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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重新出发()
烟波城外,福老将隐华放到一处偏僻山洞里,在周围布设上一道防护法阵后,就转身离开了。
这道防护法阵不仅可以守护隐华三天,还可以隐蔽隐华的气息,这是他唯一能为这个孩子做的了。
当福老做完这一切,回到客栈中天灵的房间时,天魔神君已经到了,此刻,他正背着一双手,静静地望着在床上熟睡的天灵。
感受到福老的归来,天魔神君开了口:“人送走了?可还平安?”
福老听到这句话先是一震,半晌,才为难地开了口:“主人,我”
似乎明白福老心中所想,天魔神君难得地善解人意了一回,只听他说道:“我明白,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怎么能逼你去做,只是,我能手下留情的就只有这一次了,下一次,隐华也好,天灵也罢,总要有个了断。”
作为看着天魔神君长大的人,福老怎会不明白天魔神君的苦衷,人生在世,许多事情就是左右为难,而他的主人,这一辈子总是会遇上难上加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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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过后,当福老的防护法阵消散后,隐华离开了那个山洞,这一次,她没有继续前往下一个城镇,而是返回了烟波城。
当她再次走到大街上的时候,修士来来往往,场景与原来一样,但她的心情却沉重了许多,特别是,当她站到那家人去楼空的店铺前时,心情更是说不出的复杂。
“丧家之犬“就是现在的她最真实的写照,因为有些东西是注定逃不掉的,就算她逃离了太白剑宗,就算她离得天魔神君远远的,麻烦还是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在她的面前,然后死命地纠缠着她。
所以,她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也学会了拼死抗争,而现在,她要做的,就是取回自己用性命换来的东西。
于是,隐华回到了她曾租住的那间洞府,因为无人看守,她很容易就进去了。
之后,她从蒲团下方取出了那颗水晶球,看到这纯净的透明中散发出的五色光芒,隐华不由得回想起这次的遭遇。
这颗水晶球是她得到天灵的下落后,又回到这里藏起来的,她想着,借着蒲团下面的灵脉做遮掩,让旁人难以发现,关键时刻,可以作为谈判的筹码,换回天灵。
而做出这样的打算,也是隐华深思熟虑后的结果,尤其是掳走天灵的对象,她是仔细判断过的。
首先她排除了太白剑宗的人,因为天灵只是她的替罪羊,下手之人瞄准的是她,若是太白剑宗的人想对她下手,何必雇佣烟波城的地头蛇,在她还没离开宗门的时候下手,不是更方便?
其次,就是天魔宗的人,但这种可能几乎为零,不管怎样,名义上,天灵都是天魔神君的女儿,从小在天魔宗长大,有谁会不认得她?若明知是宗主的女儿,还敢下手,这是在太岁头上动土,相信没人会犯傻。
至于,正魔两道的其他门派和家族,也没有这样做的动机,她跟天灵的事,只与太白剑宗和天魔宗的利益有关,他们从中得不到直接的利益,所以,最多就是守在一旁,坐等渔人之利,剩下的,怕是半点不会插手。
这样一想,天灵被掳走的事怕是与身世无关了,既然与身世无关,剩下的就只有利益跟仇恨了。
隐华初来乍到,严格来说,她与烟波城没有什么交集,要说为数不多的交集,就是这颗水晶球,还有间接死于她手中的廖四了。
而经历过这一遭后,隐华基本可以确定,自己在烟波城所遭遇的一切,都与这个水晶球有关。
本来,若是有人在绑走天灵前,提出要这个水晶球,她未必不肯给,毕竟这东西的来源也不干净。
但是现在,隐华拿着这个水晶球,反而心安理得起来,因为这是她用自己的性命换来的。
想到这儿,隐华将水晶球揣了起来,虽然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有什么妙用,但在自己手里的宝贝才算宝贝。
不得不说,这一次的事,让隐华的心态发生了极大的转变。
之后,隐华不再漫无目的,而是有了新的目标,她要回到最初的地方,凭借自己的力量,挖掘出自己的身世,所以,她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就是妙萝将她接走的地方——刘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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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隐华出发的时候,凡人国度——大梁国的都城汴州城,一座地段绝佳、布置精巧的府邸中,一双可爱的男童在湖边高兴地戏耍着,他们时而逗逗湖里的鱼,时而拍拍岸边的白鹅,好不惬意。
而在距离孩童不远处的凉亭中,有两个中年文士相对而坐,其中一人长相斯文秀雅,浑身带着一股书卷气,另外一人虽长相平凡些,一双满是睿智的眼眸却不容忽视。
这二人,一人是当朝礼部尚书刘彦华,另一人则是举国闻名的谋士康越,而在湖边玩耍的一双男童就是康越的两个儿子。
此时,见到刘彦华脸上的羡慕之情,康越趁机劝说道:“要是羡慕,就赶紧娶妻生子,省的老拉着我的儿子不放。”
刘彦华听此,温和的脸一下子严肃起来,只听他信誓旦旦地说道:“你知道的,我发过誓,终身不娶。”
听自己的好友又是这番说辞,康越的眉头皱起,但看到好友脸上的坚持,他还是逼着自己舒缓了眉头,只是想到了自家的妹妹,他不厌其烦地重复道:“那个女人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怎么就是不肯接受现实,阿明一直等着你,等到了现在,你就不能再好好想想?”
