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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朝拜湖神,接下来便是下湖沐浴,以求得神灵的保佑。”雍布道。
不得不佩服这些男人的定力,对身边的女人都没有反应,而且还超级耐寒,当然这些女人也不简单,身体足够强壮,这种天气下入冰冷的湖水中,可是需要勇气的。
恰好碰到族人集体冬泳,纯属意外,王宝玉正想着要不要先暂时撤军,等他们沐浴完毕再来时,已经有点晚了。
一支队伍突然出现在山岗上,却着实惊动了这些人。
随着一阵惊恐的叫声,这些男女立刻散开,疯狂的朝着各自的屋内跑去,奔跑速度很快。在王宝玉看来,他们并非是羞于见人,急着回到屋里藏起来,而是感到了危险的气息。
果不其然,一名裹着兽皮的中年魁梧男子从最大的一间屋子冲了出来,吹响了手中的号角,接着,许多石屋中都奔出来一只黑乎乎的家伙,小牛犊一般大小,仔细一看,却是大狗。
2144 拘束天獒
这些黑色大狗嗷嗷狂叫,竟然随着号角声排成了长方形的队伍,一群男人也紧跟着冲了出来,有人甚至连衣服都没穿,手里纷纷拿着柴刀和木棒。
黑色大狗狂吠着朝着大军冲了过来,战马们受惊,发出了嘶鸣,王宝玉一催胯下御风虎,冲到了最前方。
御风虎发出几声震天的虎吼,浩大的气浪顿时将大狗队伍掀翻了一片,后面的呜咽着不敢向前。虽然如此,大狗却没有退去的意思,露出锋利的牙齿,警惕的看着眼前这支突如其来的队伍。
大军立刻策马上前,高高举起手中的武器,显然这些大狗并不能造成太大的杀伤力。只待王宝玉一声令下,便可将其消灭殆尽。
雍布最不想看到的便是杀戮,狗也是生命,而且还是灵性很强的动物,另外还有一点,在此地,这种狗某种程度上还起到了牲口的作用,其价值和意义和中原农户家中的耕牛差不多。
“大王息怒!”
雍布唯恐状况失控,借着刚刚恢复一些的修为,身形如电,在大狗和男人间穿行而过,很快停在了那名领头的中年男人跟前。
两人应该认识,中年男人朝着雍布施礼,态度还算是恭敬,又指着大军不知道沟通了一些什么,眉头一直皱着,很不满的样子。在雍布的反复劝说之下,中年男人这才又吹响了号角,男人和狗立刻撤回到屋子里,但还是守在门口,随时准备出来战斗。
中年男人随后跟着雍布来到王宝玉的面前,颇为不情愿的屈膝上拜,口中嘟囔着说着话,经过张琪英的翻译,此人名叫那索,正是东族的首领。
“那索,起来吧,我们就是途经此地,不会伤害你的族人。”王宝玉道。
骑在虎背上的人物,当然不能轻易招惹,更何况此人后方的军队,铠甲鲜明,钢枪闪亮,战斗力绝对不俗。
“东族欢迎大王到来。”那索闷声道。
“谢了。不过,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将你们那些狗都撵走,男人们把柴刀都交上来。”王宝玉吩咐道。
那索明显带着不情愿,他凭什么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话?如果照做之后,大军蜂拥而上,后果可想而知。
雍布连忙又来跟他沟通了一番,两人嘁嘁喳喳说了好半天,那索脸上的无奈越浓。张琪英小声告诉王宝玉,雍布说的正是,大军神勇,战无不胜,如果抵抗,可能全族覆灭,但是顺从,他可保族人毫发无伤。
那索到底相信了雍布这名高僧,传达了命令,那些黑色大狗都被赶到了远处,武器也一律上缴。
这些半驯化的狗嗷嗷乱叫,带着强烈不满的情绪,平时住在屋子里习惯了,不喜欢在外面溜达。男人们也多有不满,高原上出生长大的人血气方刚,还没打就缴械,总让人有那么一丝不甘。
那索表现不错,为了表示诚意,王宝玉命令侍卫取出几匹绸缎赏赐给他,还送给他一杆银枪。那索这才放松了警惕,还有种欣喜若狂之感,这些东西他从未见过,却清楚这是难得的宝贝,这柔软光滑的料子做成衣服穿在身上该何等舒适华丽,还有这银枪,本族人可打造不出如此锋利的兵器。
那索换上笑脸,王宝玉随即走进了他的屋子,一名健壮的女子是他的妻子,深深弯腰行礼后便倒退着出去,屋内十分宽敞,没有过多的装饰物,兽皮倒是不少。
通过了解,王宝玉才知道今天恰好是东族的转湖节,为了这一天,东族人筹备了足有一个月。
“别让我们打扰了你,转湖节照常进行,我这些士兵就不参与了,他们会不好意思的。”王宝玉道。
“古佛赐给我们躯体,原本就是圣洁的,不该羞涩。”那索不解道。
“嘿嘿,我们又不信古佛,还是回避一下吧!”
