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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庆幸的是,电子邮件并没有在我的情书时代问世或者普及,因为这一项科技的不进步,至少我可以在许多年以后,面对眼前的这一沓像年华一样忠实老去的“字纸”而得一晌贪欢。当然,这种快乐并不能等同于对第一次解禁的历史档案的阅读,读到的只是那些再也不能成为当代史的历史,温故也知不了新,但是,那些纸张却给我以温暖而充实的感觉,“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炉火旁打盹”,能取下来慢慢读,并且能帮助你“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过去的浓重的阴影”的,不是电子邮件,只有写在纸上的情书,而逐渐淡出于纸面的字迹,此刻正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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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 遇
有的人在家里呆着好好的,一脸的闺房记乐,但只要一出远门,准确地说,只要一有出远门的计划,便开始憧憬起艳遇,生出浪游记快的妄念。这正是物离乡贵,人离乡贱,离乡的人,多少就有这么一点犯贱。
传说中的艳遇是指旅途中不期而遇的一次美丽的邂逅。诗意地说,就是要把自己想象成天空中的一片云,偶尔地去投映在人家的波心。普鲁斯特说,因时间和地点的改变,人在旅途中会确切地感受到一种突然被赋予的能力,它会“像波涛一样全都升高到非同寻常的同一水平 ——从最卑劣到最高尚,从呼、食欲、血液循环到感受,到想象”。这种能力是如此生猛,以至于当火车停在一个乡间小站,普鲁斯特的目光竟能透过车窗,生造出一个“背着一罐牛奶,沿着初升的太阳照亮的小路向车站走来”的卖牛奶咖啡的美艳村姑。“晨光映红了她的面庞,她的脸比粉红的天空还要鲜艳。面对着她,我再次感受到生活的欲望。”
我估计,无论道德及审美水准之高下,人们心里其实都很清楚艳遇以及人对艳遇之渴望的厉害,否则,也许就不会有一种旨在一次性合法地满足同时了结掉双方这种危险的宿愿的历久不衰的风俗了,这种风俗我们把它叫做旅行结婚。
然而根据我个人的经验,所谓“犯贱”其实并无任何道德含义,纯粹是指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愚蠢。如果说对艳遇的渴望跟人类早期的狩猎记忆有关,我就自认了“游耕民族”。有一个时期,我会提前两个小时到达机场,然后就在距离登机柜台的12码开外阴险地等着。有一次还真的被我等到了,遂猛扑上去,顺理成章地领了她的下一张“含艳量”最高的登机牌。登机之后才沮丧地发现,我的座位在第12排的最左端,而那人却在第11排的最右。但这还不算,升空之后,以15度角斜斜地望去,“江之尾”已经在跟邻座那个刚认识的油头粉面的男人谈笑,并且逐渐风生起来。
上得山多终遇虎,上次从成都回广州,身旁就有一艳坐着。途中遭遇气流,飞机大起大落,芳邻惊叫失声,并屡作呕吐状。为了给自己壮胆,我握住她香汗淋漓的玉手,并借出左肩。然而,飞机一着陆,人家闪得那叫一个快。算起来,这竟是我20年飞行生涯中惟一的一次艳遇,不过但是诚实地说,应该属于“惊艳”。
经过无数次失败,我已被迫将“艳遇”的定义调整为:只要不遇上一坐下就脱鞋的男女旅伴就算成功,不求艳遇,更不求厌遇——然而,在我终于认命之前,还有一次几乎可以让我重建对概率学的信心的机会:那次是从广州坐火车上京,一进软卧,就发现美女二,一个像张曼玉,另一个像林青霞,笑吟吟地围着一个此时看上去最起码有七分像“重放”时代的###凤的阿婆忙上忙下。登时心头鹿撞,心想这下没跑,这一路,好日子长着呢。为保持镇定,趁车还没开,到月台上抽一口烟。不料回到车上,张、林二艳已变做大汉两条,那个此刻看起来无一处与###凤相似的阿婆,正向车窗外灯火阑珊处那两个美女频频招手,还自言自语道:这大冷的天,叫她们别来送我,偏来。唉,真是的。
别人的老婆
重男轻女,今古一脉相承。子之重,重于泰山,若是独子,更是家庭中的重中之重;女之轻,轻如鸿毛,几成父母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
在日常的亲密行为上,古人对待女儿可能大都像甄士隐那样,高兴了,就把那粉妆玉琢,乖觉可喜的小东西从奶母手上“伸手接来,抱在怀内,逗她玩耍一回”,烦了,便命人抱走。虽然女儿也是自己的骨肉,即使像甄士隐这种把“膝下无儿,只有一女”视为人生之“不足”的父亲,最后还不是因英莲的失踪而家破人亡?不过与对待儿子的态度相比,女儿却终究算不得一件正事,前者如贾政对宝玉,父子见面像是公堂提审,好脸是不会有的,还要把那“小畜牲”给严厉训斥一番。
父亲对儿子的苛刻,是在潜意识中回到从前与自己对话,知子莫如父,也没有人能像男人自己那样了解自己。傅雷先生教子之严,尤其是上海与欧洲之间的超技术道德遥控,常人或觉不可理喻,而傅雷年轻时在巴黎的旧交则“意味深长”地说过这样的话:“傅雷留学法国时,倘只知埋头书堆,而不是交往三教九流,声色犬马门门精通,又怎样能把巴尔扎克笔下的巴黎万花筒,市井群像,译得如此活灵活现,有声有色?”( 见《 万象 》第三卷第七期刘光华文 )
