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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品精选-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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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十五号就要举行毕业典礼了,他们都要穿上那些怪诞的黑袍子到校园里晒太阳,女同学都穿上旗袍到处照相,校长和训导长也会穿上滑稽的黑袍子——我不要穿,李飞云想道,我不要站在校园里傻呵呵的晒太阳,我要躲到文学院门前的椰子树荫下,躺在软绵绵的草坪上真是舒服透了——
  “我忘记拿洗澡毛巾了。”余燕翼在隔壁澡房里叫道。李飞云没有听清楚,他也没问余燕翼要什么。
  “你拿我的洗澡巾给我好吗?”余燕翼隔了一会儿又叫道。
  “好的——”李飞云漫声应道,“我就拿来。”他没有立即爬起来,他翻过身去,胸口压在草席上,双手紧握住竹床杠子,一阵暖风又把破旧的布帘撩了起来,教堂的电钟敲响了,晚间福音已经开始。
  嗳,那些草须多么像她颈背上的绒毛,李飞云想到,那么软,那么柔,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
  一九六二年一月《现代文学》第十二期

青春
 
  太阳已经升到正中了,老画家还没有在画布上涂下他的第一笔,日光像烧得白热的熔浆,一块块甩下来,粘在海面及沙滩上,海水泛着亮白的热光,沙粒也闪着亮白的热光:沙滩上的大岩石不停的在冒水烟,烟色热得发蓝。整个海湾都快被蒸化了。
  老画家紧捏住画笔,全神贯注的想将颜料涂到画布上去,可是每当笔接近布面时,一阵痉挛抖得他整个手臂都控制不住了。额头上的汗水又开始一滴一滴落到了他的调色盘上,阳光劈头劈脸的刷下来,四处反射着强烈的光芒,他感到了一阵白色的昏眩。
  站在岩石的少年模特儿已经褪去衣服,赤裸着身子摆出了一个他所需要的姿势,在等着他涂下他的第一笔,然而他的手却不停的在空中战栗着。
  早上醒来的时候,阳光从窗外照在他的身上。一睁开眼睛,他就觉得心里有一阵罕有的欲望在激荡着,像阳光一般,热烘烘的往外迸挤,他想画,想抓,想去捉捕一些已经失去几十年了的东西,他跳起来,气喘喘的奔到镜前,将头上变白了的头发撮住,一根根连皮带肉拔掉,把雪花膏厚厚的糊到脸上,一层又一层,直到脸上的皱纹全部遮去为止,然后将一件学生时代红黑花格的绸衬衫及一条白短裤,紧绷绷的箍到身上去。镜中现出了一个面色惨白,小腹箍得分开上下两段的怪人,可是他不管自己丑怪的模样,他要变得年轻,至少在这一天;他已经等了许多年了,自从第一根白发在他头上出现起,他就盼望着这阵想画想抓的欲望。他一定要在这天完成他最后的杰作,那将是他生命的延长,他的白发及皱纹的补偿。