听此,刘彦华满脸歉意地笑了笑,却没有接话。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88、刘家村()
日夜兼程过后,在某一天的清晨,隐华终于回到了刘家村,回到了那个她曾生活过的地方。
也许是清晨的湿气太重,也许是昼夜赶路留下的汗水太多,隐华的衣服被浸得湿漉漉的,隐华的心也变得微妙起来,她曾幻想过,在这个地方,能碰到某个旧人,愿意跟自己叙叙旧,这样,她也能找个理由停下自己疲惫的脚步,可惜,她来的太早了。
所以,隐华只能独自一人,走过村头,走过那条夹杂着泥土气息的小道,来到了自己四岁前的家。
看到那间熟悉的小茅屋,隐华有种莫名的激动,因为这是她睡梦中才能见到的东西,而这间茅屋还能完好无损的保留到现在,一定是有人时常过来照料的缘故。
当年,隐华就是从这里被接走的,被接走的时候,她还年幼,只单纯地以为自己没有离开家,只是搬到一个新家而已,直到现在,当她重新站到这里的时候,她才恍然大悟,从离开这里的那一刻起,她就没有家了。
就这样,隐华默默地站在茅屋前,静止不动,直到从一旁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
所以,当刘大牛如往常一样,为进京当官的先生打扫茅屋时,他就看到了这一幕,一个姿容俏丽的少女站在刘秀才的茅屋前,静静地发着呆。
眼前的少女虽看着年轻,但无论是长相还是气度,都十分的出众,这让刘大牛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于是,他上前两步,想要打声招呼。
谁知,就在他要开口的时候,隐华转过头来,对他报以了微笑,这一笑,灿若星辰,让刘大牛的脑袋瞬间变成了空白,这一刻,纵有千言万语,刘大牛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修炼之人的记忆力都很好,所以,当隐华从刘大牛的脸上找到了几分熟悉之色的时候,她试探性地唤了一声:“大牛哥哥,是你吗?”
这声清脆的呼唤,如同唤醒过去的号角,将早已尘封的记忆吹出了新芽。
此时此刻,面对突然现出的隐华,刘大牛想说的有很多,然而,当他真正开口的时候,却只冒出了一句干巴巴的话:“隐华妹妹。”
这样就足够了,隐华默默地想着,对于如今的她来说,如果饱含着真诚,哪怕是一句简陋的话,也足以抚慰她的心。
就这样,二人相互寒暄之后,就进入了茅屋,一进茅屋,隐华就发现,屋中陈设一如往昔,地面也好,桌面也好,都打扫得很干净,看样子,刘大牛对这里很用心。
隐华对此十分感激,想到刘大牛如今有些清贫的生活,她决定为刘大牛做点什么。
然而,当隐华取出事先准备的金银、向刘大牛表示谢意的时候,刘大牛却笑着推拒了,只听他对隐华说道:“秀才先生说过,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当年,若不是你向先生求情,使我得了先生的怜悯,我哪有机会读书识字,虽然现在,我不能如先生那样,凭着一腔的学识,入朝为官,但替先生跟你守住这间茅屋还是可以做到的。”
听到这句话,隐华一脸羞愧地收回了金银,也许是作为修士活了太久了,对于这种不计回报的付出,她已经渐渐失掉了信心。
另一边,见隐华将金银收了回去,刘大牛松了一口去,然后笑着说道:“对了,隐华妹妹,这些年你不在,所以,许多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先生在你被接走后的第二年,就中了状元,现在在汴州城做官,听村里的人说,先生做的官还不小呢,圣上在汴州城给他赐了一座很大的府邸,凡是去过的人,回来之后就没有不夸的,对了,你这次回来若是为了先生,还是直接到汴州城去吧。这里你不用担心,我会每天都来打扫的。”
听到这些话,隐华点了点头,她这一次的确是奔着那个人来的,在很久以前,小的都没有板凳高的她,最喜欢待在那个人的怀里,向他学写字,看他侍弄花草,听他讲故事,然后,一边撒着娇,一边唤一声:“爹爹。”
有时,隐华也会想着,若是自己当年没有被接走,而是一直待在那个人的身旁,也许会过上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想到这些,隐华的心中又是一阵莫名的刺痛,但当着刘大牛的面,她还是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之后,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隐华把收回去的金银又掏了出来,递给了刘大牛,然后在刘大牛的眉头皱起前,对他说道:“这钱不是给你的,你帮我把它交给村长,让村长为村里的孩子们请一个好先生吧,我爹走了,总要再找一个先生来继续教孩子们读书。”
