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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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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朝是个重农抑商的王朝,人们以身为商贾为耻。

即便如我父亲富甲一方的长安布商,也仍旧卑躬屈膝的过着日子。他一直希望我能入宫为官,甚至时时刻刻以官宦子弟的标准来培养着我。因而,刀枪剑戟和诗词歌赋便是我必须游刃有余的本领。

对于这样的生活,我并不排斥,却也不甚热衷。

我的性格很疏冷。

我有一个疯癫的母亲。

从我开始记事起,她便很少将我抱在怀里疼爱,她只是远远的看着我,时而过来摸摸我的头发,这就已经算是最亲近的交流了。

母亲的病情很不稳定,时常会不定期的发作。发作时,她会不断的喊着云儿的名字,然后嘟囔着什么陪葬,或者是秘密。

我觉得母亲一定是受过什么刺激。

后来我才知道,云儿是我母亲的亲妹妹,也就是我的姨母。

至于她的事情,也是在我和杜飞华成婚后,才在父亲断断续续的训斥中得知的。

她和母亲都是鄂邑人,不知为什么来到了齐国,在那里生活了几年,后来,母亲凭着女红进入齐国宫服,而云儿姨母则在一次进贡中被作为奴婢送给了汉庭。似乎后来姨母过的不错,成了钩戈夫人的贴身侍女。要知道,在宫外的人看来,那是多么高不可攀的位子,时刻与陛下的宠姬耳鬓厮磨,谁家的女儿若是得了这样的差事,是要全家跟着沾光的。可是,太过得宠也不见得是好事,她最终被殉葬,永远的陪同了她的主人钩戈夫人。

那时候我非常执着的想要长烟。他们就以这个例子来妄图说服我。

他们说长烟在我们看来再高贵,也不过是宫里的婢女,而婢女的命是随时都有可能被碾碎的。

我自然不可能被劝服,因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反抗。

可是,他们仍旧对我和长烟的恋情横加阻拦。

后来,我记得那是长烟十五岁的时候,就是她要入宫的那一年。

我已经弱冠。却仍旧整日游手好闲。

父亲花了很多银子,却仍不能洗脱我身上商贾的血液,我们仍旧是仅有金钱缺乏尊严的商人之家。

他们由此而想到了我的婚事,认为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固然不可能娶一个小家碧玉来做嫡长子的正室,却也无法得到官宦人家名门之秀的垂青。于是,城南织社成了长安城里为数不多的尴尬家庭。

这个时代,钱和地位真的是两回事,关键的是血统。

就在这时,长烟病倒了。

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病,连大夫都没有见过。

她的眼前总有几块黄斑不断闪烁,看不清东西。

这下子可吓坏了我的父亲。

要知道,我们家里的财富,主要是靠母亲积累起来的,虽然她时常疯疯癫癫,可一旦面对织机却变得无比正常。那时候,父亲曾悄悄的对我说,你母亲就是为做织女而生的。

我当然也深信不疑。

可是,后来她得了痹症,几乎连梭子都拿不住。那时候起,织锦的活,就落在了长烟的身上。

令我们吃惊的是,她竟然比母亲更加灵巧。

可是,如今她也病了,这可怎么办。

父亲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也着急,可却不是为了生意。

后来,来了一位外地的大夫,听父亲说是滇南人。

他用蹩脚的中原话跟我们说了长烟的病情。

他说,这是种极为罕见的病症,名字叫“黄蝶眼”。如果得了这个病,必须用清明那一天的雨水洗眼,然后将白菊花浸泡在至阳之血中一口气喝下才能康复。

父亲忙问什么是至阳之血。

那人说,就是童子血。

我说,没关系,让我来吧。

那人摇摇头。

“要一直喝到好为止,中间不能间断,更不能少,要满满一碗。每天正午一次。”

我知道,如果长烟迟迟不好,我就要一直将血给她,这样下去,很可能我会先血枯而亡。

“这血必须是同一人的,否则,她会死掉。”