原本是分批进行转湖,现在改成了统一行动,那索和妻子都脱光了衣服,表情肃穆的站在队列最前方。所有族人不分老幼,全部都一丝不挂,在那索的带领下,继续进行着转湖节的仪式。
上万人,赤身行走,高声呐喊,何止用震撼来形容。士兵们只好躲进了屋子里,王宝玉倒是觉得很有趣,笑呵呵的看着,普净、雍布都是高僧,对此波澜不惊,胡昭看了几分钟,还是回头进了屋子。
仪式一直进行到黄昏才结束,因为王宝玉这些人的突然到来,那索将其精简了,不然的话,如此围着拉玛湖走一圈,至少需要两天。
东族人老老少少又都在湖水中沐浴过后,这才上岸穿好了衣服,个个精神饱满,仿佛得到了天神的赏赐。随后,湖边燃起了一堆堆的篝火,众人围坐在火堆边,烤肉喝酒。
那索喝了些王宝玉带来的葡萄酒,赞不绝口,主动递过来一条鹿腿,上面还带着血丝,王宝玉吃不下去,谎称自己不吃肉。
不吃肉吃什么?那索对此并不理解,雍布主动介绍,中原人都是种植谷物的,肉类不是主食,只能算作荤菜。
高原地带,谷物难以生长,只能吃肉,为了能够吃上肉,不得已就要养狗。王宝玉这才得知,那种黑色大狗叫做天獒,平时养着看家,带出去则可以围猎,攻击力相当强悍,但这些东西的食量非常惊人,得来的猎物,一多半都喂了它们。
“我观此地,并非所有谷物都不能生长。”华佗喝着一碗清粥,如此说道。
“神医,还望指点。”雍布听到这句话,双眼现出神采,如果能解决粮食的问题,对于整个土伯特而言,胜过一切赏赐。
那索对此也很感兴趣,如何吃饱饭始终是族人的最大困扰,况且东族的妇女们多半闲在家里,可以参加农耕活动。
华佗取出了几片叶子和几粒种子,说道:“进入土伯特后,我在那边的沟壑处发现此种植株,可广泛采集种子,作为粮食种植。”
“谢过神医,还请为此物赐名。”雍布接过叶子和种子,兴奋的说道。
“便叫青稞吧!”
2145 饕餮盛宴
第二天,王宝玉等人并没有马上离开,华佗还要给东族人诊病,雍布也精通一些医道,给华佗当助手。
东族人体质虽然不错,但由于气候的原因,多患有胃病和寒湿病,人到中年就会被病苦折磨的死去活来。听闻有神医免费治病,族人们激动不已,很快临时诊所的门前就排起了长队。
由于人数太多,又不能耽误行程,张琪英和马云禄也前去帮忙,按照症状重新分队,一般疾病交给雍布处理,而疑难杂症则由华佗诊治。
看病的队伍当中也出现了那索妻子的身影,脸上充满期待之色,原来那索妻子有不孕的问题。这类毛病难不倒全科医生华佗,同时也叮嘱那索妻子,要想怀上孩儿,不仅得按自己说的去做,除了转湖节尽量不要再去触碰冰水,只会加重体内寒气。
那索了却一桩心病,高兴无比,尴尬的直搓手,却不知道拿什么来感谢。
通过了解,王宝玉还知道了一件事儿,在这块蛮荒的土地上,根本没有法制可言,那索具有对族人的生杀大权,甚至都没有大臣之类的人制约。与此同时,东族每年交给象雄王扎伦的供奉,数量也非常惊人,以至于族人都要从牙缝中节省,经常吃不饱。
这种状况不是王宝玉能够改变的,只能听听而已,他又问起拉玛湖中的鱼类是否可以食用,那索表示当然可以,鱼类是主要食物来源,这也是为何留在拉玛湖的原因之一。
西征军补充了淡水,肉类也需要补充,王宝玉提出需要一批鱼干,作为沿途所用,那索立刻派人下湖捕鱼, 渔网和渔船都很差劲,收获相当一般。
眼看天色要黯淡下来,也不过捕了两小船而已,还多少小尾的。那索亲自催促捕捞,跑前跑后十分卖力,同时还信心满满的说,碰巧的时候,也可以捉到十几斤的大鱼。
没时间久等,胡昭看不下去,招呼渔船们都上岸,他运转法力,飘到拉玛湖的中间,双掌冲着水面一阵挥动,顿时激起了滔天的巨浪。
