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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若镜(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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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斯琳狂点头。

“她是远近驰名的大美人,长安城内还没娶妻的男人几乎都上门求过亲,最后在相国主持下嫁给了唐将军,只可惜两人成亲后不久,唐将军又回到战场,至今唐将军还在边关守着呢,委屈了唐夫人。”

从店家的谈话不难推测出,没有唐毅骅战死的消息传出,徐姓士族不晓得透过了什么管道,得到错误的消息,糊里糊涂逼死了女儿。

“不晓得唐夫人最近可好?”店家又感慨。“好久没瞧见她出来走动,希望别是伤心过度才好呀!”

非但如此,除了少数知道内情的人士外,大部分的长安居民都不晓得玉娘已经自缢。徐姓士族显然对外封锁了消息,怕惊动了朝廷,求官不成反被摘官帽,无论使出什么手段都要保密。

“这么说,唐将军人现在正在狄道了?”皇甫渊开口问道,他记得元狩二年春天的那次战役,是从陇西出发的,该处是中原通往西域重要的关口。

“不,应该是在居延置。”店家摇头。

“居延置?”不是狄道吗?

“每一次打匈奴都是走高平道和河西道的,居延置是位于媪围县的一座要塞,唐将军要不就是镇守居延置,要不就是跟随霍将军出北地到河西去,听说最近军中的调度十分混乱,唐将军虽然是霍将军的爱将,但也有可能借调给公孙将军,一切都要视情况而定。”店家不愧和军方多有往来,就是能打听到一般老百姓打探不到的事。

闵斯琳和皇甫渊互看一眼,原来他们对汉武帝时期河西之战的认知都是错误的,史书一般认为霍去病应该从狄道出发,经黄河,再转进河西,但没想到实际上是走另一条线路,这点倒是始料未及。

只是,这么一来,便增加了寻人的困难度。他们原本以为只要到了狄道,就能打听到唐将军的下落,如今看起来没这么简单,他们必须先到达居延置,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请问……您们为何打听唐将军,跟他有什么关系?”店家反过来问闵斯琳,她本来想推说没事,话说到一半止住,歪脑筋动个不停。

“其实,也不能说没有关系。”她故意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吸引店家上当。

“总共两万钱——什么,您们跟唐将军有关系?!”店家果然被她意有所指的说法吸引,眼睛睁得大大的。

“太贵了,店家。”闵斯琳乘机杀价。“您应该算咱们便宜一点,毕竟咱们买马也是为了保家卫国,很辛苦哪!”

保家卫国,她在说什么鬼话?

皇甫渊闻言把脸转向她,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未料竟惨遭她阴毒的狠捏。

痛……

“姑娘,您说这话的意思是……”

“咱们是为了给唐将军送东西才买马的,您说,这不是保家卫国,是什么?”她那一脸凛然,连死人都要爬起来向她敬礼,况且是一心向往军戎生涯的店家?

“更别提此行要冒多少风险,才能将东西平安送到唐将军的手里……啊,我有说了什么吗?”她叨念了一阵子,才故意用手捂住嘴巴,装出一副“我怎么这么多嘴”的模样,不经意的举动更具说服力。

“你说,你是为了送东西给唐将军才买马。”他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糟了!”她装出一脸焦急的表情。“这是不能说的秘密,我竟然不小心说出口,店家您可千万要保密哦,千万别说出去。”

“我懂、我懂。”店家猛点头,其实什么也不懂。

“其实咱们的身分是朝廷的密探,有重要的情报要带给唐将军,所以才低调行事,这您也懂吧?”她越装越像了,骗得店家一愣一愣的。

朝廷密探,这太过分了——

“哎哟!”始终闷不吭声的皇甫渊,这时发出一声哀鸣,应该又被修理了。

“这位客人,您还好吧?”店家看皇甫渊痛苦的表情颇为他胆颤心惊,深怕他突然倒下。

“还、还好。”可恶,痛死了。“只是被蜜蜂螫到,手背肿起来了而已。”狠心的女人,下手真重……

“蜜蜂?”店家一头雾水,他这家蓄马场,什么时候长蜂窝了?得清清。

“哥,你也小心点儿,当心被捅出一个洞来。”闵斯琳警告皇甫渊,别坏了她的好事,万一要是害她杀不成价,一定要逼他卖身赔偿损失。

“我知道了。”凶女人惹不得,特别在她杀价的时候,他还是闭嘴好。

“既然您都知道咱们的身分了,能不能算得便宜一点儿,啊?”