  然而他的第一笔却无法涂到画布上去。他在调色盘上将嫩黄、浅赭,加上白,再加上红,合了又合,调了又调,然后用溶剂把颜料洗去,重新用力再合再调,汗水从他的额上流下来,厚层的雪花膏溶解了,他的脸颊上变得黄一块,白一块,皱纹又隐隐的现了出来。他想调出一种嫩肉色,嫩得发亮,嫩得带着草芽上的腻光,那是一种青春的肉色,在十六岁少男韧滑的腰上那块颜色,但是每次调出来都令他不满,欲望在他的胸中继续膨胀,渐渐上升。
  海水向岸边缓缓涌来,慢慢升起。一大片白色的水光在海面急湍的浮耀着,丝——丝——丝——哗啦啦啦——海水拍到了岩石上,白光四处飞溅,像一块巨大无比的水晶,骤然粉碎,每一粒碎屑,在强烈的日光下,都变成了一团团晶亮夺目的水花。少年赤裸的身子,被这些水花映成了一具亮白的形体。
  “赤裸的Adonis!”(希腊神话中带女性气质的美少年)老画家低声叫了出来。窝在他胸中那股欲望突的挤上了他的喉头,他的额上如同火焰一般的烫烧了起来,少年身上的每一寸都蕴涵着他所有失去的青春。匀称的肌肉,浅褐色的四肢,青白的腰,纤细而结实,全身的线条都是一种优美的弧线,不带一点成年人凹凸不平的丑恶,他不喜欢Gainsborough的穿着华美衣服的B1ue
  Bov。他要扯去那层人为的文雅,让自然的青春赤裸裸的暴露出来,暴露在白热的日光底下及发亮的海水面前。他要画一幅赤裸的Adonis,一个站在冒着蓝烟岩上赤着身子的少年。老画家的手颤抖得愈来愈厉害了。太阳将热量一大堆一大堆倾倒下来,沙上的热气袅袅上升,从他脚上慢慢爬上去。他手上的汗水,沿着笔杆,一串一串流到调色盘上。他在盘上急切的调着,可是他却无法调出少年身上那种青春的色彩来。
  丝——丝——丝——哗啦啦啦——又一个浪头翻了起来,顿时白光乱窜,老画家感到一阵摇摇欲坠的昏眩。他觉得上下四方都有一片令人喘息的白色向他逼近,他赶紧抓住了画架。他看见站在岩石上的少年却仍然仰着头,闭着眼睛,做出了一个振振欲飞的姿势。他的心中愈来愈急躁,他要抓住那少年青春的气息,不让它飞跑。他心中一直在催促:“要快,要快点下笔啊!”可是他的手却抖得厉害,他焦急的摇了一摇头,他实在涂不下去。海浪一个接着一个,啵!一个,啵!又一下,一朵朵亮白的水花在少年身后不停的爆炸。欲望在老画家的喉管中继续膨胀着,沙上毒热的蒸汽熏得他的头快要裂开似的。陡然间他发出了一声无力的呻吟,将调色盘上尚未调好的颜料,一大片一大片,狂乱地甩到画布上去,少年仰着头,海风轻轻的拂动了他的卷发。老画家丢下了画笔及调色盘,咬紧牙齿喃喃说道:“我一定要抓住他,我要把他捉到我的画上,我一定要——一定要——”
  “孩子,我们休息一会儿再工作吧。”老画家蹒跚的爬上岩石,向少年说道。少年正在白热的日光下自我陶醉着。他看见老画家爬上来,立刻展开了一个天真的笑容说道:
  “伯伯,我一点都不累,太阳底下晒得舒服透了。”他伸了一个懒腰,仰着面,双手在空中划了几个大圈子。老画家的心中骤然一紧,少年的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轻盈,那么有活力,好像随时随地都可能飞走似的。他感到自己身上的关节在隐隐作痛,可是他咬紧了牙根,用力往岩石上爬去,少年一蹲一起,在活动腿上的肌肉,一直露着牙齿向老画家天真的笑着。
