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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飞虎营人数设定为5000人,那就没有意思了,正因为名额有限,才能体现出他的可贵之处。
吕卓成立飞虎营,不仅拉出了一支精锐之师,飞虎营这把尖刀所起的带动作用,更无法估量。
就像后世的狼牙特种兵,只要一提到狼牙这个名字,就让人热血沸腾,心中充满敬意。
“主公,主公…”雷虎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他身上还有伤,可是,昨天夜里,一直跑到现在,足足跑了上百里路,可是,吕卓却一点下令停歇的迹象都没有。
“雷虎,怎么撑不住了?传我命令,今日晌午方可歇息,到那时,跑的最慢的二十人一天不准吃饭。”
吕卓看了雷虎一眼,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然后又跑了过去。
“什么?”雷虎听了后,哭丧着个脸,只好咬牙继续拼命往前跑去。
飞虎营有规矩,一旦被批评三次,立马被赶出飞虎营,再也不准加入。
就算伤口冒了血,雷虎也不在乎,足足一百五十里路,不知累倒了多少人,可是,即便跑的再慢,就算是爬,也没有人停在路边歇脚。
到了晌午,大伙在山脚下停下,凡是跑到这里的,无一例外,都烂泥一样的瘫倒在了地上。
“不准躺下,都给我起来。”
吕卓脸拉的很长,每一个跑到这里的飞虎兵,他都立马过去喊上几句。
经过长途奔跑,虽然大家都累的要死,可是,还是要做一些必要的拉伸,否则,会造成肌肉和关节的损伤。
将士们不懂这些,一个个委屈的要死,都把吕卓当成了冷血魔王。
“主公,累死了。”
马龙身上都被汗给湿透了,求饶着喊着,一屁股瘫倒在了地上,吕卓喊了几声,马龙都没起来,吕卓猛的扯开嗓子喊道“飞虎营马龙,违抗军令,通报痛批一次!”
“蹭…”
吕卓这一嗓子喊完,比皇帝的圣旨还要管用,明明一点力气都没有的马龙,蹭的一下,比兔子还要矫健,猛的从地上蹦了起来“主公,你没必要这样吧,我哪里抗命了?”
吕卓哼了一声“少啰嗦,原地徒手深蹲五十个,压腿抬腿各五十个,快点,这里,我的话,就是命令,哪怕是让你撒尿,就算没有,也得给我往外硬挤!”
马龙一边乖乖做着拉伸,一边直咧嘴“主公,实在太狠了!这一百五十里,他居然跑了第五,娘的,不服气可不行啊。”
第313章,果断出击()
不到三日,吕卓等人就抵达了中山地界。
“嗯?”
正在一处山坡歇脚,吕卓发现了山下来了一队裹着黄色头巾的人,吕卓一摆手,冲身后众人打了个手势,身后顿时鸦雀无声。
武安国和周仓也探身凑了过来。
“主公,是黄巾。”
只看了两眼,周仓就笃定的做出了判断。
吕卓说道“虽然他们头上裹着黄巾,但是,依我之见,十之八九这应该是张燕的黑山军。”
周仓点点头“主公言之有理,来的路上,我们已经遇到了好几股这样的黄巾,应该是张燕的黑山军,据我所知,张燕虽然拥兵百万,但是,下面的队伍却是参差不齐,甚为混乱,有黄巾,有山贼,有草寇,在这冀州、太行一带,绝大多数的黄巾和匪寇都加入了张燕的旗下,还有不少吃不上饭的穷苦百姓也自愿投奔了张燕,但是,真正隶属于张燕的嫡系部卒,怕是连十万都不到。”
“哦?”
