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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坑姐的穿越-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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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苏点点头,上前诊脉。医毒不分家,她的医术虽然比不上毒术,比起师兄来更是差了几条街,但有名师指导,比一般的大夫要好上不少。

“夫人这是动了胎气,没有什么大不了。我开个药房,吃几剂就好了。不过,以后要注意,特别是头三个月,不能吃寒性的东西,也不能剧烈运动。”这种小病对刘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她写下药方后交给谷小姐,谷小姐看了看,笑道:“你的方子和其他大夫的倒是不一样。”刘苏道:“你若不信,不用也没有关系。”谷小姐却将药方交给小厮,叮嘱他按方子抓药,道:“我既然请了你们进来,便是相信你们。”

出了房门,刘苏的余光便看到了几个男人挤挤挨挨的站在那里,脸上俱是一副焦虑的模样。而他们也明显看到了刘苏几人,然后纷纷将警惕的目光放在春兰身上。春兰感觉到了敌意,不由自主的往刘苏身后缩了缩。

“你的这个小药童,长得倒是俊俏。”谷小姐顺着他们的眼光,也看到了春兰,不由得称赞。

糟糕,这可是传闻中的女色鬼啊。刘苏不动声色的挡住了春兰,还不忘记将齐光往身后扯了扯。

谷小姐笑道:“看来小郎中也听说过我的名声了啊。不过,小郎中忘记了,你自己长得也颇让人垂涎啊。”说着,伸出手去摸她的下巴。

“其实,我一直认为比起他们两个,我更漂亮一些,谷小姐果然有眼光。”刘苏不躲不闪,反而迎了上去,深情的握住谷小姐的手。

这是神马情况?师弟其实不是想要娶谁,而是想要嫁人吗?齐光被眼前两个女人深情相望的戏码给打击得不轻,伸手抓住刘苏的衣领,将她往边上一提,让她摆脱狼爪:“师弟!”春兰也扑了过来:“公子!”,然后对着谷小姐怒目而视。

“哈哈,有趣的小郎中!”谷小姐大声笑起来,“明明听说了我好色如命,还不知道害怕。”

刘苏撇撇嘴,她是流氓她怕谁。而且,谷小姐对那个小青的感情看起来完全不是假的。

“到头来还是外乡人看得清楚。”谷小姐叹了口气,命管家送上了一些银两,转身离去。

刚刚走出大门,齐光便将刘苏拉到一旁的小巷子里,开始训斥:“师弟,长兄如父!你如果看上了谷小姐这样的人,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同意的!”

春兰则是扭着衣角,羞涩的道:“公子,谷小姐长得还不如我,难道公子喜欢那样的吗?”

“噗,”刘苏笑了起来,“我只是觉得,她家很有钱,我要是留下来一定也能过好日子哦。”

师弟,不可以这样的!齐光认为他有义务重塑一下师弟的价值观,语重心长道:“我们在山里生活了这么久,虽然没有钱,日子过得不是很好吗?如果你想要过谷家这样的日子也没有问题,师兄会去挣钱的,你乖乖的等,不好吗?”

春兰也壮起胆子道:“之前我在凌北都家,日子比谷家的奢侈多了,可我一点都不快乐。直到遇到公子后,我才知道没有钱也是很好的。所以,公子,不要抛下我,就算你要嫁人,也要带着我一起……”

话都不会说!齐光狠狠的踹了他一脚,他连忙改口:“公子,还是不要嫁人了,好不好?”

刘苏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为这两人的智商表示担忧:“笨蛋,开玩笑的都不知道。”

开玩笑?齐光和春兰互相看看,两张相似的脸上忽然一起变色:“小苏(公子),你居然耍我们!”

“喂,不要摆出这样的表情吧?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刘苏往后退了两步。

“师弟,我们来好好谈谈吧?”齐光的脸上扬起一道温柔至极的笑,轻轻搂过刘苏的肩膀。

“呃,师兄,有话好好说……”刘苏干笑着。她家师兄属于不爱生气的人,不过一旦生起气来就不是人,而且,他每次生气的时候,都是会笑得让人毛骨悚然。

春兰迅速转身,表示他不认识这两个人,他只是无辜善良的路人甲。

身处偏僻小巷,前有不靠谱小受,旁有濒临黑化人类一只,怎么破?刘苏用她十六年和师兄共处的人生经验迅速找到了一条正确道路。

“师兄,你忍心跟我生气吗?”

