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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教我孙女儿的?”高老一张老脸囧得通红。
“比喻不形象吗?”田老一口小酒一口鱼,嚼吧嚼吧可有滋味了。
跟这种老流氓说话,分分钟能把自己气死,高老决定直接忽视。
“爷爷,给,这是您的碗。”
还是孙女儿贴心,知道给老爷子留口吃的,不像某些人恨不得气死我才好咧。
这话说的冤枉啊
大家伙儿可都是被你连累的耶,不然这时候在家里吃完饭睡个午觉多好呀?
“不过不得不说,这种忘我的状态好久没有过了,来,借这位大哥的酒敬你一杯。”田老很感慨。
“有啥?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反正别在家窝着,种点儿地,养点儿鸡鸭没你想象中那么恶心。”
“这也是生活的情趣。”喜儿一句话再次成功逗乐了大家。
“爷爷,养小鸡,好可爱的。”仙儿的卖萌终于成功打破高老心中的壁垒,这时候感觉世界一片美好啊。
“养猪吧,过年有肉吃。”田诚一句话,让爷孙俩彻底沉默了。
养鸡和养猪是一回事儿么?
养鸡喂喂吃的,扫一下院子就行了。
养猪可是要天天钻猪栏的呀,家里谁干得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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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闲话()
“妈妈说,这周村里就要安排抓猪仔了。”仙儿更是语出惊人。
高老心惊胆战,生怕宝贝孙女儿再来一句,爷爷咱养猪吧?
“真的?”喜儿算是最开心的了,菜园子种的菜,其实也能拿来喂猪的。
虽然会被人骂败家,但谁能管得着呢?
“嗯嗯,我昨天听妈妈和爸爸聊天说的,还说要给喜儿抓一只壮壮的小猪呢。”
有仙儿的话,喜儿总算放心了。
田老看着自家孙女儿高兴的样子,也跟着心情舒畅,摸摸孙子田诚的脑袋。
“过年有没有肉吃,就看你勤不勤快了。”
“我肯定每天都会把猪猪喂得饱饱的。”田诚信誓旦旦。
杂货店的老奶奶和老爷爷真是羡慕,但也只是羡慕而已。
因为每个人一生都会有得有失,得失之间全在个人心境的承载。
她们也觉得挺幸福的,牵手共度大半生,经历过风雨,也承担得起平淡。
这才是幸福的真谛。
四个老人虽然出生不同,职业不同,生活阅历和环境不同,却有一颗同样纯净的,对这个世界充满爱意的内心。
所以,最终能走到一起,并成为好友。
到这个年龄,每一次相聚都有可能是人生的最后一次相聚,但心情豁达,乐观面对。
每一天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最美好的一天。
回家后,孩子们都很期待第二次的赶集。
因为还有未完结的故事,隔了一天,都不用叫起床。
一咕噜爬起来,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催着赶紧走。
当然,也称心如意听到了故事的结尾。
“阎六是街上的一个土郎中,由于家境贫寒,仅仅靠着祖上留下的这间小屋开了个诊所。
老头儿倒在门外的的那天,身体极度虚弱,常言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百十斤的壮小伙儿,当时被病折磨的死去活来,亏得阎六给他开了几幅猛药,他这条命才从死亡线上捡了回来。”
老爷爷特别补充,“离不开你的悉心照料,不然如今早已阴阳相隔。”
看着他们七老八十,依旧能手牵手,心中有着彼此,比什么都贵重!