无子无女,是为膝下荒凉,有女无子,膝下倒是有了点人气,但是那无边无际的荒凉却自膝下悄悄地蔓延至胯下。
在父系社会里,儿子不仅是父亲,而且是家庭的具有不动产性质的自我,无论他日后离家多远;相反,女孩却终归是“别人的”,覆水难收,哪怕这盆水只是泼在了自家门前。即使像元春这样一支超级绩优股,富贵荣华虽可利益均沾,人却依然是人家的,皇家的,就连回一趟家这种私家的事,都会演变成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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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父亲的天敌不仅只是儿子,更包括别人家的儿子。连中了四次副车的余光中先生不但把自己的父亲身份比喻为一棵风霜雨露,不胜负荷地“换来果实累累”,故决不甘心让偶尔过路的小子一伸手就把果子摘去的果树,同时又给自己树了假想敌四个。这种情感,于我这棵只结了一个小果实的果树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的“假想敌”远不止四个,简直就是一股“亡我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
婚姻、家庭和私有财产既维护了血缘亲情,同时,至少在父女关系上又对它作出了深刻的异化。更为荒凉的是,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年少时充当过别人的“假想敌”的父亲们从来都是知己知彼,百战不胜的。在我们无力从“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一泥潭中自拔之前,惟有用精神胜利法胡乱抵挡则个。比方说,女儿快五岁了还老是要我抱,当我放下身段曲意奉迎之际,她的妈妈就会语带讥讽地说:“你看你,又抱着别人的老婆了。”
我心里想说的是:“哼哼,为什么不呢?你没听说过,老婆都是别人的好啊。”
广州非礼派对
所谓派对,亦舒总结道:“宾客虽多,统统是老面孔,今天你装饰我的宴会,过两日我来点缀你的派对,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达官贵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观赏。”
说的是殖民时代的派对。后殖民时代的派对虽然还没有“非礼”到“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小市民叫达官贵人观赏”的程度,但是归根究底,所谓派对者,来而不往非礼也——当然,单只人来人往,依然还是“非礼”的,要做到“有礼”,还必须一丝不苟地把主人家“摊派”到你头上的种种事情做“对”。在这些被“派”到的事情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么和怎么穿,也就是说,“人到”还不够,必须是穿着适当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门去。
其实,与“舞会”或“宴会”相比,“派对”的特殊之处本来就在于衣着和气氛上的随意和“非正式”。辞典上的解释是:“一种非正式的舞会。因不像正式宴会般的隆重,参加者可以穿着简便衣裳。如:‘家庭派对’、‘生日派对’。”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们这里就自动“转正”并且升了一级。我收到的派对请柬,绝大部分都附有“正装”或“盛装”的“着装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着装本身就是一个人参加派对的终极目的,即便做了“派对动物”,却也是衣冠禽兽,行头必不可少。然而,“穿什么”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情的伤脑筋之处尤在于,此外还连带有一个“怎么穿”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也就是说,穿什么和怎么穿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事情办得对不对,基本上取决于别人的穿什么以及怎么穿。
按照原则,着装的正确性体现在时间me),地点(Place)以及场合(Occasion)的“恰当性”。就时间、地点以及场合来说,全世界的派对其实大同小异,但是窃以为以广州的派对而论,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气”这个要素也补充进去。“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一年360日,桑拿天气严相逼,几乎不舍昼夜。这种天气,使广州人在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的问题上长期奉行着一种顽强的实用主义,全天候Casual主义,并且义无反顾地把这种主义贯彻到城中举办的各种派对之中。另外,粤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说”的习惯,从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不穿”,一种岭南风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总是赤裸裸的话,穿衣本来就是一种言说和修辞。人生至苦,莫过于在真理和言说之间徘徊。在广州的派对上,这种维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现为穿什么和怎么穿:这一次,为了尊重主人,遵照请柬要求盛装或正装出场,到场后,却发现自己身陷一群T?鄄Shirt牛仔裤的派对动物之间,不由觉得自己实在很贱。下一次,为了尊重大家而便装出场,不意却被大批为了尊重你而盛装赴会者所包围,那个窘,那个迫,恨不得就地挖个洞一头钻进去算了。
