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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坐在卡座的这个女人身材爆好,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勾勒出傲人上围的短背心和一件短到了大腿根部的牛仔短裙,可是整个闹哄哄的酒吧,却没有人敢多看她一眼。
血腥玫瑰,两年前突然出现在纽约地下的女魔头,一手枪法出神入化,任何看她是个女人想要图谋不轨的家伙,全都被她直接爆掉蛋蛋!
固然说很多人其实并没死,但是对于男人来说,那玩意被打烂了,比死可要痛苦多了。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照这个女人如此拉仇恨的做法,肯定会在某一天被她的仇家们伏击,然后被打断四肢送去地下黑牢,过上一辈子什么都不用想的安逸生活。
毕竟就算血腥玫瑰的实力很强悍,可是能在地狱厨房生活下来的,都是人渣中的精英,正面打不过,还不会用诡计吗?
她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罢了,总不可能二十四小时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厕所吧!
可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地狱厨房的总瓢把子,斧头帮帮主金并竟然对这个女人产生了极大地兴趣,诚挚的邀请对方加入斧头帮,成为了一名客卿长老。
这下子所有人全都傻掉了,一个独行侠和一个有后台的高手,两者之间的差距完全可以说是天差地远了。
斧头帮在纽约黑道完全可以说是一家独大,再加上这个女人又是个心狠手辣的主,所以这两年来,任谁也不敢再对着她口花花了。
若是因为一时口嗨导致被爆掉了蛋蛋,那就真的只能去从事一项传说中的职业了!
“不像是地震!”
谭雅看了看还在激烈热舞的人群,除了自己外,好像根本没有人感觉到刚才的震动。
她当初从韦廷庄园跑出来后就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干嘛,身份被那个该死的混蛋给毁了,结果害得她堂堂海军陆战队唯一女队员,美利坚合众国罕有的女上尉,结果变成了一个黑户。
一想到这里,谭雅真是恨得都牙痒,任谁几十年的奋斗突然变成了一张白纸,估计都会气的心脏病发作。
去警局要求补办证件结果却被当成了偷渡人口,差点被移民遣送局遣送出境,好不容易从警局逃出来,又遇到了几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准备拉她去小巷子里面做一些有助身心的愉快工作。
结果嘛!
早就怒发冲冠的谭雅直接送那几个混蛋去做了太监,然后就跟纽约黑帮结下了梁子。
双方连续战斗了两三个月,谭雅也逐渐喜欢上了这种刺激的生活,在城市中跟黑帮打暗战,比在丛林中狩猎苏联人可要轻松得多。
更何况,这种生活方式真的很适合她,作为一个没有身份的黑户,整个曼哈顿也只有地狱厨房这种地方才能容得下她。
至于说为什么不离开纽约去别的地方?
谭雅发誓,自己一定要见到混蛋,然后狠狠的揍他一顿。
没错,就是这样!
“无聊的生活!”
将酒杯扔到了台面上,谭雅潇洒的站起来,直接从人潮中走了出去。
所有人全都自然的分开一条道路,根本没有那个不怕死的敢去顺便沾点便宜。
因为上次那么做的家伙,现在坟头上的草都半人深了!
走出闹哄哄的酒吧,外面的寒风依旧,一股清冽的冷风卷着雪花拍打在谭雅裸露的皮肤上,顿时使得她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地上齐脚踝的积雪,谭雅慢慢的走回了自己的小窝,一间位于地狱厨房边缘的单身公寓。
这里是谭雅用自己的积蓄买下来的住所,虽说斧头帮每年都会分给她一笔不菲的财富,但是那些钱,谭雅一分都没动过。
‘有人!’
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谭雅本来都已经快要合到一起的双眼顿时闪现出一道精光,不动声色的将手伸到了裤兜后面。
哪怕在曼哈顿生活了两年多,但是从战场上历练出来的丰富经验,还是让她立刻感觉到屋内的不对劲。
‘那个不怕死的敢来老娘这里?莫非是外地来的准备抢地盘?’
谭雅有些疑惑的想着,自己在纽约好像没什么仇家,难道说是因为斧头帮的事?
金并的斧头帮固然在纽约一家独大,可是混黑道的,最不缺的就是气血上涌的愣头青,那帮杂毛弄点粉磕磕,甚至都敢去挑战灭霸!
所以每过个把月,总会有一些找死的家伙自恃实力高强,会去找斧头帮的麻烦。
不过他们的结果嘛?
算了,还是不说了!
