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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之谋国-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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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嗖!’的一刀向林子轩劈来,只见一道亮光划过,刀尖如闪电般劈到林子轩胸前,可林子轩这些年在水中的联系岂是白练的吗?再看他像鱼一般,腰一扭,侧身闪过这一刀,随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还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势沉重,力劈华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始毕可汗还是被这种凌烈的刀势逼得几乎窒息。

    他心中大骇,仗着他反应灵活,猛地向后一退,躲开刀势,不等他站稳,林子轩自创的第二刀便拦腰劈来,这招林子轩给他取名叫‘斩江’,顾名思义也就是在对手移动时斩断退路,想想连江都能斩断,更何况其他。

    林子轩自己一共创造了十三式刀法,这些刀法看似相互**,但是实际上却可以随意组合,便能产生无穷变化,也没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据实战经验来积累,或者临场发挥,能有现在的本事,林子轩不得不感谢自己当年曾经当过兵的经历,不得不说军队是个锻炼人的地方。

    而且从这一点上看,咱们的军队的确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很多在外界已经消失的武功,在军队中还能够见到,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经不具备太大的攻击力了,但是仍然让人不容小觑。林子轩这个刀法就是从军队中学来的,当然也加入了一些自己的东西。

    林子轩现在就属于临场发挥,他天资聪颖,反应极快,他发现始毕可汗的弱点是下盘不稳,便随手将自创的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异常流畅。

    这一下始毕可汗躲无可躲,只得用横刀去挑开林子轩重刀,不料他却感觉对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过他的横刀,刀快无影,腰一痛,他已经被刀劈中。

    始毕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横行草原,从未败过,可是今天这个少年,只用两刀便将他收拾。

    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但也对林子轩生出一丝佩服,便拱拱手问他:“你师傅是谁?”

    他不关心林子轩是谁,他更关心是谁教林子轩,林子轩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我没有师傅,这一切都是我自创的。”

    突利可汗动容,失声道:“不可能?”显然他是不愿意相信这个结果,自己的居然会败在一个自创武功的人手上,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少年。那么假以时日,这个少年的武功岂不是深不可测。

    “信不信由你。”林子轩懒得搭理他,居然敢怀疑自己的本事。

    虽然始毕还是不相信林子轩会自创武功,但是草原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他抱拳施一礼,“少年郎,你赢了!”

    林子轩将刀还给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鸡毛递给他,“看你的样子应该是远道而来的,这样一来你就是客人,我刚才无礼,这个送给你。”

    始毕可汗一点都不笑,他表情严肃地双手接过鲜艳的羽毛,却把自己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林子轩,“收下吧!这是我的心意。”

    林子轩一怔,他没想到这个始毕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将如此贵重之物赠他,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之物。”

    “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条好汉,又何必拘礼。”

    林子轩接过短刀,心中还是有些觉得不妥,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黄金打造,他听村里的人说过,一两黄金卖给邸店可值百吊钱,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钱,还不说上面的宝石,这绝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东西。

    而且突厥人也没这么大方,他们一样嗜财如命,他总觉得这个突厥可汗赠刀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什么?

    林子轩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钱豹,“我把这头豹送给你。”

    始毕可汗仰头哈哈一笑,他又拍拍林子轩的肩膀说:“你送彩羽,我还金刀,这是突厥交友之礼,没有什么贵贱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将来有缘,我们还会相见。”

    他用突厥礼仪向林子轩行一礼,翻身上马,“我们走!

    众突厥骑士簇拥着他继续向前而去,林子轩望着他们走远,心中觉得很不踏实,就算是突厥人喜欢交友,那至少也问问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问就赠以金刀。

    “难道说这就是草原人的性格吗?”林子轩心道,看来以后得好好地研究一下他们了,要不然万一那一天和他们交手,自己不知道对方的性格怎么行呀!

    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衣服一紧,有人在拉他,一回头,却是刚才的吴掌柜,吴掌柜死死盯着林子轩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贪婪之色,他是识货行家,这把黄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镶的百颗宝石颗颗名贵,尤其刀柄上的水蓝宝石更是罕见,这把金刀至少价值五百金。

    “你这把刀卖给我,我给你百两黄金!”

    林子轩一把将他推个跟斗,“滚!”

