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后我们打了一个赌,我猜一会儿染云进来的时候,一定是左拥右抱,美人在怀。
第二十一章 紫灵的爱情
更新时间2012…9…23 23:38:54 字数:2338
染云那天的确是回来了,只是不是左拥右抱回来的。咯吱的一声,雕龙刻凤的檀木门被打开了。一群美女把染云给抬了回来,状况惨不忍睹。诸位美女的身上都有伤,想必刚才是有一场厮杀的。
大护法染云平日里很少接近女色,能够如此距离地接触染云也是相当不易了。
领头进来的那位美女的衣衫都有些被撕破了,头发像是莲蓬一般推开了门。这阵仗,还真像是抢亲去了。
何欢撩拨了一下茶盏中的茶叶,说:“人都回来了,就把大护法放在那里退下就好。紫灵留下。”
在众人的瞩目之下,紫灵跪在了大殿中间。“主上,紫灵知错。”
“哦?那你倒是和我说说,何错之有啊?”
“主上交给了属下任务——照顾白姑娘,可是我并未做好。”
这名唤作紫灵的侍女一直低着头,不敢仰视何欢。
何欢似乎是没有听见一般,吹了吹茶。何欢最爱喝的便是龙井,雨后龙井,如今便是这般地炮制了一壶。
“你应该庆幸今天白姑娘碰到了我,如果碰到了什么不该遇到的人……”一瞬间,何欢手中的杯盏碎裂成块状。
紫灵姑娘一抖,整个人瘫软到了地上。
何欢的手腕一向是赏罚分明的,如果要罚她,只怕她早就魂飞魄散了。只是即使魂飞魄散,她也宁愿去留在染云身边。有那么一段时间,还能相信爱情,还能相信人性。为了这一点,紫灵就宁愿去守着他,守着自己的梦。她只是一个卑微的侍女,在千年前她还是一个妖,一个蛇妖。有一日她身受重伤,被正在周游各地的染云救起。从那以后,她就下定决心来到了魔界。
成魔并不容易,她必须剜出自己的妖灵,必须断了自己的经脉,然后在魔界祭司的帮助下重新得到魔界的魔力。当然,这是有代价的。魔界祭司由于做的很多法式都有悖于六界,所以他是注定要去冥界偿还的。可他并不甘愿承受那些,而此时紫灵愿意和他做这样一个交换,他当然欣然同意。那个交换就是:如果她死了,她将在冥界代替魔界祭司承受千年的折磨。
遇到染云的那天,紫灵觉得自己的生活终于有了光亮。好像以前的千年时间都是白活了。只有那一天,突然有了改变,突然有了一抹色彩。
那个明朗的如同谪仙般的男子,就这样照亮了她灰暗的生活。
来到魔界的日子里紫灵过的和在妖界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这里有一个人,这里是那个人的家,所以留在这里,对她而言是幸福的。
在那个写着她和魔界祭司的协约上,在幽冥鬼火焚尽那卷轴的时刻,还有几个字历历在目“只为染云”。
有那么一段时光是幸福的,只是因为爱了,爱了一个人,所以宁愿选择一种生活,或许会伤或许会痛,可是他的一个微笑就会让一切变得柔软,变得值得。那些曾经的伤痛都可以那么轻描淡写地消失,只因为可以与他一路同行。紫灵的爱有些卑微,她只是个小妖,是个侍女,而这里有千千万万的侍女,她只是其中之一。她甚至知道染云可能都不记得她的名字,可能都认不出她的模样,可是她还是甘愿去这么做。她从来没有要求他爱她。
话说,这样的一个大护法的确是没少给魔界惹麻烦啊,不只是外面,还有内部矛盾。不知染云究竟是魔界的一个宝,还是一个麻烦。
染云的存在本身是没有错的,只是他太过美好。
佛说:这是一个婆娑的世界。是的,这个世界是如此这般,可那么美好的人真的适应这个世界吗?那么纯真的心真的能被这里容下吗?染云是一个很纯粹的人,想到他的时候,会感觉有一股新鲜的空气迎面扑来。
何欢是有意放过紫灵的。也许他知道染云对他的想法,也许他知道这个女子会一心一意地待他好,不管哪种,他都有意成全他们。所以他从一开始就从未干涉过她在魔界的活动。就连让紫灵照顾我,也是因为他认为终有那么一日我是要与染云认识的。毕竟染云是整个魔界他最信得过的人。一切都如同他所预料的。
照染云的性子还不知道要闯多少祸出来,所以有这样一个可以拦得住他的女人是好的。
虽然都是何欢安排好的,只是他甚为魔教之主,也要对这件事情有一个交代,为了弥补这件事情,他便是处理了那天守卫侍女当中的领班。算是草草了事。
那天晚上,何欢对紫灵说:“既然没有照顾好白姑娘,那么一定要照顾好这个人。”
