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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好像发现了什么,看着那些漂浮的物体,我的眼神里多了一种莫名的怜悯。
女孩率先打破了僵局,双手捧着兔子布娃娃,向我走过去。她看得出来我很紧张,像一张紧绷着的弓,箭已经对准了我的身体。
可是身为强者怎能不目空一切?龙有逆鳞,触者必杀之。她的逆鳞已近被触犯,整个房间都在因她颤抖,好像要倒塌,匍匐在她的脚下。
她不喜欢这样,用如此狂暴的心情表现自己,但是她别无选择,她最好的朋友被欺负了。
“道歉。”女孩指着手上皱巴巴的兔子布娃娃,语气冰冷不容置疑,不允许违背,违者必杀之。
我坐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双手,寒气把空气中的水分都凝成了黑色的冰晶,随着气流上下流动。
我又想起我之前被困在那个监狱里的日子,那些惨无人道的实验。那是个噩梦,梦里的恶鬼们穿着白色的防化服,带着黑色的防毒面罩,胸口上的鬼影给了他一个笑脸。
猩红色的药液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身体,剧烈的化学反应发生在血与骨之间。而试验品就是待宰的羔羊,只能被拷死在椅子上哭泣。
女孩和他一样拥有奇怪的能力,而他的能力是因为那个监狱的实验,那么……也许,女孩就曾在他的旁边哭泣。
我现在是一张白纸,不知道什么是能力者,不知道能力者获得属性的正规过程。他觉得世界上拥有和他一样奇怪能力的人,都是因为在监狱里被虐待、被蹂躏。
我面对那么噬心的痛却活了下来,因为我有我的执念,一直在支撑我的生命。
“逃出去,活下去,报仇!”这是我在牢笼里的呐喊。
女孩的执念是什么?
有如此强大能力控制物体悬浮飞舞的,女孩又受过各种痛苦?我同情地望向女孩的脸,我看到精致的娃娃脸上萌萌的大眼睛眨啊眨,红色的瞳孔却让我心寒。
也许女孩和我一样,也是成功逃出来的幸运儿,女孩带着她的执念,她的兔子、她的一切逃了出来。
那个监狱冰冷、潮湿、没有光亮,我在里面经常感觉寂寞,因为我没有朋友。
“对不起,兔子。”我站了起来,向兔子鞠躬。他看出来了,女孩的执念就是兔子,那是她的伙伴、朋友、家人。事实也确实如此。
女孩有些吃惊。
后来,再次谈起我们相遇时的趣事时,亲爱的她告诉我。她没有想到面前这个清瘦的男孩居然会那么爽快地道歉。以前她的兔子被欺负了,她都要将对方打得遍体鳞伤对方才肯道歉。
其实也不是别人不想道歉,只是让人向一个布娃娃道歉,谁都会有些抵触心理吧。然而拒绝道歉的下一刻,他们就已经女孩被打得快没气了。
女孩意识到有些不对,她忘记自己不能随意出现情绪波动。红色的眼瞳模糊了,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女孩想用手去拭掉,却又不舍得放开手上捧着的那只兔子,小脸左蹭右蹭想用肩膀来抹掉泪水,可是又够不到,一时间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是好。
悬浮着的手术刀、床单、病床都慌张起来,失去重心后在空中碰撞起来。
我面对眼前的场景手足无措,我想帮助女孩,但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我只看得出女孩的情绪很不稳定。
为什么会那么激动啊?难道是我道歉的姿势不对?
“她很慌张。”一个声音在我的脑海中响起。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又有个球用啊!怎么解决这件事才是重点啊!
“抱抱她。”
对啊对啊,自己每次慌张无助的时候不都是想生把火烤烤心灵温暖人心吗?
我向前,将女孩一把搂在了怀里。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白皓日,暴君白皓日开始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理,我想要告诉全世界——嘿,看这个女孩,多漂亮……
这将会是我孩子的妈妈。
第四百三十八章 暴君日记(三)()
我必须将我和她初次相遇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因为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死去。我需要为“我曾经爱过一个你”这件事情,留下一些证据。
在包含于你我的世界将两人交集,在转动的时间轴上刻舟求剑。死亡不代表遗忘,因为已经失去了遗忘的权利,那是一无所有。
既然占据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总要用自己的方式为她创造所有。然后以最骄傲的笔墨,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书写上我和她的名字。哪怕不起眼,也已经留下了不会被抹灭的痕迹。
紧张的感觉是什么?那是一种心跳都快要停止的窒息感,连大气都不敢喘。
房间里静悄悄的,耳边只能听见女孩的呼吸声。我怀中的女孩在他的胸膛上蹭了蹭,把眼泪擦干了。
我突然身子一松,脚下一阵虚晃。女孩如同一只兔子一样从他的怀里窜出,双腿弯曲伸直一跳,已经在两三米开外了。
“哈哈哈哈,敢欺负本王,知道厉害了吧!”