后来的日子,阎六知道了他和翠花的身世,十分同情他们俩的遭遇,执意留下他们。一个孤身老汉和两个年轻人,三个人的命运,从此连在了一起。
外面的太阳光束越来越浓密,喜儿的眼前活现出当年一个青楼女子,一条血性汉子,一位孤身老人的身影,他们共同在这间小杂货铺里演绎着人间最温馨的情爱
时间走的很快,一晃红芋藤已经爬满整片土地。
太阳就像火炉,炽烈的炙烤着大地。
大伏天后,每逢下雨,生产队就要组织社员到一望无际的红芋地翻红芋秧子。
因为红芋秧子有个特点,碰到土地就会萌发新芽,特别是雨后,如果不及时翻藤,就会生出很多根须,分散营养。
根部的红芋也长不大。
大伏天,地表的温度,尤其是在雨后烈日下,可以达到五六十度,由于地面是湿的,在烈日下还蒸发着阵阵热浪。
社员们,在一望无际的红芋地,顺着垄沟,手拿竹竿,必须花很大的力气才能翻动红芋藤。
好不容易休息的时候,村民们就会跑到东坝子面东的斜坡上,那段坝子有个豁口,坝坡两边都栽着很多又高又大的泡桐树。
泡桐树的叶子不多,但非常大,就像遮阳伞,在坝坡上搭起天然的大凉棚。
喜儿和张逸,还有田诚,三个人轮流提车大水桶给大人送水。
一开始,原本只想给张田两家人送。
但李海鹏和董亮他们干巴巴的看着也不好,到后面带的水越来越多,干脆就每天定点抬几桶水到土坝上。
大家需要,都可以来喝。
只不过张田两家自己一个水桶,里面都是喜儿放出来的泉水,肯定不一样。
但这事儿还是被李海鹏给发现了,到后面就蹭着喜儿帮忙接水。
“为啥你的水这么甜呐?”董亮大嘴巴,口渴的不行,也顾不得拿杯子倒水,抢过李海鹏手中的茶缸子,咕噜噜喝了个底朝天。
气的他吹胡子瞪眼睛。
这可是求了半天,喜儿才给的一缸子,他倒好,捡了个现成的。
“渴了,喝田沟里的水都是甜的。”李海鹏没好气道。
喜儿在一旁偷笑,他们俩相处的模式挺好玩儿的,性格南辕北辙,见面就呛嘴,但偏偏又是玩儿的最好的。
李浩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远了,除了晚上回来睡觉。
比如现在,干活儿的时候就跟刘爱玲搭档。
一人一头竹竿,配合的还挺默契的。
你倒水来我来喝,时不时夹杂一个眼神交汇
经历过的人都明白,说他们俩之间没点儿啥,谁信啊?
由于淮北的农村不像江南农村农活那么繁忙,除了农忙的收割和播种。
平日里,干活更多的只是为了混个公分,他们出工干活经常是干了一会儿,就吆喝着大家“歇歇了”。
于是社员们就会蹲坐在地头开始唠嗑,田大的很,三五个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而上海知青正好成了他们唠嗑的新鲜话题。
而八卦,无论是左邻右舍的农家妇女,还是田间地头的无聊男人,说起一些荤段子来,总是百无禁忌。
尤其像刘爱玲这种城里姑娘,是男人都会有非分之想,吃不到难道还不许别人说?
而自从传出李浩和她的闲话后,各种版本都出来了。
甚至谁谁谁在哪里看见他们躲在大垛后面亲嘴儿啦,被谁睡撞见衣冠不整什么的,最后越穿越荒诞。
连刘爱玲被搞大肚子的声音都传出来了。
知青们跟村里人往来本身就不密切,这些话即便都在田间地头传遍了,但当事人却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无所知。
戳破这层纸的是申红,不懂什么时候开始,她跟高婉婉竟然凑在一起了。
有事儿没事儿两个人都黏糊在一起嘀嘀咕咕,聚会的地点在知青住所。
白冰虽然对此不屑一顾,但耳朵却始终支棱着。
那天也是李浩的不是,平时大家都是在一起吃饭,男女排时间,两人一天轮着来。
这天刚好到申红和李浩做饭,结果大清早的人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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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刘爱玲要结婚了()
但饭不能不煮啊?
平时都是李浩烧火,申红揉面,配合虽然算不上好,但总比一个人强。
李浩找不着了,大家总不能饿肚子,申红满肚子怨气地熬了一锅糊糊,大家伙儿心里肯定不痛快。
本来每天伙食就很差,现在连肚子都吃不饱,谁愿意呐?
结果到吃饭的时候,李浩回来了。
一句解释的话都木有,拿起碗就准备吃。
申红把碗往桌子上一噔,“我说你眼里除了刘爱玲,就没其它人了么?有本事就别回来啊?”
李浩莫名其妙,性格本就不善言辞他,除了涨红的脸,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还是李海鹏手肘拐了他一下,“今天到你做饭。”
李浩这才反应过来,终于从碗里把头抬起来,说了声抱歉,中午不会忘记。
明显敷衍的态度彻底惹怒了她,更何况她本来对刘爱玲就有意见,凭什么所有人都两个人一个房间。
她一个人一个房间不说,还住在那样好的房子里。
女人的心眼小,申红更是比针眼还小。
从第一天来,和李海鹏他们争房间的大小就感受到了。
“有本事就把人家给娶了,背后亲亲我我,搞来搞去的,伤风败俗,这是要挂破鞋受批判的,你不知道么?”申红碗一摔,好在结实,咕噜噜滚了两圈没碎。
“你胡说些什么?”李浩这次怒了。
不点名也知道说的是刘爱玲,这在他心中是绝对的逆鳞,谁都碰不得的。
即便是李海鹏和董亮,同吃同住好几月的兄弟,上次聊到这事儿都差点儿闹掰了。
后面,他们俩再也没对这事儿发表任何看法,这次申红简直是在他心头剜了块肉啊!
