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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一只名侦探-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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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好面粉,詹妮把打蛋白的工作交给男孩,在烤炉烧热前开始打蛋黄,加油,加面粉,加牛奶,加糖加盐,最后将男孩打好的蛋白慢慢加进去。最后将面糊倒在模具中,放进烤箱。

    “好了,休息一下吧,等会烤好先给你们吃一个。”詹妮说,男孩们都欢呼起来。

    在等蛋糕烤好的时候,詹妮没有闲着,她称了一些面粉放在锅里翻炒,等到面粉变成微黄色开始散发香味时,她慢慢将牛奶倒进锅里,迅速搅拌一会儿,将一团东西倒在一个大盆子里。

    在等这团东西冷的时候,詹妮筛了一些豆粉炒熟。然后将面团揉好擀平,分成几份,有的中间铺上豆沙,有的中间放果酱,最后卷成卷,撒上炒熟的豆粉,切成小块。

    这种小点心做起来非常快。詹妮先让男孩们试吃了几个,男孩们吃了几个,顿时觉得自己都饿了……==

    用豆面和麦芽糖做了几种软糖之后,詹妮开始做饼干。做了好几种面糊,然后教男孩们怎么把它们倒在模具中做成饼干,詹妮自己则开始煮果酱。肉酱和花生酱是一定要有的,詹妮喜欢花生酱,福尔摩斯喜欢肉酱,而甜果酱也决不能少,华生和福尔摩斯早餐都喜欢在面包上涂果酱。

    大英帝国的人其实挺爱吃甜食的,或许应该说,只要甜得合适,全人类对甜食都无法抵抗。不过甜食是调剂品,真正能饱肚子的还是主食。

    饼干已经烤好了,正好刚刚放在旁边发酵的面团也发酵完毕,詹妮让两个男孩来帮她把果酱装在容器里,放到一边放凉,自己则将面团做成面包的形状放进烤炉。

    看了一眼旁边的计时器,又嘱咐男孩们将用了的锅碗盘盆洗干净,詹妮将煮好的土豆做成泥状,又将剁好的肉泥和切好的蔬菜,还有土豆泥搅拌好。她准备做一些油炸食品,既方便,又耐放。

    炸丸子,炸面包圈,炸薯条,炸鸡块,炸鱼块,炸茄子炸辣椒炸藕片炸芋头片……除了留下做晚餐的材料,剩下的东西詹妮全炸了。

    男孩们打下手洗厨具不亦乐乎。

    他们喜欢在哈德森太太这里打临工,虽然每次活并不少,但哈德森太太并不吝啬,除了工钱,她做什么食物都愿意让男孩们吃一点儿,有时候还会让他们带走。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歧视他们,她记得每个人的名字,从不用鄙视的眼光看他们。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她做的食物实在是太太太太……好吃了~~~

    今天哈德森太太做了非常多的食物,即使每样只吃了一点儿,两个男孩也饱了。临走时除了工钱,他们还得到一个苹果一个面包和两个甜甜圈,这让他们可以带回去给同伴,或是做为明天的早餐。

第十章() 
第十章

    看着干干净净的厨房,詹妮坐在椅子上休息。虽然每次都给来打工的男孩们一些食物,但这花费不了什么,反而男孩们做事都非常卖力,每次走的时候都主动帮她把厨房打扫干净,这省了她不少事。

    詹妮一边喝茶一边想着明天再去买两个老南瓜,南瓜可是好东西,又耐放又能做不少种吃的。还有米,今天詹妮在市场上竟然看到几个中国人在卖米,她决定明天去买一些回来,还有糯米,也许还有米粉呢。

    想到这里,詹妮不由想到那几个中国人。他们都穿着短衫,留着辫子,与她记忆中上官珍珠见到的中国人打扮完全不一样,口音也不同,所以一开始她都没有认出那是中国人,后来还是看到他们卖的东西,她才知道他们是中国人。

    “好香啊。我老远就闻到香味了。”约翰回来了。为了散味,詹妮将窗户和后门都打开了,所以味道飘了很远。

    “你不是去买笔记本了吗?去得可真久啊,都天黑了。”詹妮起身关上窗户和门,太阳下山后还挺冷的。

    “我遇到一个朋友,所以去喝了一杯。”约翰搓搓手坐下来,“是吃晚饭的时候了吗?闻到这么香让我的肚子都叫唤个不停了,哈德森太太,请务必满足我的请求,自从上次吃过你做的大餐后,我一直念念不忘。”

    约翰的恭维让詹妮有些开心,不过她故意说:“那我还真是抱歉,自从你住进来后都没有好好做饭,让你白白出了几镑伙食钱。”

    “哦,不不,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约翰连忙解释,“我只是想说……呃……恩……”

    “好了,不用解释了,我确实不对,不应该太忽视大家的三餐了。以后我会注意这点的。”

    “那可真是太好了,呃……今晚吃什么?我可真饿了。”

    今天夏洛克很晚才回来,一推开门,原本兴奋的心情立刻晴转多云。

    为什么我难得晚回来了一次你们就吃大餐,而且都没有等我?不高兴!

