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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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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重的棺木压在人的肩膀上,似乎将高壮的抬棺人都压矮了三分,抱牌位的是穗穗,由清欢领着,慢慢走出巷道,余锦年跟了几步,脚下越加沉重,到底是没有跟着一起去,只目送着队伍渐行渐远。季鸿给他找好了理由,道他重伤初愈,不宜走动,实际上是余锦年自己怂,见不惯那种场面。

    …

    二娘下了葬,入土为安,闹哄了好一阵子的客栈又终于寂静下来。

    一切看似风平浪静,其实全不过是沉默寡言而已,没有一个能吃得香睡得好,相比之下,余锦年倒像是那个没心没肺的白眼狼,面上比谁都平静,胃口也恢复一些,伤口更是好得比谁都快。

    但是入了夜,在人所不知的床幔里,却愈发地黏人。

    季鸿知道,他其实难受狠了,这样的天灾又人祸,是好一番伤筋动骨,只是这些惊惶、这些惘然,都不轻易露给别人看罢了。

    伤口渐渐愈合,余锦年已能躺着睡觉,只是新疤初结的痒让人寝食难安,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更是像有一条小虫在爬,而且因为伤在背上,他自己反手也够不到,只能趴在枕头上细声哼哼。

    “说明快好了,忍着些。”那疤结了痂是红褐色一条,看着比新伤还狰狞,季鸿每次看都觉得揪心,他用指腹在结疤的伤口两侧不轻不重地摩挲,虽是隔靴搔痒的意思,但多少也有点效用。稍稍解了痒,便去拿了生肌膏来帮他涂抹。

    背上微微发凉,余锦年抬头看他,唤:“阿鸿。”

    “嗯?”季鸿轻声应下,认真地用手指剜出暗红色的药膏来,仔仔细细地抹在少年伤口上。应了这声,对方却不说话了,因这药膏涂后要晾一刻钟来慢慢吸收,他擦净了手,就拿了书来靠在床上翻看。

    余锦年在他面前本来就温顺,眼下更是神情渐软,目中橘光粼粼,呆看了一会儿,突然接着方才的话低声呢喃道:“没什么,叫你一下。就想着,你还在……还好你还在。”

    季鸿翻书的手微一停顿,低头看去,少年正定定地注视着自己,他喉中发紧,放下书,托着余锦年的后颈凑过去,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亲,见余锦年没有躲开,他才将这个吻慢慢下移,到了鼻尖,轻轻一点。

    之后虽没有退开,却也并未再进,呼吸交织缠绵,两人却都异样平静。季鸿看了看他,无声询问,余锦年眼尾下垂,在男人手心里蹭了蹭,又微微扬起下颌。

    季鸿这才慢慢向下,碰了碰他的嘴唇,也并没有多深入,只是含…住了唇…瓣,用舌尖若即若离地扫过,绵长地与他厮磨,但仅是这样,就惹得少年眼角绯红,仿佛是一张白皙的脸庞上被揉了两团胭脂,让人连多重一分都不忍心。

    他微微撤开,又被余锦年揪住前襟,不让他走。

    “锦年。”唇…瓣相近,季鸿垂眸看去,拇指揉弄着少年一侧红透的眼角,心里百般柔肠,眼中万般无奈,低声道,“跟我回京吧。”

    余锦年抬起眼睛看他。

    “这里的家没了,我们再建一个……会有家的,我们的家。”季鸿道,“嗯?好不好?”

    这话说到了余锦年的心坎上,他前后折腾两辈子,无非是想要一个能够安身的家,一个走得再远都能回去的地方,所以季鸿提到了家,他终于憋不住那阵难受,似一直酸软的心窝被人戳了个洞,挤出苦涩的汁水来。

    季鸿捏着他的手指,轻声细语地说话,讲些京城风物,也讲关于他们的“家”的事情,他说:“你若不喜欢住在府里,我们就搬去二哥的金幽汀,不过要提前重新修葺一番;你若喜欢别处,就着人物色物色别的宅子,到时候单辟个院子给你做药庐……”