作为斧头帮的客卿长老,谭雅也遭遇过几次暗杀,只是那些人都会选在酒吧或者赌场那种地方,摸到自己家来,还真是头一次。
她悄没声息的将枪握在手里,然后扫视了一下客厅。
没人,不过自己的卧室好像有些响动!
混蛋!
听到卧室传来稀稀落落的声音,谭雅顿时银牙暗咬。
竟然敢在老娘的卧室翻东西,简直是自寻死路。
哪怕身为一名独立自主的新女性,可是谭雅对于敢翻自己衣柜的小贼,那也是痛恨莫名来的。
她直接就地一滚,从客厅那狼藉的垃圾中穿梭而过,一个滑步将卧室的门给踹开,然后手中的枪械对准了敌人的方向就射了出去。
至于说这里是自己家要不要这么暴力?
管那么多做什么,先把那个胆敢翻自己衣柜的小贼给打成马蜂窝才是最要紧的。
“我说,用不着上来就这么暴力吧!”
一个听起来就超级想让人扁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房间内响了起来。
第二百九十七章 什么是正事()
“怎么没打死你个混蛋!”
谭雅先是有些担心,不过在看到对方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后,顿时脸色刷的一下冷了下来,不忿的说道。
“真的打死了我,你岂不是要殉情?”公爵大人将子弹弹到了地上,笑着说道。
“滚,老娘现在每天都有男人陪上床,还养了好几个小白脸,你以为你是谁!”谭雅顿时爆发起来,声嘶力竭的喊道。
“额,是嘛!”男人玩味的笑了笑,他可是在谭雅身上布下了精神烙印的,她要是找了别的男人,自己早就收到提醒了,哪里还会按兵不动这么久。
“哼!”
看到对方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谭雅默默的生着闷气,心中暗暗发誓,明天一定要去找个男人来睡一下,气死这个混蛋。
“我说你好歹也要注意下个人卫生吧,这房间乱的——”康拉德指了指随地乱扔的内衣以及食品袋还有烟头,甚至连床上都有不少的烟灰。
虽然知道谭雅这妞从来不拘小节,可是这已经算是邋遢了吧!
“老娘的事用你管吗?我自己住的开心就好!”谭雅郁闷的反吼了一句,然后心不甘情不愿的蹲下来将自己得几件内衣收了起来。
“搬到我那去吧,起码也有人照顾!”公爵大人一屁股坐到了谭雅的床上,直接开口说道。
“搬到你那去?做金丝雀?做一个没有人格的玩物?”谭雅翻了翻白眼,想起来上上个月在第五大道遇到的老熟人——伊娃。麦肯娜。
伊娃当时穿金戴银好不热闹,出门都是定制的加长豪车,身边三五个侍女帮着拎包,看起来完全一副顶级名媛的做派,无论到哪里都是经理跑来开门,妥妥一副人生赢家的样子。
可是躲在人群中看热闹的谭雅却敏锐的发现,对方那副骄奢的作风下,一股发自骨子里的尊严已经没有了!
那个军队中独立自强的伊娃联络官已经死了,现在存活在世上的,只是那个座位男人配件的玩物伊娃。
谭雅敢断定,别看伊娃在外面好像呼风唤雨威风八面,可要是见到面前这个男人,别说像自己这样大声说话,估计都要跪在对方面前**趾。
“那你好歹也买个好点的房子啊,我知道你的银行卡上可是又不少钱来的。”公爵大人无奈的耸耸肩,他也知道谭雅是不可能搬去韦廷庄园的,只是现在这个居住环境,也实在是太差了吧!
“我知道金并是你的人,他给的钱其实都是你授意的,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把钱存在万卡银行!”谭雅没好气的说道。
在曼哈顿生活了两年,她当然知道韦廷公爵的势力有多大,只要你还是个活人,就必须跟韦廷集团打交道。
无论是白道黑道还是通讯金融,甚至连医疗保健,韦廷集团已经从各个方面渗透到了纽约人的生活当中。
“那些钱又不算是我给你的,雇用一位兵王看场子,付出点报酬是理所应当的。”
“你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不会是家里那些女人满足不了,所以想要来找我玩一下吧!”谭雅没有再接着他的话题说下去,而是直接开口问道。
“最近可能会有些动荡,你留在纽约不要出门,不管什么事情,不要踏出曼哈顿一步!”听到谭雅的提问,公爵大人这才想起来正事,开始一字一顿的慢慢说道。
“什么事?三战?”谭雅有些愕然,她本来还以为这家伙是钓了自己两年今天准备来看自己笑话的呢!