    “福尔摩斯先生,你回来了,快坐下吧,哈德森太太今天做的晚餐非常丰盛。”约翰擦擦嘴,招呼夏洛克坐到他旁边。

    詹妮起身给夏洛克拿了一套餐具,又用碗装了一碗汤放在他手边。“玉米排骨汤,希望你能喝得惯。”

    “我觉得非常美味。”约翰适时的表达自己的赞美。

    “谢谢。”詹妮对着约翰微微一笑,然后又问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先来一个鸡肉馅饼,还是土豆泥?还有肉丸和油炸食品,你想先吃哪个?”

    “是前七天干面包的补偿吗?”夏洛克把餐巾铺在腿上问,“请给我来个馅饼”。

    “福尔摩斯……”约翰小声叫道,这样说话真是太失礼了。

    “我说的不对吗?”夏洛克任性的说。然后……詹妮舀了一勺土豆泥扔进他的盘子里,夏洛克愣了一秒钟,默默的将手里的刀叉换成勺子。

    “其实不光是干面包,还有全部果酱和肉酱,黄油火腿和香肠。”詹妮一边说一边用小盘子装了一个馅饼放在夏洛克手边。“我保证,即使我再闭关,也会准备好足够的食物。啊,华生医生,试试肉丸,和辣椒一起炒的,可能有点辣。”

    “好吧,请给我来一点。”华生觉得自己还是能接受的,和以前在部队时印度同事们吃的又酸又甜的咖喱比起来,华生比较喜欢辣椒。

    夏洛克抿了抿嘴。

    “福尔摩斯先生,你要再来点小排骨吗?”詹妮问夏洛克。

    夏洛克清了清嗓子,“好的,谢谢。”他的脸色好多了,转念一想又说了句:“请再给我来点土豆泥。”

    詹妮暗地里抽了一下嘴角,“好的。”

    围着夏洛克这个麻烦的家伙忙了半天,詹妮才终于坐下来继续吃她的晚餐。

    和房客们坐在一起吃饭其实不怎么符合伦敦的主流观念,但詹妮和夏洛克都是不怎么注意这方面的人,而华生也觉得其实大家坐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不错,所以这个“传统”就一直保存了下来。

    “今天的音乐会非常不错,华生,你真不应该错过。”夏洛克起了个话题,“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有了说话的能力以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咱们所以不可思议地易于受到音乐感染的原故。在咱们心灵的深处,对于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胧岁月,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说得挺有道理,不过我不记得达尔文在什么文章里写过这个,吗?”詹妮奇怪的问,她记得进化论里好像没说这个。

    “不,是他之前的一篇文章……华生,怎么回事?你今天跟往常不太一样啊,是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夏洛克将话题转向今天的案子。

    “说实在的,是有点……但你知道,我并不是害怕。在迈旺德战役中,我已经见惯了血肉横飞……哦,抱歉,哈德森太太,我不是故意要说这些的。”华生转向詹妮道歉。

    詹妮:“没关系,华生医生。”

    “神秘和黑暗总是让人感到恐惧,你们看了晚报吗?”夏洛克叉了一块馅饼放进嘴里。

    华生:“没有,怎么了?”

    夏洛克:“晚报把这个案子叙述得相当详尽。但是却没有提到抬尸时,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詹妮:“为什么?”

    夏洛克奇怪的看向詹妮。约翰赶紧解释:“我把今天的案子告诉哈德森太太了,她很感兴趣。”

    詹妮赞同的说:“是的,华生医生提到你的一些推理,我想你是从犯人的脚印中猜到他的体形特征的吧?”

    夏洛克扬眉:“大体来说……确实如此。”

    约翰诧异的问詹妮:“哈德森太太,你觉得,呃,你认为这种理论是可行的吗?”

