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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乱-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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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毛约翰站了起来,他的演讲滔滔不绝,语调和手式显示了他的激动情绪。在他讲话时,珍妮无限温柔地望着他,不停地画十字,她的硕大Ru房像两个沉甸甸的白兰瓜,里面装满了对上帝的甜密忠诚。
错乱 二十八(4)
张蕊翻译道:“他说,他和珍妮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两家也是,他们按照上帝的意志生活。他说,他不知道雷锋是不是基督徒,他感到雷锋精神充满了基督教的博爱精神,所不同的是,基督徒把爱献给了上帝,雷锋把爱献给了人民。他认为,如果人人信仰上帝,上帝会赐福给人类的。如果说,现在世界上还有饥饿、贫困、疾病、战争和死亡的话,那是因还有很多人不信仰上帝,或对上帝的信仰发生了动摇,所以上帝要惩罚人类,要降罪给不信仰上帝的人。他说他不会去帮助异教徒,异教徒要下地狱的。他认为他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他的生命是永恒的,即使肉体消失了,他的灵魂也会升入天堂与上帝同在。”
  戴眼镜的汤姆一直在翻看着《雷锋日记》,娇小玲珑的海丝躺在他的怀里,不停地往他嘴里塞吃的。海丝虽然娇小,却匀称得有一种雕塑美。汤姆的神态更像一个思想者,从他喜欢读书的习惯看,他比其他人似乎更博学。
  张蕊喝了口可乐,对我说:“汤姆是个很有思想的人,他的父亲是美国一家著名大公司的老板,他的父亲想把他培养成公司的接班人,可他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他到过中国,去过越南,也以志愿队员的身份去过非洲。他的理想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我看他对政治似乎很感兴趣。他正在写博士论文,题目是苏联与中国的社会制度比较分析。”
  汤姆让海丝坐好,把《雷锋日记》放在前面,双手合十,托住下巴,沉思了片刻,对着张蕊说了起来。张蕊不住地点头,汤姆打住了话头,做了一个手式,请张蕊翻译。
  张蕊翻译道:“他说他早就知道雷锋这个人,但是今天才看到《雷锋日记》。他很佩服雷锋,他认为雷锋非常了不起,雷锋是一个普通工人,后来成为一名普通的军人,他本人并不富有,但是他却乐于助人。为什么呢?他认为,除了雷锋个人高尚的品质外,更重要的是,他对生活的社会充满了信心。他爱他的国家,他爱他的兄弟姐妹,他的奉献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他的精神使他变得伟大起来。他说他去过中国,中国在物质上的贫困正在消失,但另一种贫困,精神上的贫困,却越来越严重。他说他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使他终身难忘。那是在深秋的一天,在北方的一座城市,一个儿童掉进河里,孩子的母亲跪在地上求人去救她的孩子,有许多人站在岸边观看孩子在水里挣扎,却没有人去救。一个幼小的生命正在消失,他们怎么会那么麻木?也许中国人太多了,死个人,哪怕是个孩子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是一个军人跳下河把孩子救了上来,看的人还向他起哄。他的翻译告诉他,没人下河救孩子,是因为孩子的母亲出不起钱。那个军人被起哄,是因为他在学雷锋。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知道中国有个人叫雷锋。”
  汤姆继续他的讲演。其他的美国青年显然也被他的话打动了,全都停止了吃喝,静静地听他说。
  张蕊接着翻译:“他说他和雷锋比起来,生活很空虚,他一辈子不用挣钱,所拥有的财富也比雷锋的多成千上万倍。但是,这些钱除了能生钱之外还能干什么,他不知道。雷锋没有钱,但雷锋的生活很充实。他有钱,但不知道生存的目标是什么。在一个人失去生存目标后,他只能去追求生活的刺激。吸毒、抢劫、强Jian、高智能犯罪等,这些在美国居高不下的社会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是追求刺激的恶果。美国青年生活在这个富裕的国度里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他们所经历的人生痛苦和第三世界的青年所经历的人生痛苦相比,简直算不了什么。他们的痛苦有很多是人为的,是由于金钱的泛滥而带来的痛苦,而第三世界的青年的痛苦有许多是不可抗拒的大自然带来的,是由于极度贫困造成的。他们在这里享受着阳光和美味佳肴,也许就在此时此刻,在非洲因为干旱正有大批的儿童饿死,这就是不公平的地球,不公平的世界。”
错乱 二十八(5)
张蕊停下来,等待汤姆继续讲下去。汤姆打开一罐可乐,喝了一口,突然站了起来,转过身,将手中的可乐使劲扔了出去,对着山谷大声呼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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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蕊对我说,汤姆在喊,上帝,告诉我该怎样生活?