话说完,也不等刘大牛说什么,隐华就用最快的速度遁走了,这样做,不是因为近乡情更怯,而是隐华心中明白,既然已经从这里出发了,无论心中如何思念,她都回不到这里了,这里的泥土越干净,这里的人越善良,她就要离这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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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宗的一处悬崖上
一道小巧身影,正在岩石的缝隙间不停地借力,她的身上绑着一根粗绳,绳子的另一头则被牢牢固定在悬崖上方的大树上,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安全地离开这处悬崖,并在之后,顺利地离开天魔宗。
谁知,就在那道身影即将踩到地面的时候,绑在她身上的绳子突然断了。
然后,更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绳子断了之后,她非但没有下坠,反而被绳子拉着向上升去,几乎在一瞬间,她费尽力气才攀爬下去的悬崖峭壁,变成了她眼中不停跳跃的风景。
直到她被拉上了崖顶,直到视线定格在了她最害怕见到的那个人的身上,几乎是下意识的,她捂住了自己的脸,心虚地认错道:“爹,我错了,千万别打脸。”
只见,在另一边,身材高大的天魔神君正举着一根切断的粗绳,一脸“和蔼”地注视着被绳子另一头绑着的天灵。
听到自己女儿的话,他笑了,只是这笑容怎么都透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只听他说道:“在你的心里,我是这么不讲理的爹吗?”
听到这句话,天灵迅速地回答道:“当然不是。”只是捂着脸的手丝毫不敢放下来。
“不是才怪,一对上你,我就不想讲理。”天魔神君愤怒地吼道。
听到这句话,天灵捂脸的手又不自觉地紧了紧。
见天灵这幅没出息的模样,天魔神君气不打一处来,只见,他连话都懒得说,拉着手里的绳子,就向悬崖边的大树上扔去。
绳子受到他的指引,绕着粗壮的树干转了许多圈,随着绳子绕的圈越多,天灵的身体也被拖向了大树。
直到最后,天灵的身体被固定在大树旁,动弹不得的时候,天魔神君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当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天灵面前时,天灵听到了这样一句话:“老实待着,福老被我派出去办事了,没人救得了你。”
然后,整个天魔宗都听见了一阵疯狂的吼叫声:“爹——我错了——放我走——”
只是,所有人的脸上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实际上,的确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每隔几天,都得来这么一回。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89。尚书府()
汴州城身为大梁国的都城,自是规模宏大、人口众多,都城之下,皇亲遍地,达官贵人更是数不胜数,在这其中,风头最盛的,还要数住在清流一条街的礼部尚书——刘彦华。
要说这个刘彦华,也是个传奇人物,其少年早慧,十三岁便得了秀才的功名,青年之时,因一首诵咏罗江美景的诗文,成为了罗江一带、上下公推的第一才子。
当时,所有的人,包括他的父母家人都认为,刘彦华会参加科举,然后凭借自己的才华在仕途上一展抱负。
然而,他却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就是放弃了科举,转而到一处小乡村当起了教书先生。
此事一出,立刻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而其中原因,众人也是猜测纷纷,甚至有这样一种说法,刘彦华之所以放弃科举,是因为碰到了一位倾国倾城的红颜知己,女色当前,自然无心仕途,转而嬉戏于田园之乐,每日携美同游,岂不快哉。