“岂止算便宜,这两匹马送给您们都行!”在这各扫门前雪的时代,居然还有像他们如此知晓大义的兄妹,他可不能落人后。

“您这两匹马要送给咱们?”闵斯琳喜出望外,这价也杀得太彻底了吧?一毛钱都不必付。

“统统送给您们了!”店家豪情万千,一开口就送掉两万钱,乐得闵斯琳笑逐颜开。

“谢谢店家!”

皇甫渊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却遭到闵斯琳一记铁子拐,差点把他打成内伤。

再这么打下去,他迟早会变成残废……

于是,他们这么欢欢喜喜带走两匹马,没花一个铜板,就连鞍具都是免费,店家还特地为了他们装上两张皮制的软垫,这下未来的旅程可舒适了。

“……你这么平白无故收了人家两匹马,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坐在柔软的垫子上随马匹移动,皇甫渊舒适是舒适,但总觉得良心不安。

“哪有平白无故?”闵斯琳不服气地反驳。“咱们本来就是要送东西给唐将军,而他又是朝廷倚重的大将,咱们也算是为朝廷尽力。”只是他们运送的内容,比较接近男女私情,和国家大事……唔,多少有点关联,就算白拿人家两匹马,也不为过。

“这是什么歪理?”明明就是白拿人家的马,还一脸理直气壮。

“现在先别计较这个。”大不了等他们找到唐将军,再把马还给店家。“你说,下一步该怎么走?”

“当然是先去居延置,还有别的选择吗?”以前他们一直以为陇西就是指狄道,但实际来到汉朝以后,才发现所谓的陇西,是指陇山以西的地方,是一个大郡。而居延也跟他们在明朝的认知有所出入,他们一直以为居延是位于张掖的居延县,没想到竟只是一个叫“居延置”的要塞,而且距离要比他们原先的认知短得多了。

“可是,万一咱们到了那儿,才发现唐将军随军出征,又该怎么办?”岂不是白跑一趟?

“即便如此,咱们还是得走一趟,至于能不能顺利找到唐将军,就看运气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路可走。

“你说的对,也只能这么做了。”闵斯琳点头同意道。

于是乎,两个人又继续朝下一个目的地前进,只不过这回多了两匹马。

嘶嘶!

仰天长啸,英勇得很哩!

第二章

从长安出发,到居延置大约四百五十里,沿途会经过几个驿站,但这些驿站都是官方设置,一般百姓根本无法使用。如果想投宿,还是只能栖身在民间私设的旅舍,而且越是往北,规模及设备就越小越简陋,旅舍与旅舍之间的距离亦越拉越远,因此在出发前必须要有万全的准备,否则很容易冻死或饿死在罕无人烟的荒野,成了无主冤魂。

闵斯琳和皇甫渊足足买了好几袋的补给品才上路,此行路途遥远,他们对地形又不熟,有道是有备无患,只是负责驮物的马儿比较辛苦就是。

担心会被徐姓士族派来的杀手追上,他们几乎是一买好补给品便开始赶路,尤其是皇甫渊更辛苦,除了得照顾闵斯琳以外,还得时时刻刻注意后面有没有追兵,就怕一个不小心被杀手突击。

这所有一切,闵斯琳都看在眼底,也十分感激他,只是嘴巴说不出口,其实内心感动得要命。皇甫渊也是同样情况,自从来到汉朝以后,他们就一直不断在逃亡,一般姑娘家早就受不了,可她一句怨言都没有,再辛苦都咬紧牙关撑下去,真的非常坚强。

两人着实赶了一段不算短的路,直到马儿口渴了,他们也累了,两人才商议停在一条溪边休息,顺便吃干粮、喝水补充体力。

微风徐徐,今儿个倒不失为一个赶路的好天气。

“再跑个十里,就有旅舍了。”闵斯琳一边啃干粮,一边摊开手中的竹简仔细看上头的标示,这是她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地图,绝不能丢。

“你上哪儿弄来这玩意儿?”他指指她手中的竹简,用竹片串成的竹简上面写满了文字,还画了些图,看起来颇有重量,难怪她的马跑得特别辛苦。

“买来的。”花不了几文钱。“早上买干粮的时候,瞧见有人卖这玩意儿,虽

然有些重量,但对咱们很有帮助,我毫不犹豫就买下来了。”没办法,这年头只有贵族或有钱人才用得起丝帛写字,一般小老百姓只用得起竹简,就算沉重也只得将就。

“原来如此。”这个时候,他们不免怀念起明朝的纸张来:白麻纸、宣纸、藤白纸、竹纸、各类粉笺,要什么纸有什么纸,无聊时还会拿来折纸鹤,想想还真浪费。

“幸亏还有旅舍,不然咱们就惨了。”越往北行就越荒凉,旅舍也越少。

“是啊!”皇甫渊一脸笑意地看着闵斯琳小心翼翼将竹简卷起来绑好,不得不佩服她真的很有办法,连这玩意儿都能弄到手。

眼光精准,头脑灵活,懂得做生意,又善于骑马,她还有什么不能的?

