉。
这……
胡人剑客连忙摇了摇头,赶紧重新拾起剑意,胸腹凝练多时的一股气力再次吼出,感受到重剑愈加沉重。胡人剑客嘴角一咧,似是满意的张口大笑。但笑着笑着,却猛然一声咳嗽,喷出了一大股鲜血。
胡人剑客蓦然一惊,有些难以置信的望着喷洒而出的鲜血。悬在胸口的心好似直坠冰河,原本健壮的身体,忽然间感受到冰冷刺骨,尤其脖子四肢以及腰腹,凉飕飕的感觉令他麻木。
手中重剑‘砰’的一声跌落在地,他高瘦的身体也随之倒下。
感受体内的鲜血不断喷出,生命逐渐流逝,他艰难的睁开眼睛,茫然的望着眼前头戴墨黑斗笠的沉默男子,尤其那缓缓收刀归鞘的优雅动作,令他内心一片惘然。
原来他也有刀,只不过藏在了背后。
胡人剑客睁着圆圆的大眼睛,望着仅有一步之遥的短短距离,在他眼中却咫尺天涯。
若我能在快一步,或许倒在地上的就是他。
手指逐渐僵硬,双目却依然怒睁,显然死不瞑目。
“四百八十七天。”望着倒地的胡人剑客,林起凡轻轻吐出一口浊气,轻声叹道:“来此边陲四百八十七天,遭遇截杀不下百次。”
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棕色劣马,虽然久经这种生死场面,但还是本能的畏惧。站在一旁观察良久,才小心翼翼的探出硕大的脑袋,蹑手蹑脚的回到林起凡身边。
林起凡望着它躁动不安蹬着蹄子的滑稽样子,无奈摇头一笑。将手中已经锈迹斑斑的古朴长刀,‘噌’的一声收回刀鞘,背负在后。
月华如水,一人一马,行走在寂静的边陲小城。头顶明月高悬,脚下积水如镜,习习凉风吹来,心情不觉大好。
林起凡忽然吹起了一声口哨,嘴中默默念叨。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
“虽然我不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
“可是我有我广阔的胸襟,加强健的臂腕!”
凉风习习,声音逐渐远去。
或许,明日起床劳作的芜城居民,清晨起来便会发现躺在冰冷街道上的胡人尸体。
或许,他们并未感到任何意外,因为自一年半前,这种事情早已经屡见不鲜。
或许,唯一令他们感到吃惊的,便是那具胡人高瘦尸体上的凌厉刀痕。
由一年前的七刀,半年前的十六刀,三个月前的二十一刀。
再到如今的三十六刀,刀刀致命,不留丝毫生机。
整个蜕变的过程,令人叹为观止。
尤其自林起凡拔刀,归鞘。
仅仅半息时间,斩敌三十六刀,又算什么境界?
第十二章月下刀出鞘()
这个世界,万法显世。
导致武道境界的等级尤为森严,尤其像那一息时间刺出十三剑的王少鹏。
若是真要按照《汉武帝典》中的武者条例来衡量,也许并未达到董肥子口中所说的武者一品境界。
毕竟,武者的身体强度和手腕臂力,都是考核武者必不可少的东西。
但这等复杂的检测,尤其武者身体肌肤和骨骼的强度,若非专业器械很难盖棺论定。以至于导致了江湖军旅之间,一种极为简单测量武道境界的方法。
那就是一息时间,刺出的剑数或者砍出的刀数的多少来敲定。
像王少鹏这般一息时间能够刺出十三剑,也从另一方面也反应出了他的手腕臂力和身体强度的协调能力,或多或少都已经迈入了武者一品之境。
武者一品,对于乡村小子王少鹏来说,可谓鱼跃龙门。
这不只是代表他初入武道世界,更因为一个武者一品的境界,可以免除他们芜城一家的徭役,更有黄金五两的赏银。
黄金五两,在乱世代表着一家五口半年的收入。
即使在如今汉室衰微,诸侯割据的大势下,皇朝圣旨已经不再言出法随,但此制度却依然存在。
只因为东汉末年,天下诸侯逐鹿中原之势早已经势不可挡。而诸侯逐鹿中原的中坚力量,就是他们手中的军事集团。
招兵买马,募集武者,永远是每个诸侯最喜欢做的事情。
千金散去,武将尽来,麾下有雄兵百万,自可指点江山,逐鹿中原。到那时,宏图霸业万里山河,可还在乎这等小钱?
对于这些,林起凡虽然不甚了解,却也尤为清楚的知道一点。那就是若想在这个世界混的好些,就要拥有足够强大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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