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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携手征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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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吧……”林笙看着自家小弟玩埋汰,僵掉的脑袋里好不容易编出一个理由:“你吃吧……哥肚子疼。”

缓缓降落的夕阳映红了半边天,林笙看着林小杨站在火红的夕阳下,幸福的抱着冰棍舔的样子,是如此的感恩。是老天给他机会,让他知道,除了洪威,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值得他珍惜的……



第五章 挣钱

林奶奶怎么也想不到,一次的家庭巨变,能让一个孩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笙还是那个林笙,依然是长得俊俏,甚至在父母的葬礼上都叛逆得要跟人干架的少年。可是一夜之间,这些所有少年标志性特征的叛逆,神奇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奶奶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怀疑过,林笙是不是脑袋被打坏了。

这些变化,不仅仅是林笙变得懂事,开始抢着干活,开始关心弟弟,孝敬她。本来林笙父母在世的时候,林笙决定辍学的消息就在这个知识分子家庭里闹得鸡飞狗跳。可是不管是林笙的妈妈哭,还是他爸爸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林笙就像是哪根筋绷紧了,说不念就不念。林父好说歹说,让他对付完初中毕业,至少有个毕业证,但是从初二下学期开始,林笙已经整整半年没去过学校一次了。因为学校管理不算太年,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林父又正好是学校的老师,林笙这样旷课,但是学校还是有他学籍的。

谁也么想到,父母猝然离世后,林笙不再跟他那帮混社会的朋友们出去玩,而是翻箱倒柜把从小学三年到初三的课本都找了出来,开始没日没夜的学习。

林奶奶看着以前多动症似的从出生就没让人省心过的林笙,现在坐在屋里学习一学就是几个小时,心里满满的欣慰的同时,又忍不住担心他的身体啊,还害怕他累坏了。虽然日子过得苦点,但是林奶奶是打心眼里高兴,她的儿子在天之灵也可以放心了,林笙这个架势,她这个过来人看得出来,以后绝对错不了。无论日子多么艰辛,只要两个孩子想要念书,她都一定会供他们的。林奶奶在心里暗暗的发誓。

学校开学后,林奶奶跟林笙两兄弟一起搬回了市里。只不过这一次是租了个地方有点偏的平房,两间屋子,还没有他们在乡下的屋子大,但是租金却贵的离谱。林奶奶本来想领着他们俩在乡下住,但是她最后被林笙说服了。

林笙说,他跟林小杨都在市里上学,住乡下不方便,至于钱,他上了高中以后可以一边打工,让林奶奶不要操心钱的事情。林笙家的房子当年卖了赔给车祸对方几万块,还剩下几万块的现金,看着不少,但是有两个大小子要上学呢,将来没准还得娶媳妇,林奶奶一想想就忍不住叹息。

“奶奶,你真不用操心钱的事儿。大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我都这么大了,就是让我养活家都是应该的的。但是不念书估计以后也没有出路,能念一年是一年,总还是好的,实在不行,我就暂时休学一两年,去挣两年钱再回来念。你放心吧,我这一次不仅自己好好学习,也会把小杨供出来的。爸妈留下的钱咱们先花着,等我考上高中,就有办法了。”

林笙说这番话的时候,林奶奶看着他坚毅沉稳的眼神,居然非常信服。逐渐的,林笙开始成为家里的主心骨,他的话很让人信服,做的事儿更让人放心。

林笙用了这一年的时间,把九年的课本都翻烂了。这一年中他在学校里学的东西,比他上辈子学的都要多。

刚重生那会儿,林笙想了很多,也有很多的挣扎和犹豫。现在家里条件不好,他有年迈的奶奶要孝顺,又年幼的弟弟要照顾。选择一条辍学去打工,创业的路也是合情合理的。何况他从小到大也没怎么好好学习,从头学起,说起来容易,要是真的实施起来,真的都不如去砖厂给人扛砖头舒服。但是林笙的内心里清清楚楚的知道,老天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恩惠,他不想也不能这么浪费,他不想重新过一次上辈子的总是找捷径的生活。他想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堂堂正正的做人,活出个样来。