皇甫渊摇头叹气,有关她的一切,已经超乎他对一般女性的认识,难怪坊间都流传她是个异类……

等等!

皇甫渊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她成天这么跑来跑去,也没瞧她哪一步踉跄过,难道她——

“你没裹脚?”他想什么问什么,差点没有吓坏闵斯琳。

“你说什么?”她愣了一下,不是听得很清楚……

“你没裹脚吗?”他再说一次,这回她听清楚了。

居然当面就问人家这个问题,这个男人实在是……

“你说话真直接。”她指责道。

“我以为你不喜欢拐弯抹角。”他无辜地看着她,不晓得自己哪里做错。

重申一次,这个男人真讨厌!

“对,我是没裹脚,那又怎么样?”没裹就没裹,犯法吗?大不了嫁不出去,不嫁又不会死。

“我没说怎么样啊,你干嘛那么激动?”他更无辜了,他只不过随便提了一句,她就像被蜜蜂螫到一样跳起来,不裹脚真的有那么严重吗,值得她为这种小事发火?

“我、我……”他太冷静,她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你干嘛突然问我这个问题,害我吓一跳!”

“我只是看你骑马骑得很好,又四处活蹦乱跳,不像一般千金小姐连路都走不好,一时好奇才问的。”没有别的意思。

“是、是吗?”早说嘛!害她以为他存心取笑她。“下次要问这种问题,不要突然开口,给我一点时间准备……”

回答这种问题需要什么时间准备?简单一句有或没有就好了,难道还要先把楚辞复诵一遍,她才有办法回答?

“咳咳!”闵斯琳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显示她真的很在意。

说不定把楚辞复诵一遍对她来说还比较简单,至少不会像被蜜蜂蛰到。

想到她居然这么在意,他就觉得有趣,忍不住闷笑。

闵斯琳见状即刻脸红,这可恶的家伙,嘴巴明明说无心,嘴角却动个不停,还说不会取笑她。

“没裹脚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没裹脚,不是也活到了二十岁?也没有怎么样!”她终于忍不住爆发,却也在无意中泄露了自己的年龄,给皇甫渊逮到取笑她的机会。

“原来你已经二十岁,是个老姑娘了。”他到现在才有幸知道她的芳龄,失敬哪!

“你、你自己还不是很老!”她真是大嘴巴,连这种话也说出口,这下更丢脸了。

“我二十五岁。”应该还不算太老吧?至少还没有老到走不动。

“那你也是老男人了。”她不甘心地反驳,怎么样都不肯认输。

“老男人配老女人,正好。”天作之合。

“啊?”这是什么意思……

“搞了老半天,咱们都是‘过时’的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以前成婚,叫“先时”;男二十五岁、女二十岁以后尚未完婚,叫“过时”。先时者易夭,过时者易病,过早或太晚都不好,他们都已经错过了成婚的最佳年龄。

“谁、谁跟你过时啊?”可恶,害她的心狂跳了一下,结果还是想取笑她。“告诉你,我可是还很有活力,不像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奇怪,他取笑她是老女人,她不过稍稍反击了一下,他就一副委屈莫名的模样盯着她,到底谁比较过分……

“咱们一定要如此针锋相对吗?”凝视了她一会儿,皇甫渊无奈地问道。“咱们就不能像朋友一样聊聊?”他只是想跟她开玩笑,想跟她轻松愉快地聊天,可她每次的反应都教人失望,他都快没信心了。

“呃,我……”闵斯琳愣住。多少年来她一直被教导要恨皇甫家,要扳倒皇甫渊,从没有想过他们可以不必如此,上一代有上一代的宿命,他们这一代不一定得照着既定的命运走,他们可以是……朋友。

“我——”只是,他们对立了太久,忘了和解的感觉,希望现在开始学习还不晚。

“也不是不行啦!”她怪不好意思的。“不过,咱们要聊什么?”

聊什么?这倒是个问题。他光想着多了解她,却忘了抓方向,到底该聊什么呢?

“聊你为何这么热中寻宝好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古玩买卖,不过她既然喜欢这么说,就任由她了。

“因为寻宝很有趣,又可以打败你,我当然热中。”

……很妙的回答,她还真诚实。

“撇开两家的恩怨不说,你真的觉得每天这么东奔西跑很好玩吗?”