那滇南大夫,用一种毫无生气的语气一字一顿的说着上面的话。

我哑然。

“只是,她小小年纪生活无忧怎么会得这样一种诡异的病?”大夫似乎若有所思。

我忙问因由。

他却用疑惑的眼神望着我,问我是不是家里遭遇过什么变故。

我和父亲面面相觑却不明所以。

后来我们才知道,只有遭遇重大变故,或者目睹什么可怕的事情,总之受过重创的人才会引发这种病。得这病是无法解释的现象,但只有这么一个共同点,被人们发现。

我们当然摇了摇头。

那大夫拿了不少诊金走了,甚至没有开方子。

我跑去买了一大包白菊。然后,告诉父亲我必须救她。

父亲起初并不同意。

可当我拒绝进食后,他还是无可奈何的让步了。

那件事情我一辈子都记得。

我只告诉长烟我们要用鸡血泡白菊。

她很惊讶,却还是点了点头。

我知道,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孩子。

接下来,我日夜盼着清明的到来,并祈祷,能在清明时分飘上一场小雨。

那段时间,我时常扶着长烟到郊外去。

那里,我们曾经去过的,还有一片树林,林子深处有一滩深水,山壁上还垂挂着一条不大的瀑布。

我们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在那里展开了对往事最美好的回忆。

其实,刚见到她的时候,她才三岁多点,那是个冬日的傍晚,父亲从外面回来,手里抱着被人遗弃的她。

那时,我们刚来长安不久。

她圆圆的小脸被风吹的微微发红,睁着大眼睛,战战兢兢的望着我们。

母亲那时候没有发作,见到她喜欢的不得了。

于是,我和母亲轮流用身体来温暖她。她很乖,竟然没有哭闹。

不多时,我们发现,原来她很白皙,像个晶莹的雪团一样。

也许,从那时候起,她那双战战兢兢的眼便深深的烙在了我心深处。

再后来,清明到了。

就在我们急切的盼望中,晴了一整天的天空,在入夜时分,竟然真的飘起了小雨。

我站在雨里,接了满满的一瓮水。

翠烟笼 商誉(二)

第二天的黎明时分,我割开了自己的手掌,血不断的涌出,我的心却充满了感恩和雀跃。

青瓷碗渐渐的被鲜红的液体填满,然后上面浮起一层血沫。

我用布包好伤口,然后将一把白菊泡了进去。

接着,我用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来守候那碗血菊花。直到中午,它们终于被泡开了,舒展的花瓣,被鲜血浸透,仿佛一团团惨烈的血肉。

我真担心长烟到底能不能将这东西喝进去。

长烟起先用鼻子去闻,细小雪白的鼻翼上下浮动,无神的眼睛垂下来,我知道,她看不见的。

她的样子很可爱,我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耳垂。

“好了,快点喝。一口下去。”我督促着。

她皱着眉头,雪白的笑脸上挤出了个央求的神色。

“誉哥哥,我喝不下。”

我知道,任凭谁都无法将这样的东西一口喝下去。可是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喝,父亲的生意怎么办!”我知道,这是最好的借口。

她果然垂下头去,沉默了。

没多久,她接过我手里的瓷碗。咕嘟咕嘟的将那些东西咽了下去。

我望着她,却几次有些难以克制的轻声咳嗽,或许是对那浓烈的,来自我体内的腥气感同身受。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意志力。

喝下了那些东西,她的嘴角已经满是汩汩而下的血迹,她看不见自己的样子,否则一定会吓哭的。我忙伸出手去替她擦拭,当然,用的是那只完好无损的手掌,这事绝对不能被她发现。

然而,事情往往不能如我想象那样顺利,她还是知道了真相。就在喝过这碗血液的四天后。

我承认,每天一碗的血量,渐渐让我体力不支。

我感到有些衰弱,疲惫,脚底开始没了力气。

那天,在我替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后,她忽然间抓住我的手问道:“誉哥哥,你怎么那么虚弱?”

然后,她发现了我的另外一只手上,竟然颤着厚厚的棉布。

在她的追问下,我不得不承认了那是我的血,一直都是。

后来,她哭了。

就那么伏在我的身上,痛哭流涕。

她总是哭,在高兴的时候,失落的时候,无力的时候,或是像这样,愧疚的时候。

我说,这是我愿意的事情。

她仍旧哭,一直哭湿了我的肩膀。

然后做了个决定,那就是宁愿死也不会再接受这样的救助了。

她说,那是用我的命来为她续命。

是啊,我是在用自己的命来为她争取活下去的理由,织女没有了眼睛还能做什么?她有多么热爱这个行当我比谁都清楚。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从没有将自己和她分别对待过,我们是上天注定无法分割的一对。

谁知,第二天一早,她竟然神奇的康复了,那双眼睛,又在我的面前顾盼神飞起来。

我兴奋的将她抱起来,然后开始转圈,谁料,刚转了没几圈,便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的过往。

充满了甜蜜的亲情和懵懂的爱恋的过往。那注定一辈子相守而密不可分的过往。

谁知,后来竟成了禁锢着她的枷锁。

我的长烟渐渐长大,越来越漂亮。

自从那次眼病痊愈后,她的双眸竟越发的神采飞扬了,晶莹剔透的好像悬在那里的两枚黑宝石,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来形容。