兔子重新回到女孩的右手上手舞足蹈,两只短小的爪子在自己圆圆的脸上抹着,把脸上的灰擦掉。女孩的左手挽起发丝理到了耳朵后面,红色的瞳孔已经被黑色的大眼睛取代,只是隐约间还有些淡淡的粉色流露出来。眼带还有些红肿,残留的泪痕楚楚可怜。
我看得有点呆了,一动不动,好像一个蜡像。这具“蜡像”很有意思,双手保持着环抱的姿势,脸上的表情充满了诧异。
现在想想,当时我这个没有任何感情甚至没有与人相处经验的无知小屁孩被眼前美若天仙的女孩吓呆了。
我没有童年的回忆,现存的记忆都被黑暗覆盖着。我没有任何邪恶的念头,我只感觉眼前的女孩很美,很美……就是一道光!
我隐约记得有一天,我也看到了一道光。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一天,我独依深渊之口,看着那金色的身影。人间的正义带着千军万马向我讨伐,她的辉煌战铠熠熠生辉,手上的大剑燃烧着金色的火焰。杀声震天!
针管刺破了蛋壳注入了水,记忆刺破了神经涌入了脑海。我的肌肉不自然狰狞,脑壳感觉已经被千万根针穿透,记忆的碎片仿佛切割了我的大脑皮层——哀伤,绝望。
我紧抓着头发,头皮发麻,记忆碎片密密麻麻地拼出了一个人影。可是脑袋又“嗡嗡”地响了起来,涌入的记忆戛然而止,人影迅速地被抹掉。我的瞳孔突然放大,又突然缩小。
“谢谢你。”银铃般的声音舒缓着我的每一根紧绷的神经,如同夏天沐浴在溪水中的清凉。女孩笑了笑。
我缓过神来,一脸茫然地看着女孩。我感觉自己脑海里多了些东西,但是不知道是什么。
“呃,什么?”我有干过什么吗?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没事谢我干什么?哇,这女孩好漂亮啊!慢着慢着,刚才谁想想杀了我来着?呀,就是她!
我双手抱胸,急急忙忙向后退。我本来就很靠近墙,现在,后脑勺干脆和墙来了个亲密接触。
“疼疼疼疼……”如果有明眼人在场,就会发现我有种性情大变的感觉,变得有点——奇葩了。
好在女孩好像也是一根筋的人,没有什么情绪上的波动,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本王尊号西西。”兔子在女孩的摆动下嘴巴一开一合,然后兔爪指向后面的女孩:“她叫乃昔,是本王的姐姐……”
西西?乃昔?抓着一只玩偶就可以那么理直气壮地给自己起另一个名字吗?我心里嘀咕起来。
兔子见我没反应,特意清了清喉咙,郑重地说:“如果被本王发现你欺负她,哼哼,本王要你碎尸万段!”
悬浮在空中的一个花瓶突然坠落破碎在地上,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差点忘了自己现在处境的危险。
“我……呵呵……我叫白皓日……吧。”我战战兢兢地看着乃昔,担心她突然暴起杀了我。
让我没想到的是,西西靠近了我,友好地挥手,好像是很巧妙地挡住了我的视线。而乃昔脸一红,扭过头去。
“那个,乃昔?你为什么……要帮一个玩偶配音?”我犹豫了一下,问出了心中最大的疑问。
西西急忙大喊:“本王不是玩偶,本王不是玩偶!本王是兔王,兔王!”
而乃昔拉下帽子遮住了眼睛,保持沉默。
“兔子就是兔子……”我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威武不能屈。
“兔王!兔王!”我的嘀咕一次又一次被西西打断。
争执了一会,西西被乃昔移开。西西有点惊异地看着乃昔,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乃昔憋红了脸,半晌才说出来:“你想死吗?!”
“兔王西西,你好。”
……
“请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无奈地向西西询问,受惊的小心脏还是狂跳不止。
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会被吓到那么多次,而且都是因为同一个人,天啊,这是遇到克星了吗?
