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骠骑大将军-第4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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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你此次立下大功,苏任没有抢你的功劳,一旦刘家小儿知道你的身世,你觉得他还会让你活着?做梦吧,最后的结果恐怕会比死还难受?”

    “够了!”李少君大喝一声,呼呼喘气,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栾大。而栾大面色平静,既没有高兴也没有沮丧。李少君闭上眼睛缓缓神:“你说吧,你想怎么办?”

    栾大此时才微微一笑:“不用担心,我已经计划好了,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办,汉匈大战汉人不会失败,但是苏任一定会死!”

    那一天是李少君这些年最难过的一天,栾大滔滔不绝的给李少君说了自己的计划,所有的细节都非常清晰,听上去可行性非常高。一旦苏任这边战败,皇帝的降罪诏书就会下来,也就是苏任的死期。而且栾大已经在苏任身边埋伏下了人手,苏任的行军布阵他们知道的一清二楚,只要伊稚邪不笨,苏任绝对不会赢。

    趁着夜色,栾大重新带着自己的斗篷离开了李少君的帐篷。一盏昏黄的油灯下,李少君一个人呆呆的坐着。他在想从出生到现在经过的事情,一件件一幕幕如同过电影一样。父母的样子已经记不起了,记得的第一件事就是师父逼着他们背诵那些生涩难懂的经文和药方。那时候是他最痛苦的日子。

    后来,李少君离开了师父开始照样撞骗,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从来没有为钱财发过愁,那也是他最快乐的一段时间,但也是最恐惧和担心的日子。总担心自己的骗术被人识破,更担心师父突然有一天找到他。后来自己来到了塞外,这里的生活算不上奢华,可面对匈奴人,特别是那些牧民虔诚的眼神,李少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想要的生活。

    伸手从怀里掏出龟甲,闭上眼睛开始祷告,这是他这辈子最虔诚的一次。双手一松,龟甲掉到地上裂成三瓣,是个中平卦象,既不好也不坏,平平淡淡寻常无期。李少君努力想要从中找到些什么,只可惜他什么也没看明白。

第906章 南飞的大雁() 
塞外的冬季要被中原来的早很多,下了一场雪之后,突然的大太阳竟然让人有种热的透不过气的感觉,但是当你脱了外面的裘皮,冷风一吹又是彻骨的寒冷。只有一种人不怕这样的天气,那就是喜欢太阳的人,有时间在太阳下坐着发呆的人。正好,苏任就是这种人,不但喜欢太阳,现如今还闲的发慌,只能坐在太阳下发呆。

    这场雪下来的太早,实际上冬天还没有真的来临,可能是更北的天气出现了问题,所以才有了这场雪。一场几乎让时间停止下来。热热闹闹的商贾们不见了,军营中忙碌的军卒不见了,就连山林中那些努力准备过冬食物的野兽也都不见了,人和所有牲畜变得懒洋洋的不想动弹,就连本来很少动的树木也呆呆的发愣。

    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的队伍突然出现在北面的天空,这应该是走的最晚的一批,因为在下雪之前苏任就看见过这样的场景。大雁喜欢排成人字形,这和他们认不认字没有关系,这只是自然法则之一。人字形非常符合空气动力学。这种发现也是在一千多年后才被人们认可。

    霍去病看见大雁,立刻跑进自己的房间寻找硬弓。大雁飞的很高,普通的弓箭根本够不着,更不要说一箭射穿大雁肚腹。霍去病的硬弓有五石沉,整个雁门关也只有霍去病和蛮牛拉的开,连黄十三也只能拉个半满,就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地步了。

    看着大雁从头顶飞过,听着霍去病的马蹄声远去,苏任问韩庆:“你说大雁为什么要向南飞?”

    韩庆抬头看了一眼:“因为南边暖和吧?”

    “为什么南面暖和?”

    韩庆想了想:“天圆地方,当太阳落山的时候南边离太阳最近。”

    “太阳不是从西面落山的吗?难道大雁不该向西飞?”

    “这……”韩庆被问住了,苏任一阵大笑,只有在这种事情上他才能堂韩庆哑口无言,对于其他的事情,无论他如何绞尽脑汁都没有韩庆想的透彻明白,在军阵上就更不入了。和韩庆的家学相比,苏任知道的那点军阵和战争完全就是个皮毛。

    霍去病去了不一会,带着两只已经死去的大雁回来,长长的箭矢还插在大雁胸口,这两只大雁既不肥也不大,看样子和毛色应该是今年刚生出来的小雁。或许因为他们出生太晚,在飞向南方的时候还没有长成,所以飞不高也非不快,被霍去病当成了靶子。

    将射回来的大雁高高举起,一脸骄傲的霍去病哼着楼观书院的院歌直奔后厨,一旁的黄十三羡慕的看着,忽而又有些沮丧,只有两只不大的猎物,院子里现在一大群人,指定是轮不上他了。按照霍去病吃独食的习惯,那只稍小的应怪会送给苏任,另一只谁都别想。

    李成的衣服几乎湿透了,在这样的天气下旁人都没事做,只有他给外忙碌。他负责大军的补给和供应,忽然降下的大雪被晒化之后,道路变得泥泞不堪。听说从晋阳开始,一直道雁门的路全都被大车堵死,大军的物资被困在晋阳,如果十天之内物资不能运到,那整个大军就要挨饿了。

    闯进院子,先给苏任施了一礼,这才接过韩庆递过来的茶杯一口喝干。韩庆道:“还没来吗?”

