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蘅芜萧萧晓余恩-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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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顾清语只觉得悲哀。唯有的喜悦,只在与他擦身而过的刹那,灵魂都在为他颤栗。

    顾清语默默喜欢了靳天歌一年,最后受不住这样的煎熬,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最好的朋友萧蘅。萧蘅不能理解好友的苦恋,但她一直包容着,劝导着。

    同为学校受人瞩目的学生,萧蘅比起靳天歌就接地气多了。她是双教师家庭,拥有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经历和喜怒哀乐,她看着高高在上,但又是温暖可亲的。

    但凡学校有大型活动或演出,萧蘅就会这借着自己班长或校宣传部部长的名头拉上顾清语参加,因为她知道靳天歌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理所当然的安排着一切。没有经过暗恋的人,很容易犯萧蘅这样的错误,自以为是的以为这是对他人好。但对与暗恋中的人来说,那种有距离的接近所带来的微弱的甜蜜感根本无法与随后而来的痛苦相提并论。

    顾清语慢慢的开始着了魔,她四处收集靳天歌的资料。邻居姐姐和靳天歌一个班,她有事没事晃荡到他的班级找姐姐聊天;文学社偶尔向靳天歌特约稿件,她自告奋勇的申请去拿稿子;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她努力挤到第一排,捕捉他比流川枫还要帅的身影

    “阿蘅,我觉得我快疯了,我跟他说了吧!”最痛苦的时候顾清语对好友说,她的爱恋那么低微,使她几乎落到尘埃。

    “好,我支持你!不管他是拒绝还是接受,我永远站在你身边支持你!”萧蘅信誓旦旦的鼓励她。

    这样的对话进行了无数次,直到靳天歌考上大学,顾清语还是没说。她安慰自己:没关系,再有一年我就会考到他的学校,只要我够努力。

    高考的成绩公布后,顾清语默默的把自己关在房间呆了一天。

    萧蘅过了几天才知道顾清语的成绩,急忙给她打了电话:“清语,没事的。”

    顾清语哭出来:“怎么没事?我才考了个普通一本,我怎么和他在一起,我拿什么和他在一起?阿蘅,以后我们也会离得远远的,怎么办啊,我不想去!我不要去!”

    靳天歌和萧蘅都考上了理想的名校,顾清语有种被遗弃的绝望感,她觉得自己没用,那么拼命的学习还是落下这么一大截。

    过了一个多月,顾清语终于缓过来,自己收拾上大学的行李。

    “爸妈,对不起,不用帮我安排复读的事了,我去q大。”顾清语忍不住又哭了,她想,她再也见不着靳天歌了,这一辈子都可能见不到了,她决定把他忘了

    十多年后的重逢,靳天歌的光芒已经收敛,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优秀,仍旧无法掩藏。他端坐在一众学校领导和老师中间,态度谦逊,侃侃而谈。

    顾清语呆站在门口,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在靳天歌作完演讲之后,顾清语采访了他,采访例行的问题结束。靳天歌突然对顾清语笑道:“我记得你,顾清语是吧,特别爱脸红的小师妹,想不到已经出落的这样落落大方了。”

    顾清语强行镇定的脸瞬间就有些hold不住了,她挤出一个笑:“想不到靳师兄还记得我。”

    “你很特别,每次活动都能看到你,但是不爱说话,总一个人呆在一边老老实实做事。我一下好奇看了活动人员名单,‘顾清语’这个名字很好听,就记下来了。说起来,我们见面的次数还挺多了,但是居然没说过话。”靳天歌温和的说。

    不,我们见面的次数一点都不多,我都一一记下来了,真的一点都不多。顾清语心里如是说,但她开口的确是:“师兄记性真好,怪不得工作短短几年就做到了大唐电视台的首席记者。”

    接着顾清语又说了几句恭维靳天歌的话,二人的对话变得寡淡无味。草草结束采访,顾清语赶回电视台写稿子。她的十指在键盘上翻飞,很多词句不经大脑就打了出来,一直以为自己的脸是木然的,可是当她打完最后一行字,双手捂住脸的时候,手心是一片润湿。

    你还想怎样,顾清语?靳天歌还是当年闪耀的靳天歌,他并没有从神坛上走下来。你呢?你已经有了丈夫,有了儿子,你还能再奢望什么?

