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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缘山神-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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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这道心头血,就算他凝练出了灵种也不是本命灵种,这其中的差别就好像是**和假肢之间的差别。
    噗的一声,一道绿sè的灵气从李振复的左眼睛里飘出,然后轻飘飘的把李振复吐出的那道心头血包裹了进去。
    二者一接触,瞬间融合在一起,毫无违和感,就好像本来就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一般。李振复知道那是因为自己是山海珠的主人,所以山海珠传承的先天灵气自然认自己为主,在和他的心头血交融的时候感应到他的本命气息,自然不会有抗拒,一切都水到渠成。
    这一步,他本就不担心,其实真正危险的还是刚刚他强行将心头血抽出的那一刻,如果不是他在昨天被先天灵气改造了身体,刚刚抽取心头血的时候就足以把他抽成干尸,因为心头血乃是无数血液凝练的jīng华,一百滴血也未必能够凝练出一滴心头血。换句话说,李振复刚刚吐出了一小口血就至少耗费了全身十分之一的血液。
    不过,这一切都没有白费,接下来的事情就要简单多了。
    先天山灵之气和李振复的心头血融合在一起,逐渐凝结,形成一个拇指大的圆珠,青绿sè,但是最中心有隐隐可以看到一丝血sè。
    李振复心中一喜,他发现自己和面前这可灵珠建立起了某种奇妙的联系,就算不用眼睛,他也能够看见,感知到灵珠的存在。心神一动,灵珠竟然凭空浮起,随即化作一道流光,飞入了李振复的口中。
    李振复咧嘴一笑,手中印诀突然一变,身体猛的产生一股极强的吸力。这股吸力很空洞,没有产生风,一切似乎都很平静,但是李振复身上的翡翠却都突然发出光来,一道道rǔ白sè的灵气从翡翠中溢出,然后被一股无形的吸力所吸引,最后全都注入了李振复的身体。
    李振复在灵气入体的那一刹就感觉到了,一股清凉的气息从通过毛孔钻了进来,紧接着就是一种如chūn风拂面的感觉,和风细雨,让人陶醉,但又如同夏rì冲浪,叫人酣畅淋漓。
    咔嚓……
    一道细碎的声音响起,李振复身上的几个玉坠首先宣告使命终结,裂开一道道细小的纹路,然后砰的一声崩碎开来,流出了最后一丝灵气jīng华,最后化作灰白sè的粉尘纷纷扬扬的飘落。
    紧接着是那三块玉雕,在坚持了五分钟之后也跟着破裂开来,直到最后一丝灵气被李振复攫取,然后化作了灰白sè的晶体。
    灵气就是翡翠玉石纯在的更本,如果没有灵气,翡翠玉石将变得和普通石头无二,甚至还不如普通的鹅卵石坚硬。
    一个小时后,两块干青种的翡翠也终结了生命,在被李振复榨取了最后一丝价值后碎成一地白sè的晶石,就好像翡翠外面包裹的那种白sè晶石,据说翡翠形成之前就是那种普通的晶石。
    翡翠之所以被称为翡翠,正是因为翡翠里面蕴含了灵气。失去了灵气的翡翠就和普通晶石没什么不同。
    又过了二十来分钟,冰种黄阳绿翡翠也流失了最后一道jīng气,漂亮的黄阳绿已经不复存在,剩下的是一种灰白sè,就像是老妪的沧桑白发。
    “还是不够!”李振复微微叹了口气,拿出了那块极品玻璃种帝王绿翡翠。
    一掌拍下,珍贵的翡翠板砖顿时断成两截,一道道rǔ白sè中惨杂这一缕缕青绿sè,那是山灵之气,不过不是先天灵气,而是后天形成的山灵jīng气,被存储在翡翠之中。
    青绿sè的山灵之气一进入体内,李振复立刻就感觉到一种难言的感觉,仿佛chūn风化雨般,
    丹田处,一颗拇指大小的青绿sè圆珠顿时轻轻地颤动起来,隐隐从中传出一种欢呼的情绪,当然,这股情绪只有李振复才能感觉到。
    灵珠仿佛一个饥渴的婴孩遇到rǔ汁,触到翡翠里所蕴藏的山灵之气立刻贪婪的吞噬起来,随着吞噬的山灵之气越来越多,灵种发出的光芒也越来越亮,并且开始轻轻颤动起来,仿佛里面有着什么要破壳而出。
    李振复感应到这一切,心中大喜,立刻全力的开始吸收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中的山灵之气。
    大概过了二十来分钟,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三分之二变成灰白之后,灵珠终于停止吸收灵气,并且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仿佛内部在孕育着一个新的生命。
    咔……
    一声轻响,灵珠破裂,李振复紧绷的肌肉顿时松懈下来,长舒了一口气。
    灵珠破裂,碎片化作一道道jīng粹的灵气冲进李振复的每个部位,然后开始缓缓改造这他的身体。
    李振复的丹田之内,灵珠已经消失不见,转而是一个小小的光球,散发着青黄两sè光芒,青sè代表生命,给人清新,chūn天万物复苏的感觉,轻轻深吸一口气便能感觉到细胞在雀跃。黄sè代表土地,给人厚重,泰山坚不可摧的感觉,心神一动变感觉身体变得坚若磐石。山灵之气,当然不单单是土灵之气,里面还充满了生命的气息,否则那没有生命的山便是荒山,也不用叫山神,干脆叫土神算了。
    “成功了!”