好,好轻柔的语音;好,好娇弱的师弟……齐光的火气嗖的一下奇妙的平息下来。

刘苏再接再厉:“师兄,我不是说过,不管我做了什么事你都不会怪我的吗?说话不算数呢~~”

尾音拖得长长的,带着一丝丝的撒娇,一丝丝的埋怨,齐光顿时慌了手脚:“不是的小苏,我不是这个意思……”

“连一点玩笑都经不起,师兄小心眼。”刘苏乘胜追击,齐光一败涂地。

巷口的春兰狠狠的打了个哆嗦,自动脑补出自家公子妩媚的模样,当即决定,他也要看,不能光便宜了那个臭师兄!

于是,他果断的转回去,却意外的发现齐光已经紧紧的靠在墙上,自家公子一手撑墙,一手叉腰,似乎是将齐光环在了怀中,模样甚是滑稽,嘴里虽然说着甜言蜜语,脸上却毫无娇媚之色。

而齐光则是红了脸,很是享受的样子,之前的怒气消失无踪,看上去傻得不行。

春兰心底哀嚎,无力的将脸蒙上,不忍心再看这闪瞎眼的一幕:果然,对上他家公子,齐师兄什么的,简直是弱爆了……

“谷小姐家里男人虽多,不过都是光明正大的纳进来的。而且,她明明早就看见了春兰却无动于衷,可见她并不是如同传言一般。”刘苏带着脸红红的师兄出来,给两人讲故事。

“咦,为什么?”春兰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长得丑了?

“因为她并不是那么好色啊。”刘苏拍拍他的脑袋,“她家里的那些男人,可没有一个比得上我家春兰的。”

“我家春兰”四个字,狠狠的激励了空调同学,也狠狠的刺激了师兄大人。他咳嗽一声,接着问:“那为什么传言这么不堪?”

刘苏撇撇嘴:“这有什么难猜的,因为她是女人啊。”

没错,因为谷小姐是个女人,所以,承受的非议会更大。这些日子,她也知道了一些这个世界的规则,这里的男人大多是娶一个男人做正妻,然后再纳女人为妾来传宗接代,看哪个孩子最出色,便过到正妻名下。这么无节操的事都能被接受,谷小姐不过反其道而行之,就承受了这么多闲言碎语,也就是因为,她是个女人而已。

而自己,也是个女人。刘苏狠狠咬了咬下嘴唇:总有一天,她会脱下这身男装,总有一天,她要正大光明的在街上行走。她的力量虽然微弱,她一个人也无力和整个社会规则对抗,但是她一定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更多的女人像她一样,走出来,而不是做为某个男人的附庸,人生目标就是生儿子!

“小苏,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齐光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就算失败了也没有关系,总之你会有我在。”

春兰眨了眨一双大眼睛:他完全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公子看上去很深沉、很厉害的样子,所以:“公子,你还有春兰呢!”他拍着小胸脯,急切的表示着自己的存在感。

“是啊,我还有小春兰。”刘苏笑着揪了揪他的小脸,“我们走吧,还要赶路呢。”

由于多了一个人,两匹小毛驴明显不够,于是刘苏又买了一匹分配给齐光。以齐光的个头,骑上小毛驴分明不合适,踮起脚尖都快碰到地了,刘苏总是指着哈哈大笑,齐光只是摇头。其实他是想买头骡子的,不过这副模样能让师弟开心,也就无所谓了。

几人慢悠悠的赶路,也治了几次病,不过都是穷苦人家,刘苏都不忍心收钱。没有几天,他们便到了北都。

北都不愧是大城市,人烟鼎盛,商铺林立。他们到的那天正好有集市,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过来赶集,这人挤人的样子,生生的让刘苏想起了上海五一十一的南京路。

同样,大城市消费也很高。三人找了个不起眼的客栈住下,刘苏很是心疼的交了房钱,从包袱里拿出幌子,道:“我们也出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挣回一点。”

9沃尔玛什么的,最讨厌了

“从这里往东,然后再转个弯就是北都最热闹的集市了。”做为在北都长大的春兰,自觉自动的担任了向导的角色。

“这里果然热闹。”刘苏左右看看,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很是新鲜。她从小都在山里长大,从来都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春兰和齐光交换一个眼神,默契的跟在后面,将幌子抱在怀里,也不招揽生意,而是慢慢的跟在她后面。

还有卖小首饰的摊子啊,做为女人,刘苏是喜欢这些东西的,只是穿着男装,跟这种东西基本绝缘了。

不过,这也不能抹杀她骨子里对精美小东西的喜爱。刘苏在一个摊子前,拿起一枚银戒指,上面雕着简单的花纹,很是古朴大方。摊主热情的介绍:“这位小哥好眼光,这可是上好的足银做的,价格又便宜,买了送给心上人,绝对能讨他欢喜!”

心,心上人,刘苏抽着嘴角将戒指放下:她是想买给自己戴的,难道不行吗不行吗?

