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又没有带得可以克制心魔的法宝,那又该如何应付是好。
于是,他就凭着这两次走火入魔经历的经验凭空想出了这个方法,算是给后世弟子的一个参考。他在玉简里也慎重的告诫:“一:是他当时还没到元婴期,没有更高境界的体悟,这个方法只能适用于元婴期以下修真者。二:是这个方法他也没有试过,只能作为理论上的参考,如果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生死关头一定要慎之又慎。
这个方法的原理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减压”。强行冲破'天地之桥'的关隘'天窍穴',把体内多余的灵气和真元泻出,减轻经脉丹田的压力,减少爆体的可能。
千百年来也不是没有修真者没想过这个办法,只是事实上却鲜少有修真者敢于一试。盖因'天地之桥'都是随着修真者修为的精进而相应打开的,'天窍穴'作为人体中与'天地之桥'沟通的最重要也是最后一个窍穴更是重中之重。冲破'天窍穴'固然可暂解燃眉之急,但是它的种种后患正是修真者鲜敢一试的原因。
正文 第十三章 克里斯蒂娜
冲破'天窍穴'是元婴后期的修真者修炼元婴出窍时施行的步骤,修为不到者胡冲乱闯,由于'天窍穴'与人体最脆弱的大脑相差毫厘,没有元婴期修为者并不能够对自己脆弱的大脑提供足够的保护,强行冲关,很大的可能是积聚头部的真元力把自己的大脑搞成一团糨糊直接死亡,或者成为白痴最终仍然逃不过爆体而亡的下场。
修为浅薄者即便运气好冲破了'天窍穴',而修为不到并不足以有效控制,最直接的后果是功力减退两个阶层并且如果没有机缘奇遇的话,终其一生都别想再进窥天道,严重的直接成为一个废人。
这样的后果,正是修真者鲜敢一试的原因其一。
理论上冲破了'天窍穴'加强了天地精劲能量在'天地之桥'里的流通,可以增加对精劲能量的吸摄,在短期内有可能比得上别的修真者十年百年之功。
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例子,一个心动期的修真者为了报仇,凭借外力强行打开了'天窍穴'企图快速提升自身修为。凭借外力的帮助他确实也成功了,只用了短短二十年的时间就提升了四层境界达到了出窍期,比他的仇人元婴期还高了一个境界。当他自信满满地要手刃仇人时,在决斗中他才发现,自己看似强大的真元此时竟然是他最大的敌人。
平时刻意压制时并不觉得,一旦真正与人争斗时,他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了战斗中那庞大的能量冲击,最终,在真元反虐的情况下他无可奈何地选择了自爆的方式与仇人同归于尽。
修真者功力的局限在哪里?就是肉体的强度。肉体越强,容纳的能量越大,自然功力就会越高。
理智的修真者都清楚,境界过于快速的提升并不见的是一件好事。修真者每到一个境界后都会在这个境界停留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利用天地精劲能量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淬炼改造,以适应下一阶段更为庞大的能量。
这段时间视各人修为体质而言。当心境修为也跟上以后就会自然而然地迈入下一境界。整个过程都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毫无一丝勉强。
正是因为有如许多种种难以预测的后果,所以一般的修真者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一般不是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犯险的。
但是这个方法要想成功还有一个变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要有足够充沛的灵气供你大量挥霍。
林浩赌的就是这点,赌这里比地球浓厚数十倍的灵气,就算功力尽散成为废人,凭仗着这里如此浓厚的灵气,就算重修过也强过现在爆体而亡。
况且林浩当时根本已经无路可走,因为没想到会流落到异界,所以他储物戒指里也没准备有可制心魔的法宝,这一铺赌对了还有一线生机,不赌就连机会都没有。
不过他想到了借助这里充沛的灵气,而他确实也赌对了。只不过没想到的是,这里灵气的充沛出乎他的意料,竟能够在他如此大量的消耗下还让他支撑了那么久,白白让他受了许多皮肉之苦,正是人算不如天算。
林浩犹自心有余悸的回想着当时生死一线间那惊心动魄的经历时,人影晃动,一阵香味传来,克里斯蒂娜走了进来。
克里斯蒂娜是进来叫林浩去吃早餐的。林浩从储物戒指里找出了备用的内衣裤,上身一件薄薄的灰色羊毛衫,外面一套咖啡色的休闲装,脚穿一双黑色的圆头休闲皮鞋,然后略为梳洗了一下,把多天的胡子刮了,一个帅哥出现了——一头黑亮柔顺的披肩长发随意的披散着,合体的休闲装,穿在他硕长而约显得清瘦的身上尽显潇洒飘逸之本色,深邃的眼睛似乎秋水深潭,晶莹透彻又仿佛什么都能包容,嘴角那丝玩世不恭的微笑让整个人充满了一种异样的魅力。
克里斯蒂娜眼睛一亮,呆了一呆,这就是他的真面目么!
