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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剑威不客气地收下,同时他也想到一件事情,说道“对了雷宇,在我回来兰卡之前,路斯顿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欧阳家众人的坟墓不知道被什么人给挖了,所有人的尸体一件不漏地盗走了。我总觉得这件事情不是盗尸那么简单。”
“被盗走了,那就奇怪,我记得他们陪葬品几乎没有,就连光鲜一点的衣服都没有,为什么会被盗尸呢?算了,不去想,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各位,多谢你们这些天来的照顾,我先告迟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后会有期。”雷宇乐观地说道。
众人都热情地跟雷宇告别,唯独龙菲舞欲言又止,最后雷宇快要踏出药店门口的时候,她才鼓起勇气上前。雷宇也发觉到龙菲舞上前,所以转过身来。谁知道龙菲舞非常大胆地在雷宇脸庞轻吻了一下,引得后面那些老不修大吹口哨。
轻吻过雷宇后,龙菲舞那绝美的脸蛋显得红彤彤,在雷宇耳边小声地说道“我在兰卡等你回来。”
雷宇被龙菲舞此举吓了一跳,后面的那句话,更加表明她对自己有意思,他心想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招惹了这个童颜**的金龙公主。可是他没有问出口,只是捂着脸上龙菲舞轻吻的地方,傻呼呼的离开药店。
“剑威阿,看来你女儿给你找了一个出色的女婿阿。”罗伯特奸笑道。
“不过我听说雷宇的桃花运极其旺盛,女朋友已经有三个了。以雷宇的条件,多讨几个媳妇也没有问题,你这个未来岳父的看法怎样?”天云笑道。
“恩?我从来都干泻儿女的感情问题,他们年轻解决就是了。不过说真的,雷宇这个女婿,的确不错,只要小舞不介意人家老婆多,那万事皆有商量。”
龙菲舞则没有注意后面三人的对话,只是用依依不舍的眼光目送远去的雷宇。
雷宇现在的心情极其复杂,前世他是一个毫无追女孩经验的处男,这一世则因为三源归一的关系,需要跟女人保持距离,他心中希望拥有一个美好的女朋友,可是现在一来就是四个了,而且还是倒贴过来的,到底哪里出问题了,世界末日了吗?雷宇正在胡思乱想地时候,刚好路过佣兵工会,他放弃所有胡乱的思绪走进佣兵工会内,看一下有没有前往菲雷尔王国的任务。
菲雷尔王国就在金龙帝国互相接交,跟银鹰差不多,只有两个行省相隔,距离并不远。而且菲雷尔王国整体面积不大,只有三个行省,都是临海城市。前往莉莉娜所在的国都,如果用腾云术飞去的话,只需要大半天的时间,骑马的话,三四天时间也可以到了。要是这样的话,会错过很多有趣的事情,还有将近五天的时间,雷宇打算接个任务,慢慢地前进。
走进工会大厅,里面还是一片热闹的景象,不过这一次雷宇进来并没有引起佣兵们的注意。他们都明白只要不主动招惹他,雷宇不会拿你干什么的。最多只是好奇雷宇为什么会来接任务,或者来接什么任务之类的事情。
雷宇来到柜台前,向女服务员问道“请问有前往菲雷尔王国的任务吗?”