她的眼神是明朗和清澈的,绝对没有世俗女子的妩媚,绝对没有。

我甚至将她当成上天赏赐给我的珍宝,今生今世的爱人。

我的手掌却因为反复的割伤而只能微微曲着。上面爬着五条触目惊心的疤痕。为了掩人耳目,我用一段上好的紫色布条将他们牢牢的缠住,一直缠到小臂处。其实除了长烟和子砚外,没人知道我的左手也可以用剑,我是个左右手同样发达灵巧的人。这或许得益于母亲的遗传。

长烟时常抚摸着我的左手。

用深度的哀怨说,“誉哥哥,你的手怎么办?”

我笑了笑,是啊,虽然我伤的是左手。

不过,后来我发现,在缠上布条后,剑在手里更稳健了。

伤疤愈合后,我发现我的左臂似乎力道有些下降,于是,我干脆专门练习用它使用匕首。

匕首是非常灵巧的武器,可以深藏在怀中,长剑不能抵挡的强敌如果突然近身必定来势汹汹有势在必得之势,这时候左手的匕首突然出鞘对对方来说,是极其凶险的,一击毙命不是难事。

在子砚的赞叹声中,我微微的勾着嘴角。

我看到长烟终于安心的笑了。

然而,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几乎成了后来我成为一名刺客的某种预兆。

是啊,自古以来,选择什么武器会看出一个男人的未来,这是被长辈极为看重的事情。比如说,选择长剑被看做是磊落君子的象征,是能成大事者的武器,它既有着飘逸的招式又能成为装饰品,是长安贵族最喜欢的兵器,那是种掩藏在华丽外表下的莫名杀气,然而,能将它舞的淋漓尽致的,全长安也找不到几个。而弓箭和连击弩,则是埋伏和牺牲,这多少有些浴血疆场的味道,有点让人觉得荒芜和辛苦。那多是历朝将军最爱的兵器。短剑似乎太过直接,没有长剑舞动起来的洒脱大气,因而,选择短剑的人,被人指责为做事图捷径,且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然而,在我看来,短剑伶俐杀招背后的,还有苦心经营的陷阱,那是靠先走进你,再杀了你的决心和智谋来完成的交易。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刘徇的毛贵便是短剑。匕首,则要庸俗的多,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匕首是阴险的,似乎一条深藏在剑客体内的毒蛇,近到咫尺时,伴着微笑出洞,在瞬息间将敌人击毙。匕首是短剑的强化和毒化。

人们说,什么男人选择什么武器。侠士君子选择长剑,将军死士选择弓弩,最朴实的剑客选择短剑,最恶毒的暗杀者选择匕首。

每当家里的父亲们,看着男孩子走在琳琅满目的兵器架前,抽出自己最喜欢的兵刃时,他们便会会心一笑,因为,他们自以为看到了这孩子的未来。那是只属于男人的默契。那种感觉,几乎和母亲们看着孩子抓周一样忐忑和兴奋。

我记得,当我抽出长剑时,父亲朗声大笑。

在他的心中,那是贵族的选择,是可以脚踏万里河山飞身而过的超越感。

时隔多年,弱冠的我,的确称得上是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长剑高手。我的剑术刚猛迅捷,这似乎和我不太说话以及疏远一切的性格有些背道而驰。我是侠士,却从不风流,我的剑锋上,找不到浪漫。

因此使用匕首的事情,我没对外人说过,只有子砚和长烟知道。

我用一只鹿皮的扣带将那只匕首固定在左手臂内侧,上面有个机关,在我将手腕向内一抖后,匕首便会自动掉落在我的手上。

我反复尝试,反复练习,直到这一系列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优美。

当我强迫它融入我身体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已经随着我的固执而分裂成两个。

一个是青衫长剑的青年才俊,一个是阴险嗜杀的暗杀高手。

翠烟笼 商誉(三)

长烟早在十岁的时候为陛下献上了“春魂”,陛下说给她五年时间,用来进一步学习织锦,之后也就是她十五岁的那年便要入宫。

于是,在“黄碟眼”刚刚治好不久,宫里便来了诏书。

我和长烟不得不分离。

也许正是这个离别,让我坚定了要入宫为官的信念。

我是个并不浪漫的男子,却又同时具备了一颗执着的心。

长烟是我今生认定的女子,我不能就这样失去她。

可我并不知道,入宫后,我们俩的人生,都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一切都变了。

长烟走后不久,我的机会就来了。

有时候,我觉得她就是为我打开人生某处大门的钥匙,牵引着我,朝着下一个地方迈进。

当时,少府都水长失踪。

一开始宫里还到处找他,但是后来有人说他风流浪迹,父亲是岭南的盐铁商人,后来刘弗陵召集群臣进行盐铁之议,进而将盐铁之事划入国家经营范畴,因而那人生意没落,便用钱捐了个小官,后来儿子做到少府的都水长。只是他品行十分恶劣,时常宿醉街头或热衷赌博而无甚作为,故而朝中本欲将他拿下,现在自己到先失踪不见了,不少人说他定是欠了赌资而逃跑了。

