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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道事-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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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过了多久,头昏眼花的我几乎就要撑不住了,却感觉多了一个身影,抬头一看,却瞧见先前离开的那个青衣老道又出现在我的面前,不过他的怀里面,却是多了一个白色的小狐狸,脸儿好漂亮,就是身上有好多血。青衣老道诧异地问:“你在拜什么?”

    我想了想,然后恭敬地说:“拜天、拜地,拜父母!”

    他点了点头,说起来,跟我走吧。

黎明年代 第三十四章 神秘组织出现

    好日子匆匆而短暂,正月十五一过,便来了三辆绿色吉普车,把忠哥和几位高级班的学员给接走了,一点儿预兆都没有,忠哥临走的时候找到了我和哑巴,说他这次有可能会先去帝都,然后折转西北,但都还没有定,不过没关系,等他稳定下来,会给我们来信的,能够住在一个寝室是缘分,以后常联系。

    时间紧迫,来不及说太多,虽然依依不舍,但忠哥终究还是离开了,他走了之后,学校进行了一次的统一考试,结果哑巴因为底蕴深厚,直接升入了中级班,而我虽然各项成绩优异,但因为入学的时间还不多,很多都没有了解,于是还留在了初级班里面。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考试之后,有的人结业离开,又有人来到学校。

    这一次来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从部队直接过来的,使得学校的人数达到了一百多人。人多了,宿舍就不够了,我们寝室又住进来了六个人,形成了标准的十人大通铺,胖妞不喜欢人多,于是每天便往山上跑,自个儿玩去了。它性子野,胆儿大,倒也没有谁能够欺负它,我并不担心,而且之后的学习任务比较重,所以也没有太多的心思关注。

    我是学校最小的学员,同班的大都是十七岁到二十四岁的年纪,许是年龄的差异,让我跟这些同学们有一些隔离,跟哑巴的分开,让我显得更加的孤独,不过这些并没有让我太在意,因为当时的我,满脑子都只想着变得更强,学习、学习、再学习,所以几乎也没有什么心思,放在别的地方。

    与我不同的,是先前与我们打架的疤脸等人,新来的学员大部分都是部队出身,因为共同的背景,他们很快就能够玩儿到一起来。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我知道了那个疤脸叫做刘春,外号贱男春,娃娃脸叫做谢毅,这两人是部队大院出身,家里面的长辈都是在职的领导干部,所以性格多少也有些强势,在学校和教员面前还能够收敛,但是在下面的学员之中,却拉帮结派,以这两人为首,形成了一股很强大的势力来,总是欺负不听话的学员,十分嚣张,然而学校似乎为了鼓励竞争,也不怎么管。

    我和哑巴进校的第一天,就把他们打了,后来有着忠哥罩着,倒也无事,只不过忠哥走了之后,那两个家伙就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先是在学员之中疏离我们,然后不断地挑衅,变着法儿地欺负我们,不过这事儿也只是点到为止,不敢挠得,因为他们到底还是畏惧哑巴的那一根榉木棍。

    每一届学员里面,都有一些怪物,先前是忠哥,一人单挑两名格斗教员,轻轻松松,再之后,便是哑巴。

    哑巴师从麻栗山蛇婆婆门下,自小便是一身本事,受限于年纪,拳脚倒也不是最厉害的,但是一根榉木棍在手,整个巫山后备培训学校里面,无论是高级班,还是一般的格斗教员,都找不出一个能够与之抗衡的对手来,唯有学校从外面请来的一些在职干部,那些见过血、眼神犀利的高手,才能够驯服这个巫门棍郎。

    很多人都在打听这个不能说话的哑巴,蠢蠢欲动,然而在得知这个人有级别很高的对口单位之后,都丧了气。

    哑巴的性子十分平淡,他的文化课不高,业余时间里,除了跟着我补习文化课,就是教胖妞耍棍子。

    时间匆匆流逝,不知不觉就到了夏天,七月末的一天傍晚,我再一次见到了分离许久的王朋,并且得知了一个由他带来的消息——哑巴要走了。时隔半年,王朋再一次回来,他的使命是将哑巴接走——他告诉我,说他现在是在西南局供职,哑巴的培训成绩已经获得了上面的认可,最近在西川与藏边的那一块儿,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僵尸变异事件,需要大量的人手去排查。

    这半年来,我跟哑巴除了上课的时间,几乎是形影不离,亲得跟兄弟一般,他突然地离去,让我饱受打击,望着两人离开之后,学校那紧闭着的沉重铁门,我默然不语,心情低落到了谷底,然而我却不知道,哑巴的离去,使得我再一次陷入了一次蓄谋已久的危机里面。

    事件发生得毫无预兆,在哑巴离开的第三天晚上,我被一帮人堵在了楼道的厕所里。

    那天正好是建军节,听说军区里有文艺汇演,毗邻军营的学校领导和教员都被邀请过去做嘉宾,就连学校表现得最出色的十名学员也获得了名额,不过我并不是其中的一个。领导和教员一走,学校就变得很空,宿舍楼的厕所和冲凉房是在一起的,我刚刚洗完澡,结果灯一黑,立刻有十来个人涌进了里面来,将我给结结实实地堵在了厕所里,出都出不去。

    在同伴们守好了门窗之后,疤脸贱男春和谢毅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来,冷冷地盯着我,贱男春冷笑着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等了大半年,就是为了报一拳之仇,养猴的小子,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好说么?”

