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隋末逐鹿记-第28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裴仁基是一个不错的统军将领,裴元庆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勇将,不过,这两点还引不起高畅的关注,他关注地是裴氏父子的名声和威望。

若是裴氏父子能够阵前反戈,背弃王世充,投靠于他,对东都郑王朝地那些其他武将和大臣们当起一个难得的表率,到时候,将会有源源不断地人会对大郑王朝反戈一击,为他效命,是的,高畅坚信会如此,在他看来,王世充的大郑王朝原本就先天不足,就像是一栋四面透风,根基不稳的房屋,只要将一根房柱撤出,就会轰然崩塌。

在封丘城外,夏军有着一座大军营,只是,现在那座军营已经空了下来,高畅率领禁卫军仍然镇守在此,其余一万多人马已经由徐世绩统率,绕过封丘城,前往他处伏击从白马撤退地段达部了。

得到酸枣失陷,阳武危急地信息之后,王世充按照王仁则的献计,命令裴元庆坚守封丘,段达即刻从白马撤军,向西转进,尽一切可能夺回酸枣,几乎是在王世充行动地同时,高畅安排在王世充内部的敌情司探子就把这一情况传回了前军大营,知道这一消息之后,高畅立刻分兵,让徐世绩前去攻打灵昌,争取吃掉段达的部众,他自己则率领禁卫军牵制封丘城内的裴元庆,让其不敢动弹半分。

虽然能够利用先进的技术制造优良的攻城器械,不过,高畅的禁卫军只有五千人不到,他舍不得将他们的性命浪费在攻城战上,今日,之所以摆出一副攻击的态势,也不过是想起到威吓的作用,能够引得城内的守军出城来战,当然最好不过。

高畅停下来后,在原野上传荡的鼓声也停了下来,取代它的是一声清脆的梆子声,三声梆子响之后,士兵们停止了前进,瞬息间,由徐徐如林变为了不动如山。

高畅纵马在军阵的前方驰过,一个强壮的力士扛着他的王旗在身后紧紧跟随,士兵们狂热的目光随着高畅或是那面王旗的身影移动,在这一刻,前面就算是深渊,高畅要是命令他们跳下去,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听令行事。

“呜呜!”

远处的封丘城内,响起了沉闷的牛角号声,高畅勒住马缰,回首望向封丘,那里,依然吊桥高悬,城门紧闭,城头上仍旧鸦雀无声。看不见一个人影。

在封丘城内,在高大的城墙下面,在狭长的瓮城门道内,身着黑衣黑甲的郑军将士们正排着纵队。杀气腾腾,准备出城作战。在纵队的前方,裴元庆身披重甲,正准备上马作战,两个力士分左右站立,肩膀上扛着他的两柄大锤。

“少爷,使不得啊!”

一个中年将领挡在裴元庆地面前,神情惶急,不准裴元庆上马。

“裴福,快走开,不要拦小爷我的路!”

那个叫裴福的将领仍然拦在裴元庆的面前。没有听从他地号令。

“我的好少爷啊!夏贼兵锋强大,气势正盛,我军正应该避其锐气,凭城自守啊!此刻率军出城和夏贼会战,不是正中贼子之计?”

“小爷我理会得到,不过,在小爷看来。城外地贼子不过是虚有其表,在小爷的两柄大锤之下。当如土鸡瓦狗,一击即溃!”

裴元庆不耐烦地说道,一把将裴福推了开去,若不是裴福是裴家的忠仆,跟随他们父子多年。裴元庆早就一刀将他杀了。年少气盛的裴元庆心高气傲,脾气不是太好。

“少爷啊!小人的话你可以不听。难道你不听老爷的话了?”

裴福跪拜在地,一边向裴元庆磕头,一边长声说道。

裴元庆的身影顿了一顿,稍顷,他还是翻身上了战马,接过左右递上来的大锤,夹在肋下,然后高呼。

“放吊桥,开城门!”

前些日子,裴元庆收到了父亲裴仁基派心腹送来的密信,在信中,裴仁基叫裴元庆紧守封丘,千万不要出城和夏军野战,也无须理会夏军的动向,夏军若是绕过封丘去攻打别处自然最好,就算是这样,也只需守住封丘即可,不要贪公,妄图去袭扰对方地粮道什么的,反正,只要做到无过就好,无须理会别的什么,就算是收到王世充的号令,也不要轻举妄动,裴家之所以能生存至今,不过是仗着手底下那几千虎贲儿郎,若是拼光了,裴家也就没有了依仗。

在信中,裴仁基告诉裴元庆,若是夏军强攻封丘,到时候,就寻个机会,降了夏军,无须担心他的安危,他自有脱身之道,至于洛阳城内的亲眷,她们的安危如何,在信中,裴仁基也就忽略不提了。