此时,我的克星正臊红了脸坐在地上,左手拉着帽子捂住了脸。我看着她一阵黑线……啥情况啊,放完狠话了之后就没有怒气值了吗?这是哪门子盗版游戏啊!
西西则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淡定样,它“咳咳”地清了清嗓门,说:“昨天,一艘海盗船驶入港口,引来了一群中国游客的围观拍照,当时本王正在沙滩上吃着超级虾酱鸡肋排和……”还好西西没有口水,不然肯定会流满一地。
“然后呢?”我问。
“然后你就在这里了。”西西说。
房间里的物体开始飘了起来,保持悬空状态,没有落回地面的意思。
乃昔捂着脸,支支吾吾地说:“对……对不起。”
西西拍了拍乃昔的头,安慰着乃昔,嘴上却对我说:“知道得越多,你就越容易死。”
我无语地看着乃昔,偷瞄到她微微开合的嘴角。
我打了一个激灵,连忙转移话题:“你们也是刚逃出来的吗?怎么会在这里?”
“逃?逃什么?本王听说你是学院的人所以才来看看情况的。”西西迷惑不解,乃昔也抬起了头,用疑问的眼光看向我。
“你不是也有那种奇怪的能力吗?就是让物体飞起来的能力,那种能力不是被人用那种东西强行植入的吗?”我指着空中的一个注射器,又做了一个注射药物进体内的动作。
西西看向乃昔,乃昔若有所思。
“你从哪里来?”
“……”
“地狱。”我深吸了一口气,骨子里的害怕还是没有压制下去,微微颤抖。
第四百三十九章 暴君日记(四)()
我从没有与同龄人有过接触,没有朋友,没有人可以听我埋怨,没有人可以听我倾诉痛苦。现在有了,我将我自己在“地狱”所遭受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可怜的孩子,看来你被进行‘强改造’了。”西西摸了摸我的头,它用它特有的、唯一的方式安慰着我。
“什么意思?”
“正常的能力者,属性是经过自愿的‘人类潜能激发’而得到。而你拥有的属性却是被他人强行进行激发得到。”西西看着我的眼睛,“有些人无视人权,强制性地对人类进行实验改造,这被叫做‘强改造’。”
“你知道,就是那种,那种那种被抓去打针啊之类的。”西西用它的兔爪比划着,越比越乱,它想表达得更清楚,可惜力不从心啊。
“哦,我知道。”我现在想的不是自己,我现在在庆幸女孩没有受到和我一样的痛苦。
“真好。”
看来是自己和这个世界脱节太久了,什么都不知道还感情泛滥了。
“你脑子秀逗了吧?还是被‘强改造’弄坏了?这样还笑得出来?”西西的表情好像看着一个神经病。
我摇了摇头,说:“没什么,少一个人痛苦,就好。”
西西呆呆地看着我,然后一挥手:“算了,不和笨蛋计较。现在你是要和我回学校还是在这等着国际警察?”
“等等等等,你说的学校到底是什么?”
“禁欲之都所属,奈何桥学校。这是一个能力者的有秩序聚集地,由于能力者能力的过强,犯罪现象越来越多,国家为了惩戒犯罪必须有更强的力量。所以在国家的支持下,无人区内的这个学校就成立了,专门负责无能力者的潜能激发、训练能力者以及制约能力者,违反法律的人会被学院派人追杀,学院要处理各地的社会动荡。”
没错,最开始建立的奈何桥学校理念和后来的有很大偏差,他们那个时候不是为了和平而战,而是为了无人区外世界的规则而战。
我不知道奈何桥学校是好是坏,我还以为自己要去另一个地狱呢,就像是回到那个将我变为无能力者的那个监狱一样。
可是我选择去了奈何桥学校,原因很简单,我无处可去。我只能跟着乃昔,我只想跟着乃昔,哪怕是坠入地狱。
可是,谁能预料到,我只能与女孩短暂相遇。从那之后,我们分开,我找了她很久很久。
谁也没能预料到,我再次见到她,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
“这个世界已经抛弃我了,除了你。”看着拖刀大步走来的女孩,我不由地伤感。
我趴在牢笼的窗口上,这是牢笼里唯一能看见外界的地方,也是唯一可以看见女孩的地方。
刀光掠过,牢笼被硬生生地断开。我紧紧地抱着女孩,雨水朦胧了我的双眼。我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女孩脸上阴森的笑意。
“为什么……”女孩斩断的不只是牢笼,还有我的身体。
雨水冲刷着女孩的脸,女孩的脸变得模糊,她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在渗着血,衣服和头发被染成了鲜红色。
我胸口上的鲜血也开始喷涌,我想说话,发出的却只是惨笑声,就像万鬼在歌唱,想要发出美丽的声音却无能为力。
女孩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恶臭的鼻息吻过我的脸颊,长发划破了我的脸。
下一刻,血浆飞溅,女孩如同一个被注满鲜血的红色气球,然后,用针挑破。
我们彼此相融,血肉模糊。
“因为我是人类,而你是神吗?可是我爱你啊!”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告白,以无人区人类第一强者的身份,以无人区S级能力者暴君的身份,以白皓日的身份,告白。
当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时,我也告诉了她我的名字。无论这名字是不是我一出生就被赋予的,至少这是我们初次相遇时认识彼此。
没错,我在向那个生气了就会红着眼睛发脾气的女孩——乃昔告白,才不是在和八诈神天后告白。
如果不能逾越神与人的鸿沟的话,那我就将整个世界毁灭。当一切都死去的时候,就没有人神之分了。
“不,和神没有什么关系……”
“那是为了什么?告诉我!”