这位女服务员之前见过雷宇的实力,知道眼前这个有礼的少年不是善男信女,因此没有怠慢,快速查找各项关于菲雷尔王国的任务。时间不大,女服务员整列出多项任务出来,供雷宇挑选。
结果列表,经过一番考虑,雷宇决定接下一个护送商团的任务。这个商团主要运送蔬菜,水果,家禽,日常用品到那边贩卖。菲雷尔王国是临海国家,主要出产海鲜,平民们都以渔业为生。国内还有一些矿床,使国内的土地不合适种地,因此这些东西在那里极有利润。
而雷宇相中的是这个任务开始时间是今天,而且商团运送的货物量比较大,会有多匹毛牛负责运载货物跟随行佣兵。这种毛牛跟大翼一样,都是无阶级魔兽,性格温和,繁殖力强耐力足等各种优点。一头毛牛大概有商务车般大小,能够负载极限高达五百斤,奔跑起来的速度可以跟一区血统优良的战马相比。因此深受商人们欢迎。
打定主意后,跟女服务员确定任务“我要接下这个任务,麻烦给我确认一下。”
“好的。”一段忙碌,女服务员把任务确认好,拿出一张任务委托表递给雷宇说道“你现在可以到西城门跟雇主和其他佣兵汇合,距离集中时间还有三十分钟,应该能够赶到的。”雷宇接过委托表,马上往西城门方面走去。
以雷宇的速度,不用十分钟的时间就来到了西城门。这里雷宇看到数十头毛牛,几乎每一只身上都挂着竹篮,里面全都是货物,背上还有坐鞍,随行佣兵都是坐在这上面。雷宇找到了工会的工作人员,递上委托表,表明了身份。此时雷宇正式接手任务。
时间还没到的原因,雷宇先在一旁等侯。正当雷宇百无聊赖地等待时,一把豪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不是雷宇吗?难道你也来护送商队?”
雷宇转过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中年大叔朝着自己走来,雷宇马上认出来者。这位大叔叫做帆因,是之前在攻打恶魔领时,塔罗莎介绍来的佣兵之一,为人极之豪爽。原来他只有天阶顶峰实力的,不过在雷宇的报酬下,今天已经晋升到圣阶了。
“是阿帆因大叔,我有事到菲雷尔王国,所以专门挑这个任务的。阿!还没有恭喜大叔晋升圣阶,这样你的佣兵团实力更上一层楼了。”雷宇说道。
“这还不是你的功劳吗?没有你的报酬,我恐怕都没多大的可能找到一把合适的武器作为对象阿。你的那个任务真是及时雨。”帆因客气地说道。
“哈哈,不敢当,你要谢的,还是去谢塔罗莎吧,是她招上你的。”雷宇不敢居功,毕竟他只是请塔罗莎找人而且。
“谢谁都没所谓,总之这一次任务,大家多多关照吧。我先告迟,我那些不成气候的团员来了,在路上再聊。”
“好的”
此时商队开始出发了,各个佣兵团的人都坐上毛牛,因为雷宇只是个人参加,所以他只能在人家团队里面插个座。幸好雷宇的大名远播,一般的佣兵都认识,并没有太多意见。
“团长,刚才跟你说话的那个年轻人是雷宇吗?”在商队最前头负责开路的是帆因佣兵团,此时在帆因旁边年约二十好几的男子向其问道。
“是阿,这一次任务有他在,就算有危险,应该不会有太大的伤亡。”帆因通过塔罗莎知道雷宇的性格,而且他在罗伯特的药店里见过其医术,使他心中很踏实。
在旁边的男子团员听到雷宇在此,神情变得有点灰暗。其中一名金发男子叹息道“哎,看来雷宇也是赶去菲雷尔王国参加那场盛事,毕竟内容太过吸引人了。以我天阶高段的实力,想要取胜都有五成希望,现在杀出一个程咬金,看来只能做一下陪衬了。”
“哈哈,看来你们都还算有自知之明,雷宇这小子年纪不大,却深藏不露,不是好惹的。那天在恶魔领你们也看到的,一个能够跟上品圣阶的死灵正面决斗的,可见其实力之高。”帆因笑道。