她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在纽约的所作所为对方不知道,只是看对方想不想知道罢了。
“很复杂,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康拉德无奈的挠了挠头,这事弄得,真是坑爹啊!
正所谓蝴蝶的翅膀扇动了美洲的狂风,因为他使得变种人暴露在了普罗大众面前,从而使得本来应该在十几年后才会发生的剧情,竟然提前启动了。
不知道那个遭天谴的脑残竟然将天启给挖出来了!
本来嘛,公爵大人自恃有小凤凰在手,自己又已经是四级的领域高手,等到十来年后菲尼克丝长大成人,两人联手,打他一个几千年前的老残废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天启那个混蛋竟然提前了十几年被挖了出来,这可就难办了。
菲尼克丝现在也只是刚刚才能控制住自己的能力,实力撑死也就是一个三级巅峰,哪怕加上八尺镜,也不过刚刚四级罢了。
凤凰之力虽然强横无比,但是也需要宿主能驾驭的住啊!
她一个七岁的小孩,哪里能爆发出多大的力量,真的以为是孙悟饭啊?
“跟刚才的震动有关?”谭雅看到康拉德说的那么严肃,也顾不上跟他怄气了,坐到了他身边问道。
“你也感觉到了刚才的震动?”公爵大人有些惊讶,天启出世造成的震动只对已经达到了三级的非人类产生影响,只要你没有突破人体极限,那么你就根本不可能感觉得到。
谭雅的实力虽说在人类中算是顶尖的,可是应该还没有突破极限吧?
“有一点,我还以为是地震!”谭雅点点头,她刚才还在疑惑是不是自己感觉错了呢。
“没想到你竟然突破了!”康拉德直接伸手将坐在旁边的谭雅揽到了怀里,谭雅先是肌肉紧绷准备反抗,可是当男人的手臂搭到了她身上时,她却顿时感觉好像全身都瘫软了似得。
她可是个正常的女人,两年多没有跟男人接触过,整个人已经处于爆发的边缘了。
尤其是,身边这个男人还是自己天天恨之要死的那个混蛋。
若是两年前康拉德敢来找谭雅,估计肯定会被她一通连打带踹赶出门去,可是在凉了她两年多后,作为人类的生理需求,谭雅早就已经忘了自己还恨着康拉德这回事了。
感受到怀中女人的变化,本来还准备给谭雅做个检查看看她到底哪里出现了变化的公爵大人顿时改变了策略,直接将其推倒到了床上。
什么天启什么危机,这时候谁还管那个!
做正事才是最要紧的!
第二百九十八章 天启降临()
“不是说去去就回来吗?”等到第二天早上公爵大人回到韦廷庄园的时候,早就等候在大厅中的弗罗斯特有些酸溜溜的问道。
昨天晚上那阵震动,弗罗斯特当然也感觉到了,之所以知道是天启提前出世,还是靠的她读出来的信息。
当然,并不是想电影中那样让弗罗斯特身处在电波脑仪里面去探寻全世界所有人类的思想,别说以弗罗斯特现在的能力用那玩意会对身体造成巨大的负担,单是电影中查尔斯那家伙后来弄出来的动静,也让人心有余悸。
若是让天启那老小子知道还有一个可以作为载体的脑域变种人,说不得现在公爵大人就要抄家伙上准备去组团刷boss了。
天启可以算是地球上第一个变种人,活跃在公元三千年以前,据说好像还是古埃及第一代法老王来的。
天启本身的异能好像是轮回转世,也就是在死之前将自己的精神转移到别人身上去。
本来这个异能看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大用,撑死了也就让你这么无限换马甲活下去罢了,但是正所谓没有垃圾的能力,只有垃圾的人。
天启别出心裁的在每次转世之前都会找一个跟自己能力不同的变种人来作为载体,这样几十甚至上百次转生之后,他几乎拥有了天下间所有的异能。
根据推算,天启的能力大概已经达到了五级,而且跟喷怒绿巨人那种完全靠肉体力量的家伙不同,天启可是全方位发展的五级大高手,就算在整个宇宙,也是赫赫有名的那种。
漫威官方等级将所有人的实力分成了七个等级,第七等最高的就是几大永恒存在,什么生命法庭、死亡、永恒之类的。
完全掌控了六颗无限宝石的灭霸,估计也是刚刚摸到了七级的门槛,因为他已经掌握了规则的力量,所以勉强可以算是七级。
而六级则就是完全体古一,完全体奥丁这种威震宇宙的存在,因为七级大佬基本都是不食人间烟火根本不会出现在的存在,所以六级基本就是整个宇宙当中最强的力量了。
比如说灭霸,在没手套的状态下也就是个六级初段,可是他的威名却能让三大帝国都不得不将其当成心腹大患来防备,六级高手的威力可见一斑!
