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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球员之王-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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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名拿到篮板后,又是一个长传,阿尔斯通象一支箭头一样跑在前面,后面跟着艾弗森,再后面跟着麦迪。

艾弗森的速度曾经也是联盟第一,追个阿尔斯通还是不在话下的,但他刚一追近,准备绕到阿尔斯通前面时,阿尔斯通突然把球从档下传来,球正好飞到麦迪手中,麦迪飞身一个暴扣,火箭队再度拿到2分。

掘金的进攻仍然没有打进,艾弗森的出手弹篮而出后,内内抢到篮板,立即起跳投篮被姚名盖掉,球落入麦迪手中,麦迪不紧不慢地控着球向前走,等着火箭队战术队形落好位,才开始提速前进。

麦迪把球传至内线姚名手中,姚名又分到另一侧的阿尔斯通手中,阿尔斯通毫不犹豫接球就投了一个三分,虽然球进的无比利落,但范甘迪还是恨恨地骂了一声。

看到阿尔斯通在球场上做出飞翔的姿势,全场一万八千多名观众高唱:“Skip to my Lou”

特发此文纪念阿尔斯通的离去!!

艾弗森的迷失

阿尔斯通的大爆发让对位的艾弗森大为生气,虽然说在街球场上我不是你的对手,但到了这里,这就是我的地盘,做为联盟数一数二的后卫,不可能让你在我面前如此呈能。

艾弗森虽然由于身高问题导致他在防守上很是吃力,但并不代表着他不会防守,一个大师级的进攻球员肯定对于各种防守技巧了如指掌,但一般来说艾弗森不屑于去防守别人,因为没有人值得他如此努力地防守,光凭进攻就能打败联盟里的任何人,这是四座得分王桂冠的自信,即使是现在的科比,艾弗森并不认为自已比他差,只是现在再也没有如此拼命去得分的动力,得再多的分有什么用,赢不了球什么也白搭,这个道理艾弗森早就懂了,所以每次看见自已的得分王奖杯,艾弗森都无比痛恨自已当年为什么样追求这个东西,完全没有必要,宁愿拿四个得分王换一枚总冠军戒指,这是他最大的心愿,得分只是帮助球队拿到胜利的一个方法,不过看到阿尔斯通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得分,同样激起了他的得分欲望,你不是能得分吗,让我在得分上好好教训教训你吧,艾弗森打定了主意一定要让阿尔斯通看看他在面前表演得分会有什么后果,却不知道正好落入范甘迪的计谋之中。

一个控球后卫如果表现不好的话,对于一个球队的伤害是巨大的,控球后卫就是球队的灵魂,一支强大的球队必须有一个强大的灵魂,这是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不管是什么风格、什么战术,就算是菲尔杰克逊执教的三角进攻战术,也只是把控球后卫的责任交给了小前锋这个位置来完成的,普林斯顿也只是把组织中心从三分线外移进内线的中锋或大前锋手中,当一个控球后卫头脑发热死不传球的时候,球队的进攻怎么可能打得流畅,其它人的能力也不可能发挥出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教练肯定要把这个后卫换下,但如果这个后卫的地位很高或是教练的控制力不够,那么只能由得他在场上随意表演了。

艾弗森在掘金队里面虽然不是控球后卫,但每一次进攻必然要过一下他的手却是肯定的,这是由地位和能力决定的,即使安东尼能力在强,球队的建队核心也不得不服从这个规则。

而在火箭队球员除了一举一动这种活动不需要报范甘迪批准外,在场上的战术完全都是照着范甘迪的指示来的,虽然说很多都是凑巧,但开场就安排由阿尔斯通主打确实是范甘迪的一个小小的阴谋,利用艾弗森不服输的性格,激发起艾弗森的得分欲望,然后掘金队的进攻自然就打不出来,而其它人的手感也肯定要受到影响,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好计策,艾弗森中计了。

你可以否认艾弗林的成就但你不能否认艾弗森的能力,就象你可以否定乔丹的人品但你不能否定他的伟大一样,艾弗森就靠着一个人的能力,四次进攻成功了三次,一个三分两个两分球,靠个人能力帮球队拿到7分,而火箭队还在仍旧执行范甘迪的计谋,由阿尔斯通来主攻,效果自然不象刚一开始那么高的命中率,两次失手,一次失误,范甘迪皱起来了眉头,不能再让阿尔斯通这么玩下去了,再玩下去自已的球队就混成一团糟了。

但现在艾弗森还没有完成迷失在自我进攻良好之中,看起来还需要阿尔斯通再多表演表演,不过希望阿尔斯通不要也跟着迷失就行了,不然的话范甘迪会毫不犹豫把阿尔斯通换下来,就是不知道掘金队的教练乔治…胖子…卡尔有没有察觉到这样的危险,或许有危险也拿艾弗森没有办法吧,连安东尼都管不住的卡尔教练拿艾弗森更没有办法了。

