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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烫-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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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意见就等于有意见,你也算同意了。咱们就坐飞机去吧。”佟剑锋把手一挥说道。看他那架势,决定交通工具的事比敲定抓捕计划还要难。这不能怪他,处里的办案经费确实有些紧张,弄得大家缩手缩脚的。   
  抓捕穿山甲的行动都过去两天了,洛兵的脸越来越白。她闲着没事就洗脸,把小脸蛋儿差点洗掉了一层皮。她很怕脏,一想起来那天的血腥场面就眉头紧皱,还不时问我:李凯,你看我的脸白吗?   
  我说:白。比蓝天上的白云都白。   
  洛兵从来不信我的话,她撅起嘴巴说:你又在撒谎,真烦人!   
  说着话,她就用小拳头捶我,捶得我心里暖洋洋的。唉,男人啊,就是受不了女人的温柔,尤其是小女人的温柔。
第十章 风过无痕   
  佟剑锋预订的机票要等到下午才能送到宾馆,和我打过招呼,他单独坐车去了桂林市公安局。因为有些事情要和陈桂生队长交换一下意见,他想顺便代表我们和当地警方话别。出门前,佟剑锋又把那条花里胡哨的领带系到脖子上了,我说你换下来吧,他就是不换。   
  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我和柳晓菲通了电话。在电话里,我简单地介绍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为了保密,我把案犯的名字和地点都省略掉。可能是由于中午吃咸了,我的嗓子眼直冒 烟,话讲到一半,声音有些沙哑。电话那边,柳晓菲不但没有生气,还被我的英雄壮举感动了,连声说:小凯,你真棒。   
  她除了介绍自己的情况,还捎带脚把哥哥的事情也说了。柳峰这段日子一直不回家,和金瑞集团的刘总整天泡在一起。   
  我点燃一根香烟,问道:“是那个干进出口贸易的刘总吗?”   
  柳晓菲说:“他可是个大人物啊,医药原料、房地产、木材加工什么生意都做,名叫刘远樵。”   
  哦,我想起来了。以前在报社当记者时,我专门采访过他,还写过他的人物事迹呢。一个进出口公司的老总凭怎样的实力能把买卖干成这么大呢?我很怀疑他的能力。由于地域和经济环境上的限制,省里大中型民营企业的效益都比较低,他能够把蛋糕做大,凭的是什么?!不知不觉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刘远樵高大的身影,和他肥胖的大手。他的五官还算端正,透着成年人少有的干练和机敏,说话时习惯于哈哈大笑,眼睛里装满了城府。他手上的汗毛很重,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因为他的手摸过郝媛媛的大腿。回忆起那只手滑过郝媛媛大腿的一幕,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思绪也立刻停了下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想你。”柳晓菲又开始撒娇了。   
  “快了,等事情办完就回去。”   
  “我的房子刚装修完,一个人住,空荡荡的。我想和你一起住,还有……”她忽然停顿下来,连声吧嗒嘴。我猜,她大概在吃东西吧。平时,她就特别喜欢吃零食,最爱吃的有杏仁、话梅、苹果派,对了,还有葡萄干,吃东西的模样活像个小耗子似的。   
  “还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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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还有,如果我们一起住,我就可以天天晚上抱着你呀。呵呵。”说完这句话,她有点儿不放心地问道,“她和你在一起吗?”   
  “谁啊?”我问。   
  “那个女警察啊,听老赵说,那个小女孩挺漂亮的,你没骚扰人家吧?”   
  看来,柳晓菲一定是通过老赵知道洛兵的。老赵的嘴巴真不够严实,怎么可以随便说呢。他知道我和柳晓菲的关系,不说吧容易误会,说了呢更容易引起柳晓菲的误会。   
  我没半点犹豫,笑着说:“菲儿,好了,别闹了,她漂不漂亮和我没关系,我们就是普通同事。”   
  “那就好,等你回来,我请你吃羔蟹,给你补补身体。还有啊,平时注意休息,别把自己累着。哦,说再见吧,我要去上班了。”   
  “好的。再见。”我眯起眼睛。宾馆对面的人家开窗户,玻璃的反光照在我的脸上,一闪即逝。   
  “小凯,亲你一下。我爱你。啵。”柳晓菲对着话筒欢快地说道。她的亲吻声顺着电话线爬过来,把我的欲望之火顷刻间点燃了。电话撂下好半天了,我还在床头傻坐着,脸上发烫,如同秋天里野火蔓延过的草地,火辣辣的。回想起柳晓菲赤裸裸的身体,我的脸忽然发烧了。   
  面对空荡荡的房间,我轻轻地重复着她最后说的那三个字:“我——爱———你。”   
  恍惚中,整个房间都被我的声音填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国外有一位性心理学家在书中提到过这样的观点:大多数女性在她的潜意识里,都有一种对男性肉体神秘的渴望。反之,男性也如此。   
  在这个世界上,饮食男女常常因为最初的互相喜欢而相爱,从短暂的牵手到紧紧的相拥,也许需要走过很长时间,也许只需目光流转三四秒。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她认为爱,就是爱了,爱得死去活来,爱得全心全意。可是,大多数男人常常把爱当作一种责任,甚至一种负担。而对于感性的女人来说,爱情就像迷|药,纯粹的迷|药。   
  毋庸置疑,柳晓菲的想念是真实的,这同时让我感到了被人牵挂的甜蜜。人的一生中,最大的快乐就是:有一个你爱的人像你爱他(她)一样深深地爱着你。或许,我应该为柳晓菲做些什么了,哪怕是真实的谎言,我也要亲口对她说:我爱你!   