    李成点点头:“都被困在晋阳,我已经派出所有的民夫修路,必须在十天之内打通,这是死命令,应该没事。”

    “想没想过,万一没能按时修通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人拉肩扛也得将粮草送过来,没想到这场雪就下了两天,而且还没有上冻。”

    苏任道:“这也是个考验,开春之后恐怕更难,咱们的官道都出了这样的问题,一旦大军进入草原,那地方到了下雨天更难走,而且还容易迷路,这样的事情你的多考虑,现在出一点叉子无所谓,开春之后万万不能出差错。”

    “诺,属下记下了!这就去督促,定要想出更稳妥的法子来。”

    李成再一次出门。阵阵的肉香从后院传出来,浓烈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闻一口就让人口水直流。黄十三时不时的会扭头看向厨房,韩庆看到之后呵呵一笑:“去病这家伙和小金子一样,总喜欢吃独食,就那么一点还一个人吃,旁人看见自然受不了,本先生都被两只大雁的香味诱惑了。”

    苏任扭头看了黄十三一眼:“想去就去,能打过去病就全吃了,不能就忍着!”

    黄十三低下头默不作声,在一年前对付霍去病黄十三一个手就能搞定,这才过了多长时间,竟然使出全力都打不过了。黄十三自己觉得,这一年他也没有闲着,可不知道为什么总没有旁人长进的快,就连蛮牛现如今都能和黄十三打几十个回合,看样子到了明年就得专心应付了。

    没有去厨房蹭霍去病的大雁,黄十三努力的忍住自己咽口水。苏任实在受不了,摆摆手示意黄十三赶紧滚蛋。黄十三一走,苏任长处一口气:“这家伙这些年越来越喜欢吃了,而且吃起来总是吃不饱,当年可是为了一口吃的就能拼命的主,现在倒好,快谁也打不过了。”

    韩庆微微一笑:“老黄虽然好吃,对您可是忠心耿耿,自从您将天罡地煞交给我以来,我还没见过天罡地煞领头的人,要和他们联系也只能是老黄。”

    “对了,天罡地煞的任务完成的可顺利?”

    韩庆点点头:“还不错,已经在狼居胥安排了人手,昨日刚刚传回来一个消息,有人见过李少君,两人密谋了很久,谈了些什么不知道,白日鼠说去见李少君的人好像是栾大。”

    “栾大?他竟然还没死?了看见他的师父在场?”

    “这个到没有,自始至终只有栾大一人”

    “现在呢?”

    “白日鼠正在跟踪,具体什么情况还需要过几日。”

    “这个栾大最麻烦,告诉天罡地煞立刻派出杀手,一旦发现他落单了,不惜一切代价干掉他!”

    韩庆看了苏任一眼:“真的有这个必要吗?栾大现在就是个……,你说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对了,叫小丑,跳梁小丑,有他在还能看看陛下到底对你有多大的信任,如果……”

    苏任一抬手打断了韩庆的话:“信任是不需要考验的,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考验的结果无论好坏,最后只能是起到坏作用,这个栾大找李少君的目的无非想让李少君左右伊稚邪的判断,同时会把我们的消息提供给伊稚邪,这太危险了,我们和匈奴的战争一触即发,到了真打起来的时候,小小的纰漏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可不是一条人命就能填平的!”

    韩庆连连点头:“诺,我这就派最强的人手出动!”

    霍去病的烤大雁终于做好了,翠花的手艺越来越精湛,整只大雁被烤的里嫩外焦,再附上薄薄的一层盐霜,只看一眼就让人口水直流。从一群大汉中间冲过来,霍去病将那只大的递到苏任面前。苏任也没客气,伸手接过来,将两条腿拧下来,给了蛮牛和韩庆一人一只。黄十三的脸瞬间就不对了,苏任又连忙将剩下的全都塞进黄十三怀里,摇头苦笑。

    霍去病见一只烤大雁过了苏任的手,转眼就不见了,呲牙咧嘴的追着黄十三。黄十三不顾满身的油污,抱着大雁转身就跑,两个人在院子里大呼小叫,惹的众人哈哈大笑。

    大雁不能算益鸟也不能算坏鸟,总体来说不好不坏。但是大雁有一个非常好的品质,那就是他们终其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这样的习性被古代人认为是忠贞的表现,所以才会在婚礼上使用。但是无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都没有能做到自己美好的愿望,可以说连禽兽都不如。

    韩庆重新将手里的雁腿递到苏任手里,微微一笑起身对苏任施礼:“还是你吃吧,看去病这架势,我要是吃了他师父的东西,非找我拼命不可,我这身子可没有老黄皮实,告辞!”

