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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行大隋-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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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美娘从屏风后面缓步走出:“夫君不会真的想和陈叔宝来场所谓的义战吧!”

    常歌行将国书收起,嘴角带着神秘莫测的笑意:“有何不可?”

    “夫君就不怕陈叔宝暗中耍诈!”

    “耍诈?就凭他那十万兵马,就算耍诈还能逃出生天不成!本王就和他来场义战!”

    “夫君可知春秋义战何解?”

    以常歌行对春秋那段历史的了解,所谓的春秋打法实在是迂腐的很。双方均驾战车作战,战车数量必须对等一字排开,大多约在两国边界。开战后士兵们捉对厮杀,一旦敌军受伤便不能继续追杀,只能任其回营疗伤,而打胜的士兵也不能参与到别组的厮杀,只能傻傻的看着,等待战斗结束。

    还有一个流传甚广的小故事,晋楚交战,晋军不敌驾车奔逃。只有一辆晋国战车不动,原来是车坏了。楚国士兵倒是一个热心茬,二话不说帮晋军修好了战车。

    “兄弟,战车修就好了,你快跑吧,我要追了!”

    “谢过兄弟,我这就走!劳烦兄弟还要追我,实在不好意思!”

    “客气!客气!”

    “那我可先走了!”

    “走吧,我已经准备好追击了!”

    。。。。。。

    常歌行脑子中幻想着所谓春秋义战的打法,虽然有所夸张,还是反应了部分真实。

    “还请美娘赐教!”美女相教,常歌行当然乐意受教。想来也不过是,伤者需放其回营疗伤;白首者不能作为俘虏;追击限于五十步;敌军阵列整齐方可开战。。。。。。之类的条条框框。

    “春秋无义战!”谁想萧美娘冷冰冰的只说出了五个字。

    常歌行愣了愣神,心中一暖。萧美娘这是在提醒自己莫要被陈叔宝所谓的春秋义战打法束缚了手脚,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美娘多虑了,你看夫君我像是老老实实打义战的人嘛!”

    萧美娘嫣然一笑,似牡丹花开满室生香:“我却忘了夫君最是无赖!”

    说完化作一阵香风飘然出帐,只留给常歌行一个好看的背影。常歌行摸摸鼻子,“无赖”应该是一个褒义词吧!

    陈国使者惶惶然如丧家之犬逃出隋军大营,待行了数十里,确定四周没有隋军后才放慢车马。嘴里喃喃骂道:“杨广你算个什么玩意儿,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想要吓到本使者你还欠些火候!”

    陈使者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服,背后的汗渍已然风干,恢复到了不可一世的嘴脸。他已经想好台词,大隋晋王被本使者正气所慑,仓皇接下我皇手书,恭敬送本使者出营,伫立目送良久才返回营帐!

    (本章完)

第208章 劝降() 
农历四月二十五日,今天是一个好日子。明媚的阳光抚上建康城头,将这座庞大的建筑衬托的更加雄伟。城头有身着铠甲的兵士站岗,散发着点点寒光,与这明媚的早晨颇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建康城门缓缓大开,有明黄色的华盖自城中奔出,分立城门两侧。阳光透过华盖上的琉璃,折射在地上,将湿润的土地也染得如同镀上了一层黄金,遥遥望去奢华之极。

    陈叔宝乘着龙辇自城中缓缓而出,这座辇显然是特制的,远超一般的规格。说是辇车倒不如说是一座宽大的床,张丽华斜靠着身子半倚在辇车上,将美好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当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远观近瞧都有一种滋味。

    陈叔宝意气风发的端坐在辇车上,肥胖的肚子随着辇车前进不断颤抖着,也是一番的波澜壮阔。他很得意,坐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似乎就是如今他这个状态。

    有美人妙计,便是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石头城城门轰然大开,千余骑风驰电掣而过,留下烟尘滚滚,转眼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片刻后,马蹄声再响,只是密集了很多,如同鼓槌擂击大地般,响彻天地,却不显得杂乱,甚至有一种协调的美感。

    一队万人骑兵,操控着坐下的战马,不急不慢的踏出石头城。战马雄健的肌肉不是隆起,内里藏着惊人的爆发力,如不是骑兵们让胯下坐骑手收敛,转眼便是几十里之遥。

    骑兵后面是步兵,他们小跑着紧跟前面的骑兵,分作两翼在石头城外十里处列队。

    之后,大地猛地震颤起来,踏破大地的声响中掺杂着金属的摩擦声,令人牙根发痒,仿佛前世巨大的机甲战士提前来到这个时代般!

    重甲兵,整整一万人!