然后何欢便拉起我的手走了出去。
那一刻我的心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刚才厉声厉色的他,在这一瞬间对我笑得那么温柔。那是他第一次那么亲近地对我笑。我觉得好像一下子置身于烟花三月。是应该把手抽回来的吧?是应该把手抽回来的,可是我却好像身子不听使唤一般地随着他走了出去,跟着他走了好长的一段路。
他带我来到了通天塔的塔顶,然后把披风放到了我的肩上。对我笑了。
我心想,“他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男子。”
那天风有点大,通天塔是极高的,很接近天的感觉。在那可以抛去尘埃看到天边的星星,云彩还有那悄然地躲在云彩后半掩着面的月亮。
月亮皎洁地就像是初春的花朵。
我有点害羞地不知如何摆放手脚了。他却偷偷地乐出了声音。
“白姑娘,我以前从未想到过这世间还有你这般有趣的女子。”他对我说。
我却“啊?!”了一声。
他说,“恩”,并且用点头的动作告诉我,他对此坚信不疑。
当时的情景着实让人无法辨认清这句话究竟是褒奖还是讥讽,于是我很配合地对他点了点头。
“白姑娘可有婚配?”他问我。
何欢笑的时候,眼睛像是月儿一般,很好看,我满心欢喜。
想起他问的这个问题,我却有点大脑短路了。
如果说没有会不会很没面子?在妖界,很多像我这般的女子都早已有了夫君,双修什么的了。由于我长年被白荀照顾,也就从未接触过外人。而且我们白家大多都会有所作为的,所以不会愁什么生老病死。我也从未想过需要其他的人照顾或者陪伴。从某个侧面也可以说白荀是个不错的哥哥,不曾让我受过半点委屈。
想起白荀经常感叹的那句:“以后要是谁和我有仇,我就把你嫁给他。”
我叹息了一下。看着何欢,脑子里却是在想:“哥,你和他有仇吗?”
蓬山之上,白荀打了个喷嚏。
(如果白荀听得到白唯的这个问题,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妹妹,我和他真的有仇,血海深仇。这个报仇的方式你要是不提醒,我都忘记了。话说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嫁给他?”)
第二十二章 小唯的爱情
更新时间2012…9…25 23:15:40 字数:2068
染云鲜少出现在素日的平凡光景中,姑娘们多是在魔界的重大礼庆上才见得到他的惊鸿一瞥。故而,分外地珍惜这种能够近距离接触的机会。这次染云就这般出现在了她们面前,醉饮席地而卧的故事霎时间传播开去。这世上便是没有什么比小道消息更加迅猛了。
无数魔界少女都认定了她们的大护法染云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称得上是魔界的第一才子。才子配佳人,则定是一个千古佳话。当然大多数少女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佳人。于是,大家都开始幻想和染云双宿双栖的生活。次日,江湖上流传了众多YY的版本。
这故事还得从那天开始说起。屋子里的帷帐锦瑟迷人眼,油灯红烛照玉颜。一个头上盘着灵蛇发髻的女子正在给染云擦拭着脸上的汗珠。那般纤细的腰围,曼妙的身姿,更在屋子里添了几分暧昧的气息。她几乎是羞红了脸,用指尖勾勒着染云的眉骨俊颜。微风不语,更似柔情几度。
另一方面,染云大醉不醒。染云绝对猜不到他屋子里面多了个女的;就像这位叫做紫灵的少女绝对不知道她喜欢的人梦中梦到的是个男的。
在染云的梦里,那是他们小时候的模样。染云抚琴,何欢舞剑。琴声,声声夺魂;剑气,招招致命。那是染云的父王教给他们的绝技,只有在他们一起配合的时候才能够发生毁天灭地的威力。因为这裂天琴音太过刚烈,威力太大,故而他的父亲把这个玉石俱焚的绝招分给他们两个人。如果万不得已,也只能实属无奈了。
那时候,他们日日都在一起练习。长老们说他们是自己见过的配合的最好的。何欢这时候都会搂着染云的脖子说:“那当然,我们是兄弟。”
