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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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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痢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第八章

同样一个美丽的夜晚。

风尘仆仆搭飞机前来的秦宴儒并没有到教授为他订的饭店休息,也没有参加酒会。

他意外的来到原颖人的公寓门口,也得到了原颖人意外惊喜的吻。四下无人给了他们勇气,黑暗给了他们热情,偷了个空,在大门外的暗处以一吻诉尽衷情。

“我以为你明天才会来!”今天是周五,她没料到他会来;柔柔的贴在他怀中,反正四下无人。

“明天原本有一堂课,但与一个英文老师调开了。一下课就搭飞机上来。”

“你吃了吗?”时间正指着晚上九点。

“我回饭店时再吃。”

“那怎么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吧!”原颖人立即转回屋内,提了皮包偕他一同下楼。

他们简直像牛郎织女了!人家是七夕相会,而他们也只有住周末才见得到面,相同的相思难耐。

也因为有罗京鸿那家伙在一旁作比较,才越发让原颖人觉得秦宴儒的稀有珍贵!恋情中有配角也是不错的。

“会不会很累?明天应付得来公事吗?”约会的时间被分走了,难免会不开心,但她实在担心他来往南北会过度劳累,宁愿多一点时间让他休息。

秦宴儒拂着他最喜欢的那一头蜷发,一同坐在餐厅一隅,闻着她身上香皂的清香,有些恍惚神迷。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来看她,再累也值得!

“可以的,明天事情不多,早上的时间与罗素研究着手的方向与进度,不会太累。”

“哦——”她微微拖长尾音,心中感到有点不自在!天!不会是嫉妒吧?使女人丑陋的天敌……她是小说作家,不可以这么小气,她得大方又开明……但……仍是在意呀,怎么办?自我建设不足。

秦宴儒轻轻在她耳畔道:

“介不介意与我一同去?当然,如果你觉得乏味的话,我不会强求——”

“我愿意!”她急急的响应,然后发现自己语气太急切,连忙摀住嘴——老天!她在干嘛?

他低沉的笑声不带任何嘲弄,只将她更搂紧了些,在她太阳穴印下安抚的亲吻。一下又一下。

“你好可爱。”

“吃醋的女人是最丑的,尤其是乱吃醋!”原颖人低喃,近似自言自语。

“只要不过量,会是个可爱的情绪,代表彼此珍惜着对方,在意着这份情感。”

他们的感情虽然不曾有狂热激荡,也没有什么误会分合;淡淡的来,仔细的培养,一点一滴互融人对方的心中。看似平淡,却不代表情感的种子萌芽后不会茁壮。一旦奠定了基础,会在意对方、关怀对方,表现出情绪,都是正常的。要是面对外力的威胁无动于衷才糟糕呢!那代表无望。

原颖人嘟起了嘴。

“不分平,你从不吃醋,只看我笑话。”

“你又知道了?”他失笑,温暖的眼中含着诚挚,坦言道:“我一直在意着的,即使罗京鸿强自宣称你们是男女朋友时,我心中已有了份淡淡的失落感,多奇怪是不?当时我们并不算认得,我没有理由为此感到若有所失。但当时我又想,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任何男人看到美丽女子心有所属难免都会感到怅然。后来又见了面,我有些诧异你眼中的光采竟为我而闪动,几乎要怀疑自已是不是眼花了。因为我不足以好到让女孩子为我闪动光采。我心动了!但不知如何对待心中的悸动以及你,所以不敢有任何表示。让女孩子打电话来是男方的不对,可是我只敢等待,不敢去找你,天天的等,总希望电话响起时,传来的是你的声音。可是,我没有等到,也终于死心了。那时有一位当地女孩对我表示好感,我还莫名所以时,家人却催我回家相亲。我就回来了。然后第三次见面,在我们的相亲宴上,我才敢偷偷的想,也许我们真是有缘份的,也许我也可以鼓起勇气来追求你。两地分隔,我担心的比你多!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又身处大台北市,多少青年才俊可以任你挑,远在桓春,我丝毫无能为力。”

难得听到他心中所藏的话,他肯说,代表已对她交了心,她也就不再有任何猜疑了。

原颖人不禁给他最美的笑容,轻道:“要交男朋友我早交了。可是呀!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个男人,值得我倾一生来等待,无怨无悔。我相信要伴我一生的人迟早会来,那个人……”她抬首看他,深情道:“我知道他已经出现了,我知道他会呵护我一生,而我将用所有的爱恋来回报。你想,他是否会把心交给我?”

“会的!他的心早已交到你心口,只是你尚无察觉而已。”他低首吻她。

然后,在璀璨星光满布的今夜,他们以心许下今生的盟约。原颖人——这个美丽的作家,终于找到了她的真心守护者。

不当她美得过火,不当她可亵玩,不当她花心滥情,真正看到她保守而纯真的内心,与她交心——她想,她可以让她的读者知道:真爱不死。因为她见证了爱情,让她身为美梦制造者的职业更加重其份量。

她以她制梦的方式,谈了一场“原茵”该有的恋情。倾付了完全的真心。谁还能说她是自我催眠来着?应该说,她示范了一次爱情冒险,并且不旦没阵亡,反而满载而归。

小说世界,不再是骗人的东西,因为她实现了她的理想。她一定要告诉她的读者们……

只要有爱,没有一颗芳心会寂寞……

※ ※ ※

原颖人轻飘飘的飞进公寓时,已快凌晨两点了!正好是萧诺吃消夜的时间,她才醒来没多久。当她开始白天睡,晚上起来时,代表她又要开稿了!