说心里话,裴元庆并不愿意听从父亲地号令,作为一个勇将,一个性喜厮杀的武将,让他不战而降,无疑格外憋屈。当初,他们父子二人之所以降了瓦岗,那是因为监军肖怀静秘奏他父子二人造反,东都地留守大臣有听信了肖怀静的谗言,准备将他父子二人调回东都抓捕,为了保存自家性命,逼于无奈,他们只好一不做二不休,杀了肖怀静,降了瓦岗。

至于投降王世充,更是让人郁闷。

当时,他身受箭伤,在偃师城中养伤,难以动弹,李密战败之后,镇守偃师的郑部将暗中将王世充的部队放入偃师,措不及防之下,为了他的性命,他地老爹只好选择了投降。

对裴元庆来说,这两次投降是他一生地奇耻大辱,一辈子都无法忘记,不过,做出投降决定的都不是他,而是他地父亲裴仁基,现在,裴仁基又让他不战而降,如果父亲在他身旁,他或许不得不听从,可惜,现在他的父亲远在荥阳,无法制约他的行为,所以,他决定这一次就由自己来做决定。

就算是投降夏军,至少他也要和对方交锋一次才行,他裴元庆,再也不想在那些虚有其表的人物手底下效力了,他不想无休止地投降下去。

正好,在城头上,他瞧见了高畅的王旗,知道统领这只军队的乃是夏王高畅,他决定出城和对方交战,若是对方能在战场上堂堂正正击败自己,他自然心悦诚服,心甘情愿为其效力,如果对方只是虚有其名,那么,就休想自己为其效力,大不了战死在此而已!

“呜呜!”

牛角声过后,城头的大鼓就敲打了起来,闷雷一般的鼓声远远地传了过来,夏军的将士们听得清清楚楚,随后,在他们的视线之中,封丘城的吊桥放了下来。城门大开,一只黑衣黑甲的军队在一个身着亮银甲,肋下夹着两柄大锤的小将率领下,鱼贯而出。

“大王。现在可否冲阵?”

薛仁贵望着高畅,轻声问道。

高畅摇了摇头。

对方之所以出城来作战。乃是因为夏军地阵型距离封丘还比较远,这个时候若是要发起攻击,对方完全有时间将军队重新调回城去,如果夏军离城比较近,守军就不会从这个城门出来了,裴元庆虽然勇敢得近乎莽撞,不过,却不是什么蠢货,不会犯这样明显的错误。

时间已是巳时时分,太阳高挂在空中。阳光算不得多么炽热,晒在身着铁甲的士卒身上,却也让人感到了几许暖意,风由东向西从战场上空掠过,两军中间的那片空地上,小草地草尖在微微起伏。

高畅没有下令部队出击,而是耐心地等对面的敌军出城。依靠着城墙布下军阵。

裴家军不愧是身经百战地精兵,很短的时间内。他们就结好了军阵,动作极其快速,但是,并不显得忙乱,混乱不堪更是与之无缘。就算高畅在对方结阵时下令出击。恐怕也抓不住对方的漏洞。

大概有两千多人的样子,看样子。裴元庆差不多把裴家军所有的精锐都带了出来,现在守城的只有少部分老兵,其余的多半是征集而来的民夫和青壮了。

结下军阵之后,裴元庆单身一人纵马疾驰而出,他身下那匹黑色的战马驮着他,一路小跑,往夏军的方向奔了过来,然后,在一条浅浅地细沟前停了下来,马头调转,由北向南,又由南向北,来回奔驰,在他肩后,那条黑色的披风迎风招展,远远望去,就像一团白影拖着一条黑色尾巴一般。

所谓细沟,乃是夏军士卒们在泥地上挖掘而成,主要是为弓弩手们进行坐标认证,细沟的这边就是弓箭手的射击范围,敌军一旦过界,就可以命令弓箭手发起远程攻击,之所以要这样做,乃是因为目测必定有所误差,若是在敌军未曾进入弓箭手的攻击范围就发动攻击,只会浪费箭矢和人力,若是让迟了少许再发起攻击,由于敌我之间的距离过近,又很有可能造成少射一轮箭雨,无法给敌人造成有效的杀伤。

虽然年纪尚小,裴元庆也是从尸山血海中杀进杀出多次地骁将,自然明白这个名堂,所以,他并未进入夏军的弓弩攻击范围,而是在细沟地那边耀武扬威地炫耀自己的勇气和武力,他一边纵马奔驰,一边向夏军阵地呼喊。

“夏王高畅,可否与我一战?”

对方如此狂妄,自然引得夏军的将士们一阵狂怒,只不过,军中有严令,不得喧哗,要不然,恐怕这边早就是谩骂声一片了,就算如此,裴家的列祖列宗们也在这些军士的心中被问候了上万遍,在这些禁卫军将士地心中,高畅不仅是他们地王,还是至高无上的神灵,容不得半点亵渎。

裴元庆,什么东西,不过是乳臭未干地小子,竟敢向神灵挑战!