说起何欢,他真的是魔界的奇才。魔界的人千千万,可是天生具有魔角的却只有何欢一人。魔角是魔尊的象徵,可通天力,可接地气,可达人界。世世代代的魔尊都是因为已经成为魔尊之后,经过苦修才从骨骼中长出这通天本领的角的。何欢六岁的时候,曾经得了一场病,病好之后,他的头上便是慢慢地长出了这样的魔角。有的长老说他是上天选定的人。所以染云的父王就收养了他,然后让染云和他一同长大。果然一切就像是上天安排的,经过时间证明,染云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像魔的魔王后裔,而何欢似乎是承接天命来继任的。既然如此,便是依了天命好了。这老头儿倒是聪明的很,他把那些最厉害的招式都分成了两个部分,让染云和何欢一同修行。这样既保证了自己儿子的安全,也留下了一半江山给自己的儿子。故而说“父母之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
通天塔高千仞,很接近月亮。塔上的月亮分外地明亮。而我正坐在这塔的顶端,看着身边的美男。以前虽然我是喜欢看着他的,但是总感觉自己和他有着很大的距离。这距离并不是妖和魔之间的距离,更多的是来自于心里的。他经历的有太多是我根本不懂的事情。那些岁月,弥补不上。他的心里有太多的心事和岁月相关。可就连他让我读不懂的神秘也吸引着我,有时候我有点感到害怕,又有点神往。
有时候我也想回家,但是想想,白荀定不会轻易放我出来玩的,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一定要够本才行。
想起回去之后的事儿,我不禁地打了个寒噤。
何欢大约是以为我冷,怕我受风寒,便是把我裹紧了他的怀里。我明明是可以挣脱的,可是却没有。天知道我有多喜欢他,从我看到他的那一秒开始。也许是上天注定的,我和他要有些牵绊。
何欢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对我说:“小唯,我想守着你。你愿意跟着我吗?”
在我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时候,一个温柔的吻已经落在了我的额头。那一晚,幸福像是花儿般开放着。那是我梦里都没有的开心,那就是凡间所谓的幸福。大约是乐过了头,我忘记了回答,可是却满心欢喜。在他的身边应该会遇到很大的危险,因为他是魔界魔尊,很多人都觊觎这个位置;在他的身边应该会是六界最安全的地方,也正是,因为他是魔界魔尊,他爱上的人一定会被他保护周全。在我眼里,何欢是个敢爱敢恨的男子。
我平静地躺在何欢的怀里,靠近他心口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不规律的律动。是他的心跳加速,还是他受伤了呢?
可是马上我又改变了我的想法。他是魔尊,这世上谁能伤得了他呢?一定是我想多了。于是我认定他是因为喜欢我才会紧张得心跳都比以往快了。这样想着,心里甜甜地都是幸福的滋味。
我想他是爱上我了吧。我想这就是她们口中跳着叫着想要得到的爱情吧。我们狐族多少个狐妖都曾为情所困。“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为了这个,她们甚至可以放弃生命,甚至可以放弃千年道行。用千年的时间换取短短的几年甚至几天。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这是爱吧。她们说过:“如果这一生能够得到一个真心人,那么即使是放弃做妖,放弃成仙,放弃千万年的道行也是值得的,就连挫骨扬灰也都无所谓了。”
暮然间,我又想起了那被冰封在寒冰炼狱中的小唯。她说过一句让人冷到骨头的话:“曾经有一个人说他爱我,我信了。”
我问何欢:“什么是爱情?”
何欢微笑着对我说:“爱情就是一个家,一个属于你的人,一个柔软的不需要坚强的港湾。你看这芸芸众生,一个人活着很累,很辛苦。可是如果他是为了另一个人的幸福而活着,那么一切都有了一个解释,一切都不再那么累了。小唯,你想要一个家吗?”
那天他一直叫我小唯。我喜欢他那么叫我。他说话的样子有时候很认真,有时候有正当好处的温柔。
何欢说他爱我,我可以相信吗?