“太强了吧!你已有三本稿在田主编那边了!”原颖人低呼,不是忌妒萧诺的本事,而是怕再度接到田大主编的轰炸!她老人家由于更年期到了,分泌不顺,所以习惯性随便抓了一个理由找人叨念!最佳对象就是她这颗软柿子。恰巧萧诺有的快笔来衬托她的龟行!尤其当今恋爱重要。她那来的空写小说?要写也要等将来结婚后有房屋贷款压力、有奶粉尿布压力之后,说不定她会写得比萧诺更快,但现在?免谈!她一个字也不会写!

萧诺看她一脸陶醉,抱胸问:

“你那白马王子灌输了多少口水给你?三魂七魄全飞光了!”

原颖人挥挥手。

“哎呀,你不懂啦!没恋爱过的人无论我怎么形容你也不会明白!”

“呵!变成专家了!相不相信我比你还会形容接吻的感觉?”萧诺捧着泡面吃,顺便提振精神。

“我相信!因为我们会幻想,也会看书,把简化繁是我们骗稿费必做的工作!”

“你们没有许下生生世世的盟约吧?”萧诺不怀好意的问。

原颖人也坏坏的笑回去

“我才没那么笨!”白痴才会互许下生生世世的约定!谁知道下辈子会不会是相同的性别?如果都生为同性,是否就要当同性恋了?更糟的是,轮回之下,成为父女,母子,怕不乱伦了?更甚者,两人分生不同时代,又因前世有盟约,所以当了永生的孤寡,多亏呀!

是那个灵异学家说的:誓言的念力在许诺之后有其强烈的效用,绑住了彼此的来世,不得自由!幸运的,再度成为夫妻,若不幸,只好成为天伦大悲剧了!

以前她们看小说时,皆讨论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喜欢以“生生世世”来表示爱情坚贞伟大,事实上起这种誓挺危险的。何况今生今世都不见得会幸福到死了,还敢互许来生?多惨呀!而且,萧诺更提了一点:老是与同一个人恋爱有什么好玩的?一对夫妻做上三十年就够腻了,下辈子应该换换口味,也许有更好的,不然图个新鲜也好。再者,即使是相同灵魂,身体皮囊仍是个别存在,有自己的意志力,谁有资格在今生论来生,指示要如何做?为何来生要受到今生的指挥行事,不能重新过活?

做人要厚道,在今生如果不愿接前生的业障,就不要在今生造孽祸延来生。一笔一笔帐各自算清,让每个身体有了生命后就是全新的开始。

什么生生世世?顾得了这辈子就该偷笑了!

多美妙呀!写小说的人总是想得比别人都多,所以才不会轻易跳入陷阱。把一些老掉牙的剧情、誓言拿来仔细研究;不仅好笑,又可以在反方向找出新想法,然后下笔写些更能引起读者大人喜爱的故事!

实在说,若跟着人家步子走有什么意思?真正要当笔耕者,就要耕出自己的心血,否则当真白来这一遭了!在引退前,至少得要有过灿烂的一刻;就像生命,不必要惊涛骇浪,但要发光;平淡中走过,但要有意义。

否则当真是——回首向来萧瑟路,也无风雨也无晴了……悲惨的灰暗!

想到她们曾有的论调,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两个作家同住不是没有好处的。互贬、互损、互较劲,然后看到相同的小说拿来讨论一番。

谁说写小说要灵感来着?当你看了一本小说,即使是不好的,三两句的内容反驳下来,或与内容表达的意见不合,马上就可以下笔挥洒故事,而写出理念不同的东西。或者对着一本好书赞不绝口之余,又因故事内容当可有别的发展,又开始天马行空了!什么叫灵感?一开了稿就要有全部故事的骨架,如何着墨则是随心所欲,不偏离主题就好。

然后非常重要的是,要注意情节的进行不能太快,非要熬到十一万字不可。而那“熬”

字诀又不可以拖泥带水得让人察觉出来!也就是混水摸鱼要混得很不着痕迹,由此才得以见到作家的真工夫——看谁会拖!

结论是:写小说是不需要灵感的——萧诺名言。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天天喊灵感呢?”原颖人反问。因为太多人向她们问如何找灵感。

萧诺喝了一大口汤。

“因为业余者通常无力架构完整的骨架大纲,随想随写,写到一半,完蛋了!无以为继,便说没灵感了!其实写小说的架构或灵感早该在下笔前编排好,一次列二十种不同发展备用也可以,但真正下笔后就不能再想了!我实在懒得一一回信告知读者所谓“灵感”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让她们去摸索吧!一旦她们成了作家就知道了!”