    苏任笑呵呵的看着黄十三一边跑一边啃大雁,而且还能大呼小叫。身后的霍去病紧追不舍,围着不大的院子跑了不下三十圈,只等黄十三吃饭了肉,将剩下的骨架子送到霍去病眼前,霍去病才气呼呼的瞪了黄十三一眼,冷哼着走了。

    黄十三气喘吁吁,嘴里依旧鼓鼓囊囊,苏任看了看:“你也算他的叔辈,被一个孩子追着打,死乞白赖的吃有意思吗?”

    黄十三笑的嘎嘎:“这叫乐趣,先生不知道,我那小子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能有去病一半的样子我就高兴,谁知道我老黄竟然生出个那么玩意!”

    “黄翔像他母亲,喜欢读书,像你一样那孩子迟早废了,我可听说黄翔今年在书院法科的成绩很不错,不许你打断孩子的学业,要不然看我让去病怎么收拾你!”

    黄十三笑的更加开心,得意洋洋的看着蛮牛。至今蛮牛已经娶了三个妻妾,却生了三个女儿,而他黄十三只有一个穷酸蒙学先生家的闺女,一口气却给他生了三个儿子,想起这事就让黄十三高兴。

第907章 狼不吃() 
雁门关的雪停了,塞北草原上的雪却越下越大。猛烈的风雪遮住了前路,无论栾大怎么挣扎都没办法行走,甚至连方向都分辨不清。为了保险期间,栾大想起了以前在西域的时候苏任垒起来的雪屋子。他一个人既没有那么多帮手,也没有充沛的体力,只能像老鼠一样在雪地里打个洞将自己埋进去。

    果然,进了雪屋子之后的确暖和了很多,只不过留的洞口太小,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大雪遮盖,如果不能尽快将洞口弄开,等里面的空气被他呼吸完,也就是他栾大死的时候。栾大虽然很困,却不敢睡的太死,总是担心什么时候雪屋子被堵死,过不了一会就要起来一趟。

    外面的风雪呼啸,天色也见见暗了下来,应该就要天黑了。过了今天他已经离开狼居胥五天了,走进这片大风雪相信跟在他身后的人也被甩掉了。那个人真的很厉害,栾大用了很多办法都没能甩开,所以他才会毅然决然的在大雪天赶路。反正他栾大这条命早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多活一天都是赚的,死在塞外也不打紧。

    口袋里的干粮已经吃了一半,如果再有五天还走不出这地方或者大雪不停的话,自己真的就会被困死这里。抓起身边一块积雪塞进嘴里,立刻将衣服裹紧,免得自己的体温掉的太快。为了安全期间,栾大依旧不敢生火,其实他也没有什么引火的工具。

    为了此次远行,栾大做了很多准备,几乎动用了以前从来没有动用的人手和规矩。更为了不引起皇帝的怀疑,甚至将那个跟自己一起长大的同胞兄弟留在长安。这可是栾大最后的后手,也是师父邵翁让栾大继承自己位子的信心,因为他栾大有两条命。

    后半夜的时候,一声狼嚎将栾大惊醒,连忙抓紧剑柄,紧紧的抱在胸前,剑尖对准已经只剩下拳头大小的窟窿。狼群是草原上最可怕的动物,特别是大雪纷飞的日子,为了活命狼群甚至都回去攻击牧民的帐篷,不计伤亡不计代价,只为了弄到一头羊或者一头牛。

    一声狼嚎引起了附近的回响,听起来竟然不少。栾大竟然莫名的紧张起来,做了一个深呼吸但是那种紧张的心情依然在,可能是因为那个用来透气的洞口太小,雪洞里面的空气不足以让他的身体机能恢复正常,所以栾大又猛吸了几口,然而依旧没能缓解他的心神。

    静静的听了好半天,没发现狼嚎,外面除了风雪之外什么都没有。栾大慢慢起身先用剑尖试探性的将洞口弄大一些。当一股凉风吹进来的时候,栾大这才感觉到一丝丝的舒服。外面黑洞洞的,洞里也是黑洞洞,若不是那个洞口透过来微弱的亮光,栾大都分不清自己是在洞内还是洞外。