    他把金刀揣进怀中,抗起豹子便走,吴掌柜也知道他不会卖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虽贪婪,也不敢真买,但林子轩的豹子他却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卖给我吧!我给你六百吊钱。”

    这个价格不错,林子轩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卖给你!”

    虽然六百五十吊已经超过市价,但豹骨也价值不菲,如果这一切和得到贺若弼的赏识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吴掌柜便点头答应了,“好吧,我们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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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男人的承诺() 
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一吊百钱,一千钱重四斤二两,由于市场上钱的数量流通少,所以币值比较高,一般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而这次林子轩运气好,猎到了极为名贵的金钱豹,便着实发了一笔横财。趣*

    六百五十吊钱,重二百七十余斤,共六万五千钱,吴掌柜身上不可能带这么多的钱,否则压也得压死他。而且就算他给了林子轩,林子轩也没有办法拿回去呀!所以吴掌柜便给了他六两黄金和五十吊现钱,黄金并不流通,属于财宝,白银也是财宝,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大商人嫌钱太重,便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

    虽然朝廷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通行,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尤其在幽州这样的边疆地区,用得很广泛。

    林子轩将五十吊钱和六两黄金装入一只褡裢,搭在肩上兴冲冲地回家了。

    怀中金刀虽价值数百金,但远远比不上肩头这一袋钱对他意义重大,有这些钱,舅父舅母就不用那么辛苦,也可以买点药补补身子,可以给弟弟妹妹买很多好吃的,然后到学堂里去读书,甚至他们家从此也可以吃上肉了。

    更重要是他找到了一条快速赚钱之路,可以从此使他们家过上殷实的生活,林子轩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舅父舅母健健康康的,弟弟妹妹能够无忧无虑的快乐成长。

    自从云家将他拒之门外开始,他骨子里就没有想过再回去,也没有想过要依靠他们,他自信凭借自己多于这个世界上千年的知识,凭借自己的本事,他一样可以独li养家。再说了,再过几年隋末乱世就要来了,到时候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舅舅、舅母、大宝、妞妞!”

    一回到院子,他将褡裢放下便嚷开了,舅母从厨房出来,有些埋怨他,“子轩,你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知不知道家里人很担心你呀!”

    “舅母,我去山里练了会儿箭。”

    林子轩不敢说他是去打猎,便推说是练功,他又问:“大宝和妞妞呢?”

    “子轩哥哥,我们在这里呢!”

    两个孩童从他房间走了出来,那个男童大约八、九岁的样子,虎头虎脑的,那个小女孩约有六七岁的样子,长的粉嘟嘟的煞是好看,长大以后肯定是个美人坯子。两个孩子一出来就围着林子轩身边,要林子轩给他们讲好听的故事。

    林子轩最后被他们缠的没有办法,只能答应给他们将个故事。等林子轩将哪吒闹海的故事讲完以后,他们才高高兴兴的离开林子轩的身边。

    林子轩来的厨房,看到舅母正在准备晚饭,道:“舅舅是不是又去张员外家了。”

    张员外是他们这个村的一个大富户,拥有良田几十顷,是十里八乡最大的一个地主,当然和物姓七家这样的顶级豪门相比,差的就不是一点儿半点的了,林子轩舅舅租种的就是他们家的地。这不是开春了吗?张员外将所有租他们家地的人都叫到他们家,商量一下今年的地租问题,这也是每年都有的固定程序。说到地租就不得不说,经过隋文帝二十多年的治理,这老百姓还是过得下去的,相对于几十年后的老百姓来说现在的他们是最幸福的。

    “是!你舅舅想和他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减免一些。”说到这儿,舅母忍不住叹了口气,虽然一家人靠着种地还能勉强维持住温饱,但是在想富裕点儿就是不可能了。

    “舅母,我给你说个事?”林子轩看了看四周,好像有什么大秘密似的。

    “你这傻孩子,什么事这么郑重呀!”舅母看着林子轩的样子忍不住笑道。

    林子轩没有理会舅母的笑意,道:“舅母,以后你们不用那么辛苦了,你和舅舅的药费也不用在担心了,甚至大宝和妞妞的学费,你们也不用在担心了。”

    “子轩,你在说什么呀!你没事吧!是不是发烧了。”舅母不明白林子轩在说什么,还以为他生病胡说呢?急忙伸出手在他的额头上挨了挨,发现没事后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她又看见林子轩脚边有一只褡裢,颇为沉重,便问他:“你脚边的袋子里是什么?”