吕卓听了周仓这番话,不由得两眼一亮。
依照史料记载,张燕的黑山军,在黄巾起义后,短短几年的光景,迅速暴涨,声威浩荡,席卷并州、冀州、幽州三地,成了让朝廷不敢小瞧的一方霸主,张燕成了气候后,很聪明的向朝廷上书,请求归降,被灵帝加封为平难中郎将。
谁都知道,张燕不可能真的归顺朝廷,这些年,黑山军依旧四处纵恶劫掠,荼毒四方,黄河以北的百姓,深受其害,朝廷无力征缴,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
张燕越发骄狂,此番袁绍和公孙瓒展开激战,张燕也想趁机分一杯羹。
只不过,因为年关将至,天气转冷,温度骤降,不适合兴兵打仗,此其一,其二,张燕一向奸猾,也想坐山观虎斗,虽然跟袁军交手了几次,但是,那更多是试探和威慑,实则,张燕一直未下定决心跟袁绍决战。
就在两日前,张燕才得到消息,得知公孙瓒被杀,张郃吕卓正带兵向常山这边支援,张燕这才匆匆的集结三军。
他的队伍,多而杂乱,是有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小股山贼匪寇组成的,乍一看,就像一团散沙,吕卓遇到的这队人马,仅仅是其中的一队,对张燕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但是,吕卓却敏锐的扑捉到了机会,山下这支黑山军,人数不足两千人,吕卓一摆手,果断吩咐道“兄弟们,准备行动。”
吕卓一声令下,迅速出击,虽然飞虎营只有五百人,但是,却都是以一当十的精兵锐卒,而这支黑山军,穿盔甲的还不到一百人,好多人手里的武器,五花八门,刀叉棍棒,乱七八糟,甚至还有的扛着锄头,拎着门栓,扛着半截木头棍子,拿什么的都有,这么混乱的黑山军,其战斗力可想而知。
吕卓果然出击,飞虎营如下山的猛虎,只一眨眼的功夫,就冲到了山下。
没等黑山军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吕卓拔出钢刀,冲到一个黑山军的跟前,纵身一记怒劈,刀锋闪过,一颗血淋淋的人头顿时飞向了半空。
没等死尸倒地,吕卓又杀向了下一个,周仓,武安国,雷虎,赵甲,所有人,挥舞着刀枪,如狼似虎,嘁哩喀喳,噗嗤噗嗤,简直就是一边倒的屠杀,只一个照面,黑山军就倒下了好几百人。
黑山军的头目王当,回过神来,忙喊道“不要乱,不要乱,准备迎敌!”
刚把大刀举起来,嗖的一声,一直冷箭骤然射来,只听,当啷一声,再看王当手中的刀,已经飞了出去,出手的正是马龙,飞虎营的一名神射手。
“这…”
王当一愣神的功夫,吕卓带人直奔他冲了过来,草根草包这几个亲兵也不含糊,众人护拥在吕卓的身边,一路风卷残云向前掩杀。
挡在他们身前的黑山军,顿时成片成片的倒了下去,可把王当给吓懵了,他骑在马上,目标太过明显,一早,就被吕卓给盯上了。
“抓活的,别杀了他。”
若非吕卓提醒,冲到近前的草根和草包非得把王当给扎成马蜂窝。
“你给我下来吧。”
草根来到近前,虚晃一刀,趁着王当往旁躲闪的时候,猛的一把抓住了王当的脚腕,往下用力一拽。
王当哎呀一声,顿时摔落马下,刚要起身,四喜和豆丁一左一右,按住了他的胳膊,草包也猛的一哈腰,抱住了王当的双腿。
手脚都被制住,王当任凭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不过,吕卓来到近前,见此一幕,也是哭笑不得。
“我只是让你们抓活的,你们倒好,连兵刃都不用,一根寒毛都不伤他。”
抓住王当后,黑山军群龙无首,更加混乱,不到半个时辰,就被飞虎营给全部杀光了。
为什么吕卓不招收降兵?
因为,接下来,吕卓要混到黑山军的队伍中去,带着降兵,一旦有人口风不紧,反而容易出事,反正,黑山军就像一锅乱粥,人数少,也不会惹人起疑,吕卓要挟持王当,带领飞虎营扮作王当的队伍。
才一会的功夫,自己的队伍就被杀的干干净净,可把王当给吓懵了,战斗结束后,飞虎营只有不到二十人负伤,一个死的都没有。
这场战斗,毫无悬念,五百精兵对付一群不入流的乱民草寇,飞虎营这把利刃,足够锋利,刀锋所指,挡者披靡!
见吕卓冲自己走来,王当忙大喊饶命“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接下来,吕卓带人全部更换了黑山军的装束,他们身上的盔甲,也都藏在了山中,所有人,都摇身一变,成了歪歪斜斜衣甲不整的山贼乱民。
吕卓把大家叫到近前,叮嘱道“记住,我们现在是黑山军,都不准给我露出马脚。”
“主公…”
武安国说道“可我们这身板不像啊,他们原来那些人,都跟阉鸡死狗一样,不是枯瘦如柴,就是摇摇晃晃跟没睡醒的一样,瞧瞧咱们飞虎营的精气神,简直是天壤之别。”
第314章,抵达中山()
吕卓点了点头“这样,阉鸡死狗,我们学不来,但是,强盗土匪,应该没问的。”说着,吕卓亲自示范,只见斜着眼,沉着脸,走路一步一晃,就像地痞恶棍一样,惹的大伙纷纷大笑。
王当吓的什么也不敢说,只好乖乖的在一旁看着,草包把冷森森的钢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寸步不离,王当吓的好悬灭尿裤子。
还别说,飞虎营按照吕卓说的,办成山贼强盗的样子,一个个学的都很像。
好好操演了一番,确认无误,吕卓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随即来到了王当的跟前“哎,你看怎么样?你是这方面的行家,我们这扮相,可瞒过别人?”