    他们身披重甲,手持开山大斧,每走一步,稍微停顿后才能迈开第二步。就算他们是几十万人精挑细选出来的猛士,也没有身穿重甲还疾走如飞的道理。

    为首之人的大斧要比其他重甲兵的大上一号,身上的重甲也经由特殊加工,厚重无比。当然,相应的,重量也比一般的重甲重上许多。可从步伐上看,却比其他兵士要轻松一些,可见此人力量之大。

    李元霸今天很兴奋,晋王竟然将整整一万重甲兵交给他。这可是他从军以来带兵最多的一次,也是实力最强的一次!

    常歌行如此打算,自然是看中了李元霸的天生神力。能穿戴重甲者,都是各自军中骁勇善战之辈,更信奉拳头大就是硬道理。若是派上一般武将作为将领,这些铁定不服,为将者尚不能穿着重甲,士兵怎么能服气?

    所以,常歌行便选中了李元霸。李元霸虽然不是帅才,却着实是员猛将。李渊对此一直藏着掖着,就算在军中也未完全启用,只比真正的雪藏好些,不知是何心思。

    常歌行难得穿上了象征着王爷身份的蟒袍,蟒虽然尚未化龙,却也有着遒劲、苍凉,甚至比真正的龙更加的血腥。如今,常歌行这条真蟒就要灭掉陈叔宝这条伪龙。

    陈叔宝的辇车停在白土岗前,这就是他与常歌行约定的战场。白土岗是石头城和建康城之间的一块褶皱之地,与江南一马平川的地貌不同,这里就像一块诸神使用后废弃的搓衣板,地势起起伏伏连绵足有百里。

    起的地方不是很高,尚不能称作山或是岭,最高处也才有十几米罢了;伏的地方不是很低,尚不能形成盆地,只有数米罢了。

    这里不是最佳的伏击或是决战之地,起伏的地势让骑兵或是步兵的速度大减。行进在其中,又有遮蔽视野的效果。陈叔宝将决战地点选在这里自然有他的考虑。

    一来,陈军对白土岗的了解远胜过隋军,最起码陈叔宝是这么想的。

    二来,即便陈军不敌隋军,也可以从容退走,白土岗的地形实在不利于骑兵追击。

    三来,若是隋军战败,陈军便利用对地形的了解,将隋军牢牢黏在白土岗,直至将这块骨头消磨干净,或是直接生擒晋王,江南之战便有了结果。

    以上三点便是陈叔宝精明的打算,他此刻心中很得意,一向以文人墨客自居的他甚至想爆出粗口:老子不止很会玩、女、人,也很会玩男人,杨广小儿你就乖乖入瓮来吧!

    “爱妃,看我军气势如何?”

    张丽华伸展着摇曳的身子,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胸前之物几欲喷薄而出,让陈叔宝狠狠的吞了口吐沫。

    “我军如陛下般龙精虎猛,定能将杨广小儿擒拿道御前!”

    “哈!哈!”陈叔宝意气风发的大笑:“还是爱妃慧眼如炬,不像那些老不死的,总和朕唱反调!”

    张丽华搓动着玉腿,用回眸的姿势看着陈叔宝:“怪不得那帮老臣,他们当然不知道陛下的龙精虎猛,臣妾却是了解的很!”

    语气柔柔,如琴瑟奏出靡靡之音,让人浑身酥麻。若不是十万大军在侧,陈叔宝真恨不能立马将这个妖精压在身下,享乐一番。

    “知我者,丽华也!”

    陈叔宝坐直身子,审视着自己的军队。陈国十万大军分为两部,分别由陈国大将萧摩诃、鲁广达率领,任忠、袁宪为副将。

    萧摩诃、鲁广达分别带领本部主力居于高坡之上,大有俯视之感。侧翼则有任忠、袁宪各自带领的一万人马作为策应,防止隋军自侧后方突袭。

    按照道理来说,这个阵型虽然不是什么奇门之术,也做不到以一敌百、以少胜多,好在稳扎稳打,隋军想要获胜也实属不易。

    陈叔宝肥硕的大脑袋艰难的挤出几丝皱纹,这代表着他实在不爽,很不爽,相当的不爽!

    “萧将军、鲁将军,你们这个阵型完全体现不出我大陈的军威嘛,十万人马怎么能就占这么一小块儿地方呢?这如何能让杨广小儿看到我大陈兵士的矫健之态呢?”

    萧摩诃与鲁广达彼此对望一眼,均看出对方心中的忧虑。

    (本章完)

第209章 人心似鬼() 
“我皇何意?”萧摩诃壮着胆子道。

    “我军应沿白土岗地势列阵,一路延绵!到时候首尾相顾,恰如一条地龙盘亘在此,隋军定心生惧意,我军大势可定!”

