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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锋天下-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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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医生,我听说……你在省城……还是个大老板呢!”陈村长不太会形容人的身份,他只知道有能耐的人就是大老板。

    “唉,什么大老板啊,马马虎虎吧!”沈星空很不谦虚地谦虚了一下。

    “你别客气啊,你这么说,可是把我老汉当外人了。这次你们支贫队来这里,是来救我们乡亲的,如果你们治好我们这……该天杀的病,你们就是我们大郑屯的救命恩人啊!”

    “陈村长,你到底有事没事啊?我挺忙的。”沈星空好像不耐烦了。

    “有事,当然有事啊!”陈村长急忙摆手,怕沈星空把他哄出去,“我听说沈医生你在省城里面,要盖大医院?还是老大老大的医院,就是那种……唉,我老汉也不知道怎么说了,反正会需要很多干活的人。”

    “嗯,有这么回事。我呢,受省里领导和日本一家大医院的委托,主持中日联谊医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这个项目很大,总投资超过五个亿。”沈星空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

    “五个……亿?”陈村长闻言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他活这么大了,都不知道亿是一个什么单位。

    “还行吧,反正医院要是建起来的话,全国来看,也是属一属二的大医院。”沈星空多少有点夸张了,但是为了达目的,还是要不择手段。V

第三百三十五章 热火焚身

    陈村长的下巴比眼珠子先掉了出来,口水哗哗的,大郑屯地处偏僻,又有怪病缠身,长年与外界隔绝。这样一来,他们的日子虽然过得很安静,但也真是穷,连电灯都没普及呢,一到晚上想不睡觉都不行,因为没有光。

    他们也听说外面的花花世界有多好多好,做梦也想出去看看,闯闯,赚些钱回来,让老婆孩子过得更好一点。

    以前他们不敢想,现在沈星空和支贫队来了,有希望治好他们的怪病,他们的心才活泛起来,再加上沈星空又有大工程,需要劳力干活,几十个三四十岁的大男人急得嗷嗷叫唤,才硬把陈村长逼得来找沈星空。

    “沈医生……哦不,沈老板啊,我不太懂,你看要是你用工的话,一个月给多少钱啊?”陈村长心里开始打小算盘了。

    “一分钱也不给。”沈星空笑了,他笑陈村长越老越可爱,在他面前绕话,也不看看他是谁。

    “啊?不给钱?”陈村长愣住了。

    “呵呵,陈村长,村里的乡亲是不是想跟着我干啊?”沈星空不玩下去了,直接将话挑明。

    “你……你知道了……”陈村长老脸通红,十分地不好意思。

    “陈村长,我的大爷,你想一想,如果村里乡亲进城跟着我干,就算我给你们一座金山,你们回来往哪花?大郑屯的人都这么穷,而且不与外界来往,钱和废纸有什么区别?”沈星空一步步实施他的阴谋。

    “这个……”陈村长皱起眉头想了想,沈星空的话有道理。

    “这样吧,等我们走的时候,乡里有多少人愿意跟我走的,都可以走。进城后,我供吃供住,他们只管干活,在城里不用花一分钱。活干完了,我也不给一分钱,但是,我给大郑屯修一条直通外面大路的双行水泥道,你看怎么样?”沈星空十分豪气,张嘴就要给大郑屯修道。

    听到沈星空的话,不止是陈村长,连旁边的李盈妮和邓西风都呆住了,对沈星空佩服到五体投地。

    乡里能干活的人,最多二百多人,按照省城农民工平均酬劳算的话,干半年的活,有三百多万差不多够了。

    但要是为大郑屯修一条通向山外大路的水泥道,恐怕没有一千万是办不到的。三百万和一千万哪个多哪个少,沈星空肯定能分清,他这种见钱眼开的人,怎么会算错帐了?

    陈村长心跳得非常厉害,都跳到嗓子眼了,几十年来,能有一条通向外界的路,是整个大郑屯乡亲的梦想。要想富,先修路,没有路,一个乡村就没有前途没有未来,世世代代会一直穷下去。

    现在沈星空给了他一个机会,只要乡亲们进城苦上半年,大郑屯就能有一条漂亮的水泥路直通外界,这条路大郑屯的人已经盼了几十年了。

    “沈老板……你,你可别骗我老汉啊……”陈村长嗓子发干,紧张得要命。

    “呵呵,陈村长你过虑了,大郑屯这么多人,我哪敢骗你啊。就算我现在骗你,将来我不给你们修道,你们进城还不拆了我的医院?”沈星空笑到爆棚。

    沈老板,我老汉就信你了。这事我马上去和老郑商量商量,然后通知乡亲们,看看有多少愿意跟着你出去干的,你等我啊!”陈村长最后想了想,把烟袋锅在凳子下面狠狠地磕了两下,兴奋地去找郑书记了。

    陈村长前脚刚才,李盈妮拉住了沈星空,她不想自己的男朋友将来变成诈骗犯。

    “沈星空啊,你怎么……能乱答应人家呢?”