    讲到最后,余锦年一直靠在季鸿肩膀上没出声,季鸿看他也累了,就不再扰他,重拿起手卷来看。临睡前,灯花将灭时,季鸿又随口问了一句回京的事,他没抱什么希望能得到回答,却没想怀里的人轻轻把手臂搭在他的颈上,含糊地“嗯”了一声。

    天儿暖起来,柳条抽了芽,京中来催闵氏兄弟返京的信笺是一封接连一封。转眼春分,相干行李车马都早已备妥,各人的伤也基本痊愈,再拖延下去也没有意义,只得返程。

    余锦年将从一碗面馆废墟里扒出来的金珠银块都擦洗干净了,用盒子装起来。他想好了,自己是一定要跟着去京城的,顺道也要查清面馆走水的真相,穗穗他也要带走,毕竟他答应了二娘。

    本想着若是清欢有自己别的打算,就把钱财给她,好让她有些钱财傍身,只是他还没问出口,那厢清欢从段明口中听说要回京的事,自己先跑了来,求余锦年将她收下做个伺候丫头,带她一起走。

    清欢愿意跟着,他当然高兴。

    才应了这个,一出门,看见苏亭赶着辆驴车,车上坐着阿春,这个道是答应了白海棠,要带他去京城看雪,那个道是要沿路去寻他失踪不见的哥哥。

    余锦年:“……”

    于是到头来,一个都没落下,连出事之后就再没见过的小叮当,都心有灵犀似的从不知谁家墙头上蹦了下来,径直跳上了待发的马车,大摇大摆地窝在给余锦年准备的软垫上睡觉。

    倒是石星和姜小少爷,委实厮磨不舍了许久。

    临行前,余锦年站在马车旁,突然提出要再去一碗面馆看看。

    那废墟一直被闵霁的人严加看护着,连只老鼠都未曾放进去过,季鸿也不止一次地派人进去收拾过,只是当日那火势太猛,整个面馆几乎全部焚成灰烬。

    余锦年站在门前,阳光穿透残垣,洒落在一碗面馆破旧不堪的牌匾上,曾经洋溢着欢声笑语的后院,此刻铺着一层干腻的黑灰,踩一脚便在地上留下半个脏兮兮的脚印,四周东倒西歪,看不出形状,没有一处完好,他迈进前堂,一抬手,那斜挂着的半拉残门就啪啦一声掉下来。

    季鸿把少年往后拽了一步,才让发愣的他免于被灰尘扑面,看他还要往里面进,季鸿忍住了想要劝阻他的冲动,耐心道:“里面危险,脚下小心些——我在门口等你。”

    余锦年点点头:“就出来。”

    季鸿放心,也只能放心。

    余锦年慢吞吞走遍每一个角落,翻开了地上一块碎木板,捡起了几根折断了的金针,又几张花色眼熟的碎瓷片,旁边一个精致的木奁,半边都烧坏了,地上流着一摊小炭珠,指腹一碾,全都破碎,全然看不出是一颗颗白润的珍珠。

    这个他生活了短短半年,却寄托了他至今为止全部情感的地方,今日就要这样离去了。

    回到马车上,车夫一声鞭响,轮轴辘辘地转起来,驱着向前,很快就驶出了西城门,此去夏京千里迢迢,也不知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回来,余锦年回望着城门上高悬的“信安”二字,郁勃遒劲,据说是前朝又前朝的某任太守所书。

    余锦年的手被攥紧,腰被环住,季鸿将洗净的红斗篷罩在他身上:“今日起得早,若是困的话,就再睡会。到了下一个地方叫你。”

    “嗯。”余锦年顺从地领下这份体贴,靠在对方肩头,望着斗篷上烧焦的一块,慢慢阖上眼。

    季鸿偏过头,贴着亲了亲少年的头顶:“去京城害怕吗?”