  当老画家快爬到岩石顶的时候,他觉得心房剧烈的跳动起来,少年的每一个动作对他都变成了一重压力,甚至少年脸上天真的笑容,也变成了一种引诱,含了挑逗的敌意,老画家匍匐在岩石上;紧攀着滚烫的石块往上爬。日光从头顶上直照下来,少年浅褐色的皮肤晒得起了一层微红的油光,扁细的腰及圆滑的臀部却白得溶化了一般。小腹上的青毛又细又柔,曲髦的伏着,向肚脐伸延上去,在阳光之下闪着亮光。
  “我一定要抓住他!”老画家爬到岩石顶喃喃的说道,他看到了少年腹下纤细的阴茎,十六岁少男的阴茎,在阳光下天真的竖着,像春天种子刚露出来的嫩芽,幼稚无邪,但却充满了青春活力。他心中的欲望骤然膨胀,向体外迸挤了出来。他踉跄的向少年奔去,少年朝他天真的笑着。他看见少年优美的颈项完全暴露在他眼前,微微凸出的喉骨灵活的上下颤动着。他举起了双手,向少年的颈端一把掐去。少年惊叫一声,拼命的挣扎,他抓住了老画家的头发用力往下揿,老画家发出了几声闷哑的呻吟,松了双手,少年挣脱了身子,立刻转身后跑,跳到水中,往海湾外游去。
  丝——丝——沙啦——一个浪头翻到了岩石上,白色的晶光像乱箭一般,四处射来,一阵强烈的昏眩,老画家整个人虚脱般瘫痪到岩石上。岩石上蒸发起来蓝色的水烟在他四周缓缓升起,他全身的汗水,陡然外冒。红黑花格的绸衬衫全沁透了,湿淋淋的紧贴在他身上,汗臭混着雪花膏的浊香一阵阵刺进了他的鼻腔。太阳像条刺藤在他身上使劲的抽答着,他感到全身都热得发痛,他的心跳得愈来愈弱,喉咙干得裂开了似的。突然间他觉得胃里翻起一阵作呕的颤粟,在他身体旁边,他发现了一群螃蟹的死尸,被强烈的日光晒得枯白。
  “我——要——抓——住——他——”老画家痛苦微弱的叫着,他吃力的挣扎着抬起头来,整个海面都浮了一层粘稠的白光,他看到少年白色的身体在海面滑动着,像条飞鱼,往海平线飞去。他虚弱的伸出手在空中抓捞了一阵,然后又整个人软瘫到岩石上。水花跟着浪头打到他的脸上,打到他的胸上。他感到身体像海浪一般慢慢飘起,再慢慢往下沉去,白色的光在他头顶渐渐合拢起来,在昏迷中,他仿佛听到天上有海鸟在干叫,于是他突然记得有一天,在太阳底下,他张开手臂,欣赏着自己腋下初生出来的那丛细致亮黑的毛发。
  老画家干毙在岩石上的时候,手里紧抓着一个晒得枯白的死螃蟹。海风把沙滩上的画架吹倒了,阳光射到了画布上,上面全是一团团半黄不白的颜料,布角上题着“青春”两个字,字迹还没有干,闪着嫩绿的油光。
  一九六一年三月《现代文学》第七期

上摩天楼去
 
  天色凝敛,西边有一大抹绛色的彤云,玫宝欠着身子从计程车窗探望出去,纽约曼赫登上的大厦,重重叠叠,像一大群矗立不动、穿戴深紫盔甲的巨人,吃力的顶负着渐渐下降的苍穹。
  寒意愈来愈浓,空气冷凝得像半透明的玻璃液,浮在低空。车子冲过去,把寒气荡开,如同在水中破浪而行一般。玫主把大衣领子翻起来
  ,将颈子团团围住,只露出一张浑圆的脸来,两团白里透红的腮帮子,冻得凝亮,像刚结成的果子冻,嫩得颠颤颤的。菱角似的小嘴紧紧撮着,一对汪着两泡水光的眸子,像断线的珠儿,滴沥溜转,玫宝来美国密歇根大学读书,可是除掉她五呎六时的身材外,玫宝通身还找不到一丝大学生的气派。一双粉团似的小手,指头又圆又秃,叉开来,像十根短胖的蚕虫,永远握不拢拳头似的,与她肥硕庞大的身躯不很相称,像农场上饲养着的鹌鹑,身体愈来愈丰满,翅膀却渐渐退化了。一头乌油的盛发,编成两根大辫,连成U形,垂在背后。