“是呵!多无情!不理那票读者,亏她们这么崇拜你。”原颖人拿起桌上的一封信,拋给她。这女人专与读者作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并不希望因为我的热心协助,而出现了“练华二号”。当作家这码子事,我鼓励他犹可,教人下笔就不好了。”

“为什么?多一个徒弟很好呀!”至少目前尚无人愿意做“原茵二号”。

萧诺冷淡一笑。

“我初出道时,有人夸我为“琼瑶二代”,认为那是天大的光荣,要好好努力,别弱了威名。要不是那人真心的赞赏,我一定会让他下不了台!谁想当他人的影子?为什么不能是独一无二的“练华”?而居然在那么努力后还被归类为某大师的影子!不管是什么东西,一个就够了!我只愿当没没无名的“练华”,不当大名鼎鼎的“琼瑶二代”。”

作家的傲骨,不屑作他人的光影。

“你有某种程度的孤僻,不易相处。”原颖人下了结论。这种人不结婚也是好的,否则要当她丈夫则必须是个圣人了!三岁小孩也知道,中国史上唯一的圣人生在春秋时代,再没有第二个了!

“所以说我可以当朋友,不好当情人!”这也就可以说明如今恋爱的人是原颖人而不是她的原因了!

“知道吗?小说会展示出作者的观感与内心世界。即使我们变再多花样也是走不出自己的性格,依然是那调调。初见你的小说,我就知道你是个为外表所苦的女人,然后你渴望命定之人的出现!一个温柔又敦厚的男子。”萧诺分析着。

原颖人颇有同感的点头。

“潜意识吧!想嫁人的女子心中都有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王子,只不过少了五官而已。其它皆备。”

萧诺笑问:

“为什么我们一见面总是在聊写作的事?”

“那是因为读者大人们正如此希望。”

※ ※ ※

小说故事中,总爱以误会来制造一些高潮,以让相爱的男女在误会澄清后更加恩爱。

但现实中,“误会”却是挺难安排的,尤其像现在,午餐约会变成了三人行,连急智如罗京鸿也忘了该随机应变!

谁会想到秦宴儒会带原颖人前来?罗素与罗京鸿都傻掉了!这情况有什么误会可以制造?不知是秦宴儒太聪明,还是他们当真已走到难分难舍的地步?连分开一下下都舍不得!

他想要的女人正依在别的男人怀中——这事实象针般刺得罗京鸿不仅眼睛痛,连一颗心都快穿孔而亡了!以前纯想象还不至于那么难受,现在亲眼看到,却几乎承受不住!

以前他总是以胜利者的睥睨之姿站在秦宴儒的位置上,接受挑战失败者眼红含妒的仇视、欣赏他人的挫败与不甘!如今角色易了位,他才知道他能活到今天实属奇迹!没有一个失意男人会不想杀掉他的情敌的!此刻他正想这么做,如果他手中有枪的话!

原本躲在暗处拿着傻瓜相机决定当一天傻瓜的他,不忍见大妹对场面走样的无措,完全失控的情况,她那颗天才脑袋也会罢工。所以三人行成了四人行。

“学长,好久不见,我以为今天公事的场面你会一个人前来,颖人是个作家,恐怕不太受得了一些数字、公式解答之类的乏味话题。”他完美的展现翩翩风度,以熟稔的口气直呼原颖人闺名,企图以这方式来回扎一下秦宴儒的心,以求公平。

秦宴儒仅笑了笑,以一贯的诚挚回握他伸来的手。

“颖人在台北的时候亏你多照顾了。不过,我已问过她的意见,她愿意陪我枯坐一天,也真委屈她了。”

“才没有呢!”原颖人握着他的手臂摇了摇,更形亲昵却又含蓄的偎近他;只要能看到他,即使一天不开口又何妨?那来委屈之说。

罗氏兄妹黯然的对看一眼;罗京鸿是失意又挫折,而罗素则是遗憾……要再去找一个优秀的数理高材生来合制个天才儿童不怎么容易,更别说品格这么好的。希望她在步入更年期之前能找到另一个!唉!

四人在餐厅落座后,点了餐点,立即进入讨论的情况。专门又乏味的话题,门外汉自是介入不得。原颖人只是静静的托首凝睇秦宴儒专注认真的神情——世界上最帅、最迷人的男人是对工作抱持认真而专注的态度,一张再平凡的面孔也会因为专注而发光,迸发四射的魅力,让人失魂倾心!她当然不会要一个工作狂,不要命似的燃烧生命去堆砌事业,那种人说来还算得上有些变态。

工作时全心全意,休闲时不必要记挂工作,全心休息,偏重一方或失了平衡都是不好的!

然后她又打量起罗素。很典型的一个美人胚子,含有知性与现代感,一看就觉得是那种高级知识分子。美丽的面孔不曾刻意修饰,展露纯净自然的气质,又加上出身世家,贵气的举止威仪使她不至于沦为不修边幅的邋遢。

在工作时双眼会闪动光采,完全不像乍相见时那种迷路的无措表情给人错觉。他们罗家四兄妹都是在上天眷宠下产生的俊男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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