    他有他的风光,她有她的责任。原来,两个人的位置从来没有变过,以后也不会再变。那少年往事中最痴迷的一段,早已画上句号。

    他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他也留意过自己的名字,只是,从一开始,就判决了这是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的故事。顾清语用冰冷的双手拍了拍脸颊,想让自己清醒些。

    “妈妈,妈妈,快进来陪我玩!”客厅传来儿子闵轩的呼喊声。

    “来了,宝贝。玩什么呀?”顾清语推门进了客厅,看到儿子坐在一堆彩色积木中间,城堡已经搭好了底部,她走过去,跪在儿子的身边,说:“来,妈妈帮闵轩把城堡建起来,里面可以住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还有闵轩和妈妈!”儿子大声的说。

    顾清语笑着应道:“是的,还有小闵轩和妈妈。”

第二十八章 新衣() 
国庆节的第三天,热爱旅游的国人依旧把各大景点塞了个严实。

    萧蘅和余晓恩现在的黏糊劲儿,早已不在意去哪玩的问题,只要在对方身边,就是满满的幸福,况且每个城市都大同小异,走哪儿看哪儿都差不多,t市就那么几个地界,能玩能逛的萧蘅差不多都带了一圈。两个小情侣合计合计,今天就没安排节目,打算在家打发时间。

    萧蘅想,闲着也是闲着,就去了趟锦瑟旗袍定制店,修改旗袍。前天穿的旗袍有个纽扣略松,还有腰部需要再改改,赶在冬天来之前整好,也好安心挂衣柜。

    锦瑟旗袍定制店的店面在老的金融一条街上,占了个临街的铺面,租金不便宜,应该说在这块租房子都不便宜。楼是老楼,但地方可是黄金地段,而且因为是上世纪的洋楼,更烘托出旗袍店的品味和风格。

    萧蘅和余晓恩推门进了,两名穿着旗袍的店员立马上前招呼,萧蘅说了自己的要求,其中一个店员礼貌的接了她手中的衣服袋子,说道:“放心,您这些都不是大问题,不过因为国庆放假缘故,师傅们都休息了,您七天后再来取吧。”

    萧蘅点点头。

    “对了,我们店最近出了一批新的秋冬旗袍样品,有日常的,参加宴会的,还有婚庆用的,您看看?”另外一名店员礼貌的介绍。

    “好。”既然人都来了,有新品自然要品鉴一番,萧蘅跟着店员走到新品展示区。

    “这些都是,您慢慢看。”店员说完,礼貌的曲身行了个礼,走开了,留下萧蘅和余晓恩随意挑选。

    秋冬的旗袍料子主要有毛料、羊绒、天鹅绒,还有缎面夹棉的,萧蘅一一翻看着。

    “这件好。”余晓恩取了一件翠绿色缎面夹棉的旗袍,拿到萧蘅面前,这件旗袍纯翠绿色,盘花做得很是精致。

    “你确定要我当一棵冬天的树?”萧蘅对余晓恩的审美不敢恭维。

    “你皮肤白,穿这个颜色不会俗,真的,效果肯定特别好。”

    萧蘅看着余晓恩挺认真的表情,将信将疑的接过旗袍,在身上比划了下。

    “试试吧。”余晓恩继续怂恿。

    “好吧。”萧蘅应道,心里虽然不苟同他的推荐,但她愿意为他尝试。进了试衣间,萧蘅迅速的换上了旗袍,看和镜子里的自己,她惊艳了,除了正红,从不敢挑战艳色系的她被自己亮瞎了眼,余晓恩说得对,效果真好。她有些激动的打开了试衣间的门。