“行家?”王当听了吕卓的话,心中一阵苦笑,不过,嘴上却忙不跌的应道“放心吧,一定没有问题的,我们这些人,甚至都没见过燕帅。”
“哦?”吕卓两眼陡然一亮,忙询问缘由,王当指了指不远处的那面黑山大旗,回道“我们是昔日大贤良师的旧部,被逼占了山,当了山贼,但是,在冀州并州一带,没有黑山军庇佑,寸步难行,很容易被别人给吞并,没办法,我在两年前,亲自给燕帅送了一百两银子,这才得燕帅洪恩,赐给了我们一面黑山大旗,其实,我连燕帅究竟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
周仓道“你不是个他送了银子吗,那为何没有见到张燕?”
王当直咧嘴“才区区一百两银子,张燕哪里会把我这种人放在眼里,若是一百两黄金,或许还有机会见他一面,像我们这种不知名的山贼草寇,多的数都数不过来,按照道上的规矩,凡是进贡一百两银子,就能得到一面黑山军的大旗,有了这面旗子,官府也不敢拿我们怎么样,燕帅的面子,连塞外的胡人,都不敢招惹,所以,不少人都自愿竖起了黑山大旗,但是,黑山军有事,一旦召唤,我们也不能拒绝,否则,日后也甭想继续在冀州待下去了。”
吕卓听明白了,难怪这黑山军号称百万之众,成分实在太乱了,上交一百两银子,就能得到一面黑山大旗,换而言之,有了这面旗,就相当于变成了张燕的部下。
既然是这样,吕卓就更加不用担心被人识破了。
但是,张燕也不是傻子,像王当这样的人,在张燕眼里,仅仅是炮灰而已,甭想进入张燕身边的‘核心圈子’
黑山军,商议事情,做出什么决定,他们连参加的机会都没有,唯一能做的,就是执行上头的命令!
这次张燕匆匆把各地从黑山军召集到一起,短短两三日,就在中山常山一带,聚集了四十万人马,像王当这样的只带了两千人就来参加讨袁会盟,压根不值一提。
抵达中山府,见场外乌压压,聚集了十多万黑山军,吕卓的心顿时咯噔一下,不得不说,张燕的号召令还真是不一般,这十多万,都是王当一样,你两千,他三千,聚少成多,足足聚拢了十几万,这还仅仅只是中山府,常山才是张燕大本营。
到了城门口,吕卓本以为能够混进城去,却被人给拦住了。
守城的是张燕麾下的大将左校,左校怒目横眉,满脸横肉,身量不高,六尺上下,比武大郎也高不了多少,但是,却非常精壮,即便穿着玄甲,依旧能看到那胸前高高鼓起的壮硕肌肉。
左校哼了一声,看了一眼王当,毫无印象,便更加轻视,又往他身后扫了一眼,气的抬腿就是一脚“滚一边去,就你,也想进城,只带了这么点兵,就想进城?”、
王当心里有苦难言,心说“这压根就不是我的主意,是我身后这位爷,我现在,身不由己,小命可全都攥在人家的手心里。”
天寒地冻的,很多人连个帐篷都没有,运气好的找个树林草垛,运气差的,只能喝西北风了。
幸好,张燕并未无情无义,至少还让人给送来不了粮草。
“走,去那边的树林里。”
吕卓飞快的在周围扫了一眼,见西北方向,有一处山林,虽然草木枯黄了,但是,那边人攒同,不时有人往那边挤过去,哪怕地方有限,大家宁愿在里面挤一挤,也不愿意待在空旷的硬地上,天越来越冷,硬地上无法躲避风寒,冻的人浑身直发抖,还是树林里更暖和。
当然,这不是吕卓过去的目的。
这片树林,黑压压,挤满的人,就连粮草也送到了这边,分发粮草的是大将黄龙,很精瘦的一个人,足足带了就几十辆大车,随行队伍中,还跟着甄家的一位公子。
虽然粮草足有几十车,可是,望着漫山遍野人头攒动的黑山军,甄家的公子也是浑身直抖,心越发的冰凉,这次张燕占据常山和中山两地,一来常山是张燕的老家,这里是他的大本营,第二,位于中山的甄家,富可敌国,家里的钱粮堆积如山,张燕把兵马聚集在这里,可想而知,就是要狠狠的让甄家放一回血。
至于为什么,不干脆把甄家给抢光呢?