    “没想到你这么不信任我,华生。”夏洛克假装难过的说。

    “不,我只是……这确实很神奇,不是吗?”华生是个老实而且认真的人。

    “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来判断一个人的身高体形还是可能的。”这种技术在未来已经是常识了,所以詹妮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只是她没想到最初提出这种设想的竟然是夏洛克……他确实是个天才。

    这下轮到夏洛克和约翰惊讶了。夏洛克示意詹妮继续。

    “作为一个,呃,裁缝来说,从我量过的人来看,一个人的骨头大小决定了她,或是他的体量,除非这个人特别的胖,我想脚也是一样。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规律。”詹妮的例子非常具体。

    “原来如此。”华生是医生,见过的人,或是尸体比詹妮多得多,经詹妮这么一说,他有些恍然大悟,“好像是这样,体型差不多的人一般手也差不多大。”

    “就是这样。”夏洛克定论。

    “福尔摩斯先生,我认为你应该把你的理论写下来,你认为呢?”说不定以后会是一本教科书呢,詹妮想。

    夏洛克深深的看了詹妮一眼:“我也有这个打算,不过这需要很多时间,而且我现在缺少实例来论证我的理论。”

    “啊,对了。”夏洛克拿起他带回来的报纸说,“还是回到刚刚的话题吧,早上分开后,我就去报社登了一则广告,请原谅华生,我是用你的名义登的,我担心有人看到我的名字会联想到什么。”他将报纸递给约翰。

    “没关系。”约翰将广告念出来,“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向贝克街221b华生医生处洽领。”他抬起头,“可如果真的有人来取戒指,我可没有啊。”

    “我恰好有一个。”夏洛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戒指,然后递给约翰看,“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他眨眨眼。

    约翰转了转戒指,问夏洛克:“你觉得谁会来领这个戒指?”

    “当然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夏洛克愉快的叉起一个炸青椒,然后发现是青椒后又想把它扔回去。

    “福尔摩斯先生。”詹妮警告的叫了一声。夏洛克撇撇嘴,把青椒放进嘴里,然后做了一个痛苦的表情。约翰忍俊不禁,不过为了夏洛克的面子,他还是假装没看到。

    “如果那家伙发现了怎么办?”约翰继续刚才的问题。

    喝了一口清水将嘴里青椒的可怕味道冲下去,夏洛克擦擦嘴不在乎的说:“肯定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不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自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戒指。”他就之前的案件滔滔不绝的做出分析来证明自己的推理。

    等夏洛克说完后,詹妮想到一个问题:“那么,他来了之后又怎么办呢?”

    夏洛克看了詹妮一眼,又转向约翰:“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约翰骄傲的说,他一直保持着在军队时的习惯。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是还是准备一下,以防万一的好。”夏洛克信心十足的说。

    詹妮忍不住插嘴:“先生们,不管你们准备打斗,还是准备射击,做为房东我要提醒你们,请注意保护你们的居住环境,好吗?”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晚餐过后,男士们都上楼去准备了,詹妮在一楼收拾厨房,然后将今天做的油炸食品都用盒子装起来。

    八点过后,门铃响了,詹妮等了一会儿,等门铃响第三声的时候才去打开门。出乎她意料的是,门外站着的并不是夏洛克之前形容的什么红脸大汉,而是一个佝偻的老太婆。

    “晚上好,夫人。”老太婆的腰弯了弯,“我是来找约翰·华生医生的,我看了报纸上的广告,他捡到了我女儿的结婚戒指……他在吗?”

    “是的,他在二楼,正在等你。”詹妮让她进来,并指点她上楼去。

    半个小时后,老太婆下了楼梯,离开了。几秒钟后,詹妮看到夏洛克冲下楼梯,跟在那个老太婆的后面。

    詹妮总觉得那个老太婆似乎有些不对劲,但也许是灯光过于昏暗造成的错觉也说不定。

    当晚夏洛克很晚才回来,所以詹妮并没有将她觉得的不对劲的事告诉他。

    第二天詹妮起了个大早,她决定将昨天做的最后几个面包当作早餐,所以特地早起做了一些新鲜奶油。除了面包还有燕麦粥,里面加了牛奶。詹妮给自己和夏洛克煎了两个蛋,一块培根和几片洋葱,又煮了一些豆子。

