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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上过奖,臣不敢当。”
“那里,来人,赐酒。明日爱卿就要回辽南了,朕会非常寂寞呢,今夜就好好陪朕喝两杯吧!呵呵。”若能以酒毒死他,那该会有多快意。
关宇朝捧起酒杯,爽快地一干而尽。“谢圣上赐酒。”
“爱卿,你就慢慢享用朕为你准备的大餐吧。”
“多谢圣上美意。”嘴中说著不由衷的话,关宇朝暗暗叹息,这种应酬陪笑的日子,也只需再熬一天就结束了。
从小就对自己明争暗斗的天子表弟,心里在想什么,他关宇朝也不是傻子岂会不知。他无意争权夺位,偏偏就是有人眼中容不下一颗沙子,所以他也尽力避免在京城现身,这次要不是前来为皇太后庆生,没有推辞的理由,像京城这种是非之地,他就是多一刻也待不下去。
来到京城不过短短半个月,自己被暗杀过多少次,关宇朝都已经懒得去数了,这种令人头痛如地狱般的日子,只要再一天就可结束,他就可以回到自己热爱的领地,呼吸辽南清新可人的空气了。
“王爷,您就多喝几杯嘛!别怕,要是您醉了,可以留宿我那儿。”
抽中上上签的是后宫罗才人。她可得意了,今夜有多少女人咬著指尖气愤不已地看著她,陪坐在这位俊俏倜傥的王爷身旁。
耗费半天的精心打扮,此刻,她一双半数裸露在锦袍外的雪乳,就像两座小山压在他手臂上;桌底下的粉热脚心,隔著裤管挑逗他的男性;细心用炭笔勾出的邪魅大眼,饥渴望穿他雪袄锦衣;浑身洒满了来自波斯的迷魂香粉,盼能迷倒这位贵客。
这种明目张胆的邀约,在宫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大家都知道皇帝喜新厌旧的习性,对于他生厌的女人,皇帝向来大方地与宫中王公贵族分享。
关宇朝冷冷地推开她缠人的身子。“依我看喝多的人是你吧。”
“别这么冷淡嘛,听说你在京城这十几天内都没有人陪你过夜?这是为什么?
嫌我们京城的女人比不上辽南美女?还是嫌我们的功夫不好,不能好好侍候您?先皇的时代,宫内传言你一晚可持续换七、八个女人,这是真的吗?妾身真想见识一下过去京城最浪荡的美男子有多……”葱白丰润的玉指诱惑地游移到他胯间。
“大庭广众下,你最好克制一点。”他俊俏的脸孔染上一层冰霜,警告地挑起一眉。
罗才人被他那双凛然冷魅的黑眼一瞪,恐惧之中又有股鲜活的兴奋感窜起,教她不禁颤抖。传闻中的邪性美男子,比传闻来得更加俊美倜傥,从方才陪坐到他身旁的那一刻,自己一双眼就离不开他。世上怎么有如此俊挺的男子呢?有这样的男人在身边,皇上算什么,如果他才是皇帝,自己就算散尽家财也要贿赂那些宦官,好让自己与他共度一夜。
能被那双强壮的长臂抱在怀里,靠在那热火般的胸膛前,被他神秘的双瞳凝视,接受他那性感嘴唇的爱抚、滋润,罗才人光靠这些想像,自己整个身子就不能自拔地发热起来。这种邪性的气息,岂是宫中那些草包能及的,她想要、好想要……能和这样的男子度过一夜,她会成为全宫中、不,全京城女人羡慕的对象。
“莫非王爷还会忌讳人的目光?如果你不想在这里,那到我寝楼吧?我保证这个夜你不会后悔……我会使出浑身解数让您销魂。”她大著胆子挑明,拉著他的手隔著软缎摸索著自己的双腿间。“瞧,为了您,我的血都热起来了。”
“你很热是吗?不想个办法可不成。”
终于说到重点了,罗才人以最柔媚的声音说:“只有王爷能解我的热,求王爷救救妾身的苦啊。”
“好吧,那我就助你一臂。”关宇朝拿起桌上的一壶酒,朝她浇头而下。“这样冷下来没有?如果不够,我还可以多叫几壶酒?”