    “咳,给这里修路……要很多钱……”邓西风也纠结地提醒沈星空。

    “真没见识。”沈星空白了他们两个一眼,然后悠哉悠哉翘起二郎腿,“修路是政府工程,用我掏钱吗?”

    “啊?”李盈妮和邓西风同时愣住。

    “呵呵呵……”沈星空只笑,不再解释,不过他笑得相当阴险。

    现在沈星空是省城的名人,手握联谊医院的建设大权,别说市里的领导,连省里的领导也对他另眼相看。

    毕竟联谊医院事关省里的卫生大计,而且还是吸引外资的大项目,连中央那边都惊动了。一旦联谊医院建起来,将改变全国医疗系统的格局,搞不好,到时候有很多大人物都会来这里看病。

    沈星空搞定大郑屯的事情后,回到省城,和那些领导在谈项目建设的时候,顺嘴说一下大郑屯的困难,就不信那些领导会当耳边风。更何况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农村建设改革,大郑屯因为地处偏远,所以晚了一些,但早晚这条路也会建的,沈星空就是卖了个顺水人情。

    这样一来,建设医院的工程款省下了三百多万,当然了,这钱省下来也到不了沈星空的口袋,但沈星空有权挪用。他可以用这三百多万为医院多盖一个高科技的实验室,请一些医学方面的科技人才,到时候医院的前途将更加可观。

    一个貌似平静的晚上,很快过去了,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大家都各回各的住处休息。白灵被沈星空安排到了老乡家里,大郑酒家中只留下李盈妮、邓西风和沈星空自己。

    吹灯拔蜡,三个人准备睡觉,大郑酒家里寂静无声,又过了一会儿,沈星空还听到邓西风的鼾声,这小子打呼噜动静还真不小。

    李盈妮睡觉没声音,而且非常老实,绻缩着躺在沈星空面前不远的地方。沈星空看她好像有点冷,想给她盖点东西,可沈星空来大郑屯没穿外套,这里也没有被子,就起身悄悄拿了两张支贫队的消毒白床单,给李盈妮悄悄盖上。

    看着李盈妮熟睡的样子,沈星空克制住自己想趁机占人家便宜的无耻念头,又悄悄退回自己睡的板凳床上,刚要躺下来,突然感觉身体里不对劲。

    大郑酒家关着门关着窗,天气也确实热,但这地方四面透风,就算热也热不到哪里去。可沈星空莫名其妙全身冒大汗,摸摸身上都是湿漉漉的,心里好像有把火在烧,又不是异能的感觉,仿佛刚刚喝了一大碗加麻加辣的热汤麻辣烫。

    沈星空又摸下自己额头,好烫,难道自己在发烧?不对啊,刚才还没事呢,这烧发得也太快了点吧?

    半分钟过去了,沈星空越来越热,热得有些受不了了,好像掉到了开水锅里。他推开大门走出去,拖掉上衣的T恤,迎着晚风喘热气。

    可还是不行,沈星空很快就有点拖水的反应了,汗出得太多,身体里水份供应不上。

    沈星空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急忙向村外跑,一口气跑到小河边,跳进了冰凉的河水中,就着河水,又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水的散热效果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流动的水,迅速将沈星空体表高热带走了,让他感觉到一丝极舒服的凉爽。

    人是恒温动物,正常情况下,体温始终维持不变,一旦体温失常,就证明人的身体里得病了。沈星空自从拥有异能后,就没有得过病,各种大小病都没得过,平常连喷嚏都没有打过一个。

    当高热的体温稍微降下来一点之后,沈星空从腰包里拿出金针,举过头顶,针刺自己的百会穴,要检查全身经脉,找出到底哪里发生了病变。来到大郑屯以后,沈星空几乎每过几个小时就要发动一次异能,他从来也没有发动得这么频繁过。

    因为是自己对自己施展异能,所以热流很快就充满沈星空全身的经脉,通过第七感,他发现有起码三到五股热流在经脉中莫名消失。换句话说,沈星空有几条小的经脉里没有第七感,因为热流进不去。

    这回沈星空明白了,他原以为自己不会感染大郑屯的怪病,起码不会像那些村民一样,白天四处咬人,事实上,他也终于悲剧了。好在沈星空毕竟与常人不同,他的身体已经被蜂毒改造成了一个钢铁堡垒,就算是导致吸血怪病的虫子,也一时半刻不得其门而入。

