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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黎斯特-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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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 
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叁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麽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  
『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麽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  
『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  
『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後,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後,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麽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  
『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麽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麽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  
『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发生什麽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  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麽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  
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  
『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後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  见到你。』  
『你怎麽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  
『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 
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  
『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  
『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麽样子?』  
『它们都充满了吸血鬼装饰,吸血鬼电影的大海报贴满墙上;电影则乾脆就放映在高高的银幕上。上门的凡人顾客,多是那种剧场型的怪物,年轻庞克族啦,艺术家啦,有的还穿上黑披风,戴着塑胶獠牙。他们根本很少注意我们,比起他们来,我们太沈闷单调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不管是不是穿丝戴银,我们几乎是看不到的。当然,没有谁会猎杀这些凡人顾客,我们去吸血鬼酒吧乃为了打听消息。吸血鬼酒吧乃是基督教地区内,对凡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你在吸血鬼酒吧,绝不能杀人的。』  
『奇怪从前有没有人这样想过--』我说道。  
『他们想过的--』他说:『在巴黎,在吸血鬼剧场就有这种规矩。』  
『不错。』我同意了。他又絮絮叨叨不绝:  
『一个月之前,在吸血鬼联谊中心,传出你还魂复出的话,那时传的还只是老消息,他们说你在纽?良猎杀,然後;他们  知道你的打算,他们有你自传的最先版本,他们还没完没了的谈论着这些录影带。』  
『为什麽我从没在纽?良看过他们?』我问道。  
『因为近半世纪以来,纽?良就是阿曼德管区,没有谁敢在那里横行。他们是从洛衫矶和纽约的凡人消息来源中,打听到你的。』  