活得好并不是香车宝马,整日悠闲地发霉。这些上辈子林笙都有了。但是却不是他现在想要的。人必须要有自己的追求,自己梦想,活出自己的价值。这些,无关乎财富,而是一种心灵的富足。打个低俗点的比方,妓/女比大学教授赚的还多呢,还轻松,但是那能一样吗?如果一样,那这个社会上人从出生起就不会往上走,回到原始社会算了。所以,妓/女和大学教授,本质和性质就根本不一样。林笙没有那么高远的志向成为大学教授,但是他也想成为一个文盲啊。没文化,多可怕啊。

这个社会,有文化比有钱更应该受到尊重。林笙迫切的想要念书,想要像上辈子后来偶遇的当年的同学一样,像他们一样考大学,过着平淡富足,充实而有意义的小日子。

这是林笙思考了好久好久,给自己这辈子的答案。所以从那天起,他拼了,逼着自己学,逼着自己比任何人都刻苦。还好他有一个好脑袋,不算那么笨,终于让所有曾经瞧不起他的人刮目相看。

林笙即使表现的再谦虚,他的骨子里也有天生的傲骨。他没有来的就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他林笙做不到的,只有他不想去做的事情。

所以,不过是学习,书本,考试……跟上辈子他所受的侮辱,在最黑暗的社会里摸爬滚打比起来,还真不算什么。

中考的时候,他报考了全市最好的高中。当老师和家人都怕他考不上的时候,他看着淡定,其实心里也是忐忑的。昌新一中不是什么人都能考上的,而能进去的学生,不是在省里学的顶尖,就是身世背景深不可测。他之所以冒这么大的险,是因为一个人……不错,他最好的哥们儿高敬轩,高中就是在昌新一中念的。

重生后,林笙不是没想过要去找高敬轩,可是高敬轩当年跟家里人关系并不好,他是私生子,所以即使两人关系非常铁,他也没怎么提过他们家。所以林笙现在压根不知道上哪儿找他去。而且,就算是找到了,高敬轩现在也不认识自己啊……除非他跟自己一样,重生了……怎么可能,这是重生啊,比中彩票的几率还小好不好,哪有他们兄俩一起中个几千万的……想想就不靠谱啊。

中考一结束,林笙第二天就出去找活。结果不是因为他没到法定年龄,就是工资给的太少。他现在急需的就是赚钱,趁着这个暑假,因为他想要上学,供的可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弟弟。虽然父母留下的钱也够他们念完高中了。到大学他赚钱的机会更多。但是林小杨喜欢画画,上辈子因为自己不是个省心的哥哥,林小杨为了早点挣钱,去念了不喜欢的师范学院。林笙至今想起来林小杨因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县城里小学老师,三十多岁还没有女人愿意跟他结婚的时候,心里就一阵阵的发酸,非常难受。这辈子,说什么他都要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弟弟好,让他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机会后悔。即使以后画画不能糊口,林小杨他也养着。只要他活得开心。

翻来覆去琢磨了很久,林笙最后把家里不用的一个高压锅改装了,拧下来盖上的螺丝,又穿了根铁丝在中间。前两天,他小姑送来的很多小玉米,是她自己家种的,林奶奶用来放在跟米饭一起蒸着吃。林笙管奶奶要了一盆来,买来白糖,奶油,和一些他能记起来的基本材料,开始在家里试验蹦爆米花。

现在大街上卖的爆米花,还是最原始的那种崩开圆咕隆咚,原味的普通玉米崩的。跟几年后林笙在电影院里吃的各种口味的,放在纸桶里精致的零食完全不能比。林笙就灵机一动,想起来以前看到的卖家在小巷子里卖爆米花的事儿。便开始模仿。

