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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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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封上印着银色的字。

母女俩举起手来。

她们含着眼泪向墓地做了最后的告别,然后转身离开,一路上回头张望了好几次。

我多逗留了一会儿。

我也挥挥手。

却没有人回应我。

母亲和女儿走出公墓,准备搭乘下一班开往慕尼黑的火车。

两个人脸色都很苍白,瘦得只剩皮包骨头。

两个人的嘴唇上都生了冻疮。

在那扇脏兮兮的火车车窗玻璃上,莉赛尔发现了母女俩的这些共同之处。她们是中午前上的车。按照偷书贼自己的描述,再次坐上火车时,她仿佛经历了世上的一切悲欢离合。

列车在慕尼黑火车站停下来,乘客们从这个破箱子一样的东西里鱼贯而出。这些乘客鱼龙混杂,但想要一眼认出穷人却非常容易。他们总是急于下车,好像换个地方待就有了希望似的。他们没有意识到,到了新地方后等待着他们的仍然是老问题——他们还是不受欢迎的穷亲戚。

我认为女孩的母亲很清楚穷人只会招人白眼,所以她没有选择慕尼黑的富裕家庭来收养孩子们,而是找了另一家。虽然这家人无力提供优厚的条件,但只要孩子们可以吃得好一点,还能受点教育就行了。

弟弟。

莉赛尔相信妈妈一直想念着弟弟,一路都把弟弟背在肩上。这时,妈妈仿佛把弟弟放到了地上,看着他的双脚、双腿和身体落到地上。

到达汉密尔街(3)

妈妈还能走得动吗?

妈妈还能动弹得了吗?

人究竟有多大潜能?这样的问题我从来搞不懂,也理解不了。

这位母亲仿佛把小男孩抱了起来,继续前进。女孩在一旁紧跟着她。

负责联系收养的人见了她们,询问她们迟到的原因,男孩之死触动了他们脆弱的内心。莉赛尔蜷缩在那间又脏又小的办公室的一角;她母亲心事重重地坐在一张硬邦邦的椅子上。

大人们急急忙忙地道别。

女孩把头埋在母亲掉了毛的羊毛外套里,不肯离开母亲。人们费了好大劲才把她拉开。

在慕尼黑的远郊,有一个叫莫尔钦的小镇,我们这些不会讲德语的人会叫成莫尔金。莉赛尔要到那儿去,到一条叫汉密尔的大街去。

翻译一下

汉密尔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天堂

给汉密尔街命名的人一定极其幽默,这不等于说汉密尔街是人间地狱,它当然不是地狱,可也不是什么天堂。

不管怎么说,莉赛尔的养父母已经在等着她了。

他们是休伯曼夫妇。

他们一直在等着收养这个女孩和她弟弟,并能因此挣到一小笔津贴。没有人愿意去通知罗莎·休伯曼,那个小男孩没能承受住旅途之苦。事实上,没有谁会告诉她任何事。尽管她以前的收养记录都很好,但说到脾气,她的脾气可不敢恭维,有几个孩子显然有点怕她。

对莉赛尔来说,这次是坐在小汽车里旅行。

她还从来没有坐过小汽车呢。

她胃里的食物不停地上下翻动着,她心里巴望着大人们会迷路或者会改变想法,可惜这只是白费心思。她忍不住想念妈妈。妈妈还在火车站等着坐返程火车,她一定裹在那件透风的外套里瑟瑟发抖呢。她还会一边啃着指甲,一边等火车。长长的站台让人不自在——它是一片冰冷的水泥地。在回程的火车上,她会留心儿子墓地的所在地吗?愁绪会让她辗转反侧吗?