算了,还是去看看美食吧,她决定用食欲来掩饰自己的失落。

“肉包子,要不要?”刘苏买了三个大大的肉包子,塞到身边的两个人手中,“两文钱一个哦,我讲价了,五文钱买了三个,好合算!”

公子,为了一文钱,你至于高兴成这样吗?春兰一颗大汗,接过肉包子啃了起来。

“很好吃呢,”刘苏吃得满嘴是油,“那里有点心,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你们等着,我去买。”

“那个,齐师兄,公子平时都是这样的吗?”春兰凑近齐光,小声的问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公子这么开心。”

“师弟从小就在山上和我们一起生活,接触的也就是一个小山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的景象。是我们对不起她了。”齐光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愧疚感。

街上热热闹闹,三个人吃了这个吃那个,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出来行医赚钱的了。他们玩得畅快,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间酒楼的二楼雅座,竹帘微微一动。

“主人,那不是春兰那个小蹄子吗?”娇媚的少年素手纤纤,柔若无骨的捧起一杯酒,送到上座那个男人的唇边,“他还在北都啊。”

“与我何干?”那男人一口将酒喝下,毫不怜惜的剥去那少年身上的衣服,揉搓起来,“现在我有了你,才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呢。”

“啊,啊,主人,”那少年被弄得娇喘连连,“春兰,春兰那小蹄子,似乎另外寻了个主子呢……”

凌恒一皱眉,粗暴的将手指捅入那少年的口中搅拌着,少年温顺的抬起头,舌尖追随着那根手指,婉转承欢。凌恒享受了一会儿后,又一把将他推开,伸手捞过另一名一直低着头侍奉的美少年,摸了把他的脸,冷笑一声,慢条斯理道:“斯柳,看来我是把你惯得有些不知高低了,怎么,想拿你家主子当枪使吗?”

斯柳吓得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管自己衣冠不整,连连磕头:“主人,主人饶命啊。”

凌恒没有理他,自顾自站了起来,从他身上踩了过去,走到窗口往下观看——春兰曾经是他的人,就算他不要了,也不能跟着其他的人。

“公子,我吃不下了。”春兰摸着鼓鼓囊囊的肚皮,看着刘苏手上的油饼,咽了咽口水。

“喏,这可是你自己说不要的哦。”刘苏大大的咬了一口,“师兄,我们自己吃吧。”

齐光笑着答应,低头在她的饼上也咬了一小口,然后看着她暧昧的笑。刘苏顿时连饼都握不住了:虽然小时候经常和师兄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吃东西,可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而且在大街上,师兄你能不能稍微收敛点?!

春兰见状,不服气的跳起来:“公子,我也要,我也要!”

你也要个头啊!刘苏往两个人手上一人塞了一块饼,恶狠狠道:“我有买了三块,三块!你们老盯着我的这份算什么啊!”

“不要这么小气嘛小苏。”齐光仗着身高优势,拍拍她的脑袋。

“嗯嗯,公子吃过的饼分外的香啊,明明是公子的不是。”春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你们两个,少给我嚣张!”刘苏叉腰,开始训斥。

酒楼上,凌恒完全呆滞在了那里,手里的杯子早就落到了地上,滴溜溜的乱滚,看着楼下三人越走越远,忽然间有了反应,不顾一切的就往楼下冲。

随性的几个人吓坏了,纷纷将他拦住:“公子,公子,有什么事就吩咐小人去做啊,公子!”

对,对,他太激动了。凌恒停住脚步,随手抓了一个人:“去,把楼下和春兰在一起的那两个人给我请上来,一定要恭恭敬敬的,听到没有?”

“是,是。”那人被完全不同寻常的公子给吓住了,连滚带爬的就往楼下跑。凌恒重新站到窗前,痴痴的往楼下看:表弟,表弟,我终于找到你了……

“欸,你家公子找我们?”刘苏对忽然拦在面前的这个人完全没有好脸色,“你家公子是谁我又不认识,我为什么要去见他?”

“这,还请这位公子不要让我为难了吧……”那人擦了擦汗:凌公子嘱咐了,一定要恭恭敬敬的,还不知面前的是何方神圣,总之,他小心一点总没有错。

“公,公子……”春兰在身后偷偷的扯了扯刘苏的衣角,“这个人,是凌公子的手下。”

凌公子?这个名字熟,是谁来着?刘苏努力的思索了一下,春兰小声的提醒:“就是我以前的主人,凌北都。”

哦,原来是沃尔玛!