他从早到晚,把一大盆的小玉米都用了,才终于在晚上的时候弄出像样的爆米花。晚上林小杨放学回来,林笙端了一小盆成功的样品过去,林小杨吃了一粒,眼睛就雪亮雪亮的,像个小耗子一样一小会儿就把一整盆都吃光了。

“哥,好好吃,我还要。”林小杨的眼睛亮晶晶的。

林奶奶在院子里种了些蔬菜,白天就出去在附近的小市场上卖。这个时候刚把菜卖没,回来给两个小家伙做饭,就听到林小杨缠着他哥哥要吃的。

“笙笙给杨杨买什么好吃的了?”林奶奶问道。

两人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奶奶,林笙走过去接过老人手里菜筐,笑着说道“不是买的,是我自己做的爆米花,就是早晨问您要的那些小玉米。”

林奶奶惊异了。林笙亲自去厨房给他们俩演示了一遍,在两人震惊的目光中,林笙说出了其实是想要在广场上买爆米花的想法。林奶奶虽然有些担忧,但是林笙跟她解释,自己这个暑假没事儿做,做爆米花也不需要多大的成本,一定会赚钱。林奶奶没有理由不答应。至于林小杨,他可开心死了。做梦吃了一宿的爆米花,早晨感觉是被撑醒的。

林笙的朝林奶奶要了二百块钱,买了炭火,炉子,纸袋等等,还在邻居那租了辆小推车,几天后的晚上,就跟林奶奶一起去人多的广场上卖。

大家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爆米花,看着就好看,小孩儿吃了一次还嚷着要,有的大人也好奇买来尝尝。林笙的生意,自然必火。

结果晚上七点多钟,还有排队的要买的人呢,他们东西已经卖完了。林奶奶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林笙也挺高兴,告诉大家明天晚上还在这里卖,两人就推着车回家了。

第六章 小弟

现在爆米花的市价是五毛钱一袋,而林笙的,是八毛钱一袋,两袋一块五。他的生意依然火的不得了。三天的时间,就把从奶奶那儿拿的二百块钱连本带利的赚回来了。

之前卖菜根本挣不了几个钱。但是老人家闲不住,之前农村的地都给生活条件不算好的二儿子和老姑娘分了,她就是想种地,都是有劲儿没处使去。她也知道卖菜那点钱不够干什么的,但是她再过两年就六十岁了,想出去打工也没地方要。而且大儿子扔下的两个儿子,林笙他们兄弟放学回来还得吃饭。老人家就只能心里上火,一点挣钱的办法也没有。

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大孙子,自从父母双亡之后脱胎换骨一样林笙,一声不吭捣鼓了个锅,就能端出去弄出那么多花样的爆米花,还真的能赚到钱,而且是不少的钱。林奶奶的心情用高兴形容可能还差点什么,确切的说,她是激动。因为她想到,有一天要是她突然也出点意外撒手人去了,最让她不放心的两个孩子也饿不死啊。林笙一定会把他自己跟弟弟照顾好的。

林奶奶欣慰之余,每天跟着林笙一起出去买爆米花。

林笙本来是想雇一个人帮他的,以前他混的时候,也是有很多跟在屁股后面的忠心耿耿的小弟的。之前他像是闭关一样学习,一学就是一年不许人打扰。现在他毕业了,那帮小子时常来找他,见他忙着挣钱没时间,他们有时候就在旁边跟着瞎嚷嚷叫卖,一边吃爆米花。林笙不是小气的人,但是林奶奶这个人精细惯了,看着这帮大小伙子一把一把的吃,那可都是钱啊,就偏要跟着林笙来,他们一来吃,林奶奶就拿眼睛瞄着。

“行了,再吃给钱!”林笙倒不是心疼那几粒破爆米花,实在是看不下去林奶奶那着急的眼神,就瞪了一眼这帮臭小子,伪装生气的骂道:“再吃都被你们吃黄埔了。”