    “舅母,你跟我来!”

    林子轩跑出去将小院的门给关上,然后拎着褡裢进拉着舅母来到自己的房间,舅母看他的样子,笑道:“鬼鬼祟祟的,你在做什么?”

    “子轩哥哥,什么好东西呀!我也要看!”妞妞和大宝看见二人进了房间,也不再外面玩了,也跑进来。

    “大宝,把门关上。”

    林子轩身为后世的人,自然懂得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旦让村里人知道他们有钱,将会有很多烦恼不期而至,有人会眼红去告状,像他们这样平民百姓忽然间得到这么一大笔钱,根本就不是能够说清楚的事。

    等大宝关上门,林子轩解开麻袋,‘哗啦!’一声,将五十吊钱和六锭一两重的金子全部倒了出来。

    三人顿时吓了一大跳,大宝和妞妞见到六锭黄灿灿的金子,忍不住同声惊呼,“哇!这么多钱。”

    舅母虽然是平民百姓出身,但她毕竟也是见过世面的,心中虽然也很惊讶这么多钱的他忽然出现,但是她更关心林子轩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和金子?

    舅母的脸立马沉了下来,“子轩,你给我说老实话,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她最担心林子轩走上邪路,他们都是平民百姓,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平平安安的过下去。可是她也知道,林子轩这个孩子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却仍然记挂着当年的事,他迟早是要回到那个家的,否则他也不会一开始就偷偷的背着他们练功了,至于他用什么样的方法回去就不是他们能够知道的了。

    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林子轩仗着自己有些本事,就去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那样的话,她可就太对不起早早离世的小姑子了。

    林子轩感受到了舅母语气中的严厉,他连忙笑着解释,“舅母,你放心吧!我是什么人你们还不知道吗?我是不会去做什么坏事,这钱和金子是我挣来的。”

    “挣来的?”

    舅母不相信,什么样的工作能够一天之内挣这么多钱,而且还有黄金,她秀眉一蹙,“是从哪里挣来?你必须老老实实告诉舅母。”

    这时大宝已经把金子折算成钱,他兴奋地抬起头说:“子轩哥哥,这里面至少有六百吊钱吧!以后我就不用为学费担心了。”

    六百吊钱如果省着点花的话,足够他们十年的生活费,这是多么大一笔钱呀,舅母长这么大就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他的眼中更加担忧,“子轩,你是不是......”

    “舅母,你可千万别多想,我只是去打猎了。”林子轩看着舅母的样子,就知道她想说什么话了。面对这样的情况,林子轩只得叹一口气说实话了,只不过他没有说,自己与金钱豹搏斗的事情,因为他知道自己说了之后,舅母肯定会更担心的,所以他编了一个谎话,说自己做了几个陷阱,然后躲在暗处偷袭,才将金钱豹给杀死的。说完之后,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金钱豹的犬齿,托在手掌中,这是他特地留的证据。

    “我北山打猎,本想打些山鸡野鸭,卖一些钱,舅舅和舅母就不用这么辛苦,弟弟妹妹也有钱读书了,我没想到我刚做好陷阱就跑出来一只金钱豹,我用东西将它引进了陷阱,然后把它干掉,卖了六百五十吊钱......”

    他话没说说完,舅母便将他搂在怀中,泪水扑簌簌落下,“舅舅和舅母没用,竟然让你这么小的孩子去打猎养家,是舅母没有用!”

    “舅母,我不小了,我已经是大人了。这要是搁城里,我都结婚了。”林子轩不满意他们总是将自己当成孩子,“以后我也能帮家里做事了,舅舅和舅母就不用天天那么辛苦了,可以好好的养养身子,以后等我发达了,好好的孝顺你们。”