车向前开去,莉赛尔连回头再看上最后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这一天,天空的颜色是灰色,这也是欧洲的颜色。

瓢泼大雨下个不停。

“就在那儿,”负责收养工作的亨瑞奇夫人转过头来,微笑着说,“那儿就是你的新家。”

莉赛尔用手抹去车窗上的水汽,划出一个圆,向外张望着。

汉密尔街的样子

街道上的各种建筑像是黏在一块的,大部分都是小房子和公寓楼,看上去紧巴巴的。灰暗的雪像地毯一样覆盖着大街。街道两旁是光秃秃的树木,像混凝土修筑而成的。连空气都是灰色的。

还有一个男人坐在车里。亨瑞奇夫人消失在那所房子里时,他留下来陪着莉赛尔。他一言不发。莉赛尔猜他的职责是防止她逃跑或是惹麻烦。可等到莉赛尔真的开始惹麻烦时,他却在那儿坐着袖手旁观。或许他要等到紧急关头才会采取行动。

过了几分钟,一个高个儿男子走了出来,这是汉斯·休伯曼,莉赛尔的养父。汉斯旁边站着中等个子的亨瑞奇夫人,另一边站着矮矮胖胖的罗莎·休伯曼,她看上去就像罩了件衣服的小衣橱。她走路时摇摇摆摆迈着鸭步,很是显眼。要不是那张皱巴巴的纸板脸和脸上那副木然的表情,她这付尊容还算得上可爱。她丈夫径直走了过来,手里还夹着一根燃着的香烟。香烟是他自己卷的。

麻烦事来了:

莉赛尔不肯下车。

“这孩子咋回事?”罗莎·休伯曼问道。她把头伸进车里说:“来,下车,下车。”

汽车前面的坐位被扳倒了,门廊里冷冷的灯光透了进来,仿佛在邀请她下车。她还是一动不动。

透过车窗上她擦出的圆圈,莉赛尔看到高个子男人夹着香烟的手指,烟头上的烟灰缓缓落下,在空中飘飘荡荡,最后落到地面。几乎过了十五分钟,莉赛尔才被哄下车。是那个高个子哄下来的。

到达汉密尔街(4)

他轻声细语哄下来的。

接着,莉赛尔又拽住门框不肯进门。

她拉着门,拒绝进屋,眼里的泪水夺眶而出。街上的人都来围观,直到罗莎·休伯曼对着他们破口大骂起来,人群才渐渐散去。

罗莎·休伯曼的骂人话

“你们这群蠢货想瞧啥稀奇?”

终于,莉赛尔·梅明格小心翼翼走了进去。汉斯·休伯曼拉着她的一只手,她的另一只手里提着她的小箱子。在箱子里那一件件折叠整齐的衣服下面,藏着一本小小的黑色封面的书。我们知道,一个无名小镇上的某个十四岁的掘墓人曾花了好几个小时来找这本书。“我向你保证,”我想他会这样对老板说,“我不知道书跑到哪儿去了,我到处都找遍了,可就是没有!”我相信他决不会怀疑是那个女孩捡了。然而,书——那本黑色封面上印着银色字体的书,就藏在女孩的衣服下面。

掘墓人手册

掘墓的十二步指南

巴伐利亚公墓协会出版

偷书贼生平第一次受到了触动——这些文字把她引向了那光辉的事业。

成了一头小母猪(1)

是的,这是一个光辉的事业。

不过,我必须马上澄清一件事:她偷了第一本书后,又隔了一段时间才偷第二本书。需要指出的第二点是:第一本书是从雪地里偷来的,而第二本书是从火里偷出来的。还有一点不可否认,有些书是别人送给她的。她总共有十四本书,不过在她看来,她的写作主要是受到其中十本书的影响。这十本书里有六本是偷来的。另外四本中,一本是在厨房餐桌上捡到的,两本是躲在她家的犹太人给她写的,还有一本是在一个阳光普照、温暖宜人的下午来到她手上的。