    当栾大正准备将脑袋伸出去看看情况的时候,一颗硕大的狼头突然从那个不起眼的小洞里塞了进来。黑狼变成了白狼,獠牙上还挂着冰溜子,不断的用舌头舔着被冻麻木的鼻尖。那头狼也没有料到洞内还有人,带着绿色光芒的眼睛瞪的老大。

    栾大挥舞手里的宝剑没命的刺过去,能听见如同狗叫一般的声音在洞外响起。这一下栾大更紧张了,他的武艺不差,虽然不如高手那样出神入化,对付几头长毛的畜生还不在话下。但是,现在这种天气下,独狼绝不会出来觅食,有一头就会有第二头、第三头,而且狼群是不计后果的狩猎。

    果然,洞外传来狼嚎,这一次比刚才近的多,听上去更像似交谈。栾大以前也杀过狼,知道狼的可怕,这畜生不但狠辣冷酷,而且非常聪明。若果有十几头狼,那就真的麻烦了。已经听见狼群在外面刨雪的声音,松软的积雪无法阻挡尖牙利爪,不大功夫就被刨出了几个深坑。

    栾大知道这时候不能出去,尽量将自己的身子向后靠,几乎已经钻进了雪里。已经能看见刨雪的狼爪了,栾大没有犹豫挥剑便看了过去,一股带着腥臊味的血液喷洒在雪地里,很快融化了很大一块积雪,让那个小洞更大了。惨烈的叫声在雪洞外响起,痛苦和愤怒。

    就在栾大砍伤那头狼的时候,左边的雪地里一直黑爪也伸了进来。栾大再次挥剑,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砍中,那只狼爪在最后关头忽然收了回去。栾大改砍为刺,能感觉到宝剑刺中了什么东西。一头灰狼的尸体将在洞壁上砸出一个更大的洞口。

    吐着热气的狼头从四周伸过来,带着雪花,带着寒风。栾大想要继续后退,却被厚厚的积雪阻挡了道路,只能举着宝剑警惕的盯着眼前的狼群。还真不少,粗略看一眼恐怕不下二十只,如此大的狼群在大雪中非常少见,弄不好这支狼群就是附近最大的一支。

    狼群就站在离栾大五步远的地方不在向前走了,用绿色的眼睛看着栾大,发出阵阵低吼。栾大知道这一次自己恐怕是逃不掉了,被狼吃了也算是一件好事,总比被自己的仇人抓住拷打羞辱痛快一些。轻轻的将剑放在一边,栾大开始脱衣服,他脱的很仔细,甚至连扣绊都一个个舒展开。

    狼群就这么看着,如果能记录下现在的场面,一定非常诡异。当栾大赤条条的站在狼群面前的时候,狼群流下了口水,滴答滴答的滴在雪地里,融化冰冷的积雪,让雪洞里暖和一点。还比说栾大真的觉得不是那么冷,他想了想还是躺了下来,将自己的全部展现在狼群面前,一副任你啃食的架势。

    “嗷……”又是一声狼嚎,悠长而嘹亮。已经进洞的狼群恋恋不舍的转过头去,竟然一个跟着一个走出了雪洞。寒冷的冷风从外面灌进来,栾大身体起了一层细小的疙瘩。栾大不明白了,狼群怎么会走?难道是它们发现了比自己更合口味的食物?在这样的大雪中要找到食物是多么不容易,这群狼就这样放弃了。

    栾大努力闻了闻自己的身体,没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味道,甚至他还将脚抬起来塞进嘴巴里,依旧干净。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体,虽然瘦了点,但还是有些肉的,喂饱几头狼应该没有问题。那为什么这群狼不吃了自己,走了呢?

    重新穿好衣服,重新将宝剑提在手里。栾大曾经听师父说过,他们修行的方术到了最高境界能和天地比肩,能将万物为己所用,能令飞禽猛兽望而却步。难道说自己刚才已经突破了,达到了方术的最高境界?但是为什么自己还是感觉到冷呢?

    天终于亮了,风雪也停了,地面上一片惨白,放眼望去除了白雪什么都没有。大雪改变了地貌,原本低洼的地方被填平,原本高凸的地方被覆盖,所有的地方都成了平坦的镜子面,犹如白色的湖面一样。栾大从雪洞里钻出来,寒冷的空气让他不由自主的裹紧自己的衣服。

    昨夜狼群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大雪掩埋,不知道狼群去了什么地方,否则栾大一定要追上去问问。天还有些阴,云层遮挡着太阳,分辨不出方向。这样的天气也不适合赶路,既然狼群对自己的身体没有**,那就再留一夜又能如何?打定主意,栾大将厚厚的积雪拨开,翻出掩埋在下面的树枝准备生火。

    白日鼠把人跟丢了,他寻找了三天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最后一次看见自己要跟的人,那时候那家伙正准备踏入雪原。这样的天气走进魔鬼的地方结果只能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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