    “皇上万万不可!”鲁广达、萧摩诃同时跪倒,以头抢地,大声呼求。

    陈叔宝握着张丽华的小手把玩不已,像是在把玩一块绝世美玉,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两位卿家有何异议?朕御驾亲征,朕说了算!爱妃,你说朕的主意怎么样?”

    张丽华挑挑眼帘,长长的睫毛眨了眨,眼波流转汪成一洼春水:“陛下的主意甚妙,隋军万万想不到我军会以如此阵型对敌,定能打个隋军措手不及!”

    “哈!哈!知我者爱妃也!你们都听到没有,定能打个隋军措手不及!就这么定了,全军沿白土岗地势列阵,一字排开!”

    萧摩诃、鲁广达无奈退走,均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深深的颓废感,这支十万人的军队是建康城目前能动用的最后的精锐,也是建康城最后的希望,若是此战失利,十万精锐损毁惨重,建康城危矣!陈国危矣!

    这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军威,但陈叔宝不知道军威不是装样子装出来的,而是鲜血磨砺出来的!

    十万大军在白土岗并不是很好隐藏,隋军并没有贸贸然进入约定的战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大众化的道理常歌行还是知道的。

    “陈军现在如何?到达了那个位置?”常歌行向斥候问道。

    斥候的表情很精彩,几次欲说还休,似乎遇到了什么难以表述的艰难问题。

    “本王问你陈军如何了,不要支支吾吾的!”常歌行不耐烦的道。

    “陈军。。。。。。陈军现在的状况是。。。。。。漫山遍野都是!”斥候说完,自己都不禁笑出了声。毕竟,用漫山遍野来形容一支作战部队,怎么听都有一种散漫之意在里面。

    常歌行听完斥候详细的禀告后,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这陈叔宝不会是带着十万人来踏青郊游的吧,十万人的旅游团绝对可以创吉尼斯纪录,如果这个时代有吉尼斯的话!

    十万人马依次列阵,绵延二十余里。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手机、电话,互相传讯都是一个问题,更不用说打仗了。

    既然陈叔宝这么有“诚意”,常歌行当然却之不恭了!

    李元霸全身重甲,声音通过厚重的头盔传出来,金属微微震动使得声音有着一丝金属的味道:“殿下,小心有诈!”

    常歌行拎起英雄剑的剑柄,使劲儿在他头盔上砸了一下:“你很聪明啊!陈叔宝一共就十万精锐,然后拿十万精锐做诱饵,他是想逮兔子啊还是想捉家雀啊!他就不怕我们吃了诱饵,顺便端了他的老窝!”

    李元霸条件反射似的摸了摸头,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戴着头盔,傻笑道:“殿下英明,实属我辈楷模,我对殿下的敬仰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汪洋大海,不可知其深,晓其广。。。。。。”

    “啪!”

    李元霸的头盔上又挨了一下,这次却是实在听不下去的萧美娘。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能将这些拍马溜须之言背的滚瓜乱熟实属不易!

    常歌行叹了一声,语重心长的道:“元霸啊,拍马屁的最高境界是只闻马屁,不见抬手,你的手法生涩的很啊!”

    李元霸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若不是戴着头盔,肯定会看到那是心悦诚服的表情。

    萧美娘玉手抚额,顿时无语。李元霸这名悍将彻底被常歌行带歪了!

    “美娘看到过老鹰捉小鸡吗?”

    萧美娘不明其一,茫然的摇头。

    “为夫今天就给你表演一场老鹰捉小鸡!”常歌行眼睛眯缝着,犹如一只正在算计的老狐狸。

    “李元霸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一万重甲兵直击陈叔宝所在,你若生擒了陈叔宝小儿本王请你喝酒!”

    “得令!”李元霸迈开步子,喜滋滋的走了,晋王殿下可是给了自己一份好差事,直奔陈叔宝的御辇,这可是立大功劳的位置。杀敌一万,不如生擒陈叔宝一人。

    “高熲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自左翼压进,合围陈军!”

    “得令!”

    高熲最近可算是憋着一股邪火,同样是伐陈的将领,韩擒虎、贺若弼、杨素、李渊之流都亲自率兵征讨去了,取得了不俗的战果,自己却跟在晋王的屁股后面端茶倒水,回到长安定然遭到同僚的嘲笑,到时候这副老脸丢在江南算了,省了回去显眼。

    说端茶端水有些夸张,但这段时间高熲却是做了许多讨好常歌行的举动,甚至美女都送过不下三次,均被萧美娘给打发走了,让常歌行大呼可惜。倒不是为了别的,只希望常歌行能让自己出去征战。

    对此常歌行只是笑而不语,任凭高熲折腾。常歌行自家知道自家的底细,石头城这支人马还需要高熲这员老将压阵。

    如今高熲得以领军大战,当真如猛虎归山,猛地一塌糊涂!