“团长,你就不要再打击我们拉,就是知道这一点,才会说没希望拉。”另一名男子成员说道。
一路上毛牛拼命狂奔,在其背上的人没有一点不适,十分平稳。雷宇悠闲自得地欣赏四周的美景,反正预防危险有那些佣兵,万一有什么重大危机,雷宇出手帮忙就行了。经过一天的赶路,毛牛的耐力再好,也需要休息的,因此商队在一片树林中停顿休整。
负责护送商队共有三个佣兵团,他们在毛牛休息的地方搭起帐篷,这样方便保护货物。帐篷准备好后,接下来是晚饭的事情。雷宇在个人参加,因此吃住都要自己解决,帆因也邀请过自己,可惜被雷宇婉拒了。
雷宇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在各个佣兵都在忙碌时,他自己也没有偷懒。他在营地四周设置警报结界,为免有什么突击情况,最后在雇主的马车附近,找了一颗可以让自己舒适地睡一觉的大树。雷宇最近经常到大酒店进餐,现在对佣兵们跟自己做的食物不太感兴趣,直接就不吃了,反正他现在少吃几餐都没所谓,到时候补回来就行了,所以在大树上盘膝打坐起来。
凌晨时分,所有佣兵都在帐篷里安稳地休息时,雷宇所布置的结界发出警报,瞬间把正在打坐的他惊醒。雷宇迅速将感知张开,查探到底是什么生物来袭。
“是狼群?数量众多,这个体态,是暴风狼。为什么在这种小树林里会有如此数量的暴风狼群。”雷宇没有想得太多,直接向守夜的佣兵喊道“你们快把所有佣兵叫醒,有为数众多的暴风狼快速接近营地。”
守夜的佣兵没有怀疑雷宇的话,因为他们都已经听到有状况了,迅速把帐篷里休息的佣兵全部叫起来。
佣兵们大多数都是在刀尖上过活的,就算是休息都会保持警惕,一听到有状况,马上拿起自己的武器走出帐篷,准备迎敌。
当他们走出帐篷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在明亮的月光照耀之下,佣兵们都看清楚这一次的对手,是一大群暴风狼,顿时,所有佣兵的脸色都变得阴沉下来。
第一百一十章 人狼厮杀
暴风狼,风属性,群居,可进化的地阶魔兽,在雷宇的感知之下,发现大部分都是地阶实力,在狼群队伍后方,则有十只已晋升到天阶,一只中品圣阶,已经属于狼群的首领,暴风狼王。
“发生什么事情了?”雇主从车厢里问道。
“小姐,这次麻烦了,我们被暴风狼群包围住了,要怎么办阿?”车厢外的侍女惊恐地回答道。
“什么?”雇主走出车厢,一个美丽的身姿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可惜现在没有人有闲情去欣赏这一道美景。雇主看到营地外围被联群街队的暴风狼,并没有大惊失色,反而表现得十分冷静,朝帆因问道。“为什么会遇到这样数量的狼群?在这条路线上应该没有什么大森林猜对的。”
帆因的佣兵是所有跟队的佣兵团中实力最高的,而且帆因是唯一的圣阶,雷宇的事情雇主并不知道。“丽卡小姐,可能我们有点倒霉,遇到正在迁移的狼群。看狼群的规模来看,想要保护货物是没有可能的,不过安全保护小姐安然离去还是可以的。”
“哦,原来是迁移中的狼群。看来是有点倒霉。”雷宇心里想到。暴风狼怕冷怕热,每逢季节变更,它们都会集体迁移,不过路线都会不同,所以没有人能够预测到它们的走向,进行躲避。向这样穿梭与两地的商队,遇到山贼,给一点过路钱就能省事。但是遇到这种群居魔兽,一般情况下,能保住性命算是走运了。