平时恨不得捧着的女人,竟然成了别人口中的破鞋,是个男人都受不住。
一向都是动口不动手的李浩都破例了,一巴掌呼过去,申红的脸立马肿起来半边。
嗷这一下动了狼窝了。
申红长得身强力壮,一开始是没料到对方会动手。
反应过来后,连抓带挠地,李浩身上抓出好几道血楞子。
这顿饭看来是吃不下去了,但也不能让他们俩继续打下去啊
“你有本事搞,就没本事承认么?谁不懂她就一破鞋啊?就你还宝贝的很。”论骂街,屋里的四个大男人加起来都不是她一个人的对手。
“你个泼妇,嘴巴怎么这么脏啊?”李浩气得脸红脖子粗,冲上来就要揍她。
“我脏?她很干净是吧?也是,都舔了无数遍了,能不干净么?”
天哪!!
申红到底啥出生啊?这口才简直了,一般的大妈都不是对手。
“你,你”李浩说不出来,拼了命的要抽她。
“打我?你个火柴棍儿的身材,还想打我?老娘一个屁股墩子都能坐死你。”说着也要冲上去,白冰个子娇小,根本拦不住。
王强,史耀华想上手,又碍于男女授受不清,就这样李浩被申红狠狠踢了一脚,差点儿命中关键部位。
在场的男人猛地倒吸一口气,这娘们儿太狠了,这是要断人家子孙吗?
“泼妇,泼妇,这辈子谁娶了你倒了八辈子霉了。”
李浩被李海鹏,董亮架出了门外,黄晓毅在两拨人中间,挡这个拦那个,反而被气爆了的当事人踹了好几脚。
申红不懂被李浩哪个字眼刺激到,一把挣脱两男一女的禁锢,直直朝李浩撞去。
“老娘嫁不出去,要你操尿的心啊?你以为毛长齐了就能找女人了么?我看你还是再多练练吧?”从上到下的鄙视了李浩一番,最后停留在关键部位。
一帮老爷们实在骚得慌,将李浩推出门,集体将申红拦在屋里。
桌子不懂被谁踢翻了,看来这顿早饭是不用吃了,带会儿就要下地干活。
摸摸空囊囊的肚子,看着骂咧咧的申红,大家第一次正式认识的她的战斗力。
李浩鹏和董亮互递了个眼神儿,门一锁就朝喜儿家奔去,估计还能捡点儿剩饭什么的。
也懒得理李浩了,这人已经吃了秤砣,打死都拉不回来了。
也不是三岁小孩儿,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举止负责人,谁愿意替人操心啊?
何况别人还不领情。
就在大家议论啥时候吃李浩和刘爱玲的喜酒时,苗铜银回来了。
紧接着,苗家就传出喜讯,刘爱玲和苗银铜要结婚了。
就在下个月的十五号,甚至高石庄的所有知青都收到了邀请,吃喜酒。
这个消息,就像李浩给申红的那记耳光,扇的那叫一个响亮。
从那天吵架以后,李浩就再也没在知青点说一个字。
每天除了回来睡觉,白天肯定是找不到人的。
从刘爱玲和田通银结婚的消息传来,李浩就像阳光下离了泥巴的庄稼,迅速的枯萎下去。
好几次李浩鹏都像张口说点儿啥,却一次都没成功。
董浩倒是没心没肺,但李浩好像神游了,别说是话了,就是人站在他面前,都不一定看得见。
除了申红时不时幸灾乐祸的刺激两句,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些同情。
每天在地头,他们俩眼神的互动不是假的,而且李浩总是最快做完自己的那份,然后去帮她。
谁都不懂中间发生了什么。
更别说李浩自己了,苗铜银回来后,刘爱玲就再也不见自己了。
即便在地里遇见,要么是苗家娘子跟她说说笑笑,或者薛蛮子故意见给两人离得远远的。
再也没了眼神交流的机会。
这天下工,刘爱玲因为想上厕所,提前从地里回来。
没想走到半路,被李浩拦住了。
原来他一直都关注着她的一言一行,就为了问一句“为什么?”