    李振复欢呼雀跃,在床上跳着打滚,把那张八十年代的老龄床压得咯咯作响,仿佛在呻吟,又仿佛在埋怨李振复不人道的行为。
    但是李振复现在不会在乎这些,他在欢呼,在憧憬和展望未来。现在他已经凝练出了本命灵种,接下来就应该找一座山把本命灵种种下去,把山脉炼化成自己的本命灵山,拥有本命灵山才能称作山神。否则连山都没有,又哪里来的山神?
    PS:这几天在期末考试,桃缘签约了我很高兴,但乐极生悲,上午考高数挂了。。。我是一个瓜瓜……挂挂挂挂挂挂。。。。求收藏,总不能考场失利,书场大家还让我失利吧!

第十八章 围观(求收藏求推荐)
       凝练出了本命灵种,就代表李振复修炼山海经进入了第一重境界,凝种境。
    凝种境后面还有凝山境,搬山境,凝陆境,化天境,开天境。
    山海经越到后面修炼就越难,搬山境就足以媲美陆地神仙之流,凝陆境更是可以凝聚本命大陆,威力无穷,就算是天仙下凡也要畏惧三分。
    化天地可以分化一片天地,就好比山海珠这样的内天地,据山海经留下的信息,远古大神共工和祝融就是化天境的强者,每一次出手就是一片天地之力,足以让天地颤栗,世界崩溃。共工连撑天柱不周山都能打断,可以想象他的实力有多么强悍。
    至于通天境,没有人达到过,即便是那些远古大神也没有人达到过,达到开天境甚至可以开天辟地,山海珠的前人主人便猜测盘古大神可能就是开天境界,但没有证据证明。
    虽然对于那些通天彻地的大神有着十分的向往和九分的敬畏,但是李振复也很有自知之明。在洪荒时代这种强者都不多,现在末法时代更加不可能出现,除非这个世界重新恢复到洪荒那个大道繁盛的时期。
    现在他就是想要赶紧找一座合适的山脉种下灵种,等到炼化了本命灵山,到时候作为一方山神的他还不是想要怎么逍遥就怎么逍遥!至于更高的境界,呵呵,一切随缘。
    嘀嘀嘀……
    李振复摸出手机,来了一条短信。
    “呵,这妮子,不是说了我请客吃饭吗?怎么还跑去同学聚会了!还要我去帮你挡驾。算了,反正马上也要离开,就帮你最后一次吧,以后或许就不会再见了。”
    李振复笑着摇了摇头,做出了决定。
    洗了个澡,把身上刚刚修炼排出的杂质污垢洗净。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六点多,他先前修炼直接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
    一身普通的休闲西装,一头细碎的短发,李振复迈着八字步走出了大门,除了眼神要比常人明亮一点之外,身上看不出有任何出彩的特点,当然,如果那双开了线缝的皮鞋也能算是一个亮点的话。
    跺了跺脚!李振复脸sè露出一丝无奈,这双鞋好歹也花了他上千大洋,但谁知道这么不禁穿,才一个月不到就破了,他也是刚刚才发现,但是杨怡已经打电话来催了,他也没时间再去买一双新的,那就这样凑合着穿吧,反正他对这些也不是很在意。
    走到楼下,一群人正围在一起,对不远处某件事物指指点点,仿佛看到了什么新奇的玩意。
    “那辆车可真不错,我儿子说那是最新出的蓝铂鸡还是什么鸡,反正要好几百万呢!”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说道。
    “杨姐,那是兰博基尼,我儿子他老板开的就是这种车,要四百多万,不过据说还没有这辆车好,我儿子说这辆车要七百多万呢,而且还是有钱都买不到。”另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接嘴道。
    “七百多万,我的个天啊,那得我卖多少年菜啊。”叫杨姐的妇女惊呼道。
    “是啊,这才是有钱人啊,一辆车就好几百万,我们几辈子都赚不来好几百万。”不少人惊叹,看着不远处的豪车,目光中流露出极为羡慕之sè。
    李振复倒是没有想到自己把这辆车开到住处来回引起这么多人围观,但想到国人向来有这个爱好,不管男女老少,富贵贫穷,围观都是国人最为感兴趣的事。只要出现点什么新奇事,立马就能够里三层外三层围起来,这倒也罢,偏偏每个人在品头论足,“指点江山”的时候却又能很好的把自己挂到一个事不关己的位子。
    所以曾经出现过不少有人受伤或者出车祸,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起来,但却没有人想过救人报jǐng。因此而产生的悲剧也被事不关己的高高挂起。
    在中国,有一类人,可以单独化为一个种类,他们对任何新鲜事都抱有极大的围观兴趣,但又往往冷眼旁观一切,这便是国人所说的围观众。他们无所无谓,无事不围观!
