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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魔物王-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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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现在正在冲锋陷阵的那个骑士头领便是拥有希望和勇敢美德的圣骑士。

    再召唤出来亨利一世后,亨利一世便建议自己召唤出来一些圣骑士和骑士来帮忙,他有把握把那群汇聚起来的敌人一并带走,考虑到这是自己第一个英雄单位,也不可能背叛自己,还是这个位面的原住民,他同意了,于是便有了之前的一幕。

第二十六章亨利一世的特质() 
“本来我最初的打算便是抢了就跑,毕竟那时的我虽然有些手下,但与一郡之兵相比还是相形见绌,不是所有人都是蠢蛋,有些贵族并不傻,他们只是被自身狭窄的见识所桎梏罢了。”

    贵族们给他的感觉不确实蠢货,虽然有些确实是靠自己先辈的功绩混上来的混吃等死之徒,但不是每个人都能那么好运在不经过权谋斗争甚至直接暗杀之类杂七杂八的事情就上位的,大多数的贵族都很有心机,虽然这种心机更多的运用在了窝里斗上,但不可否认,除非出现什么大的变故,否则自己是不可能打败有施法者和数千正规士兵的贵族的,哪怕他仅仅只是一个男爵罢了。

    但打过一场攻城战后,他瞬间有了和一个郡的人对抗的资本,他现在手中拥有的兵卒直接超过一千五百人,甚至如果他愿意的话随时可以召唤更多的战士为他而战,唯一需要考虑的便是粮食问题,但只要自己拿下米提森郡,那么一切都将不成问题。

    从一场真正算得上规模战斗中,他明白了自己的优势——只要解决后勤问题,然后不断消灭敌人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兵源,甚至自己可以直接在需要的时候召唤兵种,让他们不吃不喝直接上战场,然后再用他们杀死的敌人召唤出更多的士兵,或者干脆直接召唤出亡灵兵种就行了,被亡灵兵种杀死后,他们的尸体和灵魂会成为新的亡灵,而自己也得到了点数,收入将达到双倍。

    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看起来美好的念头,开玩笑,让豺狼人上战场也就罢了,最多被当成奇怪的巫术造物,或许有人好奇,但大多数人不会关注此时,在这个大陆的人眼中,巫术造物就是耗费极高,能力鸡肋的装饰品罢了,绝大部分都放在角落里吃灰。

    但亡灵军团就不同了,这种迥乎不同的不死战士将会成敌人的梦魇,亦是他们的眼中刺、肉中钉,在没有做好与整个大陆为敌的打算之时,他可不打算去作死,更别说亡灵族的解锁要求是活埋大批量的智慧生灵或者进行血腥的仪式开启。

    现在的他一点根基都没有,唯一的一座城池还是飞地一块,除非他打下整个米提森郡,然后与位于奥杜罗山脉的营地相互呼应才能有所发展。

    没办法,现在营地所在的无名山已经彻底被破坏殆尽,小动物都见不到几只,大量的树木被砍伐焚烧,周围的几座山也好不到哪里去,再这样下去只能继续深入奥杜罗山脉了,考虑到奥杜罗山脉深处神秘无比,甚至可能存在能一只敌国的魔物的情况下,他觉得还是不要作死的好。

    现在寒霜帝国乱象丛生,只要他不明目张胆的暴露自己的身份,那么成功在前期潜伏下来的几率还是十分大的,哪怕被发现了也有退路,毕竟寒霜人可不会允许亚述人再次崛起,一旦自己暴露身份,恐怕会成为众矢之的。

    “吾主,我觉得我们或许可以尝试让一个人出头露面代替您。”亨利一世的话语让罗枉思索了起来,如果真要说合适人选的话,那么亨利一世肯定再合适不过了,但他那张脸估计稍微有点地位的人都知道,真的出现了依旧会让自己这边成为众矢之的。

    “或许我可以让一个圣骑士当个领主试一下?不过在此之前,亨利,拿住这把剑。”亨利一世是英灵,还是一个王者,真要说的话,这家伙肯定是拥有特质的,如果连他都没有办法激活贪婪之剑的话,那么其他人也别想了。

    “好的。”亨利一世放下枪,露出双手郑重其事地接了过去,那满脸的严肃令罗枉觉得有些搞笑,不过现在可不是笑的时候。

    “是否将贪婪之剑的使用权暂时移交给亨利一世。(注:此使用权可随时收回。)”系统提醒自己是否开放使用权限,自己直接同意了。

    果然,在亨利一世握住剑后,剑身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开始缓缓延伸拉长起来,剑身也开始朝圆柱体的方向变化起来。