  趴在床上,我打算给柳晓菲发个短信息,给她一个惊喜。刚检索到个人信息的界面,房门突然被打开了。   
  洛兵背着红色双肩包探头对我说:“李凯,走吧,去机场。咱们头儿在楼下的车里等着呢。”   
  “佟队长怎么不上来呢?”我放下手机问道。   
  “他刚才打你房间的电话,一直占线啊。”看我还不起来,洛兵扭头就走。我拿起包,跟在她屁股后面,挤进了电梯。   
  路过宾馆大堂,我要去总台结账。洛兵拽住我的胳膊说:“你快点吧,陈桂生队长关照过,他们负责结账了。”   
  半个小时后,陈桂生队长亲自开车,一路上拉着警笛把我们送到了机场。桂林的司机师傅很遵纪守法,距离警车能有200多米远呢,就一个挨着一个主动靠边停下来,让我们的车子先过去。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小佟感到很不好意思,对陈队长说,把警笛关了吧,这么宽的道不用拉警笛。   
  陈桂生嘿嘿笑了笑,回答道:俗话说开枪为你送行嘛,这里不能随便开枪,拉警笛壮壮声势吧。   
  还别说,这个广西汉子真挺幽默的呢。听他这么一解释,全车人都笑了。   
  飞机从机场起飞的瞬间,我感到胸口有些郁闷,想呕吐,却吐不出来。洛兵看我的脸色 怪难看的,把纸袋塞过来,扭过身体低头看报纸。她的意思我明白,女孩子都怕脏,她实在不情愿看见我真的呕吐。以往坐飞机出差,我身体什么反应都没有,可能是中午喝酒喝太多的原因吧,我的胃好像和肝脏调换了位置,一阵翻腾。我屏住呼吸,和佟剑锋换了位置,挨着飞机过道坐下来。   
  麦道82的客舱座位太拥挤了,远不如波音737飞机舒适,空中小姐倒很漂亮。一位空姐看我东张西望的,误以为我需要帮助,几步就走到座位前,问我需要什么,我紧闭住嘴巴,用最简单的手势告诉她我要上厕所。   
  她带着很职业的微笑说,先生,卫生间在机舱后面,请慢走。   
  我没听空姐的话,用最快的速度跑向洗手间。   
  呕吐,不停地呕吐。   
  顷刻间,狭小的卫生间里弥漫了难闻的味道,我的手无力地搭在不锈钢台面上,反而不那么恶心了。擦干净嘴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我深深呼出一口气。洛兵在一旁打盹,佟剑锋收起折叠餐桌。问我:怎么样?没事吧?   
  嗯,好多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没事就好。他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地说道。   
  佟剑锋按照原计划没有通知昆明警方,我们直接乘坐机场大吧到了位于市中心的绿城酒店。他之所以没和当地警方打招呼,理由只有一个:怕麻烦。他觉得调查线索,有我们三个人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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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佟剑锋让洛兵在房间里休息,悄悄带上我直奔夜上浓妆酒吧。他事先了解到,那个酒吧离绿城酒店不太远,坐出租车五分钟就到了。我不清楚他是怎样说服洛兵的,反正洛兵从吃饭直到回房间,小脸儿上写满了“不高兴”三个字。   
  夜上浓妆酒吧的总面积大概有三百平米左右,分上下两层,靠南面的一角是个五尺高的T字形舞台,上面有个小型摇滚乐队。刚进门,脖子上系着红色蝴蝶结的侍者就故作神秘地告诉我们,今天有钢管秀表演,把我们安排到了前排的卡台坐下来。看我们坐下,侍者还站在那里不走。原来他等着给小费呢,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钱,塞到他的马甲口袋里。侍者掏出来瞅了瞅,连声说谢谢,转过身走了。   
  面对酒吧里光怪陆离的陈设,小佟感到很新奇,眼睛都不够使了,身体在沙发里扭来扭去地到处张望。   
  夜上浓妆酒吧的情调充满了怀旧色彩,天棚上的顶灯发出幽蓝的光,舞台旁边的DJ控制台是开放式的,在乐队休息的间隙,那个头上包着块小花布的DJ正播放一支美国乡村音乐,他神经质地摇摆着,活像个舞蹈的小丑。酒吧东面的吧台里面清一色都是小女孩,着装很暴露,短裙子、丝绸吊带上衣,长发披肩。有两个皮肤白皙的女孩在调制鸡尾酒,她们的指甲上涂了反光材质的蔻丹,发出紫水晶般的光亮。我看过酒水单,她们只调制一种鸡尾酒,名字叫“埃及艳后”,漏斗状的杯子里分出三层颜色:浅黄、淡紫、玫瑰红。在这个酒吧里,鸡尾酒的价格实在令人咋舌,标价一百九十八块人民币。我宁愿喝25块一瓶的科罗娜,对这种鸡尾酒是如何也不敢垂涎的。   
  佟剑锋一边喝啤酒一边跟我唠叨:这儿的老板太他妈的黑了。不仅暴利,简直是明目张胆地抢劫!   