  玫宝坐了两天两夜的西北航空公司飞机,才从台北飞到美国。一路上腾云驾雾,在阿拉斯加降陆时,大呕大吐,玫宝以为这一辈子也到不了她日思夜梦的纽约市了。在百老汇道上飞驰着
  ,玫宝还有点不相信自己身在其境,一路上玫宝都看见穿着大红大绿的波多黎哥人,七横八竖的靠在地下车道口的栏杆上,密密麻麻的报摊,水果摊,精品食物铺(Delicatessen),一个紧挨一个,看得玫宝目不暇接。百老汇这条道名,玫宝听来太熟,太亲切,玫宝此刻觉得不是离家,竟似归家一般,因为在百老汇与九十九街上,玫宝就要见到她阔别了两年的姐姐玫伦了。玫宝一想到她姐姐,心里就发热、发酸、发甜,甜得蜜沁沁的,甜得玫宝想笑,望着那一排排巨厦间隙中涌出来的彤云,玫宝把下巴枕到搁在车窗口的手弯里,在她白胖的手背上,爱娇的轻咬了一下。
  玫伦是长姐,玫宝是幺妹。姐儿俩幼年丧母,玫伦在家里把玫宝惯得像只从来没有出过客厅的波斯猫,晚上两姐妹在房中看书时,玫宝总爱坐到玫伦椅子脚的地板上
  ,头仰靠着玫伦的膝头,让玫伦抚弄她那一头婉约齐背的长发。
  “姐姐,帮我蓖蓖头,好舒服的。”玫主半闭着眼睛说。
  “妹娃儿,我看你愈来愈娇了。”玫伦摇着头笑道。
  “头痒的很,姐姐,等下替我洗一个。”玫宝说。
  玫宝的头是姐姐洗的,玫宝的书桌是姐姐理的,玫宝的睡衣扣子掉了,不理它,姐姐只得钉,晚上睡觉,忘了放帐子,姐姐也只好替她放。跟在姐姐后头,玫宝乐得像个坐在塞满毛毯的摇篮里的胖娃娃,整日嬉笑颜开,只要张口,就有大瓢大瓢的果汁奶浆送到口里来了。玫宝爱吃零食,玫伦在床头柜上摆了一只精致的糖盒;里面经常盛着从西门町买回来的加应子,陈皮梅,花生糖,杏仁酥。考试时,玫宝钻在被窝里,不用翻身,就可伸出手去,把那些喷香的糖果抓来提神了。玫宝爱听音乐,玫伦把自己那架袖珍收音机,挂在她床头,每晚让温柔的萧邦和轻快的莫扎特送她入梦乡。
  “这么大个人还不曾自己洗头,姐姐也不能替你洗一辈子呀。”玫伦皱着眉头说。玫宝最不爱听这种话,为什么老要说一辈子长,一辈子短的,可是姐姐就爱这样穷聒噪。有时姐姐忽然会捧起玫宝的脸来,一脸正经的说道:
  “听着,妹娃儿,你不小了,姐姐老这样惯你,你以后自己怎么站得稳脚?”
  姐姐喜欢拿大道理来压人,玫宝不要听,玫宝挨吓得心儿扑通扑通直跳,玫宝赖在地上,双手紧箍着玫伦的腿子。玫宝望着玫伦英爽俊秀的脸庞,恨不得从肺腑中喊出来:姐姐,我爱你。姐姐总以为玫宝是个不懂事的傻丫头,其实玫宝懂,玫宝懂得爱姐姐,有时心中爱得发疼。玫伦在师大毕业演奏时,玫宝坐在礼堂的角落头,听得眼泪像两条蚯蚓,在她脸上爬来爬去。玫伦在台上穿着亮白的旗袍,手指像一排白鸽在钢琴的键盘上飞跃着。萧邦夜曲里那串音符,变成了一群嘹亮清圆的夜莺,飞到玫宝的心花上,把她的心血都啄了出来。玫伦答应到美国朱丽亚音乐学院学好音乐后,写成第一个曲子,就赠给她最宠爱的妹娃儿,玫宝在日记上记下:
  
  幻想曲No。1,赖玫伦作,献给赖玫宝。
  “姐姐,”玫宝紧箍着玫伦,脸贴偎在玫伦的腿上,喃喃叫道:“我要你。”玫伦把玫宝从地上扶起来,放到床上去,把被窝塞到她下巴底,在她耳边说道。
  “痴姑娘!”