    假想一下,如果沈星空真得了吸血怪病,也像那些村民一样,白天被惊醒后,变成恐怖的吸血怪物,那估计整个大郑屯里的人,没有一个能活到天黑。没有神智的控制,沈星空万一在村子里来把异能大暴走,大郑屯就要从地球上消失了。

    不过话说回来,沈星空要是不得病,那就没天理了。他入村后,先后被两个二级患者咬过,一次被动,一次主动,后来又把李盈妮体内的病源怪虫骗进自己经脉里,再加上其他一次传染方式,所以他身体里的怪虫不止一只,有四五只之多,简直就是个怪虫俱乐部。

    沈星空刚才发烧,就是因为怪虫在他体内开始活动,结果激活了他血液中的蜂毒。可是一点点蜂毒又不足以杀死四五只怪虫,于是沈星空身体的免疫系统开始工作,脊髓中大量分泌蜂毒及各种可以抵抗外来异物的激素,才使他体温调节组织失常。

    正好,沈星空一直想试试在自己体内经脉中,能不能用热流将那些怪虫烧死,这回总算有机会了。V

第三百三十六章 守得云开见月明

    他抬起左手,眼睛就盯在左手上,然后催动体内热流,用上次勾李盈妮脑内怪虫的办法,将自己几条小经脉中的怪虫,很耐心地,一只一只全部引到自己的左手里面。

    准确地讲,是引到左手商冲穴,也就是食指尖端。

    这时候,出了一件很有趣的事,几只怪虫互相见了面后,居然开始互相残杀。它们不要命地嘶咬在一起,商冲穴成了他们决斗的战场。

    沈星空诧异得想笑,在第七感画面中,欣赏几只怪虫的搏斗。最早进入他体内的怪虫发育得比较大,而后进入的则相对弱一点,几分钟后,怪虫就将自己的同类咬死,最后只剩下两只了。

    最后这两只也已经伤痕累累,挣扎着爬起来,血红的眼睛紧紧盯着对方,好像对方和自己有不共戴天之仇。

    沈星空决定“助”他们一臂之力,他派出热流,动动左边的怪虫,又动动右边的,然后将热流放在他们中间。

    两只怪虫立刻鼓起最后的力气,扑到了一起,你咬我,我咬你,战况十分惨烈。不大一会儿,左边的怪虫被咬掉一条腿,右边的怪虫也被咬掉半个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种能导致吸血怪病的怪虫更是凶性难测,只要不死,就会一直战斗到最后。

    又过了半分钟,刚才被咬掉半个头的怪虫终于死了,而另一只又少了一条腿,趴在沈星空商冲穴里动弹不了。

    “小东西,我给你个痛快吧,阿弥陀佛。”沈星空在心里和怪虫开玩笑,然后猛地激起炽烈的热流,将最后这只怪虫包围在中间。

    怪虫痛苦地来回打滚,沈星空没有一点怜悯之心,热流如烈火,在自己商冲穴里雄雄燃烧起来。他的经脉早就如铁打的坚韧,连暴走状态下的异能都可以承受,更别说正常情况的异能热流了。

    但**毕竟是**,太猛了也不行,好在怪虫对温度非常敏感,沈星空用滚烫温度的热流虽然不能一下杀死它,但烧了几分钟,还是把怪虫给烧死了,在商冲穴里慢慢变成一粒炭尘。

    为了安全起见,沈星空又一次催动热流到全身各经脉,确认没有怪虫存在了,才从百会穴中拔出了金针。

    怪虫没了,他的体温也渐渐恢复正常,从小河里爬出来,像只落汤鸡一样回到大郑酒家里面。

    “你去哪了?怎么变成这个样子?”李盈妮睡眠很轻,沈星空回来时,她被惊醒,坐起来看到男朋友满身是水,不禁惊讶地问。

    “呃……我出去小便,不小心掉水沟里了。”沈星空只能瞎编一个理由,编得有点恶心。

    “呵呵!”李盈妮忍不住笑了,站起来找出自己的毛巾,走到沈星空面前,温柔地为他擦拭身上头上的水。

    月光很亮,照在李盈妮恬静纯洁的粉脸上,沈星空一时看得有些痴了,情不自禁握住李盈妮的玉手。

    李盈妮呆了一下,粉脸立刻红成一片晚霞,又不自觉地看看躺在远处的邓西风。

    “别这样,被人家看到了。”李盈妮咬着嘴唇,嗔怪沈星空。

    李盈妮娇羞无限的样子更迷人,沈星空轻轻揽住她的纤腰,和她越凑越近。

    李盈妮紧张得要命,粉脸也越来越红,但她没有推开沈星空,微微闭上眼睛,等着沈星空向她表示爱意。

    两个人的嘴唇即将贴在一起,沈星空脑海里突然闪过一张凶悍而又妖媚的脸。

    “妮妮……天很晚了,快休息吧!”沈星空推开了李盈妮,自己爬上板凳床,什么也不说了,倒头睡觉。

    李盈妮十分奇怪,用疑惑地眼神望着沈星空,不明白他这是怎么了。一直以来,沈星空都在很主动地追求她,刚才气氛又那么浪漫,沈星空为什么在关键时刻停下了?她不明白,但她以女孩子敏感的心,感觉到沈星空有问题。