『我也没在纽?良看到阿曼德--』我说着。  
『我知道。』他回答着,看上去有片刻的惶惑於困扰。  
我感到内心深处稍稍紧缩了起来。  
『没有谁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的口气有些迟缓:『但只要他在,他就会杀害年轻雏儿,他们为了他只好离开纽?良,他们说许多老家夥会杀年轻的,他们也这麽说我。不过,我  不干这种事,我在旧金山四处作祟,除了不幸的受害凡人外,我  不去找任何同类的麻烦。』  
这些消息倒很少令我感到意外。  
『我们太多啦,』他说:『一向就有不少;纷争战争自然也很多,城里的每一个集会,也只有叁五个较强有力的家夥,同意不互相残杀罢了,反正根据法则,彼此要同甘共苦嘛。』  
『法则?说来说去就是法则。』我说着。  
『现在的法则大不相同,而且严格多了。像任何杀戮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绝不可以留下任何  体,让凡人有调查的可能。』  
『这是当然。』  
『在世界上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严禁照相特写镜头啦,重复凝焦的录影带啦;反正绝不可冒险,导致凡人世界的搜捕、监禁,以及科学验证等等的行动。』  
我点头同意,但是心跳却加快了。我喜欢当法外之徒,反正我已经无法无天了。所以,他们已在模仿我书中的行为,不是吗?我的构想已逐步实现,轮子开始转动了。  
『黎斯特,你认为你已了解--』他耐着性子说:『可是你真的了解吗?只要世界上有一点点我们的蛛丝马迹,落入凡人的显微镜下面,所有的传奇或是迷信的争论,都会宣告结束;一旦证据确凿,还有什麽可争论之处呢?』  
『这一点我不同意,路易斯--』我说:『事情并不那麽简单。』  
『凡人有的是方法,可以确认与证实我们身份,激励所有人类的种族来反对我们。』  
『不,路易斯,这个年头的科学家,正像从前巫医不休不止的论争一样,他们在最基本的问题上,吵闹不休,你得把所有的蛛丝马迹,全摊开在世上每一个显微镜下;纵然如此,一般大众也未必相信任何一字一词。』  
他沈思了片刻。  
『只要捕获一个--』他说:『只要任何活生生的例证落入他们手里--』  
『即使这样也没用--』我说:『再说,他们又如何逮得到我?』  
不过这种想法太有趣,不能不列入考虑。追捕,密谋;可能被捉,之後再逃亡;太逸趣横生了,我喜欢。  
他奇怪的微笑了,即满怀不赞成,却又忍不住兴高采烈。  
『你比以前还大胆疯狂--』他屏息着表示:『比从前你在纽?良故意吓人时,胡闹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开心大笑不已。然而我倏然安静下来,黎明即将降临,时间不多;而我今天晚上大可以一路笑到旧金山的。  
『路易斯,这件事,我已经从各种角度衡量过--』我说:『想跟凡人真正挑起战端,谈何容易?比起你想像的要麻烦多了--』  
『--所以,你已下定决心要开始,是不是?你要每一个,不管凡人或不是凡人,都向你宣战呀!』  
『为什麽不呢?』我问道:『就让它开始吧,让他们试图毁灭我们,正如他们已毁过其他的可怜虫一样,让他们将我们一扫而光吧!』  
他以敬畏和难以置信的神情注视我,他这种神情我看得太多了;饶是如此,我也还是照昏头不误。  
天色渐渐微明,星星渐渐沈落。早春的清晨即将来临,我们可以  守的珍贵时刻,已剩下不多。  
『所以,你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他热切的说,音调比以前更温柔了。  
『路易斯,我有意让某些事或任何事发生--』我说:『我有心期待天翻地覆的改变!我们算什麽呢?不过是吸血水蛭罢了,可憎的,鬼祟的,不清不白的。古老的罗曼史已消失。所以让我们能或得有点新意吧!我渴望亮光一如我渴望鲜血,我渴望透明坦荡磊落,我也渴望战争。』  
『你曾是承先启发的新邪恶,借用你曾说的老话--』他说:『这一回是二十世纪当仁不让的新邪恶!』  
『完全正确。』我理直气壮。不过,我也再次想到自己纯如凡人的冲动,虚荣心作祟的冲动;我渴望名传遐迩,举世皆知。  
『为什麽呢?黎斯特?』他明显怀疑地质问:『为什麽甘愿冒险?毕竟你已经历过险,你也已经复出,你比从前更加威猛凌厉,更加热情洋溢活力充沛,就好像从未受过挫折一样。你明白这是多麽难能可贵!能保持如此不是好多了吗?干什麽  复出就立刻冒大险?我们拥有全世界,除了我们自己,再没有谁能伤害我们,这种自在的感觉,难道你已忘记而置之脑後?』  
『这是个提议吗?路易斯。你是不是像情人之言,告诉我你已回到我身边了?』  
他的延伸阴悒,视线却转离了我。  
『我没有嘲弄之意,路易斯。』我说道。  
『你又回到我身边了,黎斯特。』他平静的说,眼光又回到我身上。『当我在「德古拉的女儿」的酒吧里,第一次听到有关你的讯息,我觉得某些我以为已一去不复返的--』他顿住了。  
我明白他在说什麽,他已经表示过了。至於我,早在几世纪前就已经了解,当阿曼德在老集会灭亡後的绝望痛苦时,我已深能体会。兴奋,渴望继续下去,这些事对我们乃无价之宝。这也正是摇滚演奏,系列制作,乃至期待战争的最大理由!  