不过现在确实还比较早,最好等艾弗森一个人越投越顺的时候,再把火箭队的主攻方向扭转过来,这样掘金队的人找回手感的时候就越晚,等了一会,见到艾弗森手感越来越好投开了的时候,范甘迪打手势让球队恢复正常的战术,不然的话火箭队迟早也要打疯,因为球队还有一个得分高手麦迪呢,如果他见艾弗森这样一直表演下去,说不定也会开启得分王模式,跟艾弗林一较高下,那样的话范甘迪就成了那偷鸡不在蚀把米了,哭都来不及,因为麦迪在球队中的重要性跟艾弗森差不多。

范甘迪想的很对,不是他及时让球队转移进攻主向的话,麦迪就准备动手跟艾弗森比个高低了,理由当然有正当理由,怕阿尔斯通激不起来艾弗森的战斗欲望,自已接着阿尔斯通来吧,在科比没有单干之前,唯一一个能跟麦迪在得分上竟争的只有这个小个子艾弗森,艾弗森拿到过99、01、02、05四届得分王,麦迪只拿到了03、04两届,到了火箭队后,一方面教练比较强势,麦迪也不了跟艾弗森拼得分,另一方面,火箭队面对76人队,总是赢的相当轻松,实在犯不着跟艾弗森较这个劲。

不过有正当理由的话,麦迪还是很想跟艾弗森比个高低的,虽然说这个赛季的得分王是两个人都没有指望了,面对单场拿81分和连续四场50+的科比,两个人都要甘拜下风,这是两个人谁也没有做到的,相比较起来这两个人已过了颠峰时期,而科比却刚刚来到。

差距

不过麦迪也没有就此放弃跟艾弗森比试的念头,而且把这个念掺杂在球队的整体进攻中,因为在火箭队的日子里,他已深深了解到靠一个人是拿不到胜利了,更不要说季后赛的胜利了,因为看现在的科比就知道了,象吃了超级伟哥一样爆发的科比也是靠着杰克逊的辅佐才进入的季后赛,而麦迪再也不想经历那种自已一个人孤独地拼搏的滋味了,还是伴着大个子轻松。

对照自已,麦迪都不看好艾弗森到掘金队的结局,两个外线球员,即使都是明星,也不会取得太好的成绩,有史以来的强队,无不是内外相辅相承的,你要非要说乔丹时期的公牛队,那也有一个理由,就是乔丹生来就是打破规则的,或者说乔丹不是地球人,跟中国人不同,上帝不是可以随便拿来开玩笑的,只有碰到极为惊讶的事,西方人才会叫我的上帝呀,而上帝这个称呼赋予一个人的话,那就是对那个人最大的称赞,就连魔术师约翰逊都只有拿上帝附体来解释乔丹,可见乔丹的卓而不凡来。

艾弗森并不是一偎地自已一个人进攻,他也会把球传给别人,但通常都是自已没法进攻的时候再传的,或是传给的那个人最终还得再回传给他,这就是一个教练面对控球后卫的头痛之处,特别是这个后卫还是球队的老大时,你即使压迫他传球也没用,球队需要的是一个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传球者,而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传球者。

传球谁都会,为什么要设一个组织后卫,就是需要控球后卫来决定把球传给谁最适合,这个时机的选择就是判断一个控球后卫水平高低的标尺,只有能主动传球并与队友分享球权的,才是一个合格的球控后卫,至于其它的,象控球技术、传球技术、战术配合之类,都是可以训练出来的,唯独这个主动意愿,是看一个人性格,当然了,控球后卫并不是不需要进攻能力,篮球比赛最终还是要靠得分多少来判断谁输谁赢的,不象足球一样可以0:0,控球后卫进攻能力越强,对敌方的威胁越大,才越有可能拉开空间传出好球。

在艾弗森的强力进攻下,一直到第一节结束,火箭队也没有把比分的差距拉大多少,24:22,仅仅两分领先,不过已经很让范甘迪满意了,因为掘金队这22分里面,有13分都是艾弗森一个人拿下的。

而其它的9分却分别是安东尼4分、内内2分、布雷克3分,看似得分很分散,除了坎比外,首发的四个人都有得分,但都不是连续性的得分,只能说是偶尔抓住了机会得到的。

反观火箭队,在李建安替姚名下场后,球队开始打小个阵容时,先是突然改变战术球队混乱了一阵,好不容易正常后,又被内内在内线乱冲乱撞,虽然没有进球,但也把火箭队的防线搅的乱七八糟。