为了因应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个人在与本地派对动物的长期斗争中已摸索出一个仅供男士参考的解决方案:你穿,我就穿,你不穿,我也不穿。You jump,I jump。人不犯傻,我不犯贱;人若犯贱,我必更贱。如果你在广州收到了一张注明“正装”或“盛装”的派对帖子,为了避免陷自己于不仁不义,建议你出门前最好只穿件T?鄄Shirt,带个包,包藏一件符合“正装”或“盛装”要求的上装外套。到达现场后,先不忙入门,而是在门口跟迎宾的主人家打打哈哈,同时以锐利的目光对前来赴会的宾客的着装情况作一番不动声色的扫描。如果目测结果告诉你今晚约有半数以上“狼”都没有披上他们的“羊皮”,即可施施然大摇大摆入场;反之,则闪到洗手间把包里藏着的那件外套套上不迟。
后一种行为总是让我感觉自己有一点像电影里那些闪进洗手间鬼鬼祟祟地摸枪的杀手,其实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事前向主办者和受邀者作一番摸底调查,打听打听,互相交换一下意见。有一回把自己心里也没底的某主办方问急了,便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穿什么都行,最好不穿。”其实,“不穿”的派对也有一个学名叫做“裸体派对”,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保证不会发生“穿衣”派对上最令人尴尬的“撞衫”事件。然而,根据纽约社交作家艾玛·泰勒和洛瑞蕾·莎琪在《 裸体派对Xing爱礼仪 》一书中所制定的“裸体群P派对礼仪四项原则”之第一项:“虽然派对上通常不穿衣服,但是在参加派对时最好还是盛装前往以示庄重”——天!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竟然是裸体派对也无法避免的麻烦。惟一令人欣慰的是,与裸体派对相比,不裸体的派对不仅在道德上正当,礼数上也要简便得多,因为在以上烦恼之外,前者很可能还要面对“脱什么以及怎么脱”的新问题。
和女人一起看球
足球从一开始就是一项彻头彻尾的男性化运动,所谓的男性化,不仅仅是指从事这项运动的人,这些人的教练,以及这项运动的经营者,更包括了这项运动的观众。不过在女权主义当道的今天,不仅女人开始踢起了属于男人的足球,而且,从我们身边涌现出来的女球迷越来越多,而女球迷的越来越多,和男球星的越来越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复杂性方面虽不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不过理应关注到这件事的各方面对此却一概地置若罔闻,令人兴奋的,只是这一事实本身。
在大部分男性足球观众看来,即使女人已经学会了怎么样踢足球,但是女人根本还不懂足球。我实在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混账逻辑,难道有一天女人也可以对男人说:“虽然男人学会了生孩子,但是男人根本不懂得怎么看别人生孩子”吗?女人会踢,证明了女人自然也就会看,即使不会踢,也不一定表示不会看。的确,有不少女人从来不踢球,也不看球,不过这并不代表体力和智力上的问题,只能说明女人对这种22个人争抢一个球的无聊游戏所采取的一种建立在哲学高度之上的极度蔑视态度。
只有在战略上藐视足球,才能造成战术上的重视足球。在男人的眼里,女人的“不懂足球”主要表现在她们总是搞不懂什么叫越位,什么时候该罚点球,什么时候又该踢任意球,除此之外,她们更喜欢夸张地大叫大嚷,并且以球员的长相甚至他们球衣球裤的颜色来决定支持谁,反对谁。这些说法我都同意,不过,这样做又有什么不对呢?要知道,足球本身就是一项无聊的运动,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过:“女人必然不会对任何事情表现出完全客观的兴趣。”因此,对于世界上一切无聊的活动,惟有用女性的这种“完全不客观的兴趣”来看待,才能体验到真正的快乐。
林语堂常言:“男人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因此我也可以说,男人只懂得足球的规则,女人却懂得足球。此外我还认为,女人不仅懂得足球,更懂得踢足球的男人,所以,想想看,裁判这种重要的职务实在应该全部由女人去担任才对,任这些男人在球场上玩什么假摔,搞什么小动作,相信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女人的法眼。对于男人在行为和心理上的评价,我们凭什么竟能去相信另一些男人呢?