『黎斯特,明天晚上别上台吧--』他极力劝着:『就让影片和书做你想做的好了。你自己犯不着当箭靶子,让我们一起  守,一起聊天,在这个新世纪里彼此拥有,享受我们过去从未享受的一切。我是真心真意的。』  
『好诱惑呀,我俊美的朋友。』我说:『在上一个世纪,不知有多少次,我几乎愿意放弃一切,来换取这样的话语,我们一起  守,一起聊天,我们拥有彼此。这将多麽美妙,多麽精彩!可是我将要上台表演,我将再一次恢复雷利欧的角色,那是在巴黎时我从未一试的。我将让大家瞧瞧吸血鬼黎斯特,一个象徵,一个法外之徒,一个天生怪物,有些可爱,有些惹嫌,就这麽个古怪综合体。告诉你,我不会半途而废,我不想错失良机,而且老实说,我也一点儿不害怕。』  
我以冷静或者说感伤来振作自己,并且也想改变他的心意。对於即将升空的太阳,我的怨恨乃从前所未有。他转身面对微曦,光有些刺伤了他,但是他的脸上,仍充满温暖的神情。  
『既然如此,好吧--』他说:『我将很高兴跟你一起去旧金山,我会十分高兴跟你在一起,你愿意带我吗?』  
我不敢随口回答,再一次我感到兴奋至极的折磨,对他的情爱太浓,连我自己都觉得太丢脸了。  
『当然,我将带你一起去。』我终於开口回话。  
我们彼此对望了紧张的那一刻。他必须离开了,清晨已经在望。  
『还有一件事,路易斯。』我说着。  
『什麽事?』  
『你这身衣服不合适,我是说对明天晚上不合适。他们二十世纪的人不是这麽说吗?穿上那样的毛衣和裤子,你将未战先输呢!』 
  
路易斯走了後,清晨变得空洞落寞。我静静伫立了一会儿,想到那个危险的讯息传达。我扫瞄了远处的山,广阔无边的荒野。恐吓,警告有什麽关系呢?年轻小鬼拨通了电话,年老妖怪留下了超自然的声音。这一切难道诡异吗?  
此刻我能想到的只有路易斯,他将与我并肩而立。当其他的妖魔鬼怪出现,管它什麽事会发生呢?  

  
   吸血鬼黎斯特        
   
   
吸血鬼黎斯特:戴欧尼斯在旧金山,一九八五年2  
   
当我们的车队开进大门,旧金山牛宫的巨大停车场里,已经挤满了疯狂的歌迷。我的乐手坐在礼宾车领先走在前,路易斯坐在我的保时捷边座,穿上清爽发亮的乐队制服--黑短披风,看上去正像从他的书本里走出来;看到那麽多尖叫的年轻小夥子,他的眼神不免流露出轻微的恐慌;此时摩托车卫队已忙着维持次序,将歌迷驱赶退後,远离我们。  
大会堂的门票,一个月前已销售一空,失望的歌迷聚集着,要求大厅的外面能现场转播,好让他们也能听到演唱。啤酒空罐在地上滚着,少年歌迷坐在车顶、行李厢上与车盖上;汽车收音机里,吸血鬼黎斯特的歌声,震耳欲聋。  
经理人跑过来,站在车窗边说明,我们得在广场外安装大银幕与扩音器;旧金山的警察局已设想周延,以防范骚乱暴动於未然。  
我可以感觉到路易斯的焦虑不安,一群年轻听众突破警察防线,挤到他坐的窗边;车队猛然紧急转弯,听众闪避让路,我们的汽车  终於开进长型大厅。  
周遭的情况令我目眩耳迷,内心莽动躁进的感觉激增。一次又一次,歌迷不顾一切的围上来;我开始明白,自己大低估局势的演化,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太掉以轻心了。  
我所看过的摇滚歌唱表演影片,并没让我真正掌握情况;俗丽刺眼的灯光一路扫射下来,嘈杂刺耳的音乐一路钻入脑际,令我羞愧的凡人虚荣也一路消失殆尽。  
挤进大厅就已是一场大混战,经过东倒西歪的守卫,我们冲进防守戒备严密的後台区,小硬饼乾紧紧抓着我,艾力士推着拉瑞,一前一後的挤做一团。  
歌迷抓我们的头发,撕我们的披风,我转身拉着路易斯,让他紧靠在我的身边,一起跟我们走进门里。  
在拉上帷幕的穿衣间,我总算首次领教了群众野兽的咆哮了,一万五千张嘴,在同一屋檐下怪吼鬼叫。  
哎,我哪能掌握这种情势?这种强劲的万人合唱,使我的浑身战栗。这样的欢欣鼓舞,多久以前曾经发生过呢?  
我向前而去,透过小缝看进观众大厅,凡人群众挤满两边的长椭圆形场地,在巨大的中心广场上,好几千的乌合之众,在拥抱爱抚跳舞,他们的手握拳在烟雾腾腾中挥击,争先恐後想挤近表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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