  我对白宫方面迟迟没有消息感到恼火。美国总统不能整天陷在事务堆里,他应该懂得抓大放小,目前对他来说最大的事就是在美国掀起学雷锋运动。我在张蕊的同学中间搞了一次活动,效果应该说还可以,但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我需要美国总统的支持。白宫那个接待官可能是个白痴,但总统不应该不明白我的意图。美国犯罪率和失业率居高不下,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些富人缺乏雷锋同志的奉献精神。如果美国总统考虑到我没有时间去白宫,他可以打电话给我,张蕊把黄河旅馆的电话留给了接待官,我把黄医生的电话留给了黄河旅馆的老板,我交代过旅馆老板,如果美国总统来电话找我,请他直接把电话打到黄医生家里,最好是晚上打来,晚上张蕊在,可以当我和总统之间的翻译,不过白天也不要紧,美国总统身边肯定会有中国翻译的,连机场都有中国翻译,更别说白宫了。然而没有电话找我,打到黄医生家里的电话,都是找黄医生预约看病的。
  这天早上,张蕊在上学前,我让她到学校后打电话催白宫,我需要尽快和美国总统联系上。张蕊很晚才回来,她带给我一个不幸的消息,说美国总统没有时间接见我,这是那个白宫接待官说的。
  “他没有时间?不可能,他每天至少有24小时,难道他就抽不出两三个小时和我谈话吗?为了拯救美国,我从太平洋的另一头飞来,花费的时间不知有多少个两三个小时,而他竟说没有时间!”
  “我说你算了,别想什么拯救美国的事了,如果你想在美国生存下去,就要适应这里的生存环境,趁你现在还有点钱,干点什么事,哪怕从炸羊肉串开始也行。”我给她讲过我的奋斗历史,她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她很讲究实际,考虑问题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为了钱。
  “我不会在美国炸羊肉串的。美国总统的态度不积极就随他去吧,我反正要改写美国乃至世界的历史。”
  “你的脑瓜子有病,想入非非,就凭你,怎么可能呢?我的同学,除了汤姆,其他人再也没有提起过雷锋。”
  “在美国没有不可能的事,你也是这么说的。从明天开始,我就要采取行动了。我要上街,向美国人民宣传雷锋精神。”我懂得什么叫脚踏实地,从一点一滴做起。像汤姆这样的人多了起来,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
  “你一定要干,我只能说祝你好运。”
  “鞭子呢?给我拿鞭子来!”我怒火中烧,需要发泄。而我发泄的最好方式就是用鞭子抽打张蕊。鞭子是用女人的头发做的,在鞭子的把手处,我重新加工了一下,把英子的头发裹了进去,这样在我挥鞭时就是在替英子抽打借用她男人身体的女人。当然这个秘密不能让张蕊知道,否则她不会甘心情愿地挨一个女人的抽打。
  张蕊迅速从墙上摘下鞭子,递给我,然后打了一盆水放在床前,接着麻利地脱光衣服,扒在床上,等待着我用刑。张蕊是个怪女人,她最兴奋的事就是我用鞭子抽打她,而且鞭子一定要蘸水,鞭子虽然很细,但抽在身上也是鞭过留痕的,特别是张蕊的皮肤很白,一鞭子下去能抽出一道血印。开始我不习惯用这种方式来唤起她的性高潮,鞭子抽下去软绵绵的,好像在用鸡毛掸子扫墙上的灰尘,张蕊对此极为不满,她咬着枕头,浑身乱颤,大喊让我使劲抽。我有劲,但不能使在这上面。张蕊忍无可忍,跳下床,夺过鞭子,照我身上就是两下子。按照张蕊的要求,我抽她时必须要裸体,她只有看着我的裸体挨抽时才能兴奋起来。在我的记忆中,我是第一次被人用鞭子抽打,火辣辣的疼痛感像电流一样传遍我的全身,我从她手中夺过鞭子,抡圆了抽了下去。她怪叫一声,鼓励我抽得好,接着抽。我找准了火候,隔三差五就把她抽个遍体鳞伤。
错乱 二十八(6)
在我的抽打下,张蕊很快就伤痕累累了,她在床上滚来滚去,又哭又叫,她兴奋起来喜欢大哭,这是她的又一个怪癖,在她冷静下来时我问过她原因,她说这是喜极而泣。她现在喜极而泣了,而我的怒火却有增无减,鞭子越抽越狠。我来拯救美国,却被美国总统冷落,我为了谁?我还不是为了美国人民,你美国总统有什么了不起,公务再繁忙也应该抽出时间来见我,我是个要改造世界的伟人,你美国不号称世界警察吗,我要改造世界了,你美国总统、世界警察的头子居然不关心,这不是莫名其妙的事吗?见他的鬼去吧,没有美国总统的帮助,我一样能够拯救美国,改造世界。
  张蕊滚下床,扑到我跟前。按照以往的程序,我该强Jian她了,她喜欢把作爱称为强Jian,她说这样更有刺激性。她追求的就是要死要活的刺激,她要体验她这个生命载体所能承受的极限欢乐,极限痛苦,她认为只有这样才活得有滋有味。
  我中止了以往的程序,我的怒火还没有发泄完。我把她推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抽打。我的鞭子抽得又急又狠,她的滚动停止了,哭叫声越来越弱。我抽累了,扔下鞭子,坐在床边。我推推她说:“翻过身来,我该强Jian你了。”
  张蕊没有动静,这让我觉得奇怪。我扳过她的身子,发现她已经昏死过去。她的浑身到处都是血印,眼睛紧闭着,只剩下微弱的呼吸。