    夏洛克也起了个大早,他一出去走了一圈,买了几份报纸回来,一边吃早餐一边看。

    “早上好,福尔摩斯,早上好,哈德森太太。”约翰下楼来。他难得起来吃早餐,看来也是对昨晚的事非常在意。

    “早上好,医生。”詹妮没想到约翰也起床了,她马上去帮约翰也做了一份早餐。

    “看看这个,华生。”夏洛克将报纸递给约翰。约翰快速的浏览了一遍。

    “他们把功劳完全放在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的身上了。”约翰不平的叫道。

    “没关系,我根本不在乎这个。”夏洛克满不在意。

    正说着,门外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詹妮去打开门,几个男孩子簇拥的跑了进来,进来时还不忘在门口的垫子上擦了擦鞋子。

    “天哪,哦,这不是在厨房里帮忙的男孩吗?”约翰认出一个男孩,就是昨天帮詹妮洗菜的那个。

    “不,我们可是贝克街侦查小分队,我们只对福尔摩斯先生负责。”领头的男孩不满的说。

    “是的,立正。”夏洛克前半句是对约翰说的,后半句则是对男孩们喝道。男孩们立刻站成一条线。

    “以后你们叫维金斯一个人上来报告,其余的必须在街上等着。找到了吗,维金斯?”夏洛克问。

    “没有,先生。”维金斯回答。

    “我估计你们也没有找到,一定要继续查找,不找到不算完。这是你们的工资。”夏洛克给了每人半个先令,“好,现在去吧,下一次报告时,我等着你们带来好消息。”

    夏洛克挥了挥手,男孩们马上全都跑回街上去了。

    夏洛克推开盘子站起来上楼去了。

    约翰很快也吃完早餐上楼去了。

    詹妮洗完盘子正要上楼,门铃突然响了,她打开门,一个有着黄头发的男人站在门口,他一脸得意劲,感觉好像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似的。见詹妮开门,男人急匆匆的问:“福尔摩斯在家吗?”

    “是的,您是……”詹妮觉得这人的气质很眼熟。

    “我是葛莱森探长。”来人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证件。

    “是的,他在楼上。”詹妮恍然大悟,她让开位置,让这位探长上楼去。

    很快楼上就传来了谈话的声音。

    詹妮一边洗盘子一边认真的想,她是不是应该去雇个长期女仆?

    仆人,在中产阶级家庭非常普遍,一般人家都会有至少一个男仆和一个女仆,女仆帮女主人做家务,而男仆通常跟着男主人外出跑跑腿什么的。

    以前詹妮一个人住,什么事都可以自己来做,当然不需要女仆。但是现在多了两个房客,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每天厨房要做的事就非常多。现在詹妮雇佣隔壁波特太太的女仆每天早上来帮她做两个小时的家务:洗前一天晚餐的盘子,打扫整个楼层的公共卫生,洗菜(有专门的洗衣女工)……但是现在詹妮感觉两个小时已经不够用了,而那位女仆又不可能有更多的时间来帮她。

    其次詹妮发现她的房客们几乎都生活不能自理。华生医生至少还会自己煮茶煮咖啡,福尔摩斯最熟练的生活技能大概就是坐在桌子前将面包和火腿切片然后涂上果酱或是黄油。詹妮忙着做衣服的那个黑色星期,幸好每天早上都有人来收要换洗的衣服和打扫卫生,不然詹妮估计他们俩会为了买衬衣而破产。

    第三,也是最麻烦的,就是福尔摩斯开的这个侦探所,随时都会有人来敲响门铃,詹妮根本无法时时的给他当门童,她痛恨每次绣不了几针就得下来开门。

    综上,詹妮觉得自己有必要去给自己找一个女仆。

    这年头要找一个可信任又合格的仆人可不容易。不管是男仆还是女仆,真正的好仆人都是需要专业技能的。最好的仆人通常世代为一个家族服务,他们与主人的关系如同朋友又如同家人,除非因为迫不得已的原因,比如,主人家败落,或是全家移民等,这些世仆才会拿着主人的推荐信去找下一家。

    当然,这种像金子一样的仆人可望而不可及,詹妮不会做梦自己正好能遇到一个,靠谱一点的做法是去职业介绍所找一个。

    心动不如行动,詹妮换了一身外出的衣服,准备马上就去职业介绍所碰碰运气。

    “哦,我的天哪。”詹妮大叫,她一开门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人,把她吓了一跳。

    “日安,哈德森太太,福尔摩斯在吗?”雷斯垂德举了举帽子,有些焦急的问。

    “是的,在楼上……”詹妮还没说完,雷斯垂德就迫不及待的挤了进来,一路小跑的上楼去了。

    看来这个案子真是让探长们焦头烂额呢,詹妮想。

    詹妮没有报着那种一找就有合适的女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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