莉赛尔开始写作时,她绞尽脑汁地回忆,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书籍和文字对她不仅是一部分,更成为生命的全部的?是从她第一次把目光投到那一排排书架上开始的吗?是从饱受折磨的马克斯·范登伯格随身携带着阿道夫·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来到汉密尔街时开始的?是从在防空洞里朗读故事的时候开始吗?是从犹太人最后一次去达豪游街时开始吗?还是从读《撷取文字的人》一书开始的呢?也许,对于她是何时何地开始对书籍和文字感兴趣的,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不管是哪种情况,我都无从知晓。在我们把这些事情弄清楚之前,先得看看莉赛尔·梅明格是怎么开始在汉密尔街的新生活的,还有她是怎么成了一头小母猪的。

她到汉密尔街时,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她手上由于大雪和严寒造成的冻伤。她那麻秆似的腿,衣架子一样的手臂都显示出严重的营养不良,连她勉强挤出的微笑都带着忍饥挨饿的痛苦。

她的头发是典型的日耳曼人的金发,可那双深棕色的眼睛就太危险了①。那时,棕色眼睛的德国人可不受欢迎。她的眼睛可能是来自父亲的遗传,不过她不能肯定,因为她连父亲的模样都记不清了。她只记得与父亲有关的一件事情,那是她无法理解的一个词,是一个标志。

一个奇怪的称呼

共产主义分子

过去的几年里,这个字眼曾经几次传到她耳朵里。

在那些拥挤不堪的临时寄宿屋里,人们总爱问东问西。总会有人提到这个字眼,这个奇怪的字眼。它仿佛站在墙角,在黑暗中注视着他们。它穿着外衣,穿着制服。无论他们到哪儿,只要一提到她父亲,就会出现这个字眼。她问妈妈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却被告知这个字眼无关紧要,用不着为此担心。在一处寄宿点里,有个身体状况比较好的女人打算教孩子们写字,用木炭在墙上写字。莉赛尔想问问她这个词的含义,可最终没有实现这个愿望。一天,那女人被带去接受审查,就再也没回来。

莉赛尔到达慕尼黑的时候,朦朦胧胧地感觉到自己有指望活下去了,但这并不能给她带来安慰。要是妈妈爱她的话,怎么会把她留在别人家里呢?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

事实上,她知道答案,当然这无关紧要。她清楚摆在他们面前的现实:妈妈经常病怏怏的,他们一直都没有钱治病。她完全明白这一点,但这不意味着她必须接受这一现实。不管妈妈多少次说过爱她,把她送走是爱她的表现,但她无法接受。毋庸置疑,她是一个被丢掉的瘦骨伶仃的孩子,独自和几个陌生人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一人。

休伯曼一家的小房子像鸽子笼一样。他们只有几个房间,一间厨房,一间与邻居共用的厕所。屋顶是平式的,还有一间用于储藏的半地下室。地下室的深度不够,在1939年使用还不成问题,可到1942和1943年的时候就不行了。那时,空袭警报一响,他们就得冲到大街另一头一个更坚固的防空洞里去躲避空袭。

最初,莉赛尔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些脏话。这些话反复出现,言辞激烈。每句话里都带有Saumensch或Saukerl或是Arschloch这样的字眼儿。我得向那些不熟悉这些俗语的人做个解释。Sau当然指的是猪,Saumensch是用来斥责、痛骂或者就是用来羞辱女性的。Saukerl是用在男性身上的、意思相同的字眼儿。Arschloch可以直接翻译成蠢货,这个词是男女通用的,没有性别的差异。

成了一头小母猪(2)

“你这肮脏的猪猡!”第一天晚上,莉赛尔拒绝洗澡,养母就冲着她大声嚷嚷起来,“你这头肮脏的母猪!怎么还不脱衣服呢?”罗莎喜欢发脾气。事实上,罗莎·休伯曼总是板着脸,这就是她那张皱巴巴的纸板脸的由来。

其实,莉赛尔正处于极度焦虑之中。她可不打算洗什么澡,或是洗完澡再上床睡觉。她蜷缩在狭窄的盥洗室的一个角落里,双手紧紧贴在墙上,就像是墙壁上有两只手可以拉着她不去洗澡一样,其实那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有早就干透的油漆。两人喘着粗气。罗莎费了半天力气,还是没有成功。