皇甫渊不经意的问话,又让闵斯琳顿了一下,脑海里开始浮现过去她为寻宝所冒的风险。

她想起有一次为了在购买前辨别宝物的真伪,她假扮女仆混进一个卖方的家里,结果被识破,差点来不及逃出来,那次真惊险。接着又想起她为了赶路,经常在船上睡着,有好几次差点落水。过节的时候,其他姑娘都打扮得漂漂亮亮赶庙会或是到处串门子,就她一个人孤伶伶地提着包袱出外旅行,那场面,想起来都辛酸。

“好、好玩啊!”即使如此,她还是嘴硬不想承认,自己一点都不快乐。

“看你的表情不像。”他一把戳破她的假面具,戳得她哇哇叫。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明明就很好玩……

“不相信的话,你可以把身上的镜子拿出来照照看,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他也不跟她争,要她自己看。

闵斯琳拿出玉娘留下来的铜镜,不自在地照了一下。镜中的人儿,脸上满是犹豫,看不见喜悦,也察觉不出兴奋,只有认真思考过的茫然。

“真正快乐的人,不会是这个表情,应该要带着微笑才是。”不为任何目的,只因为内心冲动,强烈地想要拥有某样事物,这才是真正的快乐。

闵斯琳没想到会在镜中看到自己郁闷的表情,她一直以为自己很喜欢寻宝,很喜欢自由,结果竟是?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不学学其他姑娘家,乖乖地待在家里就好?特别是你的家世又这么好,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做做女红,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干嘛还要出外冒险?”虽然知道她是为了打败自己才出来抛头露面,但他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因为我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闵斯琳解释道。“再说,如果我只是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会得不到我爹的认同,所以我才那么努力。”况且她也是真心喜欢那些古董,只是偶尔会累,偶尔会迷惘,这也是人之常情。

“你想获得你爹的认同?”他想起京城盛传她和闵斯珣不和的流言,两人虽然是兄妹,但十分不对盘,一天到晚吵架。

“嗯,非常想。”闵斯琳点头。她明明就比她哥还优秀,可她爹眼里只看得见她哥哥,对她的成就视而不见,她当然不服。

“我觉得你根本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他不懂她的心态。“你本身就是一个令人难以忽略的存在。”美丽,耀眼,如同黄金一样发亮,就算十个闵斯珣都不及她出色。

“你、你说什么?”闵斯琳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他是在赞美她吗?

皇甫渊偏过头躲避她的视线,不自在地回道。

“我说,我从来没有看过哪个女人能像你一样强悍,就连男人都比不上你。”包括他自己。“你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同,你只要认同你自己就够了。”

这发自皇甫渊内心深处真心的赞美,温暖了闵斯琳的心。她一向被视为异类,被京城的男人批评得一无是处,说她离经叛道,野得可以。

这些话她不是没听到,只是故意忽视,但忽视并不表示她真的不在乎,或不会伤心。她只是……只是把这些话埋在心底,用坚强的外表掩饰内心的脆弱,其实还是在乎的。

闵斯琳很感动,真的很感动。这些最该是亲人安慰她的话,竟然出自一位死敌的口里,教她如何承受?

她不想让他知道她内心有多感动,只好故意用手肘拐皇甫渊的手臂笑着说:“所以你承认你输给我了,对不对?对不对?”样子非常欠揍。

皇甫渊被她惹毛了,抓住她的手腕大声喝道:“别闹了!”

两个人四眼相望,脸靠得非常近,近到皇甫渊只要用力一拉,便能轻易吻她,不必花费太多力气。

突然刮起的大风,有如他俩澎湃的心跳。两人的头发,被风吹乱了,恍若他们混乱的气息。

在一股看不见力量的牵引下,他们的嘴唇越靠越近,直至互相碰触……

“轰隆!”

远处传来一声巨雷,将他们从迷醉的气氛中震醒,也提醒他们,如果想在大雨来临前到达旅舍,现在最好立刻上马。

“咱们走吧!”该死的雨,来得真不是时候。

“好……好。”闵斯琳仍然在弥留中,皇甫渊只得想办法将她弄上马。

“喝!”马儿在他们不断踢马腹的动作中狂奔,雨同时落下,追赶着他们不放。

什么叫泼冷水?

这就叫泼冷水!

咬牙切齿地踢马腹,皇甫渊一肚子火,暗骂老天爷不帮忙。

“轰隆!”

“淅沥沥!”

它就是不帮忙。

“轰隆!”

老天爷不帮忙也就算了,大雨还一路追他们追到旅舍,等两人到达旅舍,已经淋成落汤鸡。

“该死,全身都湿透了!”皇甫渊一边拍掉身上的水一边咒骂。

“先把马安置好啦,快点!”闵斯琳才是冷得全身发抖,这场雨来得又快又急,即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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