呆愕的罗才人尖叫狼狈地起身。“王爷,你做什么!”
“帮你降火去热呀,举手之劳不需言谢了,罗才人。”
这一幕落入所有人眼中,她俨然成了全宫中的笑话。她一张脸从红转青又转白。
“您……太过分了,王爷。我好歹也是个才人——”
“公然在皇宴上发情发骚的人可不是我。别再自取其辱,快滚吧。”
“您……呜……我不要活了!”她羞恼地红著脸一路哭著跑回后宫去。
关宇朝一脸终于能获得半点清静的神情,悠哉地倒了杯酒喝。
“王爷不觉有些过火了吗?”一直隐身他后方的贴身保镖们语带笑意地说。
“刀奴、剑奴,你们两有资格说这种话吗?是谁笑得那么大声。”
“这……属下汗颜。”剑奴愧道。
“不过,王爷这么做真的妥当吗?不论如何,对方也算是皇上的女人呀?太不给面子,万一惹出什么事端……”刀奴小声地在他耳后说。
“不过是个才人,能惹啥事?她若是正在得宠,也不至于被派来招待客人。咱们这场宴会的主人还没有大方到把宠姬、宠妾都与人分享。我的胃口还没有坏到连只烂破鞋都屈就的程度。”
看来王爷的火气也不小。连日宫中明争暗斗的生活,让原本颇有耐性的王爷都被逼到濒临爆发的边缘,那个才人也颇不识趣,王爷三番两次以眼神告诫过后,仍不懂得检点,最后才会落得这种下场——点燃了王爷的火山,被轰成了炮灰。
“如果不是只破鞋,王爷要不要考虑一下?我看您也需要去去火气……”
“刀奴,你何时改行当龟公了?”
被王爷冷瞪了一眼,他吓出一身冷汗。“是,属下知错。”
“哼。”
“王爷,差不多该回行馆了。”剑奴在旁帮腔,救刀奴一把。
关宇朝脸色更加阴沉。“留在京城最后一晚,恐怕还是逃不过半路埋伏吧。那些愚蠢的家伙,与其派十组没有用的废物来暗杀我,何不找个能让我活动活动筋骨的高手,至少我也不会无聊,浪费我睡觉的时间。”
“王爷,您说笑了。”刀奴夸张的摇摇头。“属下们可不希望有更麻烦的人物出现。平日大伙儿斗斗剑、比比武还另当别论,但牵扯上王爷的安危,不能大意。”
“喔,我倒蛮期待的。”
京城安逸的生活,简直要闷坏他了。
烦人而又永无休止的宴书,应付那既不成材又不成样的皇帝已经够厌了,还加上一堆饥饿得像是几辈子没男人碰过的女人,叫他不火大都难。不论他走到那里都有人想投怀送抱,把他当成什么了?解除她们苦闷后宫生活的活动性道具,以为她们靠过来,自己都得照单全收?他可不是来者不拒的男妓!
真不晓得过去他怎么会觉得京城好玩?想是年少轻狂,中意这些放荡不羁的生活。那种流连花丛、日以继夜玩乐的日子,早在他行成人礼之前就玩腻了,现在唯一能勾动他激情的是辽南广阔雄伟的草原上,万籁俱寂的满天星斗下,恣意放马狂奔的夜晚,要不,严寒冬日骑马打雪仗也不错。
充满腐败气息的宫廷,争权斗利、勾心斗角的嘴脸,他都已经不想再看了。
“走吧,刀奴、剑奴,回行馆去。”
“王爷不需去向陛下辞行吗?”