    “好,舅舅和舅母就等着这一天。”舅母擦了擦自己的眼泪说道。

    “子轩哥哥,以后你是不是也让我和妞妞过上好日子呀!”大宝此时在一旁插嘴道。

    “对,以后只要有哥哥一口吃的就绝对饿不着你们这两个小馋猫。”林子轩弯腰对着二人笑道,然后还伸手轻轻的刮了一下妞妞的鼻子。

    “对,我们家子轩现在是大人了,是男人了,应该负起责任来了。”舅母看着他们兄友弟恭的样子开心的说道。

    “舅母你放心,我一定要让你们过上好日子。这是我林子轩一个男人的承诺。”林子轩拍着自己的胸脯说道。

    “还有我,我也是个男人了。以后我也好好的读书,让爹娘哥哥和妹妹过上好日子。”大宝此时也插嘴说道。

    “还有我,还有我。”妞妞还想怕人忘了她似的,急忙的表示道。

    “好,我和你爹就等着你们孝顺我们。”舅母看着他们的样子眼含热泪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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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请你吃叫花鸡() 
自从林子轩找到了挣钱养家的办法,北山附近的飞禽走兽便彻底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每天出去打猎都有收获,或者是野鸭山雉,或者是山猪野獾。趣*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他用自己的双脚将北山走了遍,哪怕是最恐怖的原始森林里,都有他的足迹。而伴随着这一切的则是他的名称在附近传播,谁都知道这里出了个能够在原始森林里安然无恙走出来的小猎人。

    林子轩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过的很是愉快,但是这一个月里外面的世界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首先是朝廷应**使团的邀请,准备起兵讨伐西突厥,其二就是皇帝杨广,想亲征突厥,但是被朝廷的重臣们给拦了下来,其三则是外界纷纷谣传,皇帝杨广害死先帝,欺兄霸嫂,有害人伦。其四则是镇守北方的汉王杨谅准备起兵谋反。

    不过这一切都于现在的林子轩来说,还是太过遥远。因为他在等着杨广三征高丽呢?

    这一天中午时分,北山以西的山谷里,林子轩手执弓箭在四处寻找山雉动静,他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现在河水里打拳,练刀,然后到这里来打猎,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练功的地方由村里的小河变成了这里小河,因为这里的水流湍急,这个环境对于急于寻求突破的林子轩来说,是最好不过的地方了。

    三月已至,万物真正的开始复苏,山谷两边的森林内到处都是渐渐发芽开花的花草与树木,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春的景象,还有清新的空气和充满鲜花和树木的香气。

    ‘咕!咕!’

    他沿着山谷东边缘前行,撮嘴学着雌山雉的叫声,吸引那些刚刚发情,不知死活的雄鸡们前来献毛。

    林子轩依然身着蓝色半旧的单薄布衣,这是他的习惯,并没有因为生活好转便穿绸衣。

    他头戴平巾,脚穿一双半旧的皮靴,腰挎短刀,后背一壶箭,手里执的还是那张跟随自己很久的弓,经过一个月的强化,他现在可以有手中的这只弓精确射杀百步外的目标,这无疑使他的狩猎范围扩大。

    这条山谷离他第一次射杀山雉的那条山谷,更向北,约二十几里,这一山谷宽约两里,延绵十几里,草木茂密,灌木丛生,加上阳光充足,草地灌木中藏着大量的山雉野兔,是狩猎的极佳场所。

    他刚叫了几声,便看见一个小黑影在二百步外的森林上空掠过,他心中大喜,冲上山谷斜坡便向森林深处疾奔而去,奔速如风驰电掣,嘴中不停地‘咕!咕!’直叫,但雄山雉显然已经意识到上当,它刚振翅要向森林深处飞去。

    一支箭呼啸而至,‘噗!’的一声,几根羽毛在空中凋散,山雉从空中落下,林子轩飞奔上前,这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山雉,重三四斤,鲜艳的长尾羽密集,他数了数,长羽足足有二十根,这就是十吊钱。

    他得意一笑,又抬头向四周巡视,此时天气晴好,使他目距很远,他又看见一只黑影,在山谷西面飞过,落在山谷对面一棵高大的松树上。

    林子轩再一次向西面疾奔而去,离谷地约还有二十步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他同时听到了两种声音,一种是灌木丛的‘哗啦!’声,而另一种是马蹄奔跑声。

    居然有人来了,林子轩非常惊讶,这边根本没有路,他在这一带方圆几十里狩猎近两年,还是第一次遇到人。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有别的猎人来了,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大家打猎的地方,虽然地方有些偏远,但是对于那些常年累月于山林为伍的人来说,这个地方只不过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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