  他把身体完全靠在沙发里,跷起二郎腿,目不转睛地望着舞台。   
  舞台上的灯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完全熄灭了,圆形的激光照着一个三角凳,凳子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唱歌———   
  也许你的爱是双人床/说不定谁都可以/陪你流浪   
  你的目光锁在某个地方/你的倔强是一道墙/内心不开放   
  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多了一个人就会/显得紧张   
  想看看你最初的模样/你脱下来的伪装/你会怎么放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我们只能忠于直觉   
  正因为欠缺所以总不懂拒绝/但又不再愿意为对方妥协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拥抱不代表亲切   
  可能是害怕被拒绝/不敢直接   
  还是我们在等下一次的机会   
  同样皱着眉/却有不同的滋味   
  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但你的欲望却是一张/双人床   
  想看看你真实的模样/你收起来的忧伤/你把它怎么放……   
  在女歌手唱歌的时候,台下的客人都很不老实,有的在吹口哨,还有的在挥动酒水单大声招呼侍者。女歌手放在凳子上的大腿套着蕾丝花边的丝袜,像两扇很久没有锁的大门,时分时合,白色的镂花底裤若隐若现。与其说她是唱歌,还不如说是在暧昧地挑逗,放纵的挑逗。有些存心不良的客人开始坐不住了,大呼小叫的,一个醉鬼甚至发出了极为恐怖的尖叫。   
  能把一首哀怨的情歌唱得这么性感,与女歌手的形体动作是分不开的。这个酒吧里有各种各样的酒,也有各种各样性感的女人。东倒西歪的男人们反而成了摆设,一些被酒精浸泡得喘着粗气的摆设。   
  或许是受到音乐节奏的影响,佟剑锋和我喝啤酒的速度都很快。一旁的侍者弯下腰问:“先生,还需要酒吗?   
  佟剑锋挥挥手,说:“不要了。你们老板在吗?”   
  “啊,老板不在。”侍者的声音几乎被嘈杂声吞没了。   
  佟剑锋从屁股口袋拽出“穿山甲”的照片问侍者:“这个人,你认识吗?”   
  侍者仔细瞅了瞅说,“不认识。我是新来的,领班也许认识他。再说我们这里客人很多,一时也想不起来。”   
  “那你就去找领班,就说我有事情问他。”   
  “行,先生,请您稍等。”侍者答应一声后,走到吧台里打电话。   
  这时,舞台上的女歌手在混乱的叫好声中扭着小屁股下去了。一阵电贝司的序曲声过后,摇滚乐队的主唱出现在狭小的舞台上。他用粗犷的声音吼道:“朋友们,摇滚是我们的生命,让我们一起来吧……”   
  他的声音像一把在沙地上拉动的铁锹,发出的噪音把我后背的汗毛都整竖起来了。上帝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重金属摇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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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我第一次听摇滚乐,是在一个朋友的家里,而第一次感受到摇滚乐的魅力还是在这个朋友的家里。她喜欢收集黑胶碟,就是音乐市场早期出版的大CD盘,尽管当时大街上很少见那种布满罗纹的音乐制品了,但她那时非常热衷于这种收藏,因为喜欢。   
  业余生活里,我比较喜欢听一些通俗的音乐作品,毕竟流行音乐的主流是这样的。偶尔听大师们的交响乐,如果不看封套上的介绍,根本听不明白。用朋友的话说,我就像一只水塘里的鸭子,只专注于水下的小虾,听不懂天鹅的叫声一样。在她家宽敞的客厅里,我们曾经欣赏柴可夫斯基的一段交响乐,她说,你听!一只熊在奔跑呢。我竖起耳朵听得直发愣,问她:“这不是大提琴的声音吗?哪来的熊?”她终于被我的无知激怒了,恨恨地说———你这个小市民!   