    随着金光消失,一把璀璨却跟亨利一世原先长枪有几分相似的长枪出现在了他的手中,哪怕将使用权移交自己依然可以查看起贪婪之剑的变化。

    贪婪之剑(带来荣耀与胜利之枪)

    品质:卓越

    特性一:掠夺

    特性二:贪婪

    特性三:荣耀常在

    持有此枪者出现在战场上将会有着逆转战局的强大力量,极大鼓舞友军的士气,人族友军(堕落者不在列)士气增加20点,士气临界值降低10点。

    特性四:胜利之掷

    将此枪投向自己锁定的敌人,威力等同于自身全力以赴的3倍力量,带有低级追踪能力,会自动攻击被锁定的敌人的要害部位。但一旦此枪从持有者手中丢失而被锁定的敌人却未被杀死的话,此枪将会给持有者招致不幸。

    特性五:复制

    两个优秀的特性,这充分说明了亨利一世特质的霸道,由此延伸出来的贪婪之剑(带来荣耀与胜利之枪)很擅长鼓舞人族军团的士气,并且胜利之掷更是可以在关键的时刻力挽狂澜,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对比了一下,他发现貌似还是亨利一世的特质很强啊,虽然有可能因为无法杀死敌人而招致厄运,但不论是用在自杀式袭击还是交给统帅军队的将军都行,而且也不怕丢失,自己只需要给其他人贪婪之剑的复制体罢了。

    至于招致不幸?他完全可以给那种只有力量的低级兵种使用啊,比方说巨人族,最基础的巨人族兵种和建筑解锁只需要占领一座高原或者石山罢了。

    巨人族的力量夸张,或许缺乏敏捷和智慧,但让他们来使用贪婪之剑(带来荣耀与胜利之枪)无疑很有效,当然,其实最适合这把枪的人还是亨利一世,毕竟是由他自身的特质所化,自然最契合他,亨利一世的力量可不小,更是有各种强化自身的技能,全部加持给自身然后进行胜利之掷的话,罗枉估计哪怕是传说中能覆灭一国的魔物都不敢小觑吧。

    接下来他又看向战局,敌人早已经被杀得溃不成军,在数位圣骑士带领下,他召唤出来的骑士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宛如利刃一下插入敌人的内部。

第二十七章正面击溃() 
根本无法抵挡的强大敌人。

    那闪耀着金色光芒的长枪随意的撕开了严阵以待的防御阵型,在那浑身沐浴在金光中的骑士面前,一切的抵抗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是施法者,我们根本打不过这种怪物,快跑啊!”那神秘的金光,骇人的气质无比表现出来者的身份——一位高贵的施法者!

    不知道是这片大陆在古代的施法者真正拥有毁天灭地的能力,还是因为为了巩固自己超凡的位置而特意神化自己,施法者在平民眼中就是无法战胜的存在。

    安东尼奥黯淡无神的双眼此时陡然暴露出一抹精光,高手,是真正的高手,或许年轻的时候自己可以轻松打败他,但现在自己老了,如果正面作战以命相博的话,死的十有八九是自己吧。

    而且阴影法师可从来不擅长在正面击溃对手,他们更擅长躲在暗处挑拨敌人之间的关系,暗中削弱他们的法力和生命力,然后让他们全身无力,头晕目眩起来。

    这才是一个阴影法师该做的事情,据说在曾经那遥远而辉煌的施法者时代,那些阴影法师可以操控影子,把其他人的影子制造成影子战士,让影子杀死自身,甚至可以像鱼儿那样融入阴影之中,豢养生活在阴影世界中的奇异生命为自己服务。

    虽然听起来天方夜谭,但年轻的他相信这是真的,并打算探索远古施法者衰败的原因,重现这些上古法术,可惜,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蠢爆了,在历史的长河中比自己有才能的施法者多了去了,如果有能力他们为什么没有让上古的施法者辉煌时期重新降临呢。

    自己真的老了,现在的自己只会不断地蹉跎时间,然后感慨年轻的时候犯下的错误和获得的成就吧,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那奔驰在战场上的家伙跟年轻的时候自己很像啊他不由感慨起来,然后颤颤巍巍的拿出了自己的法杖。

    “不过后生辈,还是让我好好给你上一课吧,施法者的对决可不只有正面交锋啊。”虽然年老体衰,但安东尼奥的那一路斗争过来的丰富经验和眼力可没有因为年龄变大而退步,反而沉积起来,变得更加深不可测起来。

    “有破绽,就是这个时候。”随着吟唱声响起,一条由暗影组成的长绳突然出现在了全速奔跑的战马面前,下一秒被阴影之绳绊倒的圣骑士瞬间人仰马翻起来。

    不过圣骑士终究有着优秀的反应能力,他直接落地一个翻滚抵消了部分冲击力,除了有点狼狈外,他没有什么大碍。

    周围有些胆大的士兵似乎发现了一丝机会,带着贪婪的目光打量起意外落马的圣骑士来,毕竟骑士这种铁罐头在全速前进的战马上虽然很强,但一旦没有了机动性便像没了牙的老虎,危险性大幅度降低。