于是,我的父亲拖了人,通过大司马霍光,谋得了这个差事。

霍光是征和二年将我家的金丝锦献给武帝的人,因此,父亲到还是能说上点话的,何况,我们索要的官职并不大,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位置。

都水长和武库令虽然同级,可伦起实权却要卑微的多了。

这倒也好,我并不希望为谁卖命,我要的不过是离长烟近点,近点就好。

都水长属于少府,管理全国各地的水利设施,我也时常到下面各个郡县去,不过,我担任都水长的时间并不长,因此,没有遇到什么大的事情,所以大部分的时间,还都是留在宫里。长烟落脚在织室,距离少府不远,所以,我们还是会时常见面的。

这是段非常安心和甜蜜的日子。

我的匕首也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一切都相安无事。

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做起事情来总是非常顺利。

我就是典型的例子,上林苑的水质出现问题,我带人想了很多办法。

后来我们发现,征和二年武帝将宫里所有的莲花拔去,这一举动大大的破坏了水质的纯净,那些大的湖泊还要好些,可是小型的水渠就比较糟糕,时间久了,会出现一些绿色的水草,飘飘荡荡十分麻烦,于是,我带人重新在中栽了不少莲花,使得肥沃河塘的养料有了去处,并且每到夏季时清风阵阵没有了原先的污臭味道,并有莲子和鲜藕片可以供人采摘食用。

这样,宫中的水域仿佛披上了美丽清雅的外衣,变得不再那么空荡荡的。

陛下很高兴,高兴的结果却令我震惊,那就是赐婚。对方,竟然是子砚的妹妹,杜飞华。

我甚至失去了理智,希望说服父亲退婚,结果遭到了痛斥。

是啊,我是昏了头。

可我的长烟怎么办?

那时候,我幼稚的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是她最好的归宿,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她还有什么更好的去处。我深深的为她而担忧,仿佛她永远都是那个雪团一样,被带进商家的三岁女孩。

然而,不论我如何反抗,我的婚姻还是不可避免的来了。

我采取了一种不闻不问的方式,几乎是放浪形骸的样子,在成婚的前一天晚上,竟然去了从不会光顾的妓院,倚翠楼。

我本想在那里找个姑娘,仿佛那是对父亲,对杜飞华,对陛下最好的报复。然而,当那些妓女们蜂拥而至的时候,我发现我不能。我始终不是个纨绔子弟,我是有着深沉自卑感,却可以挥金无度的商贾之子。都水长的官职从来就不能让我得到满足,我的欲望并不在这里。

可是,我的欲望在哪?我想要的是什么?

后来我悲哀的发现,除了长烟,我没有任何的人生目标和想象。

我是个失败的男人。

于是我花钱让他们看我舞剑。

我真是疯了。

我不是个能彻底反抗的人,我的心里永远放不下我的家人。

第二天,我还是被迫带上了红花,将杜飞华接了过来。

从那时起,我便开始喝酒,而且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东西。

我需要它来麻醉自己,否则,那被掏空了一般的心痛,会时常让我不知如何是好。然而,酒精最终还是让我失去了理智。

我变成了一个狂野而暴躁的人。

匕首代表的那一半人格,开始逐渐显露。

我发现,长烟在我的身边时,我是那把侠骨柔情的长剑,而杜飞华在我身旁时,我则变成了那把渴血嗜杀的匕首。

没错,后来我真的变成了匕首。

我差点杀了她。

要不是长烟,我想,她早就已经倒在我的剑下了。

也许是因果的循环,长烟用手抓住了我的剑锋。

鲜血汩汩而下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多年前的自己。

我深深的感觉到那来自掌心的疼痛,我总是能对她的痛楚感同身受。

我扔下剑,抱起她离开了那间屋子,我的新房。

我以为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去见杜飞华。

然而,差不多一个月后,长烟还是回宫了,她用一种类似于逃跑的方式走掉了。而我,竟然和杜飞华坐进车里,准备归宁。

我的命运真是笑话。

我本以为杜飞华会向她的父母告状,却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平静。

她用平静来嘲笑我,让我成了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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