“因为你是王,我是鬼。爱上我,你将失去尊贵,爱上我,你将一辈子陷入诅咒之中!”
……
我不喜欢下雨,阴沉沉的,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可是乃昔喜欢下雨天,她说下雨天很美。
她说:“下雨的时候,世界是安静的,一把伞就是天。两个人手牵着手,看不见雨远处的景色,听不清雨远处的声音,两个人靠在一起,世界只剩下彼此。也就是说,整个世界都在祝福我们的相拥相泣。”
我从此开始喜欢雨天,每当下雨的时候,我会看着雨发呆。当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会带上自己随身的黑色雨伞,在雨中随处走走。
我不打开伞,任由雨水洗刷我的身体。我不闭眼,反而想要睁大眼睛看清楚雨水的轨迹。
谁能想到,我做这种事,居然做了十几年。
我们的孩子出生了,肯定和我姓,姓白。起名这件事是让乃昔起的,果然,她给那小子起了个关于雨的名字,就叫作白雨。
她警告我,不能让我们的孩子踏入无人区,不能让他陷入王座的轮回争端中。
这是一个约定,无论我们两人哪个人先走,另一个人都要遵守这个约定,不去寻仇,不做报复,老老实实地将孩子养大。
我答应了,因为我希望她可以平平安安地活下去,如果我死了,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我留下的痕迹,那是我的妻子和儿子。
但是我也违反了这个约定,因为先走的人不是我,而是她。她因为八诈神的神位争端而被杀死了。
我对不起我的儿子,我让亲戚照顾他,让段克勤派人保护他。然后我再次踏上了无人区的征途。
太常,我一定要杀死你!
如果哪一天,我死了,而我的儿子白雨看到我的日记……那我有话想和你说,白雨。
我们这些能力者就是从恶龙口中偷取黄金的小鬼,是盗贼,违反天地的秩序在使用干支纪法的力量。我们会因此强大,登上王座,可是越是如此,我们越卑微。
越强大,越卑微。
因为自己太强大了,所以无法保护自己最亲密的人。与其在真实的世界争斗,不如在虚假的和平社会中一直活着。
一日三餐,一家三口。
雨,对不起。
……
白雨合上了父亲的日记本,他坐在房间里,看着睡着的稻荷,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四百四十章 诛印()
玄之又玄的东西一般都会与数字八相关,虽说有的国家以九为尊,但是至少在无人区内,八还是要有更高一些的出场率的。
比如八诈神,比如八劣器。
妖魔鬼怪,天诛地灭。不知道为什么,八劣器的自身封印着恶鬼,可是它们出现的意义却又带着自己的咒语,专门为了克制妖魔而存在。
有一方印章,那是放在阴曹地府的东西,摆在阎王的桌子上。印章有什么用?对于地狱这种地方来说,确实没什么用。
毕竟判官和阎王在生死簿上勾勾画画的时候,在他们以此进行工作的时候,他们用的是笔啊,毛笔钢笔水彩笔,而基本上不会用到印章。印章的作用只是作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吧。
毕竟,无论是私人还是组织,总想要有一些逼格,如果签名不够好看用来拿出手的话,那么印章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