“真的倒大霉了,这样的好事,竟然给我碰上了。帆因团长,货物就算了,你尽量帮助其他佣兵撤退吧。”这位丽卡的雇主最终选择人命优先,丢弃这次的货物。
在四周的狼群发出一阵阵低吟,在没有狼王的命令下,它们不敢擅自攻击人类。暴风狼王,它已经执掌这一群族人已经快五十年了,在五十载多次迁移的途中,不乏遇到这样的商队。这一次更是遇到满载食物的队伍,当中还有近百个人类,可真是资源丰富,它心里无比欢喜。按照以往的经验,货物他们肯定不会要的,而狼群假装给商队撤退的机会,然后在商队的后面进行长距离攻击,慢慢猎杀这些人类,这样他们过冬的食物就足够了。
帆因看到这些狼没有上前攻击,心里觉得一丝不安。狼是一种狡猾的生物,它们按兵不动,一定有什么企图的。硬闯出狼群,或者将狼群歼灭,两种方法都有点冒险,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他想起了雷宇。帆因他自己虽然经验丰富,实力还算可以,可惜人单力薄,他能够全身而退,可是一起来的成员却不能幸免,这并不是他想看到的。只有借助雷宇的力量,才有保住众人的希望,因此他向着还在大树上的雷宇正色地请求道。
“雷宇阁下,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在场所有佣兵都很难平安无事撤出,而且这些暴风狼不会那么轻易放过我们的,所以我恳请你出手帮帮忙,以你的广大神通,一定可以让全员全身而退的。”
丽卡-贝尔,她是菲雷尔王国贝尔家族的旁系成员,年纪虽轻,却拥有老练的经商手腕,她的所成立的商团在各个国家当中稍有名气。这一次买卖利润虽高,却不至于要她这个商团长亲自出马。不过贝尔家族的盛举必须前往,因此这笔生意只是顺带而且。
当初以防万一,她亲自挑选了帆因的佣兵团作为护卫。只是没想到运气那么背,碰上了迁移的狼群队伍。在她心目中帆因是整个团队当中实力最高的,谁知道帆因会请求大树上那么少年出手,这样的举动实在令她费解。
雷宇轻轻从大树上跳到车厢上,对帆因说道“我也是这一次任务的佣兵,我出手帮忙是应该的。不过我提议将这一群狼群歼灭吧,要是放弃货物撤退的话,会遭到这些暴风狼的远距离攻击,这样会造成更大的伤亡。”雷宇见狼群包围队伍后,没有立即攻击,开始猜测狼王的意图,而他得到了这个结论。同时如果撤退的话,就要折返兰卡,这样会浪费很多时间,所以歼灭狼群是最好的办法。
“但是雷宇阁下,狼群的数量众多,就在场一百不到的佣兵想要将其歼灭恐怕有点。。。。。。”帆因正想反驳雷宇的建议时,看到雷宇拿出三个卷轴出来,顿时闭上嘴巴。在他旁边的同一佣兵团成员看到雷宇举动,对歼灭狼群这个任务有了底气。他们都是有份参加攻打恶魔领的任务,当时一个学生打开眼前这样的卷轴后,得到了自身成倍的力量,那种感觉使他们毕生难忘。
“帆因大叔,等一下我为在场的佣兵进行加护,你来分配人员进行保护货物跟歼灭狼群,我直接到后面把狼王击杀。”说完,雷宇把三个卷轴的封条解开,三道光芒洒偏所有佣兵身上。沐浴在光芒之中的佣兵们,有着说不出的舒服感觉,佣兵们觉得自身充满了力量一样。这正是力量,速度,防御三大增幅光环。
雷宇再拿出一个天使守护的卷轴出来,丢给正一脸不可思议看着自己的雇主丽卡,“这个是乌龟壳,只要你的安全,或者佣兵们有重大伤势就把封条撕掉,就可以发动的。”
丽卡慌忙接住卷轴,她走偏了整个大陆,都没有见过这种能够释放出法术的卷轴,现在她拿着卷轴左看右看地研究起来,丽卡好奇地问道“这个叫做乌龟壳吗?好奇怪的名字,有什么作用的?是不是防御类的法术阿?这个你从哪里得来的?还有没有?”