    至于落马了?那就真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一旦摔倒,没人帮忙的骑士只会摔得眼冒金花,然后再也无法靠自己的力量爬起来罢了。

    落马的骑士不如狗,对付这种落马的家伙,他们的经验十分丰富,赶忙掏出绳子和匕首来,绳子是为了活捉,而匕首则是当心这个诡异的施法者骑士还有反抗能力,一旦这个骑士稍有异动他们便会顺着铠甲的缝隙割开他的喉咙,不过仔细想想,这种情况下哪怕是施法者也无法再进行反抗了吧。

    然而,圣骑士可不是那些凡夫俗子,他拥有着远超凡人的身体素质,他直接一个翻滚然后直刺面前一人的咽喉,然后又一个侧步上前结果一人。

    周围的士兵都害怕起来,这种身披重甲还跑得比风还快的怪物他们根本无法对抗,他身上的铠甲更是能把一切伤害阻挡下来。

    “快逃,他是怪物啊!”本来好不容易鼓气的勇气就此彻底退散,热血上头的士兵们此时也没有当初的想法了,金钱虽好,但那也得有命享受才行啊。

    可惜,圣骑士没打算放过这些敌人,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圣骑士的体力可不是那些普通人可以比的,更别说他还有圣光的力量,无论是掌握哪种美德,圣骑士的圣光都会拥有恢复体力和伤口的能力,区别只是恢复能力的高低罢了。

    “居然没有解决掉,这种级别的肉体,难道他做了肉体改造?不对,体型看上去与普通人没有区别,难道是拥有异族血统的家伙。”安东尼奥口中的异族便是曾经与人类一起生活在这片大陆的生灵,他们有些有着强壮的肉体,有的拥有优秀的魔法天赋,人类在其中显得非常平庸弱小,但最后人类还是赢了。

    他已经做好面对这家伙的把握了,一个虽然有着强大力量却初出茅庐的小家伙,这种菜鸟最好对付了。

    “阁下,住手吧,作为一个高贵的施法者,如此屠杀弱小的蝼蚁有意义吗?”先是装出一副和气生财、不想与他为敌的态度,然后趁他放低警惕的时候暗中偷袭,不少施法者便是这么死在自己手上,他们手中一般都有不少好东西,果然直接抢夺别人的资源是最好的。

    这家伙手中的那把剑卖相十分不凡,有可能不是普通的巫术造物,而是传说中的超凡宝物,这些宝物都是在上古时代被创造出来的,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制造,损失一件就少了一件。

    “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叫蓝伯特,是个圣骑士。”其实只要稍微有点智慧的兵种都有自己的名字,虽然是系统随机出来的那种,但肯定符合他们的特点,这也是他们区别一般的炮灰的最大特点,比方说亡灵兵种就惨多了,不是那些负责统帅的高级兵种肯定没有名字,只有兵种名称罢了,比方说骷髅弩手、骷髅勇士、僵尸之类的称呼。

    “是吗,这是一个好名字呢,在下是安东尼奥斯瓦特。”没有在意为什么蓝伯特没有姓和圣骑士这个古怪的新造词,毕竟平民中诞生施法者的几率也是有的,不过既然是个没有高贵姓氏的野法师那就好办了,自己也不用担心得罪大家族,这种泥腿子基本没有哪个拥有高贵血统的施法者看得上。

    甚至这些泥腿子为了挤入上流社会,还不得不替做各种脏活累活,然后自己看得顺眼才能给他一个机会——入赘我们家族,舍弃自己的姓名,娶一个他们家的普通人,连以后孩子的面都见不上。

    与他闲聊了几句,安东尼奥已经有了打算,然后暗暗使用魔力激活手中的缚魂水晶,这种水晶启动的方式很隐秘,更别说自己还把右手藏在袖子里,没有什么经验的法师十有八九会着道。

    “去死吧,缚魂炸裂!”手中的水晶蓦然炸裂开来,一道紫色的光线向蓝伯特,这光线速度非常快,当蓝伯特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能慌忙的举剑抵抗,但光线此时却早已越过长剑,射到蓝伯特身上,蓝伯特的身上冒出圣光与紫色光线互相僵持的,但很快,紫色光线就击溃了圣光,然后把蓝伯特的灵魂包裹起来,最后变成了一块紫色的妖异水晶。