在六级以下,就是五级了。
虽说五级看起来比六级好像差了不少,可是纵观整个漫威历史,能达到这个程度的高手,也只是凤毛麟角罢了。
绿巨人在完全体愤怒状态下可以称之为五级,但也只是肉体力量强悍罢了,其他方面根本不值一提,算不得真正的五级高手。
也就只有最后妇联3当中完全领悟了力量,从雷神进化成锤神的王大锤,以及完全爆发出混沌魔法的绯红女巫,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五级高手。
一二三级的实力还可以尝试着越级挑战,但是达到四级以后,一个等级的压制,完全就是天与地之间的差别。
没手套的灭霸复仇者联盟还能跟他过几招,可是当灭霸集满了所有的宝石后,只需要轻轻打个响指就可以直接秒杀所有英雄。
别以为人家的抹杀几率是真的完全随机,作为手套的运用者,灭霸想要在里面加几个人,那根本就是轻轻松松啊!
“两年多没见了,当然有些事情要聊一聊!”面对弗罗斯特的责问,公爵大人没有丝毫尴尬,张开了双臂站在客厅中央,顿时几个女仆就走上前来帮他整理衣裳。
蒂娜拿着毛巾踮起脚来给他擦脸,贞子则是端着水盆清洗他的手掌。
而伊娃更是跪在地上,低着头帮他擦鞋。
谭雅猜的一点也没错,这位在外面威风八面的前任盟军联络官,现在在庄园内只是个最下等的女仆,就是个圈养的玩物,在康拉德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来的。
伊娃想当初还幻想着能够宠妾灭妻,可是当她真的进入了韦廷庄园后,才知道什么叫一入侯门深似海了!
以她那点道行,别说弗罗斯特和古德隆,就连蒂娜和山村贞子都能整的她服服帖帖。
毕竟想要在大宅门中生活,最主要的还是看男主人偏爱谁,对于公爵大人来说伊娃只是个随手收来的可有可无玩意,根本不值得为她出头。
至于说伊娃会不会受不了负气出走?
别说她舍不得这里的锦衣玉食,就算她真的想走,难道以为韦廷庄园的大门是那么好离开的吗?
“真要是舍不得,就带回来好了,要不我帮你弄一下?”弗罗斯特打了个哈欠,这该死的混蛋昨天晚上跟野女人在外面鬼混了一夜,害的老娘在这等了一宿,真是气死个人。
地球出现了危机,这么大的事,对方竟然跑去跟野女人混了一夜,真是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吐槽才好。
“不用了,那样就没意思了!”女仆们已经将公爵大人给拾掇好了,康拉德这才坐到了弗罗斯特的身边,手臂很自然的搂住了她的纤腰,淡淡的说道。
言听计从的女人他身边实在是太多了,谭雅那种小性子,其实作为生活调剂倒也是挺好的。
真要是让弗罗斯特出手,把她的棱角给磨平了,早在两年前就可以动手了,哪里还需要等到现在。
再说,谭雅好像跟自己一样,对精神控制有免疫吧?
“这次的事,你准备怎么办?”弗罗斯特也就是随口提了一句,她又不是查尔斯那种修改狂,能够帮着康拉德略微修改了一下琳达的性格,就已经算是很用心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白皇后的为人准则就是能躺着绝对不坐着,既然公爵大人不愿意,她也就没有再提那个话题,而是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事。
天启的事情她早就听康拉德提到过,知道昨天弄出响动的那家伙好像是个危险份子,没事干就喜欢毁灭全人类来的。
对于弗罗斯特来说,天启到底是想做全人类的主宰还是变种人的皇帝跟她都没有太大关系,可是如果那家伙影响到自己混吃等死的悠闲生活,那么他就非死不可了!
第三百九十九章 你脑子也坏了吗?()
“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这就是公爵大人的处事准则,他又不准备去做什么救世主或者超级英雄,真的算起来,超级反派才是比较适合他好吧!
天启那家伙在地下埋了五千多年,现在脑子已经有些不正常了,鬼知道他想要做什么。
如果现在菲尼克斯已经长到十八岁,已经可以完美控制住自己的实力,那么他现在肯定二话不说直接带人组团去刷了天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