  “小市民怎么了?如果小市民代表一种社会层次,我还是觉得做小市民好,肤浅并不意味着没有音乐鉴赏力,就是不懂交响乐,这能怎么?”我的回答明显底气不足,她近乎于怜悯地看着我,关掉音响,重新换了张碟,说:“你快被生活给毁了。”   
  我没有反驳她,原因是,音箱发出的动静把我想回答的话整个覆盖了!摇滚!我终于听懂了,是摇滚乐!!!   
  她在椅子上摇摆着头颅,我呢?彻底瘫软在沙发上了。我的心脏啊!怎么又是崔健?!一块红布、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红旗下的蛋等等老歌鱼贯而出,塞满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当楼上的邻居踢响她家防盗门的时候,我还陶醉在老崔沙哑的怒吼中呢,短暂的颓废,我真很喜欢,但这不是生活的全部。就像我和她,只是、也只能是音乐上的朋友。1995年以后,摇滚乐的追随者们如大雨过后的庄稼,茁壮地生长出一批又一批,就像经历一次超级模仿秀,大家都在标新立异地折腾。可是超现实主义的呐喊终究是短暂的,能算得上主流的摇滚乐团体就那么几个,黑豹、唐朝、鲍家街43号属于早期的,还有单枪匹马的歌手,像张楚、郑均、何勇等人的音乐都曾经风靡一时。由于是模仿,在他们早年的作品里能听得到鲍伯·迪伦、莫里森和列侬的音乐痕迹。喧嚣的鼓点、叛逆的辞藻、披着长发的乐手近乎于梦呓般的大叫是摇滚的招牌,如果拿10年前的摇滚乐和当今的比较,你会发现摇滚在变,变得柔情了。从郑均的《赤裸裸》、张楚的《姐姐》到零点的《爱不爱我》、轮回的《花犄角》,摇滚慢慢地、慢慢地走上大众的音乐餐桌。摇滚的这种变化,是对世俗的投降吗?不是!应该算是握手言和吧。   
  摇滚从贫穷开始,在富裕中堕落!摇滚把人的假面撕下来,而现在呢?通俗的摇滚戴着假面!人们在不断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被包装的摇滚乐即使成为主流,也改变不了末路的命运,因为真正的摇滚不需要大众的尖叫和掌声!   
  1995年我那位喜欢音乐的朋友,1997年结婚了。第二年的春天,她离婚去了法国。她留下的唱片被她年迈的父亲堆积在储藏室里,落满灰尘。事实上,摇滚是拒绝意义的,需要听众依靠自己的视角和听觉去品味意义。   
  突然,台上那位摇滚歌手从喉咙里迸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嚎叫,彻底把我从回忆里拉回了现实。他的脸上淌着臭汗,声音沙哑地问:“各位朋友,你们喜欢这首歌曲吗?”   
  在这个酒气熏天、暗潮涌动的酒吧里,他的问题是很难找寻到答案的。或者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有三种可能:喜欢,不喜欢,无所谓。大多数客人的音乐细胞还没长齐全呢,他们更喜欢邓丽君那甜蜜蜜软绵绵的情歌,至于懂得摇滚音乐的人,我敢打赌,满打满算还凑不够一个咖啡桌。   
  台下的人群并没有积极回应他的问题,都把目光盯在台上跳钢管秀的少女身上。摇滚歌手很尴尬,他胡乱地抹了把汗,试图掩饰一下不安的情绪,没想到麦克风摔到地毯上了,样子十分的狼狈。   
  我能体会到他的心情,一定糟糕透了。现在如果发给他一把枪,他肯定会把这里的客人们挨个拉出去枪毙!唉,这个倒霉的摇滚歌手。   
  “这位先生,是你找我吗?”一个叼着香烟的女子对佟剑锋说道。她的穿着打扮有别于酒吧里的女子,看上去像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头发高高地盘起,系着一个黄手帕。   
  看佟剑锋没好眼睛瞅她,她吐了个烟圈,很妖冶地笑了笑说:“我是这里的领班,一看你们就是北方的客人,想要小姐吗?我们这里有现货,保证新鲜。”   
  “这个人你认识吗?”佟剑锋开门见山地说。他没有回应女领班的挑逗,和这样的女人斗嘴只能是浪费时间,所以选择了单刀直入。   
  “啊,没见过。”领班矢口否认见过“穿山甲”。她毕竟是风月场里混的女人,发现我们不是来消费的,十分警觉地收住话头。   
  她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掏出证件递到她面前。一看是警官证,她的神态很不自然,转眼间说话就像换了一个人。   
  “你们是查案子的吧?这里讲话不太方便,去地下室的弹子房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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