    大半年吃喝不愁的校园生活,让正处于发育中的我像吃了化肥一样,个子又蹿了十来公分,此刻已经并不输给人多少了,黑漆漆的楼道厕所里,面对着这么多人,我倒也没有太多的畏惧,而是死死地盯着面前这张疤脸说道:“好一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忠哥在的时候,你们不敢出手,努尔在的时候,你也还是不敢出手,他们走了,就剩我一人落单,你们就觉得自己有机会了,对不对?”

    瞧见我并没有惊慌失措,贱男春显得有些失望,不过这么多学员将我给团团围住,想着一会儿就能够将我给随意揉捏,他又笑了,并不理会我的讽刺,而是捏了捏拳头。

    伴随着骨骼啪啪的响声,他居高临下地俯视我道:“那两个人,是怪物,他们的来头太大了,我是惹不起,这我承认。不过你不一样,我都已经了解清楚了,穷坷垃来的乡巴佬,除了能吃能睡,你还有啥本事?我比你大,欺负你,传出去也不好听,这样子,春哥我要的是面子,只要你肯跪下来,自己扇三耳刮子,跟我说对不起,那我就原谅你了,行不行?”

    他说着话,旁人纷纷起哄,说嘿,养猴儿的小孩,春哥大人有大量,你跪下认个错,这事儿就算过去了,没有人会为难你的。

    贱男春旁边的一众同伙纷纷起哄,然而我却没有一点儿回应,而是小心地把手上的水桶给放好,这里面有我刚刚洗好的衣服,做完这些,我转过身来,然后认真地问他道:“那个,你刚才要我说什么啊,这儿闹,我没有听清楚,再说一遍。”

    贱男春不疑有诈,抱着膀子,得意洋洋地说道:“我是说,对不起,听清楚了么?”

    我点了点头,一字一句地回答:“嗯,没关系,我原谅你这一次愚蠢的行为,不过不要有下一次了,你这样子,真的让人很为难的……”听到我这认真的回答,所有准备嘲笑我的人都倏然止住了笑容,场中静寂无声,气氛凝重得几乎能够滴下水来,大家瞪起了眼,死死地看着我,都没想到这个乡下小子这么不识趣,竟然敢说这么一句话——他这是……不要命了么?

    “我艹!”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娃娃脸谢毅,他一个拳头就砸了过来:“你他妈的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兄弟们,弄死他!”

    黑暗中,我往后面退了一步,瞧见所有人都变得无比的暴怒,汹涌而来,而在这个时候,我口中默念着一句口诀:“我欲成魔,身心皆奉,克心、抑性,杜绝所有加诸于罪身的痛苦,痛乃存在,乃爱,乃无处不在的关怀……我欲成魔,奈何奈何!”

黎明年代 第三十五章 大清仓大甩卖

    这小脑袋儿毛茸茸的,黄中带灰,往下看,却是一双乌溜溜直转的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瞧见这皱皱巴巴的粉嫩猴脸儿,才晓得竟然是一个幸存的小猴子,漏网之鱼,刚才那些捉猴人不知道是怜悯,还是没有瞧见它,所以才留下了它一个,此刻瞧见空空荡荡的林中平地,不由得发出了声来:“吱吱、吱吱……”

    这叫声短暂而急促,好似在悲鸣,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心里面就好像被茅草塞住了一样。

    跟这可怜的小猴子对视了两眼,我突然发现那天我淹到水里面的时候,往溪水里砸石头救我的猴子里面,就有这么一只。如果是这样,那么刚才那些捉猴人抓走的那些,可不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一想到这里我就无比的懊悔,悻悻地看了一下我爹,又看了看我,想着那几个家伙的身板真硬,不过要是我回去喊龙家岭和田家坝的后生仔,扛着锄头过来,不晓得能不能拦下他们?