    轻轻一叹,李盈妮没有问沈星空刚才没有吻下去的原因,她有她的矜持,默默回到自己的地方继续睡觉。

    沈星空根本没有睡意,瞪大眼睛看着大郑酒家的天花板,心里一个劲骂自己,居然错过了与李盈妮拉近距离的机会。

    刚刚在最关键的时刻,他想起了龙崎月,人都是处男或者处*女情结,沈星空的第一个女人就是龙崎月,现在居然忘不了了,难道自己真爱上了那个嗜杀成性的女人?

    就在这种纠结的心情中,沈星空一直熬到天亮,大郑屯的鸡不会打鸣,会打鸣的早就被杀了吃肉了,因为鸡一打鸣,就容易惊醒睡梦中的人。

    上午七点多,沈星空抚着额头坐起来,一夜不睡对他倒是不算什么,主要是感情上的事让他头痛。

    “沈董,你哪里不舒服?”邓西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起来了,他起得居然比沈星空还早。

    “我当然不舒服了,活这么大,一个追我的女人都没有,你却有一个爱风协会,你说我能舒服吗?”沈星空白了他一眼。

    邓西风很识趣,立刻闭上嘴,拎着脸盆出去洗脸刷牙。

    沈星空不放心李盈妮,转头望向她,竟然看到李盈妮也已经起床了,正温柔地微笑看着他。李盈妮在这个时间醒来,而且没有扑过来咬他,证明李盈妮的怪病真的好了,好到不能再好了。

    沈星空心头大石落地,自己总算治好吸血怪病了,以后只要照葫芦画瓢,自然就能治好其他人的病。

    “妮妮,我该恭喜你,还是应该恭喜自己?”沈星空故意挤挤眼睛。

    “你应该恭喜的,是整个大郑屯里的亲戚。”李盈妮有种想哭的感觉,事实证明她相信沈星空绝对是正确的选择,她爱的男人没有让她失望,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仍然能保护她。

    不过目前为止,村里人有神智的人只有他们三个,都洗完脸吃过早餐,没事情可做,就坐在大郑酒家里大眼瞪小眼互相看。

    邓西风心中有无限的疑惑,他始终忍着,告诉自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但现在他实在是忍不住了。

    “沈董,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问……”

    “你想问我怎么治好大郑屯的怪病吧?”沈星空用屁股也能想到。

    “是啊,沈星空,你怎么治好的?”李盈妮也同样不懂。

    “这个嘛,就要从中医经脉讲起来……”于是,沈星空滔滔不绝向他们编造了一个非常圆满的谎言,立足于百穴之宗的百会穴,说大郑屯里的怪病其实是一种洪水过后的阴气过盛病,只不过在阴气之外,还有风邪入侵。

    沈星空又夸了一通自己的神秘针法,说他通过百会穴,用金针为患者袪除了阴湿之气,又促使患者转阴为阳,自行排掉风邪,怪病就好了。

    中医本来就是科学解释不了的,所以沈星空也不需要考虑自己的话是否合理,李盈妮与邓西风听得云里雾里,一点也不明白,只知道沈星空针法神奇,没费多大力气,就治好了困扰大郑屯乡亲十年的吸血怪病。

    光坐在房子里也确实无聊,沈星空干脆带着李盈妮和邓西风悄悄地出村,去西边的山上看风景。西边的山上与东边的山上差不多,野生植被保护得都很好,各种野花野果触手可及,让李盈妮的心情变得特别欢快,笑个不停,拉着沈星空又看这个又看那个。

    邓西风倒像个电灯泡,好在他识趣,远远地跟在沈星空李盈妮后面,保持二十多米远的距离。

    三个人在山上逛了一天,饿了就吃点野果,补充维生素,直到天色将夜,他们才下山返回大郑屯。

    他们回来得有点早了,乡亲们还没起床呢,他们在村口外又等了一会儿,才看到一些人陆陆续续离开家门。

    这些乡亲已经认识沈星空了,知道他是为自己治怪病的医生,而且也是大郑屯的财神,看到他都主动向他问好,热情得就像是一家人。

    沈星空一边和乡亲们打招呼,一边回到大郑酒家,那些支贫队成员已经养成习惯,每天工作之前要在这里先集合一下,如果没什么事,再各自组成小队去工作。

    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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