说实话,她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仔细的看清林浩的相貌,一时心如鹿撞,呼吸急促,从未想到一个男人的相貌竟能让她如此不堪。
林浩当时连场恶战,全身是血布满伤口,衣服多处破损更被火鸟弄的焦灼不堪,兼之多天未刮胡子,一副落泊的流浪汉模样。再是她一个女孩子为一个成年男子擦身护理多时,虽说是事急从权不得已而为之,内心早娇羞不已又哪敢仔细打量。
克里斯蒂娜一直红着脸强忍着羞愧在旁边好奇的看着林浩著衣,那不知道什么质地的内衣裤穿在林浩健硕的身体上看起来既奇特又性感,让她看的既害羞又着迷。
及看到林浩像变魔术一样凭空变出了一样样东西时,她从好奇变成了惊骇,再到林浩梳洗完后,她就象中了石化术一样檀口微张,眼神迷离双眼发直,定定地看着林浩不能自己。
面对林浩全新的样貌,她心里残留的那一点点因昨晚上无端端失身而来的怨意烟消云散不知飞到了哪里去了。
她在酒馆兼佣兵代理分会里做侍应,可称得上是阅人无数了,像林浩这样气质迂异,举止优雅从容,浑身充满特异魅力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识。
直到林浩“嗨”地一声和她打招呼后她才解除了石化状态猛醒过来……。
克里斯蒂娜玉脸通红,羞不可抑的拉着林浩到了餐桌旁,餐桌上放着一个大瓦罐,里面是肉汤,面前一个空碗,一个放着切成片状黑里透黄的面包的盘子,这就是他们的早餐。
克里斯蒂娜不好意思的看着林浩,俏脸微红,神情既紧张又担心还掺杂了一丝自卑。
这已经是尽她所能弄出来最好的早餐了。
为了这个自己心仪的男人,她把自己一天伙食的份额都奉献了出来,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有多久没吃过这样丰盛的早餐了。
不过相对于林浩表现出来的气质,这顿对她来说极其奢侈的早餐仍然令她感到无地自容。
林浩通明的道心瞬间便敏锐地感应到了克里斯蒂娜情绪的波动,心念一转,便明白了她这种忧虑的由来。
好笑之余也微感不快。
林浩冲克里斯蒂娜感激而真诚的一笑,扶她先坐下,不动声色地先给她盛了一碗汤,并尽量把瓦罐里的肉块都捞给她,再给自己也盛了一碗,然后神情自若地坐下拿起了面包块就着肉汤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或许是真的饿了,这些简陋而烹制粗郫的食物林浩吃的津津有味,状极香甜,那满足的形象简直就象是在吃满汉全席仿佛。
正文 第十四章 情迷
克里斯蒂娜是含悲带喜忐忑不安地吃完了她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次早餐。
这个男人竟然是如此的高贵优异,更难得的是如此温柔体贴,善解人意。这样的男人不正是所有的少女梦寐以求地夫君么!但是在这个极度讲求身份地位的大陆,她那贫贱的出身极有可能会成为他们之间不可逾越地鸿沟。
识人无数的克里斯蒂娜很清楚那些贵族有钱人的心态,他们只会对她的身体感兴趣,自己就算被他们看上了也只会被他们作为侍婢娶回家,而那些商人对她更只是抱着玩玩地想法,他们更感兴趣的是如何想办法勾引上一个贵族女子好提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这个大陆一般15、6岁的少女就开始忙着找夫家了,而既有钱又有能力、相貌英俊的男人自然是首选。克里斯蒂娜少女时也有过这样的梦想,但是几年的侍应生活以及她几个姐妹嫁入豪门后的悲惨经历,让她对这些所谓的上流人士极为厌恶更是敬而远之深以为戒。
这几年来,她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个这样的人的追求,这也是她年近二十依然独身的缘故。
在她眼里,这个占有了她的男人和那些纨绔子弟一样,绝对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不过他的表现看起来和那些人似乎又有些不同,在他身上缺少那些纨绔子弟的傲慢偏见、轻浮无礼的习气。
正因如此,林浩对她表现出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更让她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动,他的身份却又让她心里不安。
他会是什么人呢?他结婚了吗?他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人,能接受我吗?他的家庭会同意他和我这样一个出身贫贱的人在一起吗?他会真的爱上我吗?昨晚的激情会不会是他一时的冲动?