“让她自己来吧。”汉斯·休伯曼介入了这场拉锯战,他那柔和的声音发挥了作用,刚才,他也是这样驱散了围观者,“把她交给我吧。”

他走到莉赛尔身边,靠着墙坐在地上,地砖冰凉,坐上去不太舒服。

“你知道怎么卷香烟吗?”他问。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他俩坐在越来越浓的夜色里,摆弄着烟草和卷烟纸,汉斯·休伯曼抽着那些裹好的香烟。

一个小时后,莉赛尔已经能够熟练地卷好一支香烟了,不过,她还是没有洗澡。

关于汉斯·休伯曼的情况

他爱抽烟。

他最喜欢的其实是卷烟的过程。

他的职业是粉刷匠,他还会拉手风琴。

这个爱好迟早能派上用场,尤其在冬天,他能在慕尼黑的小酒馆,比如科勒尔酒吧,靠拉手风琴挣点钱。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曾从我手下逃脱过,但是,不久之后,他会卷入另一场大战(这是人类一意孤行的结果),这回,他将再次成功地从我身边溜走。

对大多数人来说,汉斯·休伯曼是个不引人注目的人,一个没什么特别之处的人。当然,他干起活来手艺不错,他的音乐才能也比一般人强。不过,我相信你也遇到过这样的人,即使是站在前台,他们也只适合给别人当陪衬。他常常在那儿,不引人注意,也无足重轻。

他那普普通通的外表通常会让人误以为他的身上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实际上,他有着难能可贵的品质,莉赛尔·梅明格没有对此视而不见(孩子经常比愚蠢迟钝的大人目光敏锐),她立刻捕捉到了这一宝贵的品质。

那就是他沉静的举止。

还有环绕在他周围的静谧的气氛。

那晚,当他打开那间又小又冷的盥洗室里的灯后,莉赛尔观察到养父眼中的奇异之处。那双眼睛里充满了慈爱,闪着柔光,像正在熔化的白银。看到这双眼睛,莉赛尔一下子明白了养父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

关于罗莎·休伯曼的情况

她身高不足一米六,灰褐色的头发用橡皮筋盘在脑后。

为了贴补家用,她要替慕尼黑大街上的五户富裕人家洗熨衣物。

她的厨艺不敢让人恭维。

她有一个独特之处:能够惹恼每个她遇到的人。

可她的的确确爱莉赛尔·梅明格。她表现爱的方式也是奇特的。

那就是隔一段时间就用硬木勺给莉赛尔来一顿打,再加上一番臭骂。

莉赛尔在汉密尔街住了两个星期后,终于洗了澡。罗莎紧紧地拥抱了她,差点让她窒息。罗莎说:“你要再不洗澡,可就真成了头脏兮兮的母猪了。”

几个月后,莉赛尔不再称养父母为休伯曼先生、休伯曼太太了。罗莎说了一大堆话:“莉赛尔,从现在起,你得叫我妈妈。”她又想了想,“你怎么叫你亲妈的?”

莉赛尔小声回答:“也叫妈妈。”

“得啦,我就算二号妈妈。”她瞟了一眼丈夫,说,“那边那人,”她好像是从手心里抠出一个个词来,再把它们拍紧实了,用力扔到了桌子那头,“那头猪,下流胚,你叫他爸爸就得啦,听懂了吗?”