    “杨玄感听命!”

    杨玄感乃是杨素之子,是隋朝有名的少将军,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杨素将杨玄感安排在常歌行帐下一是为了避嫌,二是为了安全考虑。

    毕竟,晋王驾前必定是隋军中最安全的地方。

    杨玄感起初一愣,转而大喜,晋王能让自己亲率大军是他没有想到的,用他父亲杨素的话来说,自己勇猛有余而老成不足,尚需磨练!暂且不宜为将!

    常歌行此战正是用的杨玄感的勇,陈叔宝如此阵仗,穷追猛打便是,犹豫思忖反而容易坏事!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右侧压进,合围陈军!切莫辱了你父的威名!”

    “得令!”

    众将退去后,常歌行率领一万人马压后,以为策应!

    “本王的老鹰以成,就看小鸡束手就擒了!”

    萧美娘本就不是寻常女子,李元霸一万重甲乃是鹰喙,坚不可摧,敲开陈军的门户,攻其必守,乱陈军阵脚;左右两路大军则是双翼,困敌于鼓掌间。

    (本章完)

第210章 骂阵!() 
白土岗因为地势的关系,行人车马往来往往避过此地,江南多的是平原,这种洗衣板路还是少走的好。

    使得白土岗上稀稀疏疏长了些低矮灌木,其间甚至还衬托了些不知名的小花,花色不是很鲜艳,花朵亦不是很大,给人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

    今天的白土岗,这种低矮的绿色似乎突然变得多了起来,密密麻麻一片,如同雨后疯长出来的一般。

    不止这些,这些绿色灌木似乎还长了脚,正在悄无声息的缓缓向前移动。由于这些会行走的绿色与周边的绿地与灌木连成一片,很容易形成视觉上的欺骗,不仔细打量的话根本不会注意得到!

    李元霸的重甲上绑满了绿色枝叶,从头盔到战靴覆盖的严严实实,如同一个树人,头顶枝头上还有一朵半开的小花,随着他的前行慢慢招展,如清风拂过般自然。

    整副重甲上都涂满了绿油油的树木汁液,而且是反反复复涂抹了不下十次,直到金属的光泽完全被覆盖,扔到草地上都不会显眼的程度。按照常歌行的特殊要求,制作绿色汁液的草木都是选自白土岗,按照他的说法,不同地方的植物因为水土、光照、温度的差异,绿色也会稍有不同。

    其他重甲士兵的装束和李元霸的如出一辙,只是缺少了头顶上那朵摇曳的小花,按照李元霸的说法,这是头领的象征。因为,如此装束真的很难分辨出谁是谁。

    常歌行很得意,如此伪装效果尚未检验,但绝对称得上绿色环保。

    陈叔宝此刻也很得意,看着绵绵的不绝的陈军将士,他可算过足了统帅的瘾。

    这可比陈宫中那些婀娜的歌姬有看头多了,张丽华为陈叔宝斟满一杯酒。钱千万做生意还可称得上信誉二字,百斤粮食一坛的美酒绝对是佳酿,光是这醇香就不是那些普通酒能比得了的。

    钱千万还专门为此酒取了一个名字——贵族酒,不说酒的品质,就凭这酒的标签就足以让建康城的那些士族动心,“喝得贵族酒才是真贵族”便是钱千万挂在嘴边的广告词。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面轻嗅一下,满脸陶醉:“酒香如此,恰若绝世佳人!”

    张丽华带着浅笑,魅惑众人,道:“与妾身比起来如何!”

    “哈!哈!”陈叔宝笑道:“若与爱妃比起来满库的佳酿便失去了味道,满山的花朵也失去了颜色,爱妃担得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咯!咯!陛下最会哄臣妾开心了!”看得出张丽华笑得很开心,男人的武器是刀剑,而女人本身就是一件绝世凶器。媚惑了君王,便能得势整个天下。

    所以说,女人靠征服男人去征服世界,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我堂堂大陈自有天佑之,我陈叔宝的花花江山是上天赐予的,岂是那些江北蛮人说篡取就能篡取的,敢动朕之江山者,天谴之!”

    陈叔宝一番话说出可谓中气十足、慷慨激昂,若是用在鼓舞军心士气上肯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只是,如今他自信的根源却是飘渺的上苍,那么上苍肯定会告诉他,世界一直在变化,根本没有永恒的事物。

    倾国倾城如何,红颜也会老去;富甲一方如何,终抵不过败家儿孙;求仙访道如何,到头来还是枯骨一捧;江山社稷如何,一朝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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