围在旁边的几个穿着牛仔裤,头发半长不短,自以为又潮又帅的半大小子们听了倒也不真生气,其中一个还来劲了,开玩笑似的又抓了一大把,夸张的开玩笑:“笙哥不爱我们了,连点爆米花都舍不得给我们吃了,简直太伤心了……”

“是呀是呀,太伤心了……”几个人附和道。

他们几个在这儿又吵又挡生意,有的人想过来买爆米花,看着这几个流里流气明显不是什么善茬的小伙子,转了几圈,愣是没敢过来。

林笙注意到这些。朝着离他最近的那个一脚飞过去,正好结实的踢在那人的屁股上,给踢得夸张得嗷嗷叫。

“行了,你们几个快滚蛋吧,是去打台球还是看电影,就是别在这儿挡着我生意。你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的,我还得赚钱养家糊口呢,都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林笙就是随口一说,但是听在别人耳朵里,就理解成了其他的意思。他们几个半大小子都想到了一年多前林生家出的大事儿,自然而然的把林笙突然的性情大变,变得爱学习,不出来混不说,还支起个小摊卖爆米花,这些所有的行径理解成了有志少年遭遇重创后,发愤图强的励志故事。

几个人脸上露出极力掩饰过的同情,连忙跟林奶奶和林笙道了别,互相拉扯着“有多远滚多远”了。

不过有一个少年没走,他叫孙武新,算是跟林笙最好的一个兄弟。说是兄弟也算不上,因为虽然两人同龄,但是林笙一直是这个小团体里的领导者,家境良好,性格有些懦弱的孙武新其实更应该跟其他人一样,算是林笙罩着的小弟。

“你怎么不跟他们去?”林笙问道。

“我不去了,没意思……”孙武新从林奶奶手里抢过纸袋,咧嘴笑着说:“奶奶我帮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视线又转回到爆米花锅上了,他一边说道:“奶奶,你先回去吧,小新跟我在这儿就行,杨杨估计放学了,看他自己在家害怕。”

林奶奶本不想走,但是想到家里还有个小不点。就犹豫的看了一眼孙武新。

孙武新连忙保证:“林奶奶,我不喜欢吃爆米花。”

林奶奶有点不好意思,恼羞成怒的轻声斥道:“谁还差你那一口吃的?你喜欢吃就吃,我是想问问你能陪笙笙呆到几点,人多了他自己忙不过来。”

“我几点都行,不回家都成。”孙武新笑嘻嘻的说道。

林奶奶走后,林笙做爆米花,孙武新就帮他收钱,把有人要买的装袋。

盛夏的傍晚七点多钟,天还没黑透,广场上渐渐围上来吃完晚饭散步遛弯的人们,林笙的生意也火的不得了。孙武新在旁边给他装袋,手忙脚乱的。

快到八点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光了。林笙对正眼睛发亮数着钱的孙武新说道:“走啊,跟我去电影院那头看看,把这些卖没了。”

“行。”孙武新痛快的答应,动作飞快的帮林笙装车,明显很兴奋。

“等会儿你装几袋爆米花回去,给那帮小子吃带去。”孙武新推着车在前面走,林笙空着手,慢悠悠的跟在他身后说道:“告诉他们,点破爆米花,想吃随便来拿。但是别总当着我奶奶的面可劲儿吃,老太太细着呢。”

“行,我回去告诉他们。”孙武新应道。他跟林笙认识三年多了,当然知道林笙是什么样的人,谁抠他都不带抠的。

两人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电影还没散场,高高悬挂的电影明星的背景灯散发着炫目的光芒,一些放学没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好奇的对着电影院指指点点,应该是没钱买票,站在外面解馋的。

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之前他刚重生回学校上课那会,这小子还偷偷塞在自己书桌里一百块钱来着,还以为不说林笙就不知道是他。林笙怎么会不知道呢。附近就这么几个跟他好的小屁孩,而想帮他又羞于表达的,也就这个孙武新了。而且这一年来,孙武新没少明着暗着给他买吃的,买东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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