有几个将领跃跃欲试,想要自动请缨和裴元庆交战,虽然,他们也知道本方已经占有优势,没有必要和敌将进行单挑,那样做极其愚蠢,只是,由于裴元庆的言辞侮辱了他们心中的神灵,他们咽不下这口气,只不过,夏军军令森严,在高畅没有发话之前,将领们不敢抢先发话。

“高畅,听闻你曾阵斩宇文成都,既然如此,何不与我一决高下,不要像那些活了万年的乌龟,躲在龟壳中不敢出来应战!”

裴元庆的言辞越来越恶毒,他不认为作为一国之主的高畅会出阵和自己单挑,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高畅的身份,又何止千金之子那般尊贵,像现在这样亲自率军上阵,就已经是难为可贵的事情了,不像那个沐猴而冠的王世充,说是御驾亲征,自己却躲在荥阳那高大的城墙后面,由重兵保护。

至于,夏国宣传的高畅曾阵斩宇文成都,裴元庆并不相信,在他看来。宇文成都应该是被夏军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然后十八般武艺齐下,围攻而死。只是出于宣扬头领的厉害,才把这一功劳安在了高畅头上。毕竟,有个在单挑中阵斩大隋第一猛将的主君,对夏军的士气无疑有着极大的提高。

如果,高畅真地在单挑中杀了宇文成都,那么,他更愿意和对方交战,要知道在和宇文成都有限的那次接触时,他们并没有分出胜负,这一直让裴元庆觉得遗憾,高畅如果真的杀了宇文成都。和高畅交锋,将是一件更加愉快的事情,就算战死当场,也无憾矣!

当然,作为一个武将,不管对手多么强大,他也会千方百计地去争取胜利。这才是武将之魂!

高畅松开马缰,伸手从一旁的亲卫手中接过他地那杆由工匠用百炼精钢精心打造的亮银枪。手握枪杆,枪尖斜斜向上,直指前方。

“大王!”

见高畅想要出战,身边的亲卫们纷纷出言,希望能劝阻高畅出阵。虽然。他们对高畅有着盲目的崇拜,不过。还是害怕事情会变得糟糕。

高畅没有说话,只是举起左手,亲卫们纷纷闭上了嘴巴。

脚尖在马腹上轻轻一点,高畅单人独骑,掠阵而出。

如果,只是为了击败面前的这只军队,占领封丘,高畅自然不会和裴元庆玩武将单挑的游戏,早就仗着优势兵力,指挥部众向对方军阵发起攻击了,只是,为了收服裴元庆,就像当初收服尉迟恭一样,他要对方心服口服。

不过,这和当初收服尉迟恭还是有所不同,那是尉迟恭已经打了主意想要投降,而他高畅的地盘也不过区区几郡,现在,他高畅已经统一了河北,也占据了河南的半壁,再和别人玩什么单挑,确实有些荒唐。

不过,裴元庆虽然是天下有名的武将,高畅却不怕自己会败在对方手下,要知道,自从在聊城阵斩宇文成都之后,高畅发现自己已经突破了这具身体的瓶颈,武艺达到巅峰地状态,说起单挑,有着无数格斗意识和技巧的他,再加上从另一个空间源源不断吸取而来的黑暗之力,在这个时空极有可能已经找不到对手了!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决定接受裴元庆的挑战。

生命无非是一场游戏,只要好玩即可,不管他在这个时空拥有什么东西,最终都会失去,他需要的是刺激的过程,而非像守财奴那样牢牢地守住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害怕冒险,害怕失败!

总而言之,他地目光和格局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其他人,他和他们,说起来,实际上并非是同一类物种。

地而确之,他已经不能算是人类了!

“霍!霍!霍!”

看见高畅单人独骑,掠众而出,和本方的裴元庆将军单挑,对面的裴家军将士兴奋起来了,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跺着脚,有节奏地高声嘶喊,为自己的将军加油助威,在以往和敌军地厮杀交锋中,他们地裴将军曾经多次凭借一己之力,冲入敌阵,斩将夺旗,一举奠定胜局,在裴家军的将士们看来,这次也不会例外。

“疯了!疯了!”

负责守城地裴福目瞪口呆地望着城楼下战场上那两个缓缓接近的武将,不停地摇晃着脑袋,几乎不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裴元庆放弃城郭,率军出战,本就是荒唐无比的事情,夏国的君主高畅居然会单人独骑,接受裴元庆单挑的请求,则更是荒诞,出乎常理,在裴福看来,只能认为这两人都是疯子。

“哈哈!”