“没有什么为什么?他合适,我就嫁了。”刘爱玲本来就憋了很久,还被他拦住问这么无聊的问题。
“他合适?那我呢?”李浩睁着血红的眼睛,沙哑地嘶吼。
他好几个晚上没睡了,一闭眼睛,就全是她的一颦一笑,控制不住的思念,就像瘾君子犯了瘾一样。
身体已经完全不受控制。
一把将她揽进怀里,揉进身体里,轻声细语
“这些日子,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我的心意,也接受了我的心意。可这到底是怎么了?”
李浩痛苦地将刘爱玲紧紧箍进自己的怀里,眼泪终于忍不住一滴一滴地落在刘爱玲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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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失恋()
刘爱玲简直都快不能呼吸,“你放开我。”
“不放,我不放,我怕放了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听不到你的声音,也见不到你的笑容”李浩此时就像个固执的小孩儿,深怕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
“放开!”李浩直接被拳头掀翻在地,刘爱玲也因为控制不住力道差点儿滚到地上。
在落地的前一刻,掉进一具硬朗的怀里。
“你是谁?凭什么打人?”李浩吐出一口血水,捂着受伤的下颚。
“苗铜银,刘爱玲的未婚夫,够格吗?”田通银常年做木工,一米八的身高,站在李浩的面前,就像一堵墙。
“她没说嫁给你。”李浩声嘶力竭地怒吼。
“我答应了,时间就定在下个月十五号,欢迎你来喝喜酒。”刘爱玲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李浩,说完这句话就走了。
苗铜银甚至看都没看,所有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刚才搂着刘爱玲的手上了。
女人的身子好软啊
昨天夜里那股热烫,好像又开始在一点聚集。
自从年三十那天尝到甜头后,苗铜银一发不可收拾,就像打开潘多拉魔盒,只要一点开刘爱玲这个按键,整个人立马沸腾。
这次回来是苗娘子带话给儿子的,刘爱玲和李浩的风言风语听了不少。
再三考虑,觉得以其花大价钱在镇上找个媳妇儿,还不如娶个知青呢。
天高皇帝远,娘家人又顾不上,这不就一心一意在夫家过日子了么?
女人跟男人不同,有了孩子就有了牵绊,再想走犹如心尖尖儿上割肉,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回去跟男人一合计,第二天苗银铜就匆匆赶回来了。
看来,并没有因为时间过去,心思就淡了,反而有越演愈烈的趋势!
刘爱玲的想法更简单,哪方利益最大就选谁。
这是多年生存的经验,情爱是什么?
母亲不是对自己那从未谋面的便宜爹一往情深么?
结果怎样?
苗银铜回来的当天就跟她表白了,苗娘子也很痛快,以后两个人有了小家,就过自己的。
把这个院子一分为二,另外再给他们盖套房子,围成小院儿。
这样,将来有孩子,他们能帮忙带一把,但是又不会干扰到年轻人的生活。
家,其实一直都是刘爱玲最向往,也最恐惧的名词。
家对于所有正常人来说,意味着温暖,有爱,安全感等等最美好的名词。
但对于她来说,全都是噩梦!
因为都不是她自己的家,除了天桥下的桥洞,是靠她自己用刀片拼出来的,也是她记忆中唯一让她想起来,会笑出来的地方。
有小哥,还有那么多的小伙伴。
虽然那个家里最多的味道就是垃圾,但仅有的几次烤地瓜的香味却已深入骨髓。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吃过烤地瓜,因为再也没有那个愿意为她偷地瓜的小哥了。
刘爱玲听完苗家母女的话后,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想了一个晚上。
天亮时,除了想到小哥,心里的一角会隐隐作痛,所有的情绪都被她收拾的干干净净。
接下来的一天都被苗银铜的眼神追逐,内心仅有的那抹隐痛也被深埋了。
看着苗娘子询问的神情,微微点头。
咣当,手上喂鸡食的瓢被人扔在地上,直接踩碎了。
葫芦老了,晒干后锯开的产物,苗娘子一阵心疼。
今年又要少吃一个葫芦了,这败家的小子,但脸上依旧笑盈盈。
刘爱玲表明态度后,躲回屋里去了,苗娘子不禁点头。
这娇羞的模样,才是正经家的女子,不像那个申红,简直比已婚妇女骂起人来还泼辣。
如今本就物资缺乏,办起婚礼来也是一切从简。
三天后,苗娘子拿了个银镯子给刘爱玲,就当时订婚的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