刘苏恍然大悟,对面前的人道:“你回去告诉沃公子,就说我们还有其他事要做,就不打扰他了。”

沃公子是什么?不过来不及思考了,要是没有完成公子的吩咐,他会被灭了的!那人苦苦哀求:“公子,就请随小的上楼吧,凌公子指名要见你们,就不要让小的为难了。”

“他是你的公子,又不是我的公子。他要见我就见了?真是笑话。”对着个传说中的沃尔玛,刘苏是一点好感都欠奉。根据春兰的描述,这个人就是个集邮爱好者,还专门收集同一款的,同时又喜新厌旧,简直是渣到无可救药。

春兰小心的缩成一团。对凌恒,他是有感情的,但这份感情已经更多的变为了恐惧。早在凌恒抛弃他,任由他被□的时候,他的这些感情就烟消云散了。但是,他也很明白凌恒的为人和权势,虽然公子很厉害,可一定也不是凌恒的对手吧。

糟了,他好像有什么事情忘记说了!春兰忽然捶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些天他忙着认识各种药草,走在路上,刘苏也会指出路边可以吃的野菜和药草,还会详细讲述功效给他听,所以,他忙得不行,某件事情就被他完全抛在脑后了。

“那个,公子,”春兰不安的对了对手指,“我一定没有告诉你,你的齐师兄,长得和凌公子的心上人很像……”

纳尼?刘苏瞪圆了眼睛:“这么重要的事你居然现在才说?”

“我,我忘记了……”春兰低下头,满脸纠结。

“喂,你告诉我,那个沃尔玛会不会强抢民男的?”刘苏敲了一下春兰的脑袋,“我要制定攻略,要是他把师兄抢走就完了。”

这是在关心他吗?齐光在一旁听了全程,心情非常愉悦:“放心吧小苏,我是不会被他抢走的。”

刘苏叹口气:“算了算了,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逗留的比较好。”

看着这三只旁若无人的讨论,然后居然真的整理整理东西准备走路了,凌恒的家人吓得不轻,赶紧将他们拦住,就差跪下了。

“没用的东西,这点事情都做不好。”

一句冷冰冰的话轻飘飘的砸下来,那家人这回真的跪下了:“公,公子……”

沃尔玛亲自下来了吗?刘苏感觉到春兰又往她身后缩了缩,安抚的拍了拍他的手,转身对上传说中的凌恒,掌控了北都商业的大亨沃尔玛。

眼前的男人身披一件紫色的外套,就那样懒洋洋的站在那里,脸上也只是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双眼睛紧紧的盯在齐光身上,仿佛下一秒就会扑上来一般。

而只是这么一眼,刘苏便牢牢的定在了地上,完全不能动弹。

她仿佛站在这里足足有千年,就是为了遇见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仿佛一直躲在阴暗的角落,就是为了可以看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原来都是为了这个男人……

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北都了,因为北都有这个男人,可以让她遇见,然后,她便可以——狠狠的虐他千百遍!

你个渣男,别以为你戴个假发套穿个古装我就不认识你了!刘苏心里的小人早就开始摩拳擦掌。在现代这么渣,跑到古代来依旧这么渣,果然当年不应该轻松的把他放过啊!

还凌北都,呸,就算你身上套了再多的光环,洒了再多的香水,也掩盖不了你骨子里蔓延出的那一股子人渣味儿!

“小,小苏?”齐光见她发呆,连忙在她面前摇了摇手掌,转眼再看凌恒时,面色就变得非常不豫。

刘苏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一把握住齐光的手,然后满意的看到对面的男人脸色由充满希望变得灰败。

凌北都是吧,心上人和师兄长得一模一样是吧?刘苏冷笑着:姐姐我当年遇到的那个人渣跟你长得也是一模一样!

既然你可以拿春兰啊师兄啊来移情,那就不要怪我也拿你来移情了,反正都是人渣,灭一个是一个,灭一双是一双!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刘苏对齐光撒娇道:“师兄,我不喜欢那个人。”

“好,”某师弟控连忙表示赞同,“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们不要理他。”

“哗啦啦”,眼睁睁的看着心上人对另一个男人百依百顺,凌恒的一颗玻璃心都碎了,两眼冲着刘苏直直的发射眼刀子。

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那她早就死了千百遍了——只可惜眼光不能杀人,沃尔玛,你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啰!

刘苏欢快的想着:是虐他的身,还是虐他的心,还是一起虐着玩呢?嗯,这个选择好难啊……

10前世什么的,最讨厌了

刘苏前世是谈过恋爱的。

她的父亲是N市一家著名的上市公司的老板,家里很有钱,权势也不差,她一毕业就秘密到了自家公司做事,渣男也就是她在那里认识的,两人的办公室就是隔壁,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慢慢也就熟了起来,后来也能聊上几句。

渣男是从一个她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山村里出来的。据说,他们村只出过这么一个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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