普净雍布没心情看热闹,他们都是吃素的,连忙坐在一旁打坐诵经。那索更是吓得满脑门都是汗,在他的眼中,胡昭那就是神,暗自庆幸听了雍布的话,没跟这支队伍发生冲突,不然后果难料。
随着水花扑向了岸边,上万斤的湖鱼跟着落在了岸边上,白花花的一大片,条条鲜肥,东族人简直乐颠了,对于他们而言,无疑是饕餮盛宴。
根本不用担心湖鱼都被胡昭弄了上来,会造成资源退化。那个时候可没有过度捕捞一说,产量大于消耗量,胡昭看似牛叉轰轰,被笔者写的神乎其神,其实他的本事可比不上工业化渔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湖鱼有一半都被生火加工成了熟鱼干,王宝玉让士兵们带上一批,其余的留下。在东族足足逗留了三天,这才告别恋恋不舍的东族人,继续向西而去。
雍布继续作为向导带路,据他介绍,前方进入的将是穆族的领地,东族首领那索他比较熟悉,可以说上话,而且族人相对温和,如果穆族首领还是央宗的话,可能会有一些麻烦,此人好战,而且族人也比较生猛。
王宝玉对此并不在乎,再能打也是凡人一枚,此次带来的将士一个打十个,且有封体丸护身,如果对方人数太多,还有胡昭、普净两位护法,施展法术,出手必胜。
向前推进了七日后,王宝玉的队伍进入到一处相对较低的谷地,刚刚扎下营寨,天气骤然变冷,狂风大作,几乎都要将人吹走。
天空阴晦,鹅毛大雪纷纷而下,很快就把荒凉的高原变成了茫茫雪野。
大雪足足下了两个时辰,还没有停歇的意思,积雪已经没过膝盖,胡昭进账来建议道:“宝玉,不可停留在此,应速速行军到达高处,方才稳妥。”
胡昭说得对,要是在此地停留太久,肯定要被大雪掩埋,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前行的路一定格外艰难。
队伍就在漫天的大雪中拔营起寨,冒着刺骨的寒风,趟着厚厚的积雪向西推进,而寒风暴雪好似有灵性一般,不断追逐着西征军的脚步。
从天明一直走到天黑,大雪还没有停歇的意思,将士们身上的汗水已经开始结冰,胡子眉毛跟雪一个颜色,实际走出的路程也不过二十里。
遥遥可见,前方的一处高岗无雪,将士们却彻底走不动了,咳个不停,大量冷空气吸入胸腔,搅动的五脏六腑都挤在一起。这个现象不能忽视,王宝玉命令吞下封体丸,一定要赶到目的地再扎营。
半夜时分,队伍终于来到了无雪的高处,重新扎下营寨,下方的雪势渐渐停下,狂风却依旧呼啸不停。
等王宝玉一觉醒来,晴空万里,他惊讶的发现,曾经走过的地方,竟然没有一粒雪花,远处奇迹般的出现了一座新形成的雪山。
“这地方的还真是奇特,难道这场大雪,就是为了造就这座雪山?”王宝玉疑惑道。
“大王,此时尚且未到落雪季节。”雍布提醒道。
“贫僧早已察觉,这场大雪绝非寻常,好似在有意阻挡我军前行。”普净微微蹙眉道。
“两位法师所言不差,风雪追逐我军,必受某种力量驱使,而这种力量大到无法想象。”胡昭道。
“我们又被神魔给盯上了?”王宝玉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宝玉所行之事,皆有夺天地造化之嫌,不足为奇。”胡昭道。
“说句心里话,我真不想跟他们折腾,可是这聚魂莲是我本人必须的,再难也必须得到。”王宝玉下定决心,谁挡路也不行,实在不行就打上一场。
如果说神魔们看重这株聚魂莲,大可以用他们的法术直接取走或者摧毁,何必还要等着王宝玉前去采摘呢?