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出身而自卑过的她,有一会甚至产生了一丝埋怨。
女人啊!……就是这样,感性多过理性,无怪乎被称为感性动物。
昨晚上失身给林浩时,她还是无奈多过情愿,心中总觉得有点不甘。到了今天早上起床时,失身后的她态度就有了很大的转变,已经不自觉地把自己看成了林浩的女人,再看到林浩的真面貌时,她又因为双方身份地位的巨大差距而心中惶恐多过欣喜。
“啊!羞死人了,我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克里斯蒂娜失魂落魄地祷告道:“仁慈而无所不在的神啊!请原谅我这个迷失了方向的信徒!原谅我的迷惘,您告诫我们要以坚韧、平常的心去接受施加在我们身上的一切,可是……”
患得患失,一时悲一时喜地克里斯蒂娜并不知道她的思绪在不着边际间已经越飘越远甚至影响到了林浩……。
克里斯蒂娜的表情变化林浩从头到脚一丝不漏的都看在眼里,他也很无奈,他并不是不想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临到头了他才发现除了语言不通外他对女孩子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甚至不清楚这个与他有了肉体之缘的女孩子为什么在刚才还表现出欢喜开心的神态转眼又会流露出这种悲伤自苦的表情。
难道……是刚才自己不懂风俗做错了什么?还是这美女想起了自己昨晚的无礼……林浩脑乱的想着。
这时,他不由的怀念起与文豪他们这帮损友在一起胡闹的日子……那时侯众人在一起不管是泡妞喝酒还是打架闹事除了开心还是开心,追玲玲的时候好象也没有费什么劲,依照那帮损友支的招,厚着脸皮软磨硬泡,间中为她赶跑了一帮讨厌的苍蝇外,一切就水到渠成了,就那么的简单。
现在自己流落异乡孤身一人,碰上这等男女之情的麻烦事,缺少了这帮家伙的指点自己还真是有些搞不清楚状况。旋即又暗暗责怪自己做事冲动,这个女子摆明了是救自己回来的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竟然只顾自己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枉自号称修至道心通明之境,简直糊涂之极误人误己啊……
两个无法沟通的人,低着头各想心事,现场的气氛一时既尴尬又怪异。
最后还是克里斯蒂娜感到了气氛的不对,聪明的她知道林浩可能是有了误会,林浩不安的表情让克里斯蒂娜最终下了决心。既然不知道怎么用语言表达,那就用行动表示好了。
情急之下,她紧张地走到林浩身边强忍着内心的羞愧飞快的吻了林浩一下然后便像被踩了尾巴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抓起自己的外套飞也似的夺门而逃。
这时候林浩再笨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肯定是他自己误会了克里斯蒂娜,钻了牛角尖。可是他又有一些疑惑,克里斯蒂娜是什么时候对我产生感情的呢,仔细算起来两个人的接触不过是短短的一晚上,她根本就不可能了解我嘛……哎,想不通,或许我永远也没有办法明白吧!感情,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啊!