原因很简单,早在张燕还没发迹的时候,甄家人不想招惹是非,花钱消灾,没少出钱资助张燕,张燕成了气候之后,甄家人更是逢年过节,没少给张燕好处,张燕并未无情无义之人,让他宰甄家可以,但是,他绝不会赶尽杀绝,因为,他欠甄家的恩情。
甄家能在这战火纷争的乱世,一直安然无恙,不是没有原因的,别说是张燕,附近的官府,甚至就连塞外的胡人,他们也都没少派人送上大礼。
乱世想要存活,难,越是有钱的富商,也是艰难,因为,无时无刻,他们不在刀尖上起舞,哪一方势力,他们都不敢得罪,说不定,把谁惹恼了立马翻脸。
“咳咳…”
这位甄家的公子,不时的会咳嗽上几声,看的出来,身体不好,但是,却一直陪着笑脸,临了,还偷偷给黄校怀里塞了几锭马蹄金。
黄龙乐的眉飞色舞,见没被人发现,故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没走几步,他就往怀里摸上几下是,心里怕是乐开了花。
第315章,甄家五妹()
这位出城给黑山军分派粮草的人,就是甄家的二公子,叫甄俨,虽然几十车的粮草,对富可敌国的甄家来说,不算什么。
可是,望着城外漫山遍野的黑山军,甄俨心里不由得一声长叹“怕是,这就是个无底深渊啊,若是战事旷日持久,又当如何是好?”
回城之后,甄俨的心情更加烦闷,虽然脸上不曾显露出来,经商这么多年,见人说人话,逢鬼说鬼话,这本事早已练的炉火纯青,可是,十几万的黑山军聚集在中山,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次可不是一般的破财消灾,稍有不慎,兴许就是家破人亡。
凡是在城中驻扎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各地头目,黄龙,左校,张白骑…这些人,都是跺跺脚,都能引起地震般恐慌的大人物。
对甄俨来说,即便这中山是他的地盘,也得夹着小心,一丝一毫都不敢马虎,就像初进大观园的林黛玉一样,每迈出一步,都要细细斟酌一番。
“二公子。”
还没到甄府,就遇到了骑着白马出外巡视的张白骑,他原本不叫这个名字,因为整日喜欢骑白马,久而久之,就被大伙喊成了张白骑。
白马银枪,一身鲜亮的盔甲,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张白骑人也生的漂亮,眉目清秀,一表不俗,只不过,却极好酒色,枉生了一副好皮囊。
张白骑远远的喊一声,甄俨刚刚抬起头来,马蹄声已到了近前。
“二公子,你家那五位妹子,个顶个的姿色不俗,我听说都没许亲,不如,赏我一个如何,你放心,只要我讨了甄家的女人,有我张白骑在,日后绝没有人敢打甄家的主意。”
“你…”
甄俨心中一阵冷笑,面上却笑道“张将军,真是会说笑,这马上就要开战了,可不是谈婚论嫁的时候,哈哈…”
张白骑点了点头“也好,那就等打完仗我再登门来提亲,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一抖丝缰,张白骑催马一阵风的疾驰而去,虽然,性情粗暴狂野,品行也有诸多不足,但是,打起仗来,张白骑却是一把好手。
张燕的麾下,能排的上号的大将,有二十个人,像左校,黄龙,张白骑,眭固,丈八,刘石,平汉,大洪…这些人,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越是草莽之中,越是藏龙卧虎,比如水泊梁山的好汉,多是来自民间;昔日张角的黄巾军,也不乏为令人敬佩的英雄豪杰,比如,周仓、管亥、裴元绍、何曼、波才、张曼成……等等。
张燕的黑山军,虽然涌现出了不少足以威震一方的战将,可是,太过混乱,缺乏有序严格的纪律,除了隶属于张燕的几万嫡系精锐,其他的,皆是乌合之众。
进了府中,甄俨总算是稍稍的喘了一口气。
三弟甄尧见了他一脸苦笑“二哥,这才两日,我们甄家就拿出了价值八千万钱的粮草,马上就要年关了,刚才张燕又派人来催促让我们给常山发粮,府中的储备粮草,所剩无几,时间如此匆忙,去哪里筹措,哎,这天寒地冻的,各地百姓家中怕是也没有多少余粮啊。”
甄俨咳嗽了两声,吃惊的发现,居然咳出了血丝,他急忙用手帕擦掉,幸好没被甄尧看到,不然,家里又该担心了。
父亲死的早,小甄宓才三岁,父亲就撒后人寰了,大哥也是早亡,虽然甄家富甲一方,可是,年纪轻轻,甄俨也是心力憔悴,生生累的吐了血。
可现在,他必须从撑起这个家,摆了摆手,甄俨吩咐道“在中山一带,买不到粮食,就去别的地方,不要怕舍得花钱,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五妹这一点,可比你我有见识的多啊。”
两兄弟正说这话呢,一个八九岁的女孩一一怀里抱着一个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