第二十三章 备战南海
更新时间2012…9…30 19:16:58 字数:2055
九月凉秋,北地草色暗淡地,衰草连天。一场战事即将开始。南海有蛟,常作恶人间。强抢民女,以童男童女为祭品,做食。天庭得知此事,颇为震怒。于此同时,白荀伤势在桓飞的照料下已然痊愈,回到天庭复命。
玉帝念在他曾经拯救过青丘苍生的份儿上,没有怪罪,但责令他归心养性,于九重天静心思过。毕竟这青丘算是毁在他的手里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白荀主动请缨要去剿灭蛟龙。
东华以为白荀摔坏了脑子,玉帝亦然。只是白荀当众请缨,那么这个事情也便是交付给他了。于是派了3000精兵给白荀,便草草了事。
那南海龙王敖广一向与天界众多神仙交好。正所谓龙有九子,就这样出来了这样一个危害人间的蛟龙。怕是也多是个叛逆的年轻人。哪路神仙不得给敖广一份薄面呢?本来为了这件事情,天庭也着实头疼。说是他龙族家务事,可是的确是涉及到了六界苍生;说是一件公事,又不得不顾虑老龙王的面子。这回有人主动请缨,哪有不应的道理。
玉帝的想法倒是也周全,这狐族的战斗力一向并不居高,让白荀去一是给了这南海恶蛟一个教训,又不会将其置于死地。二来,也顾全了众仙家的顾虑。这三来,也给了白荀一个将功折罪的台阶。如此甚好。
于是,这一行人,便开始踏上了南海一战的正途。只是这去向却是绕了远路,并没有直接去南海,反倒是先拐到了蓬山。
蓬山陡峭而奇险拔,幸好这都是九重天的战士,个个腾云驾雾而来。
一切都按照他们的计划行事。
一个多月以前……
自从白唯被抓到了魔界,白荀就一直颓废,不眠不休。唯独桓飞越发地勤练法术。一日桓飞站在白荀的床边对他说:“别在这躺着了,占我蓬山的地方,我知道你早就好了。”
白荀没有动弹,也没有什么反应。
桓飞又说:“我想到办法救小唯回来了!~”
白荀听到这句话,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可是由于太久没有活动筋骨,一下子又掉到了地上,咚的一声。
白荀一边揉着磕得很痛的腿,一边问:“要怎么做,快点说啊!~”
桓飞说:“能够与魔界匹敌的只有一界做得到。”
白荀若有所思地点头,“的确,只有天界。那么我现在就收拾收拾,马上回去。”
眼下便是也只能够这样,先回去,然后伺机而动。
早在白荀躺在床上感怀伤痛的时候,桓飞就已经去了南海。
多年前,他曾经在南海认识一个龙子。其形为蛟,名唤敖寵。知道他好色,喜食肉。那时候,桓飞曾经告诫过他,可是敖寵说:“我父王早已经有意将王位传于大哥,就算我做的再好,也不会是龙王。嫡出,庶出,难道还能僭越了不成?既然如此,我还不如做我的逍遥男儿郎。”
这敖寵也的确是说到做到了。
桓飞在民间散步了消息,说只要他们每年按照敖寵的要求进献贡品,那么便可以风调匀顺。
这务农的,种地的,不都是靠天吃饭。
打渔的,出海的便更是如此。
自从他们开始进贡,果真就没有洪水,没有山洪了。于是这变成了村子里面的一条习俗。只是这老百姓家里,谁家的女儿,谁家的孩童不是自己的心头肉啊。时间一长,便民生载道。大家纷纷都想除去这蛟龙。每逢初一十五,进庙里上香的善男信女都纷纷祷告,希望这个蛟龙从此离开这片水域。
每年献祭的日子,老百姓哭喊的声音都会传到天上去。天庭曾告诫过老龙王,严管子嗣,可是这龙生九子,龙王的龙子龙孙便更多了,哪里管得过来呢?
再加上桓飞在暗中推波助澜,此事便越来越声势浩大。
他要立一个战功,只要有了功劳便可以减少修炼的时间。而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哪怕一分一秒也行。他要去救人。
白荀临行前,桓飞给他留了句话:“回到天庭,想办法请缨带兵。不管多危险,我们都要为小唯搏一搏。”
的确,最危险的战役也会得到最大的奖赏。
没想到这么快的,白荀就带着兵马来到了蓬山。
桓飞看到这一场景的时候,大喜。
他想要战功,想不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
白荀一向是与世无争的人,可是今次,为了小唯,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能够让人甘愿如此的便是只有因为爱或者亲情。
“小唯,你要挺住,要等着,哥哥会去救你,很快,很快了!~”每天,白荀都会这样对自己说一遍才能安寝。
白唯是他唯一的亲人,她若安好,便是晴天。
天是透明的,是因为海的泪蓝的。
这一生多少事情能够让人如此执着?有时候除了生命,还有什么如此值得?
那日,白荀依然是一袭白衣。桓飞身披麒麟铠甲,五行战衣,半掩了面,背后双刀擦得锃亮。今日去便是破釜沉舟了,那是一场拼死相抵的战争。因为没有退路,不能认输,所以他们只能前进。
蓉华也是换上了铠甲,她说她要陪着桓飞出征。
那是个执着的女子,临行前是签了军令状的,生死有命,与人无尤。
在这蓬山,鲜少有战争。热血的男子一听这是为天庭请命的,便纷纷自保奋勇地冲了上来。哪个男儿年轻时,没想去一展才华,精忠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