    猫跳上余锦年的膝头,霸占了最柔…软的腿心,蜷缩在软绵的兔毛斗篷上打呼,余锦年慢条斯理地揉着猫咪的颈毛,他心知此一去,日后千山万水再难回,也知是要奔赴一波深不可见的浩瀚,但是鼻息间松木衣香令人心安,也将人迷惑。

    他嘴角微不可见地弯了一弯:“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不怕。”

    此去千万里,唯君是归途。

97。圆欢喜() 
第九十七章圆欢喜

    绿杨芳草; 淡蕊斜红; 又是一年芳菲日。

    往北走了有一段时日; 车行到桃溪的前几天,穗穗突感风寒; 小丫头阳气旺; 不多日就化热咳嗽起来。过了桃溪; 再往前是绵绵山岭丘壑; 会有好一段时日寻不到像样的旅店,更不提医药之类; 他们一行人只好在桃溪镇上整顿歇脚,决定待穗穗病愈,再继续前进。

    桃溪属武灵府; 之所以唤作桃溪; 是因附近有座并不如何高的丘陵; 说来也奇,自这丘上竟有一处山泉眼,泉水汇成一条清溪绵延流下; 许是溪水清冽甘美; 引了桃花仙子也动了尘心,下凡来久住于此。

    是故每至春日; 镇子里铺遍白蕊粉桃; 也有些迎春、瑞香、晚腊梅之类的花儿; 红黄粉绿; 未及天气彻底回暖; 桃溪镇便已姹紫嫣红,黑瓦白墙陷于百花之间,从高处俯眺时犹如置身花海一般,堪称武灵奇景之一。

    年年开了春,无数文人雅客齐聚于此,游春赏景,品聆诗作。

    余锦年一行人风尘仆仆,寻了三两家客栈竟都住满,一时之间还发起愁来,倒是闵家三公子勤于游山玩水,稀奇古怪的人脉颇多,早年间寻访此地,曾结识了一位红粉知己,如今这位知己也在这桃溪镇里开了家店,这才将他们安顿下来。

    下榻的客栈名筑花阁,雅气得很,店里一应摆设都相当素净,却又不至于寒酸,桌上都以浅釉鹅颈瓶插着单支的迎春或雪梅,堂中茶香袅袅,细香阵阵,正是迎合了那些墨客文士的矫情偏好。

    老板娘乃黎阳苏氏,双字唤清儿,人如其名,既清也扬,长袖善舞。余锦年等人卸箱进门时,老板娘正周旋于诸多文客之间,笑脸盈盈地低声夸赞,几位自诩名士的书生被夸得得意洋洋,大手一挥送了老板娘诸多墨宝,她也不推拒,当即吩咐身边的小丫头给挂起来。

    几人进来,苏清儿着人开了数间上房,又命人收拾了一间通铺,给随行的侍从们住,便把闵懋拉去饮酒笑谈一阵。

    安顿下来,正到了午时,穗穗思念母亲,胃口不佳,又是打小在信安县长起来的,吃不惯桃溪的口味,这好一番舟车劳顿之后,整张小脸病得蜡黄,吃了几口便没了兴致,且又闹起小性子来,说什么也不愿意吃药,余锦年无法,只好放她沉沉睡了一下午。

    听穗穗三五不时地咳嗽,喉咙里隆隆地似有痰声,余锦年心里也忧,总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临至晚间,便准备亲自下厨做些可口的饭菜。

    好在苏清儿很是瞧得上闵懋,连带着他们一群人都被奉若上宾,余锦年提出要借用厨房和食材,她也没多做阻拦,然而余锦年刚拿起菜刀来,她突然隔着衣袖,暧昧地捏了下余锦年的手,低低道:“只是这厨灶也不能白用,小公子得偿我些东西。”

    余锦年登时把手缩进了袖口,一脸惊恐地看着她。

    苏清儿倚着门框掩嘴而笑:“瞧小公子也是个读书人,不若与我留幅墨宝?”