  “你醒醒,你别吓唬我。”我心中的怒火被恐惧所占据,我拍打着她的脸叫她:“你可千万别死,求求你快醒醒。”
  张蕊浑身软得像面条,任凭我拍打就是不睁开眼睛。
  怎么办?如果她死了,我也就完了。我想上楼叫黄医生,他有妙手回春的本领,在药店墙上,挂着好几面这样的锦旗。可他万一救不活张蕊,就会报告警察局,我可能会因此而坐上送人下地狱的电椅。我下了地狱,我的历史使命就无法完成了。三十六计走为上,我还是一走了之。张蕊要是命大活过来,接着读她的博士学位,万一就此了却尘缘,她也别怪我。我是在发怒失控之后才要了她的命的,我发怒的原因是因为美国总统对我的怠慢,他要安排出时间来见我,我就不会发怒了,张蕊也不会死在我的鞭下。要怪就怪美国总统,他才是杀害张蕊的凶手。
  我迅速收好能够随身带走的东西,包括沾满张蕊鲜血的鞭子。我的衣物一样不能留,这可以证明我从未在这里住过。但《雷锋日记》却不能带走,在其他地方如果出现《雷锋日记》,一但被警察抓住,就变成了置我于死罪的证据。从我身上找不到《雷锋日记》,即使我不幸落入警察之手,他们也抓不到我的把柄。张蕊的同学,还有黄医生,黄河旅馆的老板和伙计,都没有证据证明《雷锋日记》是我的。美国的司法制度讲究证据,没有物证,就没有办法证明我是杀害张蕊的凶手。
  在拉灭灯之前,我最后看了一眼张蕊,她的胸脯还在缓慢地起伏。愿上帝保佑她醒来,她愿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吧,只要她能从昏迷中醒来。
   
错乱 二十九(1)
我走进被夜色笼罩的唐人街。街上空无一人,夜风吹来,我昏热的头脑清醒了许多。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我上车了。司机是个黑人,他说的话我听不懂。我想他大概是问我去哪儿。我无法回答。我用手往前指了指,随他开吧,前面的路任重而道远,是没有尽头的。
  黑人司机不停地扭头问我,我听不懂他的话,他问我一次,我就举手往前指一次,在我第五次举手后,黑人司机来了个急刹车,接着跳下车,绕到我这边,拉开车门,嘴里在不停咆哮着我听不懂的话。我不理解他是什么意思,用手往前指,前面是一条笔直的高速公路,一直通向茫茫的黑夜。他一连说了几个“NO”,伸手把我从车里拽了出来。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不愿意往前走了。在我下车后,他使劲关上车门,然后从后车箱里拿出我的提包,随便往路边一摔,把后车箱的盖子盖好,钻进车里,调转车头扬长而去。
  我看出他逃跑的意图后想堵截他,但车门已被他从里面锁死,而且他启动车的速度既快且猛,险些把我带一跟头。我想在路边找块石头砸他狗娘养的,转了一圈却遍寻不着,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溜烟跑了。
  我独自一人站在路边,只有夜风陪伴着我。此时高速路上空无一车,好在今夜星光灿烂,蓝幽幽的夜空稀释了夜的黑暗,使本不怕黑夜的我没有感到一丝恐惧。我拿起提包,顺着公路走了下去。
  凉爽的夜风梳理着我的头发,也梳理着我的思绪。我来美国没有错,虽然来美后的实际情况和我的预定计划有很大出入,我现在几乎变得一无所有,而且走上了逃亡之路,这也不能说明我有什么错。错的是美国总统,是白宫的那个接待官,是张蕊,是我的姐姐,他们全都错了。他们不明白在美国推行雷锋精神有多么重要,可以说是比吃饭睡觉挣钱都重要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美国的未来,人类的命运,这么清楚的事理他们怎么就是搞不明白?张蕊那些同学,应该说是美国青年中的精英分子,可他们的价值观都是什么?连汤姆那样的精英中的优秀分子,都不知道该怎样生活,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希望?说到底,还得用雷锋精神来拯救美国,要教育美国青年大公无私,为别人活着,这样生活才会变得有意义。
  美国人喜欢金钱,没有钱的人是穷人,穷人在这里没有地位,说话没人听。为了消灭财富,就必须占有财富。我在国内的经历给了我这种启示。我到哪里去搞钱呢?我脚下的公路底下也许埋藏着石油,但把石油开采出来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我现有的4千多美金肯定不够。但在美国,有的是穷光蛋变成大富翁的传奇故事,只要找好切入点,谁能阻拦我在美国的大地上也写上一篇传奇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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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入点在哪里?切入点,切入点,我望着天上明亮的星星,寻找我的传奇故事的切入点。忽然,一个流星从夜空中划过,使我黑洞洞的大脑顿时闪出一片光亮:拉斯韦加斯!