只是,这样的田园生活仅仅持续了五年,五年刚过,刘彦华就离开了那处小乡村,重新埋头于科举,立志为自己的家族挣得一番名头。
而他的才华也没有因为时间的沉寂而有所消退,在殿试之上,刘彦华以一篇论清流赋超越了同殿的其他学子,一举抜得了头筹,当今圣上在龙颜大悦之下,甚至要当场下旨、把自己的公主下嫁与他。
谁知,就在这时,这位刚刚取得功名的刘状元,做出了另外一个惊人之举,他不仅婉拒了陛下的赐婚,还当众宣誓:今日殿上得功名,才艺卖与帝王家,生为清流,死为清流,为保今日之诺言,终身不娶,不为姻亲所牵绊。
自那之后,这位刘状元就步步高升,直到如今,刚过四十岁就被破格提拔成了礼部尚书,而他也一直是当今圣上最为信任的人,没有之一,所以,他也是当朝第一忙人,因为,许多朝务陛下都只信任他一人,从不假他人之手。
就在今天,一向忙于政务的刘尚书难得沐休的时候,门外的家丁十分慌乱地向他传递了一个消息:门外有位会法术的小姐上门找他,那位小姐的名字叫隐华。
听到“隐华”这两个字,稳重的刘尚书难得地手抖了一回,还抖掉了手里的茶盏,茶盏里装的是他攒了许久的好茶,本来,他是想靠着茶盏里的茶水,度过难得清闲的一天的。
刘府大门外,隐华看着被她用符篆定在一旁的伙计,静静地向着大门内望去。
也没让她等多久,一身青色儒袍的刘尚书就自大门内走了出来,他望着眼前这个忘不掉、却从不敢轻易想起的身影,不敢再上前一步。
而看到刘尚书的这幅样子,隐华也愣在了当场,心中却不自觉地轻松了许多,这样也好,若是陷得太深,反而难以自拔。
如此想着,隐华便先一步说起了话:“额,那个,爹,我这次来是”
谁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一声平平凡凡的“爹”成为了压倒刘尚书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未等隐华说完,他就迈出了自己原本有些迟疑的步伐,将隐华拥入怀中。
感受到这个与记忆中相吻合的宽广怀抱,隐华沉默了,甚至连自己想要说出的话也生生地咽了下去。
之后,隐华便被刘尚书迎入了府中,没过多久,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就传遍了尚书府:刘尚书的女儿回来了,还是个貌美如花的仙人。
尚书府的饭厅中,刘尚书给隐华夹了一根鸡腿,然后一脸微笑地回忆道:“记得你小的时候,也不过三四岁,天天嚷着要吃鸡腿,没办法,每次一拿到村民给的束脩,我就得跑到镇上给你买烧鸡,你那时候可真能吃啊,要不是我拦着,你非得吃坏肚子不可。”
听到这儿,隐华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夹起手中的鸡腿,轻轻地咬了一口,味道比记忆中的好吃,那份欢乐却是再也回不来了。
然后,刘尚书又继续说道:“那个时候,你的记性也好,我教你的东西,一遍就会,有些大你两、三岁的孩子,都做不到呢。”
听到这儿,隐华也不由得感叹,原主的记性确实好,就连三、四岁时的记忆都能深刻地记在脑海中,现在则变成了她的记忆。
这时,望着隐华只动了一口的筷子,刘尚书脸上的微笑消失了,他一脸担忧地询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你娘呢?她不管你吗?”
听到“娘”这个话题,隐华的眼前不自觉地闪过了妙萝的身影,于是,她连最后一点胃口都消失了,只见,她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一脸平静地说道:“爹爹应该很清楚才是,她不是我娘,而且,她也不愿意做我娘。”
望着眼前这张平静自如的稚嫩脸庞,刘尚书也放下了手中地筷子,只听他内疚地说着:“是爹没本事,没有办法保护你。”
感受到身边之人的内疚,隐华有些惭愧,是她自己没本事,事到如今,还让这个待自己如亲生的男人为自己操心,于是,她又拿起了放下的筷子,笑着给刘尚书夹了一块鱼,说道:“我记得爹爱吃鱼,爹既然夸我记性好,想必我是没有记错的。”
望着自己碗里干净利落的鱼肉,刘尚书笑着夹了起来,却止不住地心酸,这个孩子懂事了,只是太懂事了,而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孩子受了很多苦。
看着刘尚书吃下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