    坐在沙发上等待的余晓恩见到款款而出的萧蘅,呆了。

    “好看吗?”萧蘅转了个身,俏皮的对他笑。

    “好看。”他站起身走向萧蘅,埋藏在心底的记忆呼啸而出。

    高二的第一个学期,学校决定举办一次话剧表演大赛,每个班级都必须一个节目。om班主任找班里的几个骨干讨论后,决定选择巴金的家、春、秋三部曲,本来最好的选择是曹禺先生的雷雨,但已经有班级捷足先登,只得退而求其次,选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考虑到剧情人物较多,作为有时间限制的话剧,不得不浓缩精华。萧蘅特意把班里几个作文写得好的几个同学组成一个编剧组,在确定出场人物的前提下,要求一个星期完成剧本改编。在改编的同时,萧蘅组织落实演员名单。

    那时候大家对话剧还很陌生,也没有出演的经验,很多同学都没看过,全靠一腔热情。很多同学毛遂自荐出演的角色,也有同学特别推荐符合人物特质的,一时间除了上课和自习,教室、宿舍里谈论的都是关于话剧的话题。

    萧蘅饰演的是高家的大小姐高淑华,这是剧情里最为明朗的人物,性格单纯开朗、爽直快乐,在沉郁的故事里破出一道光来。戏份不算多,但确实符合萧蘅的形象。顾清语扮演梅表姐,这是一个非常苦情的角色,被封建旧礼教逼迫而亡,顾清语的文艺忧郁风可以很好的诠释

    到了最后,男主角高觉新一直定不下来,苦逼的团书记李盛年被赶鸭子上架过了把主角瘾,而余晓恩则扮演了高觉新的弟弟……高觉民,高觉民的的戏份安排得也不多,但他是积极向上,敢于反抗旧观念的新青年,主要是为了衬托高觉新的软弱屈从。

    为了同学们能体验民国时期的风貌,将自己更好的融入角色,萧蘅给班主任打了报告,要求特拨一笔款项作为活动基金,提前一个星期租好戏服,让小演员们先过个瘾。那时候班费不宽裕,可班主任非常支持这个活动,大笔一挥,放了萧蘅一笔大款。于是,排练了大半个月的同学们都穿上民国的服装,个个激动啊,排练得更勤快了。

    那时,萧蘅有两套衣服,一套是学生装,一套是作为大小姐的旗袍。学生装是标准的电视剧里面看到的服装,上身改良版蓝色短款小衣,下身是黑色齐膝短裙,黑皮鞋,白袜子,萧蘅是长发,就扎了两个辫子。

    她换完装出来一亮相,同学们都笑了。

    “班长,你这妥妥的五四好青年啊,可以挥着小旗子上街游行去了。”罗庆宾一句话,大家笑得更乐了。余晓恩也在笑,萧蘅这身打扮真的太和谐,民国风太浓了,加上她严肃又充满激情的表情,简直把高淑华演活了。

    可是,余晓恩最喜欢的是她的第二套戏服。高家是大家族,高淑华再穿学生装不大合适,特备了一件旗袍,经费紧,衣服是棉布料,七分袖,白底细蓝格子,素是素了,在舞台上气势还是有的。她还是扎着辫子,不过打的是一条油亮大辫子,被她放到身前,抬着下巴,骄傲却不傲气。

    余晓恩的角色和萧蘅几乎没有对手戏,他庆幸没有,因为这样,才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角落看清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如果对上了,他的情意将无处可藏,这是他害怕的事。

    话剧表演大赛在他们紧锣密鼓地排练中,倏然而至。

    无疑,雷雨很成功,但他们的家春秋也获得了极高的赞誉,引起多次全场雷鸣般的掌声,所以,即使最后成绩是第二名,但就观众的反响而言,九八五班实为无冕之冠。

    整个话剧结束后,余晓恩很快将自己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只牢牢记住了萧蘅的民国形象。