    “还是太年轻了,小家伙,下辈子学着点吧,不对,你没有下辈子了。”看着在缚魂水晶里不断咆哮的人影,他的那张老脸猖狂的大笑起来,那宛如干枯的树皮一般的面容令人作呕。

    “你是安东尼奥?哼哼哼,正好新仇旧恨一起算吧。”熟悉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背后,他身体一僵,不可能,那个人不是死了吗?自己明明亲自见过他的葬礼,而且哪怕他没死也不该出现在这里啊。

    扭头看向背后的安东尼奥最后一眼中只看见了一道耀眼的光芒和那熟悉的人。

    “不可能!!”不甘的咆哮到了嘴边却在最后变成了一滩淤血,他的心脏早已被贯穿,那速度之快、威力之大连让他化为阴影身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十八章愿战神之光永存于世() 
“你认识他?”罗枉看到亨利一世眼中闪过一丝缅怀。

    “当然,他曾经是我的一个老对手,虽然我不算真正的亨利一世,但最起码还是记得这个曾经需要自己全力以赴的家伙的,哪怕他活得越老越回去也一样。”哪怕亨利一世只是信念的化身,但该有的记忆也是有的,以他的性子,怀念自己的老对手是必然的。

    “嗯,惺惺相惜吗?不过这种情绪可不要带到工作中去,话说你知道该怎么把这个倒霉蛋的灵魂弄会体内吗?”他召唤的这个圣骑士的实力不错,哪怕在众多圣骑士中都算得上名列前茅。

    不过,初出茅庐的他们哪怕有系统化的记忆灌输也谈不上经验丰富,这里的经验不止在战斗方面,也在为人处事方面,光会打斗是不行的,你再能打,人家也能找对方法弄死你,除非你已经无敌于万界中,否则还是要长点脑子的。

    “嗯,这种束缚他人灵魂的法术吗?我一点都不擅长,不过我知道有谁很擅长这种法术——灵魂游弋者·乔戈尔,据我说知,那家伙隐居在南方的某个郡里,具体我就不太清楚了。”毕竟涉及到人类最精密的东西——灵魂,亨利一世也不敢妄下定论,思考了一下,他在记忆中发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

    “那就有点困难了,身体的话,在各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应该不会被微生物分解吧。”毕竟只是缺少了灵魂,圣骑士的身躯依然保持着优秀的活性,他现在的情况就像植物人一样,虽然不能有所动作,但蓝伯特应该还算活人,即使他的灵魂被禁锢在一颗奇怪的石头中不断哀嚎着。

    毕竟虽然圣骑士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但他的肉体依旧照常工作着,他依然会吃饭喝水,也会有生理反应,只不过机体已没有意识、知觉、思维等人类特有的高级神经活动。

    这么说吧,任何一种生物都是一个生态系统,包括这种生物与其共生的微生物。就人的肠道或皮肤的微生物而言,他们与人不是寄生关系,而是共生,互利互惠。一方面我们为微生物提供营养,比方说消化后食物的残渣。另一方面这些微生物也会为人提供各种帮助:为我们提供必要的微量物质,或者抵抗其他细菌侵入肠道。

    当人活着的时候,这个平衡是十分完美的,但一旦人死去,这个平衡就会被打破。这时候正常的菌群早就扑街了,各种微生物自然会蜂拥而至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大餐。人的尸体也就逐渐分解了。

    “让一些人负责服侍蓝伯特的生活起居,除非到了山穷水尽再也无法支撑的程度,否则我是不会放弃自己的手下的。”自己的手下对自己忠心耿耿,自己自然不能平白无故地寒了他们的心。

    周围的士兵听到后,士气提升了不少,这倒是意外之喜,他本来没有打算以此做文章来刷士气的。

    “吾主仁慈,虽然我并不喜欢这种异种能量,但并不妨碍我对他们忠诚可嘉的欣赏。”亨利一世似乎不太喜欢圣光的力量,他体内的力量也是光形态的,但与圣光完全不同,炙热且狂暴,宛如一个活着的火山一般。

    “抓到敌人的首领了。”只见一队守卫压着米提森郡的几位少爷来到他们的面前。

    “阁下,贵族之间的战争向来都是优雅而高尚的,我愿意付出令您满意的赎金来放了我。”柯德没有了当初的意气风发,之前他的脑袋都差点被砍了,如果不是出手的士兵看他身上穿着不凡,打算活捉他,说不定他就死在一个小兵手里了。

    “对对对,阁下,我也愿意。”看着柯德开口,尤瑟慌忙地跟着喊了起来,他这个人没主见,但一旦有人做一件对自身有利的事情,而他看不出什么弊端的话,十有八九会照抄照搬过来用。

    埃希没有说话,他此时已经被彻底吓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根本早就死掉的人,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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