唇角浮起讽刺的笑。“你以为他还在殿上吗?刚刚就见他搂著新欢消失了。”
有这样的皇帝,大唐还能有几日光明?关宇朝披上黑狐披风,半分不留恋地跨著大步,走出了这场彻夜不止的荒淫宴会。
炎华小心地藏起自己的身影,靠著森林大树的帮助,这并不是件很难的事。多年杀手生涯的训练,她已经很懂得掌握等待猎物上门的耐性。平常的她耐心只能维持一盏茶的时间,但是在干活的时候,就算要她在冻死人的寒风中,也可以一动不动地站上一夜。
现在,四郎一定发现了自己留下的纸条,正在大发雷霆吧?
他千叮万嘱不许自己单独行动,但是炎华就是不想等黑蝴蝶,谁知道她到底能不能从关外赶回来,万一来不及,岂不让到手的千两黄金又飞了。千两黄金说多不多,但可以让影蝶门上上下下百来余口人过上大半年好日子,就算一阵子不干什么大案子也无所谓了。
一想到大郎、二郎与三郎哥被四郎教训的模样,炎华唇角忍不住抖动起来,那三个大男人就算徒手对付一头凶暴的黑熊,眼也不会眨一下,但是遇上四郎冒火的眼神,就会乖得像只被骂的小狗,可怜地摇尾乞怜,真不知谁才是哥哥谁又是弟弟。
那画面炎华百看不腻,可惜这回她不能亲眼目睹了。
就在炎华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时,树林中传来不寻常的马蹄声。
来了?她快速地架好弓箭,躲在暗处放箭不是她乐意的行径,但是四郎不是个大惊小怪的人,能被他警告需要小心的人物,没有两把刷子是上不了台面的。拉满了弓,她静静地等著马蹄声接近。
第二章
银白月光照得草径通明,苍茫夜色中赶路回府的三名骑士接近转弯处时,突然间草丛内传出一声叫喊,紧接著原本空无一人的林间,冲出了大队人马,将他们团团包围住。
“你就是关宇朝是吗?”领头的人大声喝叱地说:“我们是天水帮,杀了你就有千两黄金,你的项上人头就由我们收下了!”
三名骑士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人冷笑著策马上前。“好大口气的恶贼,凭你也有胆量直呼我们王爷的名讳,光凭这点我敢断言你会死得很快。”
对方从容不迫的态度让领头者倒退两步,但是他看看左右自己的帮众,他不相信凭他们二十几个大男人会输给这区区三名骑士,不管他们是否有三头六臂,人数上自己就握有十足胜算。
“放屁的人是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们这么多人,你还是趁早投降,我们不想为难其他闲杂人,只要王爷的人头交出来——”领头者的话也只说到此,因为接下来他就再也无法开口了,一个脑袋和身子分了家的人,想开口也开不了口。
看也不看喷血倒地的男人,骑士中的一人打了个好大的哈欠说:“你们还有人要说话吗?没有就快滚!”
二十几个男人瞪著前一秒还生龙活虎的首领,现在已经魂丧西天,哪还有人说得出半句话,动作快的人早已脚底抹油溜了,剩下的人则是吓得无法动弹,只好连滚带爬地远离这可怕的三人组。
“啧,人多有啥屁用。”抹去自己刀上的血痕,刀奴心情不佳地说道。
“这已经是今晚第三个送上门找死的笨蛋了,一段半时辰的路也不让我们安稳地走完,我都快睡著了。”打过哈欠,现在改伸懒腰的剑奴,抱怨地说:“下次就让我来活动筋骨吧!虽然都是些不怎么样的货色,不过今晚都让你一个人出风头,这也太诈了。刀奴,我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你还醒著吗?我以为你早就睡死了。”刀奴冷笑。
“有人骑马时睁著眼睡吗?”剑奴反击。
刀奴毫不考虑地说:“有呀,我眼前的这个。”
“我的宝剑插在你的笨脑瓜上,应该是不错的装饰品,想试试看吗?”剑奴咬牙地瞪著他说。
“刀奴、剑奴。”关宇朝踢踢马腹加速,丢下他们两个。“我可想早一刻回到暖被窝去睡觉,你们要吵就吵,我没那时间欣赏了。”
“王爷!你要丢下我们呀?这可不行,王爷!”刀奴慌张地跟上前去。怎么可以让王爷没有护卫一个人回去呢!