    余晓恩微笑着走到萧蘅的面前,问:“很好看,不是吗?”萧蘅点头。

    “您穿这个真漂亮,这件旗袍只有一件,穿你身上跟量身定做似的,真是缘分。这次设计师特意挑战了几个跳脱的颜色,本来我们担心没人挑的起来,这不,白担心了。您老公的眼光真好!”去而复返的店员连声夸赞。

    “买了。”店员的话刚落地,余晓恩开口道。

    “多少钱?”萧蘅问,心里肺腑一句,不是老公好么

    两人同步了。

    “这款旗袍价格是一千八百元,您是我们老顾客了,享受九折优惠,折后价格是一千六佰二十元。”店员的算账能力不错,答得很快。

    “好,打包吧。”不等萧蘅发话,余晓恩做了定夺。萧蘅张张嘴,没说什么,回了试衣间换衣服。她想,这是余晓恩第一次给她买衣服,作起来都不好看,而且她是真心喜欢,因为是素色,价格也不是很离谱,买下来也好,大家都高兴。

    最后,在店员的推荐下,余晓恩买了一件银灰色长袍。他还想订两套结婚礼服,被萧蘅死活拉着走了。上了车,萧蘅唏嘘,这男人买起衣服来,也是够拼的,她可不想当了三天的女朋友直接就升级到老婆,想想,好紧张

    在余晓恩的提议下,晚餐没有在外面吃,他要给女朋友大人煮饭烧菜做贤夫。

    “晓恩,今天再做一次土豆丝吧,我自己弄过几次,味道总不对。”萧蘅嘟嘴。

    “行啊,这次我手把手教你,再学不会可就没第三次机会了。”余晓恩系上围裙,用食指刮了刮萧蘅的鼻梁。

    “厨房乃一家重地,不可肆意喧哗嬉闹。”萧蘅拍掉余晓恩的手,绕到他背后帮他系带子。

    “夫人所言极是。”余晓恩唱了一声喏。

    “油嘴滑舌!谁是你夫人了,快给我做吃的。”萧蘅在后面推了余晓恩一把,可惜她那点力道对他根本不起作用。

    余晓恩转过身,抓住萧蘅的双手,把头凑过去:“做饭可以,先讨个赏,你亲我一下就马上做。”

    “做完了再赏。”

    “不行,现在就要赏。”余晓恩耍无赖。

    “肉麻死了,能更幼稚点吗?做饭!”萧蘅憋着笑,红着脸扭过头。

    “又脸红了。”余晓恩戳了戳萧蘅若隐若现的小酒窝,“好,先做饭,伺候好夫人。”

    晚上正餐,余晓恩仍旧做了三菜一汤。新学的西红柿土豆炖牛腩,是北方人经常吃的家常菜;招牌炒土豆丝,萧蘅的最爱;清炒芥兰,清脆爽口;汤还是做得鸡汤,萧蘅太瘦,必须多补补。

    第一道菜西红柿土豆炖牛腩,萧蘅打下手,把西红柿、土豆和牛肉都洗干净,然后余晓恩该削皮的削皮,切块的切块,又把需要的辅料备了个齐全。

    做完这些,余晓恩就对萧蘅下命令了:“厨房油烟大,你先出去自己玩,到炒土豆丝了我叫你。”

    “那我再把青菜洗洗。”萧蘅二话不说,把一把芥兰放进了洗菜盆。

    厨房里,余晓恩有条不紊的烧菜。书房,萧蘅半躺在摇椅里,翻看着新买的书,手边的小茶几上放着一杯色泽清雅的菊花茶,茶香撩人,平秋燥,甚好。

    余晓恩走进书房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闲然自得的景象。

    “嗨!”萧蘅听到动静,赏了他一个笑脸。

    “炒土豆丝了,过来学艺。”余晓恩伸手拉起萧蘅。

    萧蘅借力起了身,伸个懒腰,跟着余晓恩进了厨房。案板上的碟子里放着切好的土豆丝,旁边是剁成沫的葱姜蒜。余晓恩先热锅,待锅里的水蒸发干了,放油,油热后,把葱姜蒜放进锅里翻炒。