    原来是讨要墨宝的,方才进门时就见她到处收集字画,也不知是真得爱这东西,还是想为客栈挣个雅骚的名声?但不管怎样,余锦年道自己真是思想龌龊,竟是将人家想岔了,但一提起墨宝,他又不禁耳根微红,羞愧道:“抱歉了老板娘,我其实……大字并不识得几个,字儿写的,更如狗爬一般,实在拿不出手去。”

    苏清儿看他肉嫩皮白,竟不是个读书人,还为此惊讶了一回,然而她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之人,见余锦年不愿,也就不强求,再看他摆弄食材手熟得很,菜刀在他手上舞出花儿来,也就当真以为他不过是个颇得主家赏识的厨子,也就不提写字的事,只站在一旁看他做菜,也不急着出去。

    正是开春,地里冒出了许多野春苋,一路行来时余锦年就在两旁山林里见了许多,倒没想到筑花阁后厨里也有满满一箩筐,看来是有精于此道之人,专门刨了这野菜来。苋菜虽说春秋二季均可采摘,但唯有春苋才最是鲜嫩清爽,采时掐那菜上嫩芽儿,凑作一锅,炝炒烹煮,都香浓非常。

    余锦年便直接取了一把春苋,稍切成段,入热水一焯放在盘中,接着便用清酱油、蒜蓉、小磨香油调成酱汁,淋在焯熟的春苋上,最后撒上一撮炒香的白芝麻。

    这就是一道简单爽口、清热解毒的凉拌春苋。

    做好春苋,他又拿来原本给穗穗入药的川贝母,放在铫子里煮水,接着又用甜杏仁和糯米来磨浆,磨浆是个慢功夫活儿,急不得,越想要口感顺滑就越要细致。

    苏清儿瞧他折腾好一阵子也不嫌麻烦,突然灵机一现,匆匆拿了一兜子东西来放在余锦年面前,故意为难他道:“我这儿有一兜儿果子,酸得很,不知小公子有什么办法没有?”

    余锦年探头一瞧,竟是一兜山楂,他稀奇道:“这时节还有棠棣子?”

    苏清儿愁道:“冰窖里贮的,开春刚取出来,是一位脾气古怪的客人早前儿打发婆子送来的。那客人喜食此物,却煞是刁钻,不吃山楂果子糕,也不吃果茶,一定要原原本本这个形儿的,既不能酸牙也不能过于腻甜,最重要的是,得瞧着文雅……那客人眼瞅着近两日就要来,这可真是愁杀苏娘我了,不知小公子可有法子做?”

    “这倒不难。”余锦年想了想,爽快地答应下来,却另提了个要求,“就是这果子做好以后,苏娘可能做主,匀出一碟来给我家的小丫头尝尝?她最近不爱吃东西,吃些这个也能够开胃。”

    苏清儿喜道:“这有甚么,便是你不提,我也该送你的,左右那客人也不计较多多少少这几个棠棣子。”

    两人互相谢过,苏娘便去准备余锦年要用到的食材去:一罐去秋新酿的桂花蜜、一包手制红糖、正月里剩下的花生核桃等硬果,另备上糯米粉和芝麻。

    待苏娘回来,余锦年已将杏仁米浆磨好,与之前烹好的川贝水一并入铫子里煎沸,就暂且放在一旁冷晾,然后就开始着手处理棠棣子,把棠棣子带蒂的一段齐头削去,再用小匙将核挖出来,弃之不用。

    因苏娘说,那客人虽喜食山楂,却不爱吃酸楂,所以余锦年决定先把挖空果核的山楂蒸过。水不能太热,否则山楂煮软容易开裂,且会失去硬挺的口感,水温五六成时下果子蒸,快沸时便取出沥干,这样果子受热后酸味就会减去少许。

    这时苏娘这边也照着他的说法,用红糖和桂花蜜融开的热糖水,和好了糯米面团。

    蒸面团的功夫,两人各把花生、核桃用擀面杖碾碎,与芝麻、白糖一起混匀做馅儿。

    或许是余锦年的长相太过文隽秀气,实在不像个舞锅弄刀的厨子,厨房里的几个帮厨的小厨娘都时不时地扭着头打量他们,间或交头耳语些悄悄话,偶尔捂着嘴咯咯甜笑,惹得本就热火朝天的厨间春心萌动起来。