    不过我们家做主的可不是我,而是我老爹陈知礼,他原本期待着那只被宰的鸡没有被带走,拿回家又是一顿荤腥,结果发现只是个小猴子,就觉得有些扫兴。

    猴子和人长得差不多,就算是再饿的人,都不会那它们来当食物,而且我们麻栗山的猴子灵性得很,性子又暴躁,离得越远越好。

    我爹没有管这小猴子,摸着腰后的柴刀就要离开,然而不晓得为什么,刚才还被人抓的那个小猴子,居然一下子就蹿到了我的肩膀上面来,然后用粉嫩的舌头舔我脖子这一大块鱼鳞。我晓得这小猴子是我的救命恩人之后,也不怕它,反而觉得好玩,伸手去逗它,它朝我呲牙咧嘴,我就笑,然后觉得脖子上面的鱼鳞本来火辣辣的,结果它舔过之后,却有一股子丝丝滑滑的冰凉。

    这小猴子一下子蹿过来,我没有吓到,我爹倒是吓了一大跳,他以为这猴子当我们是掳走它父母亲人的仇家,想要报复我们呢,于是扬起了柴刀,说嘿,你别乱来啊,我的柴刀可是厉害得很咧,砍你了啊?

    我爹学过点中医,相信“万物有灵”,所以说着话吓着猴子,不过他倒也没有真砍——他这辈子连只鸡都没有杀过,都是我娘弄的,善良得很。

    那小猴子蹲在我的肩膀上,我从小身体也不太好,这是从娘胎里就带来的,瘦瘦弱弱的,不过这小家伙更瘦,身子缩起来不比我的脑袋大多少,我看不到它的模样,但是听到它好像在向我爹咧嘴,又发出了刚才那短促的吱吱声。

    我爹是太过紧张了,我娘倒是瞧出来这小猴子对我没有什么恶意,拦住我爹,说老陈你紧张啥,你没看到那小猴子跟二蛋亲热着嘛?

    我也跟着喊道:“爹,我上次在水里面被那水鬼儿拉,就是这小猴子和几个大猴子把那鬼东西赶走的。”

    听到我和我娘的劝,我爹这才放了心,把柴刀收起来。他是个实诚人,晓得这个小猴子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之后,从身后的竹背篼里摸出半块煮熟了的甜红薯,伸到那小猴子的面前,蹲下身子,念叨说你莫怪我们没管刚才的事情啊,那些人凶得很,一个就能够料理我们这仨了,我们惹不起,对不起啊。

    我爹认认真真地跟这小猴子道歉,奇的是那小家伙好像是听得懂了一样,直接跳下来,接过那半块红薯就吃。

    我看到这小猴子吃得好急,噎得直翻白眼,顿时就有点儿心酸——红薯是最没有油水的东西了,吃到肚子里,没一会儿,放个屁就啥都没有了,偶尔吃一下还好,吃多了,人都是飘的。我不爱吃,从小就不喜欢,不过家里穷,没办法,没想到这个猴子吃得倒是香。

    我爹站了起来,因为要赶路,所以也没有久留,而是整理了一下肩上的竹背篓,然后带着我娘和我朝着五姑娘山那边走去。

    我爹给的那半块红薯很大,那小猴子正吃着,也不管我们,让我们自行离开了。它不理我们,我却有点儿失落,总觉得那个小猴子跟我好亲近,就像我的弟弟妹妹一样,于是忍不住老是回头,一直到它的影子消失在了林子的尽头,我都担心不已,问我娘,说这小猴子没有了爹妈,它会不会饿死啊?

    我娘低头看了我一眼,抿着嘴巴,想了一会儿还是告诉我,说有可能……

    听到这话儿我就停住了脚步,转身就要回去,结果被我爹一把捞住,厉声骂我:“你这个鬼崽子,自己的命都活不成了,还管那小猴子做什么?”

    我爹是山里面的赤脚医生,又自谓文化人,颇受人尊敬,平日里说一不二,我也有点儿怕他,虽然心里面十二分的不乐意,也只有被他拽着,朝着前面的主峰爬去。我一边爬,还一边在心里面想,说小猴子,你等着,等你二蛋哥治完病回来,我天天偷家里面的红薯给你吃,撑死你个饿死鬼投胎的龟儿子。

    我心里面这么想着,结果没走一两里地,便总感觉后面有东西,一开始还只是我,后来连我爹我娘都感觉得出来了,我娘的文化低,最是迷信,说哎,老陈,你感觉到没有,莫不是有山鬼在跟着我们啊?

    我爹虽然心地里面发虚,但是作为一家之主,他也只有鼓足勇气,紧紧握着柴刀说道:“鬼扯,哪里来的山鬼,我来你们麻栗山十多年,也没有瞧见过……啊!”