魔法卷轴制作起来很容易,不过雷宇却没有打算用它来谋利。因此雷宇对于这个精明能干女人所打的如意算盘一概无视,只对她说道“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说完,雷宇使出飞行术,腾空而起,快速朝狼群的深处进发。帆因等佣兵见雷宇开始行动,他们也不甘落后,主动向狼群大举进攻。只剩下一脸愕然的丽卡。丽卡跟莉莉娜都是同一家族的人,两人在各方面都非常出息,不论是绝色的面容,还是引人犯罪的火爆身材,一直以来,只有丽卡对男人不屑一顾,可是她被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无视,这种感觉令她不爽到极点。“这次事情完结后,我一定要好好收拾你这个臭小子。”丽卡心里暗下决定。
丽卡心里正不爽时,佣兵们跟狼群的厮杀进行得如火如荼。在场的大部分佣兵都是地阶实力,在三大光环增幅下,短时间拥有天阶的力量,面对一般暴风狼时表现得无比轻松。圣阶的帆因,与其他天阶佣兵在增幅之下更是如入无人之境,展开一场大屠杀。
所有暴风狼没想到这些人类会突然间开始攻击,刚开始就被杀得措手不及,不过后面得到狼王的指示后,才大举进攻。事情发展到互相厮杀的地步,狼王心里郁闷得很,这些人类的实力比他想像中要强,不过自己的族人数量有着压倒性优势。不过这次就算将所有人类击杀,族人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为了减少族人大量损失,狼王无奈之下把十头天阶的暴风狼也加入厮杀当中,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这一场战斗。
第一百一十一章 击杀狼王
轰的一声,十只暴风狼还没走多远距离,被一道金色的剑罡毫不留情地击杀。狼王甚为惊讶,它没想到会有人类能够无声无息地进入自己的感应范围,更把自己十名实力不俗的族人一招击杀。如此干净利落的一击,这个商队里一定还隐藏着另一名圣阶,狼王的心中想到。
雷宇飞进森林深处,刚好看到狼王吩咐十只暴风狼前去助阵。只是十只天阶暴风狼对帆因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不过这十只狼刚好经过自己下方,雷宇拿出轩辕见,一记剑罡把十只暴风狼解决。一击之后,雷宇降落在暴风狼的尸体旁边,此时雷宇刚好跟狼王正面相对。
“就是你把我的族人给杀害的吗?”狼王用一把有点嘶哑声音对雷宇问道。
对于狼王能吐人言,雷宇一点也不意外。他在云剑学院图书馆内看过魔兽图鉴,一旦达到圣阶的魔兽,大部分都可以说出人话,达到尊阶的话,更加能够化成人形。
这只狼王有着中品圣阶的力量,其实力足以跟人类的上品圣阶对抗。魔兽不论在肉体能力,能量运用等各方面都比人类优秀,最重要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心甲防御,对一些魔兽来说只不过一层较硬的鸡蛋壳,稍微用点力就可以破坏,因此人类要猎杀魔兽通常需要联群结队地进行。魔兽跟雷宇一样,都是积储足够的能量进行晋升,幸运的是,魔兽积储能量的时间往往需要上百年光阴,不然的话,强大的魔兽将横行整个大陆。
“正如你所见,是我杀的。既然知道我是杀你族人的凶手,打算采取怎么样的行动?”雷宇有持无恐地问道。
狼王轻笑一下,血红色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雷宇,说道“当然把你撕掉。”话音一下,狼王迅速作出攻击,张开它那血盘大口,朝雷宇吐出一个浑圆硕大的风弹。
雷宇早有心理准备,面对狼王的风弹攻击表现得十分从容,不慌不忙地挥舞轩辕剑,将急速飞来的风弹分成两半。风弹的余波,把雷宇身后的树木破坏得面目全非,接着雷宇一记剑灵疾空向狼王进行反击。
看着轩辕剑飞来,狼王跃身而起,躲过攻击。它外表虽表现十分轻松,心里却无比吃惊。刚才攻击雷宇的风弹,内里蕴含的力量有多强大,它自己最清楚不过。可是在如此强大的风弹攻击面前,眼前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