范甘迪也很无奈,球队在姚名在场上时打的很是轻松,但在姚名下场的短时间内,其它球员不能及时调整过来,在这个转换过程中,很容易被对方打出来,这次面对掘金队没有出现问题,但要是面对其它球队哟,火箭要想走的更远,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呀。

黄油手

现在火箭队场上的阵容以李建安核心,而掘金这边,胖子卡尔名正言顺地把艾弗森换下,换上JR史密斯跟安东尼组合,JR史密斯有一个绰号,叫“黄油手”,一般来说这个绰号是给足球上的门将的,但球迷的想象力是无穷的,把这个绰号引入了篮球领域,泛指那个拿球不牢的球员,比如夸梅布朗,比如曾经的姚名,当后来大家一致把这个绰号送给眼前的这个家伙时,没有人有任何异议。

做为一个得分后卫,虽然不能说一定要有多好的控球技术,但你总不能一直犯脱手这种低级失误吧,进攻上篮的过程中脱手,这个不需要太多,每场有个两三次还不要了人的老命了,就这样的水平,04年首轮18位秀,场均不过10多一点,掘金队当成宝贝一样,从不舍得交易出去,换点有用的球员来,虽然说掘金队是差分卫,但联盟比较上档次的分卫大把大把的是,干吗拿一个黄油手当宝贝呀,一个场均得分全联盟百名开外的球员当球队的第六人,也太开玩笑了吧。

这不上场就贡献一次失误,不过不是脱手,而是被李建安抢断,就这看台上的球迷已经在大声呼叫起他的绰号了,让JR史密斯的脸上布满了阴云,不过也没有办法,联盟只规定了球员不允许对球迷做出什么不友好的举动,但没有规定球迷不允许对球员怎么样,如果你觉得对方对你进行了人身攻击,你可以对他进行起诉,但现在满场一万八千多名球员一起这样,起诉也没法起诉呀,再说了,叫叫绰号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呀。

以李建安的身高对上1米98的史密斯,得分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你说防守,掘金队全队除了坎比,有人防守吗?再说了防守有用吗?单靠一个人的努力,防守力度再强,人家一个挡人就能甩开你,防守始终是要靠全队的,但掘金里面,都是单对单的防守,而且还都是眼神防守那种级别的。

就象刚才史密斯那样,使劲用着眼睛瞪着李建安,意思大概就是你投呀,有我在呢,有本事你投呀,手下也没有什么动作,就只是用眼睛瞪着对方,等李建安投进后,扭头转身就跑,就连在他面前投进一个球对他心理上根本没有什么压迫一样。

李建安心里苦笑了一下,现在的年轻人呀,不知道是不会防守还是不屑于防守,跟八九十年代相比,现在的NBA确实少了很多看点呀,虽然动作很眩目,进攻的变化多端,但实在没有以前的对抗性那么强了,特别是在外线,象乔丹那么强的进攻能力,当时所有的外线球员无不以能用防守来体验一下他的进攻为荣,但现在呢,除了象巴蒂尔、鲍文这些专业搞防守的,谁还有兴趣去拼命限制那一个球员的,整个联盟在外线的防守都下降了不只一个水准,特别是近来,体毛级的犯规吹罚,更是让外线进攻球员如鱼得水一般地爽快,但实质上,对于进攻的技巧却不象以前那么高了,这也造成了大多数球员都是靠着天赋在打球,勿勿地上完高中,就来参加选秀,即使联盟又出新规定后,那也是在大学混上一年就来了,深怕来晚了就挣不到大钱了,特别是随着媒体的发达,稍微打的好点的苗子,从中学就开始有人专门跟着,只要一展露头角就有经纪人、广告公司过去签下他,这种情况让这些年轻球员怎么有心再去辛苦磨练自已的技术呢。

在这种情况下,被繁华迷住了眼睛,大多数人打篮球根本上就是为了钱,象很多球员,已经失去了个性,一个个被经纪公司包装的象圣人一样,其实你可以想象,一个二十来岁,又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每天的时间都在训练,但面对媒体和球迷,表现又是无比的成熟,这是什么原因,这是作秀,这是演戏,一个个都在演戏,相比03年的其它球员,李建安对于安东尼还是比较喜欢的,投篮的技术很是标准,象是下过苦功的,而且最主要的是真性情,虽然后来迫于球迷或代言公司的要求,收敛了许多,但时常一幅桀傲不逊的样了,代表着一种不屈不服的精神,在詹姆斯、韦德、波什等人与球队签的都是3+1时,只有他一个人与球队签的5年合同,虽然他的表现不象詹姆斯那样全能,不象韦德那样幸运,但场均28。9分、6。0个篮板、3。8个助攻的数据也是一个未来的超级巨星、名人堂级别的球员,他接近五成的中投命中率极为高而稳定,虽然三分命中率不是太高,但他强硬的坐打,就象金大师笑傲江湖里面令狐冲说他坐着打天下第一一样,在巴克利退役之后,坐着打,安东尼虽然说不上天下第一,但全联盟第一是没问题的,因为别人没有象他那么大而有力的屁股,他也是火箭队需要重要照顾的对象。