剑奴哼了一声,踹了刀奴的马一脚,受惊的马儿高抬双蹄的鸣痛,把马背上的主子摔下,自顾自的跑了。刀奴很不光彩地跌了个四脚朝天,摔疼屁股不打紧,更糟的是让剑奴有了捷足先登的机会。“你这卑鄙小人!”
“王爷有我一个人保护就够了,你滚吧!”
“你这死剑奴!我一定会找你算帐的!”
刀奴的怒吼回荡在入夜后的树林里。剑奴一脸得意丢下他,策马跑了。
“我真不该带你们两个一起出门,每次都斗在一起。我感觉不是带了两个保镖,反而像带了两只麻烦的暴躁蟋蟀出门。”关宇朝冷瞥身旁追赶上来的保镖说:“再有这种情况,下次我就改带琴奴好了。”
“琴奴那家伙能保护王爷吗?他光保护自己的琴都来不及了。”
“至少我耳根能清静点。”
“王爷……”剑奴希望他不是说真的,能跟著王爷是他们这伙贴身护卫的最高荣誉呀。“小的知错了,下次不敢了。”
“等会儿刀奴回来,你可要先道歉。”
“是。”剑奴不敢说“不”。
马上就要回到行馆了,通过前方树林后,顺著大路再过几户人家,就是王爷在京城内的行馆。其实走这条小径并不见得会更快,但是王爷挑选这条人烟稀少的路,理由是,就算遇上那些猎人头的无耻杀手,也不至于会妨碍到平民百姓的日常作息,甚至拖累一些无辜的人卷入风波。
王爷的行事作风不论何时,总能让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甘心情愿地追随他,并非那些吓人显赫的头衔或名号,纯粹在于崇拜王爷的人品、手腕与敏智的头脑。为了王爷,剑奴就算肝脑涂地也无怨无悔。
嗯?气氛有些不对!
前一刻空气还充满著祥和的鸟鸣,但是下一瞬间不寻常的肃杀之气迎面袭来,一支锐箭划破了空气直射而出!
“危险!王爷!”
可是箭的目标并不是他们,迅如雷火的箭横过他们的鼻端,射到一旁的大树上,顺著箭尾拉出一张大网,横断他们的去路。马儿惊慌地举蹄嘶鸣,差点就把剑奴摔下马,但是一旁的王爷很快地安抚胯下紧张的马儿,从马背上张望著躲藏在暗处的敌人,揣测敌人的动向。
接著第二剑射出,这一回是瞄准他们身后的大树,同样地张开一网,明显地把他们主仆禁闭在这两棵树的中间。剑奴拔出他的爱剑,试著割破那张网,但是金属的剑身碰触到网子,一股坚韧的弹力又将剑弹了回去,网子丝毫无损。
“不必白费力气了,这网子是用万年蜘蛛丝制成的,想要砍断它,除非有上好的宝剑。凭你的那一把,还办不到。”敌人的声音从树林中传出。
“王爷,小心。”剑奴以自己的身体挡在前。不论来者何人,他都不会让他伤了主子半根汗毛。
“等你们好久了,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了呢。”一直藏身在树后的敌人,嘻嘻笑笑地翩然跳落他们眼前。“堂堂王爷只有一个护卫,真穷酸呀。”
关宇朝静默地打量著这名身著黑衣,以黑巾覆面,身材纤细娇小的暗杀者。
慢得让炎华以为四郎哥的情报错误,这家伙换别的路回家了。就在炎华差点要放弃的时候,终于让她等到这个“猎物”。原来,这就是辽南节度使——关宇朝是吗?能让四郎哥另眼相看的“危险”敌人,既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怪物,也非暴牙凸齿、面目可憎的妖魔魍魉,哼!长得还人模人样的嘛。
炎华有些不甘愿地承认。
不及四郎那种唇红齿白的俏,也不敌师父那样冷若冰霜的美,但就男人的容貌而言,无疑的关宇朝拥有上天恩宠的出色俊逸,与四郎或师父相比毫不逊色,甚至可说在“霸”字上略胜一筹,这个男人有天生的王者霸气。
凭什么这类腐蚀天下的败类,能够拥有这么好看的体态和模样,老天爷瞎了眼不成?所谓的败类,就该有败类的长相,比方说凸眼睛小耳朵,最好还暴牙、双下巴、圆滚滚的、肥嘟嘟的油桶肚,外加一双短手短脚嘛!