    苏清儿嗔了她们一眼,责她们好好干活儿,回头对余锦年道:“这般麻烦,也亏得你能想出来。”

    余锦年摇头笑说:“却不是我想的,乃是前人的经验。先前在信安县开店的时候,更麻烦的菜品也做过呢!这个也不算得什么了。”提起信安县,余锦年又少不得想到二娘,想到曾经的快活日子,想远了就不禁发起呆来,整个人木木的。

    苏清儿倒很是高兴,听到他说也是开食肆的,便与余锦年就如何做菜和开店聊了起来。苏清儿健谈,一聊多便自觉与余锦年已经是朋友了,免不了要问问,与他同行的几个究竟是什么人物。她只晓得闵懋姓闵,身份不俗,出手大方,却不知到底是做什么的,更不提另两个看起来比闵懋还要高一等的贵公子了。

    余锦年也留了个心眼,只说是他们京中出来游玩的世家公子,多的也不愿与她透漏。

    旁敲侧击也没问出个所以然,苏清儿自讨了个没趣,也就不提这事儿,继续与余锦年讨教做菜上的经验。

    两人揪着蒸好的糯米团,包上核桃花生芝麻馅,揉成小球,填在挖空了的山楂壳里。正忙着,季鸿找来,见他大病初愈又在厨房里忙活,不由叹气道:“就知你在此处,自己伤还未好全,便四处乱忙,真是将灶间当做家了?”

    余锦年哂笑:“闲来无事,做些圆欢喜,也累不着什么。”

    “圆欢喜。”季鸿好奇地看向他手中,“便是这个?”

    原本还有最后一道工序,浇糖浆,不过余锦年想他未必喜欢吃那样甜的,便顺手将刚刚填好糯米小球的棠棣子举到了季鸿脸前:“嗯,尝尝罢,本是给穗穗做了开胃的,不知道你爱不爱吃。”

    小红果娇巧可爱,饱…满圆润,季鸿凑着他的手指轻轻咬了一半,在口中品着滋味——入口酸甜,回味香糯,牙齿破开了软绵的糯米层之后,舌尖又触碰到了另一种酥香,真真儿地让人回味无穷。

    咽下这口酸甜滋味,季鸿满意道:“只这名儿,便足以令人心生欢喜。”

    余锦年将剩下半颗吃了,又舔了舔沾了糯米甜馅的手指,琢磨道:“你喜欢便拣几颗回去吃,不过你脾胃差些,不宜多吃,过过嘴瘾就好。”

    此处不是自家一碗面馆的后厨,两人你来我往都被人注视着,更不提那群十五六岁的小厨娘们,哪里见过季鸿这般俊俏得似天仙下凡的公子哥儿,与季鸿比起来,余锦年也显得不够看了,小厨娘们各个儿都春意荡漾,死盯着季鸿看,好险没把手头的锅子烧干。

    “好。”季鸿眼里只有舔手指的少年,哪里搁得下别人,自然说什么就听什么。余锦年却先反应过来,瞬间翻脸,把碍事的季公子推出厨房:“你且回去等着,我炒上两盘菜,咱们回房里去吃。”

    “不必做什么麻烦的菜色,快些回来。”趁着旁人不注意,季鸿在他额头偷得一香,又捏了捏余锦年的手指,这才依依不舍地上楼去。

    他一离开,小厨娘们纷纷大失所望,勺子打在锅上哐哐地响,像是泄愤一般。

    苏清儿半嗔半笑地骂她们一句“小浪蹄子”,道:“快认真干活,仔细锅都被你们炒漏!”

    一群人嘻嘻哈哈一阵,余锦年掂着脚直看到季鸿背影消失在房门之后,才摸了摸被他亲过的额头,回转到厨房,苏清儿笑说:“你主子对你挺不错。”

    余锦年愣了一瞬,才明白她说的主子是谁,却又懒得解释他与季鸿到底是什么关系,只好随意地点点头糊弄过去了:“嗯,是啊。”

    苏清儿也觉得他俩有什么地方不同,但又说不上来,只好作罢,只当他们是主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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