曾经有人这样问我:“大连的足球俱乐部长期称雄甲A的秘密是什么?”这可把我给问住了,因为我从来就不看甲A,当然,我当然想知道答案。结果那个人坏坏地说:“因为他们经常与女足一起训练。”中国女足我看过,至少她们在世界杯上与美国队争夺冠军的那场高水准演出我是从头到尾全部看完的,但是,我虽然不知道经常和女人一起练球是否有助于男足的“称雄”或“雄起”,不过我还是相信,男人若有机会经常与女人一起看球,说不定有助于使他们体验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足球快乐。那种快乐,完全不输给和凡高一起喝咖啡以及和毕加索一起喝下午茶。
酒窝醉考(1)
阅人越多,涉世越深,我越来越相信这样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间的差异远远高于女人和女人间的差异。套用托尔斯泰的名言,或许也可以这样说:“幸福的女人( 或女人的幸福)大致相同,而男人却各有各的不幸。”
也就是说,不管在哪一个时代,也无论是哪一种文化,对于女性的审美标准在根本上的变化并没有高出我们的想象,至少,在某些局部和细节上,几乎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有些部位必须突起,另一些部位则以凹陷为佳。关于前者,此处不再赘述,而酒窝就是一个以凹陷为佳的代表,一个不变的细节。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对于醉窝的描述以及赞美,见之于《 诗经·卫风 》的“硕人”篇:“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歌咏的是美女姜庄出嫁时 (嫁给卫庄公,算是皇家大婚)的盛大场面。第二段对容貌和细节的特写,译成白话文就是:小手儿柔嫩好比初生的茅芽,皮肤像冻结的油膏那样光滑。长长的脖子宛若雪白的嫩虫,瓠中的瓜子是她整齐的门牙。额头方如小蝉,眉毛弯如蚕蛾,嘴角浮着迷人的微笑,眼里闪动春波的光华。“巧笑倩兮”里的“倩”字,指的就是微笑出现在两颊的醉窝。
魏晋时代的另一个著名醉窝,出现于曹植的《 洛神赋 》:“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靥”者,醉窝也。意思是“美目顾盼多姿,美丽的醉窝承接颧骨之下。”果然是时代进步了,连具体的方位都说明得一清二楚。“巧笑倩兮”和“靥辅承权”之间有一个重大的区别:春秋的醉窝是亲眼所见,魏晋的醉窝只浮现于梦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跨越战国千年的时尚,醉窝早已成为一个共同审美标准里必不可少的细节。《 洛神赋 》的悲剧本质在于“人神之道殊”,可是在醉窝的问题上,人神之道却殊为不殊也。
根据17世纪的一则“欧洲美女标准”显示,美女的面部应具有以下特征:一、从侧面看,鼻子应微微上翘而不鹰勾;二、上唇较下唇稍薄,且左侧有一酒窝。
醉窝之美,见诸于文字者早已汗牛充栋,不胜枚举,这里,不如从听觉上搞搞新意。早期的粤语代表作,是许冠杰的情歌名作《 梨窝浅笑 》:“梨窝浅笑可知否奥妙?寂寞心锁暗动摇,魂销魄荡身飘渺。似把君邀,绮梦轻泛浪潮。梨窝浅笑,似把君邀,绮梦轻泛浪潮,春宵犹未觉晓。梨窝轻悄,悲欢竟逆料,乐极痴恋变恨苗,情丝寸断一朝了。梦已消,花依旧玉人杳。”
“梨窝”就是醉窝,虽然直观地取之于梨子,却是一种比醉窝更雅的说法。新一点的版本,则要听黄舒骏《 天秤座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