象征他身份地位的奢华湘绣锦袍,不但没有让他显得财大气粗、浑身铜臭,反而给人一种这是他天生合宜的穿著,优雅的气质高贵的装扮相得益彰。昂贵的黑狐披风,衬脱出他卓尔不群的颀长身形,倜傥又潇洒。
炎华毫不怀疑这个人仗著天生本钱的优势,过著吃香喝辣的日子。
就连她这个看惯漂亮男人的人,都会忍不住有点心动这一点,炎华可以肯定就算他不是什么王爷,女人也会蜂拥而来。但是,天天看惯四郎与师父了,她还不至于会笨到因为这家伙长得帅,就忘了干活儿。
很抱歉啦,王爷。你那双勾魂眼只好到阴曹地府去勾引别人了。
“磨磨蹭蹭的把时间都耗光了,现在我只好速战速决了。王爷,你的头……借我吧!”炎华倏地出手,月下只见银色电光一闪。
“‘你’这大胆狂徒——”
拦在王爷前方,剑奴反射地以身体与剑挡住,刹时间全身都被一条无形的细线捆绑,脑中大呼“糟糕”的同时,自己的双臂被线上的力道牵引束缚,动都动不了,他越是挣扎丝线也缠得越紧。
“妖人‘你’使得什么鬼道具!”从没见过这么诡谲的暗器,剑奴痛咒自己轻敌的粗心大意。
“放心,我的目标是王爷,和你无关。你就乖乖地呆在一旁看吧!”炎华游刃有余地笑说:“顺道一提,缠住你的东西是我的独们暗器——千蚕丝,你挣扎得越紧它就缠得越死,到时候解不开可别怪我。”
“‘你’这妖道——”唔,好紧,气要喘不过来了。剑奴慌乱地想提起真气,绷断这见鬼的千蚕丝,但是四肢使不上力。
“剑奴,平下气来,到后面去。依我看这蚕丝跟随著你的脉搏而动,你越是气急攻心血脉扩张,这丝线也会随热度抽紧。只要你放松就可以抑制它的紧缩了。”
关宇朝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可是这妖人——”这下可要被刀奴笑死,护主不力,还成了主子的包袱。
“不要在那儿嘀嘀咕咕了,我想要尽快干完活儿。咱们影蝶门有个原则,不杀目标外的人,所以——”炎华弹指射了一支玉石短刃插入旁边的树上。“等会儿要不你死就是我活,你的手下可以自己想办法拿那柄短刀切断千蚕丝。你和我可以公平的打斗一场,你赢了我的命留下,我赢了……千两黄金与你的人头我带走,可以吗?姓关的。”
“影蝶门?江湖上最引人注目的杀手组织。依‘你’的身手,应该是传闻中的顶级杀手,黑、黄、赤、白、花五色蝴蝶中的某一个吧?”看黑衣人的身手,还不是浪得虚名嘛。
“我有必要回答这问题吗?”炎华怀疑他心思在想什么,普通人看到她露一手,就算没吓得发抖,至少也会皱个眉发点脾气,可是他竟然还有闲情逸致笑?
“‘你’的确没有回答的必要。但,影蝶门里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