“是的。”莉赛尔立马答道。在这个家里,回答问题要迅速。

“是的,妈妈。”妈妈纠正她,“小母猪,和我讲话要叫我妈妈。”

成了一头小母猪(3)

这时,汉斯·休伯曼刚卷完一支烟,他舔了舔烟纸,把香烟粘牢。他瞧瞧莉赛尔,冲她眨了眨眼。要让莉赛尔叫他爸爸,不会有任何问题。

一位铁腕夫人(1)

毫无疑问,开头的几个月是最难熬的。

每天晚上,莉赛尔都会做噩梦。

梦见她弟弟的脸。

梦见弟弟的双眼盯着火车车厢的地板。

她在床上醒来时感到阵阵眩晕,然后大声尖叫起来,仿佛要淹死在那堆床单里了。房间的另一边,为弟弟准备的那张床在黑暗中像一艘漂浮的小船。等她恢复意识后,那小船慢慢地沉下去,似乎沉入地板下面去了。这个幻觉没什么可怕,但是在她停止尖叫前,它一直不会消失。

或许,噩梦给她带来的唯一好处是,她的新爸爸,汉斯·休伯曼会走进来安慰她,爱抚她。

他每晚都会过来,坐在她身旁。开头的几次,他只是和她待在一起——他是帮助她排遣孤独的陌生人。过了几晚,他开始对她耳语:“嘘,我在这儿呢,别怕。”三周后,他开始搂着她,哄她入睡了。莉赛尔逐渐信赖他,主要是由于那股男性的温柔带来的神奇力量,还有他的存在。女孩开始确信她半夜尖叫时,他一定会来,而且会一直守护自己。

字典中找不到的词条

守护:一种出于信任和爱的行为,通常只有孩子才能辨别真伪。

汉斯·休伯曼睡眼惺忪地坐在床头。莉赛尔把头埋在他袖子里哭泣,好像连他都要一块儿吸进去似的。每天凌晨两点后,他身上那淡淡的烟草味,浓烈的油漆味,还有男人的体味,伴着她进入梦乡。黎明到来的时候,他总是蜷着身子在离她不远的椅子上睡着了。他从来不睡另外那张床。莉赛尔爬下床,小心翼翼地亲亲他的脸颊,他就会微笑着醒来。

有时候,爸爸要她回到床上等一会儿,他会拿着手风琴回来,给她演奏音乐。莉赛尔坐在床上跟着音乐哼唱,冰凉的脚趾头兴奋地紧紧缩在一起。从前可没有人给她演奏过音乐。看着他脸上的皱纹,还有他眼中的柔光,她会咧着嘴傻笑——直到从厨房里传来咒骂声。

“蠢猪,别瞎弹了!”

爸爸还敢再拉上一阵儿。

他会对小姑娘眨眨眼,她也笨拙地冲他眨眨眼。

有时,为了给妈妈火上浇油,他会把琴带进厨房,在大家吃早饭时拉个没完。

爸爸吃了一半的面包和果酱丢在盘子里,上面还残留着牙印儿。音乐仿佛钻进了莉赛尔的心里,我知道这样说有点奇怪,但她的确觉得爸爸的手好像是在乳白色的琴键上漫步似的,他的左手按着键钮(她尤其喜欢看他弹那个银色的闪闪发光的键钮——

C大调键)。他拉动着风箱,空气在土灰色的风箱里进进出出。手风琴那黑色的外壳虽然已有了划痕,但晃动时依然闪闪发亮。此时的厨房里,爸爸让手风琴活了起来。我猜你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我的意思。

你怎么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活着呢?

当然得检查它是不是能呼吸了。

手风琴的音乐声其实也给她带来一种安全感。白天的时候她是不会梦到弟弟的。虽然她在那间狭小的盥洗室里会思念弟弟,并且时常无声地哭泣,但是她高兴自己是清醒的。在到达休伯曼家的头天晚上,她藏起了最后一件能让她想起弟弟的东西——《掘墓人手册》。她把书藏在床垫下面,偶尔会取出来,握在手里,盯着封面上的字看,双手抚过书里的字。她不知道书里讲了些什么,不过,书的内容并不重要。这本书对她的重要性不在于内容。

这本书对她意味着

1。最后一次见到弟弟。

2。最后一次见到妈妈。

有时,她会喃喃地叫着“妈妈”两个字,妈妈的影子也会无数次出现在她面前。可是,这些与噩梦带来的恐惧相比,只能算小小的不幸罢了。在那些噩梦中,那些绵绵无尽的噩梦中,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

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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