误会消释,林浩心情大畅,看克里斯蒂娜逃走他也不阻拦,知道女孩子脸皮薄,自己就算追上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反而让两人都尴尬。
既然克里斯蒂娜一个弱女子都能勇敢的向他表白了,似乎他也应该为克里斯蒂娜做点什么吧。……林浩心里想。
虽然不清楚克里斯蒂娜的身世,但是一个单身弱女子独自生活在这么个环境恶劣的地方自该有她的苦衷,先不说她对自己的救命之恩,现在他应该算是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员吧,他自己虽然可以不吃不喝无所谓,但总不能让自己的女人再受苦吧。
这应该是所有男人的通病吧。林浩作为一个男人,虽然修真后让他少了很多普通人的感受但也并不能免俗……。
仔细回想了一下,他来到这个异世界也有一段时间了,竟然除了克里斯蒂娜外尚未接触过第二个人,这个世界的环境等等也不清楚,对这个世界可算是一无所知,也不知道做些什么才能帮到克里斯蒂娜。逐决定先出去转转,了解了解后才做打算。
摆脱了烦恼之后,林浩的脑子恢复了空灵,真正静下心来,先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状况,才发现经过这次的走火入魔,体内的功力再次损失大半,原本暴涨的力量衰退了很多。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体内淤积的火毒已清除,剩余的功力比起以前来,在质量上倒是是精纯了不少,精神力更是涨了一倍不止,就算是比之自己全盛时期亦不惶多让,神念探索的范围甚至达到了金丹后期的境界。
他感觉如果再和那只火鸟交手,靠着现在肉体强悍的先天优势,他就是不用真元力也还是能占据相当的胜算。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体内的真元力已经稳定下来,不会再继续衰退下去。曾经达到过金丹期的他,有信心自己通过今后一段时间的努力,还是可以把功力再次提高起来恢复到原来的境界。
老实说他还真有点期待当自己再次达到金丹期后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正文 第十五章 神弓刺日
若有若无淡淡的白雾夹杂着被雪花擦拭过的空气,清冷,新鲜,干干净净。街道两旁的房子被厚厚地积雪覆盖成一片白茫茫,阳光被雪层反射投映,幻映出一道道七彩的眩光。
路边那些落光了叶子的树木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一阵冷风吹来,树木轻摇,玉霄也似的雪末随风飘扬,不时地落在地上和偶尔路过的行人身上。
远处一望无际的雪线连天相接,层层叠叠的群山笼罩在轻雾里若隐若现,白云似乎就飘在身旁,天空一尘不染蓝得空灵。
“好美!”大力的呼吸着这新鲜清冷的空气,林浩不停地惊叹,没有任何污染的环境,绝美的雪景,异域的风情,这一切都让他心旷神怡。
久疲的精神终于得到了彻底地放松。
惬意的信步而行,一路仔细的观察着这个在自己的生命中注定要有一段交集的世界。
这个地方应该是一个繁荣但不算太大的城市,城墙高而厚,呈不规则的四方形,一条南北走向的河流穿城而过,随地势河道弯拐有致,以东门为正,所有城门均有门楼和箭塔,大大增强了城门的防守力。
城内遍布牧场和仓库,可以想象若给敌人围城,城内仍可自给自足一段长时间。
从住宅区各处均设有岗哨来看,这是一个战斗的中心和庞大的军事基地。
中间是四条井字形纵横交错东西相向的主干道,道路还算宽畅。据他目测,最少可容四辆卡车并肩而进。
交叉处是一个广场,沿道路两旁是一间间形形色色的店铺。
其他小街横巷,则依这些主街交错布置,井然有序。
建筑尽是高大的房子,方方正正,象是积木搭成的,随着地势或高或低连绵起伏。大部分是些石头建筑,也有少部分是木头的结构,窗口统一又高又小,偶尔透出一点的光来,不知窗内的人在做些什么。
时近中午,一些房子还冒出袅袅的炊烟,显见是正在做午饭。
走在街道上,暖暖的阳光照在身,林浩的心也觉得十分地温暖,没有比得到美女的青睐更让人高兴的事了。回想起这一段时间的遭遇,连他自己都觉得好像在做梦一般。
或许是大雪的缘故,路上并没有什么人。林浩的神念一路覆盖过去,在一个极其热闹的地方感应到了克里斯蒂娜那熟悉的气息,估计应该就是她上班的地方吧……但林浩并不想如此冒冒然地去打搅她。他想自己先逛逛,这是他在地球时养成的习惯,每到一个新鲜的地方都喜欢单身以一个旅游者的眼光去感受一下本地的人文景观。
导游固然省事,但却少了很多自己发现的乐趣。
商店里很多东西他在地球根本没见过,那些在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单从身材相貌服饰来看,便知是来自不同的种族,不论男女,皆引起他极大的兴趣,往往那奇异的外貌他看的目瞪口呆,每每与他交错而过时都和善地主动打招呼,民风淳朴,惹人好感。
更令他惊艳的是有一族的男女不但身形高挑健美,相貌俊秀,女的更是皮肤白晰,性感非常,难得个个都是丽质天生不施粉黛,让他的目光流连不已,惊叹去到地球哪还有那些明星的混。不是他好色,是男人见了美女都会多看几眼的见了绝色美女更非大看特看不止。他可是个正常的男人。
更有些身高两米左右,体毛浓密相貌丑陋之人,大冷的天不管男女皆穿着袒胸露臂的短衣短裙,教他大开眼界,难以置信,一改他凡落后必保守的印象。
加上商店里那些身着奇装异服的美女不断的在招揽生意,见到独行漫步的他还不时地秋波抛送,眉目传情,充满浪漫旖旎,开放的程度出乎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