    李振复没有理会旁人的议论,径直朝自己的座驾走去。
    可能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辆车价值高昂的原因,所以没有人敢靠近,否则若是出了什么问题岂不是自己倒霉?曾经在新闻上就登过一篇类似的报道。一位富豪买了一辆劳斯莱斯,停在路边的时候被一个好奇的青年摸了一下,然后索赔了两万。
    虽然不知道这辆车的车主是不是类似的人,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反正站在一米的地方围观也是围观,站着五米,十米的地方也能围观。大家的兴趣不见得是在豪车身上,更多的兴趣或许放在由这辆豪车所引起的各种言论,各种谈天说地上。
    李振复一路向前走,没有人拦着他,但是所有人看向他的神情都很奇怪,显然,众人是认识他的。但却偏偏没有一个人出声,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嗯,充满了不屑。大概是在想这家伙脑子发热了吧,竟然想去试试这辆七百多万的豪车!众人仿佛遇见了李振复的下场,一定会很惨很惨。
    当李振复离兰博基尼还有不到三米的时候,有人说话了,并且拦住了他。这是一个身穿制服的人。李振复认识他,一个保安。
    保安一声灰sè的制服,腰间插着根不知什么材质做成的jǐng棍。伸手拦住了李振复,历练jǐng惕,同时目光中隐隐有着不屑和嘲笑。
    李振复奇怪的问道:“有事?”
    保安摇了摇头,说道:“你不能往前走。”
    “为什么?难道路还不让人走了?”
    “那边也有路,随你怎么走,但是这里不行。”保安看着李振复脚下的开缝皮鞋,神情更是不屑,心道,就你这么一个穷鬼也想对豪车一睹芳容?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模样。
    李振复更加奇怪,问道:“这边怎么就不能走了?”同时心中想到,要是这路不让走自己怎么取车?他现在还没有想到对方不让自己过就是不想让自己接触前面的车子。
    “不能过就是不能过,你走那边去。”保安气势很足,所以声音很大,大到所有人都能请出的听到。一时间,不远处的围观群体都仿佛瞬间诸葛附体,一个个都指着李振复议论起来,颇有一把蒲扇指点江山的味道。
    李振复现在五觉惊人,即便是围观众刻意低着头压低声音,但也没有丝毫妨碍到他听清议论的内容。
    “你不让我过就是为了不让我靠近那车?”李振复听明白了,也想明白了一切,顿时笑了起来,看着面前大义凛然,仿佛得到了圣旨安排的保安君,愈发觉得对方的可笑。
    保安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既然你知道了,那就走另一边吧,要不然磕着碰着那辆车卖了你都赔不起。”
    李振复问道:“这么说你是在这里看护那辆车喽?”
    “哼!”保安仰着比尔康还大的鼻孔轻哼一声,神情充满了高傲和自豪。
    “是那辆车的车主叫你守在这里不让人过的?”
    这时,保安脸sè才闪过一丝尴尬,他其实根本不知道那辆车是谁的,不过既然能开得起这么好的车,肯定不是一般的人物,他到这里站一会,等到那车主来了,看到自己尽职尽力,或许一高兴看中自己,自己以后就有一条光明大道了,也不用再到这里做保安,或许能到那些大公司去做保安也说不定呢!想起那些大公司保安的威风,他顿时觉得耳朵都有些发热,就连刚刚在不久前踩过一坨的大头皮鞋也似乎变得轻盈起来。
    如果李振复知道对方的想法,恐怕只能感叹一声,咸鱼终究只是咸鱼,最多想做一条大一点的咸鱼而已,最终还是不可能改变被猫吃掉的结局。
    李振复觉得好笑,自己的车子停在这,然后一个莫名其妙的保安用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拦住自己这个车主,让他不能上车。从保安君的想法来看,或许他还需要感谢对方一番呢!