多次遇险的经历,让王宝玉恍然觉得,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也是对他的一种磨炼和考验。
2146 训练有素
胡昭、普净都是王宝玉坚定的拥护者,哪怕舍弃性命也要跟随,雍布还惦记自己的任务,自然也没有异议。
将士们休息半日之后,在雍布的带领下,继续向前推进,过了几处山岗之后,同样在一个内陆湖边,又出现了个规模不小的部落。
雍布查看了旗帜的标志,正是土伯特的穆族所在地,既然是个不友好的部族,王宝玉甚至没有跟他们联系的想法,命令大军继续向前,准备擦着穆族过去。
然而,部队没走出多远,就听见一阵巨大的犬吠声传来,一支由几千只天獒组成的队伍,率领冲了过来。
在天獒队伍的后方,奔跑着一支约有三千人的队伍,打扮跟东族人很相似,手中都握着雪亮的柴刀。
领头的一名魁梧汉子,骑在一头牦牛之上,四十多岁,一脸横肉,头上插着几根五颜六色的羽毛,手中的柴刀照比其他人大了两倍不止,看起来到是一员猛将。
不要以为只是简单的大狗群,数千只体型庞大,皮毛粗厚,头部或像狮像虎,而且野性尚存的天獒出现在眼前,这种场面简直比百万阴兵都要可怕。
一只天獒足可以与一匹马相抗衡,战马再次出现了骚动,嘶鸣着向后退去。将士们也把封体丸准备好,万一被天獒咬住,想要脱身很难。
“领头的是谁?”王宝玉冷静的问道。
“此人就是央宗!”雍布道,说着掠身冲了过去,他还想跟对待那索一样,要跟央宗交谈一番。
令雍布完全没想到的是,还没等说上一句话,央宗竟然毫不客气的朝他砍来了一刀,嘴里还咒骂不停。雍布无比气恼,但也不能对族人下手,只能郁闷的飞掠返回,和平谈判失败。
王宝玉向后一招手,大军立刻列开了队形,做出防御的姿态,天獒队伍的速度极快,一只只天獒都是赤红着眼睛,呲牙咧嘴的发出了狂吠,在它们眼中,这些战马甚至还有眼前的人类,都是最好的猎物。
王宝玉骑着御风虎纵跃到最前方,然而并没有使得天獒的奔跑速度迟疑,王宝玉眯起眼睛,冷嘲一声自不量力,然后拍拍御风虎的脑袋。
御风虎立刻会意的昂起虎头,接连发出一声震天的虎吼,前方的几排天獒立刻被气浪冲飞了出去,摔倒地上发出了呜呜的痛苦叫声。
后面的天獒稍稍放缓步伐,却没有停下来,继而加速,继续朝着前方扑来。
御风虎颇为气恼,它可是百兽之王,无论走到了哪里,野兽们都要躲避,这些天獒非但不怕,竟然还不断攻击,甚至还把第一个目标瞄准了御风虎。不少天獒眼中闪烁着贪婪之色,口水滴答答往下淌,似乎要先把这个大猫给吃掉。
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天獒这种动物极其忠诚,又没见过老虎,灵性很低,只知道遵循命令,对猎物进行杀戮。而且天獒还生就的傲气霸道,认定这个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非它莫属。
“看来穆族早有防备,这些天獒好似已经饿了多日,凶狠异常。”胡昭表情平静的分析道。
“我听懂了它们的叫声,只有饿和杀两个字。”张琪英哼声道。
御风虎接连发出虎吼,声势更大,几乎所有的天獒都被冲飞了出去,这帮家伙不知道是不是饿疯了,爬起来踉跄着还在往前冲。
王宝玉眼露杀机,微微抬起手,雍布却连忙过来求情:“大王,万莫要大开杀戒啊。这些天獒都是为人利用,且品种十分稀有,还望大王放过它们的性命,令其能够自然繁衍下去。”
问题是这些珍稀动物想要吃掉自己啊,王宝玉正在犹豫之际,张琪英却不以为然,给赤炎鸟下达了命令:“我来帮助宝玉。”
隐形的赤炎鸟突然现身,张开鸟嘴,冲着地面吐出了一条火焰,熊熊燃烧,天獒们急忙跳闪着躲开,终于怕了,开始低吼着不甘向后退去。
天獒队伍失败,央宗的脸上更加难看,他突然取出背后的弓箭,毫不客气的朝着王宝玉射来一箭。
马云禄金枪一抖,就把这支箭打落在地,气恼万分的骂道:“无脑之辈,当真不知死活。”
“雍布,他要是没完没了,你就别怪我痛下杀手了。”王宝玉阴沉着脸说道。
“唉,只能如此!”雍布叹了口气,又说:“刚才老僧靠近他,感受到不一样的气息。”
天獒战团退走,央宗却继续带领族人冲了上来,马云禄拨马迎了上去,挥动手中的金枪,朝着央宗猛刺了过去。
一团金色光点迸现而出,攻向了央宗的周身各处,央宗面沉似水,并不慌张,柴刀挥舞成亮闪闪的盾牌,竟然化解了马云禄的一击。
能够挡住马云禄的一击,足以说明此人的武功相当了得,堪比内地上将,这就不奇怪他敢挑战王宝玉的大军。
马云禄再次挥出金枪,一道快如闪电的枪光,扑向了央宗的膝盖,央宗胯下的牦牛动作相当利索,稍稍移动便轻易躲开。
看来这头牦牛也是训练有素,马云禄金枪突然向上一记翻转,攻向了央宗的肘弯,央宗右手的柴刀连忙过来阻挡,但金枪突然再次变换方向,朝着牦牛的脖颈刺了过去。
扑哧一声,牦牛的脖子上出现了一个血洞,哞哞嚎叫起来,但牦牛的皮毛实在太厚,并没有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反而激发了它的兽性,立刻朝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