    “这里是关键,火不能太多,大了就很容易炒糊。”余晓恩细心解说,“闻闻,有香味了吧?”萧蘅吸了吸鼻子,点头。

    “好,现在放进土豆条,这道菜量不能太多,影响口感。土豆条不能太粗,粗了不好熟,太细又容易炒烂,你看着我切的大小。另外选土豆要买略粉的,这个你可以问卖菜的人。”余晓恩比划了下土豆条的大小,“炒土豆条的过程要注意三点,一是整个过程不能放水,二是要把控好火候,三是保持翻炒。你看看火苗的大小,做个参考。”

    萧蘅蹲下身子看了看锅底天然气的火苗,嗯了一声。余晓恩有节奏的翻炒着土豆条,直至有香味飘出来,他解释:“有香味了,但颜色还不对,要显出略黄的颜色才够香。好了,先关火,再装碟。如果想要漂亮些,最后可以加点小香葱做点缀,也有提香的作用。”余晓恩麻利的收了锅。萧蘅殷勤的接了,赞道:“大厨出手,果然不凡。”

    “那是。”余晓恩一点都不谦虚的接受了赞美。

    萧蘅把菜端出去,余晓恩炒好蒜末芥兰,饭菜算是齐活了。

第二十九章 决定() 
二人愉快的吃了晚餐。om饭后,余晓恩打发萧蘅随便玩去,自己收拾了餐桌和厨房。萧蘅乖乖的回了客厅,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休息。

    余晓恩忙完手里的活,洗了手,也进了客厅。他径直坐到萧蘅的身边,把她拉进怀里:“刚才说什么来着,做饭的奖励呢?”

    “余大厨威武,余大厨霸气,余大厨一统江湖!”萧蘅扭着脸躲开了余晓恩的亲吻,嘴里一通乱喊。

    余晓恩哪能让她得逞啊,一个翻身就把她结结实实的压在了身下,双手捧了她的脸,嘴就凑了上去。

    “唔”萧蘅紧闭着嘴,余晓恩抬手一捏她的下巴,顺利的攻城掠地。最初,萧蘅还挣扎,可惜效果如蝼蚁撼树,不一会就摇了白旗。这余晓恩,自从确定关系后,色胆越来越大。萧蘅心里翻白眼。

    两人亲昵片刻,萧蘅推开他,正色道:“晓恩,这几天我想了想,我现在的工作如同鸡肋,晋升很难,一眼就可以看到老。而且我们在t市也没什么底子和人脉,你要重头开始做自己的事难度很大,不如回家,g市虽小,发展前景并不是没有,回去了还可以照顾家人。”

    余晓恩抱着萧蘅,揉着她的头发,回道:“你舍得下这里?”他在t市跟着萧蘅呆了这些日子,知道她对这个城市很有感情。

    “是舍不得,但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了。”萧蘅经不住叹了口气,神色略显落寞。回家发展不仅是为了余晓恩,她自己也是动了心思的。她是家里的独女,父母日渐衰老,在t市是工作,回家也是工作,本质上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回家还能守着父母尽孝心,虽然她对t市有感情,但也越不过对家乡的感情,越不过对父母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她无疑倾向g市。

    “萧蘅,我支持你的任何决定!回家我们就结婚吧!”余晓恩握住萧蘅的双手,深情的看着她。他知道萧蘅的工作说不上有什么大前途,但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是一份安逸、稳定的好工作。现在她愿意放弃跟他一起回老家发展,自然是牺牲很大的。就他目前的情况,在t市发展肯定不如回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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