    李振复突然说道:“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
    “嗯?”保安君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但随即明白了,应该是面前这个年轻人感谢自己拦住了他让他避免了一次闯大祸的危险。于是保安君很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
    李振复乐了,觉得这个保安的人生思想有点意思。于是说道:“我说这车是我的你信不信?”
    你的车?保安顺着李振复手指的方向看去,并没有看到一辆奇瑞或者吉利金刚,而是看到了他身后闪烁银白sè的豪华跑车,顿时觉得很愤怒,有种被戏弄的感觉。
    “或许你认为你做了一件好事,但我不觉得我需要谢谢你。”李振复说完便闯过保安向前走去。
    保安脸sè大变,就要上去拦住这个惹人讨厌的家伙,但是随即他看到了一个令他极为恐惧的画面。
    那个被他几次三番拦住并且用鄙视的神情教训了一番的土包子手里拿出了一串银闪闪的钥匙。
    随着对方的手指落下,那辆绚酷到了极点的跑车发出一声悦耳的铃声,然后车门飞旋倒立,随后那个惹人讨厌的家伙坐进了车里,关上车门冲他挥了挥手。
    周围轰得一下又热闹了起来,三五成群七嘴八舌的小声讨论了起来,大家都是围观心理,对于如同史诗巨著一般跌宕起伏,合乎情理,却又出乎意料的情节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看着远处的跑车,保安君顿时觉得自己的某种信念崩塌了。听到不远处人群的议论声,他顿时觉得羞愧起来,但更多的是羞怒,这群人刚刚明明是在嘲笑那个青年,怎么这才过来不到一分钟他们就转变立场来嘲笑自己?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立场,围观只是为了取乐!
    保安君不知道,这些人并不在乎取乐的对象是谁,他们在乎的是能不能在离开后给同事、邻居或者七大姑八大姨多带去点笑料。
    PS:莫不成乃们也是围观众涅!这几天每天差不多四五百个点击,但是收藏惨淡,推荐票就更别说了,惨不忍睹啊!很多点击不如桃缘的书却在新书榜排名更前,让我觉得无力吐槽!
    各位大大不要冷漠围观啊,抬手扔张推荐吧,再顺手把桃缘收入**吧!收藏下又不会怀孕!

第十九章 刘云志和张倩
       杨怡托着下巴沉思,想到那个家伙,简直就是个混蛋,枉费她一番苦心帮他在人事部弄到个工作,本来正要告诉他呢,谁知道他竟然辞职了,而且还要离开静海市。
    “怡妹妹,想谁呢?”
    一个穿着牛仔裤,红sè羽绒服的少女走了过来。
    “没谁!”
    杨怡道:“张倩,今天怎么会突然弄个同学聚会?这又不放假不分离,天天见面,聚会做什么?”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什么真的煮的?我要是知道还问你做什么?”杨怡翻了个白眼。
    “我听说这次聚会是刘云志特意为你举办的,晚上吃喝玩乐的钱全都他出,说起来我们这些人都是沾了你的光。”
    说着,张倩脸上露出了羡慕之sè,拖着下巴看着昏黄的夕阳:“要是也有个高富帅对我这么好就好了!”
    “什么高富帅,不过是个一无是处的二世祖罢了。”
    杨怡脸上流露出一抹不屑,说道:“要是没有家世,他这种人,在大街上一抓一大把。”
    “啧啧,家世也是一种优势啊!而且他人长得也帅,也不沾花惹草,典型的白马王子。”
    张倩嘟着红粉粉的小嘴,一脸憧憬之sè,说道:“要是我有你漂亮早就去倒追他了。”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杨怡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道,这个学校还有人能比我了解刘云志吗?我和他一起长大,典型的吃喝玩乐二世祖,在学校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也是装出来的罢了。或者说是为了追求她装出来的。
    刘云志的父亲是阳光集团的元老之一,可以说和杨家是世交。这些年刘云志这么拼命的追求杨怡,除了杨怡本来就是复旦的校花之一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看上了她的身份,如果能把她追到手,那么除了能抱得美人归之外,还有阳光集团。可谓是实打实的财sè双收。否则按照刘云志花花大少的xìng格,怎么肯从大一到现在一直锲而不舍的追求杨怡?肯定早就动粗了。
    正因为深刻了解刘云志的品行,所以杨怡对他毫无好感,甚至是厌恶。只不过学校的同学并不知道其中缘由,也不知道杨怡是鼎鼎有名的阳光集团的唯一继承人,所以觉得她拒绝刘云志太过可惜。
    杨怡说道:“这次聚会我不想去了,你帮我跟大家道个歉。”
    “别啊!”
    张倩赶紧拉住杨怡,说道:“这次的聚会可是刘云志幸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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