  “到啦,小姐。”计程车的司机说道:“这就是百老汇与九十九街。”司机替玫宝把箱子提了下来。玫宝贴了司机小费。
  “谢谢,小姐。”司机咧开嘴笑着说道:“祝你圣诞快乐。”
  “祝你也圣诞快乐。”玫宝笑着答道。
  百老汇上人来人往,从地下道口冒出来的人潮,都冷缩着脖子,四处乱窜。六呎许高的黑人,穿着自制服卖Pizza的意大利人,还有一些操着奇腔怪调的欧洲人,看得玫宝的眼睛浑圆。玫伦写信告诉过玫宝,如果玫宝站在百老汇上,再也不相信自己身在美国,因为百老汇道上,外国人倒占了近半。玫伦在信上已把百老汇写得烂熟了。玫宝要玫伦一个礼拜至少写两封信给她,起先玫伦还遵守诺言,后来一直推忙,一个月还不到两封。玫宝实在不懂姐姐为什么在美国会这么忙法。这次玫宝到美国来,姐姐仍然说圣诞节前后太忙,信上并没有叫攻宝直接到纽约,可是玫宝管不了那些,玫宝等不及了。玫宝在密歇根下了飞机,没有通知姐姐,就直接坐公共汽车跑来纽约,玫宝要给姐姐来个意外之喜,不由得姐姐不依。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电梯里,兴奋得脸上一阵阵发热,玫宝绝不能等到暑假。玫宝今晚就要见到姐姐,倒在姐姐的怀中,把姐姐的衣襟搓成一团,然后要姐姐马上,就在今晚,挽着她出去逛Times
  Square,去逛Fifth
  Avenue,那条最富丽,最豪华,象征着美国物质文明达到巅峰的大道。玫宝站在玫伦公寓门口,心都差不多从口中跳了出来。姐姐,玫宝心中叫道,今天晚上让我们,你和我,爬上皇家大厦,站到世界最高的摩天楼顶上玄。
  “呀,是你,玫宝。”玫伦开门时看见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门外,吃惊的叫道,然后一把将玫宝拖了进去,替玫宝接过箱子,挂好大衣。
  “玫宝!玫宝!”玫伦打量着玫宝笑着叫道:“我真不相信我的眼睛,才是两年,你长得这样高大了!”
  玫宝激动得满面血红,她一进门就想扑到她姐姐身上,可是她和玫伦站在一起时,突然发觉自己比玫伦高出了半个头,身躯比她细巧的姐姐好像要大上一倍似的,玫宝呆住了,尴尬的搓着双手。
  “你看,”玫伦摇摇头笑道,“鼻子冻得那么红。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还是以前那副任性的脾气。”
  玫宝心中想叫道:“姐姐,我要使你惊奇,要你高兴。”可是玫宝的喉咙好像给痰塞住了似的,站在玫伦面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玫伦笑得十分亲切,眼睛里充满了爱怜与纵容的光彩,但是也许因为玫伦打扮得太漂亮了,使得玫宝不敢骤然上前亲近她姐姐。玫伦穿着一袭榴花红低领的绉纱裙,细白的颈项上围着一串珊瑚珠,玫伦的头发改了样式,耸高了好些,近太阳穴处,刷成两弯妩媚的发钩。眼角似有似无的勾着上挑的黑眼圈。玫瑰色的唇膏,和榴花红的裙子,衬得她的皮肤泼乳一般。
  “快来,到客厅里暖暖,我还有个朋友,你来见见。”玫伦拖着玫宝的手走进客厅,玫伦的客厅十分小巧,一套沙发,一架座地身历声唱机,一只桃花心木书架,架上摆着两套杂志,一套Vogue,一套Bazaar,客厅的墙上却点着两只中国宫灯。客厅的光线晕黄柔和,所有的陈饰总是巧克力和牛乳二色相间。长沙发上坐着一位男客,看见玫宝和玫伦走进来,站起身来对着玫伦说道:
  “这位大概是你的妹妹吧,Merriam?”
  “是啊,张汉生。这就是我常对你说我最宠爱的玫宝。”玫伦踮起脚尖搂着玫宝的肩膀说道,玫伦替玫宝介绍说张汉生是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正在电机系读博士学位。玫伦递给玫宝一杯热咖啡,然后在张汉生身旁坐下。张汉生穿着一套深黑色Ivv…League式的西装,戴着宽边眼镜,年轻、自信、精明而有条理。他对玫伦讲话时,语调十分亲切,一径叫着她的英文名字Merriam,玫伦靠得张汉生很近,口中问着玫宝一路上旅行的情形,问完一句总朝着张汉生妩媚的笑一下。
  “你从密歇根坐Greyhound Bus来的?”玫伦问玫宝道:“那种车子真会坐坏人的。”
  “是啊!”张汉生接着说道:“我跟你一个想法。我从纽约坐到芝加哥一次,一天一夜,从那次以后我再也不坐Greybound了。”
  “你在东京住什么旅馆?”玫伦问道。
  “机场附近的王子旅馆。”玫宝说。
  “傻子!为什么不住帝国大饭店?反正航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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