  早就听说过拉斯韦加斯是美国西部的著名赌城。在这个世界上,似乎除了赌博,没有什么更能使人迅速破产或暴富的了。破产是别人的事,而暴富则非我莫属,因为我要拯救美国,我肩负的历史使命需要我把拉斯韦加斯的钱全部装进我的兜里,然后我就把这些钱,也许是几亿,也许是几十亿,甚至是上百亿,送到非洲去,把非洲变成像美国一样富饶美丽。上百亿美元是个什么概念,用10美元摞起来会不会超过珠穆琅玛峰?把钱摞得像珠穆琅玛峰那么高,然后用我的理想来个移山填海,用金山来填苦海,全世界的人肯定会为我的壮举而目瞪口呆的。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错乱 二十九(2)
对,一定要去拉斯韦加斯!我还有几千美元,它们是我堆砌金山的基石。我那次在北京的名流俱乐部小试牛刀,不是赢了9千块钱吗?在名流俱乐部能赢,在拉斯韦加斯也一定能赢。此时,天上的星星格外明亮,有福之人只有一颗吉星保佑,而保佑我的吉星则布满天空。
  为了尽快到达拉斯韦加斯,我需要加快速度。在我看过的美国电影里面有这样的画面,需要搭顺风车,就站在路边,伸出大拇指拦车。我站下了,等着顺风车过来。吉星高照,一辆集装箱卡车远远驶来,我伸出大拇指。卡车停在我的身边,从驾驶室探出一个大胡子。他对我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冲我招手。我虽然不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但他的意图我懂了,他同意让我上车。我用中文谢了他的好意,跳进驾驶室。
  大胡子的嘴里咬着一支手指粗的雪茄,驾驶室里充满了强烈刺鼻的烟味。他把收音机的音量拧小,说了几句话,似乎是在问我去哪儿,我回答去拉斯韦加斯。他听懂了我的中国话,“噢”了一声,用手比划了几下玩扑克牌的动作,我说“OK”,他也说了句“OK”,然后把收音机的音量放大了,一边随着音乐微微扭动着身子,一边加大油门,卡车像头猛兽直扑拉斯韦加斯。
  实际上,大胡子没有直接送我去拉斯韦加斯,在第二天中午,他到站了。在加油站加油的时候,加油工正好是个中国人。大胡子通过我的同胞告诉我,他不往前走了,请我另搭别的顺风车。我对他表示感谢,让我的同胞告诉他,他让我搭车是在学雷锋,希望他继续保持下去。加油工加完了油,大胡子又说了几句什么,加油工把手伸给了我:“先生,请交80美元。”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交什么钱?”我感到莫名其妙。大胡子已经上车了,我想让我的同胞告诉他,请他把车停在一边,我在加油站旁边的麦当劳餐厅请他吃饭,以表示我对他的谢意。
  “汽油费,他说由你交。”加油工说。
  “为什么?”我还是不明白。
  “先生刚来美国吧?搭顺风车交汽油费,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加油工解释道。
  “可我想请他吃饭。”
  “那就免了吧,他们不习惯与陌生人在一起吃饭。”
  大胡子冲我打了声口哨,开车走了。我只好掏出钱来交汽油费。
  我问加油工,这里离拉斯韦加斯还有多远,同胞告诉我,还有六百多英里,我可以接着搭顺风车。他说他可以帮我找一辆,因为经常有去拉斯韦加斯的车在这里加油。他让我先去吃饭,一会儿再来找他。
  吃过饭后,同胞已经帮我找到了一辆顺风车。这是一对中年美国夫妇的车,他们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这是我的同胞告诉我的。和大胡子司机不同的是,他们先让我付钱,到拉斯韦加斯需要给他们50美元。同胞说这个价很公平。我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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