同样的换位效果不一

不过今年在李建安加入火箭队后,这份不长的名单里面又要再加进一个人了,虽然李建安以前很少这样打,但在他防守上面几位球员极其成功后,范甘迪发现李建安竟然也有这样的身体素质,虽然威尔斯也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但既然李建安也能,那还要威尔斯干什么,就安排李建安开发这种进攻方法,以便代替姚名不在场时,内线攻击无人的情况,短短的一段时间后,李建安很快就掌握了这种杀伤力巨大的攻击方法,虽然不好看,但实用价值好,硬挤对方,然后一个半转身投篮,一般来说对方不犯规根本无法阻止篮球进框,特别是李建安再跟打板入框结合起来后,更是让人没法防守,投篮需要出手点和出手高度,很容易被盖,但打板就不一样了,因为他的目标不是只有篮框一个点,只要掌握好了,整个篮板都是投篮点,这样一来,防守球员想盖帽就基本上不可能了。

看到李建安的这种进攻方式后,威尔斯也很感兴趣,就也想学学,无奈各人天赋不同,试了N次后,心灰意冷地放弃了,打板入框看似简单,实质上需要对出手的力道和球的运动轨迹把握相当好,才有可能反弹进框,打板很容易,但入框就难了,这也是邓肯出现后,很多人想要模仿他的进攻,但却很少人能够完成的原因,确实很难,跟后仰跳投、急停跳投、勾手投篮这些技术比起来,打板入框要高上一个难度,李建安在进攻中不喜欢拘束于采用那种进攻方法,完全一是看对方的防守策略,二是看自已的兴致,一味的投篮不可取,但一味的强打也不行,灵活多变才更让防守方无法适丛。

巴蒂尔做为防守的指挥官,对于球队的防守拥有除教练外最大的指导权,看到自已防守安东尼效果不好,并不勉强去防守,而且和李建安进行了换位,自已去防守JR史密斯,让李建安过来防守安东尼,这就是一个对球队整队负责的防守指挥官,并不因为自已在防守上的成就,就去为了证明自已,把防守一个人扛上,防守是全队的责任,谁最适合谁来,这也是火箭队拿盖伊去换巴蒂尔的主要因素,巴蒂尔是一个全队防守的核心人物,跟阿泰斯特、拉加贝尔这种单兵箭头式的防守人物不同,跟布鲁斯…我不是故意下黑脚的…鲍文防守也不同,他在防守中可以起到半个教练的作用,特别是可以在球场上做教练。

两人换位后,火箭队的防守立即没了漏洞,再加上木大叔镇守的内线也是没有一点机会,掘金队的进攻立码停滞了,安东尼对上李建安之后,才知道媒体把李建安和詹姆斯、皮尔斯在身体上相提并论不是吹嘘来着,确实比自已和阿泰斯特在身体要高出一筹,虽然从外表看不出来什么,只是略为有些壮,从身高来看,还有些偏瘦,但双方一接触,根本靠不动对方,以住对上别人,靠着屁股发力这个特点,几乎没有人能扛住,因为发力点偏下,除非是对方体重很大,脚下还极稳的大个子,不然就是皮尔斯、詹姆斯也不是,但李建安本身练的就是下盘功夫,根本不在意他的发力点这个问题,反而靠着身体的来回扭动躲避着安东纪的发力,让安东尼用不上劲,找不到进攻感觉,这样强打效果自然好不到那里去,外线投篮吧,又因为没有热开身而手感不好,其实不是没有热开身,而是热开了又冷了,一节的时候只有两次出手机会,虽然说中了一次,但手感是确实没有的,没办法,谁叫艾弗森是老大呢,跟艾弗森比起来,安东尼确实有点不够看,球队高层甚至有放弃安东尼的念头,不是看安东尼和艾弗森比起来,实在是年轻,真的差点把安东尼换走。

在防守上同样是安东尼和李建安对位,因为李建安背身强吃了史密斯两次后,史密斯主动要求跟安东尼换过来的,理由同样是既然对方这么换位防守我们了,干脆我们也换位防守他们算了,不过效果却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巴蒂尔很少进攻,进攻一般都是在站在那里准备投三分,投三分的话史密斯除了犯规也没有什么办法,而安东尼防守李建安,同样没有什么效果。

强大的进攻火力

虽然前面说了掘金队那么多缺点,比如阵容不合理、过攻太依赖黄金双枪,分在一个好区等因素,但每一个进攻季后赛的队伍都不是弱者,特别是艾弗森和安东尼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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