裴元庆的目光一直放在向他缓缓靠近的高畅身上,心情格外兴奋,他身下的战马似乎也被他这激动的心情渲染了,同样变得有些亢奋,马蹄不安地刨着地面,将草地挖出了四个细小的窟窿。

裴元庆缓缓移动紧握锤柄的手指,眼睛微微眯起,深深地吸了一口长气,再缓缓吐出,现在,他必须将自己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恢复冷静,高手对决。不需要热血。

相隔十几丈,高畅勒住马缰,两人身下的坐骑彼此打量着对方,就像他们的主人一样。两匹战马都是雄壮的公马,都曾经做过野马群的马王。自然在暗暗较劲。

“裴将军,高某来矣!”

高畅的声音并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裴元庆地耳边。

裴元庆举起手,他身后的裴家军停止了加油助威的嘶吼,待战场安静下来之后,裴元庆朗声说道。

“夏王能够应战,裴某收回刚才说的话,并为此而道歉!”

高畅笑着点了点头,接受了裴元庆地道歉,随后说道。

“裴将军。今日你我决战沙场,必定有胜有负,若是战死当场自然闲话休提,若是只是分出胜负,而非分出生死,那么败者就必须答应胜者的一个条件,不知。裴将军意下如何?”

裴元庆哈哈大笑,挽了个锤花。

“夏王。你我今日一战,若是分出胜负,败者自然听凭胜者处置,可否?”

“好!”

高畅应了一声,随后。两人地目光如利箭一般在空中相撞。然后,如有实质一般凝滞起来。

“驾!”

两人不约而同的低喝一声。战马迅速由静止的状态疾奔起来,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不过如此而已!

与此同时,双方军阵的战鼓声也一起响起,鼓声最初有些杂乱,两边的鼓手都在按照各自的节奏敲打战鼓,不过,很快,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敌我双方的战鼓声不约而同地变成了同一个节奏,鼓声雷动,直冲云霄,观战的将士们个个心中热血沸腾,目光全部盯在战场中间的那两骑身上,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害怕会错过什么。

一黑一白两匹骏马如同疾风一般面对面疾驰而去,交战的两人身上都穿着亮银甲,只是,裴元庆身后地披风乃是黑色,高畅身后的披风则是赤红色,两者的披风向后飞起,像一红一黑两条平铺在空中的飞毯一般。

十来丈的距离,在战马的疾奔之下,转瞬即到。

也就是吸一口气的时间,两匹战马就像闪电一般交错而过,敌我双方地将士并未听到兵器相格的声音,也没有看清楚马上两人地动作,高畅和裴元庆就像表演马术一般,控制着身下的坐骑在快速的奔跑中面对面地交错而过。

在旁人眼中,他们两人并未出招,只是在表演彼此精良的马术,实际上,他们在马上已经暗暗交锋了一次,只是,由于是第一次交锋,彼此都在试探,格外谨慎,没有找到对方的破绽,故而并未出手。

对高畅来说,他非常清楚一个使双锤地人地优势和劣势,虽然,在这个时空,他还未和使双锤的武将交过手,不过,他经常和使双斧地雄阔海过招,在他看来,这两者有共通之处。

不管是使双锤,还是双斧,都是前端的重量要重,后面握在手中的柄要轻,因此,要想将这武器舞动,不但需要极大的力量,而且,控制力也要超过旁人才行,那些没有接触过这些武器,初次使用此类武器的人,无不例外,都会闹出一些笑话来,在他们手中,并非是人控制武器,反倒变成了武器控制人。

因此,善使双锤的武将,不仅力气大的惊人,而且本身的战斗技巧也分外高明,并非拿着两柄大锤,仗着自己力大,胡乱挥舞就可以战无不胜的。

裴元庆手中的大铁锤,乃是实心所铸,重量惊人,每一枚都在数十斤左右,不过,因为裴元庆身材不高,个子瘦弱,再加上他身下的战马血统优良,负重力够强,不然,不要说驮着他和他的双锤作战,一般的战马能够将裴元庆和他的武器驮起来慢跑就已经非常不错了!能够挥舞这样重的大锤斩将夺旗,立下赫赫战功,裴元庆肯定不是什么浪得虚名之辈,当初,和宇文成都交锋,高畅计划耗尽了自己的体力,因此,他虽然不认为裴元庆能够打败自己,却也极其的谨慎,进入作战状态的他就想机器人一般。一切都在按部就班,按照既定的作战程序作战,内心没有丝毫的波动,只有计算。计算,不停的计算。然后,就是选择!

在刚才的交锋中,高畅并没有出枪,地确,他的武器比较长,在马上交战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只是,对方手握双锤,面对高畅的攻击。他完全可以用一锤将高畅地枪尖挡开,另外一柄大锤则顺势发起进攻。

是的,这招数很简陋和粗糙,只不过,马上作战就是如此,简单就好,不需要多么华丽地招数。马上的武将们追求的是人马合一,追求的是力量。速度,以及节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