    这最后一句话,居然就是直接从肺里面喊了出来,我朝着后面看过去,却见有一个小黑影子在我们的身后跟着,突然一下冒出来,却是把我爹给吓到了。我爹是文化人,有点儿近视,我却瞧得分明,这黑影子可不就是刚才被我们抛到后面的那小猴子么?瞧见它,我满心欢喜地跑过去,而那小猴子也兴奋地吱吱叫,一下子又跳上了我的肩膀上来,帮我舔那块渗血的鱼鳞块儿。

    在小猴子上了我的肩膀时,我当时就下了一个影响我一生的决定——我要收养它。

    我扛着这小猴子,兴冲冲地跑到我爹娘面前,将这个决定告诉他们,我爹立刻就虎着脸来,说不行,我不同意。这儿我可不干了,当时也就跟我爹顶了牛——小孩子顶牛能有啥招呢?无非就是干嚎,于是我就哭了起来,哇啦哇啦,一开始还没觉得啥,瞧见肩膀上小猴儿那张皱巴巴的脸,越看越丑,于是就伤心了,泪水哗啦啦地也跟着留了出来。

    我娘最受不了我这个,于是就劝我爹,说他都这样子了,你就顺他一回心意会死啊?

    我爹表面上心硬,但耳根子是软的,劝两回就投降了,板着脸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再哭小心把狼给招来。你要是肯负责照顾它,就收留着吧,反正我是不管的。我爹气呼呼的,我却欢喜得要炸了,猛地一跳起来,使劲儿叫,那小猴子也跳到地上,跟我一起跳。我瞧见这瘦猴儿,高兴地对我娘说:“娘,它以后就叫胖妞,我一定把它喂得肥嘟嘟的!”

    我娘见我这么开心,略有些发苦的脸上也有了笑容,然而我爹却仍旧气,往那小猴儿的胯下一看,一个小雀雀,气得扇我一脑门儿,说这猴子是公的。

    我说我不管,就胖妞啦,胖妞、胖妞、胖妞……

    我爹拿我没办法,也只好笑,然后招呼着我们再离开,然而刚刚准备起身,突然从小猴儿胖妞刚才出现的那草丛中“跐溜”一下,竟然蹿出一头灰色的野兽来,舌头长长,眼睛绿油油。

黎明年代 第三十六章 花钱宛如流水

    杨小懒在我面前是霸道小魔女,然而在外人面前却乖巧得很,这甜甜的一声“王叔”,喊得面前这个精干矮小的男子喜笑颜开,忙不迭地摆手说道:“别这么说呢,杨老前辈名满江湖的时候,我都还没出生呢。不敢当呢,不敢当……”

    他说完,转向麻衣老头拍胸脯:“符王,您能够找到我,而且还这么慷慨,我地包天不甚感激。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下面的事情,一定会尽心尽力的,你放心。”

    这个黑衣劲装打扮的矮个儿汉子倒是个知颜色的人物,虽说那落地凤凰不如鸡,走火入魔的邪符王虽然已经趋于平庸,但是江湖地位在那儿,高高抬起,总比安之若素地接受,要让人感觉愉快,果然麻衣老头的脸上露出了高手特有的那种风轻云淡的笑容:“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不提也罢。今天既然大家走到一起来了,就要把劲儿往一块儿使。我们刚来,什么事情都不了解,你坐,给我们讲一讲最近的情况……”

    麻衣老头引导着地包天坐下,黑灯瞎火的,也没有什么好讲究的,地包天随便找了一块石头,刚刚坐好,便告诉我们:“前辈,上一次您和老鼠会的纠纷,闹得有点大了,他们的人过来找了两次,后来还跟官面上的人有了冲突,这才消停一点。不过您在麻栗山炼尸的事情曝光了,上面查得严,据说虎门张晓涛都被调过来。我的建议,您最好还是再过几个月,风声小了,春暖花开,我们再行动,您觉得如何?”

    麻衣老头连连摇头,说道:“等到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富贵险中求,我们夜里行动,人不知鬼不觉,倒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只是那墓,你确定地方了没有?”

    地包天摸了摸两撇胡须,然后看了一眼旁边那十来具僵尸,咽着口水说道:“当年我爹,能够进得那墓,也是机缘巧合,虽然得了些好处,但是惊惶而逃,十三个兄弟,相继都因为各种意外而死,只有他一人能活;即便如此,还活得跟死人一般,唯有行修鬼道,方才存世。为此,他从来都是缄默其口,不过我在他箱底里,倒是翻出了一些当年的记录,有心琢磨,倒也有些收获,后来接到了您的消息,方才用心寻找,大约能够确定了山头,只是……”

    他低着头,长吟不止,这是在坐地加价,麻衣老头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狠戾,随即收敛,脸上露出和煦春风的微笑来:“此行的确凶险,这样吧,我除了这十二头僵尸之外,我还余一些,放在了神农架,如果一切顺利,墓中财物,皆归你不说,那些僵尸也都由你领走,重现你王家当年辉煌,皆在于此,你说可好?”

    地包天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拱手说道:“杨老前辈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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